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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從自由到民主 乳房與民主

第四章 從自由到民主

乳房與民主

民主是好東西?還是壞東西?相關爭論由來已久。從民主在雅典生根發芽,到羅馬共和國的建立,二十五個世紀以來的民主歷程不可不謂艱難困苦。有史料記載,斯巴達的民主其實比雅典還要早一百年,只不過中途夭折,從此以專制的面目跳上歷史的擂台。
反對派則將民主社會主義的矛頭直接指向前蘇聯的「破產」。他們認為短短六年的時間,戈爾巴喬夫鼓吹和推行的「民主社會主義」非但沒有給蘇聯百姓帶來真正的「民主和人道」,反而導致亡黨亡國,政治上遭到了徹底的失敗。
回到后安嶺。今天以戶為單位分配選票與上述消極公民和積極公民無疑有著本質區別,但必須承認的是,在同一個家庭里,上述「消極公民」並非不存在。因為以戶為單位的權利實際上通過「家長制」而不是由每一個具體的公民來實現,正是這種家長制使家庭的其他成員處於一種未成年人式的被監護狀態。當然,和以往不同的是,由於沒有戶的歧視,這裏的「消極公民」隨時可以通過離婚「另立門戶」而變成「積極公民」。順著這個思路,我們不難發現,儘管這種轉換是開放的,但是「離婚」卻是「消極公民」轉向「積極公民」時必須支付的成本。
談到村民為什麼樂於出賣手中的選民證,有人輕而易舉地找到「眾所周知的原因」——農民「貪圖小利」「見識短淺」。然而,人畢竟是活在自己的經驗世界中,如果我們進行深層次的挖掘,就不難發現,這個所謂的「原因」實際上只是另一個原因的結果——即這個社會還沒有讓這些選民看到600元以上的「民主的好處」。換句話說,「民主不值600塊」才是我們真正需要面對與思考的現狀與困境。
法制形同虛設,民主也便淘空了意義。當村官及其隨從可以百無禁忌、大搖大擺地跑到村民家中索要選民證時,對於許多村民來說,他們對民主的信心便已經動搖。村民們私下裡會認為即使不賣掉自己手中的選票,其他人也會這樣做。在這場個人對抗「組織」的博弈中,結果必然是有錢有勢的買票者笑到最後。

民主社會主義

或許有人會說,這種兩廂情願的合謀「最大化」了雙方利益,賣選票的村民急於兌現眼前的交易,而買選票的人則更傾向於將此視為長線投資。然而,稍有一點民主常識的人都知道,民主權利作為一項政治權利,既不可以被剝奪,也不可以被收買。
民主是人類創造的、用於改善自己命運的工具,所以並非全能。如有學者指出,民主化並不必然帶來經濟增長、社會和平、管理效率、政治和諧、自由市場及「意識形態的終結」,更不可能導致弗蘭西斯?福山所說的「歷史的終結」。然而,民主政權有著良好的自我糾錯能力和自組織能力是不容置疑的。如果不考慮產油國,世界上幾乎所有最富裕的國家都是民主國家,而幾乎所有最貧窮的國家,除了印度及其他一兩個特例外,都是非民主國家。民主不是萬能葯,但卻是其他靈丹妙藥的先決條件。
顯然,從「疑罪從無」的法治精神出發,這6位同學都是清白的。然而,這種異化的選舉卻真實地發生了。「民選小偷」以其特有的恢諧方式為我們再現了發生於日常生活中的「多數人的暴政」。
不難發現,當業主與開發商之間的討價還價讓位於民主表決,實際上是將個體利益綁上群體利益的戰車,是將一對一的「經濟問題」付諸多對多的「政治解決」。在這個信手拈來、可有可無的偽民主程序面前,坐收「公共利益」紅利者必然是坐山觀虎鬥的開發商與相關權力部門。這種虛置民意的冒牌民主因此變成了算計社會、瓦解社會甚至使社會族群對立的工具。
民主社會主義在哪?不少人將目光投向了以北歐為代表的福利國家實行的社會民主主義。這種制度在政治體制上強調民主,與西方其他國家一樣有條共同的民主底線,與此同時,在經濟上比較照顧弱勢群體的利益。此外,中國曾經取經的「新加坡模式」也是一種民主社會主義模式。新加坡前副總理拉賈拉南總結新加坡道路就是政治上的社會主義,經濟上的資本主義。新加坡本土學者認為,新加坡模式更像是一種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融合,即利用資本主義手段去創造財富,通過社會主義方法來分配財富。
簡而言之,民主與憲政並非一對天然矛盾,它們為人性的善惡而設,其目的就在於「阻惡揚善」。前者,人們通常以為,憲政的目的在於限制公權、保障民權。理解這一點並不難。但是憲政的作用並不止於此,因為它不僅要限制公權,同時也要為民主設一個底線,防止出現「多數人的暴政」。殊途同歸的是,無論是限制「唯一政府」還是限制「多數民眾」,無論是立足憲政還是民主,一切目的莫不都是為了保衛具體的個人,使其擁有最大限度的自由,免受來自政府與社會的侵害。

