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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卷九

因為有限度的動作雖指向於終極而並非終極,例如人在施行消瘦法時,天天除去一些脂肪,這每天消瘦的活動並不即時達到消瘦的目的,消瘦法也不是在這一天完全實現;這樣不完成目的的活動就不是實踐。實踐是包括了完成目的在內的活動;例如,在同時,我們看著也見到了,求知也懂得了,思索也想到了(至於學習同時就說是已學會了,治病同時就說病好了,那是錯誤的)。同時我們好好的活著,也曾經好好地活過來,我們快樂也曾已快樂到今朝。如其不然,這過程就得有時而中輟,象消瘦法就是有時而中輟的;但現存之事物並不中止;我們曾已活到如今,如今還是活著。對於這些過程,我們必需分別舉稱其一系列為活動,另一系列為實現。因為每個動作——消脂,學習,步行,建築,——並未達到終極;這些在做著的時刻,並未做完,就稱為"活動",正在步行而說到了,正在建築而說造好了,正在變化而說變完全了,正在活動而說活動成功,這些都是不對的;在活動與被動之中和活動與被動完畢是不同的。但看與見,想與想到,恰是同時的。后一類的過程我名之為實現,前一類為活動。
我們將"埃奴季亞"(EFEρEια)〈實現〉一字,聯繫到"隱得來希"(EFGEMEJEα)〈完全實現〉,主要是將動變延伸向其它事物;因為實現的嚴格解釋限於"動作"。人們于非現存的事物,雖予以其它雲謂,不予以動作雲謂。他們說非現存事物是思想與願望的對象,但對於動作中的事物這就不如此說;這些事物雖未實際存在,但它們既被動變就會得實際存在。在非現存事物中,有些是潛在的;可是,它們既非完全實現地存在,這就不算現存。
章十
學者因為沒有這一門學術所以學習這一學術;那麼所謂學習就是在練著那一門原來是沒有的學術,〈那麼,人是可以彈出他所不會彈的琴調的。〉但是,學藝之成達以漸,一部分一部分在成達,事物一般的變化也是一部分一部分進行的(這曾見於"動變論"),故學者應該於那一門學術先有某些端緒。
章二
於是,實現顯然先於潛能與一切動變原理。
我們已經講過了那些原始之"是",為其它範疇所依憑的事物——即本體。由於本體的存在,其它範疇如量與質等類因而得其存在;我們在這書開端說過,一切都得關涉到本體觀念。因為"實是"一方面分為個體,質與量,另一方面以潛能與實現與功用為分別,讓我們現在試于潛能與實現求取更深切的理解。潛能的最嚴格解釋當限於有關動變的範圍,可是在目前的討論中,這種解釋並非最合實用,因為潛能與實現引申起來,總是超過動作事例的。但在我們講明了這一類潛能之後,我們將在討論"實現"時,再說其它各類。
"無能"與"無能者"相對反於這些"潛能",代表著"闕失";每一種類潛能的主題與過程,相應有同種類的無能。
這無知與目盲並不相似;因為目盲全無視覺,類于全無思想機能,〈無知則是有思想機能而不能認識可認識的事物。〉這也是明顯的,關於不因時而變化的事物也是不會有錯誤的。例如我們若假定三角沒有變化,則我們就不該設想它們的三內角有時等於,有時又不等於兩直角(因為這樣就承認了變化)。可是,這可能設想在同一級事物中,有的具有某一屬性,而有的沒有這屬性;例如我們"可以"設想所有偶數均非素數,也"可以"設想有些偶數非素數而有些則是素數。但是碰到單獨一個數目,這樣類型的錯誤就不可能發生;
其它事例類此。但另一類潛能則存在於作用事物,例如熱出於具有熱能的事物,而建築術存在於能建築的人。這樣,凡一事物正當為一自然單體時,這不能由自身來為之作用;因為它是一事物,並非兩個不同事物。
