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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後記

在我寫《玉秧》的時候,我曾經和一位朋友有過一次有意思的談話。我們聊起了青春期,聊起了緊迫感。我說,我對青春期並沒有特殊的懷念,我對我的朋友說,我對現有的年紀非常滿意。朋友有些詫異,十分惋惜地望著我,對我說,飛宇你老了,——你搞創作,為什麼不能保持二十歲的心態呢?老是很可怕的。
中國作家裡頭敘述速度最快的也許是王蒙和莫言,他們是作家裡的F1車手,是舒馬赫或哈基寧。他們的語言風馳電掣,迅雷不及掩耳。所以他們的作品你最好是吃飽了再去看,否則你撐不住。而語言速度上最有控制力的則可能是王安憶和蘇童,讀他們的作品就好像在和他們拔河,一點一點地,一點一點地,你就被他拽過去了。讀他們的作品你永遠是一個餓漢。
我的年紀一年比一年大,作為一個寫作者,我沒有任何的抱怨,相反,我感謝時光。時光會使我們一天又一天地老去,但時光同樣會使我們一天一天地豐富起來,睿智起來。時光有她絕情的一面,然而誰也不能否認,時光也有她仁慈的一面。比方說,在我們的內心,時光總能留下一些東西。有時候,時光可以超越你的智商、氣質、意志、趣味,使你變得像目光一樣透明。我堅信這個世界上沒有天才,如果有,那一定和時光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我們原本沒有的東西,時光會有所選擇地賦予我們。
一九九九年,我寫完了《青衣》,在隨後的十多個月裡頭,我幾乎沒有動筆。我一直在等待一個人。這個人是誰呢?我不知道。這句話聽上去有些可疑,但是,我的等待是真實而漫長的。一個有風有雨的下午,我一個人枯坐在客廳里的沙發上,百般無聊中,我打開了電視,臧天朔正在電視機里唱歌。他唱道:九-九-藏-書如果你想身體好,就要多吃老玉米。奇迹就在臧天朔的歌聲中發生了,我苦苦等待的那個人突然出現了,她是一個年輕的女子,她的名字叫玉米。我再也沒有料到一個鄉村的女子會以搖滾的方式出現在我的面前。我開始騷動,但並不致命。
「寫法」是折磨人的,在你作出選擇的要緊關頭,你不得不像做一次脫胎換骨的探險。有時候,你在遙不可及的前沿,有時候,就在你最初出發的地方,在路口。
文學無語。但文學的魅力就在於,它時常會對著無聊的邏輯流露出含蓄的微笑。這種含蓄難免會帶有譏諷的意味。閱讀告訴我們,在更多的時候,文學總是在逼近了生活質地、逼近了生活秘密、逼近了生活理想的時候綻放出開懷的笑聲。如果我們勇敢,我們一定會在「變遷」面前沉著一些,而不會爭新恐舊。爭新恐舊是文學的性格之一,所以,總體上說,文學有點癲瘋。

我愛玉米么?我不願意回答這個問題。我怕她。我不止一次地設想過,如果玉米是我的母親、妻子或女兒,這麼說吧,如果玉米是我的鄰居或辦公室的同事,我將如何和她一起度過漫長的歲月呢?這個虛空的假設讓我心慌。我對玉米一定是禮貌的,客氣的,得體的,但我絕對不會對玉米說,你圍巾的顏色不大對,你該減肥了。我感覺到了我們在氣質上的抵觸。我尊重她,我們所有的人都尊重這位女同志,問題恰恰出在這裏。我們之間有一種潛在的戰爭,這場戰爭永遠不會發生,然而,戰爭的預備消耗了我,我感受到了我自己的緊張,因為我感受到了玉米的緊張。
