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原本以為馬西隆至少該有一些比較古老的房子,但是在我短暫的逗留期間所看到的每一件東西,幾乎都是在過去十年內建造的。醫院是一棟新建築,雪白的牆壁還留有新漆的痕迹,地板打掃得乾乾淨淨。我們搭乘一台安靜無聲的電梯,沿走廊走了一段,哈夫利切克知道路,我跟著他。
這句話成了休止符。一陣沉默之後他又提出話頭,談論起他的子女。女孩男孩各一,兩個都在念高中。從家庭說到警察工作,我們就像一對老警察似的訴說各自的精彩故事。我們講得正投機,沃爾幕斯一臉嚴肅地走進來,說他們在斯特迪文特太太的肛|門查到精|液痕迹。
「你們發現她的時候是什麼樣子?躺著嗎?」哈夫利切克皺眉回想,「躺著。她癱在床腳,刀子刺穿睡衣,睡衣一直蓋到膝蓋。或者精|液是在更早以前殘留的。」
「怎麼可能看不到。」
我回想起他對伊萊恩說過的話。他曾說,如果趁著屍體還溫熱之時,死去的女孩不比活人差。「一致。」我答。
「所以呢?」
他自己有一間辦公室,桌上放著妻子和子女的照片,牆上懸挂公民團體的鑲框獎狀。他問我咖啡里加什麼,然後端來給我。
然而,散彈槍的槍聲很可能會驚醒四周鄰居。所以,他可能先到小孩子的房間,沿著走廊一間接著一間,連續殺死兩個小男孩和那個小女孩。
「你們在哪個電話上找到血手印了嗎?」
「其實還差幾個小時,那個電話大約是午夜打進來的。如果你覺得很重要的話,我還可以準確地告訴你幾點幾分,因為像我說過那樣,我們有記錄。」
「今天我也還沒看到任何能改變我想法的證據。你看看前門的掛鎖,那是後來我們裝上去的,因為當我們抵達現場之時,我們必須破壞它才能進入室內。當時他已經掛上鏈條,就像一般人晚上就寢前的做法。」
「如果當時把那個電話錄音下來,」我說,「至少不難確定一件事,你可以知道那是不是莫特利。」
「我明白。」我說。
「差不多就是這樣。」
「相當薄弱的證據。僅僅如此嗎?十二年前。」
我想到康妮,應|召女郎其實並不見得一定生活悲慘,至少就她和伊萊恩的方式來說確實如此。她們有東岸的公寓,客戶都是經理級的人物。不過她選擇去嘗試更好的生活方式,住到胡桃坡的房子去。
「噢,真可惜。」
「剪報直接放在信封里寄來,信上沒回函地址,郵戳卻是紐約的。」
「多久以前?」
「腳上穿拖鞋?」
「現場狀況很明顯嗎?」
「老天。」哈夫利切克說。
「你和他們還常常聯絡嗎?」
小孩子在床上被殺害。他們各自有各人的房間,我在每個房間都得看一次鮮血浸潤的床褥和一個粉筆描繪的人形,而這些身型一個比一個小。主卧室的浴室內找到一把菜刀。三個小孩子和他們母親都是被同一把刀殺害的,康妮·斯特迪文特便陳屍在這主卧室內。床褥上的血跡顯示她在床上遇害,但是粉筆描畫的人形卻在床尾地上。
「記得提醒他檢查肛|門。」她說。
「我們會為誰請誰吵起來的,不過一言為定。你要不要一大早和我一起去找那位醫生?八點會不會太早?」
「現在就可以請法醫檢驗。我也打算這麼辦了。我猜這幾天內她應該不會跑去洗澡吧。」
「睡袍。」
「那是他的名字?莫特利?」