但(三)實現也在本體上"先於";(甲)因為事物"後於"發生過程的,在形式上與本體上是"先於",例如大人"先於"小孩,人類先於種籽;因為其一已具有其形式而另一還沒有;又因為每一動變的事物總是向著某一原理即終極而動變,(事物之目的就是它所以發生的原理;創造以其終極為目的,)而實現就是終極,事物之獲取其潛能就為要達到這終極目的。動物並不為具有視覺才去看見,而是為了要看見才有視覺。相似地,人為了造屋而後有建築術,為了要進行理論才有理論學術;並不是為了理論學術大家來進行理論,若說有這樣進行理論的,那必是學生在練習理論的能力;這些只在有限度的意義上謂之理論,學生們對那論題本read.99csw•com無進行理論的必要。
再者,凡褫奪了潛能的若便作為不能,則凡未發生的事情也將被認為不能發生;但他所說不能發生就該指這樣的意義,若說現在有此事情或將來有此事情,這必定是假的;因為這才是不可能的命意。於是這些觀念就取消了動變與創造。
但(乙)實現,在較嚴格的意義上亦為"先於";永在事物在本體上先於可滅壞事物,永在事物均非潛在。理由是這樣:每一潛能均同時是相對反事物之潛能;不可能在一主題中出現的事就必不出現,而可能出現的則也可暫不實現。於是可能成"是"的可以成是或不成是。可能成為"非是"的就可成為非是;可能成為"非是"就是可滅壞;"可滅壞",若為全稱命意就是在"本體上"滅壞,若為別稱命意則可以在地方上,或在量上,或在質上,與各個可能的非是相關各部分滅壞。因此完全不滅壞的事物完全不是潛在的,(雖則于某些方面,如說它潛在地具有某些素質或說它潛在於某地方,則也未嘗不可;)所以一切不滅壞事物之存在均為實現存在。一切具有必然性的事物也不會潛在地存在;所謂必然事物即基本事物,世上若沒有這些,其餘一切也就不會有。假如所謂永恆運動這類事物是有的,這些也不會是潛在;這裏若有一永動事物:它的運動當非出於潛能,只在"何從來"與"何處去"的問題上又當別論(若說它具備有各方向動能的物質,這也未嘗不可)。日星與全宇宙是永恆在活動著的,我們毋須象那些自然哲學家擔憂它們某一朝會停止活動。它們也不會倦于這類活動;它們的動變不象可滅壞事物的動變一樣;可滅壞事物所由引起活動的物質與潛能包含有相對反因素,故爾運動是費勁的;永不滅壞事物之運動出於實現,〈不出於潛能,這是不費勁的。〉那些自身包含動變的事物如地球與火仿效著不滅壞事物〈天體〉。這些也是永恆活動的;因為它們自致其活動而自成其動程。但,照我們先前的研究,其它潛能都包含有相對反因素;潛能之按照理知公式使另一物活動於這方式者,亦能使之活動於相對反的方式;而無理知潛能則可因其存在或不存在而得相對反的結果。
建築工作實施於正在建築中的事物,與房屋一同實現,一同完成。
這裏我不能說這一屬性或有或無;我們的判斷可以或對或錯,事實確總是那一個事實。
於是,凡其動作產生另一些事物為結果的,實現就歸於那產物,例如建築工作,其實現歸於建築物,紡織工作歸於紡織品,它例相似,動變一般地歸結于所動變的事物;至於沒有產物的動作,實現只當歸之於主動者;例如視覺活動之實現歸於視者,神學思索之實現歸於神學者,生活之實現歸於靈魂(人生幸福之實現,也當歸之於靈魂;因為幸福也是某一類型的生活)。
似乎是這樣,我們不稱呼由"那個"另一某物所成的事物為"那個"而稱之為"那個的"——例如木製的——箱,不說是木,而說"木的";土生的木,也不說是土,而說是"土的";土若亦由另一某物所成,則也可以在這成物系列中作我們的例示。——"那個"另一某物在這系列中常常是它挨次所成的某物之潛在(在全稱字義上)事物。例如一隻箱不稱為土的,亦不稱為土,只稱為木的;因為木既是箱的材料,就潛在地是一隻箱,一般的木潛在地是一般的箱,這塊木潛在地是這隻箱。
