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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里店「飛毛腿」案 2.公安幹警準備當一次「魯智深」

二、十八里店「飛毛腿」案

2.公安幹警準備當一次「魯智深」

這是因為,在警察眼裡,犯罪分子和普通人的行為舉止之不同,就像我們分辨男的跟女的一樣明顯簡單(當然現在有時候也不那麼好說)。當年,北京反扒老手王大隊到剛建市的深圳介紹經驗,為了說明問題,老王來了個實戰表演。深圳警方跟隨老王到車站抓賊,過程和從水桶里撈魚一樣,有當地警察驚呼就跟那賊是他養的似的——當時那裡養「二奶」成風,故深圳警察有此感嘆。
偏偏此人就是這麼乾的!一是體力,一是思維,此人都很是與眾不同。
不過,到底是准軍事部隊,發現出事兒了,民兵們馬上打開手電筒,點亮火把,在村子四周開始追擊搜捕。指揮部也立即調動其他幾個村設伏的民兵跑步向該村前進,封鎖其四面通道,抓捕「老流氓」。
只要再有一兩分鐘,就可以收網了!但是,就在此時,一個意外的情況發生了——那個黑影突然停步,愣愣地看了婦女主任家一會兒,好像在琢磨什麼。常占魁的心往下一沉,他的直覺告訴他,一定有什麼事情不對了。說時遲那時快,只見那個黑影忽然掉頭,飛奔而去。常占魁立即發出行動信號,警察們打開手電筒,一邊呼喝一邊開始追擊。「肯定抓不到了」,參加過此案偵破的警員回憶,「距離太遠,那小子跑得跟一道輕煙似的,而且周圍還有霧」。
這件事把警察們氣得暴跳如雷:我們剛走啊,他還敢去第三回?!這也讓警察們對受害者感到極大的歉意,真有一種「老百姓養你是幹什麼吃的」的慨嘆。
「老流氓」的思維與眾不同,這一點讓警方萬分頭痛。比如,十三處接手案件之後,曾提醒當地居民做好自我防範。但是,幾個月下來,此人卻一直沒有作案(這段時間他家庭和睦,沒有吵架)。老百姓畢竟不是軍隊,還要過日子生活,略一放鬆,他又來了。再比如,他到某村作案,警察隨即趕到,調查案情,查看線索,分析下一次他可能到哪裡。不料警察剛走沒兩天,他又來到了上次作案的這個村子,襲擊的還是同一個受害人。警察們再來,這次分析,感覺這小子膽子太大了,竟然敢於回頭,所以,必須對以前受害的人員加強保護。
警方當即上門調查。這個婦女主任的家所住的地方與其他鄰居間隔較遠,丈夫上夜班,罪犯從房屋一側撥窗而入,在鄉下堂屋常用的大灶旁脫了衣服,而後試圖進入卧室作案。一切都和「老流氓」作案的手段符合。被擋在門外之後,他試圖從窗戶進入,再次被擋住,於是站在窗外,用言語調戲,並聲稱這次不成,自己還要再來。儘管是當婦女主任的,但受害人也被嚇到幾乎精神崩潰。
檢查的結果,竟然是那位冒充婦女主任的偵察員暴露了目標。這位偵察員擒拿技術好,扮相好,裝什麼像什麼,曾經在多起案件的偵破中發揮重大作用,在隊里可算一寶,這次埋伏也一直中規中矩。但是,她有個要命的毛病使整個埋伏功虧一簣——這個相貌清秀的偵查員在煙癮問題上卻極為「爺們」。所以,在屋內蹲守到半夜,實在扛不住煙癮,終於抱著僥倖心理抽出一根煙,悄悄地吸了兩口。而那個案犯,恰好在此時摸了過來。發現有人在屋裡抽煙,案犯當時就覺得不對。那年頭當地女的吸煙極少,婦女主任平時也不抽煙。那,這屋裡怎麼出來煙頭的火光了?