我從行李箱中拿出帶來的書,羅馬皇帝馬庫斯·奧雷柳斯寫的《沉思錄》,這本書是我在戒酒協會的輔導員吉姆·費伯介紹的,那時他引述書中一些相當有趣的字句。後來有一天我經過書店時,就進去找了一本當代圖書系列的二手舊書,只花了幾塊錢而已。這本書我看得很慢,我很喜歡他的一些觀念,但卻常常無法完全理解他的論述,一旦遇到能夠引起我共鳴的字句,我就會把書本放在一旁,花上半個鐘頭甚至更多的時間仔細思考這個句子。
「我可沒這麼說。」
他稍作沉思。「對,」他說,「我想你是沒這麼說。」
飛機準時起飛,抵達克利夫蘭霍普金斯國際機場時比預定時間早五分鐘。赫茲租車公司已把我預定的福特汽車準備好,辦事員還給我一份地圖,用黃色螢光筆把我要去馬西隆的路線標示出來。我按照她指引的路線,不到一個小時就抵達目的地。路途中,我突然想到,開車也是一件學會之九-九-藏-書後就不會忘記的事,因為這幾年來,我幾乎沒有開過幾次車,除非我記憶力有問題,否則至少有一年的時間沒開車了。去年十月我和簡·基恩租車度假,開車到賓州蘭開斯特附近的阿米希人聚居地,享受秋葉變色、鄉村旅社,以及賓州的荷蘭烹調。假期一開始還好,不過那時我們之間已有問題了,我想那個假期大概就是企圖解決我們的問題。想用鄉間的五天假期來解決問題,實在是過高的期望。結果的確如此,回程中,我們倆不僅悶悶不樂且彼此嫌惡,兩人都知道事情已經結束了,不只是假期結束而已。
「在可靠偵探社工作。」我把名片拿給他,「但這次的事情和偵探社無關,也沒有客戶。我之所以來這兒,是因為我認為斯特迪文特家的凶殺案,可能和我以前辦過的一件案子有關。」
「我覺得莫特利不會留下指紋。」
「沒錯,接下來一兩天都還有後續報導,不過其實已經沒有什麼看頭了。因為沒發現新線索,所以報紙上也沒什麼好寫的。大家都感到非常驚訝,完全看不出來他像是那種承受了那麼多壓力的人。所以報紙上寫的都是一些街頭巷尾的傳言罷了。」
「十二年前。」
「我實在很想知道答案。」
「你還在警局時?」
「所以他身上一定有外來血跡。」
「可能沒有,我們這一帶並不流行用這種東西。當然,他很可能曾在某處留下聲音記錄,比如家庭用的攝像機之類。我不確定那種錄音效果能否拿來進行聲紋比較,不過可以試試。」
到辦公室后他說:「我,呃,在小孩子身上也檢查了有無精|液反應。」
「這件案子有可能比原先設想的複雜,」我說,「屍體還在你這兒嗎?」
「汝等倘若細細觀察,將見萬事之發生,乃如其所應當之勢。」或許當我真正認識這個道理時,心裏會覺得好過些,不過我還沒到達那種境界,也許是我的觀察還不夠仔細。
其實我實在不想去看,不過我還是很忠實跟著他走過大廳,穿過門後進入房間。這個房間像存放肉的冷凍庫一樣冰冷,連房門都大同小異。他帶我走到一張桌子前,桌上躺了一具屍體,上面覆蓋著一張透明的塑料布。他把塑料布掀開。
「也有可能是後來發生的,」我提出建議,他們盯著我瞧。「我們來猜猜看,她仰身躺床上,他刺死她,然後再把她翻過身背朝上,掀起她的睡衣,把她稍微拉離床鋪,這樣才方便他辦事。他雞|奸她之後再把她翻過來,拉下睡衣,可能在這個過程當中,她整個人滑落床下。然後他走進浴室清洗自己,順便洗刀子。這樣就可說明,我們為什麼找不到明顯的抵抗跡象,不是嗎?人死之後是不太可能抵抗的。」
「你們這裏的法醫人員進行哪些解剖研究?」
