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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競爭的含義 -2

第五章 競爭的含義 -2

考察一下任何一本現代的教科書中所列的條件,就可以充分了解,現代的競爭均衡理論所假設存在的情形,其實應該是競爭過程的結果。在這些條件中,大部分不但是分析「完全」競爭的基礎,而且在討論各種「不完全的」或「壟斷的」市場時,都被相同地假設了。這些條件自始至終假設存在某些不現實的「完全」狀態。不過,為眼前的目的,完全競爭理論是最有用的可供研究的例子。
不管怎麼說,有一點是很清楚的,即事實不會總像許多人至少能生產相同產品時那樣有利於這個結果。經濟體系可分割成各種商品的單獨的市場的概念,畢竟在很大程度上是經濟學家想像的產物,因而當然不是製造領域和個人服務領域的規律,儘管關於競爭的討論總是提到這一點。其實,幾乎沒有必要再說明:沒有兩個生產者的產品會完全一樣,即使這僅僅是因為它們出廠后必定要放在不同的地方。這些差別是引起我們的經濟問題的部分事實,要是假設它們不存在,也無助於回答這個問題。
完全競爭的許多熱情支持者,出於對其長處的信賴,甚至主張,如果對現有產品品種實行強制性標準化,可以更好地利用read.99csw.com資源。現在,有許多人主張,如果合同沒有明白地規定其它不同的要求,那麼在許多領域中就將適於使用一致同意的推薦標準,來協助推行標準化。不過,這與那些認為不應考慮人們的不同興趣,並且應當壓制不斷的改進試驗以發揮完全競爭之長處者的要求,是完全不同的。把所有的房屋完全建成同一式樣以創造一個完全的房屋市場,決不是一個進步;其它因各個產品的差別而使競爭無法完全的領域也是同樣情況。
雖然假設當事人掌握完善的知識初看似乎是所有完全競爭理論據以建立的假設中最驚人、最武斷的假設,但它實際上只是另一個它據以成立的前提條件的結果,甚至部分地以該前提條件為其存在的理由。如果我們一開始就假設,許多人生產著相同的商品,並掌握相同的客觀設施和機會來生產該商品,則他們確實似乎應該遲早都會知道大部分與判斷該商品市場有關的事實。不但每個生產者都會通過經驗了解到所有其他人也了解到的事實,他也會因此而知道其同行所知道的東西,因而也知道對其產品需求的彈性。各個不同的製造者在相同條件下生產九-九-藏-書相同產品這一情況,事實上最有利於在他們之間產生完全競爭所要求的知識的狀況。也許這僅僅是指,只有人們對這些商品持相同的看法,這些商品才能在僅僅與我們理解人類行為有關的意義上是相同的。雖然也可能列出一組自然條件,這些條件有利於所有那些涉及相互密切相關的活動的人,了解與他們的決策有關的事實。
在消費者或購買者方面也存在同樣的情況。在競爭均衡狀態中被假設為他們所掌握的知識,實際上同樣也沒有理由在競爭過程開始之前就假設是他們已掌握的。他們通過市場活動,諸如廣告等來了解自己所面臨的選擇,而整個市場體制,主要是為傳播購買者據以行動的信息之需要服務的。
1.同種商品由大量較小的銷售者供應或購買者需要,其中無人能以其行為對價格施加可感受到的影響。
倘若我們探詢一下,要是那些條件全部得到滿足,通常稱為「競爭」的活動還有哪些仍可能存在,那麼,做為競爭均衡理論的起點的這些假設的奇特性質,就會暴露無遺。在此,也許值得回憶一下約翰遜博士給競爭所下的定義,他說,競爭是「力圖獲得別人也在力圖獲得九_九_藏_書的東西的行為。」這樣,在被所謂的「完全競爭」控制的市場上,還有多少在日常生活中適合於這種目的的手段可供銷售者利用呢?我相信答案確實是「沒有」。根據「完全」競爭的定義,為貨物和服務做廣告、對其削價和改進(「使其拉開差距」)等等活動全部被排斥在外,所以,「完全」競爭實際上意味著沒有一切競爭活動。
我們暫且不問為什麼需要這些條件,也不問假設這些條件都具備意味著什麼。但我們必須進一步弄清這些條件的含義。在這方面,第三個條件最關鍵,但也最含糊。很明顯,每個市場參与者完全了解影響市場的每件事這一標準,是不可能達到的。我在此將撇開真正的完全了解和預測會使所有的行為癱瘓這一常見的怪事。即使我們假設每個人都了解每件事,也解決不了任何問題,這也是顯而易見的。真正的問題是,如何才能使現有的知識儘可能充分地被利用起來。所以,擺在一個競爭的社會面前的問題,不是我們如何才能「發現」懂得最多的人,而是怎樣才能把不計其數的懂得特別適於某一特定工作的專門知識的人,吸引到該特定工作上去。但我們還必須進一步弄清,市場九*九*藏*書參与者所掌握的是什麼樣的知識。
如果我們研究一下某種成品消費品市場的情況,並從其生產者或銷售者的地位出發,我們就會看到,首先,這些人被假定知道該商品的最低生產成本。但這種被假設為一開始就具有的知識,其實是只有通過競爭過程才能發現的事實的一個主要方面。在我看來,這是一個最重要的方面,在這方面,均衡理論的出發點假定,只有競爭過程才能解決的主要任務根本就不存在。第二方面的立場也多少與此相似,在這方面,生產者被假定已充分了解各種情況:消費者的願望和需求,包括他們所需要的貨物和服務的種類和他們所願意支付的價格。實際上,這些情況不能完全看作是已知的事實,而應看作是通過競爭過程才能解決的問題。
2.能自由進入市場,並且沒有其他限制價格和資源流動的阻礙。
雖然不同的學者會列出不同的完全競爭的基本條件,但下列條件對我們的目的來說,可能是全面有餘了,因為我們將會看到,這些條件並非真正地相互獨立。根據廣為接受的觀點,完全競爭須具備下列先決條件:
在這方面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完全競爭理論明確地、完全地排斥當事人之間的九*九*藏*書一切人際關係。在實際生活中,我們對於能得到的商品和服務了解得不夠,可以由我們與提供這些商品和服務的個人或公司的來往經驗來彌補。也就是說,競爭在很大程度上是信譽和善意的競爭,這一重要事實能使我們解決許多日常問題。在這裏,競爭的作用正好是告訴我們誰為我們服務得更好,即我們能捐望哪一個雜貨商或旅行社、哪家百貨店或旅館、哪一個醫生或律師能為我們最滿意地解決我們面臨的各種特別的個人問題。顯然,在所有這些領域,競爭會非常激烈,因為不同的個人和公司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決不會完全一樣。正是由於這種競爭,我們才能得到像現在這樣的服務。在這個領域的競爭被說成不完全的原因,實際上與這些人的活動的競爭性質毫無關係,而是由商品或服務本身的性質造成的。如果沒有兩個醫生會完全一樣,這並不意味他們間的競爭會不激烈,而僅僅意味著他們間的任何競爭程度不會產生那種當他們的服務完全一樣時所產生的結果。把實際上是商品和服務的不可避免的差別說成是競爭的缺陷,掩蓋了一個真正的混亂,而且時常導致荒謬的結論。
3.所有的市場參与者都完全了解相關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