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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日常禮俗 第三節 衣冠服飾

第五章 日常禮俗

第三節 衣冠服飾

官服一般是在履行公務和參加典禮時穿著,平時官吏亦可穿便服。何時穿什麼服飾也都有禮儀規定,不能亂穿。官吏不論上級下級,如正式見面,一方穿官服另一方也應穿官服接待。下級穿官服拜見上官,上官如不|穿官服接見,便為失禮,下官甚至可以拒絕參見。
古代除兒童和少數民族外,庶人與罪犯也不戴冠,故士人摘冠就有降低身分的意思。《史記·魏公子列傳》記載,平原君趙勝得罪了信陵君魏公子無忌,信陵君打算離開趙國。當平原君得知是自己錯怪了信陵君后,「免冠謝(陪罪),固留公子」。其摘下冠是表示自己有過錯,以此形式自貶身分。至於庶民,不得戴冠,只能覆以幘〔ze 責〕。《漢官儀》雲:「幘者,古之卑賤執事不冠者之服也。」幘就是包束頭髮的巾,庶人佩戴的幘一般是黑色或青色的,因此秦稱百姓為「黔首」(黔即黑色);漢稱仆隸為「蒼頭」(蒼是青色)。由於幘本身有壓發定冠的作用,所以後來發展到貴族也戴幘,不過在幘上還要加冠。後來又出現了有頂的幘,戴這種幘可不必加冠。
上面的補子是較簡單的,實物是要比它華麗得多,有閃金地藍、綠深淺雲紋,間以八寶、八吉祥的紋樣。四周加片金緣。如禽鳥大多用白色,獸類如豹則用橙黃的豹皮色等。一般長寬相等,作正方形,在29厘米間。
明清時期,皇帝的朝服仍然採用十二章紋,而文武官員則改章服為補服。補服也叫作補褂,是在常服上另加徽識,稱為「補子」,綴於前胸和後背上,以金線和彩絲綉成,使人一望便知其官銜和品級。明代洪武年間規定:公、侯、駙馬、伯補子綉麒麟、白澤。文官的補子用鳥類圖形,其中一品文官綉仙鶴,二品綉錦雞,三品用孔雀,四品雲雁,五品白鷳〔xian閑〕,六品鷺鷥,七品鸂鶒〔xi chi希翅〕https://read.99csw.com,八品黃鸝(清代改為鵪鶉),九品鵪鶉(清代改為練雀)(參見圖4)。武官的補子用獸類圖形,其中一品武官綉獅子(清代改為麒麟),二品亦用獅子,三品用虎(清代改用豹),四品用豹(清代改為虎),五品熊羆〔pi皮〕,六品、七品用彪(清代七品為犀牛),八品犀牛,九品海馬(參見圖5)。明清補子紋樣有幾次小的變化,但其區別等級的性質是一樣的。另外,清代宗室貴族補子上綉有龍、蟒,表示身分更高。如皇子補服,正面金龍補子四個,前胸、後背及兩肩各一個;親王補服,金龍四個,前後補子為正龍,兩肩補子為行龍;郡王補服,行龍補子四個,前後及兩肩各一個;貝勒補服,前後各一個補子,圖案為正蟒;貝子補服,亦前後各一個補子,圖案為行蟒。
冠是一般貴族男子所戴的帽子。古代男子20歲舉行冠禮后,冠就成了已經成人的標誌,所以公開場合都要戴冠。該戴冠而不戴是非禮的行為。《後漢書·馬援傳》記載,馬援未做官時,「敬事寡嫂,不冠不入廬」。這說明有教養的士人以不戴冠為不禮貌。《左傳·哀公十五年》記述衛國內亂,孔子的弟子子路在混戰中被戈擊傷,其系冠的纓亦被砍斷。在此生命攸關的危急時刻,子路還說:「君子死,冠不免」,忍著劇烈的傷痛重新結好冠纓,方才死去。這說明子路對戴冠比生命看得還重。
唐宋以後,戴冠的等級開始混淆。如隋唐時期的幞頭(形制相似於後代俗稱的烏紗帽)已為官服,但到宋代一般男子也都戴這種帽子。於是統治者又開始在冠飾上做文章。用冠飾區別等級,以清代的頂子、花翎最為典型。頂子又稱「頂戴」、「頂珠」,是清朝百官綴于朝冠、吉服冠頂上的不同顏色的寶石等飾物。據《清會典》載,一品官員https://read.99csw.com的頂子用紅寶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水晶,六品硨磲〔che qu車渠〕,七品為素金頂,八品陰文鏤花金頂,九品陽文鏤花金頂。花翎是用孔雀翎毛製成的冠飾,插在禮冠上,垂於冠后,用來裝飾和區別官員等級。花翎分為單眼、雙眼和三眼(花翎尾端燦爛鮮明的圈叫眼),翎眼多者為貴。據《清史稿·禮志》與《清會典事例·禮部》載,皇室成員中爵位低於親王、郡王、貝勒的貝子與固倫額駙(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戴三眼花翎;清宗室和藩部中被封為鎮國公、輔國公的貴族,還有和碩額駙(妃嬪所生公主的丈夫)戴雙眼花翎;五品以上官員和在皇宮的內大臣,以及前鋒、護軍各統領、參領戴單眼花翎。而六品以下官員只能戴藍翎,這是以鶡〔he 河〕羽製成染為藍色的一種飾物。頂子和花翎按規定都不得僭越。官員如被革職,就以摘去頂戴花翎作為標誌。