快和慢不存在好和壞,我只能說,快有快的魅力,慢有慢的氣度。這本書我選擇了什麼樣的敘述速度呢?我把速度問題先放在了一https://read.99csw•com邊。這本書我力求讓我的讀者到「王家莊」去看一看,看清楚,把所有的角落都看清楚。這樣一來我只能讓「馬兒哎你慢點走」。我的敘述用的是騎驢看唱本的速度,或者,我乾脆用的就是步行的速度。這是很原始的。這樣的速度傻巴拉嘰。然而,對於一個一心要讓遊客「看清楚」的導遊來說,我只能放棄「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
我還想在這裏談一談所謂的「寫法」。小說當然會有它的「寫法」,《玉米》、《玉秀》和《玉秧》也有它的「寫法」,這一點毫無疑問。在許多情況下,這個該死的「寫法」會讓我們這些被稱作「作家」的傢伙們傷透腦筋。因為「寫法」的差異,文學變得無比地熱鬧,有了「新」和「舊」的區別,乃至於,有了「新」和「舊」的對抗。其實,我更願意把「新」和「舊」的區別和對抗放在一邊,尊重和認同「寫法」的變遷。「變遷」這個說法輕而易舉地避開了一個無聊的邏輯,無聊的邏輯是這樣下結論的:「新的就是好的,有生命力的;舊的就是壞的,快斷氣了。」
現在,《玉米》這本書在江蘇文藝出版社出版了,我感謝江蘇文藝出版社,感謝我的朋友黃小初先生。我感謝所有閱讀這本書的朋友們。
我從來不認為時光的飛逝有什麼可怕。我對我的朋友說,如果我永遠十八歲,那麼,我三十八歲的作品誰替我寫?我六十八歲的作品又是誰替我寫?我的「青春期書寫」已經完成了,假如我的作品永遠呈現的都是「二十歲的心態」,我會對我表示出最深切的失望。謝天謝地,我已經三十八歲了,我很滿意我可以寫出三十八歲的東西了。將來我六十八歲了,我還渴望我能夠寫出六十八歲的東西。一個藝術家的藝術創作能夠完整無缺地展示他的一生,我認為,那才是一個藝術家九_九_藏_書最大的幸運。

我沒有想到臧天朔的一首歌能為我帶來三位神秘的客人,因為她們,我度過了十五個月的美妙時光。我感謝臧天朔。

我堅持認為這本書採用的是「第二」人稱。但是,這個「第二」人稱卻不是「第二人稱」。簡單地說,是「第一」與「第三」的平均值,換言之,是「我」與「他」的平均值。人稱決定了敘述的語氣,敘述的距離,敘述介入的程度,敘述隱含的判斷,敘述所伴隨的情感。這不是一句可有可無的話。我想強調的是,《玉米》、《玉秀》和《玉秧》當然都是用第三人稱進行敘述的,然而,第一人稱,也就是說,「我」,一直在場,一天都沒有離開。至少,在我的創作心態上,確實是這樣。
對我來說,玉米、玉秀還有玉秧,她們是血緣相關的三個獨立的女子,同時,又是我的三個問題。我描繪她們,無非是企圖「創造性地解決問題」(亨利·米勒)。然而,我沒有解決問題。這是我的目光至今都沒有學會慈祥的根本緣由。我還想再一次引用亨利·米勒的話:「不要坐在那裡祈禱這種事情的發生!只是坐著觀察它的發生。」我想,我能做到的,也許只有坐著,睜著我的三角眼。
我不敢說《玉米》這本書有多麼的出色。可是我可以負責地說,這本書我在二十歲的時候是寫不出來的。儘管我二十歲的時候自視甚高,比現在還要自負。
《玉米》開始后不久我就認識玉秀了。這讓我多少鬆了一口氣。首先引起我注意的是玉秀的那雙手。玉秀的手真是太漂亮了,和她鄉下姑娘的身份全不相符。我在許多畫家和戲劇演員的身上看到過這雙手。這雙手洋溢著異樣的氣質,好動,時常會自言自語,有無限的九-九-藏-書表現力,內心的縱深與秘密全在指頭上頭了。我在《玉秀》裡頭幾乎沒有涉及過玉秀的那雙手,她的那雙手太調皮了,正「悄悄地蒙上你的眼睛」。可是玉秀和我一起疏忽了,生活不只有被「矇著」的眼睛,也還有一雙手。當玉秀明白那雙手是多麼地有力時,她已經倒下了。