「大西部旅館的住宿服務最好,」他說,「在城東的林肯路上,如果你喜歡吃義大利菜,千萬別錯過帕督拉餐館,它在第一街上,剛才那家汽車旅館的餐廳也不錯。有一個更好的主意,我先打個電話回家,看我老婆能否多準備一人份晚餐。」
「這倒沒錯,你們州長一向反對死刑是吧?不過換個角度來看,你們能讓兇手冷靜下來。」他搖頭,「說到聲紋,你可能認為我們沒有尋找指紋吧?」
「醫院的病理科主任幫我們進行檢驗,我想他大概也沒做什麼研究,頂多就是看看屍體,確認那些傷口和我們所推測的情況一致而已。」
「我也是。」沃爾幕斯說。我問他屍體是否還有其他特別的地方,他答說她看起來身體很健康。我覺得這樣形容死人實在很奇怪。我問他是否看到毆打的痕迹,尤其是在胸骨附近。
「郵戳是紐約,不一定表示在紐約寄出,而是表示信寄到紐約。」
「以前是。」
「現在是私人偵探?」
「詹姆斯·利奧·莫特利。斯特迪文特太太,那時是庫珀曼小姐,曾提出一份控告莫特利攻擊勒索的證詞,他在判刑之後發誓說他會跟她扯平。」
「沒錯。當時我逮捕過一個傢伙,他有暴力脅迫女性的前科。他用點二五手槍對我開了幾槍,被控重大罪名,最後他認罪減刑變成蓄意攻擊警員未遂,法官判的刑期比我認為他應得的短。不過他在牢里惹了一些麻煩,所以直到四個月前才出來。」
「你太客氣了,」我說,「不過還是請你原諒,我昨晚大概只睡了
九_九_藏_書兩個鐘頭,恐怕會在餐桌上睡著。改成明天我請你吃午餐如何?」
早上接到旅館的晨間呼叫電話,我便在早餐后辦理退房。八點整,我向值班警員報出姓名,他已經知道我會來,所以立刻讓我進入哈夫利切克的辦公室。
「有可能。」
「赤腳,我猜,我們可以去看照片。為什麼問這個?」
「好的。」他說。
哈夫利切克把車停在車道上,用鑰匙打開前門。我們穿過門廊進入寬敞的客廳,頂上是有梁的教堂式天花板,長型的火爐延伸到牆壁那頭,看來是與房屋外觀相同的石材建造而成的。客廳整個鋪滿素色寬幅地毯,還有一些東方風味的毛氈散置在地毯上,其中一塊長氈子放置在火爐前方,氈上有粉筆畫出的人形圖樣,其腿部伸展到素色地毯上。
聯合航空一點四十五分有一班直飛班機從拉瓜迪亞機場飛克利夫蘭,抵達時間是兩點五十九分。我在行李箱內放了一件乾淨襯衫,幾雙替換的襪子,還有一本飛機上讀的書,然後坐計程車到機場。我到早了,不過等我在自助餐館吃過東西,把《時代周刊》讀完,再打電話給伊萊恩后,候機時間也就沒剩多少了。
「噢,沒錯。」他說,「這是在《紀事晚報》上刊登的。」
「真可惜他不是在紐約犯案,」他說,「不然就留下記錄了,就像牙醫可以說出每個人早餐吃了什麼東西一樣。恐怕我們這裏比較落伍吧。」
沃爾幕斯說這一點他倒是沒有發現任何異常之處,不過,如果受害者在受到凌虐后立刻死亡的話,淤青會變得不明顯,一天之後,受傷的部位也不會變色。
「呃,他相當強壯有力,她可能無法掙扎抵抗。你剛才提到確切證據,如果實驗室能查到精|液,並且發現那些精|子並不是斯特迪文特的,那麼——」
「所謂外來血跡是指非他本人的血液。為什麼?噢,因為我們已經知道他身上沾到血液,所以他想清洗,但是再怎麼洗也無法完全洗凈,所以倘若我們在他手上或衣服上找不到家人的血液,而在浴缸找到他們的血液,這便表示兇手另有其人。」他皺眉沉思,「如果命案現場當時有任何偽造線索,如果當時有任何理由讓我們懷疑這樁命案並非表面的模樣,哎,我們一定會更仔細研究所有的證據。不過實在不是我要強辯,老兄,他自己給我們打電話,承認自己做了這些事,等我們派車到達他家時,他已經氣絕身亡。當你聽到兇手的自白,而且發現他自殺后,査的意願也就不那麼高了。」
