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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洛多尼·拉西姆手記 E

第三章

洛多尼·拉西姆手記 E

在回教齋戒月的日子里殺人,實在是罪孽深重的事。但我不是回教徒,所以應該無所謂吧!如今就算神已原諒了世人,我也要殺死這些言行污穢的女人的身體,再原諒她們的靈魂。遺憾的是,她們被殺死以後,就不再存在於這個世界上;被撕裂的身體,當然也不可能還原成原狀,讓我無法再殺她們一次。
所以,我所做的事,是耶和華決定的。我聽到了神的旨意,我只是執行神的命令。
今天我殺死了菲伊·艾馬森。我把她的腳從大腿根部擰下,把手臂從肩膀拉下來,然後把連著頭部的軀體,放在消防車的上面,腳插在老虎的背上,手擺在飛機里。菲伊·艾馬森和消防車很相配。F·E對F·E,是神分類過的同質物品,所以命中注定要放在一起。
神不是一點力量也沒有的木偶。至少祂不同於我的以色列的神。祂有時會化身為魔神,允許我們向做了壞事的民族進行報復。這就是名為耶和華的神,這才是我要崇拜的神。我覺得全身充滿幸福的感覺,並且明了到以苦行的方式來接近修道者的心情。這才是真正有意義的成長。以前我從來沒有如此接近過神。我終於見到神了!
我帶著這樣的宿命出生,一點希望也沒有,這樣實在太悲慘了吧!我並不是自願來到這個世界的呀!我從來也沒有想過要來這個世界。我不說話的原因,並不是我的能力比周圍的別人低,或不會說話,我只是不想說話。我只想一個人待在冥想的世界里,與耶和華對話。
我一直四處尋找耶和華的蹤跡。在寒冷的山毛櫸森林中尋找、在黑暗的上方湖泊畔尋找,但是耶和華到底在哪裡?祂在某個地方,讓草地上的野草燃燒起來嗎?讓樹枝噴出火焰了嗎?我一邊這樣期待著,一邊獨自四處尋找它的蹤跡。
這本筆記簿上記錄著這些事情,所以將來也會成為聖書。老實說我不喜歡血腥,可是只要活物獻祭的血能讓神感到喜悅,就能提高我的地位。多神教時代的迦南之地,就是用這種方法,來求取神的喜悅。中世紀的歐洲天主教會也引用這個做法,當時人們撲殺女巫,女巫的血能提高聖職者的地位,能保護世界的和平。
這裡是蘇格蘭的荒野之地,幾乎沒人想住的遙遠北方,神以前真的來過這裏嗎?神真的會從遙遠的迦南,無視距離遙遠,現身在任何地方嗎?祂真的會同時現身在全世界的數百萬個信仰者面前嗎?
這個世界錯誤叢生,變得愈來愈複雜,人們對信仰充滿疑慮,終於讓神不高興了。
我把佩琪的身體放在船上,讓大象馱著她那被撕裂下來的雙腳,把她的雙手放在巴士里。佩琪從前是個漂亮的女人,所以能夠欺騙有錢的老男人,村子里有很多男人曾經對她纖細的腳,和白皙的手指,懷抱著憧憬。
像波妮那樣的人,是最糟糕的人種。她是世界上最差勁的狡猾賣淫者,只要給她一點小錢,誰都可以和她上床,卻故作清高,在客人面前說我的壞話,說我是性變態,經常騎著腳踏車,去偷看村子里的女孩洗澡。還謾罵、https://read•99csw•com嘲笑我,說我是色情狂女人生的小孩,所以天生也是個色情狂。並且說我也偷看她洗澡。其實她是為了掩飾自己淫|盪的罪行,為自己辯護,才拿我當擋箭牌。我對於在酒店賣淫者的肉體一點興趣也沒有,我根本不想看她。
信仰是寂寞的事情。從信仰耶爾的古早時代起,開創有價值之路的存在者,總是孤獨的。這個世界上從來沒有一個宗教教祖,是在歡樂氣氛之下誕生的。