有些人如麥加拉學派說事物只有當它正在用其所能時方可謂之"能",它不在發生作用,就無所謂"能",例如只有正在造屋的人可算他能建築,不在造屋的人就都不能建築;它例皆相似。這觀念的謬誤處不難見到。
但"無限"與"空"以及類此諸事物,若說它們潛在地與實現地存在著,其為義,就與它例不同,譬如說"觀看者"或"散步者"或"被看到者"。因為在後一類例中,這些有時便確然在看或在被看見,這些雲謂,就可以完全妥貼地按上。至於"無限"雖在潛能上有此存在,然而這類潛能的命意並不指望其實現;這隻在意識上有此潛在而已。實際是這樣,分割一條線永不能分割完畢,在分割過程中,潛在的"無限"是有的,但這"無限"畢竟不得實現為獨立的存在。
關於無生命的事物也相似;假如沒有人的感覺,就沒有冷,沒有暖,沒有甜,而一切可感覺的事物也就全都沒有;持有這觀念的人將皈依到普羅塔哥https://read.99csw.com拉的教義。確然,人若不用他的感覺,一切就悉無感覺。於是,若說人不用其視覺時就稱為盲〈不能視〉,在用其視覺時又稱之為明〈能視〉,這樣一個人一日間將是百回的明,百回的盲了。聾聰之例亦然。
具有理知公式的各種能力可起相對反作用,而每一無理知能力只會起一種作用;例如熱只作熱,而醫療技術則能致人疾病,也能致人健康。緣由就在於學術是一種理知公式,可以解釋事及物品闕失,只是方法不同。這兩者都可應用同一公式,只是有時專用於正面情況而已。所以這類學藝必需處理相對反的情況,理知公式或應用於由自性而為對反的事物,也應用於不由自性(即由於屬性)而起的對反事物。事物由於否定與去除其對反遂以呈顯;因為對反是一個原始闕失,除去那相對反的正項就出現負項。因為同一事物中不會遭遇兩個相反情況,而學藝卻是具有理知公式的潛能,靈魂則又具有動變淵源;所以健康事物只能產生健康,熱物只能產生熱,冷物只能產生冷,而技術家卻能制出相對反的效果。靈魂中既具有動變淵源,理知公式兩方面都可以應用,雖則應用的方法不同;因為靈魂會得從同一淵源,其理知公式,發展兩相異的過程。於是凡事物具有理知公式之潛能者,平行為就不同於那些具有無理知公式潛能之事物;前者的各種不同產物包括在一個動變淵源,即理知公式之中。
在有些事例中,官能運用就是最後的事物(例如視覺就只隨時的看,並無視覺的產物),有些則跟著知能運用就有產品(例如建築術產生建築物與建築工作)。可是在前一例上動作就可算終極,在後一例上動作只較之潛能為更接近於終極。
所以,大家認為沒有建築過的人不可能成為建築師,從未彈琴的人不可能成為琴師;因為能彈琴的人是由於常常彈琴而練成的,其它學藝亦復如此。由此曾引出一個詭辯忮辭:
因為"能"者是能在某時候,由某方式(以及在定義上所應有的其它條件)作為某事情,又因為有些事物能依理知公式造成動變,它們的潛能包含理知,而另一些無理知事物,它們的潛能是無理知的,前者必然是生物,後者則可以是生物,也可以是無生物。關於后一類潛能,當作用者與受作用者兩相值時,必然就起作用,但在前一類潛能則並不必然就起作用。因為每一種無理知潛能,只會起一種作用,而理知潛能則可以產生相對反的諸作用,這樣要是它們發生作用,相對反的事情就得同時造成;但這是不可能的。於是,這必另有理在:這個,我認為就是"意志"或"願望"。當一動物于兩個事情必需有所決擇時,意願就成為決定因素而選取適合於受作用的對象與適合其潛能的方式。每一具有理知潛能的事物,于彼潛能所可及的事物,在適宜於彼潛能的境況中,它就會施展其潛能。如果受作用的事物不存在,或境況不符其潛能,則事物雖具此潛能而無可求其實現;如果這些都適合,潛能就必實現。(再加這樣的條件,"如果沒有外物阻撓",是不必要的;因為上一語中所云"境況適宜"就表明某些正麵條件,由於這些正麵條件,反麵條件就已被排除了。)
