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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服飾 非凡意義

第二章 服飾

非凡意義

依則戀。依戀是中國人所謂「人情」的核心。父母在,不遠遊,承歡膝下、繞行膝下等等,講的都是依戀之情。戀家、戀國、戀父母、戀故鄉,甚至戀古人,也都是中國人特有的情感。就說鄉戀。中國古典詩詞中描寫鄉戀之情的,真是何其多也。——「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李白);「露從今夜白,月是故鄉明」(杜甫);「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王維);「無端更渡桑乾水,卻望并州是故鄉」(劉皂);「故鄉今夜思千里,霜鬢明朝又一年」(高適);「不用憑欄苦回首,故鄉七十五長亭」(杜牧);「共看明月應垂淚,一夜鄉心五處同」(白居易);等等等等,無不膾炙人口。
第二,生命既與身體同一,則靈魂也與肉體混同,或以肉體代心靈。比如意志不得自由,本是「心不由己」,卻說「身不由己」;體驗他人情感,本是「感同心受」,卻說「感同身受」。看來,中國人的知覺、感受、體驗、領會,都是先「身」而後「心」的,就連體驗之「體」,領會之「領」,都與「身」有關。中國人從來就不相信不能用身體感官確定的東西,而只相信自己的「切身體會」。所以在教育上,言教不如身教;在認知上,耳聞不如目見;在學習上,心知不如力行;在事業上,立命必先安身。身不能安,則心不能定。於是就連一個人的道德修養,也不能叫「修心」,而叫「修身」。「修身」不是健美,不是體育鍛煉,其實與「身」沒多少關係。
其實,衣服衣服,衣與服,都有文化內涵。
其實,「衣」這個字,本身就有「相依」之意。衣字的字形,無論甲骨文、金文、還是篆文,都是由上下兩部分組成。甲骨金文「象曲領,兩袖中空,左右襟衽掩合之形」,看來真是上衣的形狀。篆文卻是上面一個「人」字,下面也是一個「人」字,許慎說「象覆二人之形」。覆即顛倒、翻動。這兩個人在那裡顛來倒去地幹什麼呢?當然是在「體貼」。後來這兩個相互體貼著人的中間又多一個較小的人(大約是生了孩子),就成了甲骨金文的「依」;孩子長大了站在兩個人的旁邊,就成了篆文的「依」。孩子總是要依靠、依賴、依傍大人的。可見,衣也就是依,就是相互依存,甚至相依為命。
先說「衣」。
依附的對象並不限於某個人(父母、丈夫、長官、皇帝等),也可以是某個群體(家庭、家族、團體、單位、組織、政府等)。直到現在,中國人如果有了什麼「問題」,也仍然習慣於找「單位上」去「解決」;有了什麼「想法」,也仍然習慣於找「組織上」去「談心」。中國人似乎很少想到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去成就某一事業,事實上認真做起來也有諸多困難,當然還是「依靠上面」來得便當。即便失誤,也會有人替你擔待,至少不必擔心被「抓辮子」、「扣帽子」和「穿小鞋」。辮子、帽子和小鞋,都是特殊的「服飾」,過來人無不知道它們的分量。當然,有了成績,也首先read•99csw.com歸功於領導和群眾,自己則不過只是做了一點「微不足道」的小事情。結果,是沒有哪個國家的政府和各級部門像中國這樣責任重大,任務繁多。不但每個人的吃喝拉撒睡、生老病死退,都要責無旁貸的管起來(管得不好群眾還要「罵娘」),而且一旦為了改革而「斷奶」,還得教會大家如何去「自謀生路」。
其實男人也差不多。一個多情的男子,如果和一個女人發生了關係,哪怕這女人是妓|女,也會產生依戀之情。「從別後,憶相逢,幾回魂夢與君同」(晏幾道),其所念念不忘依依不捨者,不過只是「彩袖殷勤捧玉鍾,當年拼卻醉顏紅」的一位歌女,是否真有性關係都未可知。甚至只有「一面之交」,也能產生依戀之情:「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崔護)。
依附者是不能脫離被依附者的。沒有被依附者,依附者就沒有「著落」。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身之不存,衣將焉附?所以依附與被依附者的關係,就是一種從屬關係,叫做「服從」(像衣服從屬於身體一樣)。服從得好,叫做「服帖」(像衣服貼在身上一樣)。服帖才會受到「體貼」(貼在身上),才能被「關懷」(摟在懷裡),也才有可能「進身」(地位上升)。事實上,中國傳統社會要求的,就是這樣一種「人身依附關係」。每個人都依附於另一個人,或依附於群體,就像衣服之依附於身體:子女依附於父母,妻妾依附於丈夫,下級依附於上級,所有的人都依附於皇帝。皇帝似乎沒有什麼人要依附,因此是「孤家寡人」。其實皇帝也要依附的。他依附於皇權,依附於國家和民族這個群體。一旦失權亡國,那就「豬狗不如」,甚至只有「死路一條」。
