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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部分(1)

第十一部分(1)

盧援朝探著脖子辨認了一下,抬起頭說:「好像是我的。」
周志明聽出這是那位公訴人的聲音,便和嚴君推門走了進去。
「演出怎麼辦?」
「那天晚上七點半鍾到十二點鐘你在什麼地方?」
「勞駕同志,剛才那個人怎麼了?要緊不要緊?」
「用不著解釋,這都是我下午串門的時候留下的,夜裡我確實沒有去。」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六日下午,盧援朝以串門拜客為借口,在國營941廠總工程師江一明家中窺見江一明記載有關我國防工業重要絕密材料的工作筆記本之後,遂起意竊取,並在臨走前暗中拉開江家洗漱間窗戶的插銷,為行竊做了準備。當天夜裡二十三時左右,盧援朝乘江一明未在家中過夜的機會,攜帶外國特務機關提供的微型紅外線夜視照相機,從洗漱間窗口潛入江家,撬開存放筆記本的抽屜,竊拍了江一明的工作筆記本,並將與筆記本置於一處的肆拾元人民幣同時竊走。
公訴人莊嚴有力的聲音彷彿給整個起訴書的結尾打上了一記鮮明的驚嘆號。他微微停了一下,向審判長行了注目禮,然後坐了下來。
段興玉說:「這主要是我把問題看簡單了。」
「肅靜。」審判長短短地打了一下鈴。
南州市人民檢察院分院起訴書
在化裝室,她心慌意亂,差點兒將口紅塗到眉毛上;在台上,她神不守舍,幾次錯走了位置;輪到她的唱段,不是搶拍便是冒調,簡直還不如個業餘的,氣得樂隊指揮在中場休息的時候跑到後台大發脾氣,導演也惱火萬分,四周都是埋怨聲,說什麼的都有。她一面推說頭痛,一面連聲自責,因為這場演出畢竟關乎自己今後在劇院里的前途,所以後半場的演出,她硬是強打精神,排除雜念,好歹平安地頂下來了。
這一段石破天驚的開場白,像是在滾油鍋里澆了一瓢冷水,頓時引起滿場轟然大嘩,好半天,審判長才想起打鈴來壓制沸騰的喧聲。
「審判長,人民陪審員,為了論述我的結論,請允許我對今天法庭調查的全部證據做一個簡單扼要的分析。
審判長似乎早就預料到他會這樣說,「傳證人段興玉出庭作證。」她把目光向審判席左側移去。
「季虹!」被告席上的盧援朝突然叫起來,「你是在胡說,在欺騙!那個人不是我!不是我!」
他的思緒混亂一片,無法安定,然而,那一向靈驗的直覺很快就凝聚到了一個點上——施季虹!
她端著毛巾發了一會兒呆,沒再問什麼,躡著腳溜進了自己的房間。
施季虹在左側門出現了。她一身素藍,在一名法警的指引下進入法庭,聽眾們的目光跟著她走向證人席。周志明卻坐直了身子去看肖萌,只有他,當然只有他才能明白肖萌的那副驚怔不已的神情。他看不見盧援朝的臉,但是那上面驚呆的表情也是可想而知的。
國營941廠翻譯員盧援朝充當外國間諜,竊取我國重要絕密情報一案,經南州市公安局偵查終結,於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日移送本院審查起訴。
施季虹的口氣有些不耐煩,「其實我剛才都講過了,我是在月光下看到他的,當時月亮把外面照得很白。」
審判長簡短地向身邊的兩位陪審員徵詢了一下,斷然宣布庭審調查結束。
「根據法律規定,我受被告人盧援朝的委託,為本案擔任辯護人。在開庭之前,我向人民法院了解了案情,仔細閱讀和研究了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並同被告人進行了會見談話,剛才又聽了法庭的庭審調查,現在,根據事實和法律,我就此案提出辯護意見如下:……」
「好,現在宣讀南州市天文館提供的證據材料。」審判長不再等待了。
此致
小虹:
「我認為,公訴人在起訴書中所使用的主要證據是虛假的,對本案被告人的指控是不能成立的,被告人是無罪的!」
審判長站起來,略帶抑揚頓挫的聲音灌滿了肅然的大廳。
「沒有,剛才我都講了。」