圖2 古代冕服部件名稱圖

圖3 十二章紋紋樣(引自《中國古代服飾史》,中國戲劇出版社1984年版)
衣冠服飾在社會生活中形式最為外露,最易標明一個人的身分地位,因此自古以來都受到歷代統治者的重視。自從夏、商朝開始,衣著已有了一定的規矩,到周代就逐漸形成了一套冠服制度。從此,帝王后妃、達官貴人以至read.99csw.com黎民百姓,衣冠服飾由於身分地位的不同而各有其式。不同場合的衣著也有了特別的講究。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朝廷發布詔令,宣布車輿、服裝之令,「上得兼下,下不得擬上」,違者治罪。其具體規定:天下只有皇帝可用十二章;皇太子及一品官員之服用九章,「龍、山、華蟲、火、宗彝在衣,藻、粉米、黼、黻在裳」;二品之服用七章,「華蟲、火、宗彝在衣,藻、粉米、黼、黻在裳」;三品之服用五章,「宗彝、藻、粉米在衣,黼、黻在裳」;四品之服用三章,「粉米在衣,黼、黻在裳」;五品之服用一章,「裳刺黻一章」(《新唐書·車服制》)。
古代禦寒的冬服有裘、袍等。裘是皮衣,獸毛在外,亦要依等級穿用。古代以狐裘為貴,主要供君王及貴族穿用。狐裘又分狐白裘、狐青裘、狐黃裘、狐蒼裘等。據《白虎通義·衣裳篇》說:「天子狐白,諸侯狐黃,大夫服蒼。」而士一般穿虎裘、狼裘或羔裘,庶人則只能服犬羊之裘。裘衣平常可直接穿用,但在舉行禮儀與會客時要在裘衣外再加穿裼〔xi習〕衣,即罩衣,否則將被視為失禮與不敬。袍最初是裝填亂麻和舊絲棉的厚長衣,為貧困者穿用的衣服(漢代之後出現了絳紗袍、皂紗袍等,袍才成為朝禮服)。所以,先秦時期穿裘還是穿袍,是有著富與貧的顯著差別的。
天子、諸侯以及大夫祭祀時戴的冠稱冕。冕的形制與一般的冠不同,其上面是一塊黑色的長方形木板,稱為「延」(或者寫作「綖」),下面與冠相連戴在頭上。延的前後沿掛著一串串的小圓玉,稱作「旒〔liu 流〕」。旒的數量因身分不同也有差別。據文獻記載,天子的冕前後各十二旒,諸侯則九旒,上大夫七旒,下大夫五旒。漢代之後,只有皇帝才能戴冕有旒,於是「冕旒」就成了皇帝的代稱(參見圖2)。https://read.99csw.com