回到應許之地以後,迦南的每一個人都在尋找耶和華。可是,就算世界被烈火燃燒,他們仍然見不到耶和華現身;就算世界發生了毀滅性的大地震,也不見耶和華出來拯救世人;就算世界被暴風雨侵襲,人們還是見不到耶和華。可是,耶和華卻現身在微風吹拂、草木輕搖的黃昏微風中。
真正的信仰是孤獨的事情。因為走在已經開拓好的道路上的人,絕對不是一個追隨者。不論是迦南之地,還是亞歷山大、麥加、耶路撒冷,還是印度或中國,追求信仰的人所走的路,都應該是孤獨的。求道者在沙漠里、在藤蔓糾結,有著無數蛇蝎的叢林里、在沒有人煙的洞穴里,過著沒有幫助的生活。他們必須忍受孤獨,必須自己找到能與神見面的方法。他們必須自己想、自己找到做什麼事,才會讓神高興。
今天我殺死了柯妮·達文生。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想這麼做了。這個女人罪惡深重。如果她是個歡場的酒女,也就算了,偏偏她是一個老師,而且利用她做老師所擁有的特權,一點慈悲也沒有的傷害天真兒童的精神。她所做的事,是神絕對不能容忍的事。
然後,我又在那一瞬間看到了神。我的兩肩像被人用力搖撼一樣地抖著,我全身發抖,像痙攣似的停不下來。當我跌坐下來時,我看見迦南之地,而偉大的耶和華,就站在那片土地上。我雖然覺得疼痛,但還是一直看著耶和華的姿態。神與迦南之地,應許之地。
真正想追求神跡的人,一定是完全孤獨的人;他沒有親人,沒有朋友、兄弟、親戚,是絕對孤獨的人。這個世界上已經見不到這樣的人了。
我相信耶和華,從來沒有懷疑祂的存在。祂是這樣的接近我,與我的心靈結合在一起。我相信祂是確實存在的。我不只在祈禱的時候希望能夠見到祂,就算平常時,也渴望見到祂,希望它能聽到我想復讎的心聲。
她們真的是很可惡的女人。因為我很老實,不會反擊,就把我當成小貓那樣地任意擺布。柯妮尤其可惡,她是一個老師,在小孩子人格形成最重要的時期里,她有責任好好照顧她所教導的孩子,但是她卻多年來不停的在眾人面前嘲弄我,說善良年幼的我像只愚蠢而動作緩慢的大型哺乳動物,讓我被所有的小朋友嘲笑。我的無力抵抗,對她來說是個優點,因為她只能藉著取笑我的方式,來讓其他小朋友發出笑聲。她是個沒有能力的女人,是我最最不能原諒的人。
如今的神為何變得寬大了呢?因為神失去了神性與年輕。猶太九-九-藏-書的神就是那樣,我不想崇拜那樣的神。那樣的神像個生病的老人。猶太的神必須是年輕而有活力的強者,祂必須比任何神都強悍,並且行事果決,這樣才能拯救一直過著趴在地獄里生活的以色列人。地獄里的生活不是寬大的救濟行為拯救得了的。死掉的埃及人並非完全沒有錯,他們無理地讓以色列人做奴隸,只求以色列人為他們奉獻,卻一點也不感激以色列人的付出。
變成埃及人奴隸的以色列人,他們覺得他們信仰的神耶爾的力量不夠大,所以才會尋求更有力量的神耶和華。於是耶和華成為以色列人的守護神,幫助他們離開埃及。可是,耶和華雖然是以色列人的守護神,卻是埃及人的冷血災難,最可怕的惡魔。祂血染尼羅河,將虱子與病毒送到埃及的各個角落,讓大量的埃及人生病、餓死。最可怕的事,就是祂也殺了全埃及剛剛出世的男嬰。比起希特勒,祂是有過之而無不及。這些都是我從書上閱讀來的。
所以,卡達先生一直很感謝我們。母親能夠那樣賺錢,是因為有我這樣安靜的小孩,為了彌補對我的強烈虧欠感,她便經常帶我去卡達先生的玩具店。
十二月二日
我跪在掉滿山毛櫸落葉的草地上,數次彎下腰,額頭觸著地面;或爬到古城的塔頂,看著湖的方向,我不斷地祈求著,希望能見到神一面。可惜我一直沒有如願。
