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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水挫—— 第三節 資料

第一章 水挫——

第三節 資料

雖然警方在之後的幾年裡,每個三月份的月圓之夜都調派了大批警員和便衣在本市各處巡邏。無奈自由意志市所轄範圍實在太大,就算動員全市三萬七千多名警務人員,也無法守住自由意志市的每一個角落。加之媒體和官方呼籲全體市民在「非常之夜」不要出門的通告收效不大(人們都是有僥倖心理的),在德里克片警案之後,又陸續發生了如下几案:
不過,我得說,多虧了阿珀爾的啟發,我才能將這些現場按照某種奇妙的規律銜接起來。《大眾天文》是我最感興趣的雜誌之一,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巧合。
一九八八年三月三日,第三十八屆藝術節遊行案。死者菲利普·瓊斯(Phillp Jones),四十四歲的水管工。在遊行的終點歐泊龍(Oberon)廣場,菲利普的屍體被掩藏在一尊巨大的空心莎士比亞雕像下,血跡也被兇手巧妙地用人造草皮覆蓋住了。直到三月五日上午收拾會場的時候,清潔工沃爾特·密歇根(Walter Michigan)才發現了他。而早在三月三日下午,人們就已經在離佩爾修斯街很近的一個公車站魯尼站(Loony)找到了他的頭顱。
三角街車站和猶太博物館很近,結合死者身份,多事的報刊媒體由此產生了一系列聯想:《自由先導報》甚至將本事件描述為「猶太教對天主教的血腥示威」。本市的教會組織顯然受到了輿論影響,在命案發生兩周之後,向市警察總局和市政廳分別遞交了《關於要求限制本市猶太教活動的聲明》,此舉引起了宗教界的強烈反應。
本達·布勒辛先生自一九七九年十月搬家到赤莫爾區之後,就每天堅持固定的路線晨跑。他的鄰居、好友及家人都可以為他做證,他的嫌疑在很短時間內就被排除了。
卡羅莉娜·霍費爾(Karolina Hofer),伊麗澤的繼母、呂根曼的續弦——她在伊麗澤被害前一天神秘失蹤,使得她一度被警方認定為本案最重要的嫌疑人。呂根曼家的管家羅德·施密茨證實,當晚(三月十七日)十點左右,曾看到有輛車從別墅車庫裡匆忙開出——那輛車甚至壓壞了花壇里新種的德國報春花——而這輛之後再也沒有駛回的轎車,正是別墅女主人平日里最經常開的。
這份卷宗並不是按照時間順序編製的,而是以諸如「案發現場」、「屍檢資料」、「目擊者資料」這樣的方式來分類。對於連環殺人案而言,這種方法雖然合理,翻閱起來卻不太方便。我不得不將它們拆散,根據我的需要重新分類。
不過,莫姆森報警時卻是連一個完整的句子都講不出來,做現場筆錄的時候也吐得厲害。聖瑪麗第一教會醫院開出了他患有先天恐血症的證明,驗屍報告又指出兇案的發生時間是午夜零時前後。由於擁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小酒館的十多名酒客都證明案發時他還在買醉。據說,酒鬼們堅持證詞真實性的理由之一是他們確定當晚看到的月亮很圓),缺乏作案的客read•99csw.com觀條件以及一個比較說得過去的動機,義工莫姆森的嫌疑被排除了。
阿雷爾教堂(Ariel—Kirche)和米蘭達(Miranda)廣場——阿雷爾和米蘭達均出自莎翁的作品《暴風雨》