武官補子。自左至右,再自上而下。上武一品麒麟、二品獅、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六品彪、七品八品犀、九品海馬。親王五爪金龍,從耕農官彩雲捧日。
圖5 清代武官補子紋樣(引自《中國古代服飾史》,中國戲劇出版社1984年版)
商周時期,衣服款式通常是上衣下裳,裳即裙子,不分男女都可穿用。貴族在裙子外再多系一片革制或絲繡的斧形服飾即是身分尊貴的標誌。到春秋之際上衣下裳被連接起來,下面垂到踝部,稱為「深衣」。深衣製作時仍上下分裁,然後再縫在一起。其下裳共用12幅,以應每年有12月之意,表示古人對天時的崇敬。深衣的用途廣泛,諸侯、大夫、士既可在家居時穿著,又可在晚朝時穿用。庶人一般穿褐〔he賀〕,但也可用深衣作為禮服。深衣對後世服飾影響很大,現代的連衣裙也是由深衣沿革而來的。

(2)衣服

秦漢之後,為了維持統治秩序,衣著等級制度日益完善。各級官吏與庶民在衣著服飾上,從式樣、用料到顏色、花紋,都有明顯的不同,不能有差錯。如唐宋以後,龍袍與黃色就成為皇室的專用服色,「黃袍加身」已成為登上皇帝寶座的代用語,所以其他人絕不能僭用,否則將被視為「大逆不道」。其他官員,「一品至四品,緋〔fei飛〕袍;五品至七品,青袍;八品九品,綠袍。」(《明史·輿服》)而平民百姓則禁止用大紅和鴉青色,以免與官服相混。
服飾的等級在禮服和官服上的表現尤為明顯。古代帝王及高級官員的禮服上綉有12種紋飾,即日、月、星辰、群山、龍九-九-藏-書、華蟲(雉類)、火、宗彝(祭祀的禮器)、藻(一種水草)、粉米(白米)、黼〔fu 府,斧形〕、黻〔fu 弗,兩弓相背形〕,通稱十二章紋(參見圖3)。這些紋飾均有象徵性含義。據古人分析,日、月、星辰象徵光臨照耀;山象徵安靜鎮重;龍象徵隨機應變;華蟲象徵有文章之德;火象徵光明;宗彝象徵忠孝;藻象徵潔凈;粉米象徵濟養;黼象徵決斷;黻象徵君臣相濟,背惡向善。十二章紋由來已久,大約在周代已經形成,但在秦以前只是服裝上的吉祥紋飾。直到東漢時期,章服制度作為封建禮儀制度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才真正確立。從此以後直到清代,十二章紋一直作為帝王百官的服飾。章紋用法各個朝代雖然有些出入,但大同小異,僅以唐代為例即可知其大概。

文官補子。自左至右,再自上而下上一品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雁、五品白鷳、六品鷺鷥、七品鸂鶒、八品鵪鶉、九品練雀、都御史獬豸
圖4 清代文官補子紋樣(引自《中國古代服飾史》,中國戲劇出版社1984年版)
另外,古代服飾的顏色有素色與喜色之分。一般白色、黑色、灰色、藍色為素色,紅色中大紅、朱紅、粉紅等屬喜色。按照禮節,素色與喜色的服裝要根據不同情況穿用。如穿素服到喜慶場合,或穿大紅喜服到喪葬場所,均為失禮。《紅樓夢》第四十三回,寫賈寶玉先是「遍體純素」,到城外水仙庵給金釧兒燒香祭奠;回來後到怡紅院「忙將素衣脫了,自己找了顏色吉服換上」,再去大花廳為鳳姐祝賀生日,行禮吃酒。這樣才算是「禮數周全」。

(1)冠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