佩琪也很可惡。她也是一個真正可惡的女人。回想起來,她才是最可惡的女人,因為她和我們母子受到傷害的事情完全無關,卻用那種態度來對待我們。媽媽和卡達先生一點關係也沒有,還經常帶我到卡達先生的店買東西。我們在卡達先生的店裡花了很多錢,買了很多玩具。
然後,我把狗身的波妮推到聖誕樹的最高處,擺放在枝葉之間。這樣的話,就可以從枝葉的縫隙看到波妮的臉了。看到她呆然若失的眼神,和極度驚恐的表情,我又笑了。
我第一次見到神,才真正的理解信仰這個東西,也了解到為何古代的神祇們想要活物獻祭的原因。我全身都在發抖,我明白是神附身在我身上之故。不管我在森林里走了多少路,在枯葉上跪了多久,都見不到神。必須像現在這樣,有積極的作為才行。耶和華是有力量的神,所以我們也必須顯示力量,才能向祂祈求。
我想見到耶和華,總是全心向他祈禱。我的祈禱是那樣的真誠,所以祂和我合體了。我變成耶和華。我全身充滿力量,我要實現正義。
就像我前面所說的那樣,我們母子一點也沒有危害到她,反而還對她家的生意有貢獻。卡達先生曾經拜託我做事,我幫他完成了,他很感謝我,在路上遇到我的時候,總會舉起手來,和我打招呼。
我把她的兩隻腳插在水塔的閘門上,兩隻手臂放在煙囪里,身體放在運送木柴的貨物列車上。這樣的話,她的身體就會隨著列車繞行整個村子,村子的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她的屍體。
十一月二十九日read.99csw.com
耶和華對血有抗體,面對屍體被撕裂的埃及人時,祂可以無動於衷;可是祂又很容易因為感動而全身顫抖,就像小孩子一樣。祂善嫉又易怒,嚴格禁止它的子民崇拜自己以外的神,若有人違反這項禁忌,祂會毫不猶豫的加以殺害。這就是以色列人的神。
所以我一定要復讎。不,應該說以色列人必須定期性地進行復讎才行,否則就會被瞧不起,別人一有機會,就會把你當成奴隸。以色列人已經被埃及人、巴比倫人、納粹黨人欺負得很慘了。以色列人的命運如果不是成為別人的奴隸,就得永遠地流浪嗎?
我已經厭煩破壞了。但是,還有一個該死的女人,我只好又動手了。這個女人是琳達·史汪森。我什麼也沒有做,只是把她殺了,然後把她的屍體放在林伯格廣場的中央。這當然是因為林伯格廣場的縮寫也是L·S的關係。
我能把村子里的女人的身體一一撕裂,這是耶和華的旨意,我是這個旨意的執行者。我就是這樣向耶和華祈求的。我只要完成殺死女人的復讎行為,耶和華就一定會現身和我見面。
這些女人本來都不會有事的,但我讓她們成為我與神相遇的紀念品。如果我一直被關在精神醫院里的話,當然的,就永遠也沒有人會給她們責罰了。
記錄他們艱苦的過程,最後終於得以見到神的書,就成了聖書。我現在的過程就是這樣。或許我也該把我的這個發現寫下來,遍留給後世。那些說「這是神已經死亡的時代」的人,都是不能像我這麼認真尋找神跡的人。他們沒有人像我這樣,受到了徹底凌虐。
我欣喜若狂,覺得無上光榮,是神告訴我,這個世界上還有這樣的快|感。我也要感謝把我生下來的母親。現在我已經和耶和華合為一,所以我就是耶和華,任何事情我都辦得到!神也感到喜悅。藉著和我合為一體的方式,他表現出祂的喜悅了。
就在這個時候,我的身體開始顫抖,整個人完全恍惚,眼前出現了迦納地,耶和華站在迦納地之上。我先是變得無法動彈,接著便整個人倒了下來;我極力忍住想突破喉嚨的叫聲。終於,我終於見到了,我見到我的神了。我也終於了解了。原來是要這樣做嗎?
