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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日常禮俗 第五節 稱謂避諱

第五章 日常禮俗

第五節 稱謂避諱

古代在人際交往中,為了表示對人的尊重,凡提到自己時用謙稱,稱呼對方時則用敬稱。由於自己的身分不同,以及表示尊敬的對象不同,謙稱與敬稱的用詞也就有所不同。
綜上所述,避諱習俗起於避君主名,並隨著君主專制的加強而日益興盛,這不僅導致了古代書籍文字的混亂,而且也給當時社會生活的諸多方面帶來麻煩,造成不良影響。直到進入20世紀,隨著封建君主專制的傾覆,人們才從避諱的桎梏下解脫出來。
有的因避諱改古書。這包括改書名與改書中文字兩種情況。改書名,如唐代為避高祖李淵諱,將東漢趙曄所撰《神淵》改為《神泉》。又如南宋熊克撰有《中興小歷》一書,后亡佚,清修《四庫全書》時從《永樂大典》中錄出此書,因避乾隆皇帝名弘曆,改為《中興小紀》。改古書文字,如宋代洪适所撰《隸釋》引用漢石經殘碑,其中《論語》、《尚書》中的「邦」字多改為「國」字,這是避漢高祖劉邦名諱所致。再如唐代司馬貞《史記索隱》在敘述《史記》體例時,將「三十世家」改稱為「三十系家」,這是因避唐太宗李世民名諱而做的改動。

(4)其他言語忌諱

以上是當面對話及書信往來的直接稱謂,另外在交談中提及雙方親屬時,也要分別用謙稱和敬稱。談到自己一方親屬時用謙稱,如家父、家母、家兄、舍弟、舍妹、舍侄等。家、舍帶有普通、平常的含義,可表謙遜。提妻子謙稱賤內、賤荊、寒荊,談兒子多稱賤息、犬子,自貶示謙的意味更濃。提及對方親屬時,則多冠以令、尊、賢等讚美的字眼。如稱對方祖父為尊祖,父親為令尊,母親為令堂,兄弟為賢兄、賢弟,妻為令妻,子為賢郎,婿為貴婿等。謙稱、敬稱用詞還有很多,不再列舉。

(1)姓名字型大小

總之,恭敬即為禮,謙稱與敬稱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均表達了對別人的尊重。這種稱謂中顯示的禮貌時時處處都會碰到,人人都難以迴避,因而是日常禮俗中一個很重要的部分。
與死亡類似,對於惡疾、災禍古人也忌諱直言。如諱言火災,將失火叫做「走水」。《紅樓夢》第三十九回載,賈府馬棚失火,賈母詢問,丫鬟回答說:「南院子馬棚里走了水了,不相干,已經救下了。」
古代對於當代帝王及尊顯者的名字,必須採取方法予以避諱。原來為整個社會共同使用的某個漢字,一旦被當代皇帝用為名字,就為其所壟斷,臣民再不許使用,這種作法叫作「國諱」或「公諱」。違反了這一條而直呼皇帝名或仍用皇帝避諱的字,就是「犯上」、「大不敬」,即可能引來殺身之禍。如清代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江西舉人王錫侯撰成《字貫》60卷,因凡例中寫有康熙、雍正廟諱(本朝君主宗廟裡供奉的祖先名字)玄燁、胤禎及乾隆帝名弘曆,被仇人告發,處以大逆罪,全家被抄斬。而且江西巡撫海成等官員也因不能查出叛逆,而被牽連從重治罪。國諱說明了封建帝王的唯我獨尊和蠻橫霸道,是封建時代人與人不平等的現象之一。