段興玉連忙抬起一隻手,「哎,老羅,我看檢察院能不能先不採取什麼行動,我分析這不是一個普通的誣告和偽證問題……」他沒有把話說下去。
審判長俞澤珍,人民陪審員曹利平、聶鳳岐。」
「被告人,這是你的登山服嗎?」
「我們又該忙了。」嚴君凝目窗外,打破他們之間的沉默,輕聲說:「現在這麼個局面,真不知道以後會是個什麼結果,真的,我一點信心也沒有,一點也沒有,你呢?」
「到北京去一趟怎麼樣,我們跟中央歌舞團借的那套獨舞的服裝人家馬上要出國使用,已經來電報催要了,原來準備派院部老黃專程送一趟,車票都買好了,可他愛人又病了。我看你去一趟,你父親現在不是也在北京嗎?你去了,住處比別人好解決些。」
本院審查確認,盧援朝充當外國情報機關特務,於https://read•99csw.com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夜間,撬開國營941廠總工程師江一明的住宅,非法竊取我國防工業絕密情報,危害了國家安全,後果是嚴重的,已經構成了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我……」盧援朝的聲音略略有點兒慌張,「我記不得他那天是不是替人看車子去了,平常他是睡在家裡的……」
被告人,盧援朝,男,現年三十一歲,河北省保定市人,原系南州國營941廠技術部第一研究室翻譯員,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經南州市人民檢察院分院批准,被南州市公安局逮捕,現在押;
「證人,他跳出窗戶以後怎麼樣?」審判長適時地問道。
施肖萌向審判長點點頭:「辯護人的問題問完了。」
「根據上述事實,我認為,起訴書中對被告的指控無法成立,被告人盧援朝不應負刑事責任。
「回家睡覺,我經常不到九點鐘就睡覺了。」
她點點頭,離開了休息室,史副院長剛才講到胡小芒上台不怯場,弦外之音豈不是說她怯場嗎?不怯場管什麼?胡小芒要樣兒沒樣兒,要嗓兒沒嗓兒,光不怯場就能演戲嗎?穆鐵柱不怯場,你叫他演阿霞去!
她胸口一陣跳,猜度不出史副院長突然找她,究竟是因為上午在法庭上的出醜,還是因為剛才在舞台上的失誤。她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來到休息室。
「被告人盧援朝,根據法律規定,現在本庭給你最後陳述的機會,你要說什麼嗎?」
南州市人民檢察院分院檢察長張浩明
「被告人盧援朝,以上證據材料說明從現場出入口到現場中心,都有你的鞋印和指紋,你有什麼需要解釋的嗎?」
審判長用超乎尋常的平靜口吻繼續主持著審判。
本庭審查確認,證人施季虹關於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六日二十三時左右目睹盧援朝非法潛入941廠總工程師江一明住宅的證言虛假;南州市氣象台關於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天氣情況的證明與本案無關,其餘證據均不足以證明盧援朝犯有間諜罪,因此,起訴書中所指控的罪名是不能成立的,被告人盧援朝不應負刑事責任。
被告人盧援朝,男,現年31歲,河北省保定市人,漢族,大學文化程度,捕前任國營941廠技術部翻譯員,在押。
「那麼,能夠維繫公訴人指控的,能夠把這些不肯定或者不自立的證據聯結成一條完整鎖鏈的那個主要的、核心的證據是什麼呢?就是證人施季虹剛才當庭所做的證言。證人施季虹在十一月十六日夜間十一點半鍾左右,親眼目見被告犯下起訴書中所指控之罪。我承認,這一證言與其他證據之間並無矛盾和邏輯上的其他混亂,我所要提出的問題是,假如這個核心證據不過是一紙謊言的話,那麼僅僅依靠其他那些先天不足的證據,難道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嗎?結論顯然是否定的。好,下面就讓我來證實我的假設。
