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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仔不想活了(2)

雞仔不想活了(2)

我的理論是:爸爸打仗沒打過癮。所以後來,他向我們開戰。
「後來,我們就這樣撞來撞去的,」媽媽過去常說。
媽媽說的話,我都相信。
我有個妹妹,叫呂貝塔。那時候,她最中意一雙粉紅色的小芭蕾舞鞋,無論去哪裡都穿著。記得我們一家人去鎮上餐廳吃飯的時候,媽媽會帶抱著她去女廁所——她粉紅色的小鞋子滑過瓷磚地板——而我則跟著爸爸去男廁所。所以,在我小小的腦海里,我覺得人生就是這樣安排的:我和他,她和她。女士。男士。媽媽的。爸爸的。
睜開眼,我發現自己躺在一片濕漉漉的草地上。車被半埋在一塊被撞倒的大廣告牌下。顯然是我的車把這塊雪佛蘭經銷商的廣告牌給撞翻,並輾了過去。在古怪的物理力學的作用下,我肯定是在汽車翻轉之前,被甩了出去。你刻意去尋死,死卻放你一馬。誰能對此做出解釋呢?
爸爸曾對我說:「你要麼是媽媽的好寶貝,要麼是爸爸的乖兒子,但不可能同時都是。」
我在水塔下找到了往上爬的梯子。
她唯一的缺點,就是沒有讓我去追逐她的愛。
不過,我可以肯定地說,我崇拜媽媽,就像小男孩崇拜他們的媽媽那樣理所當然。而且,她本來就是一個容易讓人崇拜的媽媽。首先,她很幽默。她不介意把冰激凌抹在自己的臉上,圖我們一笑。她還會發出怪怪的聲音,模仿大力水手
第二天,媽媽又把畫像挪走。
說話,或者路易斯•阿姆斯特朗
媽媽不見了。
我穿過一片熟悉的草地。晨風吹過,樹木搖動,帶起黃色的落葉飛舞,好像是小小的,旋轉的雨幕。我已經兩次自殺而未遂了。還有比這更慘的嗎?
他們來自不同的家庭和文化背景,如果說我們家有民主的話,那麼爸爸的一票相當於兩票。他決定我們晚飯吃什麼,房子刷什麼顏色,家裡的錢存什麼銀行,客廳那台贊尼詩牌黑白電視機應該調什麼頻道。我出生的那一天,他通知媽媽:「這孩子要去天主教堂受洗,」毫無商量餘地。
我開始往上爬。
爸爸不睬她,把畫像掛回去。
「我就吃點麥片好了,」我說。
我想,對我而言,那就是參加比賽的全部意義所在了。在爸爸離開我們之前,他是我參加的每一個業餘棒球隊的業餘教練。有一次,他看到我朝著觀眾席方向張望,便朝我嚷道:「眼睛看著球,雞仔!那裡可沒有能幫你打好球的九-九-藏-書東西!」我趕快回過頭。
我跑了兩步,抓住扶手欄杆,翻越而過,人飛了出去。
但是,這事確實發生了:她站在那裡。我看到了她。我不知道自己在那裡躺了有多長時間,反正,我勉強讓自己站了起來,往前走。我拍掉了膝蓋和手臂上的沙土和瓦礫。我身上有十來處傷口,大多是些小的擦傷,也有幾個比較大。我嘗到了鮮血的味道。
「我送你去,」她小聲說。「不管什麼時候。」
我垂下腦袋,合攏手掌。我努力撐住自己,把身體抬起來一點。我再抬頭。
那個駕駛員去哪裡了?他還活著嗎?受傷了嗎?他還活著嗎?在流血嗎?在呼吸嗎?那一刻,如果是個真漢子,應該爬上去查看一下情況。但勇氣不是那一刻我所擁有的東西。
再睜開眼睛的時候,我周圍全是掉落的樹枝,樹杈,樹葉。石頭壓著我的胸口和肚子。抬起下巴,我看到了:童年的棒球場,沐浴在晨光中。我還看到了球場邊的兩個球員候場區,和投手站立的地方那撮隆起的塵土。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我無法解釋。我撞在什麼地方,我怎麼會還活著,我沒法告訴你。我所能想起來的就是旋轉和噼里啪啦的聲音,擦著,碰著,最後是「嘭」的一聲。我臉上的這些疤痕?我估摸著就是那時候留下的。我應該下落了很長一段時間。