案例2:「拆遷戶公投」

什麼是「蘿蔔白菜規則」?讀完這則新聞才知道它指的就是早已風行世界的「羅伯特議事規則」。該規則由亨利·馬丁·羅伯特撰寫,於1876年出版,幾經修改後於2000年出了第十版。羅伯特議事規則的內容非常詳細,包羅萬象,堪稱會議寶典。儘管西風東漸已逾百年,但是這個規則相信絕大多數中國人都沒有聽過。難怪南塘村民聽到這個「拗口」的外國規則時,索性就地取材直接譯成了「蘿蔔白菜規則」。這一點想來就十分有趣,今日中國,常常有人說農民愚昧、落後,不適合民主。誰知如今他們已經先行一步,開始和國際上的會議規則接軌,都「羅伯特」了。
必須承認,民主的發展同樣是一個不斷自我完善的過程。畢其功於一役的民主,在人類歷史上聞所未聞。即使是那些今日看來玉樹臨風的民主國家,其公民權的普及同樣經歷了一個漫長的read.99csw.com拉拉扯扯。
此外,「流放家中」的婦女同樣沒有選舉權。甚至像盧梭這樣自稱被人類拋棄了的平等派,依舊認為婦女不過是「有缺陷的男人」,解放婦女只會使婦女墮落。
印度生態學家安尼爾·阿加爾瓦在《再使村莊鬱鬱蔥蔥》中,雄辯地支持將自然資源交給村一級管理的思想。同理,將權利交給村民,讓他們有機會為自己的現在與將來投上一票,也是為了讓中國大地鬱鬱蔥蔥。然而,任何草木的生長都離不開一個大的環境與氣候,如果不能在制度與文化上完成對民主的雙重建設,不能給選民有關民主的信心,那麼這種零敲碎打的民主就難免會變成「黑箱裹著紅紙」的空洞的儀式。
此番「后安嶺婚變」難免讓人想起貴州農民「分公章」以限制公權的故事。它們同樣都發生在農村,同樣關乎權利或者權力的「算計」,而且這些「算計」都近乎粗陋。但是,你也不得不承認,正是這些「原生態」的拆分與重組,為我們毫無遮攔地展示了這個轉型時代特有的分分合合。
英國也不例外。十七世紀中葉,英國「平等派」戰士為了實現成年男子普選權甘願牢底坐穿,然而即使到了十九世紀,平等邏輯仍只是對少數人才有效。一則來自不列顛百科全書的資料表明,平等派運動結束近兩百年後的1831年,英國20歲以上投票人數的比例仍只佔到了總人口數的4.4%,直到1931年,這個比例才擴大到了97%。從平等派起義到97%的投票率,英國足足花了三百年時間。
新「農村包圍城市」
然而,這種對立並非不可救藥。歷史的風雲際會使人們漸漸達成一個共識:民主將受到憲政保護並使後者有尊嚴地運轉。顯而易見,有的轉型國家之所以像微軟推出Windows新版本一樣馬不停蹄地修憲,一個重要原因便是在憲法制定過程中沒有充分吸納民意,並獲得一個實用的、具有前瞻性的法律文本。
俞可平說「民主是個好東西」,並由此引發爭論。其實,不管民主是個好東西,還是個壞東西,民主首先得是個東西。如果民主連東西都不是,恐怕應該討論的就不是民主的好壞問題,而是民主的真假問題。當有關部門虛擬出一個莫須有的「公共利益」來讓酒仙橋的拆遷戶們「公投」,「私權充公」的程序其實已經啟動。顯然,這種假借公意試圖通過投票來損害他人權益的所謂「民主」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民主,更不是我們這代人或上幾代人所盼望的民主。按照托克維爾的理解,「酒仙橋式民主」充其量屬於「多數人的暴政」。在我看來,這是有人在醞釀一場「多數人參與的有道德的搶劫」。
本節開篇,我不禁要問:「又要農村包圍城市了嗎?」近年來,中國基層民主實驗與地方政府創新可謂異彩紛呈。比如在2008年《南方農村報》報道了廣東蕉嶺農村搞了個草根版的「三權分立」。這一「三權分立」制度的內涵是:村民代表大會就好比立法機關,村委會好比行政機關,而監事會則好比司法或者監督機關。三種力量互相制約,構成了一種蕉嶺特色的鄉村民主政治模式。無論其效果如何,中國社會為了一個可期的前景,努力求進、日拱一卒的良苦用心與赤誠都是顯而易見的。與此同時,個中不乏走樣與曲折,令人捧腹,又無比辛酸。
有人或許會問:中國有沒有民主傳統?答案應該是肯定的。即使許多人不願承認中國有民主的制度傳統,但是民主的思想傳統還是有的。在中國還沒有長成秦朝這個大一統的怪物以前,曾經空前繁盛的民本思想或可成為民主的起源。只可惜星火不曾燎原。甚至,那時花開于堯舜禹時代的禪讓制度——如果它是真的,何嘗不是民主早夭的雛形?只不過因緣際會、歷史弄人,在各種合力的作用下,這些民主的種子終於被飛鳥銜走,變成歷史的有機肥,卻始終沒有長出民主制度的大樹。至專制既出,往日光輝的思想無奈流落於江湖,消失於草莽。
古希臘由包括雅典、斯巴達在內的數百個獨立城邦組成,並非現代意義上的國家。每個城邦都有自己的疆域和自治權。大約在公元前507年,雅典採用了一種民選政府的制度,儘管兩個世紀后雅典被馬其頓征服,但是雅典創造的民主卻留傳了下來。
同樣,民選總統會因就職領取薪水,而民選壞蛋則不一樣。儘管民選壞蛋也會在當選后時常被作為反面典型用來教育民眾,但是他們充其量只是在一種被動境遇中做道德建設的「義工」。如你所知,殺雞儆猴時,雞被殺的過程同樣是雞被工具化的過程。但是,雞是從來不會因為自己被工具化而獲得儆猴的報酬的。
民主進步史,就像飛機發明史。我們不能因為偶有飛機失事便否定人類的飛行理想。時光永遠流逝,不難想象,後人站在未來觀看我們,就像我們坐在波音飛機上回望1903年萊特兄弟製造的「飛行者1號」一樣。今天,我們看到了雅典民主的粗陋,也在漫長的時光長河中見證今日民主究竟獲得了怎樣的成長。作為工具,民主並非十全十美,可以不斷進化與修正;作為價值,我們看到的則是人類想飛的信念始終不渝。
值得追問的是,《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以威脅、賄賂、偽造選票等不正當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破壞村民委員會選舉的,村民有權向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舉報,有關機關應當負責調查並依法處理。然而,為什麼這些規定對於選民與買票者雙方都沒有形成有效的約束?
有人可能會說,總統能民選,壞蛋為什麼不能呢?不都是貨真價實地體現民意了么?個中區別,相信許多人早已心知肚明。不過,在此我們不妨再換個角度加以贅述:總統是自己報名九_九_藏_書參選的,而壞蛋並非心甘情願。總統在當選後會興高采烈地發表就職演說,而壞蛋卻只能低頭,更不會講一些感謝國民信任之類的大話。簡單說,民選壞蛋違背了「壞蛋」的意願,所謂選舉由此成為對「壞蛋」侮辱與損害的開始。