女同志看了他一眼,「沒什麼,可能是裏面空氣不好,悶的,她自己走了。」
公訴人發言,他的辭色都是躊躇滿志的。
施季虹這才很疲倦地喘出一口氣,搖頭說:「不,沒有了,我知道的都講了,請法庭嚴肅處理。」
「證人,通報你的姓名和職業。」
她略略停頓了一下,接下去說:
判決被告人盧援朝無罪。
「現在宣判:
施肖萌沒說什麼,下樓走了。嚴君臉上有些尷尬,看見周志明轉回臉看她,便扯開話說:「走吧,咱們到後面找找科長去。」
「我……」施季虹不知是因為緊張還是別的緣故,一時說不出話來,梗在那兒好半天才發出一種細弱的聲音:
鈴聲不斷地響著,「肅靜!」人們漸漸靜下來,目光一齊注向審判席。
「嗡——」聽眾們顯然對他的一味否認不滿意了,捲起一片嘲笑的聲音。
「他關好了窗子,一眨眼不見了。當時我很害怕,心慌意亂的,沒看清他是怎麼跑掉的。再往後,再往後,我就縮到被子里,不敢再到窗前去看。當時我還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以為自己看錯人了,是幻覺,還一直把他往好處想。可現在,事實擺在了我的面前,事實是無情的,我不能再用自我安慰來欺騙自己了,我要揭發他,他是偽君子,是特務,是特務,他是個……」
「審判長,」公訴人有些憤然了,「在大量人證物證面前,被告人一味狡賴,拒不認罪,請法庭繼續傳喚證人出庭作證。」
「美差,去哪兒?」
「小芒可以替阿霞的角色,她就是還不太熟,不過在台上倒不怯場,你放心去吧,辦完事以後,在北京多呆些天,看看中央文藝團體都有些什麼新劇目,這算是一項任務吧。」
聽眾的強烈反響,不但沒有使施肖萌驚惶,反而像給她注射了一支鎮定劑,至少,她已經牢牢把全部聽眾,連同整個審read.99csw.com判席都吸引了!
史副院長是個花白頭髮的老太太,她既沒有談起上午的審判?穴也許她不知道吧?雪,也沒有問及剛才的演出,而是一邊忙著別的事情,一邊指指放在桌邊的一隻扁形的皮箱,對她說:「派你趟美差吧。」
這兩份證據材料是對施季虹證詞的強有力的支持,在聽眾席上引起了顯著的反響。審判長令法警取出從盧援朝家裡搜獲的那件橙黃色的登山服,向盧援朝出示。
「沒有路燈。」
「剛剛睡,」吳阿姨小心翼翼地答道:「她和你妹妹一直等你來著。」
「老段,對這個證據的疏忽,我們檢察院也是有責任的,我們也了解到施季虹最近同盧援朝有過爭吵,可並沒有引起足夠的注意。」
在急轉直下的形勢前突然處於敗勢的公訴人也力圖保持著冷靜的氣度,但卻似乎缺乏那種臨場應變的經驗,只是乾巴巴地搖了一下頭:
「你大聲回答。」審判長要求。
判決書念完,審判長宣布將盧援朝當庭釋放。盧援朝轉過身子,臉上掛著勝利者的激動,高高地舉起兩隻手,聽眾席上報以一陣熱烈的掌聲!
「審判長,人民陪審員……」她的聲音沒有放開,幾乎全被聽眾席上一片竊竊私語的聲音淹沒了。
施肖萌用力把聲音放大了,露出了很清亮的本色。
公訴人語句鏗鏘,台下有人竟忘記法庭紀律,鼓起掌來。
「在你家和江一明家之間有路燈嗎?」
審判長又將目光移向左側,「傳證人施季虹出庭。」
回到家,已是夜裡十一點半鍾了,她先走進廚房,用濕毛巾擦了把臉,對還沒回房休息的吳阿姨問道:「我媽睡了嗎?」
段興玉步態從容,從左側門走向證人席。
散場以後,她身心交瘁地回到化裝室,用顫抖的手指卸了裝,和大家打了招呼正要走,演員隊長走過來告訴她,史副院長要她到後台休息室去一趟。
「那個人是他!是他!我看得很清楚!」施季虹也失去了平靜,歇斯底里地喊叫起來,「月光照在他的臉上,像死人一樣白,眼鏡的玻璃片一閃一閃的,他穿了件銀灰色的登山服,從江一明家跳出來,就是他!就是他!」
南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審判長照例做了關於應如實作證的告知,然後說:「證人施季虹,你現在把十一月十六日夜間所見到的情況,如實向本庭提供證言。」
「我在預審的時候就說過了。」盧援朝的聲音很冷淡,「我根本不知道這些東西,也許是有人故意陷害我。」
盧援朝又辨認了一下,說:「是,是我的,可那天我根本沒穿。」