那麼,什麼是最貼身的呢?人之中,最貼身的是母子,所以「世上只有媽媽好」。其次是夫妻,所以「一日夫妻百日恩」。物之中,最貼身的是衣服;衣之中,最貼身的是內衣。內衣,古人叫「衷」。它不但最
衣服又叫「衣著」。著,就是「附著」,或「加上去」,比如著色、著墨,當然還有著裝。所以,衣服也就是「依附」。
可見身心一體,心由身定。
貼身,是不可以等閑視之的。
再說服。
為貼身,而且簡直就是著衣者本人及其內心世界的代表,因此才有無動於衷、言不由衷、衷心感謝、互訴衷腸、道出衷情等說法,都是以衷衣代中心,以貼身代貼心。
衣是身的代表,身則是一個人肉體和心靈的總代表。
這樣的衣服和鞋帽,當然不能輕易讓給別人,就像老婆不能轉讓一樣。即便那衣服是買來的,只要自己還穿在身上,也不能隨便脫下來送人。尤其是內衣,倘若隨隨便便就脫下來送人,豈非輕率地「以身相許」?所以,儘管中國人喜歡聚在一起吃飯(共食),卻不喜歡和別人換衣服穿(共衣),除非是戰友或情人。
身與心
衣是最貼身的東西,而貼身https://read.99csw•com也就是「依」。依,它的甲骨文字形,是一個人在胞衣中成形。去掉這個人形,剩下的部分,便是甲骨文的「衣」字。所以,衣,最早是胎兒的胞衣,即「人之衣」。同時,衣也就是依,起先是胎兒之所依託,後來是人之所依。人們裹在衣服里,就像胎兒裹在胞衣中,衣服,豈是小看得的?
身的含義很多。首先是指身體。不過這「身體」,有時包括腦袋,有時不包括(比如「身首異處」),甚至只算中問部分,也叫「軀」。但它的本義,卻是「身孕」,——胎。它的字形,無論甲骨文、金文、篆文,都是像一個人懷胎之形。所以直到現在,我們還說一個女人懷了孕是「有了身子」。
其實即便是外衣,有時也能代表那穿衣的人。許多民族都有這樣的習俗:死者的衣物,如不殉葬,就要分給親友,以為紀念。這正如祭祀的食品最終要被吃掉一樣,並非為了節約,而因為這些衣物中,殘留著逝者的信息,睹其物如見其人,衣其衣如近其身。元稹悼念亡妻的詩云:「衣裳已施行看盡,針線猶存未忍開」,表達的便正是這種情感。
衣人之衣,能不「懷人之憂」嗎?
當然,要說一點關係都沒有,也不對。《禮記》就說「禮義之始,在於正容體、齊顏色、順辭令」。這就是「修身」了。這門功課,從小孩子一生下來就要開始。具體的做法,是墊上尿布以後,用一塊布先把嬰兒的兩條腿包起來,又用布帶從上到下捆緊,使嬰兒身體筆直,只露出腦袋,俗稱「打包」,有的地方叫「蠟燭包」。據說,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孩子長大以後腿是直的,也才能保證他是一個「正直的人」。
衣既為人之最貼身者,自然也就往往被賦予情感的意義,或用來表現和傳達情感,比如「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比如「長安一片月,萬戶搗衣聲,秋風吹不盡,總是玉關情」;比如「一行書信千行淚,寒到君邊衣到無」;比如「想給邊防軍寫封信,不拿紙筆拿起針」。中國古代的遊子和戰士,都喜歡穿母親和妻子縫的衣,納的鞋。只有穿著這樣的衣,身上才暖和;只有穿著這樣的鞋,腳下才踏實。
鄉土尚且難離,何況最「貼身」的夫妻和情人?當然也是依且戀的。事實上,中國的男女關係,更看重的是「依戀」而不是「性|愛」。西方人的兩性關係,往往帶有好奇和探究的內容,因此不憚于婚前性關係,也樂意於與不同的男女成為性|伙|伴,為的是多一些體驗和經驗。中國人的婚姻,卻主要不是為了「一夜之歡」,而是要「相依為命」,「地久天長」。因此,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發生性關係,便是「以身相許」,定了「終身」的。如果被那男人「始亂終棄」,便會「痛不欲生」。像西方女人那樣滿不在乎另尋新歡的事,她們連想都不會去想。要想,也是「尋短見」。