1974年,在公安部門越來越加大破案力度的同時,「老流氓」的作案竟然達到了高峰!
老王一句話道破天機:車來了,別人都看車,就他看九九藏書人,他不是賊,誰是賊啊?這就是所謂的「掛相」。
老孫回憶當時的雙橋地區與今天大不相同。當時只有一條到通縣的312路公共汽車線路經過此地,周圍甚是荒涼。但荒涼也有荒涼的好處,那就是老百姓的宅基地普遍比較大,雖然窮,倒住得寬敞。「福兮禍所伏,禍兮福所倚」,這種分散的居住環境也給「飛毛腿」提供了作案的便利條件。因為當地稻田很多,濕度大,逢到春秋時節,夜間和清晨經常起霧。老孫第一次到現場,是在1974年4月份,一輛拉嘎69車開雙橋居然開不到,因為周圍都是霧,司機根本看不到前面的路。當地水田旱田間雜,稻田田埂密布,隔不遠就有麥秸垛或者柴禾堆,不時有灌渠散布其間。當時使用農藥還不多,分割田畝的土埂上長著桑樹灌木,老孫他們潛伏蹲守的時候,經常可以看見泥鰍螃蟹水蛇田鼠,這中間就有不少讓偵察員們恨之入骨的打洞高手。
他怎麼跑出民兵們的包圍的?
儘管無法理解,但偵查人員發現,如果僅限於警方內部的信息,案犯似乎還不能掌握。所以,這種大範圍但主要依靠警方人員內部掌握的蹲守,也許可以打案犯一個冷不防。
說起來,既然已經把他列入嫌疑人了,怎麼還沒能把他抓起來呢?實際上警方曾經非常靠近案犯了,但從邏輯上的不合理之處,又使警方一直沒有走出最後一步。這和他給警方產生的誤導有關。首先要說明一點,在警方進行偵破過程中,被列入嫌疑名單的人遠不止他一人。警方在工作中不斷排除,不斷尋找新的嫌疑人,總的方向是試圖逐步縮小嫌疑對象範圍。這個過程中,他就被放到外圍了。
事實上,辦案中警方確曾把他列入犯罪嫌疑人之中,有便衣警察在他住宅附近監視過,曾親眼目睹他們兩口子打架。但是誰會想到兩口子為了襪子沒洗乾淨這樣的事兒吵架,會引發一起強|奸案呢?!
聽到這個敘述,我的感覺是足球場上同時出現了三四個梅西,個個走位飄忽。
不對,是警察!想到這一點,他掉頭就跑,仗著熟悉地形,竟然真的被他在千鈞一髮之際逃了出去。
的確,強|奸案敢吃回頭草的太少了。可是,他竟然敢!結果,警察們還在忙著查找所有以前受害人地址的時候,又有報案的來了——還是同一個受害者,他第三回又去了。
指揮部明顯感到已經對抓捕失去了控制,只怕今夜難有收穫。不出所料,一直忙碌到天亮,一無所獲。負責行動的指揮員站在村口四面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冷氣:只見這個小村子四面阡陌縱橫,一馬平川,連個碾盤之類的藏身之處都沒有,就這麼個地方,幾百名民兵搜了一夜,可說即便一隻兔子也給搜出來了,可「老流氓」愣是蹤影皆無。
民兵缺乏刑事辦案經驗,沒有搜索現場,只是向外拉網追趕,出現了「燈下黑」的問題。令人扼腕的是,根據對案犯留下的排泄物內部溫度進行測定,此人直到偵察員到達之前一個多小時,還藏在秸稈堆中!