由於統治者的重視,長期以來逐漸形成了專門的諱律。這一方面是明確了避諱的對象,主要包括避在位君主名,如秦始皇嬴政,又名正,其在位時改「正月」為「端月」;避君主廟諱,如宋太祖趙匡胤的祖父名敬,其時凡遇「敬」字均以「恭」或「欽」替代;避太子名,如金主海陵王完顏亮的太子名光英,便改「鷹坊」為「馴鷙坊」;避后妃名,如東晉成帝杜皇后諱陵,改「陵陽縣」為「廣陽縣」;避皇后祖、父名,如北宋仁宗劉皇后之祖父名延慶,殿前副都指揮使「李昭慶」改名「李昭亮」;避權貴名,如北宋蔡京為相權勢極盛,百官皆避其名,將「京東」、「京西」改稱「畿左」、「畿右」;還有避孔子名,使臣避出使國諱等。另一方面為避免避諱太濫,也有了五不諱、八不諱等說法。如規定諱名不諱姓;二名不偏諱,即名有二字不一一分別諱;不諱嫌名,即與所諱之字讀音相近或相同的字可不諱;父已死不諱祖名;君前不諱父名,即在君主面前不避家諱;詩書不諱,即讀詩書時照正音讀,可不避諱字;臨文不諱,即上奏書寫文章不避家諱;郊廟不諱,即祭神祭祖時不諱等,名目繁多。但是各朝各代避諱寬嚴不一,對諱律的規定有的朝代並不遵行。如《禮記·曲禮上》規定「不諱謙名」,但唐代貞觀、顯慶年間修「八史」時,凡用天干「丙」字紀年的都改為「景」字,這是避唐高祖李淵之父名「昞」,就是諱謙名。雖然規定「二名不偏諱」,但帝王雙名的兩個字都要避諱。如《舊唐書·太宗紀》載:「武德九年(公元626年)六月令曰:依禮,二名不偏諱。近代以來,兩字兼避,廢闕已多,率意而行,有違經典。其官號人名、公私文籍,有世民兩字不連續者,並不須諱。」這說明唐代之前兩字兼避已成風氣,故唐太宗剛登台即下令禁止。但這一禁令並未貫徹,唐代將「世」改為「代」,「民」用為「人」,實際就是對唐太宗之名「世民」二字分別避諱。九*九*藏*書

(3)避諱

對於德高望重,特別是學問精深的男子可敬稱為夫子。春秋時期凡大夫以上的官員可稱夫子,其「夫」即指大夫,「子」是對男子的尊稱。孔子當過魯國司寇,也是大夫,所以被其弟子等人稱為夫子。後來,孔子被尊奉為萬世師表,所以夫子成了對孔子的尊稱。孔子是教育家,從而引申為對老師或可奉以為師的男子也稱夫子,如齊宣王就敬稱孟子為夫子。對師長、老人、有道德有學問的人還敬稱為先生。這種用法流傳至今,現代社會「先生」成了對一切成年男子都適用的社交禮貌稱謂。對已婚婦女多尊稱為夫人、太太;未婚女子常通稱為小姐。對於平輩友人則以尊兄、仁弟相稱。就是晚輩小兒,古人也習慣尊稱為公子和小郎君。
有的為避諱而改官名、辭官職。如貞觀二十三年(公元649年)六月,唐高宗李治即位,避太宗廟諱,改「民部尚書」為「戶部尚書。」七月,避高宗名諱,又改「治書侍御史」為「御史中丞」,各州「治中」改為「司馬」,「治禮郎」改為「奉禮郎」。辭官職如《北史·敘傳》載,李延實被授任侍中太保的職位,但因其祖父名「寶」,認為「保」字同音是犯祖諱,所以上表堅決辭去太保官職。這種因避諱而辭官的行為實不足取,但卻曾經風行一時,甚至列入了法律條文之內。《唐律》即規定:「諸府號官稱犯祖、父名,而冒榮居之者,徒一年。」對此疏義解釋說:「府有正號,官有名稱。府號者,假如父名衛,不得於諸衛任官,或祖名安,不得任縣職(指長安縣)之類;官稱者,或父名軍,不得作將軍,或祖名卿,不得居卿任之類。皆須自言,不得輒受。」