施肖萌只是淡淡地點了一下頭。
她猶豫了一下,點頭同意了,她覺得這倒不失為一個很好的機會,可以用來細細考慮一下如何應付對她做偽證的必不可免的查究。她接過史副院長遞過來的介紹信和第二天清晨的火車票,走到門口,想了想,還是問了一句:
另一份周志明很清楚,就是他們提供的現場偵查實驗的證明材料,這份材料證明:一、在十余米左右的距離內,在毫無人工光照的條件下,憑藉月光是可以基本準確地辨別出所熟悉的人的輪廓,相貌,姿態和衣著的;二、橙黃色的尼龍綢登山服在月光下呈銀灰色。
「好,」審判長把臉轉向右側,「公訴人有什麼要對證人問的嗎?」
段興玉耽了一下,說:「根據我們的調查,十一月十六日晚七點半鍾,盧援朝離開江一明家,七點五十分左右回到自己家裡。晚九點鐘和他住同室的弟弟盧躍進到杏花西里停車場替人值夜班,盧援朝獨自留在屋裡睡覺,所以,他是具備作案的時間條件的。」
施肖萌把目光正對著姐姐的臉,問道:「證人,十一月十六日夜間,你從窗口望見有人從江一明家跳出來的時候,你的房間里開著燈嗎?」
扭開桌上的檯燈,發現燈座下壓著一張字條,拿起來一看,是母親草草的字跡。
在這種情緒氣氛一邊倒的局面下,施肖萌站了起來,在眾目睽睽之下開始了她的辯護。
「聽清了。」
周志明半坐在寬寬的窗台上,雙手攏著一隻膝蓋,他此刻只覺得累得不行,就像一個剛剛打輸了一場比賽的運動員一樣,身心交瘁,雖然幹了這麼多年公安,但像今天法庭上的這種風雲突變卻是他從來沒有經歷過的。他沒有去答嚴君的話,腦子裡此時不知道是屬於混亂還是屬於空白,突然,他從堵在胸口的一團亂麻中看到了一個可以抽出來的線頭兒!
公訴人:「沒有。」
「也行,」檢察員思索了一下,說:「先交你們偵查清楚也好,回頭咱們兩家再商量吧。」
施肖萌馬上欠了一下身子,聲音中略略帶著些緊張,「辯護人要求向證人提一個問題。」
她收住話頭,身上的緊張感不但早就蕩然無存,甚至於還顯出了一些輕鬆瀟洒read.99csw.com的風度來。她把目光在啞然無聲的大廳里環視一下,繼續說下去:
南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回到審判廳的時候,天文館的材料早就念完了,審判程序已經到了宣判前的最後一個項目。
公訴人舉起了一隻手,要求插話。
施季虹不知是激動、氣憤,還是緊張,胸口劇烈起伏,急促地喘著氣,幾乎說不下去了。
「那天晚上你在家睡覺,是否可以提出證據加以證明呢?」
他們倆一聲不響跟在段興玉身後往外走,下樓梯的時候,段興玉突然回過身來,目光和周志明碰了一下。
盧援朝犯罪事實如下:
散庭的時候已經是中午十二點多,旁聽的人群走光了,法庭外面寬大軒亮的過廳里只剩下周志明和嚴君兩個人,在等段興玉從裏面出來。
審判長的鈴聲連續不斷地響著,壓制不住一片喧囂。
本判決為第一審判決,如不服本判決,可於接到判決書第二日起十日以內向南州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接著,作為施季虹證詞的印證和補充,審判長命令宣讀了兩份證明材料。
「祝賀你啊,辯得挺成功的。」
「那麼你回答,那天夜裡你是否去過江一明的家?」
審判程序進入了法庭辯論。
本院組成合議庭於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對盧援朝間諜案開庭審理。南州市人民檢察院分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經過法庭調查和辯論,聽取了公訴人支持公訴的發言;聽取了被告人的辯護和最後陳述;聽取了辯護人的辯護;聽取了證人證言,對各種證據進行了審查。
我和你妹妹等了你一下午又一晚上,你還有心思去演戲嗎?你不願意和盧援朝結婚,我們不管,可你怎麼能用這種陷害別人的手段達到目的呢!這會給你爸爸帶來什麼影響你考慮過嗎?你太使我生氣了,你應該馬上去向組織上承認錯誤,要求處分,要爭取主動,明天再和你細談。
那個人是誰?是誰?是誰?是誰!?