在B071停車位上(伊利諾斯女士的停車位是B072),她看到一個警察趴在那裡——事實證明,被鬧鐘吵醒的嗜睡者們,一大早神志都是不大清楚的。她完全忽視了已被一大片血液染紅的水泥地面以及空氣里厚重的腥臭味,而僅是停下步來,疑惑地大聲詢問:「您怎麼了?需要幫助嗎?」
LS區的檔案並不多,卻本本積灰嚴重。在標號「15」的簡陋鐵架上,一個隱蔽且背光的低矮角落裡,我找到了這本標著《1984—(連環)伊麗澤(·霍費爾)?斬首案—赤莫爾區(附加)》的厚重卷宗。括弧里的字和「斬首案」前面那個問號都是後來加上去的——如果哪本書用了如此冗長且沉悶的書名,我猜它一定不會暢銷。
三月二十六日下午兩點三十分整,在靠近辛達羅爾飯店的小喬治街公交車站等待二〇六路汽車的兩個小學生突然聽到了刺耳的鬧鈴聲——聲音來自候車亭后的灌木叢。年齡較長的戴維·霍爾(David Hall)繞過茂密多刺的花壇灌木,找到了一個已經不再有聲音傳出的、用寬寬的膠帶封起來的紙盒。由於此時公交車已經來到,兩人並沒有時間拆開盒子,而是將盒子帶到了他們就讀的卡徹曲第一學校。
提坦尼亞(Titania)廣場和歐泊龍(Oberon)廣場——提坦尼亞和歐泊龍是莎翁名著《仲夏夜之夢》中精靈王夫婦的名字。
呂根曼·霍費爾在三月十五日至二十日間同他的秘書萊奧諾蕾·米塔格(Leonore Mittag)一道前往梅爾市出差,加之他是個天生的左撇子,他的嫌疑便也被排除了。實際上,相當多的證詞表明他平日里十分疼愛自己的女兒。
第三個死者的到來很有戲劇性。一九八六年的三月,大家都在猜測「影子殺手」是否還會繼續揮刀。總局和各個分局特意增加了夜間巡邏的片警數量,並通過電視媒體提醒大眾,夜間無事盡量不要出門。
想必是十分熱愛文學的副探長阿珀爾·丹尼爾(Apel Daniel)總結了「鐮刀羅密歐案」各個現場的地名之後,提出了本案的另一個特徵:
請別對這個結論感到驚訝——到目前為止推理所能做的,也就僅有這麼一丁點兒而已。
我打開剛才梅彭取出胡椒蜂蜜餅的抽屜,那裡面果然還有不少。我隨手拿了一小塊,藏在了夾克衫的口袋裡。
下一次案件將在今年三月十九日凌晨發生,地點是朗林根區碧安卡街(Bianca Str.)。
⒈兇手在每年三月月圓之夜的凌晨時分左右作案;
三月二十五日早上八點過五分,在本市化工研究所從事供應工作的伊利諾斯·卡希爾(Illionois Ca九_九_藏_書hill)女士從昂不雷爾街(Umbriel Str.)十七號公寓樓里出來,到十六、十七、十八號三棟公寓樓聯用的地下停車場取車上班。
這個月的犯罪率因而大大降低。截至當月二十四日,全市範圍僅發生一起命案,並且當天就偵破了。二十四日的《自由先導報》甚至預言「影子殺手」早已死亡,本市的「連環砍頭案」匆匆落下帷幕。
老吉姆原先並不在檔案室工作,雖然他總笑稱檔案室是「片警最慘的歸宿」,但他原來實際上是探員。他之前的工作表現如何我並不清楚,但至少這檔案室在他的管理之下是不錯的——說他是「愛喝咖啡的檔案自動查詢器」也毫不為過。
回程的地鐵上,我將剛入口的小半塊餅都吐到了垃圾箱里,稱這東西為「鹽塊」或許更適合些。
「能給我一個創可貼嗎?」
第一個死者,即我們都已知道的伊麗澤·霍費爾小姐,被害時間推測為一九八四年三月十八日凌晨。當日早晨大約六點四十分的時候,本達·布勒辛(一位晨跑愛好者)在布赫山下的白天鵝橋(Weissschwanbr.)上發現了她。