避諱的現象千奇百怪,避諱的方法也多種多樣。除了上述直接改字外,還有空字、缺筆、拆字、合字等方法。空字是書寫時遇到應避諱的字,留出空白,或作空圍(即畫□),或寫作「某」字、「諱」字。如蕭子顯著《南齊書》,避梁武帝父蕭順之名,遇到「順之」二字則不寫,而是留出兩個空格。缺筆是對諱字少寫筆劃,如宋代避太祖趙匡胤名,將「匡」寫作「匡」,「胤」寫作「(胤字去乚)」。拆字是將諱字一分為二,使用其一。如北宋宰相文彥博本姓「敬」,其曾祖時避後晉石敬瑭名,遂取敬字右半改姓「文」,後漢時複姓「敬」;至北宋初,其祖父避趙匡胤的祖父名「敬」,再次改姓「文」。合字是把兩字合二為一。如北周曾任州主簿的張大淵,入隋因平陳有功升為潭州總管。唐代李延壽在撰《北史》時為避高祖李淵廟諱,將其名「大淵」二字合為一字,寫作「奫〔yun暈〕」,稱之為「張奫」。
有的九_九_藏_書因避諱改物名。如漢代因避漢高祖皇后呂雉名諱,將「雉」改稱「野雞」。又如唐朝避代宗李預嫌名,改「薯蕷〔yu玉〕」為「薯葯」;至宋代避英宗趙曙嫌名,再改叫「山藥」。陸遊《老學庵筆記》還記載了一個改物名的典型事例。宋代有一個名叫田登的地方官,「自諱其名」,其管轄的全州境內都把「燈」改稱為「火」。到正月十五元宵節,放燈供人們游觀,其下屬貼出的告示竟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因此還產生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成語,並廣為流傳。
古人按禮儀是「幼名冠字」(《禮記·檀弓》),即出生三個月後由父親命名,男子舉行冠禮及女子舉行笄禮時取字。字往往是對名加以解釋或補充,與名相表裡,故又叫表字。字與名的關係有意義相同的,如東漢創製地動儀的張衡,字平子,「衡」與「平」同義。有意義相輔的,如唐代詩人白居易,字樂天,因「樂天」故能「居易」。有意義相反的,如元代書畫家趙孟頫〔fu撫〕,字子昂,「頫(同俯)」與「昂」反義。另外字與名的關係,還有概括經義,使典用事等多種情況。但是,古代只有貴族或士族才有表字,一般平民是沒有字的。如西漢初年跟隨劉邦打天下的功臣中,除了張良等少數六國貴族的後代外,大部分出身平民,所以如陳平、韓信、樊噲等都是有名無字。
因為避諱,中國古代出現了一些特有的現象。有的因避諱而改姓換名。改姓如《通志·氏族略》所說:「籍氏避項羽諱,改為席氏;庄氏避漢明帝諱,改為嚴氏;師氏避晉景帝諱,改為帥氏。」還有追改前人姓的,如漢代避宣帝劉詢嫌名,將戰國時期思想家荀卿稱為「孫卿」。改名如《魏書·高祐傳》所記:高祐「本名禧,以與成陽王同名,高祖賜名祐。」再如《南齊書·薛淵傳》載:「本名道淵,避太祖(指蕭道成)偏諱改。」不僅犯了皇帝、親王的諱要改名,就是貴族家的僕人如犯了主人的諱也要改名。如《紅樓夢》第二十四回說:「原來這小紅本姓林,小名紅玉,因『玉』字犯了寶玉、黛玉的名,便改喚他做『小紅』。」
還有的因避諱而改日常用語。如晉代追尊司馬師為景帝,避其廟諱,改稱「京師」為「京都」。唐高祖祖父名虎,因避諱用「獸」或「龍」代替「虎」字,以至出現了「不入獸穴,焉得獸子」,「畫龍不成反類狗」的怪語。因改通常用語也經常鬧出笑話。如南宋時的錢良臣教兒子避諱,凡經史書籍中有「良臣」二字,讀時都改為「爸爸」。一天,他的兒子讀《孟子》中「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的句子,改讀成:「今之所謂爸爸,古之所謂民賊也。」本為尊敬避諱父名,結果反而成了辱罵,這也是對避諱過濫的諷刺。