「看來,我錯了,你對了。」
她拿起了寫好的辯護詞,又放下來,兩手撒開扶在桌沿上,周志明看出來,她緊張,也有點兒激動。
部分旁聽者發出輕輕的嘩笑聲。
段興玉退下了證人席。審判長問道:「被告人盧援朝,剛才證人的證言證明你弟弟盧躍進那天沒有在家過夜,他顯然是不能證明你當天夜裡的活動的。」
「我是……被告人盧援朝的朋友,十一月十六日下午,就是我和他到住在我家旁邊的江一明家做客的。那天晚上,我是十點多鍾躺下睡覺的,可是一直到十一點多鍾也沒睡著,我起來倒水喝,當我走到窗戶跟前的時候,突然看到對面江一明家的洗臉間的窗戶開著,可裡邊又沒點燈。我知道那幾天江一明不在家住,家裡是沒人的。開始我還以為是晚上走的時候忘了關窗戶呢,可這時候,突然有一個人影從那窗戶里跳出來,當時月光很亮,我看清那人原來是盧援朝。」
審判長目光凌厲,「被告人,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審判員左側邊角上的書記員開始宣讀,周志明對現場勘查記錄已經背得爛熟了,他毫不費力就能聽出所讀的是從哪一段落中節選出來的。勘查記錄讀完了,又讀了刑警隊調查鑒定材料中關於盧援朝的那一部分,讀完,審判長問:
屋裡,只有段興玉和那個身材魁梧的檢查員,檢查員看著他們,收住了話頭。段興玉說:「這是我們處的偵查員。」他才又接著說下去。
聽眾席上漫過一片失望的議論聲,周志明聽到自己身邊的一個年輕人嘟囔了一句:「這辯護人,瞎耽誤工夫!」
審判長又轉向左側,「辯護人有什麼要問的嗎?」
公訴人,南州市人民檢察院分院檢察長張浩明;
審判長不滿於他的模稜兩可,「你看清楚,究竟是不是?」
「現在你把十一月十六日夜間被告人是否具有作案時間的問題,如實向本庭提供證言。」
「第一,南州市公安局的現場勘查採取到了被告人的鞋印和指紋,這是不錯的,但是被告人在發案的當天下午曾有正當原因去過現場,一直到晚上七點半鍾才離開。而現場勘查記錄並不能肯定地確認,在這些鞋印、指紋中,確有一部分是在晚七點半以後留下的,因此,剛才宣讀的現場勘查記錄只能是一個間接證據,不能單獨發生法律效力;第二,證人段興玉關於被告人的弟弟十一月十六日夜間,因在停車場值班而未在家中過夜的證詞,只能證明被告當晚具備作案的時間條件,並不能得出他一定作案的結論,這是顯然的;第三,剛才在法庭上展示的特務用具,雖然是在被告人家中搜出,但並不能絕對排除他人陷害的可能性,因此嚴格地說,也沒有獨立的證明力。」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按照審判程序,審判長宣布開始庭審調查。
辯護人,施肖萌,南州大學九*九*藏*書法律系學生;
「江一明家有燈光嗎?」
亂鬨哄的人聲靜下來,彷彿只用了幾秒鐘就靜得連一聲輕輕的咳嗽都能傳遍全場,在鴉雀無聲的大廳里,只留下她金屬般的聲音。
審判長示意法警把施季虹帶下了場。
「審判長,」公訴人又舉起了手,「南州市公安局在依法對盧援朝的住所進行搜查的時候,當場起獲特務用具,無可辯駁地證明被告人接受外國間諜機關的指使進行犯罪活動的事實,我建議法庭出示這些物證加以確認。」
大廳的門開了,出來的不是段興玉,而是施肖萌,嚴君先向她打招呼。
她心中隱然的不快只是這麼一閃,現在哪兒還有心思去跟胡小芒她們爭高下呢。
一份是南州市氣象台提供的關於十一月十六日夜間的天氣情況——除傍晚有過一場約二十分鐘的雷陣雨外,全市天氣,晴。
緊接著,是約莫半個小時的休庭,當審判長和人民陪審員再度出現在審判席時,全場靜下來。
這是開庭后辯護人要求提的第一個問題,旁聽者們都極感興趣地坐正了身子,在此之前,庭審的主角地位一直是由那位公訴人佔據著,而辯護人似乎早已成為數學上那種可以忽略不計的小數點兒了。
審判長泰然注視著公訴人,沒有急著說什麼,周志明明白,她是有意給公訴人一個思考的時間,也許,他會要求撤回起訴,但是,公訴人沒有要求。
在沸騰的人聲中,周志明一聲不響地呆坐在椅子上,他感覺出自己緊攥的拳心裏,已經捏滿了汗水。從心底到舌尖都泛著苦味,悲劇!對於一個偵查人員來說,辛辛苦苦地鑄成錯案是最大的悲劇!周圍的喧吵像是收音機里放大了倍量的噪音,沖得他的太陽穴一跳一跳地難受。盧援朝既是冤枉的,那麼跳窗子作案的人是誰呢?