我的意外到來讓他很高興。
「日期和警官證號。」
梅彭給我找了一個特大號的創可貼,我就著獄警辦公室牆上那半塊破鏡子,將它胡亂貼在創口上,又是一陣疼。
⒉除伊麗澤案以外,犯人每次作案之後,都會將被害者的頭顱丟棄到和兇案現場相距不遠的某個公共汽車站附近;
所有案件現場的地名(除昂不雷爾街之外),均是莎翁筆下的人物。
這顯然是到目前為止,警方在「鐮刀羅密歐案」上所做的最出色的一次,可惜還是晚了一步。埋伏在離案發現場大約兩公里處的小公車站戴爾德姆站(Diadem)(離泰塞拉街很近的一個公車站)的探員澤巴士蒂安·錫林(Sebastian Schilling)將沒喝完的小半杯咖啡連同紙杯一道塞進車站旁的垃圾桶的時候,無意間碰到了老調度員馬薩海羅乾澀而略帶溫熱的嘴唇……
第二個死者,帕爾姆·奧西埃茨基(Palm Ossietzky),一個酗酒的中年神父。一九八五年三月七日早晨,無頭的屍體在德納赫區的阿雷爾教堂(Ariel—Kirche)停車場被十六歲的莫姆森·林道(Mommsen Lindau)發現,後者是該教堂的假期義工。
回到局裡已經接近下午四點,漢迪克他們早不知去哪兒了。我打了一杯咖啡,來到檔案室。老吉姆正坐在那裡,手握著筆,但又並沒在寫字。看他那絞盡腦汁的樣子,似乎是在趕報告。
「我還沒吃午飯呢,能給我一塊胡椒蜂蜜餅嗎?」
科德利雅(Cordelia)街——科德利雅是《李爾王》中李爾女兒的名字。
歐斐利雅(Ophelia)街——大概沒人不知道,歐斐利雅是《哈姆雷特》中珀隆琉斯(Polonius)的女兒。
她的詢問引起了同是前來取車的鄰九-九-藏-書居,住在十六號的史蒂文·安東洛維奇(Steven Antolovich)先生的注意。當這位習慣早起的先生髮現身著片警制服的屍體缺少頭顱的時候,伊利諾斯女士早已經暈了過去。
出人意料的是,這本出生於一九八四年的卷宗上竟然沒多少灰塵,這或許應該歸功於它年年更新。負責這個案子的同事們,每年往裡面塞資料的時候,大概都會順道來個大掃除,以便明年再次添加資料的時候方便尋找。
伊麗澤的頭顱在仰躺著的屍體的右手邊,表情似乎很安詳,眼睛緊閉著。
但這個了不起的發現並不能解決什麼實際問題。本市以莎士比亞作品中的人名命名的街名和地名有上百個之多——光是哈姆雷特街就有三條。除了歐泊龍廣場之外,還有兩條以歐泊龍命名的街道。
一九八七年三月十五日,羅納德·巴倫(Ronald Baron)被害案。死者是一名職業眼科醫生,遇害於提坦尼亞(Titania)廣場的地下通道中,頭顱被棄于卡徹曲第一學校外的公車站。
帕爾姆的頭顱則在漢堡廣場和猶太博物館之間的一個公車站的垃圾桶里被發現的——星期五早晨,清潔工哈特勞布·茨威爾納(Hartlaub Zwirner)在三角街公車站發現了這個包在紙袋裡的紅鼻子腦袋之後,五局的同事們在阿雷爾教堂及其附近各個角落已然耗時一天一夜的頭顱找尋行動才宣告結束。
昏暗的日光燈下,草草寫就的現場筆錄,印刷體的屍檢報告,以不同姿勢躺在現場的無頭屍體照片,真實或虛假的目擊者詢問記錄,已被否定的或者尚未被否定的嫌疑犯畫像,鮮血淋漓的頭顱寫|真,八年以來一批又一批探長探員們的分析總結……雜亂地在檔案室那寬大的舊木桌上蔓延開來,驚起一陣陣灰塵……
可憐的人……
根據以上第四點,由第三個案子起,局裡人開始管這個案子叫「鐮刀羅密歐」案。這個提法並沒有在任何一個官方文件中正式出現過,完全是約定俗成的叫法(後來的事實證明,這個叫法頗具先見之明)。