除了名、字外,古代的中上層人物,特別是文人雅士往往還以居處、境況、志趣等為自己取號。如晉代的道士葛洪自號抱朴子,詩人陶潛自號五柳先生;唐代的詩人李白自號青蓮居士,杜甫自號少陵野老;宋代的史學家歐陽修自號六一居士,書法家米芾〔fu服〕自號海岳外史;明代的畫家朱耷〔da搭〕自號八大山人;清代的思想家王夫之自號南嶽賣姜翁。號是一種固定的別名,又稱別號。因號是本人取的,表達了一定的思想情趣,故對人稱號也是尊敬的表示,以致於古代一些受人尊敬的文豪,其別號比名字更為響亮。如北宋大文學家、書畫家蘇軾,自號東坡居士,人們多尊稱為蘇東坡;南宋愛國詩人陸遊,自號放翁,人們習慣稱其為陸放翁。
言語忌諱反映了人們趨利避害的思想傾向,也表示了對別人的尊重,有一定的合理性,因而大量的代用詞流傳下來,不僅豐富了漢語詞彙,而且成為禮俗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姓亦稱姓氏,但在先秦時期姓與氏是有嚴格區別的。姓是代表有共同血緣關係種族的稱號,氏則為由姓衍生的分支。周代的姓和氏是當時盛行的封建宗法制度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有一套嚴密的規定。姓是與生俱來的,穩定不變,而氏則是有變化的。姓在周代主要的作用是用來區別婚read.99csw.com姻的。古人早已認識到近親通婚不利於後代的健康,故周代已規定同姓之間不許通婚。為了辨別男女姓的異同從而決定可否嫁娶,女子都要稱姓。儘管貴族女子在婚前婚後、生前死後,有種種不同稱呼的方法,但無論怎麼稱呼,都要帶上姓。如一姜姓女子,出生於齊國公族,一般叫「齊姜」;若嫁給魯國國君,則可稱「魯姜」。魯桓公之妻即姓姜,死後謚號為「文」,故又稱「文姜」。氏的主要作用是為了別貴賤,故只有貴族男子才有氏,通常只稱氏而不稱姓。氏的來源比較複雜,一般情況,諸侯以受封的國名為氏,如陳氏、宋氏。諸侯子孫的氏有具體規定,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之子以其祖父的字為氏。卿大夫有的以職官為氏,如師氏、史氏、司馬氏、司空氏;有的以所受封的邑名為氏,如晉國的韓氏、魏氏、趙氏。另外,還有以居處為氏的,如東郭氏、柳下氏等。但是周代的姓氏制度,在戰國時期隨著氏族貴族的日趨瓦解發生混亂,至秦漢時期姓與氏就不再區別,合而為一了。這裏須說明的是,先秦時期只有貴族才有姓氏,不僅奴隸無資格立姓,就是一般平民也有名無姓。所以先秦的「百姓」,是指貴族而言。秦漢之後,每人都有了一個姓,因為普通人數量大,所以才逐步把下層人稱為平民百姓。
除了上述中國古代特有的「避諱」外,在日常生活的言談話語中,還有許多忌諱的字眼應避免直接說出。