積極公民與消極公民

對於「后安嶺婚變」,許多人從中解讀出不少積極意義,認為它從側面生動地反映了基層民眾依法參与、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的熱情,表明了他們「不惜代價」維護自身民主權益的決心。
在民權覺醒的今天,當民眾要求自己做主,「拆遷黨」的日子就不是那麼好過了。2007年初在重慶上演的「釘子戶引導人民」,著實讓那些自以為掌管了推土機「拆按鈕」的官——商被動了。拆遷遇到了「釘子戶」怎麼辦?痛定思拆,有高人在北京酒仙橋打出「化釘綿掌」——大家去投票吧,如果多數人同意拆,就一鼓作氣,把那幾個釘子給拔|出|來!
政治的關鍵之一就在於議事程序。環視古今中外,議事程序主要區別不外乎兩種:一種是只有重要人物在會場上說話、訓示,大多數人只顧埋頭做筆記,開會變成了「聽話」「學習」和「傳達精神」;另一種則是每個人都有一個麥克風,都有機會發言,會場也是針鋒相對的辯論場。當然,議事規則不同,話語權也就不同。比如同樣是在近千年前的東方與西方,同樣是英雄豪傑,歐洲有圓桌騎士,他們不分主次,每個人各佔一席;東方則有梁山好漢,雖然都是自家兄弟,但還是排了108個座次,聚議之時,說話最管用的還是大哥。在過去的文章中,我之所以讚揚歐盟的旗幟,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在這面旗幟上看到了歐洲圓桌會議的現場。
眼鏡蛇與鴿子為什麼實行民主?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在經歷無數歷史的磨難之後,我們可以輕而易舉地找出許多理由。比如,民主可以避免暴政,可以保障國民基本權利、普遍自由、獨立思想,可以讓人性在寬闊舒展的環境中健康成長,可以讓社會在政治平等的條件下走向和平與繁榮等等。不民主的惡果同樣顯而易見。在極端的年代,「意識形態屠殺」和「種族屠殺」一起將人類推到了苦難的極致,使人類文明瀕臨破產。
所幸,東邊不亮西邊亮,人類終究要在黑暗中尋找光明,而此時的雅典,生機勃勃,已經面朝大海、春暖花開了。
如美國1776年《獨立宣言》就宣告「人人生而平等」,但事實上這裏的「人」並不包括黑人和印第安人,甚至未包括占人口半數的婦女。美國廢奴運動持續了近九十年,最終還是通過內戰,黑奴才成為自由人。直到三四十年前《民權法》通過,黑人的公民資格才得到真正的承認。
同樣,公民權的普及在人權與人道主義故鄉的法國也有著相同的坎坷。1791年法國憲法僅賦予450萬人以選舉權,不到當時法國人口的五分之一。儘管該憲法以《人權宣言》為序,名義上取消了等級,卻又採取政治隔離政策將公民分為「積極公民」和「消極公民」:凡不符合財產規定的消極公民都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幾百年後我們在中國看到了類似的邏輯——2004年湖南人事廳對女公務員提出「雙乳對稱」的要求,何嘗不是將婦女的天乳分成了「消極乳|房」和「積極乳|房」,並在此基礎上「有奶才是公務員」?
在此,不必去糾纏什麼是「救中國」的唯一道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即對共同底線的堅守保證已經獲得的幸福不再流失。
且不說最後投票結果如何及如何「評估」,事實上,這個「公投方案」從一開始便受到民眾的廣泛質疑。面對如此「唯民意馬首是瞻」的民主方略,為什麼街頭巷尾、網上網下竟然未見掌聲如雷,反而罵聲一片?答案或許就在接下來的問題里:作為各自財產的擁有者,每個人只能對自己的那份契約負責,既然我沒有權利通過自己的簽名取走你銀行里的存款,那麼你又有什麼權利通過選票上簽字奪走我的應有之物?