義工莫姆森曾在三月五日因為一些微不足道的事和帕爾姆神父大吵了一架,他因此整個星期三都和兩個朋友在佩拉街的小酒館里打撞球解氣。凌晨兩點多,朋友才開車送已經醉得厲害的莫姆森回家,並且翌日早晨是由其母親瑪麗·林道叫醒他的——鄰居們說他一早就罵罵咧咧地說要殺了那個酒鬼神父。
我拿起桌上的圓珠筆,填好之後遞還給他。他看也不看,將本子塞了回去。
老吉姆的玩笑話我並沒有接,這恐怕讓他感到很沒趣。他打了個哈欠,從抽屜里摸出了登記本。
大眾普遍將此案看作報復行為,並在有限的範圍內對《自由先導報》進行了譴責。《自由意志報》和FW1台更同稱德里克片警案為「媒體的不負責所直接釀成的悲劇」。
我揉揉被掐得生疼的脖子。有些地方已經被坎普爾那尖利的指甲抓破了,手指一碰火辣辣的——我皺read.99csw.com了皺眉頭。
實際上,如果羅密歐是站在橋外揮動鐮刀的,伊麗澤在死前一定會被驚嚇得不成樣子。而這顯然和伊麗澤頭顱的真實表情不符,因此這點理應被排除掉。
「大概在『LS區15』那塊兒,耐心找找。」
「嘿!小夥子,你怎麼受傷了?爭風吃醋的事兒,相信我,少做為妙。」
和帕爾姆神父的案子類似,德里克的頭顱並不在地下停車場里。
一九九〇年三月十二日,黛安娜·弗吉妮亞(Diana Virginia)被害案。死者為歷史博物館管理員,遇害於科德利雅(Cordelia)街九十三號的地下停車場——這點和德里克片警案類似——頭顱被棄于赫塞斯街拐角處的一個小公車站派蒂站(Patty)。
差不多九點的時候,這本卷宗才回到它原來的位置。在其內部資料的原有順序徹徹底底被打亂到面目全非之後,我終於根據這個案子現有的大量有用無用、真真假假的線索做出如下推理:
第一節課後的課間,兩人當著全班幾乎所有同學的面,拆開了這個被他們稱為「藏有神奇寶物的魔術盒子」。片警德里克·梅斯勒的頭顱同一個嶄新的響鈴鬧鐘並排擺在這個不大的紙盒裡,德里克的警帽墊在盒底,空隙處用六張揉成團的二十四號《自由先導報》第三版(實際上還包括第四版,它們之間當然是密不可分的)填充:那一版上最醒目的標題是《「影子殺手」早已死亡?!》。
「我們早就覺得她的精神狀態有問題。」梅彭遞給我一杯水,滿臉歉意。
現場留下的噴濺血跡表明,兇案就在白天鵝橋靠近橋中心的左側護欄附近發生。白天鵝橋的橋身並不太寬(看上去勉強夠兩輛轎車並排通過,沒有行人道),屍體大概是後仰倒地的,從裸|露的頸動脈里流出的血液在橋中央積成了一個小池子。
「沒什麼……謝謝你剛才救了我。」
「嗯。我想查查羅密歐的那個案子。」
刀口並不是橫切的,但是平整無比(法醫貢德爾在解剖報告中指出,即使是最快的手術刀也無法切出這樣的刀口來)。若站在屍體身後看去,顯得右高左低,倒地的屍體也偏向右手方向,漢斯探長由此分析出兇手不是一個左撇子——如果兇手不是站在橋外揮動兇器,或是背對著伊麗澤舞動鐮刀的話。我承認這番推理是很有道理的。
「謝謝。」
最令警方頭疼的是,羅密歐的犯案手法相當高明——從來沒有人真正看到他作案,他也從不曾在現場留下過諸如頭髮、指紋、服裝纖維等痕迹。當然,完全不留痕迹大概並不可能,只可惜每一次的現場都被沒有現場保護意識的圍觀民眾和聞風而來的毛躁記者們嚴重破壞了。而這群無辜的肇事者往往又是譴責警方辦事不力的主力軍(請原諒我這看似偏袒同事們的言論,但這些都是事實)。