《詩?秦風?無衣》寫的是戰友之間的共衣。這首詩譯成白話文就是:誰說我們沒有衣穿?我https://read.99csw.com和你共一件戰袍!君王就要出兵了,整理好我們的長矛,我和你同一戰壕!誰說我們沒有衣穿?我和你共一件衣裳!君王就要出兵了,整好我們的刀槍,我和你同上戰場!這實在是一種極重的情分。這種同袍共衣的感情,和同火共食是一樣深刻的。軍營里同火共食,出征時同袍共衣,上了陣就會同生共死,同心同德,同仇敵愾。因此我們不難體會,韓信說漢王「解衣衣我,推食食我」時,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情。
生命當然都只能是自己的。因此,「身」又指自己,所謂自身難保、身先士卒等是;又引申為親自,如身臨其境、身體力行、親身經歷;又引申為擔任、承受,如以身作則、身受其害等。這可真是「怎一個『身』字了得」。
第一,只有自己才能稱「身」,叫「自身」;別人稱「人」,叫「他人」。「身無分文」是自己沒有錢,「人言可畏」是別人的話很可怕。與自身同義的還有「躬」和「朕」。躬指身體,如鞠躬;也指自身和親自,如事必躬親,躬逢盛世等。朕是自身,原是古人自稱的謙詞。秦始皇以後,規定只有皇帝才能稱「朕」,結果謙虛變成了驕傲。「自身」既為皇上所獨有,臣下當然也就「身不由己」,連衣服也不能隨便穿了。
於是,一旦依靠對象發生問題,便不知「何去何從」。何去,是「上哪去」;何從,則是「跟誰走」。跟著誰,就朝誰的方向走。所以「何去」取決於「何從」。「從」這個字,簡化得實在好:一個人跟著另一個人。哪怕只是「跟著感覺走」,好歹也是「跟」。誰要是宣布「走自己的路」,沒準就會被視為神經病。
這樣一來,共衣就是共依(共同依託同一對象,或互為依託),而同袍就是同胞(好像一母所生,有了血緣關係)。兩個人,如果既同火共食,又同袍共衣,那就既有同一生命源頭,又有同一生命依憑,肯定會親如兄弟情同手足,成為「穿一條褲子」的鐵哥們。
首先,衣服是最貼身的東西。
依附的對象,甚至還可以是古人、洋人,是某種思想或某一學派。中國人說話寫文章,過去是開口閉口子日詩云,後來是必先引用馬恩列斯,時下則言必稱弗洛伊德或海德格爾等等,只可惜老外並無「關懷」咱們的義務,所以也不見這樣引用有什麼好處。好在咱們這麼說,這麼寫,主要還是一種心理需求。不這麼說這麼寫,別人看了「不順眼」(好像衣服沒穿對),自己心裏也「不踏實」(好像腳下沒穿鞋)。反正靠他人也好,靠組織也好,靠古人也好,靠洋人也好,總得「靠」著什麼:「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大海航行靠舵手」,自己和個人是「靠不住」的。甚至就連上級,有時候也得靠下級。在中國,會做領導的,總是要在群眾中發現和尋找「可靠分子」,以為「依靠對象」,否則便會變成「孤家寡人」,什麼事情都做不成。
貼身又怎麼樣呢?最貼身的,往往也就是最親密、最可靠、最放心和最有感情的。因為在中國人九-九-藏-書這裏,「身」和「心」是一體化的(這一點我們下面還要說到),所以「貼身」往往也就「貼心」。比如「貼身侍衛」,便不但最為親切可靠,而且簡直就是「心腹」。大宅門裡的小姐太太,也多半會有一兩個這樣的「貼身心腹」。她們不但會把小姐太太的日常生活打理得舒舒服服,必要時還要替小姐太太們管閑事,辦外交,甚至吵架,比如鳳姐身邊的平兒,探春身邊的侍書,都是。
於是,衣服就不簡單地只是衣服了。它不僅具有物質的意義,也具有精神的意義。不僅屬於肉體,也屬於心靈。
可見依附者固然不能脫離被依附者,被依附者也不能脫離依附者。於是依附者也好被依附者也好,便都有義務來維繫這種關係,只不過其義務各自不同。子女、妻妾、臣民的義務是「服從」。表現為道德要求,就是子孝、妻順、臣忠。父母、丈夫、君王的義務則是「關懷」。表現為道德要求,則是君仁、父慈、夫愛。但服從是首要的。子女、妻妾、臣民如果不服從,那就等於當眾剝掉了父母、丈夫、君王的衣服,是一種極讓後者丟面子的行為,必將受到嚴懲。反過來,如果後者無法使前者服從,則等於連衣服都不會穿,同樣是沒有面子的事。所以,「怕老婆」是可笑的,而「怕丈夫」則被視為理所當然,不會成為笑柄。在中國的任何笑話集中,都決找不到一則「怕丈夫」的故事,因為中國人並不覺得那有什麼可笑。
依戀之情既然如此之重,所以離別就是極其痛苦的事:「相見時難別亦難,東風無力百花殘,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李商隱)。一旦重逢,便喜出望外:「今宵剩(只管)把銀釭(燈)照,猶恐相逢是夢中」(晏幾道)。總之,依戀、眷戀之情是「人之常情」。一個沒有依戀、眷戀之情的人,會被看作是「無情無義」,而一旦無情無義,也就「形同禽獸」,甚至「禽獸不如」。因為連阿貓阿狗、小雞小鴨,也有依戀之情呢!