遙想薩達姆先生當年手握槍桿、威風凜凜,甚至要為美國窮人捐款時,伊拉克是何等的民主與團結!伊拉克民眾不但可以參加選舉,而且還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萬眾一心地投獨裁者的贊成票。全票當選?!真可謂「給民主一個機會,還領袖一個奇迹」!然而,誰都知道,此時的投票不過是槍杆子指揮筆杆子交朝廷作業。否則,我們就很難理解為什麼在美軍壓境時,這位全民擁護的總統先生,竟無人救駕,甚至忠心耿耿的共和國衛隊也都用腳投票——跑光了。
今日中國社會的確大有進步。在過去,這種「大快人心」的消息一放出來,相信很多人都會叫好,比如顯示「重拳治警」的決心云云。然而,現在不一樣了,無論是面對社會生活還是權力運行,公眾目光的重心已經漸漸移向了程序的正當性與具體的權利本身。長春公安局的「數目字管理」卻讓人滿腹狐疑,為什麼是1%,而不是2%或0.5%?
沒有國王,人民照常生活;沒有人民,國王可一天也過不下去。國王與人民,誰比誰重要,大家早已心知肚明了。需要說明的是,儘管生活在世界各地的臣民們很早便意識到了這一點,並且奮起反抗,但是,民主的大樹從破土而出到枝繁葉茂,卻足足花了二十五個世紀。
顯而易見,無論古希臘還是古羅馬,當時的民主只具雛形。雅典政府的核心部門是公民大會,每個公民都可以參与其中選舉重要的官員;至於其他的公職人員的遴選,則是通過抽籤產生。據說,按人口密度計算,理論上每位公民一生都會有一次機會當官,有點「村長輪流做,明年到我家」的味道。
在中國,通過離婚來獲取更多的權利早已不是新聞。比如,2005年8月,為幫助下崗職工特別是單身下崗職工再就業,位於河北省任丘的華北油田管理局規定允許離婚九九藏書的下崗職工(視同單職工)重新上崗,但以離婚證為準——政策一出台,許多職工選擇了「突擊離婚」。同樣,2007年5月,宜賓縣革坪村上百對夫妻相繼鬧起了「突擊離婚」,個別家庭甚至還出現父、母與兒、媳雙雙離婚的情況,原因是離婚者可以在即將到來的征地拆遷過程中獲得獎勵和補償。
簡單說,這裏涉及「權力半徑」和「民主半徑」的問題。一方面,帝國的戰車可以輕易抵達邊境,畫出統治者的權力半徑;另一方面,由於沒有發明建立在民主選舉之上的代議制政府體制,也沒有便捷的交通和足夠大的廣場,民主半徑則只能緊緊圍繞著羅馬城,處於一種萎縮狀態。在此意義上,一黨制國家從黨內民主走向全民民主的過程中,最需要解決的仍是權力半徑與民主半徑如何輻合的難題。
當然,並非所有民主實踐都那麼令人沮喪。2009年2月11日,《新文化報》報道了這樣的一條新聞:在安徽阜陽潁州區南塘村村民新近學習應用了一種名為「蘿蔔白菜規則」的議事方式。據南塘興農合作社負責人稱,自從2008年11月培訓以來,南塘村村民活學活用「蘿蔔白菜規則」,已經知道如何民主辯論與表決了。
回到「羅伯特議事規則」,筆者在此誇讚南塘農民,並非是說有了這個規則,農民的開會問題和民主問題就徹底解決了。就像民主既是一種制度安排,同時又是一種精神氣質,「蘿蔔白菜規則」進入南塘的鄉村會議,其意義顯然並不止於民主實務本身,更在於它使會場上的農民面貌一新,讓人看到農民在維護群己權利時有著怎樣的風度。
在民主與憲政的理論融合方面,佛羅倫薩政治學家布隆代爾曾有深刻挖掘。在他看來,憲政與民主實際上分別代表了對人類兩種天性的防範與弘揚。憲政所面對的是人性悲觀的一面、惡的一面,憲政的目的就是通過制度建設約束人類。相反,民主所面對的則是人性樂觀的一面、善的一面,民主主義者相信通過民主參与人類將擁有美好未來。他們相信,這個美好未來掌握在多數人手裡。今天,當我們回顧人類歷史,最大的悲哀或許就是,我們相信真理掌握在少數人手裡,結果少數人成為暴君。
對於這種冒牌民主國家,羅伯特·達爾在《論民主》中這樣評價:「一隻眼鏡蛇不會因為它的主人說它是鴿子它就成了鴿子。無論一個國家的領袖們和宣傳家們說得多麼動聽,只有當它具備了民主所必需的全部政治制度,這個國家才有資格被稱為民主國家。」