就這樣,我選擇了做爸爸的乖兒子。我學他走路的樣子。我模仿他深沉的,有些沙啞的笑聲。因為他喜歡棒球,所以我總是帶著我的棒球手套,他仍出來的球,我竭力去接,雖然有時候球很重,打在手上,疼得讓我幾乎忍不住哼哼。
我慢慢的,痛苦的站起來。後背全濕透了,渾身疼痛。天依舊在下雨,周圍很安靜,只有幾隻蟋蟀的鳴叫。通常,到了這種地步,你肯定會想,我一定慶幸自己還活著。但其實我沒有那樣想。我抬頭去看高速公路。雨霧中,我看到了那輛迎面撞上來的卡車。它躺在那裡,像一艘巨大的沉船。卡車的前車廂被狠狠砸過,好像被人拗斷了脖子一般。有一個車頭燈還亮著,射出的光柱照著泥濘的坡道,玻璃碎片發出鑽石般的光芒。
「爸爸不在這裏了。」
所以,我七歲的時候,學會了看報紙上的棒球比賽積分表,那上面所列出的棒球隊的名字,就是我奮鬥的目標。我在爸爸的店裡放了一幅棒球手套,如果他有幾分鐘的空余時間,那麼他九*九*藏*書就可以在停車場里擲球給我,幫我練習。我甚至會穿著釘鞋去教堂參加星期日彌撒,因為讚美詩的最後一個音符落下,我就要趕去參加美國循環賽。人們說教堂是「上帝的家」,我很擔心上帝會不滿意我穿著釘鞋踏在他家地板上,所以我曾試著踮起腳尖走路,爸爸在一旁看到了,小聲而嚴厲的責備我說,「見鬼了,你幹嗎呢?」我趕緊放下腳跟。
媽媽過世后多年後,我給自己列了兩個清單,一張單子上列著媽媽為我挺身而出的事情;另一張單子上列著我沒有為媽媽挺身而出的事情。很悲哀,兩個單子長短差距很大。為什麼對於爸爸媽媽,孩子會向其中的一個,索取很多很多,而對另一個,卻沒有太多的要求呢?
「他什麼時候回來?」
而媽媽呢,並不喜歡棒球。她出生貧寒,是家裡唯一的孩子,戰爭期間,不得不輟學打工維持生計。她的高中文憑是上夜校得來的,後來她又用同樣的辦法修完了護士學校。在她的腦海里,讀書,上大學才是我的正途,只要走上這條路,人生自然會有很多機會。對於棒球,她覺得唯一的用處就是讓我「呼吸點新鮮空氣。」
我剛才說,我看到了死去的媽媽,我一點不開玩笑。我真的看到了她。她站在球員侯場區邊上,穿著一件粉紫色的外套,捏著個小包。她一句話也沒有說,只是看著我。
站在塔上往下看是一片樹林。樹後面是那個棒球場。我爸爸就是在這個棒球場上教我如何打棒球的。眼前的景象還是勾起了一些讓人悲傷的回憶。為什麼童年總是纏著人不放,就算你潦倒至此,就算你自己也難以相信自己曾有過童年。
學校放了學,我就奔到爸爸在卡夫街上經營的賣煙酒的店,一直玩到吃晚飯的時間。我的玩具就是店裡的空紙箱。等到下班,爸爸就開著一輛天藍色的別克轎車,我們一起回家,有時候,爸爸會把車停在車道上歇一會兒,點上一支切斯特菲爾德牌香煙,聽聽廣播新聞。
「我不曉得,」我回答。那時候我還沒有開始戴手錶。
我媽是法國移民的後裔,信仰新教,我爸是義大利移民的後裔,信仰天主教,他們倆能結婚,上帝肯定沒料到,所以產生很多罪惡,給生活添了許多波折。他們總是在爭吵。孩子、食品、宗教,都是吵架的誘因。爸爸曾在浴室門口掛了一張耶穌像,一等他上班,媽媽就把畫像挪到一個不太顯眼的角落。爸爸九-九-藏-書回到家就大聲嚷嚷起來,