「你能拿出任何確切的證物嗎?夾在郵件中的剪報和一個紐約郵戳,的確能使人聯想,但是仍然不足以改變對此地這個案子的觀點。」
「只是想了解狀況。他用哪個電話打給你們?」
然後一切都結束了。但是,老天爺,那結束的方式……
「後門也一樣,從裡頭上栓鎖起來的。」
「那麼我們就去探望沃爾幕斯醫師吧。」
「沒有。我們只作記錄沒錄音,你們紐約都錄音嗎?」
「你一定覺得把他放出來很可惜。」
「我想也是。」
「雖然這麼說,查一査還是比較好。我現在就可以調一組人過來,不過直到現在為止已經有太多人在這裏進進出出,我們的運氣可能不會太好。而且,這麼做等於是要重開這個案子,我必須坦白說,你並沒有給我一個充足的理由,」他把大拇指插在腰帶上然後看著我,「你真的認為是他乾的?」
「有何不可。那房子鑰匙不知被我們放在哪兒了,我找找看,再帶你過去瞧瞧。」
「剛才你看到刀傷了吧?」
我實在看不到任何東西,他抓住我的手,把我的手指引到某個位置。當然,她的軀體摸起來冰冷冰冷,肌膚鬆軟無力。我明白他究竟找到了什麼:有一個地方的肌膚特別鬆軟,比較沒有彈性,不過表面上看不出有變色的現象。
「對。槍就掉在他身邊,差不多就在你所想像的位置上。你不覺得這地方有太平間的怪味嗎?走,我帶你去看看其他人的陳屍處。」
「我們推測他在床上刺死她,」哈夫利切克說,「然後把她扔到地上。她身上穿著睡衣,所以顯然她已經睡著,或者已經上床準備入睡。」
「沒有找到任何東西。」沃爾幕斯很快地回答,「我只不過是認為應該也要査查看。」
不知為什麼,我把沃爾幕斯醫師想像成一個已過退休年紀、脾氣暴躁九九藏書的糟老頭,沒想到他竟然年約三十五歲,一頭閃亮金髮,收緊的下巴,一張開朗而孩子氣的臉龐,看起來像插畫家諾曼·洛克威爾筆下的人物。哈夫利切克向他介紹我時,他伸出手來和我握手,然後一副鼓起勇氣的模樣站著,好像準備好接受警察對病理學家之間的挑戰。當哈夫利切克問他是否在康妮·斯特迪文特身上發現任何精|液的痕迹或是其他顯示近期內曾有性行為的證據時,他毫不掩飾地表現出對這個問題的驚訝。
「等我們換一位新州長再說吧。」
「不知道。這房子里到處都有分機,不管他當時用哪個電話,講完話后都掛好了話筒。」
他仔細思考了一下。「好吧,現在我明白為什麼你覺得這件事值得你坐一趟飛機,」他說,「不過我還是不懂,為什麼你的這位莫特利先生要對前幾天胡桃坡事件負責。除非他能通過收音機廣播催眠,而斯特迪文特竟然能用牙齒接收這訊息。」
「浴室的浴缸內有血跡,他一定在那裡洗過手。至於他身上洗不掉的血跡,譬如說,睡袍上的,呃,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是否能把他們的血液區分出來,據我所知,他們可能都是同一血型。」
哈夫利切克急著想知道,究竟能不能確定那精|液是否屬於斯特迪文特。
「讓你說中了。」哈夫利切克說。