案例1:電線杆上的民主

如羅伯特·達爾所說:「所有對民主的主要替代物要麼煙消雲散,蛻變成稀奇古怪的殘存物;要麼退出原來的領域,龜縮進它們最後的堡壘中去。」二十世紀,不僅讓建立在排他性參政權之上的中央集權君主制、世襲的貴族制、寡頭制在人們眼裡喪失其合法性,同樣讓那些披著進步馬甲的反民主體制消失在給人類帶來深重災難的戰爭廢墟里。
爭論歸爭論,不能忽略的是,無論實行怎樣一種制度,國家必須捍衛民主與自由等價值。事實上,西方民主國家不會因為左派和右派的互相攻擊和拆台而分崩離析,便是因為有一個共同底線。以人類進步與幸福的名義,應該說,無論是社會民主主義、自由主義、保守主義、社會主義,都有一個共同底線。如秦暉先生所說,共同底線是個不可妥協的領域,簡言之就是「權界要劃清」「己域要自由」「群域要民主」「權責要對應」。顯而易見,在威權主義、法西斯主義、斯大林主義泛濫時是沒有這種「共同底線」的,因為它們既不相信民主,也不相信自由。
與買賣選民證相比,更為惡劣的是村幹部「不說理由便將選民證拿走」。面對這種種發生於光天化日之下的「權利搶劫」,有村民提起粉筆杆子出來「反抗」,比如在家裡的藍色大門上寫著三行字:「誰拿選民證,必須交600元,二話別說。」這或許是我們所能見到的最草根也最無奈的「錢權交易」。和通常理解不同的是,這裏的「錢」更像是一種小恩小惠,而「權」則是公民權利。
今天的中國,如何重新評價民主社會主義?推崇者認為中國過去對民主社會主義的批判是「唯我獨革」「唯我獨社」「唯我獨馬」的僵化思維,不能以開放的眼光看待世界,吸納世界,其結果是社會主義道路越走越窄。中國人民大學前副校長謝韜在《炎黃春秋》撰文指出,一個制度好不好,不是理論問題,而是實踐問題。中國制度不能夠阻止把50萬人打成「右派」,不能阻止人民公社和大躍進的瘋狂,當「文化大革命」廢止中國憲法,停止議會活動時,中國的制度沒有任何反抗。謝韜認為,民主社會主義是馬克思主義的正統,只有民主社會主義才能救中國。
與此同時,在古羅馬也出現了與雅典相似的民選政府。羅馬最初也只是個小城邦,當它征服了周邊許多地方后,羅馬政府甚至也將公民權賞賜給那些位於邊遠地區的臣服者。然而,由於傳播和制度設計的缺陷,當中絕大多數人並不能真正以公民的身份參与管理——因為作為權力中心的公民大會在羅馬廣場上,雖說「條條大路通羅馬」,但是,對於那些居住在帝國圓周上的公民來說,親自到羅馬廣場議政並非一件容易的事。