其實那個時候,我早把自己給忘了。我忘了我的車,撞上的卡車,車廂里的手槍,我都扔在了腦後。碎石在我的腳下發出沙沙的聲音,還有蟋蟀在鳴叫,像是嘲笑我的存在。
「爸爸不能送我去嗎?」
天慢慢亮了起來。蟋蟀的叫聲更響亮了。我腦海中突然閃過一個回憶:小瑪麗亞躺在我的胸脯上,她的皮膚散發著痱子粉的香味;然後。我好像看到自己闖進她的婚禮,濕漉漉的,髒兮兮的,就像我當時那樣。音樂停住了,每個人都驚恐的看著我
當然了,孩子都以父母給設定的志向,為自己的志向。
她清了清嗓子。「你的比賽什麼時候開始,寶貝?」
早晨
爸媽相遇的故事是這樣的:1944年春天,在椒谷河的下游,她遇見了爸爸。那時她在游泳,他在打棒球。他投了一個球,夥伴把球打飛了,落到河裡。媽媽看到了,朝球游過去。而爸爸也跳到水中去揀球。他從水底下浮出來的時候,兩個腦袋撞在了一起。
走了有多久,我說不清。反正走著走著,雨停了,天邊傳來第一縷曙光。我已經到了椒谷鎮邊上,那裡有座大水塔。水塔的外殼已經有些生鏽,它就矗立在棒球場的後面。在這樣一個小鎮,爬水塔是每個人的童年的組成部分。我和棒球夥伴們常常在周末,腰裡插著噴漆罐,爬上這座水塔,。
還有,我媽媽,我死去多年的媽媽。
雞仔的媽媽
所以,我是爸爸的乖兒子。
她搖了搖頭,用一隻手貼住臉頰。「比賽是什麼時候?」
別搞錯了,她並不溺愛我。她打我。她責備我。她懲罰我。但她愛我。她真的愛我。我不小心從鞦韆上摔下來,她愛我。我穿著滿是泥漿的鞋子踩在自家地板上,她愛我。面對我的嘔吐,鼻涕,流著血的膝蓋,她還是愛我。不管來來去去,順境逆境,她都愛我。她對我的愛,無邊無盡。
我從碗櫥里拿出一個碗。
媽媽是如何遇見爸爸的
或許,我老爸說的有道理。你可以是爸爸的乖兒子,或者是媽媽的好寶貝,但你不可能兩者都是。所以,你就緊緊抓住你可能失去的那個。
梯子繞著水塔轉來轉去。我爬了很長時間。終於爬到了塔頂,我喘著粗氣,一下子癱倒在那裡。雖然糊裡糊塗的,但記得我腦海里還閃過自責的念頭:怎麼臨了還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狽不堪呢!
「爸爸去哪裡了?」
我穿著運動長襪,戴著棒球手套走進廚房的read•99csw.com時候,太陽已經把廚房照得暖暖的。我看到媽媽坐在餐桌旁抽煙。媽媽是個漂亮的女人,但那個早晨,她看起來一點也不漂亮。她咬著嘴唇,沒有抬眼看我。我依然記得,我聞到烤糊了的麵包片的味道,我以為她是因為早餐沒有做好而不開心。
明白了吧,我有一個理論:孩子們喜歡追逐他們得不到的愛。對我來說,那就是爸爸的愛。他把他的愛藏著,像文件箱里的文件。而我,想法設法要得到它。
「做我的妻子吧,」他在信中寫道。我覺得那更像是個命令。媽媽答應了他。媽媽的回信寫在一種很特別的亞麻紙上的,紙很貴,根本超出了她的消費能力,但她不管三七二十一,堅持買了這種紙寫回信。我媽媽認為寫什麼字和用什麼紙是同樣重要的。
媽媽捏緊了玉米片。玉米片被她碾成了粉末。
滑稽的地方在於,他自己對宗教其實沒有什麼興趣。戰爭結束后,爸爸在鎮上開了家賣煙酒的小店,和宗教比起來,他更關心的是利潤。他對我的要求,就是要我信仰棒球。我還不能走路的時候,他就扔球給我。在媽媽還沒有讓我用剪刀之前,他已經給了我一個木質的球棒。他說只要我有「計劃,」並且「堅持執行計劃,」那麼總有一天,我可以加入甲級棒球隊。