她和波妮一樣,經常說我的壞話。那些壞話都是她們虛構的,所以受到今天這樣的報應,是理所當然的事。
即使沒有被殺害,也會被社會遺棄,被視為和動物一樣的低等生物,關進籠子里。我知道他們把我關進蒙拓斯精神醫院的原因。他們實際上是想殺死我的,可是現在這個時代不能隨便殺死一個人,所以就把我放進有著高高圍牆、厚厚牆壁的鐵格子籠里。他們打算讓我一輩子待在籠子里,不讓我說話,也不讓我知道我母親的事,甚至銷毀我們母子在此生活過的痕迹,當作我們母子從來沒有來過這裏。他們想讓我從這個世界消失,因此,他們用電擊對付我,讓我變成廢人。
我把波妮赤|裸的身體放在豬肉上。既然她那麼想讓人看到她的身體,這樣一來就可以讓人看個夠了。九九藏書我再把她的四肢分散開來,把她的兩隻腳插在教堂門口前的花叢中。因為先知耶穌要給她的懲罰,所以腳要放在教堂前面。接著再把她的兩隻手臂,放在天文望遠鏡之上。
村子里的人開始感覺到有個以殺害女人,並且毀壞屍體為目的的殺人魔出現了,並且就在村子的外圍徘徊時,一定會緊張得議論紛紛,有人可能會認為這些女人一定是被某個冷血的殺手殺死了,或許也有人會認為她們死於經常在北邊冰冷的湖畔徘徊不去的魔鬼手中。其實神性就是如此。正義與瘋狂,道德與破壞,是比鄰而居的。這就是信仰。基督教徒不是殺害、鎮壓、拷問過數十萬無辜的生命嗎?如果沒有那樣的事,如何贏得大眾的臣服呢?
所以我殺死波妮·貝尼。我把她殺死,然後將她的頭,從她的身體上摘下來。因為我是耶和華,所以我可以辦得到。我一旦和耶和華合為一體,身體力量就源源不絕,自然什麼事都能辦得到。
只有力量,才有正義。沒有力量的話,就什麼也沒有。我想說的是:沒有力量的話,就會被送進毒氣室,誰也救不了我。這就是以色列人的命運。在十字軍時代,就有好幾萬以色列人被殺害。那些被殺害的以色列人並沒有做什麼壞事,只因為是以色列人,就毫無意義的被殺害了。
所以我也在平靜的夕陽餘暉中,在隨著風飛舞的落葉中、在溫柔的細雨中,側身傾聽,凝神注意尋找耶和華。但是,不管是哪裡,都沒有現身。
媽媽是卡達先生的重要客人。在我家還算有錢的時候,也曾經協助過卡達先生,讓他的生意日漸茁壯。這些事她都不知道。總之,她是個惡劣無禮,不知廉恥的女人。我還知道她曾在瑞典當過妓|女,為了不想讓人知道她的過去,所以來到這裏之後,就很快加入那些怨恨我媽媽的女人中,並且率先嘲笑我,好表示她對那些女人的忠誠。
無論如何,現在耶和華確實在這裏。所以,我今天殺死了佩琪·卡達。我把她的手臂從肩膀扯下來,把她的腳從大腿根部擰下。我也把她的頭,從她的身體上摘下來,然後放在打開掛鐘的后蓋,將頭放在鐘擺盒子里。這就是P·C和P·C。我這樣做之後,神又現身了。我的身體因為信仰的感動,又開始痙攣了。
所以我也擰下柯妮的頭,把她的頭放在學校玄關的鐘塔,插在圓椎屋頂的頂端,讓去上學的學生們和老師們,都可以清楚的看到。為了讓大家了解這是耶和華的作為,我便把希伯來語的耶和華之名的「Y」字,畫在她的額頭上。鐘塔與柯妮·達文生,是C·T與C·T,又是絕佳的搭配。她工作的地點,就是暴露她死狀的最好場所。
