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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商鞅變法 變法的重點之二:天天嚴打

第四章 商鞅變法

變法的重點之二:天天嚴打

總之,在衛鞅的治理之下,秦國天天都是嚴打,每個人都是小心翼翼的,連吐口痰都要三思而後行。
第五級大夫,第六級官大夫,第七級公大夫,第八級公乘,第九級五大夫,這五級相當於原來的「大夫」;
衛鞅大刀闊斧,改革了秦國的等爵制度,將爵位分為二十個等級,由下而上分別是:
可以肯定的是,衛鞅在秦國頒布的法令,基本上以李悝的《法經》為基礎,但是加入了很多創新的內容,大大超越了李悝。總的來說,管得更寬了,管得更嚴了。
隱藏在秦國人身上的狼性,就這樣被激發出來了。這種狼性造就了一個無比強大的秦帝國,也為它的灰飛煙滅埋下了伏筆。
軍功的計算很簡單,以在戰場上斬獲的敵人首級多少來確定。凡是斬得敵國甲士首級一九_九_藏_書顆者,賜爵一級,賞田一頃,賞宅基地九畝,配備跟班一名;如果不要這些賞賜,想要做官的,可以當俸祿五十石的官。如果斬得五個甲士首級,不但可以升爵,還可以陞官;累功做到大夫,便可以當縣長,國家還賞賜六個奴隸,那就相當舒服了。
比如說,偷盜牛馬者,死刑!(因為牛馬是生產資料)
一伍中如果有一個人在戰場上逃跑,其餘四人就要受刑罰;但是如果誰能斬得敵人首級一顆,本人可以免除刑罰。
相對於孫武、吳起等人而言,衛鞅在軍事方面顯然稍遜一籌,但是他通過制度設計彌補了這一缺憾。而這些制度的核心內容只有兩個字,就是「賞」與「罰」。
第一級公士,第二級上造,第三級簪裹,第四級不更,這四級相當九九藏書於原來的「士」;
連坐法一經頒布,秦國人人自危,學習法律的自覺性大幅提升,與違法犯罪現象作鬥爭的積極性空前高漲。在「發動人民斗人民」這件事上,衛鞅無疑是始作俑者。此後兩千余年,歷朝歷代的統治者都將連坐法視為統治人民的不二法門。
屯以上的部隊都設有斬首指標。以屯為例,如果在一場戰鬥中得不到一顆敵人首級,屯長和百將都是要被殺頭的;如果得到敵人首級三十三顆以上,則算是完成了國家下達的任務,屯長可以升爵一級。軍隊圍攻敵人的城池,斬首級八千顆以上,或在野戰中斬首級兩千顆以上,整支軍隊統統有賞,所有軍官都升爵一級。
賞要賞得令人眼紅,罰要罰得讓人膽寒。
每一個等級都與軍功挂鉤,無論https://read.99csw.com貴族還是平民,都站在了同一起跑線上,根據軍功來享受爵秩。
前面說過,秦獻公年間,秦國已經實施戶籍法,按五家為一伍的方法編製全國戶籍。衛鞅則在此基礎上,建立了相互告發和同罪連坐的連坐制度。
短兵即衛隊,每個五百主有短兵五十人,率千人的將領和享受千石俸祿的縣令都有短兵一百人,國尉有短兵一千人,大將有短兵四千人。如果將官戰死,全體短兵都要受刑罰——當然,如果某位短兵得到敵人首級一顆,本人也是可以免罪的。
簡而言之,一人犯法,全家有罪,鄰居受牽連。對罪行知情不報者,或者藏匿罪犯者,處以腰斬之刑,全家財產充公。但是如果有人向官府告發罪行,則告發的人不僅可以免罪,還能夠受到重賞,賞格等https://read.99csw.com同於在戰場上獲得敵人的首級。
往街上倒垃圾者,黥型!(倒垃圾影響他人,容易引起爭鬥,而「私鬥」在秦國是絕對禁止的)
但是嚴打的成績是顯著的。新法推行后,秦國「道不拾遺,鄉邑大治」「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成為當時治安最好的國家。
在秦國軍隊中,五人為一伍,由伍長統率;五十人為一屯,設有屯長;再上則有統領百人的「百將」、統領五百人的「五百主」等。
當然,所謂甲士,也不是一般的敵人,至少是魏國的武卒這一級別的戰士。即便如此,衛鞅定的賞格還是很具誘惑力,對於那些夢想著躋身於貴族的平民來說更是打開了一扇晉陞的大門。這個政策一推行,秦國的士兵就像打了雞血一般,在戰場上突然變得活躍起來,不但想打仗,敢打仗,而且敢九九藏書打硬仗,專挑敵人的精銳部隊進攻,前仆後繼,雖死無悔。秦國人「狠」的名聲,就是從那個時候獲得的。
衛鞅還建立了「短兵」制度。
不消說,變法的手也伸向了軍隊。
有賞就有罰,連坐法也被引入到軍中。
《墾草令》實施之後,一系列法令陸續出台,衛鞅變法全面鋪開。
第十級左庶長,第十一級右庶長,第十二級左更,第十三級中更,第十四級右更,第十五級少上造,第十六級大上造(又稱為大良造),第十七級駟車庶長,第十八級大庶長,這九級相當於原來的「卿」;
在量刑方面,衛鞅主張輕罪重罰,認為這樣可以使得國人連輕罪也不敢犯,重罪就更不敢犯。
第十九級關內侯,第二十級列侯(或稱為徹侯),是原來沒有的,相當於諸侯。
一步超過六尺者,重罰!(罪名是破壞度量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