好東西?壞東西?

曾經風行一時的計劃經濟的一些壞處歷史早已證明。顯然,那種刻舟求劍式的制度安排不僅低估了人類社會生活的複雜性,同時也大大限制或者降低了國民在日常生活中一點一滴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機會。眾所周知,計劃盛行的時代,實際上也是權力登峰造極的時代。除了計劃經濟,同樣也有「計劃政治」。當然,這種「計劃政治」並不是指現在政府做預算,而是指一種異化的計劃,指的是有些執法部門或者單位,將九-九-藏-書抓壞蛋當做一種生產性行為,只需隨心所欲地圈定一個比例,準備生產多少就是多少。而這種指令性生產通常都具有剛性,所以,為了完成這個比例,哪些人是合格的壞蛋還要取決於不斷地定義。計劃剛性導致的定義的隨意性使按計劃抓壞蛋變成了「打哪指哪,百發百中」的荒誕遊戲。
如何使民主成為公民頭頂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首先得讓村民相信民主。如果選民認為手中的選票與自己的命運毫無關係,而投票也只是毫無意義的參与,那麼選舉就不會有一個樂觀的前景。即使我們可以通過某種渠道說服村民不主動叫賣自己的選票,也難免不遭遇「無人投票」的尷尬局面。
轉型期的中國,具有民主精神的議事規則不僅適合會場,同樣適用於所有的公共辯論。今日公共空間,最不樂見卻又並不少見的情形莫過於:兩位辯論者交鋒剛開始,很快便有一方開始懷疑對方之人格與動機,接下來吵來吵去,都說對方不配和自己辯論,一場原本可期的理性爭辯終以誰都是「渾蛋」和「小人」收場。如果他們能和南塘的農民一樣懂得點「蘿蔔白菜,各有所愛」,這種無謂的衝突定會減少很多。
民主,和其他許多價值一樣,是全人類共享的文明成果。作為一個政治文明后發國家,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沒少進口民主零部件,也試圖組裝,但是最後多半走了樣,不是裝錯了零件,便是放錯了地方。比如說價格聽證會,自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引入中國后,十有八九最後都難逃「聽必漲」的宿命。在很多地方,價格聽證會不但沒有真正起到保障民權的作用,反而為相關部門的「為所欲為」提供了堂而盡之的辯護——人民需要漲價,政府順勢而為。同樣,當「超女民主」席捲長城內外,黑龍江省也出現了驚動全國的「報紙選票民主」,為選優秀人物,一份普普通通的報紙竟被炒到50元。當公民的評議權被附著在報紙上隨意轉讓與買斷,所謂「民主」不過是掛在公意羊頭下的狗肉。
二十世紀,民主更經歷了前所未有的慘敗,其被專制政權取代的例子不下70起。直到二十世紀下半期,伴隨著蘇聯解體與柏林牆的倒掉,這一局面方有所改觀。在民主浪潮「第三波」(亨廷頓語)的席捲之下,某些地區非民主國家變成了被民主國家包圍的「飛地」。
2008年9月,北京市懷柔區湯河口鎮后安嶺村開始新一屆村民代表選舉。不料隨之而來的是該村近二十戶村民同時「鬧離婚」。他們的目的很明確,是通過離婚的方式實現夫妻分戶,從而增加選票,選出自己支持的村民代表。

那時花開,民主的起源

案例4:「計劃政治」下的民選壞蛋

儘管政治平等的原則在1789年已經被法國的「公民們」接受,然而事實上,包括盧梭本人在內,沒有哪位啟蒙思想家贊同一人一票。顯然,此時的權利更多是面向經濟意義上的有產者,而不是政治意義上的公民。專事普選史研究的法國著名學者羅桑瓦龍在《公民的加冕禮》里寫到:此時的社會更像個大企業,積極公民就是社會大企業的股東,他們具有投票權,而消極公民則是那些被排除在政治權利之外的人。

憲政,一場「蝴蝶夢」?