就在這時候,發生了一起特別的案件:某村一個婦女主任遭到「老流氓」的襲擊,但是在他進門的一瞬間,她發覺驚起,並果斷把門推上頂死,結果「老流氓」作案未成。這也是警方記載中他第一次作案未遂。
調查完之後,警察們開了一個會。會上有人提出一個看法,認為「老流氓」說還要來,並不是說說而已,他很可能真的會再來。考慮到案犯猖狂的作案習慣,這個看法受到了常九*九*藏*書占魁組長的支持。於是,警察們決定,就在這個婦女主任家裡設下埋伏,守株待兔。
實際上,那名偵察員就提著槍等候在屋中,而常占魁等人,也在村子的各個角落埋伏了下來。就在午夜剛過的時候,老偵察員常占魁憑藉一雙夜眼忽然發現,村外一個土坡的後面,慢慢地冒出一個人來,藉著地形地物開始向村邊移動……
知道他作案的誘因居然是這個,警察們估計要上弔的心都有。對苦苦搜尋其作案規律的警察來說,第一個感覺就是這小子在挑釁專政機關。
無奈之下,警方採取了最「笨」但是也最考驗雙方耐心的做法——蹲守。
為了抓捕「老流氓」,公安幹警在十八里店周圍布設數十個不斷變換的蹲守點,以大海撈針的方式,繼續艱難地偵破。
佩服,在選擇設伏地點出色,應該說,對「老流氓」下一步可能在哪兒作案,當時的推測是很準確的。此時的「老流氓」還沒有後來那麼狡猾,工人民兵設伏的幾個點,其中一個,他當晚就去作案了——說他撞網就是這麼回事兒。後來警察再設伏,這小子可就沒有這麼痛快來的了。惋惜,是民兵畢竟沒有受過公安訓練,抓捕失敗。用現在電子遊戲的說法形容,這等於給對方增加經驗值呢。幹警對案犯,如同獵人對野獸,這屬於天敵。問題是如果你老給他送經驗值,那野獸久練成精,變成《西遊記》裡頭那種怪物,人會的他都會,人不會的他也會,那獵人可就麻煩了。
而對方卻如一個鬼魂一樣健步如飛!眼看追不上,拔槍要打的肖毓敏一腳踩進了一個田鼠洞,足踝當即脫臼,劇痛使他的射擊失去了準頭,目標再次消失在黑夜裡。
那時候通訊條件不比現在,但早已經按照預定計劃進入陣位的警察都做好了出擊準備。
依靠長期從事偵破工作的經驗,常組長一眼就判定:此人有重大嫌疑。
當時「老流氓」作案,有一個特點是經常順手盜竊。但是,當時的農民頗為貧困,在今天的賊看來,並沒有什麼貴重得值得一偷的東西。「老流氓」盜竊屬於不管不顧、有什麼偷什麼的類型,有一次竟然作案后把人家一口袋70斤大米偷走了。因為已經確定案犯每次作案都是步行,不使用交通工具。
難怪警察們認為他是在挑釁專政機關。
所謂的「老流氓」和妻子在性生活方面不太和諧,但並不是每個有這種問題的男人都會弄到要出門作案的地步。關鍵是每次他和妻子吵架之後,就會變得十分衝動。而他衝動的方式並不是滿院子舉著菜刀亂轉,而是出去作案。於是,就會發生他下午和老婆吵架,晚上去作案,半夜回家老婆怒氣未消,又吵起來,結果他又出去作案一次這樣的事情。
假如沒有目標,設伏根本就沒有意義。
所以,扛著70斤大米能走多遠?警方分析了一下,畫了個三公里的圈,認為這個圈裡面的嫌疑人顯然作案可能更大。
從這個情況來看,我推測十三處早已經在關注這個案子(按「文革」前的正常程序,所有兇殺、強|奸、爆炸這類大案,都是十三處的),並悄悄做了準備。只是上級不發話,自己也不好插手,所以他們才能一得到命令在極短的時間內到達現場。或許,也有想來一個專業的「閃電戰」、給公檢法系統爭口氣的意思。
這個不用警察來回答,估計誰都能答得出來。且不說他這個位置還離警方太遠,做套就是讓他鑽的,魯智深可沒有跑到村外把周通揪進來的道理。
這次,公安幹警們準備當一次魯智深九九藏書
在這樣的環境中追捕案犯,障礙太多,很容易追丟。更要命的是,這個「飛毛腿」奔跑中從不走正路,都是從田間小路斜插而過。你走大道追他呢,事倍功半,你跟著他跑呢,夜間看不清腳下,三步一個跟頭,兩步一個跟頭,再抬頭他就不見了。好不容易看見個影兒,撲上去一看,原來是堆柴禾——這荒山野嶺的,不是柴禾還能是柱子嗎?偵察員們回憶這人奔跑的速度也並不是像傳說的那樣快,關鍵是他非常熟悉當地地形。一般水田農民都留有自己走的小道,旁人無從知道,這個「飛毛腿」卻了如指掌!