於是,如果A已是真實的,這就並無不可能因素在內,而B也必需為真實。但,B曾假定為不可能。就讓B算是不可能。
"闕失"有數命意;(一)闕少某一素質;(二)(甲)一般地皆應有而此則獨無,(乙)(子)特殊的應有,而此則未有,(丑)部分的或有而此則全無。在某些事例中,倘事物因遇強|暴而失卻某一素質,我們就說它受到了"褫奪"。
這種動變淵源有些存在於無靈魂事物,有些則存在於有靈魂事物,存在於靈魂之中,于靈魂的理知部分中,因此潛能明顯地,將分作無理知與有理知之別。所以一切製造技術均稱潛能;它們于被製造物(或於技術家自身作為另一事物時)就成為動變淵源。
其一類是受作用的被動潛能,即接受別一事物的作用(或將自己當作別事物所發生的作用),而被動變的性能;另一類是不受動變性能,亦即是不因別事物的作用(或將自己當作別一事物)而變壞以至毀滅的動變淵源。原稱潛能的公式,就包括在這些定義中。又,這些所謂"潛能",或則僅是作用與被作用,或則是良好地作用與被作用,這在後一語中,前一語已包括在內了。
由下列論點,這可以明白,實現較之好的潛能還更好而更有價值。凡能有所作為的,總是一樣能做相對反的事業,人能做好事,也同樣能做壞事,每一潛能就包涵著這兩端;同一潛能致人健康也致人疾病,致靜也致動,建設也破壞,引動建設也引發破壞。這樣,潛能同時涵有各個對反;但相反兩項不能同時存在,相反的實現也不能同時見到,例如健康與疾病不得兩存。所以,在潛能無所偏於兩者時,https://read.99csw.com善只佔其中的一端;因此實現那善端較其潛善為更善。在惡業也如此,如果結局是惡,這惡的實現比其潛惡為更惡。
這裏,我們已說明了一事物何時可稱為潛在,又何時則不是潛在。
章五
這裏,"實現"所指明一事物的存在,其存在方式與前所說的潛在不同;我們說一塊硬木中潛存著赫爾梅的雕象,全線中潛存著半線,因為這是可以雕刻或分離出來的;而且我們甚至於可以稱呼一個並不在研究的人為學者,假如他是能研究的;這樣相應于每一潛在事物,就有各個實現的存在。這些命意可以由歸納某些情況時見到,我們不必為每一事物覓一定義,我們可領會這些比擬:這就類似能建築的與正在建築的,睡著的與醒著的,有眼能看而閉著眼睛的與睜開了眼正在瞧著的,僅是一塊材料與由此材料而雕刻成形的,以及一切未制物轉為製成品之間的諸對照。這些配對中,一項可釋為潛能,另一項就可釋為實現。但一切事物的實現存在,其為義不相同,也只是相似而已——有如甲在乙中或甲屬於乙,這樣相似地說丙在丁中或丙屬於丁;因為在許多比擬中,有些是象動變與潛能之比,有些是象本體與某種物質之比。
我們講過與動變相關的那種潛能之後,讓我們來討論實現〈實行〉——何謂實現與實現屬於何類事物。在我們的分析過程中,這也將明白,除了那些無條件地或是專以某種方式被動變或使它事物動變者稱為潛能外,潛能還有其它命意。因為要研究其它命意,所以我們先講明上述諸含義。
於是,明顯地,作用與被作用的潛能在某一意義上是合一的(因為事物之所謂"能"就是自己能被作用或作用於它事物),而在另一意義上則又屬相異。因為一類潛能存於受作用事物;這些物質內含有動變淵源,各因其所作用的事物而發生相應的動變;油脂物質能被燃燒,鬆脆物質能被壓碎;
章一