民主的發展同樣是一個不斷自我完善的過程,它同樣為我們見證了「從戶到人」的轉變。在我看來,這種以戶為單位的選舉方式,實際上在一定程度上重溫了世界歷史上的「消極公民」與「積極公民」等民主實踐的缺陷。比如在十九世紀初的法國,由於窮人和婦女作為「消極公民」被剝奪了選舉權,這種選舉實際上是以「富戶」為單位進行的。從這方面說,西方民主進程可以概括為從「富戶」擴大到「戶」再落實到每一位公民。
2007年6月9日,涉及5473戶居民的《酒仙橋危改工作補充意見》首次嘗試「全民公投」。當晚11點40分,在公證員和觀察員的見證下,酒仙橋街道辦事處公布了最終投票結果,2451票同意,1228票反對,32票無效,共3711票。該街道辦事處負責人表示,酒仙橋危改項目肯定會繼續推進,開發商將對投票結果進行評估,拿出下一步的實施意見。(《京華時報》6月10日)
買票者的到場實際上已經啟動了「選票垃圾化——回收」的過程。既然民主變成了有錢人的買賣,既然選民傾向於認為手中的選票如同廢紙,那麼將一張「廢紙」賣到600元也算是賣到了天價。從這方面說,村民跟風而上,做出叫賣選票的「短視」抉擇,也並非沒有內在的理性。事實上,這也是為什麼在有些地方選民寧可用一張選票換回幾個雞蛋的原因所在——在他們看來,這幾個雞蛋總比換個「民主的鴨蛋」要強。
無論是「好東西」,還是「壞東西」,民主首先是個為人所用的「東西」。今天,歷史翻過極權的一頁,從價值理性上說,絕大多數人都相信民主是個好東西,但從工具理性上說,認識到民主在一定條件下會變成「壞東西」也未嘗不是件好事,畢竟希特勒是通過競選握住了第三帝國的權柄。認識到民主是個「好東西」,所以人們不惜冒險犯難,堅守民主的價值;同樣,認識到民主可能衍生出「壞東西」,民主才有進一步提高的必要和可能。
任何規則都會在客觀上影響人性的呈現。眾所周知,從人性的角度出發,每個人身上都潛藏著某種或善或惡的東西。至於如何向外界呈現,除了決定於內心的驅使(良知與慾望),同樣受制於他與環境的互動(放縱與約束),這也是人們心悅誠服地相信「一個好的制度會使壞人變好,一個壞的制度會使好人變壞」之原因所在。
顯而易見,發生在酒仙橋的「零敲碎打的民主」從一開始就走樣了。表面上看,拆遷最後決定權似乎從推土機高揚的鏟斗下放到每一位居民手中,九九藏書政府與開發商不再心急火燎地走到台前進行協調與談判,而是將「釘子戶」問題直接拋給了拆遷戶。然而,一個微妙的變化是,在沒有進行投票表決之前,每家每戶有著同等的權利,他們團結一心、最大化自己的權益,在某種意義上說更是一個利益共同體。一旦付諸「民主」表決,原有的利益共同體迅速被瓦解成兩半。