一句話,影響團結。一邊偵破,一邊自己也成了嫌疑犯,這滋味可太不好受了。這件事,直到案犯被抓,聯繫到他的職業,警方才恍然大悟。
「飛毛腿」被捕后供述:那一次,他作案完畢剛離開現場,受害人就叫起來,周圍立刻人聲鼎沸,自己根本就沒法跑。沒法跑的情況下,此人回頭就撞進了受害人家的秫秸稈堆,在裏面睡了一覺。第二天早上醒來,看看周圍已經無人,還方便了一下,才悠悠然趕去上班。
老孫說:「這個,和十八里店鄉當時的環境是有關係的。」
至於民兵在夜間發現和追蹤的目標,也基本弄清:指揮部當時下令其他各村民兵趕來支援,不相統屬的大量人員集中於同一塊搜索地域,夜暗中很容易出現把「友軍」當成目標的情況。這種誤會引發的人員調動又造成新的誤會。人多反而增加混亂,這就是世界各國古代軍隊的優秀統帥在組織夜戰時都十分謹慎的原因,民兵們整夜都在自己和自己捉迷藏。
此人作案頗為瘋狂,有受害人一連被他侵犯三四次的情況(據說當時有位參与偵破的痕迹專家稱其有「返祖現象」)。作案結束后,他退到堂屋,穿好衣物后逃離。有時,他也襲擊單身女性或多名女知青宿舍等,兼盜竊財物。
這個古怪的規律直到案犯被抓捕歸案,才算弄清。
「笨辦法」確實生效了。就在蹲守行動開始不久,偵查員肖毓敏近距離和「老流氓」狹路相逢。那也是一個深夜,蹲守的肖毓敏在田間發現一個背著大包、匆匆而過的人影,當即喝問盤查,對方扔下包就跑。雙方距離不到十米,肖毓敏是裝甲兵子弟出身,膽大勇猛,試圖將其生擒,一邊喝令其站住,一邊緊緊追趕。但趕了一陣,雙方卻是越來越遠——這裡是一片收割過的稻子地,田埂、稻茬,障礙物極多,百米能進11秒的肖毓敏硬是跑不起來。
我問老孫:「咱們的偵察員不是經常追捕案犯嗎?怎麼就是追不上他呢?」
別說,專業人員就是不一樣,到達現場僅僅幾分鐘,十三處就弄明白了昨夜「老流氓」的行蹤。
從黑影隱秘的行動來看,此人符合警察對罪犯行為模式的推測。那麼……
警方第一次和「老流氓」發生了接觸。
看看今天朝陽的房價,這地方您還能找著田鼠螃蟹?
《水滸傳》中有一節「小霸王大鬧桃花庄」,山大王周通要強娶桃花庄老莊主的女兒,花和尚魯智深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結果,喜滋滋入洞房的周通被藏在裏面的魯智深痛打一頓,幾乎喪命。
問題是,那個婦女主任已經被嚇到幾乎崩潰,無論如何不肯在這裏再呆下去,一個勁兒要回娘家,更不要說配合破案了。但是,從以前的作案規律看,案犯作案前,對目標周圍的情況都要進行仔細地觀察,直到確認安全才出手。
萬般無奈,民兵們只好向上報告抓捕失敗,惱火的上級這才想到破案畢竟應https://read.99csw.com該是公安部門的事情。十三處被委以重任。民兵撤離兩個小時之後,十三處組長常占魁帶幾名偵察員,乘一輛拉嘎69吉普車趕到了案發現場。
是上去抓呢?還是等他進屋作案抓現行呢?