但在非組合事物,又如何謂之是或非是與真或假呢?這樣一類的事物既無組合,那就不能以合為"是",以離為"非是",(如說木料是白的或說對角線是不可計量的;)這裏的真假方式當異於上述各例。實際,真假既不同於前例,是非也當不同。(甲)真假可由這樣來鑒定——真實是接觸與證實(證實與肯定並不相同),不接觸就是不認識。有如"這是何物"一類問題,除了屬性偶然之例外,就不會發生錯誤;非組合本體亦然如此。這些都不是潛在而是實現的存在;如其不然,它們將有生滅與成壞;可是這些自身均無生滅;它們若有創生過程則它們就得由另一些事物來造成。因此,凡怎是與實現均不可能有假的,問題只在於我們認識或不認識它們而已。但是我們還得實際加以研究以求明了它們是否確乎具有如此或如彼的性質。
章八
幾何圖解可由實現發見;我們用分划造成這些圖解。圖意原只潛在地內含著;倘使分划先也畫上,這就解明了。三角形的諸內角何以等於兩直角?因為在一點上所划諸角等於兩直角。假如那些與三角一邊的平行線劃出來,凡見到圖的人就會明白。何以半圓形內的角無論在何處均成一直角?假如兩線為底線與中心垂直的一線,三線相等——人們倘已知前項幾何定例,結論就可以一瞥而知了。所以明顯地,潛在的圖解因實行分划而發見;理由是幾何學者的思想是一個"實現",由實現醞成為潛能;迨進行繪划而大家得以明曉圖意,雖則這末一實現是後於相應的潛能;但這潛能卻是由那個幾何學者的前一實現發展起來的。
同時,這是明顯的,若當A是真實時,B亦必真實,則當A是可能的,B亦必可能;因為B雖不必要成為可能,這裏卻沒什麼事物可來阻止它成為可能。現在試使A為可能。
假如世上有第一種事物,它無所賴於另一些稱為"那個"的事物;這就是原始物質;例如土雖非氣,卻是由氣而成,氣雖非火,卻是由火而成,至於火則是原始物質,它只是一般的"那個"而不自為一"這個"〈個體〉。底層加以區分可成為個體與非個體兩類屬性演變的底層。底層為一個"人"(即身與魂的綜合個體),而屬性則為"文明的"或"白的"。在人具有文明時不說這是"文明"而說"文明的",臉是"白的",不說這是"白";而"正在散步或動作的",不說這是"散步或動作"——這些相似於"那個的"〈而不是那個體的物質〉。於是,若然如此,則其最後底層為一本體;如其不然,倘其雲謂為一形式或一個體,則最後底層當為物質或材料本體。由此,這就確知"那九九藏書個的"該可應用於物質底層,也可援用於屬性方面;以指示個體底層;因為材料與屬性兩者均非決定性|事物。
這樣,假如有人企圖要同時做兩件事情或做相對反的事情,均所不能;因為他的潛能既施之於一事就不得施之另一相對反的事,而一個潛能同時做兩件事,也是不成的,他只能在適合的條件下做那適應于其潛能的一件事。
(乙)關於符合真實的所謂"是"與符合虛假的所謂"非是",其一例為:〈主題與屬性〉兩項確乎結合為一者真,不合一者假,另一例為:事物只是個別地存在,如果沒有這樣個別性,它就全不存在。真實就在認識這些事物;在這裏,虛假是沒有的,錯誤也不會有,所有的只是無知〈不認識〉——
所謂A若可能時,B亦必可能,這裏相關的實義是這樣,A若在某時候與某方式上為真實,B亦必在某時候某方式上為真實。
於是明顯地,本體或形式是實現。照這論點,實現當然在本體上先於潛能;如上所述,一個實現,在時間上常為另一實現之先,一直上溯到永在的原動者之實現。
章九
(二)在時間上,實現為先的命意是這樣:實現與潛能相同於品種者(于數不必相同),實現先於相應的潛在事物。我的意思是這實現地存在的某人先於種籽,即潛在的人,穀穗先於穀粒,已見者先於能視者;這些在時間上為"先於",因為那些潛能均由這些已實現的事物產生。由已實現事物產生潛在事物,而這潛在事物又成為實現的事物,例如由人得人,由文明人得文明人;世上常有一原動者,而這原動者先已實現地存在。我們在論及本體時,曾說過一切事物必由某些事物被某些品種相同的事物造成。