避諱起源於周代,春秋戰國時期由於政局動蕩,諱制不一。秦漢時代,隨著大一統局面的形成和鞏固,儒家學說在上層建築領域中逐漸佔據統治地位,避諱制度才漸臻完備。至唐宋兩朝,諱制盛行,避諱的禁令日趨嚴格;而到了清代雍正、乾隆之世,諱禁之嚴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有的因避諱改地名。如號稱六朝古都的建康(今南京),本名建業,晉元帝都建業時因避晉愍〔min 敏〕帝司馬鄴諱,改名建康。同時還把曾是曹魏重要都邑的「鄴」,改名「臨漳」。再如隋代避煬帝名「廣」,將「廣武縣」改為「雁門縣」。像這種因避諱而改州、郡、縣名的事例,幾乎各朝都有。另還有改山脈、河流、園林、宮門等名稱的。改山名,如漢代避漢文帝劉恆諱,改「恆山」為「常山」。改河名,如北周避文帝宇文泰小字黑獺〔ta塔〕,改「黑水」為「烏水」。改園名,如三國魏避齊王曹芳諱,改「芳林園」為「華林園」。改門名,如清代避康熙皇帝名玄燁,改「玄武門」為「神武門」。
古代帝王或諸侯謙稱自己為寡人、孤家、不穀。「寡」與「孤」同義,都有表示自己缺少德行的意思。寡、孤本為貶義,但由於被帝王專用,後來「稱孤道寡」反倒成了「稱帝稱王」的同義語。不穀是不善的意思,主要為先秦時期的國君用於謙稱,秦以後廢而不用。官吏一般自稱謙詞用臣、下官、末官、卑職等。臣是面對國君時官員表示謙卑的自稱;下官、末官、卑職都是謙稱自己職位低微。文人雅士自謙習慣用小生、晚生、晚學、後學、末學等,以示自己是新學後進之輩,學識尚很淺陋;也常用不才、不佞〔ning 濘〕、不肖(賢)、鄙人等詞,謙指自己沒有才能和見識。在尊貴者面前,謙稱多用在下,這是因為古代坐席尊者在上,位卑者居於下席。面對長輩,除謙稱晚輩外,年幼者還常自稱小子。老年人自謙時,常稱老朽、老鄙、老夫、老拙,表示自己年老愚笨,已衰朽無用。而婦女則以小奴、下妾等詞自謙。謙稱的運用,是通過貶低自己而抬高對方的身分,實際表達的是對對方的尊敬,也顯示出一種修養和禮貌。
為了表示對人的格外尊重,有時連字、號也不稱,而是以地望和官職來稱呼。稱地望就是以出生地、住地或任職所在地稱人。如唐代文學家柳宗元為河東(今山西永濟)人,被稱為柳河東;因其做過柳州刺史,又被稱為柳柳州。再如宋代政治家、文學家王安石,因籍貫為撫州臨川(今江西撫州)被稱作王臨川。以官職稱人則更為常見,如東漢曾經任伏波將軍的馬援被稱為馬伏波;曾任https://read.99csw•com定遠侯的班超被稱為班定遠。唐代的大詩人杜甫也因曾擔任工部員外郎和左拾遺,而常被稱為杜工部、杜拾遺。以地望稱人到現代已不再盛行,但以官職稱人卻一直流行至今。
至於「足下」一詞,據說源於介之推的故事。介之推是春秋時期的一位隱士,后輔助晉公子重耳,歷盡流亡的艱辛。當重耳在秦穆公支持下終於回國即位(是為晉文公),對隨他流亡者論功封賞時,介之推不求賞祿而攜母隱居於綿上(今山西介休東南)山中。晉文公自感有愧,又搜尋不到介之推,便下令放火焚山,想迫使他出山。誰知介之推竟抱著一棵樹被燒死了。晉文公悲嘆不已,令人伐倒那棵樹,製成木屐〔ji 機〕。此後,晉文公經常低頭看著腳上的屐,哀嘆道:「悲乎足下。」由於晉文公以「足下」指代介之推,且懷著深深的敬意,後來「足下」便成了一種敬稱。
