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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日常禮俗 第六節 尊老養老

第五章 日常禮俗

第六節 尊老養老

除了三老五更外,周代對其他高齡老人也設置專門機構,加以供養。《禮記·王制》載:「有虞氏養國老於上庠,養庶老於下庠。夏后氏養國老於東序,養庶老於西序。殷人養國老於右學,養庶老於左學。周人養國老於東膠,養庶老於虞庠,虞庠在國之西郊。」這裏的庠、序、學、膠均為學宮名,實際類似於老年學校或敬老院。國中老人集中於此,依靠國家的物質支持,可以安享晚年。有虞氏、夏后氏等是否真如《禮記》所說集中奉養老人,尚待考證;但周代確實推行了養老制度。周天子之所以這樣做,是認為「朝廷敬老則民作孝」(《禮記·坊記》),故通過尊老推動孝悌,進而穩定社會秩序。每逢節慶及國中大事,周天子都要進行視學,即親自到老人聚集的學宮舉行春秋祭奠及養老之禮。其時不僅載歌載舞,向老人進獻酒食,而且還親切交談,向老人請教施政方略。平時如果老人生病,還設有專職人員定期慰問,「九十以上,日一問;八十以上,二日一問;七十以上,三日一問」(《管子·入國》)。戰國以後,周代的養老制度逐步遭到破壞,許多具體規定已難以實施,但這種集中贍養老人的作法並未絕跡。直到明代,還曾在各郡邑設養濟院收養「孤老」,逢「改元或國有大典禮」就下詔收養「老病孤貧者」。特別是順天府的宛平、大興二縣,一次即收數百上千名,「每名口月給太倉米三斗,歲給甲字型檔布一匹」(《宛署雜記》卷十一)。