章七
假如照我們前面所說,凡是可能的就不包含不可能因素,那麼若說"這樣是可能的,可是不會實現",這就得是虛偽的了;照那樣的觀念,凡是未能實現的事物我們就不可想象。舉例,假使有人——他不管那是不可能實現的——說正方的對角線可能計量,但量不成,因為事物確有可以成是〈實現〉而現在與將來均不成是〈不實現〉的。但從這前提必需導致這樣的論斷,我們實際上假定了非是可以成是,會得成是,世上就再無不可能的事物了;可是計量對角線是不可能的,他所擬的結果將是不可能的。虛假的與不可能的並不一樣;然而你卻將"虛假的"當作"非不可能的"來自申其主張了。
照此觀念,除了正在造屋的時候,人都不能稱為建築師,其它技術亦然。可是,假如一人沒有在某些時候學習而獲得某些技術,他就不可能有這些技術,而且這人倘沒有失掉這已習得的技術,(因為遺忘,或變化,或歲月久隔之故;至於製品的毀滅卻並不是失掉學藝的緣由,知識依存於常在的〈形式〉,)他也不能沒有這些技術。現在卻說人在停止使用其技術時就不再有此技術,而在要用到的時候又立刻可以從事建築。那麼他是怎樣習得這門技術的呢?
並不因為我們說你臉是白,所以你臉才白;只因為你臉是白,所以我們這樣說才算說得對。於是,假如有些事物常合而不能離,另些事物常離而不能合,再有些事物是可離亦可合,則合而為一者便成為"是",多而不合者為"非是"。關於未定事件,同一意見或一說明可成為真實也可成為虛假,一時說對了,又一時這卻說錯了;但于有定事件,意見就不會一時為真,又一時為假,同一意見要就是常對,要就是常錯。
這裏也是清楚的,實現在這意義上,即造詣的序次上與在時間上,也先於潛能。
照這觀念,站的將常是站著,坐的常坐著;因為他們說過,坐著的不能站起,那就只有常坐在那裡了。然而我們不這樣說,我們看來潛能與實現有別,他們的觀念則兩者無異;這樣他們所要取消的事物正不小亦不少。事物之未"是"者每可能成"是",事物之現"是"者,以後亦可能成為"非是",其它範疇亦相似;這可能步行而並不步行,這在步行,亦可能停止步行。凡事物之"能"有所作為者,就當完全具有實現其作為的能力,在這一方面一切不可能的因素就沒有。例如一事物說是能坐,它就可坐,在實現其坐時,並無不能坐的因素;這于立或使之立,于動或被動,于"是"之或變或不變于"非是",也相似。
我們在別處已指陳了"潛能"與"能"字可有幾種命意。在諸命意中所有那些由於字義雙關而被引稱的諸潛能,我們均不予置議。有些"潛能"出於比附,如在幾何中,我們因事物間存在或不存在某些關係方式,就說某些事物是"可能"或"不https://read•99csw.com可能"。但是,凡潛能之符合於這同一類型者,總是指某些動變淵源,若說某一物成為另一物,或成為它自身(將自身當作另一物)的動能,這總關涉到某一種原始潛能。
章六
(一)清楚地,實現先於公式;事物之所以稱為潛能,其本義就為是它能實行;例如說具有"建築技能",我就指那建築者,說"具有視能"就指那能視者,"可見"就指那能被視見者。它例亦然,所以在認識潛能之前必先已認識實現的公式。
"是"與"非是"這兩名詞最先應用於有關範疇,其次有關這些範疇的潛能或實現,或是它們的無潛能與非實現,第三則應用於真實與虛假。真假的問題依事物對象的是否聯合或分離而定,若對象相合者認為相合,相離者認為相離就得其真實;反之,以相離者為合,以相合者為離,那就弄錯了。