我不是很清楚當時到底是什麼情況,總之,我先把波妮的頭,從她那個貪愛男人的身體上摘下來,然後殺死佩琪的狗,將狗頭與狗身分開,再找一根棍子從狗脖子的空隙處插入,再把波妮的頭插在棍子的另一頭。就這樣,我完成了擁有狗的身體的波妮。這是真正的「母狗」。她的毛色黑得發亮,彷彿天生就該是這樣的動物。
十二月一日九-九-藏-書
我看著完成後的奇怪母狗波妮,不,應該說是我看著波妮的真正面目,笑了好一會兒。她的真正面目是賣淫的母狗。在此之前,她竟然以人類的姿態生活著,我覺得很好笑。
此時我始知何謂法喜。那正是被神的手撫慰過的人,才會有的感受。我雖然覺得痛苦,卻又感動到無法形容。我一面痙攣,一面任由淚水不斷地流下來。然後,我的耳朵旁邊響起神的聲音。神很高興地和我合體,直接表明祂的喜悅。
且不論這些。她最讓人不能原諒之處,就是她不僅隱藏自己的卑鄙行為,每次在我經過她家門前時,她總是露出冷笑,以叭噠一聲大力關上門的方式來諷刺我,而且在她們女人們聚會的時候,把我當成嘲弄的話柄。她一定不知道我很清楚她的行徑吧!
十一月三十日
而且,耶和華還教了我。波妮·貝尼和黑色的長毛獅子狗,就是B·P和B·P。原來如此,難怪可以搭配在一起,他們的命運原本就應該在一起。我懂了,原來就是這樣。
佩琪之所以會和村子里最有錢的卡達先生結婚,是因為卡達先生老了,很快就會死了;她是個很會算計的女人,這是大家公認的事情。可是,她的婚姻和賣淫有什麼兩樣?如今她可以成為有錢人,能在村子里最熱鬧的街道擁有三家店面。House over Time Jewelers珠寶鐘錶店、夏洛茲餐廳和維多利亞高級女裝店都是她的。而尹凡梅斯車站前,好像也有屬於她的大店面。這些都是從她的丈夫那裡繼承來的,不,是偷來的。除了上面說的那些店以外,村子里的雜貨店和玩具店,及堆放食品材料的建築物,都是她的產業。她是老闆,只負責叫人做事和收錢。我小時玩的玩具,都是在她的店裡買的。
十二月五日
這個女人下流又專愛打探人家的隱密;一旦打探到別人不願為人知的隱私,就到處散播。這種行為不是很令人討厭嗎?可是,做這種低級的事,就是她的人生。她就是這樣的人。人世間為什麼會有這麼討人厭的人呢?整天偷偷摸摸地跟在人後,東嗅西嗅,看看哪裡有可以讓她發揮本事的地方,這不正是狗的行為嗎?這不是人類的行為。不過,動物還比她可愛,因為動物很誠實,它們對自己的一生是忠實的。波妮是低級而一無是處的生物。
菲伊也是個可惡的人。她喜歡說話,最愛散播謠言。她散播的不是一般的八卦、而是別人的不名譽事件。她不會宣傳好的事情,對於不夠好的事,她卻會地說成油添醋地說成見不得人的事件。她喜歡這麼做的原因,是想把人當做動物一樣來瞧不起。其實,她自己就是一隻因為低級的慾望而蠢動的動物。
就像曾經去尼羅河畔救人的摩西,我也被逼到絕境。如果我也能在燃燒的草地上,聽到耶和華的聲音,我絕對不像摩西那樣猶豫。不論神命令我去哪裡,我都會去。我從來不懷疑祂的力量與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