以後,警察和目標先後遭遇過三四次,每次都被他逃之夭夭。消息傳出,老百姓給「老流氓」又起了一個外號,叫作「飛毛腿」。
經查,被遺棄的背包中,正是一名被害者家中失竊的物品。
當時十三處業務能力很強,不久就總結出了「老流氓」的作案特點:從發案情況來看,「老流氓」作案的區域主要集中於當地農村地區。當地農村的住宅大多為單獨院落,彼此之間略有距離,案犯作案時有較大的空間。偵察員們還發現,當地住宅的一種建築特點,給案犯提供了方便。當地習俗,房屋的窗戶上半部糊紙,下半部為玻璃,沒有掛窗帘和鎖門的習慣。因此,案犯很容易踩點和觀察目標的活動,確認其家中有無男子。當地雖然是農村,但男性青壯年大多在京郊工廠,如朝陽焦化廠等地上班,很多人需要上夜班,家中只有婦孺。案犯襲擊的,主要是帶孩子的單身少婦。當地人一般都住東屋,案犯從西邊無人居住的房間撥開窗戶進去,到灶間脫衣服,只用黑紗蒙面,進入女性住屋實施犯罪。作案時通常先把刀放在孩子脖子上,說:「我是老流氓,讓我玩會兒,不然我殺了你孩子。」
那一次,工人民兵奉命設伏,但是中間出了一點問題。因為指揮行動的是軍人出身,注重保密觀念,所以,第一,設伏人員不進村,在村外設伏;第二,設伏的村子里,只通知到村幹部,一般老百姓並不知道民兵要在他們村兒抓「老流氓」(此後設伏,都通知到每個村民)。結果,「老流氓」到某村作案,他黃昏進村,民兵還沒到位,半夜作案,民兵在村外的野地里,彷彿給他站崗,直到他作案完畢,跑了,受害人驚魂甫定,喊叫起來,民兵們才恍然大悟村子里出事兒了。
常占魁有的是辦法,他讓一名相貌清秀的偵察員冒充這個婦女主任。這個偵察員穿上和婦女主任相同的服裝,預先藏在村外的樹林里。婦女主任假作出村抱柴禾,回來的時候,實際上已經掉包。這名偵察員甚是機警,裝得天衣無縫。事後審問「老流氓」時,他表示當天幾次窺視,都沒有看出破綻。
那個黑影且藏且進,離村子越來越近,在村外的一座穀草垛後面停了下來,顯然是在進行最後一次觀察。觀察的結果,看來讓他十分滿意,便躍出穀草垛,直奔婦女主任家。
這下子,無論是公安人員相互之間,還是和當地協助破案的地方工作人員之間,都產生了若有若無的隔閡和警惕。也曾有內部人員被不點名地監視過。都是老手,時間稍長,這種監視很難逃過對方的眼睛。
指揮部得出結論:此人或是在民兵尚未合圍之前,已經從拉網的縫隙中逃脫,或是在夜間和民兵接觸后每次都跑過了圍追堵截,最終突圍而去。這小子跑得也太快了。失敗之餘指揮員深感沮喪。
不幸的是這個案犯的家,是在案發現場十幾裡外,也就是說距離超過十公里。誰會背著70斤大米走十公里呢?那還不得累死?開句玩笑說,扛70斤大米走十公里,費這個勁還不夠車票錢呢。
實際上,採取蹲守行動的時候,有一種說法是負責偵破此案的警方人員,在偵查「內鬼」的時候有了一個奇怪的想法:「人民群眾」在隨時給嫌疑犯通風報信!的確,只要設伏,總要通知村裡的人,九-九-藏-書只要村裡的人知道,「老流氓」就會知道!但每次協作的地方工作人員並不相同,總不能整個朝陽區、通縣的地方幹部都和「老流氓」是一夥的吧?!何況,有幾次警方還有意撇開地方工作人員,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結果依然如是,難道說,整個朝陽區、通縣的老百姓都和「老流氓」是一夥的?也許「老流氓」是地頭蛇一類的人物?但地頭蛇怎麼可能方圓十幾里哪個村的情況他都能隨時得到通報呢?