經過這些討論與相似的考慮,何謂實現與實現屬於何類可算已說明了。
但我們必需闡明一事物何時是潛在,何時又不潛在;因為事情並非任何時候與每一時刻均屬潛在。例如土是否潛在地是一個人呢?不——只有在已變為一顆種籽時,才能這樣說;也許這還不能這樣說。這有如醫療好了的事物;並非每一事物均可用醫療技術或由幸運治愈,只有那能治愈的事物才可說是潛在地健康的事物。又,(一)一個潛在事物由思想的效果而成為完全實現的存在者,其分際在於那作用者與被作用者,若別無外因為之阻礙,則作用者意欲如此,這就實現;另一方面,如以那被治愈的病人為例,則倘無內因為之阻礙,這就實現為健康。於一幢潛在的房屋,情況相似;如果在它用為建築的物質之中並無內在的阻撓因素,沒有必需增加或去除或變更的事物,這些物質就潛在地是一幢房屋;于需要外因為創造淵源的其它事物與此相似。(二)由於內在的本能而創生的事物,如無外因為之阻撓,它就潛在地是一切將可實現的事物。種子尚未實現為一個人;這因為它還需要進入另外某些事物中經過一番變化〈發育〉。至於它自己的動變淵源〈內因〉,確已具備了必要的性能,按這情況來說,它已潛在地是一個人:按前面一情況來說,它還需要另一動變原理,恰象土〈礦石〉還不能潛在地算作一個雕象(因為先得從土中冶鍊出銅來,銅才潛在地是一個雕象)。
章四
本性也是與潛能同科屬的;因為本性是動變原理——可是,本性不是使其它事物動變而是使自己動變。實現對於所有這類潛能,在公式和本體上均屬先於;在時間上,某一義可說"先於",另一義則非"先於";
又,物質以潛在狀態存在,正因為這可以變成形式;當它實現地存在時,它就存在於形式。這道理適合一切事例,即便其終極為一個動作也可適用。老師當他以實例示顯于其學生時就意謂完成了他的目的,自然也以實例示顯於人類。假如這還不夠明白,我們將重提保遜的赫爾梅象,這象究屬在內或在外,論其認識難以為之說明。凡以功用為終極的,功用即實現。所以"埃奴季亞"(EFEραEια,實現)一字原由"埃爾咯"(EρHF,功用)衍生出來,而引向"隱得來希"(EFGEMEJEια,達到終點)。
照我們所述"先於"〈先天〉各義,這是清楚的,實現"先於"潛能。我所指潛能不僅是對於某一事物或對自己(當作另一事物)的動變原理,而且也是一般的動變或靜止原理。
於是,清楚地,惡性不離惡事物而獨立存在;"惡"在本性上後於潛能。所以我們也可以說原始與永在諸事物是沒有惡,沒有缺點,沒有偏邪的(所謂偏邪也近於惡業)。
這也是明顯的,潛能或僅施展其作用,或則施展了良好作用,僅施展作用並不必定成為良好作用,良好作用則當然包括作用。
於是,如果B是不可能的,A亦必如此。但A先已擬定為可能,所以B亦必如此。於是假如A是可能的,B亦將是可能的;如果它們原有這樣的關係:假如A是真實的,B亦必真實。那麼,承認了A與B的上述關係后,若說A是可能而B是不可能,則A與B的關係就不符合於原來的假定。假如A是可能的,B亦必可能,那麼假如A是真實的,B亦必真實。
一切潛能〈能〉或如感覺,秉于內涵,或如吹笛得之於實習,或如藝術得之於研究;凡由實習與理知所得的潛能,必先經操練。非理知潛能之內涵于蘊受者,不假操練而自備。
章三
於是,假如辯證家們所說意式這樣的任何公式或本體真是有的,那麼就得另有一些具有更高實現性質的事物,學術與動變將是這些事物的潛能;而學術意式之上將另有更高學術,動變意式之上將另有更高動變。
這樣,所謂真假何時存在,何時又不存在呢?我們必需考慮這些名詞的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