「莫特利的雙手非常有力,」我說,「他很喜歡用手指戳壓人胸骨的某個部位。」
「沒錯。」
「他們看來確實流了很多血,不難想像他身上一定也會噴濺上他們的血。」
「好吧,就讓我們來看看吧。」他說,「看看是否能在醫生下班回家吃晚飯之前找到他。老天,干他那一行的,可真是倒盡人吃飯的胃口。警察的工作已經夠糟糕的了,不過我還適應的不錯是吧?」他用手拍拍肚子,露出一臉苦笑。「走,」他說,「說不定我們運氣不錯。」
「應該還在,我想他們根本搞不清楚屍體應當轉到哪個部門。你心裏在盤算些什麼呢?」
「當然可以,反正她又跑不掉。」他走到門邊時,我突然想起伊萊恩的話,「除了陰|道之外,也要檢査肛|門。」我提出建議。他跨出半步后突然停住,不過他沒有回頭,我看不見他臉上的表情。
「天啊,」他說,「我根本沒想到應該去檢查這個。」
「多做無害。」
「看起來確實很明顯。你想看看命案現場?」
「斯特迪文特身上穿什麼?」
「沒錯。」
「嗯,沒錯。」他說,「我們根本沒想到這一點,不過當你心中有可疑嫌犯時,情況就不太一樣了。如果當時錄下電話,而且發現聲紋跟莫特利一樣,你大概很想把他送上斷頭台吧?」
「他有電話答錄機嗎?說不定他曾經留下電話錄音。」
「有這種可能。」
「他手上沾著血跡嗎?」
「你說還有大腿內側?我們來檢查一下。噢,有了。我不知道這裡是不是特別敏感的疼痛壓力點。這塊區域不是我專長的領域,不過這兒的確有外傷。你要不要看看?」
「有可能,」沃爾幕斯說,「我不確定,畢竟時間已經過了這麼久。我只能告訴你,我們無法在這裏分析,我想把這些顯微鏡夾片和樣本、組織,全部送到克利夫蘭的布斯紀念醫院去,他們那裡能夠進行更精密的分析。」
「她只是提供證詞給警方?」
「八點剛好。」
「我只是在想法醫不知有沒有檢查精|液反應。」
「早上你打電話來的時候,我手邊正有三件事混在一起,讓我想一下,你是紐約市警局的人?」
「他可以從窗戶出去,然後再從外面把窗戶關上,這樣應該不難吧。兇手打電話給你們時,斯特迪文特可能已經死了。你們總局有沒有自動電話錄音?」
他撥通電話,接著迅速清理房內四處的指紋,最後靜悄悄利落地從窗戶離開,一身輕鬆。總共五人死亡,其中有三個孩子。一個家庭就這樣毀滅,一切只因為十二年前,一個女人提出一份證詞,控告一個男人強|暴她。
湯姆·哈夫利切克和我兩人坐著消磨時間等他。沃爾幕斯桌上放了一個合成樹脂相框,裏面是幾張家人的照片。湯姆看到之後,便告訴我沃爾幕斯和他妻子的感情很好。我欣賞著他妻子的相片,這時湯姆問我是否已婚。「以前是,」我說,「結果不成功。」
他當時不發一言,回到客廳之後才開口說:「我想,針對打進來的電話進行九-九-藏-書錄音也許是個不錯的主意,實行起來也並不會困難。就這個案子來說,這麼做對我們有什麼好處呢?你是指聲紋測試?不過要這麼做,你先得有斯特迪文特的錄音,才能進行比對。」
斯特迪文特家位於一條死巷盡頭,沿著整條巷子都是佔地半畝以上的豪華宅邸,他家是一層樓建築,傾斜的屋頂,原石和杉樹的外觀,房屋四周種滿常綠樹木,產業邊界則是一排樺樹。