關於人稱,我有這樣一個基本的看法:第一人稱多少有點神經質,撒嬌,草率,邊走邊唱,見到風就是雨;第二人稱鋒芒畢露,凌厲,有些得寸進尺;第三人稱則隔岸觀火,有點沒心沒肺的樣子。這些都是人稱給敘述所帶來的局限。事實上,敘述本身就是一次局限。我在鄉村的時候遇到過許多冤屈的大媽:愛用第一人稱的基本上都是抒情的天才,控訴的高手,一上來就把她們的冤屈變成了吼叫、眼淚和就地打滾;而愛用第二人稱的潑婦居多,她們步步為營,一步一個腳印,打不盡豺狼決不下戰場;選擇第三人稱的差不多都是滿臉皺紋的薛寶釵,她們手執紡線砣,心不在焉地說:「她呀,她這個人哪……」——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當我回想起她們的時候,我想起了一個藝術上的問題,或者說,人稱上的問題,什麼樣的敘述人稱最能夠深入人心?這就提醒我想起了另一位大媽。她不吼叫,不淌眼淚,不打滾,不挺手指頭,只是站在大路旁,掀起她的上衣,她把她腹部的傷疤袒露在路人的面前,完全是有一說一,有二說二。在我看來她的驚人舉動里有人稱的分離,彷彿是有一個「我」在說「她」的事,或者說,有一個「她」在說「我」的事。我至今記得那位大媽裸|露的腹部,可以說歷歷在目,比二十一世紀另類少女完美的肚臍眼更令我心潮湧動。這正是「第二」人稱的力量。
有一個問題我不能不有所提及,那就是這本書的敘述人稱。
我問他,可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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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認為所有的藝術都存在一個「速度」的問題,即使是瞬間藝術繪畫或者雕塑。小說里的「速度」問題則尤為重要。小說是一個流程,有它的節奏,選擇什麼樣的速度對一部作品來說一點也馬虎不得。小說的速度起碼有兩種,一,結構性的速度,事態自身「發展」的速度;第二,語言性的速度,也就是說,你敘述的速度。我發現許許多多的作品在語言的速度感上是不講究的,讀者就如同坐在一輛汽車上,駕駛員是一個冒失鬼,雖然他的絕對速度並不快,但他在忙,而你在慌。
玉秧是誰?這個問題依然纏繞著我。玉秧屬於這樣的一種人:我們天天見面,她沒有給我留下特別的印象,我相信她是簡單的,平庸的。後來玉秧這個人就從我們的生活中消失了。有一天,我們在閑聊中提起了玉秧,或者說,有一天遠方傳來了關於玉秧的消息,所有的人都大吃了一驚,——那是玉秧么?是的,那偏偏是玉秧。這時候我們猛然發現,我們所有的人都被玉秧騙了。玉秧不是騙子,她並沒有騙我們。但是,我們被她騙了。因為不可更改的生活環節,——不是細節,是環節,我們被玉秧騙了。我們生活得過於粗疏,過於膚淺,我們與真相日復一日地擦肩而過。回頭一瞥,再大吃一驚,成了生活賜予我們最後的補充。
當一個人被折磨得傷了神的時候,他也許就不再猶豫,反而會加倍地堅定。比如說,剛開始,我曾經想把這本書寫得洋氣一些,現代一些。寫著寫著覺得不行,不是那麼回事。我就問我自己,到底什麼是「寫法」?我對自己說:你覺得怎麼寫「通」,什麼就是你的「寫法」。文學就是這樣一點一點親切起來的,最終成了朋友。我再也不會相信脫離了具體作品之外的、格式化的「寫法」。「寫法」還能是什麼?就是我願意帶上這樣的表情和朋友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