案例5:「蘿蔔白菜議事規則」

有人說,「拆遷戶公投」可以避免因為「釘子戶」的出現而導致的對其他居民不公平。我想,稍有點產權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個「送溫暖」的邏輯如何沒有根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底線」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它意味著所有公民的私有財產權作為一項憲法權利已經受到了國家根本大法的認可與保護。在此意義上,罔顧公民憲法權利的所謂「一碗水端平」,不過是擺了個優雅的Pose,究其實質,端的卻是個「漏碗」——照這樣端下去,用不了多久,公平與正義之水恐怕都要流光了。
從1789年美國建立起世界上第一個民主國家到今天全世界60%以上的國家實現民主化,民主的大發展是顯而易見的。當然,世界上不乏民主國家,同樣不乏「冒牌民主」國家。
民主是怎麼煉不成的?2007年北京通州區宋庄鎮大興庄村的村委會換屆選舉給出了點解釋。在選舉前一周,該村出現了公開叫賣選民證的熱鬧景象。誰能相信,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作為「權利圖騰」的選票竟然像性病小廣告一樣曲折卻又堂而皇之地爬上了電線杆。
總統有民選,壞蛋也有民選。若干年前,安徽毫州某所技校便發生過一樁「民選壞蛋」的偉大事情。由於該校屢次發生失竊事件,在查無結果的情況下學校便舉行了這樣一場選舉:投票選小偷!結果6位同學榜上有名,並因此受到處罰。
無須高深理論,即使是生活經驗也在反覆告誡人們一個好的規則可以幫助呈現人性之美好。比如,公共場所排隊所倡導的秩序文明,災難來臨時讓婦女與孩子先走的人類道德等等,這些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約束人們,勸人向善。同樣,會議組織者果真秉持某種民主與開放的原則,就應負責建立並且遵循一套行之有效的議事規則,使會場真正成為公民議事的場所。而不是給權力體系拍X光,透視會場上誰更有權力說話。
「按比例抓反面典型」之所以無人喝彩,是因為歷史已經告訴未來,「按計劃抓壞蛋」將會給這個社會帶來多少痛苦的記憶,是因為「按計劃抓壞蛋」在改革開放三十年後已經成為新時代的「反面典型」。

案例3:后安嶺婚變

談到「按指標抓壞蛋」,難免讓人想起那個法治荒蕪甚至人治也崩潰的時代。為了狠抓右派,一些單位被下達了「右派指標」。於是乎人人挖空心思找壞蛋,社會風氣惡化到無以復加的地步。而從概率上說,一個地方壞蛋越多越安全,沒有壞蛋的地方反倒是人人自危。在此邏輯下,壞蛋只會越造越多。就這樣,鮮有壞蛋的地方紛紛造出「民選壞蛋」「計劃下的壞蛋」。
如羅桑瓦龍所指出,此時「就婦女的地位本身而言,在人類學上沒有完成;就家庭的認識而言,在社會學上沒有完成」。在這個「情慾放縱悖論也放縱」的世界,一方面男人們熱烈地追求女人的愛戴,並自稱是愛|女|人的,另一方面卻又讓她們手無寸權。直到1801年,法國甚至還出現了禁止婦女讀書的法案。「理性希望每種性別各在其位……理性希望婦女保持禮儀方面的優勢,不要嚮往政治方面的優勢。」
民主之花凋謝在電線杆上。按村民的說法,在當地,選民證「跟股票一樣,一天幾個價」,最高的已經漲到600元。
沒有民主的推動,就不會有真正的憲政;沒有憲政的堅守,也不會有可持續的民主。今天我們不難理解民主與憲政之間有著怎樣緊密的聯繫,憲政約束但不反對民主,它鞏固和加強民主體制。然而,在相當長一段時間里,包括盧梭、潘恩和傑斐遜在內的時代風雲人物都認為民主與憲政水火不容——因為憲政強調現在對過去的某個靜止狀態的遵循,而民主則更多是著眼于未來,關係到變化與進步,具有一個動態的視角。
反對憲政的民主主義者認為憲政是死人設計出來的,而民主卻是活人參與的。如果人們在追求民主的同時,卻要服從憲政的條條框框,那麼就無異於做了一場「蝴蝶夢」,讓活人接受死人的管束,讓死人折磨活人。正因為此,憲政被視為死人統治活人的工具。主張「每一代人都要來一場新的革命」的傑斐遜相信憲政是反民主的——「地球是活人的天下,不是死人的天下。」言下之意,接受憲政就意味著今人坐古人的牢。與此針鋒相對的是,反民主的憲政主義者則相信民主是一種「暴民的統治」,其最後的結果是走向無政府主義。由此出發,憲政主義者的理想是打造一個公正有序的政府。
大革命前後佔法國人口1/12的家僕是沒有選舉權的。在許多人看來,他們沒有主見,而且,既然主人已經去投票了,他們的投票就只能是重複票,彷彿他們是不知權利與思想為何物的「鸚鵡公民」。當然,有一點似乎是「公平」的,既然沒有選舉權,他們也不必納稅。梭羅因為抗稅而引起的那些麻煩事倒也免了。
之所以想起這個「民選壞蛋」的故事,是因為曾經讀到的一則新聞。據《城市晚報》2008年2月26日報道,長春市公安局為了提高警察的紀律作風,將在年末抓各類反面典型,並確定了全局民警1%的比例。這些1%的待遇將是集中學習,學習不合格者將被取消其執法權。
人類文明史,同樣是部民主發展史。民主是人類的發明創造,卻不是一次性的發明創造,甚至也不限於某一個地方。不過,每當談到民主的起源,人們仍會不約而同地將目光投向雅典和羅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