圖7 五福捧壽圖
古代尊老還有一種王杖制度,即國君于每年秋季向境內老人賜予特製的手杖,稱為王杖。老人可用此杖在行走時支撐身體,還能九九藏書憑藉此杖仲裁民事糾紛,懲罰不法鄉民。可見,王杖是老人榮譽、地位和特權的象徵。至於特權的大小,則依年齡的差別分為不同等級。《禮記·王制》雲「五十杖於家,六十杖于鄉,七十杖於國,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問焉,則就其室,以珍從。」也就是說,50歲持杖只能在自家顯示權威,60歲老人所持王杖在本鄉範圍有效,70歲持杖老人已在城邑中佔據地位,80歲老人就可以持杖出入朝廷,發表意見了。年至90歲的老人,就是天子有事也不能召喚他了,而需親自登門請教,並且要攜帶珍貴的禮物。西漢時期,曾專門頒布了《王杖詔書令》,規定每年仲秋之月,朝廷授王杖給70歲以上的老人,並哺以糜粥,對80歲以上的老人還另加賞賜。漢代的王杖長九尺,頂端雕有斑鳩形象,斑鳩為不噎之鳥,意謂老人不噎,安享天年。自此之後,70歲的老人才具備持杖資格。《王杖詔書令》還規定了持杖老人享有多種社會特權,如社會地位相當於年俸六百石的地方官吏;侮辱或毆打持杖者要以大逆不道罪論斬;享受免除賦稅、徭役的優厚待遇,等等。王杖制度主要行於漢代之前,魏晉南北朝時期禮儀鬆弛,只有少數皇帝行王杖之禮,唐代之後王杖制度就逐漸消亡了。
古代國君最隆重的尊老禮儀是三老五更禮。三老是國老(有德望、有爵位的老人),五更是庶老(庶人及效忠國事而死者的父祖),各選擇德高望重、閱歷豐富、精通世故,且已致仕(辭去官職)的一位老人擔任。為何以「三」、「五」命名,古人有不同解釋,其中之一認為:他們通曉三德(正直、剛、柔)五事(貌、言、視、聽、思),故稱三老五更。三老五更禮各代的程序存在差異,但舉其一例即可窺見大概。東漢明帝于永平二年(公元59年)曾率群臣躬養三老五更于大學。當時選定九_九_藏_書的三老是李躬,五更是桓榮。行禮之日,三老五更穿戴一新,三老還手拄玉杖,乘車進入大學,明帝親自迎接,行肅拜禮。然後設宴,明帝親手為三老擺桌子。席間明帝還捋袖割肉,勸吃勸喝,並伴奏周武王伐紂之樂烘托氣氛。此外賜三老、五更各二千石俸祿,另有酒一石、肉40斤。魏晉時期,三老五更禮更為興盛,尤其突出了三老五更以師道自居,訓示皇帝的禮儀。唐代規定,每逢中秋吉辰,皇帝必須在太學舉行奉養三老五更禮。這一禮儀直到明代才隨著皇權的膨脹而被取消。舉行三老五更禮,是古代統治者樹立道德楷模的實踐,對弘揚尊老養老的社會風氣起到一定作用。
尊老養老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在文字尚不發達的上古時代,文化知識主要是靠老一代向下一代口耳相傳。在以農業為主要生產部門的古代社會裡,生產周期長,技術性強,一般要到一定年紀才能掌握相當的知識和技術。在政治與外交的複雜場面中,也只有一定年紀的人才能積累豐富的經驗,並運用這些政治經驗發揮巨大的作用。此外,有經驗的老年人不但能夠管束子弟,教導平民百姓,還可以做帝王的老師和顧問。由於尊老敬老具有安邦治國的意義,因此古代統治者把它納入了禮儀制度之中,這種制度在周代的前、中期發展到了頂點,後代也大多沿襲。
總之,尊老養老,特別是孝敬本家族長輩老人,是儒學文化中最基本的道德規範,在古代社會頗為深入人心。就連《水滸》中那位在戰場上殺人不眨眼的好漢李逵,在母親面前也是比綿羊還要溫順的孝子。元朝有人曾搜集古代從虞舜、曾參、漢文帝,到丁蘭、孟宗、黃庭堅等24人的孝行傳說,編成《二十四孝圖》一書,反映了古人孝敬的禮俗。《清稗類鈔·孝友類》中也採錄了許多為贍養父母而辭官,為侍奉老父而不嫁,以自身為質贖父親之罪等九*九*藏*書等孝敬老人的事例。這種種孝行常有濃厚的封建色彩,應有分析地加以批判,但其確實是古代社會禮教風俗的真實反映。
尊老不只限於對老人生活上的關照,還表現在達到一定年齡的老人可以享受免除賦稅、徭役甚至刑罰的待遇。《禮記》的《王制》、《祭義》等篇規定,從50歲開始不服徭役(秦以後一般改為60歲),80歲開始允許有一個兒子不服徭役,90歲以上則免除全家賦役。在法律上對老人也給予寬容,對於年至80、90高齡的「耄〔mao 貿〕」,「雖有罪,不加刑焉」(《禮記·曲禮上》)。由於古代「刑不上大夫」,所以這種規定實際上已把八九十歲的老者看作與大夫同一等級的人了。
