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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關於人體形態構造和機能的研究 第一節 人體解剖和人體測量

第七章 關於人體形態構造和機能的研究

我國古代很早就注意到對人類自身體質構造和機能的研究,在人體解剖、人體生理、生長發育各方面都取得了顯著的成就。

第一節 人體解剖和人體測量

在先秦的文獻中,也已經有關於人體解剖研究的記載。《靈樞經·經水》中就說:「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視之。其臟之堅脆、腑之大小、谷之多少,脈之長短;血之清濁、氣之多少,十二經之多血少氣,與其少血多氣,與其皆多血氣,與其皆少血氣,皆有大數。」這表明我國在2000多年前確已進行過人體解剖研究。2000多年前發明的「解剖」這個詞,不僅一直沿用到現在,而且還傳到日本,並且也一直沿用至今。
此外,古代還進行了活體表面測量研究。《靈樞經·骨度》中保存著古代通常人的高度和各部位的長短、大小尺度。(見表1)
部別部位起止點尺度(周尺)
全身人長七尺五寸
頭面部發所復者顱至項(前髮際至后髮際)一尺二寸
耳後當完骨者(耳後兩側乳突之間)廣九寸
頭之大骨圍(頭蓋周圍)二尺六寸
發以下至頤長一尺
兩顴之間相去七寸
耳前當耳門者(耳前兩側外耳孔前緣之間距離)一尺三寸
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
頸項部項發以下至背骨(即項后髮際至大椎)二寸五分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
胸腹部缺盆以下至髑骬(胸骨上切跡至劍突)長九寸
髑骬以下至天樞(劍突至臍)長八寸
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五分
橫骨長六寸五分
兩乳之間廣九寸五分
胸圍四尺五寸
背腰部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節長三尺
腰圍四尺二寸
側胸腹部腋以下至季肋長一尺二寸
季肋以下至髀樞長六寸
上肢部肩至肘長一尺七寸
行腋中不見者(柱骨至腋橫紋頭)四寸
肘至腕長一尺二寸五分
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
本節至其末長四寸五分
下肢部兩髀之間廣六寸五分
橫骨上廉以下至內輔骨之上廉一尺八分
內輔骨上廉以下至下廉三寸五分
內輔下廉至內踝長一尺三寸
膝腘以下至跗屬長一尺六寸
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
髀樞以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
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
外踝以下至京骨長三寸
京骨以下至地長一寸
足長(足跖側長)一尺二寸
足廣(足跖側寬)四寸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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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度》篇還根據人體各部位表面解剖特點,確定內臟器官與體表各部位的關係,並根據體表測量結果推斷內臟器官的體積大小。如它指出,從缺盆中(胸骨上切跡)到(骨曷)骬〔heyu合於〕(劍突)之間的距離一般為九寸(約合17.7厘米)。如果超過這個長度,就表明肺體積大,相反即表明肺小;從劍突至天樞(臍眼)距離通常為八寸(約合15.8厘米),過長則表明胃體積大,太短則表明胃體積小。這都同現代解剖學知識相一致。
《靈樞經·腸胃》保存了當時所作的內臟解剖測量記錄:
《靈樞經·骨度》中的人體測量項目
《靈樞經·腸胃》對人體消化道各器官部位的測量,不僅記錄了消化器官的長、寬度和容積,還記錄了相對位置和分佈情況,顯然是經過多次實際解剖觀察,並精細測量取得平均數值的結果。這些記錄與近代解剖學的記錄基本上是一致的。例如根據《靈樞經·腸胃》的記錄,食道與腸的長度比值是1:36,而近代解剖學家斯巴德辭(Spalteholz)《人體解剖九-九-藏-書圖》一書所提供的食道與腸道的長度比值為1:37,兩者幾乎相等。可見古代內臟解剖測量工作做得相當精細。
谷所從出入淺深遠近長短之度:唇至齒長九分,口廣二寸半。齒以後至會厭,深三寸半,大容五合。舌重十兩,長七寸、廣二寸半。咽門重十兩,廣一寸半,至胃長一尺六寸。胃紆曲屈,伸之,長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徑五寸,大容三斗五升。小腸后附脊,左環回周迭積,其注于迴腸者,外附於臍上,回運環十六曲,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 迴腸當臍,左環回周葉積而下,回運環反十六曲。大四寸、徑一寸寸之少半,長二丈一尺。廣腸傳脊,以受迴腸,左環葉脊,上下辟,大八寸,徑二寸寸之大半,長二尺八寸。腸胃所入至所出,長六丈四寸四分,回曲環反,三十二曲也。
這是一份很少見很珍貴的古代人體測量記錄,其測量項目達38項之多,有長度、寬度和圍度;從項目排列的先後順序看,反映出當時人們作人體測量時的先後操作程序。千百年來,不少人對這份人體測量記錄做過研究,特別是近年有人以現代人體測量結果與《骨度》篇的記載進行對照,發現兩者數字基本相似。
早在甲骨文中就有許多反映古人對人體認識的象形文字。例如甲骨文中:頭(稱首)作,面作,像人面形;目作,外圈像眼眶,內圈像眼球,圈中一點像眼珠;耳作,像耳形;口作,像口形;齒作,像口中牙齒;心作,像心臟形,還表示內部分膈;血作,字中的點表示血在器皿中……這些甲骨文字表明,三四千年前,我國已經積累了不少有關人體的知識。九_九_藏_書

圖18 明·徐春甫《古今醫統大全》中的人體尺寸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