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各族樂舞交融
第六節 佛教與音樂
由於佛教重視音樂的傳播作用,所以不少寺廟僧人都被訓練成為身懷音樂絕技的專家,他們既會歌唱又會樂器,為音樂的傳播和普及發揮了作用,敦煌石窟中的豐富音樂內容就說明了此點。另如前述僧人段善本,也是在寺廟音樂實踐中成長起來的琵琶演奏大師,長安祈雨大會後,他被召入宮廷音樂機構成為正式樂師,從此當上了康崑崙等一批樂工的音樂教師。
民間散樂與佛教的關係更為密切,廟會中具有宗教意味的散樂節目,在宮廷和民間都多有傳播。如九-九-藏-書唐散樂《太平樂》,在崔令欽《教坊記》中被列為雜樂,是配合《獅子舞》演奏的樂曲。獅子在佛教教義中是保衛佛主誕生的護法神獸,佛經說過:佛主出世時,有500個獅子從雪山來,待在門前,故為護法者(《佛說太子瑞應經》)。所以漢魏隋唐以來,宮院、民宅、墓室門前都多立石獅以辟邪氣,獅子從此便有了「辟邪」的別號;《獅子舞》也有了《辟邪》或《辟邪獅子》的別稱。唐《太平樂》就取其「獅子神獸辟邪可使人https://read•99csw•com間天下太平」的佛法教義而得名。它的音樂具有西域龜茲音樂的特點,所以在唐樂府中被列為「龜茲部」。直到現在,獅子舞還在民間各地流傳,不過它已逐漸失去原有的宗教意義而成為中華民族傳統民間藝術節目的優秀代表了。
原始宗教信仰中,先民們相信音樂由祖神和諸多自然神靈創造,他們在各種祭祀活動中演奏音樂,是確信音樂能溝通人與神的思想,並能起到娛神消災的巫術作用,所以秦漢以前的音樂祭祀,多具有原始巫https://read•99csw.com教的性質,大都採用「社祭」形式在氏族內部設壇進行。後來,源於印度的佛教自漢魏時期經西域深入中原之後,在其勢力較為滲透的地區,原先常見的音樂社祭活動便逐漸由包括樂舞雜戲在內的「廟會」活動代替。北魏時,佛教所涉地區,廟宇林立,僅洛陽一地,佛寺就有幾百座。各著名廟宇都定期舉行廟會活動,陳列樂舞,招引信徒。據後魏楊衒〔xuan玄〕之《洛陽伽藍記》載,景樂寺舉行廟會時,各種音樂雜戲彙集在寺內演出,演員扮九_九_藏_書成「奇禽怪獸」,在音樂伴奏下舞于殿前,具有「飛空幻惑」的神奇效果,圍觀男女信徒,人人聞所未聞、見所未見,個個「目亂睛迷」,宗教意味之濃由此可見一斑。隋唐時,這種廟會活動有增無減,不少寺廟內部都專設戲場供音樂雜戲演出,每逢宗教節日,便舉行盛大廟會,羅列諸多樂舞雜技於戲場,廣召世眾,熱鬧非凡。廟會的宗教儀式,也要由僧人唱《梵腔》、《贊》、《偈〔ji寄〕》等宗教歌曲,為了使信徒能領會教義,這些歌曲都結合中國語言聲調來演唱,所以又都顯read.99csw•com露出中國民間音樂的吟誦特徵。
隋唐宮廷樂舞所用樂曲,不少與佛教的傳入有關,內容上也多反映佛家宗教思想,如前述「法曲」就來源於兩晉南北朝時期用於佛教法事活動的音樂。初唐時期,法曲倍受重視,唐玄宗創設梨園機構的目的就主要是為排練和演奏法曲,其中專設有「法部」,法部就是專門試奏、排練、修改和完成法曲創作的部門。唐玄宗的音樂創作活動,也主要體現在法曲創作上。據記載,他創作的法曲《霓裳羽衣曲》,就是在西域佛曲《婆羅門曲》基礎上滲入道家思想而編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