看來,如果說「共食」者義同兄弟,那麼「共衣」者則情近夫妻。的確,從身上脫下貼身內衣,帶著體溫,也帶著體味,無論如何也都象徵著穿衣人自己,若非極為親密,豈能親相授受。以中國人之內向,一般友人見面,不過鞠躬作揖,握手擁抱都不會,哪裡還會「貼身」?能貼身者,無非夫妻、情人而已。即便夫妻,也要「舉案齊眉,相敬如賓」,又豈能隨意互換褻|衣?看來。可共衷衣者,也就只有情人了。
衣與服
與子同袍,能不是一種很重的情分嗎?
總之,衣服就是依附。衣服依附於身體,自身依附於他人,由此構成一個龐大而複雜的社會關係網路,在這個網路里,每個人都如被熨斗燙過一樣,「服服帖帖」。這大概也就是「聖王」們「垂衣裳而天下治」的秘密所在吧?
《紅樓夢》第七十七回寫的則是情人之間的共衣。這一回寫寶玉偷偷去看病危的晴雯,晴雯先是咬下指甲,遞到寶玉手心裏,然後「又回手掙扎著,連掀帶脫,在被窩裡九-九-藏-書,將貼身穿著的一件舊紅綾小襖兒脫下,遞給寶玉」。這兩個動作,很明顯的有「以身相許」的意思。「寶玉見她這般,已經會意,連忙解開外衣,將自己的襖兒褪下來,蓋在她身上,卻把這件穿了。」這意思自然也很明白。所以晴雯才說:「今日這一
共食與共衣
這裏特別值得注意的有兩點。
這當然很重要。所以「依」這個字的使用頻率便很高:依傍、依從、依附、依歸、依順、依隨、依託、依循、依仗、依允、依照、依憑、依據、依靠,甚至依賴。這也不奇怪。依,首先是二人關係,或人際關係,或人與人的關係。這種關係,在以群體意識為思想內核的中國文化這裏,當然是頭等重要的關係。
同樣,在日常生活中,對一個人的「關心」,也往往落實在對方的「身」上。比方說吃飯的時候給人家夾菜啦,天涼的時候提醒別人「加件衣服」啦。因此,關心又叫關懷、體貼,亦即「貼身」。身體相貼,體溫相存,所以又叫「溫存」。衣服穿在身上,其間當然有「溫」存焉。就連小動物都知道,天寒地凍的時候,要互相依偎在一起。故而共衣便是體貼,體貼便是委身,委身便是交心。實際上,當一個人脫下自己的衣服,把它披到另一個人身上時,他們的心確實是「緊緊貼在一起」了。
一個人的「心」既然是由他的「身」來定的,那麼要得到他的「心」,便必然在這個人「身」上打主意,甚至要在他的服飾上做文章,比如清人人關后之強迫漢人剃髮易服即是。這些南下的征服者們堅信,只有當中原漢族在服飾上與自己「俱為一體」時,被征服者才會和自己「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才不會再把滿人看作「夷狄」,對於大清帝國的興衰榮辱,也才會「感同身受」。果然,清王朝覆滅時,許多漢人都如喪考妣,堅決不肯剪掉頭上的小辮子。反倒是「皇帝陛下」(溥儀)本人,帶頭革了那辮子的命,害得宮裡宮外遺老遺少們,一個個都跟丟了魂似的。
懷胎,是生命的孕育,因此,「身」又引申為生命,比如獻出生命是「獻身」,放棄生命是「捨身」,喪失生命是「亡身」,將生命置之度外是「奮不顧身」。生命既然就是「身」,則生命的全過程也就是「終身」。不但肉體生命是「身」,社會生命、政治生命、道德生命等,也是「身」,如身份、身家、出身、進身(提高社會地位)、翻身(改變社會地位)、身敗名裂(喪失社會地位)、身價百倍(社會地位大幅度提高)、人身攻擊(侮辱人格,並非毆打身體)。實際上,肉體生命和社會生命、政治生命、道德生命有時也難捨難分。比如「明哲保身」,就很難說要保的是哪個「身」。
衣與依
來,我就死了,也不枉擔了虛名!」所謂「虛名」,即晴雯與寶玉有「私情」的指控。晴雯和寶玉雖然要好,卻不曾像襲人那樣,真的「貼身」過,所以是「虛名」。但如今,已用內衣為代表,相互「貼身」過了,所以不再「枉擔」,也就死可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