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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尚書》——上古史料殘篇 第三節 《尚書》的文體和語言

第三章 《尚書》——上古史料殘篇

第三節 《尚書》的文體和語言

誥:君主對臣民的講話,就是告諭的意思。
誓:就是誓詞或動員令。多用於軍事行動。
謨:意思是「謀划」。臣下向君上提出勸告、建議,或君臣之間討論問題叫做「謨」。《皋陶謨》就是記述皋陶和君主討論問題的。
命:比較好懂,就是命令,包括嘉獎令。這種分類雖然不太科學,但作為一個傳統說法,也有必要了解。
典:最尊貴的書籍。「典」這個字古代文字寫作,上半部是個,是個用繩子穿編起來的竹木簡的形象,也就是「冊」字。下半部是個,是個几案的形象。放在几案上的書冊表示尊貴的書籍。所以關於堯舜的記載稱為《堯典》、《舜典》。read.99csw•com
《尚書》是「五經」中語言最古老的一九-九-藏-書部典籍。閱讀它需要具備許多古漢語知識和古史知識。如果只想作一般性的了解,圖書館里可以找到有關的書籍,選一本適合自己需要的仔細讀一下也就可以了。如果想深入研究,則需要認真研讀原著的註疏,並且要有人指導。舊註疏反映著古人的理解,研究任何經典文字都必須從此入手。但是要注意舊註疏也並不好懂,而且也並不都是正確的。比如前邊所引《湯誓》中「今爾有眾,汝曰:我后不恤我眾,舍我穡事而割正夏」一句,《十三經註疏·尚書正義》中的偽孔傳解釋為:「汝,汝有眾。我后,桀也。read.99csw.com正,政也。言奪民農功而為割剝之政。」對這個註釋,孔穎達的《正義》又進一步疏通串講:「汝等言曰:我君夏桀不憂念我等眾人,舍廢我稼穡之事,奪我農功之業,而為割剝之政于夏邑。」他們都把「割正」作為一個詞看,解釋為「割剝之政」(即向老百姓橫徵暴斂)。於是就只好把主語「我后」解釋為「夏桀」。可是這樣一來邏輯上就亂套了。根據甲骨文中「正」的習慣用法看,「正」就是「征」(征討)。「正夏」就是「征夏」(征討夏桀)。「割」應該是「害」的訛寫。「害」按古漢語的習慣用法,是「曷」的https://read.99csw.com假借字。所以「割」就是「害」也就是「曷」,意思是「為什麼」。因此,這句話實際上是商民對湯王(我后)的一句牢騷話,意思是:「我們大王不體恤我們,為什麼荒了我們的莊稼而去攻打夏桀?」從而才引出下邊湯王的一大篇議論。
訓:就是訓戒。《伊訓》相傳記載商朝大臣伊尹訓戒商王太甲的話。
類似這樣的問題,在《尚書》中是相當多的。我們翻閱舊注、新注、舊譯、新譯,會發現許多不一致的地方,根本原因就是對原著字義的理解不同,從而影響到對句法的認識不同,於是乎有的連斷句標點都不同。所以這部古文獻的本來面read.99csw•com目還需要不斷地研究、探索,尤其需要今後利用地下出土的有關材料來剖析、認識,才能搞清楚。
《尚書》的文體也是比較豐富的。孔穎達《尚書正義》分為10類:「一曰典,二曰謨,三曰貢,四曰歌,五曰誓,六曰誥,七曰訓,八曰命,九曰征,十曰范。」這樣的分法,概念不是很清楚。現在一般只概括為六種。六種之分,本于曹魏經學家王肅的話:「蓋《書》之所主,本于號令,所以宣王道之正義,發言于臣下。故其所載皆典、謨、訓、誥、誓、命之文。」(見劉知幾《史通》所引)這樣分,其實也不全是嚴格意義的文體,還是著眼于內容。下邊分別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