除了迴避不吉利的詞語,按照禮俗要求,更忌諱惡言謾罵。《清稗類鈔》載:「都(北京)人忌罵,輿夫走卒之酬對,亦絕少它地之口吻,而辱及祖宗父母之漫辭,尤為深惡痛疾之。」不僅忌罵,就是與許多罵人話相連的詞也忌諱。如北京地區為了避免罵人嫌疑,將沾了「蛋」字邊的東西都改了名:雞蛋叫作雞子兒;皮蛋是南方發源的,傳到北京改叫松花;菜譜上的炒雞蛋稱為攤黃菜,雞蛋湯則叫木樨湯。
另有「家諱」,即子孫不能稱呼父祖的名字,這也是尊祖敬宗的體現。在社會活動中,與別人交談也不能觸犯對方的家諱,否則將被視為非禮。東晉桓玄初任太子洗馬時,王大前來祝賀,便設宴款待。王嫌酒冷頻頻呼喚使者取「溫酒」來。因為桓玄的父親名溫,為避父諱,家中不許提到「溫」字。而來客呼喊的「溫酒」中就含著個相同的「溫」字,便觸犯了其家諱。這樣,不但使者怕家主責怪不敢去取「溫酒」;就是桓玄一再聽到來客呼叫「溫」字,亦心中不快,但又不便發怒,以至於當場便哭了起來。由於避諱,古代禮俗講究「入竟(境)而問禁,入國(城)而問俗,入門而問諱。」(《禮記·曲禮上》)這就是說,進入一國境界先要詢問禁忌,進入一個城內先要了解風俗,進入一家之門亦要先弄清其家諱,只有這樣才能避免犯諱而失禮。
敬稱的詞語也很多,均帶有尊重、敬仰的意義。對古代最高統治者,常尊稱為天子、皇上、主上、聖上、聖主、萬歲。「天子」據《白虎通義》所說,是古代認為帝王之父為天,其母為地,是上天所生,「故謂之天子」。「皇」詞義為大,「聖」指智慧超群,「上」有至高無上之意,這些詞都顯示了皇帝的特殊地位。「萬歲」在先秦時期是臣下對王侯貴族通用的祝語,秦漢之後專用於祝福皇帝,後來便也尊稱皇帝為萬歲了。此外皇帝還被敬稱為「陛下」。據唐代段成式《酉陽雜俎》載:「秦漢以來,于天子言陛下,皇太子言殿下,將軍言麾下,使者言節下、轂下,二千石長史言閣下,通類相與言足下。」陛的本義是宮殿的台階,陛下原指皇帝設在台階下以防不測的近臣。以陛下作為對皇帝的尊稱,東漢蔡邕《獨斷》卷上解釋為:「群臣與天子言,不敢直斥,故呼在陛下者告之,因卑達尊之義也。」名為對陛下近臣言,實際上是直接對皇帝說,故陛下便成了皇帝的代稱。殿下、麾下、節下、轂下、閣下的含義與陛下相同,都是由於不敢直稱對方,故通過侍從轉呼以示尊重,從而轉化而成的敬稱。其中「殿」指殿堂,起初天子、諸侯、皇太后、皇后、親王等均可尊稱殿下,唐代之後才主要用於皇太子與皇后。「麾」是指揮軍隊的旗幟,故尊稱將軍為麾下。「節」指使者所持的符節;「轂」本為車輪中心的圓木,用作車輪的代稱。使者奉命出使必持節乘車,故可尊稱其為節下或轂下。另外,奉皇帝之命出使的官員還被尊稱為天使。「閣」比殿小,古代郡太守(漢代俸祿為二千石,故亦可稱二千石)按照規定有資格比照三公開閣治事,故尊稱閣下。但這一敬稱使用較寬泛,不僅用於尊長,平輩亦可使用。唐代之後,對州郡的長官則多尊稱府主、府公九九藏書、府台等。
出於對死亡的恐懼與厭惡,古人忌諱說「死」字,於是另造了一些詞來表達死的含義。如對於君王的死用「千秋萬歲」來表示。《史記·梁孝王世家》載:「上(指景帝)與梁王燕飲,嘗從容言曰:千秋萬歲後傳于王。」千秋萬歲是君王希望活到的年齡,其實這隻是一種空想,而人生通常不過百年,於是一般人則以「百年之後」替代死字。也有的用「老了」諱言死去,如《紅樓夢》第十五回寫道:「這鐵檻寺是寧榮二公當日修造的,現今還有香火地畝,以備京中老了人口,在此停靈。」另外,代替死的言詞還有去世、下世、過世、辭世、病故、病逝、長逝、長眠、仙逝、作古、不在了、出遠門了等等。