「證人,請正面回答我的問題。」
「既沒有任何燈光,你在黑暗中怎麼能夠辨認出那個跳窗子的就是被告人呢?」
「公訴人要求答辯嗎?」
盧援朝僵直的背脊一動不動,半天才用幾乎是哭腔的聲音說:「我沒有什麼話了,事實都擺著,事實是根據,法律是準繩,請法庭公斷吧。」大概是由於過分的激動,他挺直的身體索索地抖起來。
「被告人不要打斷證人發言。」審判長嚴厲地注視了一下情緒激動的盧援朝,轉過臉對施季虹說:「你繼續講。」
出了審判庭,穿過過廳,下樓梯,還是沒能追上宋凡。在法院大樓的門口,他碰上了剛才扶她出去的那個女同志。
「不承認。」盧援朝把聲音抬高了一倍。
盧援朝用喑啞的聲音答道:「不承認。」
施肖萌敏捷乾淨地收住話尾,向審判席和旁聽席微微欠身,各行了一個注目禮,然後坐下。
「審判長,人民陪審員:我就要結束對本案的辯護,我最後所要強調的是,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我國法律的一貫精神,也是人民法院的基本任務之一,我希望法庭對本案的判決能夠體現這一點。」
這一剎那,大廳里依舊肅然無聲,但是頃刻之間,議論聲、感嘆聲、爭辯聲,轟轟轟!像由遠而近的洶湧海潮席捲而來,整個會場被震撼了!
整個大樓里靜悄悄的。
「段興玉,南州市公安局科長。」
「啊——」他鬆了口氣。
「嗡——」一片議論的聲浪在旁聽席上卷過。
「證據?我沒有什麼證據。對了,我弟弟跟我睡一間屋子,你們可以叫他來問。」
施肖萌把帶著些敵意的目光在嚴君身上瞥了一下,臉色慘白,說:「我也正要和你談談,你現在沒空吧?」
根據南州市公安局的勘查、調查、鑒定和證人的揭發檢舉,以及從盧援朝家中起獲的特務用具等大量確鑿可靠的人證物證,本院確認:盧援朝觸犯了《懲治反革命條例》第四條,第六條,犯有反革命間諜罪,結合犯有盜竊財物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本院依法提起公訴。
叫喊聲引起全場嘩然,審判長用尖銳的鈴聲蓋過一片亂鬨哄的議論。
根據審判長的命令,法警取出微型照相機、密寫葯、顯影葯,陳示庭前,引起不少聽眾的興趣,紛紛欠身翹看。
審判長面向證人席,「根據法律規定,證人在法庭上應當如實提供證言,有意做偽證或者隱匿證據的都要負法律責任,你聽清了嗎?」
兩個人穿過一條細長走道往後面的休息室走,後面也同樣是靜靜的;只有靠頂頭的那間屋子裡能聽到有人在說話。
——萌萌……怎麼會對天文知識這麼熟悉呢?