隨即到來的本局前輩們通過屍體制服上的警官證確定,死去的是報到三個半月的新丁片警德里克·梅斯勒(Derek Messler)——他本該在凌晨三九九藏書時和另一個片警約翰·華盛頓換班的,但按時抵達約定地點的約翰卻並沒有見到他。人們在無頭屍體的口袋裡發現了一封還沒來得及寄出的信件,德里克希望通過這封足足有十四頁的長信向他的女友黛希·羅蘭德求婚……
順帶一提,伯恩哈迪·金格和坎普爾·格蘭犯下的那三個模仿案子,分別發生在一九八七年九月八日[現場在托伊德街九號旁小巷中,死者為帕斯卡·戈林(Pascal Gehring),退休的銀行職員]、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現場在威尼斯街二十一號旁的小巷中,死者為蘭茜·鮑姆(Nancy Baum),小學生]和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日[現場在瑞士畫家廣場旁的小巷中,死者為哈克·布希(Huck Bush),公務員]。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和「鐮刀羅密歐」的做法類似,兩人中的某人(估計是伯恩哈迪)將帕斯卡和蘭茜的頭顱分別丟進了雷街站(LayStr.,離車門提特街不遠)和七警察分局站這兩個公車站旁的垃圾桶里——後者被認為是模仿者對警方的挑釁。
平整的斜切刀口以及時間上的巧合使警方將該案和一年前的伊麗澤案聯繫起來。法醫報告也證實,兩案的創口是類似的兇器所致。此消息公布之後,公眾嘩然。整整一年的時間都抓不到一名重案犯,還縱容其再度犯案。民意測驗表明市民對本市執法部門極度失望,《自由意志報》上甚至發表了一篇名為《砍頭者該砍下誰的頭來?》的批評文章。
⒋兇手所使用的兇器鋒利無比。
「好的。」
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三日,阿肖克·撒克希納(Ashok Saxena)被害案(又稱「第三個廣場」案)。死者長期無業,遇害於米蘭達(Miranda)廣場的地下通道中,頭顱被棄于喬戈里廣場和多維爾修道院之間的沙站(Shah)。
「好的,你等等。」梅彭出去了。
「那是最後半塊了,她的運氣比你的好。」梅彭尷尬地笑笑。
實際上,阿珀爾副探長提出的假設並不被太多人重視的根本原因,是它並不能夠準確預測今年三月的犯罪現場究竟會在哪條街。而且昂不雷爾(Umbriel)街這個現成的反例,也讓這個假設的可靠性打了折扣。
⒊死者之間沒有任何社會聯繫;
一九九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馬薩海羅·梅沙依(Masahiro Meshii)被害案(又稱「第二個周末的第二天」案。這一年的三月有兩個月圓之夜,羅密歐選擇的是第二個)。死者為鐵道調度員,遇害於歐斐利雅(Ophelia)街的街心花園廣場。屍體在當天凌晨兩點半被值班片警尼古拉斯·利伯特(Nicolas Liebert)發現:瓷磚地上流淌的血液還在冒著熱氣,但頭顱已經不翼而飛。尼古拉斯馬上通知了總局並封鎖了歐斐利雅街,鄰近的各個小公共汽車站在半個小時內布置好了埋伏。
警方將從三個案件中得到的大量線索結合起來分析,得到了砍頭案的如下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