「老」在古代有兩重含義,一是指本族的長輩,二是泛指老年人。後者的起始標準或以50歲為開端(如《儀禮》),或以60歲(如《周禮》)、70歲(如《管子》)為起始,略有出入,但都以10年為界隔分為幾個層次。古人認為:「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飽,七十非帛不暖,八十非人不暖,九十雖得人不暖矣。」(《禮記·內則》)因而周代規定,老人年50歲即養于鄉,60歲養於國,70歲養于學。由於老人壽數漸少,故預先須為送終作準備,提前製作老衣,60歲老人以年為單位準備,70歲以季準備,80歲以月,90歲則要以日計算,天天都預備,只有被、褥、帽、帶之類才在死後製作。就是在平常活動中,也以10年為單位區分等級。如舉行鄉飲酒禮時,「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聽政役,所以明尊長也。六十者三豆(古代食器),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養老也。」(《禮記·鄉飲酒義》)
長壽是每個人的願望,而老壽星成批出現也被統治者視為當朝盛事,頗值宣揚。因而,在王杖禮廢弛后,宋代又創設了宴千叟的禮儀,並九*九*藏*書在明清盛行一時。其具體程序是:國君諭令諸司布告一定年齡(一般為70歲)以上的老人參加,約期在皇宮舉行千叟宴。屆日,伴隨著中和韶樂,京官和眾叟分列並進,于固定席位上相向而坐,行一叩禮,就位進茶;接著奉觴飲酒,年90以上的老人親赴國君寶座前行跪拜禮,國君親賜一卮〔zhi 支,酒器〕酒;再分賜食品,受賜者皆于座位上行一叩禮,表示感激;又賜群臣及眾叟膳食佳肴,受者于座位上行一跪三叩禮;然後國君根據老人的年齡及德行分別給予賞賜;最後,眾叟于宮門外行三拜九叩禮謝恩。由於千叟宴突出地顯示了對老人的尊重,每當舉行均引起社會轟動,有時還令地方官為老叟赴京提供車馬,故每次參加者都逾千人。清代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康熙帝為慶祝大壽舉行的千叟宴更是盛況空前。當時赴京的老人達4000多人,其中80歲以上的就有570餘人。乾隆五十年(公元1785年)在乾清宮舉行的千叟宴,參加者亦達3000多人。千叟宴推動了民間尊老禮俗的流行,但每次均興師動眾,所費頗多,難以經常舉行,清朝後期因戰亂頻仍,就逐漸廢止了。
聚集千叟設宴慶賀規模盛大,非帝王難以施行;但僅為本家族老人賀壽,則既符合尊老規範,又很容易做到,故在老人生日「做壽」的禮俗在民間廣為流行。做壽一般自50歲開始(50以前稱「做生日」),60歲或80歲以上的老者生日稱「做大壽」。民間做壽大部分在家中,通常要設壽堂、燃壽燭、結壽彩。壽堂一般設在正廳,為拜壽之地。若壽星為老翁,堂上正面高懸紅緞彩繡的「百壽圖」(參見圖6)或八仙圖所拼的巨形「壽」。兩邊是壽聯,內容多為「福臨壽星門第,春駐年邁人家」;「觴飛瑤階來仙祝,瑞靄錦屏見壽星」之類。正中供「壽星」(南極老人星),或供「福」、「祿」、九_九_藏_書「壽」三星。案前陳設蠟燭、花筒、香爐等講究延年的飾物。桌子上還供有壽桃、壽麵、壽酒、壽點等物品。如給老婦做壽,則堂上正面懸挂彩色「五福(蝠)捧壽圖」(參見圖7),正中供「麻姑(傳說中的女仙,參見圖8)」一尊,其他相同。做壽要宴請賓客,來賀者多執壽禮,其中以壽桃、壽幛、壽聯為多。壽禮開始,壽星穿戴一新,依男左女右坐于堂中供案旁,接受親友和晚輩的拜賀。拜壽照例是兩揖三拜,晚輩行跪拜禮。如遇平輩拜壽,受賀者須起身請對方免禮。若晚輩中未成年的小兒叩拜,須給些賞錢。若受賀者尚有長輩健在,須讓長輩坐在受賀席上。此外,凡直系親屬拜壽,在上午壽宴前進行。遠親或朋友則隨來隨拜。受賀者的晚輩須在壽堂兩旁八字排開,對前來賀壽的跪拜者逐一還禮。行完拜禮后,擺設宴席,共同飲壽酒,吃壽麵。之後,壽星還要攜全家于壽堂祭祀「壽星」或「麻姑」。另外有的人家最後還要「點燈花」,即用一批燈盤,每個燈盤上放一個用彩色燈花紙捻成的燈花,蘸上香油點燃。燈花的數目須同壽星歲數相同,一歲一盞,最後再增加兩盞,謂之「本命年」一盞,「增壽年」一盞。然後由壽星上香,其兒女親友依次跪拜行禮。最後,由拜壽的人們每人托一燈盤,列隊「送駕」,稱「送燈花」。至大門外,將「神碼」、「敬神錢糧」等焚化,壽禮才告完成。

圖8 麻姑獻壽圖

圖6 百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