封建帝王還有尊號、謚號和廟號。尊號是生前被奉上的,如唐代群臣曾經六次給唐玄宗上尊號,其中之一是開元聖文神武皇帝。謚號是死後加上的稱號,如漢景帝、漢武帝、隋文帝、隋煬帝等。廟號是帝王死後在太廟立室奉祀,追尊為某祖、某宗,如漢高祖、唐太宗、明太祖、清世宗等。對於封建時代的皇帝,絕對不許直呼其名,而只能稱其尊號、謚號和廟號。唐朝以前,對於歿世的皇帝一般簡稱謚號,如漢代習慣稱劉徹為漢武帝。唐代之後則改稱廟號,如唐代李隆基通常稱唐玄宗。漢武帝之後,歷代皇帝還有年號。新君即位,必須改變年號,同一個皇帝也可以有幾個甚至十幾個年號。明清兩代,一個皇帝只有一個年號,因此可以用年號來稱皇帝。如明思宗朱由檢可稱為崇禎皇帝,清聖祖愛新覺羅·玄燁可稱為康熙皇帝。皇后、諸王、公主、高官顯貴,以及建立特殊功勛或受到皇帝垂青的人,死後也賜有謚號。如宋代岳飛死後被賜謚號為武穆王,人稱岳武穆,是表示對這位愛國將領的尊敬。還有一種私謚,是著名學者名流死後,由其親友、門徒所加的謚號。如北宋理學家張載死後,其門人加謚為明誠夫子,並以謚號相稱,也是表示對先師的尊重。
古代對老人除稱為老伯、老叔,還可尊稱為老丈、丈人,其義取于持杖。《淮南子·道應訓》漢高誘注說:「老而丈於人,故稱丈人。」丈與杖通,丈人猶言杖人,即持杖之人。有資格在人前持杖必為老人,故丈人泛指老年長輩和尊者。至於丈人指岳父,是在唐代以後才成為專名。
古人在什麼情形下稱名,在什麼情況下稱字,是有一定原則的,不能不分場合、不辨對象隨意亂用。一般說來,名是由父親或長親起的,是供尊長叫的;而字是為了「敬名」由來賓取的,是給別人叫的。因此,只有尊者對卑者、長輩對晚輩才可以稱名。如《論語·先進》載,孔子對弟子冉求即直呼其名:「求,爾何如?」朋友及平輩之間則互相稱字,以表親近和恭敬。另外,尊長對於卑幼者,為自表謙虛也常稱對方的字;在先秦及封建社會早期卑幼者也可對尊長稱字。因此字的運用較為廣泛。如三國時期的劉備常被稱為劉玄德,諸葛亮被稱為諸葛孔明,關羽被稱為關雲長,張飛被稱為張翼德,趙雲被稱為趙子龍,就都是稱字以示尊敬。由於稱字有表恭敬的意思,所以自稱時不論對方是尊長、平輩或卑幼者,均只能稱名而不能自稱字。當然也有一種特殊情況,即本名犯了皇帝的忌諱,不得已也可自稱字。如《隋書·文學傳》載,王貞字孝逸,在寫給齊王的書啟中說「孝逸生於戰爭之季」。這裏王貞自稱字「孝逸」,是因為其名「貞」犯了隋文帝祖父楊禎的諱,不得已而以字代名。再如《新唐書·劉知幾傳》載:「劉子玄名知幾,以玄宗諱嫌,故以字行。」這是說劉知幾的「幾」字與唐玄宗李隆基的「基」字諧音,犯了皇帝諱,不得已以字「子玄」行世,自稱時也稱字。不過這種因避諱而「以字行」的情況,實質上是把「字」當作「名」來用,並非妄自尊大,所以得到社會的普遍認可,而不被視為非禮。
一個人的姓名,只是在社會交際活動中使用的代表個人的符號,本來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但是,在古代社會姓名字型大小卻成了封建禮制的組成部分,被賦予了等級觀念和尊卑色彩。

(2)謙稱與敬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