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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唐玄宗改革 第二節 刷新吏治,變革兵制

第四章 唐玄宗改革

第二節 刷新吏治,變革兵制

玄宗是在各派政治勢力激烈的傾軋之中登上帝位的。他一方面要捍衛得來不易的皇權,斷然對諸王、功臣採取嚴格限制的措施,以防不測。另一方面,就要更革自武后以來的諸種積弊,整飭朝綱,以求天下大治。開元元年(公元713年)十月十四日,李隆基狩獵渭水之濱,同州刺史姚崇針對時弊「以十事上獻」。君臣不謀而合,立即起用姚崇為宰相。他的「建言十事」則成為唐玄宗改革的綱領。
政治革新的另一舉措就是改革府兵制度。唐初在軍事上實行與均田制相適應的府兵制,府兵的來源是經過嚴格「征點」的,標準是「財均者取強,力均者取富,財力又均,先取多丁」(《唐律疏議》卷十六《擅興》)。府兵皆須自備糧餉器械等物品,「三時農耕,一時教戰」。「十萬夫家供稅課,五千弟子舊封疆。」白居易的詩句正是對這種「寓兵於農」的府兵制的生動寫照。府兵要輪流「番上」,宿衛京城。「若四方有事,則命將以出,事解則罷,兵散於府,將歸於朝。故士不失業,而將帥無握兵之重」(《新唐九_九_藏_書書》卷五十《兵制》)。高宗、武則天時期,土地兼并迅速發展,均田制逐漸瓦解,自耕農、半自耕農或喪失土地,或流亡他鄉。建立在均田制基礎之上的「府兵之法寢壞」,衛士逃亡,兵源枯竭。開元初年,府兵「逃死者不補,三輔漸寡弱,宿衛之數不給」(《唐會要》卷七十二)。即使強行征來的兵丁也是赤手空拳,「多無衣食,皆帶饑寒」。開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宰相張說鑒於府兵制的破壞,上疏「請一切罷之,別召募強壯,令其宿衛,不簡色役,優為條例。逋逃者必爭來應募」(《舊唐書·張說傳》)。玄宗採納了他的建議,用募兵制代替了府兵制。在京師及附近諸州共募得士兵12萬人,號稱「長從宿衛」,每年兩番。后更名〔guo郭〕騎,分屬12衛。戍守士兵也改用招募之法,募得之兵,名曰「長征健兒」。這些士兵脫離了土地,不再從事農業生產,兵民分離,當兵成為專門的職業。募兵早在唐太宗征伐高麗時就曾用過,高宗、武后亦曾募兵,但只是作https://read.99csw.com為應急補充兵源的一種辦法。玄宗採用募兵制則是兵制的改革,成為唐代軍事的定製,使唐朝的軍事力量有所增強。
在精減機構和裁汰冗員的同時,玄宗任人唯賢,嚴格選拔官吏制度,剔除以往選官陋規,定額內外文武正員官18805人。開元四年(公元716年),玄宗親自召見新授縣令,當廷出「安人策」試題一道,策試新縣令,只有少數人合格,「考入下第者,一切放歸學問」,並將主持典選的吏部侍郎盧從願等貶斥外任。唐初以來,有一股重京官、輕外任的不良風氣。玄宗降詔曰:「選京官有才識者,除都督、刺史;都督、刺史有政跡者,除京官,使出入常均,永為恆式。」(《全唐文》卷三十五《重牧宰資望敕》)內外官員互相交流,將任地方官作為簡選京官的一項條件,鼓勵官員外任,有利於吏治風習的轉化。
在整飭吏治時,加強對官吏的考核和監察。玄宗專門頒布了《整飭吏治詔》,明確規定:「每年十月,委當道按察使較量理行殿最,從第一等至五等https://read.99csw.com,奏聞較考,仍使吏部長官總詳核。」考評的結果作為官吏升降獎懲的依據。例如,刺史考核列第一等,「量與京官」,若在州未能升遷者,「紫微黃門簡勘聞奏,當加優賞」(《全唐文》卷二十七《整飭吏治詔》)。健全監察機構是確保吏治改善的重要措施。在中央發揮御史台監督百官的作用,支持御史糾彈貪暴不法的京兆尹崔日知。在地方各道設採訪使,督察地方。開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玄宗下令把太宗時在全國設置的監察區十道擴充為15道,分別為京畿、都畿、關內、河南、河東、河北、隴右、山南東、山南西、劍南、淮南、江南東、江南西、黔中、嶺南道。每道設採訪使,成為地方常設機構,代表朝廷,「以六條檢察非法」,糾察該地違法官吏。這對肅清吏治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開元初年的改革首先是從刷新吏治開始的。從武后、中宗、韋后以來,官吏的正常銓選阻塞,內外斜封官充斥,「政出多門,濫官充溢」。這是一支隊伍龐大、素質不高、辦事效率低的官僚隊伍。姚崇在「建https://read.99csw.com言十事」中指出:「自武氏諸親猥侵清切權要之地,繼以韋庶人、安樂、太平用事,班序荒雜。臣請國親不任台省官,凡有斜封、待闕、員外等臣,悉請聽罷。」(《資治通鑒》卷二一○《考異》)玄宗說:「朕素志也。」按照姚崇的建議,整頓吏治先從裁汰冗官冗員、精簡機構入手。開元二年(公元714年)五月,玄宗下令免去全部員外官、試官、檢校官,除非有戰功,或特詔錄用外,吏、兵二部不得任用。撤銷、合併閑散司、監、署十余所,「大革奸濫,十去其九」。開元十一年(公元723年),玄宗將貞觀年間隸屬於門下省的宰相議政之所政事堂改歸中書省,內設五房,即吏房、樞房、兵房、戶房、刑禮房,並將宰相人數減至二人,擴大其權力。又增設學士院,置翰林學士,職司「專掌內命,凡拜免將相,號令徵發」(《新唐書·百官志》),號稱「內相」,其權不亞於宰相。目的是強化皇權。
兵制改革的另一項措施,就是在邊區設置節度使。唐玄宗為了實現「吞四夷之志」,調整邊疆軍事力量,在邊將屯方之地read.99csw.com,設立方鎮節度使。自高宗永徽年間(公元650—655年),都督帶使持節者,謂之節度使,但未為正式之官。景雲元年(公元710年),睿宗李旦命薛訥為幽州鎮守、經略節度使。次年,又任命賀拔延嗣為涼州都督、河西節度使,始有官名。開元時期,玄宗李隆基推而廣之,在邊區的東北、西北,及西南,設有河西、隴右、平盧、范陽、劍南、朔方、河東、安西、北庭、嶺南十個節度使。這些節度使「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財賦,以布列天下」,所轄地區,「大者連州十余,小者猶兼三四」(《新唐書》卷五十《兵制》)。這就為日後節度使的獨立發展、跋扈割據提供了充分的條件。開元初期,文武之臣並重,出將入相,節度使的總體文化素質較高。爾後,玄宗批准了宰相李林甫的奏請,以邊地少數民族番將高仙芝、哥舒翰、安祿山等充任節度使,這批鬥大的漢字不識幾個的武夫悍將,迅速擴充自己的勢力,成為割據一方的豪強。「然則方鎮不得不強,京師不得不弱」。最終釀成了標志著唐朝由盛變衰的「安史之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