「不,公訴人不要求答辯。」
南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證人,通報你的姓名和職業。」
正在這時,周志明看見前面的旁聽席上一陣人頭騷動,一個聲音叫道:「有人昏倒啦!」後面的人們紛紛站起來,伸頭張望,從一層層人牆的縫兒里,周志明看見宋凡被人扶著往外走,一面還有氣無九九藏書力地擺手對扶她的人說著什麼,他嚇了一跳,連忙從座位上站起來,擠了出去。
「審判長,被告人十一月十六日夜間潛入江一明家進行犯罪,是有充分證據可以證明的。我建議法庭宣讀有關的證據,並傳喚證人出庭作證。」
檢察員看了看手錶,從衣架上拿下大衣,說:「她這也是搬起石頭打自己的腳,我們是要追究她的誣告行為的。」
審判長打斷她的話:「證人,關於你看見盧援朝夜間從江一明家跳出來這件事,還有什麼事實需要補充嗎?」
就在施肖萌為盧援朝的辯護轟動法庭的當天晚上,南州市歌劇院首場公演著名亞塞拜然歌劇《貨郎與小姐》,華麗的紅旗劇場內外,燈火輝煌,盛況空前。
「審判長,人民陪審員:證人施季虹在證詞中幾次談到,在她家與江一明家之間沒有路燈,兩家的屋裡都沒有開燈;公安局的偵查實驗記錄也說明了當時的犯罪現場沒有任何人工光照,施季虹僅僅是在月光下發現被告從江一明家的窗子里跳出來的,並且同樣是在月光下認出被告的面孔和他身上衣服的銀灰色的視覺效果;氣象台的證明材料又進一步說明,發案當天除黃昏一場陣雨之外,天屬大晴,所有這些證據似乎都絲絲入扣地自成邏輯。但是很遺憾,他們忽略了一條人所共知的常識——天晴未必有月,另外一條天文學方面的常識大概就更不盡瞭然了,那就是,在陰曆的二十七、二十八兩天,月亮是隨在太陽後面一起西落的,夜間絕見不到它的倩影,十一月十六日恰恰就是陰曆九月二十七,整夜沒有月亮,我這裡有一份南州市天文館出具的材料,完全可以證明這一點。同時我也做了一次實驗,晚上在沒有月光的情況下,即便是晴天,在證人施季虹家與受害人江一明家的間隔地方也是漆黑如墨,看東西只有隱隱一個輪廓。毫無疑問,證人施季虹在她當庭所做的證言中,所謂銀灰色的登山服;一閃一閃的眼鏡;被月光照得很白的臉,等等,統統是沒有事實根據的杜撰。被告人正是在被這樣虛假地告發之後,他的住宅才被公安機關進行搜查的,在這種情況下搜出的物證,在證明被告有罪方面究竟有多少法律上的價值,我想是毋庸多言的。
審判長微微點頭,然後說:「現在宣讀南州市公安局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七日現場勘查記錄。」
飾演「阿霞」的A組演員因為昨天突然患了急性咽炎,首演便臨時改由B組的施季虹替場。這是她有生以來第一次作為職業演員登上歌劇舞台,然而這第一次就演砸了鍋。
南州市人民檢察院分院以間諜罪於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五日對被告人盧援朝向本院提起公訴。
「施季虹,南州歌劇院……演員。」她答得有些口吃。
「江一明的家我是那天下午去的,是和我女朋友施季虹一起去的。晚上大約七點多鍾我們同江總工程師一塊兒離開那裡,然後我就沒有再回去過。」這段話大概在預審中講過很多遍了,所以他回答得十分流利。
施季虹眨著困惑的眼睛,隔了一下才說:「你不是都知道嗎?」
施季虹怔了一下,旋即說:「沒有。」
本庭根據以上事實,特依法判決如下:
「審判長,人民陪審員:我的話很簡短,從剛才庭審調查中所看到的大量人證物證上,足以說明被告人犯有起訴書中所提出的罪名,被告人在事實面前拒不認罪,企圖逃避法律制裁完全是徒勞的。被告人接受外國特務機關的任務,出賣祖國、背叛人民,罪行是重大的,後果是嚴重的,為了保衛國家人民的利益,維護法律的尊嚴,被告人應當受到國家法律的懲罰,這是毋庸多言的。在此,我所要特別提請法庭注意的是,我國法律是包含了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精神的,被告人在預審期間和剛才的法庭調查中仍然堅持反動立場,無理抵賴,只有負隅頑抗之心,毫無悔罪改過之意,這說明被告人犯罪的主觀惡性是很大的,請法庭在量刑時考慮到這一點,從重予以懲處,我的話完了。」
他同段興玉握手道了別,先走了。段興玉臉色沉重地走到衣架前,默默地穿大衣,穿好,才低聲說了一句:「走吧。」
周志明絲毫沒有聽出後面這句話的雙關含義,說道:「等我找你吧,到學校去找你也行。」
根據941廠技術部鑒定,被竊拍的筆記本所記載的內容為國家絕密級文件材料。
周志明說:「小萌,我正想找你談談呢。」
「被告人盧援朝,」審判長一絲不苟地問道:「公訴人在起訴書中指控你在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夜間,潛入南州市941廠總工程師江一明家中,竊取國家絕密材料,你承認這一指控嗎?」
「現在不少國家的訴訟法律都嚴格規定了證人資格的條件,對證人和被告人之間的關係進行嚴格考查,就是想保證證言的客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