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藏書

飛狐外傳(世紀新修版)

飛狐外傳(世紀新修版)

作者:金庸
類別:武俠小說

作品以少年遊俠胡斐的經歷為線索,講述了一段精彩的武林故事。遼東大俠胡一刀死後,以子胡斐按家傳拳譜與刀譜習得上乘武功,在山東武定商家堡,遇胡一刀所殺八卦刀商劍鳴之妻,遂與商老太及商劍鳴之師兄弟王劍英、王劍傑交手,大逞雄威。

此時巧遇紅花會三當家千手如來趙半山,並承其助,胡斐的成功亦得趙欣賞。不意,趙、胡等人均遭商老太暗算,被困於她家鐵廳之中,商老太以火燒廳,欲烤死趙、胡等人。胡斐冒險自狗洞爬出,大戰商老太等人,終於解救出鐵廳中人,並與趙半山結義。

胡斐到廣東佛山鎮,遇當地惡霸、五虎派掌門人鳳天南欲霸佔鍾阿四處菜田,誣其子偷吃鳳天南家鵝,逼鍾妻于祖廟北帝前將其子剖腹以證明清白,鍾妻為此瘋癲。

胡斐怒而大鬧佛山鎮,逼出鳳氏父子,亦在祖廟北帝前欲殺其父子為鍾家報仇,卻遭袁紫衣阻攔,又中調虎離山之計,遂使鳳氏父子又殺鍾阿四全家后逃走。

胡斐在追趕鳳天南的路上,又遇武藝高強的少女袁紫衣。袁騎趙半山的白馬,又知胡斐底細,與其若即若離,又常騷擾,又似含情,胡斐已情系紫衣。

一風雨之夜,胡斐與袁紫衣夜宿於一古廟,巧遇鳳天南一行。胡斐欲殺之,紫衣力勸,不從,又被紫衣干擾,致鳳賊逃脫。

是夜又有人慾謀害苗人鳳,胡斐敬佩苗人鳳故竭力保護為苗送信之人,無奈此人己受田歸衣騙,將信交苗人鳳時,信中劇毒瞎了苗大俠雙眼。此毒只「毒手藥王」能解,胡斐遂下洞庭尋「毒手藥王」,即得已故「毒手藥王」之高足程靈素之助。

程靈素對胡斐一見鍾情,遂攜葯北上為苗大俠醫眼,回到苗家正逢田歸農帶眾強人偷襲苗大俠,胡斐勇退田歸農等人,程靈素即為苗大俠治眼。飯後,苗人鳳讓胡斐看了家中所供胡一刀夫婦牌位,承認胡一刀系己所傷。

胡斐帶程靈素沉痛而去。二人繼續追趕鳳天南,路上竟連遇陌生人的迎接,稱有朋友送胡斐大宅院。二人只得化妝而行。

於一客店忽逢當年商家堡所遇飛馬鏢局馬行空鏢頭之女馬春花夫婦護鏢,恰遭眾多豪強圍劫。胡斐因當年被商老太吊打時曾承馬春花求情,欲報當年之恩而與古怪的豪強盜黨交手。后得知,馬姑娘當年與福康安公子有私情,現在的孿生二子即當時所為。福公子現已成大帥,權重當朝卻膝下無子。

古怪的豪強盜黨即受福大帥之遣而來接馬姑娘與一雙兒子,並打死馬姑娘的丈夫。胡斐見馬春花仍念福公子舊情,遂與程靈素撒手趕路。

二人來到京城,巧遇助馬春花時所識福大帥手下侍衛,他們欽佩胡斐武功,故在聚英樓請二人吃飯,席間聚賭,胡斐竟贏下宣武門內一座豪華宅院,頓覺蹊蹺。在新宅宴請侍衛們時,才知此為鳳天南之賄,當即與之交手。此時袁紫衣及時出現掩護,使其逃脫。

紫衣終透內情,言鳳乃其父,當年將其母強姦生有紫衣,后又逼其母致死,故紫衣為報父女之情當救其三次,今後定當殺之。

當夜馬春花自帥府派人請胡斐相見,向胡斐致謝,不巧遇福康安。福康安生疑,設計捕殺胡斐,幸脫。在府中聞老夫人害馬春花之計,相救時馬春花己將毒湯喝下。

胡斐冒死救出馬春花,令程靈素救治。為救治,三人避至西嶽華山派推選掌門之處。救治馬春花需找一保持十二時辰安靜不動之所,胡斐上台爭得掌門人之位,遂找到了安靜之所。由於馬春華急於見到二子,情緒不穩,即有生命之危,胡斐又冒死進府搶出二子。

福康安為攏絡江湖武人並使其互相殘殺不致危及朝廷,舉辦天下掌門人大會,胡斐以西嶽華山派掌門人身份,帶程靈素化妝前往。

袁紫衣亦來京城,一路上搶來九個半掌門人之位,以九個半派總掌門身份來到大會,與胡、程二人巧妙配合,大鬧天下掌門人大會,揭露福康安與朝廷的陰謀,打碎了欽賜玉杯,並趁亂打死了鳳天南。

之後,胡斐巧遇紅花會眾英雄來京,見到了趙半山打敗大內十八侍衛。團聚后卻與程靈素遭歹人暗算,胡斐為救程靈素而中劇毒,程靈素為救胡斐而喪生。

胡斐十分悲痛,來到滄州父母的墳前,將程姑娘的骨灰埋在這裏。在此見到了前來找她的袁紫衣,打退了圍殺他的田歸農。袁紫衣原叫圓性,自小已入佛門,雖然深愛胡斐卻不能留下,她雙手合什輕念偈語,悵然而去。

本書由金庸根據舊版本進行修訂,正名為新修版(或世紀新修版),於1999年結集出版。

本書與舊版的區別:

1、飛狐的結局多了些修飾,快結束時,胡斐在父母墳墓前,碰到南蘭那一幕,變成了袁紫衣把南蘭劫持給胡婓;

2、主角胡斐初戀對象,更是變成了馬春花。在書中的第三章中,補寫一段馬行空教徒弟、女兒練通臂拳,而後練習疲倦的馬春花睡在草地上,讓胡斐偷看到了「她高聳的胸部、還有露出的肚兜、裸露的肚子、小腿、手臂……」繼而引起胡斐對少女美麗胴體的遐想,還想親親這麼美貌的姐姐;

3、雨夜湘妃廟,袁紫衣為救鳳天南而與胡斐大打出手,讓胡斐一招抱住袁紫衣,卻因袁紫衣一聲:「放開我!」而鬆手;

4、「天下掌門人大會」上,鳳天南被湯沛揭發暗射銀針。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