原來,此人作案的前提竟然是——和老婆吵架。
只差了一步!
對當日情況形成報告后,這個案子正式交給十三處進行偵破。
答案是:他根本就沒跑。
果然,追蹤一個小時,那個黑影還是悄然消失在了周圍的田野中。氣急了的常占魁回頭下令嚴查,到底是怎麼回事兒,是什麼驚動了那小子。
從他作案完畢逃走到受害人喊叫,也就幾分鐘的時間,「老流氓」能跑多遠呢?民兵們在周圍的田野中開始拉網搜索。黑夜中,不斷有人發現目標,但儘管調動人員圍追堵截,始終沒有抓到。外面抓得熱火朝天,指揮部里的人員卻漸漸皺起了眉,只見代表犯人的小旗一會兒插在村東,一會兒插在村西,一會兒在村南,一會兒在村北,一會兒過了河,一會兒又回到村邊,範圍不斷擴大,甚至有同時在兩三處發現目標的。
警察在甲村設伏,他偏不去甲村,卻在甲村旁邊的乙村作案,而警方剛剛撤出甲村,第二天他就去作案這種事,也曾發生。警方的部署他似乎總是能未卜先知。
深夜,村莊已經進入睡夢之中,婦女主任家也熄了燈,看來一切如常。
我國公安系統沒有迷信狐仙鬼怪的習慣,唯一的解釋就是出了內鬼。
這樣,雖然沒把他從嫌疑名單上排除,可是也沒有把疑點向他身上聚焦(還有一個原因,後面也會講到)。
這孫子作案怎麼一點規律也沒有啊?偵破經驗豐富的十三處老手們,對此也感到茫然。
老孫是1973年從公安學校畢業,1974年參加十八里店「飛毛腿」一案偵查行動的。曾親身參加婦女主任家設伏,他還記得地點是在通縣。其他具體情況就不好講了,雖然已經過去這麼多年,可人都在世,得保護當事人的隱私。這一點,警方在此案上是做得不錯的,直到今天,大多數「飛毛腿」作案的對象情況,只保留在北京市公安局的檔案室里,外界無人知道。
說起民兵抓「老流氓」,公安幹警的看法是一半佩服一半惋惜。
吸煙暴露目標的偵察員因「嚴重違紀」受到處分。受到處分其實還是幸運的,因為案子的發展很快就讓警方產生了一個印象:我們內部有鬼!這是因為,除了這次設伏,此人再沒有鑽過警方的圈套。一次可以是巧合,但一次又一次,刑偵專家算定他會去的作案地點,他從來不去,可是也曾發生過周圍幾個村子都作了埋伏,他偏偏去唯一那個沒埋伏的村子作案這等事情。
其實,他倒還真沒這個意思,只是夫妻打架這種事兒,哪有規律可言!
受害人房後有幾堆秫秸稈,偵察員們很快在那裡發現了案犯曾經隱匿過的痕迹。
然而,警察們也發現這個案子頗有令人撓頭之處,那就是案犯作案的時間間隔毫無規律可言。有的時候,警方集中警力進行偵破的時候,他頂風作案,有的時候,卻又長久沉寂。這和有的慣犯一段時間不作案就會難以忍受而去犯罪,或者一次犯罪后滿足而較長時間不去犯罪的情況完全不同。
1996年,馮鞏有部電影叫做《埋伏》,說的就是蹲守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