他們倆閃電般陷入熱戀。我爸的脾氣就是這樣,做任何事情的目的就是快快把事情做完。那時候,他是個高大健碩的小伙,剛剛高中畢業,梳著奶油大包頭,開著他爸的藍白色凱迪拉克車。二戰一爆發,他就積極報名,參軍入伍,告訴媽媽他要殺敵立功,「要成為鎮上消滅敵人最多的人。」戰艦把他運到了義大利,亞平寧山脈北部,靠近博洛尼亞一個叫坡奧山谷的地方服役。1945年,他給媽媽寫了封信,向媽媽求婚
現在,我又站在了這座水塔前。濕漉漉的我,一把年紀,失魂落魄,渾身酒氣,恐怕還害別人喪了命,因為在事故現場,我壓根沒有看到卡車司機。不過,那也沒有什麼關係了。反正,我接下來要做的事情,已經完全無需考慮了,我堅定的認為,這會是我生命中的最後一夜。
我不指望你相信我。我知道,聽起來我像是瘋了。我們看不到死人,死人也不會來看我們。一個人從水塔上跳下來,一心要把自己給摔死,結果非但沒有死,還奇迹般看到了他死去的媽媽,拿著包,在棒球場三分線的地方站著。
我低下頭。
我是爸爸的乖兒read.99csw.com子,直到一個炎熱、晴空無雲、春天的早上。那是一個星期六,我上五年級。那天我要參加兩場棒球比賽,對手是由康納管道工程公司贊助的紅雀隊,他們總是穿著鮮紅色的羊毛球衣。
我拿出牛奶瓶和一大盒玉米片。倒玉米片的時候,我倒得太快,好些玉米片從碗里撒了出來,落在桌子上。媽媽一片一片的把它們撿起來,捏在掌心裏。
如此這般,不停折騰。
她沒有回答。
早晨
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會留戀我。
爸爸收到媽媽回信后兩星期,德軍簽署了投降協議。爸爸回家了。
我朝著自家的老屋走去,決意要在那裡結束一切。
那天起,我成了媽媽的兒子。
所以,我沒有那樣做。
—— 瑪麗亞是最為驚恐的那一個。
唱歌時的沙啞嗓音:「如果你的心裏沒有他,你如何去擺脫他……」。她撓我的痒痒,也讓我撓她的痒痒,然後夾緊了手臂笑個不停。每天晚上,她都到我床前來給我蓋被子,摩挲著我的頭髮說,「給媽媽一個吻。」她告訴我,我很聰明,而聰明很划算,所以我應該每星期看一本書。為了確保完成這一指標,她總帶我去圖書館。有時候她穿的太過耀眼,還有時候她會和著我們小孩子的音樂唱歌,這讓我有些難為情。但我信任她,從來沒有,沒有一刻對此有所懷疑。
——
我想要站起來,朝她那個方向走。但我起不來,身上的每一塊肌肉都是疼的。意識里,我想要叫她,喊她的名字,但我的喉嚨發不出聲。
我猜,媽媽,她不是爸爸所說的「計劃」的一部分。
但我打棒球的時候,她總會來看。她坐在觀眾席上,戴著大大的太陽眼睛,頭髮總是吹得整整齊齊,那是當地美容院的傑作。有時候,我會從球員候場區偷偷看她,發現她總是望著遙遠的地平線。但輪到我出場擊球的時候,她會拍著手叫:「耶,查理!」
你現腦子裡正在懷疑的事情,其實我都已經懷疑過了:那是幻覺,是想象,是酒鬼的神志不清,糊塗的腦子看到的糊塗事情。我已經說過了,我根本不指望你相信我。
「你感冒了嗎?」我問。
我垂著雙手,掉頭向南走,那是家的方向。我是個懦夫。我已經失去了理智思考的能力。我像一具殭屍,一個機器人,意識中沒有了任何人,包括我自己 ——
「上帝啊,你怎麼能夠動耶穌像呢!」媽媽反駁道,「那不過是個畫像罷了,雷奧,你以為上帝願意把自己的畫像掛在浴室門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