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藏書

人權論

人權論

作者:托馬斯·潘恩
類別:政治經濟

1792年,英國政府以托馬斯·潘恩名著《人權論》含有誹謗之辭為由,對他提出起訴。事實上,那次起訴是法國革命之後對英國激進主張實行大鎮壓的開始,而且一度撲滅了激進主義這一有組織的運動。其實,潘恩本人並沒有出庭受審,對強加于他的判決也從未服過刑。這是因為,1792年潘恩身在法國,擔任國民議會議員,並且是那個新興的革命國家的榮譽公民,雖然不久他就因反對處決路易而失寵,正如當年被逐出英國那樣,又被逐出法國,前往美利堅共和國尋找新的棲身之所,在這個國家為獨立而鬥爭的日子里,他曾經非常英勇地貢獻了力量。

潘恩早在他就柏克攻擊法國大革命發表其經典答覆之前就享有盛名。他所以出名是由於他在美國獨立戰爭中所持的立場;並且,他在美洲發表的著作、特別是《常識》和《危機》,在聲援殖民地居民起義反對喬治三世及其大臣取得最終勝利方面起了顯著的作用。但是,這些早期作品在英國並非遐邇聞名,直到《人權論》出版,才使其作者成為在大不列顛讀者最廣、最受愛戴而又最遭痛恨的政論家。

圖書目錄

導 言
編者①前言
獻給美利堅合眾國總統喬治·華盛頓
英國版序
第一部分-1
第一部分-2
第一部分-3
第一部分-《人權宣言》評述
第一部分-雜 記
第一部分-結 論
第二部分
序言
導 言
第一章 關於社會和文明
第二章 關於現存舊政府的起源
第三章 關於舊政府的新舊體制
第四章 關於憲法-1
第四章 關於憲法-2
第四章 關於憲法-3
第四章 關於憲法-4
附 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