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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仔的選擇

雞仔的選擇

我就是在那一晚認識凱瑟琳的。這就是為什麼這是最快樂的一天。她和幾個朋友看了我的「表演」。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心裏就打了一個顫——儘管那一刻我還揮著我的手臂,嘴裏還假裝在唱著歌,我心裏就是那麼一顫——我對她一見鍾情。她穿著一件無袖的粉紅色棉布小上裝和緊身牛仔褲,塗著草莓色的唇彩。和著我「唱」出的鮑比達林的歌,她調皮的打著響指。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如果那一晚如果我不是那樣醜態百出的耍寶,她會不會看我一眼。
沉默。
我那一向狂熱愛國的退役老爸居然因此而感到很慶幸。「還好你沒有要去戰場的麻煩,」他說。
我打著響指,就像是斯蒂芬•艾倫演出中的情歌藝人那樣。突然間,所有的人都笑了起來,鬧了起來。「耶,幹得好,小子!」我越來越放鬆,做出了各種令我自己都匪夷所思的動作來。我想,大概沒有人想到,我能夠唱這樣一首甜得起膩的老歌。
這次的沉默更長了。在掛上電話之前,她說:
https://read.99csw.com我感覺自己像個傻瓜。誰會和一個女孩子的對話是從「我媽媽」開始的呢?但她好像挺喜歡我的回答的,反正,我們的交往就是這麼開始的。
在爸爸的建議下,我從大學退學去參加青年棒球聯盟賽。我的決定是媽媽永遠的遺憾。匹茲堡海盜隊給了我一個機會,讓我參加他們冬季的比賽,然後,如果可能,再給我一個正式的隊員名額。爸爸覺得時候到了。「你和大學隊的那些小子們比賽是不會有什麼發展前途的,」他說。
「媽媽,有機會我還可以回大學讀書的。」
我想和你分享一下我大學生活中的兩天,因為這兩天分別是我大學生活中最快樂,和最難過的一天。最快樂的那一天,發生在我大學兩年級,秋季開學以後。那時候,我還沒有加入學校棒球隊,所以還有時間結交朋友,玩耍。中考過後一個周四的晚上,學校兄弟會的一個朋友搞了一個大派對。派對上,燈光很暗,人很擠,音樂很響。旋轉的燈光把人人照得光怪陸九-九-藏-書離。我們大聲笑著,嚷著,舉著裝滿啤酒的塑料杯不停乾杯。
我想,無論我再做什麼,都不可能比這次退學更讓媽媽傷心的了。
我和朋友們圍住了唱機,把指針放到「有重要的事情就要發生了」這首歌上。當音樂響起的時候,每個人都傻掉了,因為這顯然不是搖滾樂。突然之間,所有的目光都落在了我和兩個同伴身上。他們互相看了對方一眼,很尷尬,然後他們晃動著屁股,手指向我。我倒是感覺很放鬆。我想,管它呢!所以當鼓聲和小號奏出的音樂通過擴音器,充滿了整個房間的時候,那些爛熟於心的歌詞便很自然的從我的嘴裏唱了出來。
獨自一人,走在街頭;獨自一人,參加派隊
一年以後,我從大學退學。
無論何地,你獨自一人,突然意識到,
「安全嗎?你住的地方?」她問。
我還記得我從聖胡安的汽車旅館給媽媽打了一個電話。我是從大學退學后直接飛過去的。那也是我第一次坐飛機。我不想回家,因為我知道媽媽會很不開心,說不定我們九九藏書會大吵一架。
而我,絕對沒有把她的意見當回事。
第二天我拿到成績報告單,還不錯,兩個A,兩個B。我迫不及待給媽媽上班的美髮廳撥了個電話,別人接的電話,然後叫她來聽。我告訴她我的成績,還告訴她唱歌和遇見凱瑟琳的事。我中午突然給她打電話,顯然讓她很開心。在電吹風呼呼作響的背景聲中,她大聲說:「查理,我真為你驕傲!」
「在那裡你還認識誰?」
「噢,我媽媽,」我回答。
不知什麼時候,有個梳著小辮的長發男子跳到一把椅子上,開始和著音樂唱歌,並模擬出彈奏吉它的樣子——那是一首傑佛遜•艾普林的歌——很快,派對成了一個演歌會。我們紛紛開始在放唱片的紙箱翻尋,看有什麼可以用來表演的歌。
「回到過去,比你想象的要難。」
「沒有人。但隊里有不少人。我還有個室友。他從印第安納州,或者是愛荷華之類的地方來的。」
「安全?我想是的吧。」
「我知道這首歌,」我說,「歌詞我都能背下來!」
九九藏書「上台去唱啊,」一個朋友說。
「你是從哪裡學會這首歌的?」我從啤酒桶里給自己倒啤酒的時候,她走上來問我。
你在看著他的眼睛,突然意識到
那是谷底。
就是那張媽媽在我們還是小孩子的時候經常放的鮑比•達林的唱片。唱片封套上他穿著白色的燕尾服,頭髮又短又整潔,讓人都覺得替他有些尷尬。
「你兒子打來的對方付費電話,要不要給你接通?」帶著西班牙口音的接線員問媽媽。
當媽媽搞清楚我在什麼地方以後,她明白事情已經無法挽回,她的憤怒,表現在了她冷淡的聲音中。她問我帶了些什麼衣服。吃些什麼。她好像是從一張提問單上把問題一一讀出來。
「嗯。」
這就是快樂的巔峰。
不管是什麼原因,等這齣戲結束的時候,所有的人都站了起來使勁鼓掌,朋友們推搡著我,我們打鬧成了一團。
我第一次向媽媽提起退學的事情的時候,媽媽尖聲叫了起來:「絕對不可以!」至於棒球隊會支付我工資,球探認為我有巨大的潛力——將來可能九-九-藏-書可以成為甲級隊的正式成員——這些根本不是媽媽考慮的事情。「絕對不可以」,這就是她的回答。
我去了學生註冊處,告訴他們我要退學。我把自己的東西打了包,裝在一個桶裝的大包里。那時候,很多和我同齡的年輕人,都被徵兵去了越南戰場。我抽到的徵兵號非常靠後,所以一時半會兒還沒有上戰場的可能。
「放這首,放這首,笨蛋啊,」另一個人說。
我也不知道那些紙箱子里的唱片究竟是誰的,但我突然看到了一張很奇怪的唱片,我招呼朋友們說,「嗨,看那。這裏居然有這張!」
是不是什麼重要的事要發生了?
我沒有聽從祖國的召喚,我聽從了爸爸的召喚,我朝著爸爸希望我戰鬥的地方進發:我加入了波多黎各聖胡安那裡的一支乙級隊,正式告別了學生生涯。怎麼說呢?我究竟是被這項運動吸引,還是為了實現爸爸的意願?我想可能兩者皆有吧。我做出這樣的選擇感覺天經地義,好像我又成了那個跟著麵包屑走路的小男生——回到了家庭破裂之前,回到了我成為媽媽的好寶貝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