我從停車場取回車子,然後開到他建議的汽車旅館。我要了二樓的房間,洗過澡后便打開電視看CNN新聞。這家旅館裝了有線電視,可以看三十個頻道的節目。新聞看完,我玩著選台器,竟然找到一個從未聽說過的職業拳擊比賽。兩個西班牙裔的輕中量級選手,花了奇長的時間彼此扭住。我就這樣一直盯著熒幕,後來才突然發現自己根本心不在焉,於是我到餐廳吃了一客小牛排、烤馬鈴薯和咖啡,然後回到房裡。
我搖頭。我實在不想看她岔開雙腿的內側,要我去觸摸更是不吋能。我什麼都不想看了,只想趕緊離開這個房間。哈夫利切克顯然也有同感。沃爾幕斯感覺到這股氣氛,於是讓我們回他的辦公室。
後來我們又聊了一陣子,她的聲音聽起來很正常。我告訴她,等我回到紐約會再打給她。掛掉電話,我又拿起電視選台器把玩,不過找不到能夠吸引我的節目。
「我的老天爺,你認為他強|暴了她?」
我倆現在已經直呼對方名字稱兄道弟,我說已經訂了第二天下午的飛機離開。
他略微猶豫,「沒錯。嗯,這些傷口顯示兇手是從正面刺殺,三刀都穿過肋骨,刺進心臟,任何一刀都可致命。」
然後是康妮嗎?不會,他一定是把她留在最後,然後到主卧室的浴室清洗。假設他先使她不能動彈,用槍或是刀尖頂著她丈夫到客廳,用散彈殺死他,然後回來處理康妮,同時強|暴她?如果事發一周后還能查到精|液反應,我明天就會知道一切了。
「那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後來她又再婚。我兒子現在也很大了,一個還在學校,另一個已經在工作了。」
那位病理學家已經下班了。「他明天早上八點會來。」哈夫利切克說,「你說過要留下來過夜是吧?馬修。」
「沒錯。」沃爾幕斯同意,「而且也不會要求前戲。我完全不了解你所說的這個人,這些和你所知道的他行為一致嗎?因為我認為這種說法與我們的具體證據不相違背。」
「不過你可以自己去看看,」他提議,「你要看嗎?」
「那他為什麼還有自由在街上混呢?」他自問自答,「知道某人做過某件事,和是否能夠證明他確實做過這件事,這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差距。這種矛盾的情況在州立監獄可能只會更無法抉擇吧。」他搖搖頭,喝了一口咖啡。「不過他究竟是怎麼跟菲利普·斯特迪文特和他老婆扯上關係的?他們倆的世界和那傢伙似乎八竿子打不著。」
「為什麼要找指紋?這案子看起來這麼明顯。」
「如果案子有很多疑點,我們通常會進行一連串的例行搜證。很遺憾,我們確實沒有捜集指紋。」
「那麼就是確切證據了,不是嗎?說不定還能對照出是你說的那名嫌犯的。老實說,就算我沒想到去要求他們進行那種檢查,我也不會為此道歉。真的是打死我也不會想到這種事。」
「我知道,全都是他自己的血嗎?」
「那是他摔下去的地方。他倒地時臉朝上嗎?」
今天他穿了一套灰色西裝,打一條紅色與海軍藍相間的條紋領帶。他離開座位繞到桌前和我握手致意,並問我要不要咖啡,我說已經喝過。
「但沒有任何掙扎的跡象。」
「他怎麼……將她雞|奸之後,把她翻過身,然後再殺死她嗎?」
我合起書本放在身邊桌上,試著想像一星期前發生在斯特迪文特家的事件。我無法確定莫特利殺人的順序,不過為了方便整個推理過程,我想他第一個下手的對象可能就是斯特迪文特,因為斯特迪文特是家中最有可能造成威脅的人。
哈夫利切克問:「我不懂,馬修。那裡的淤青又代表什麼?」
我想要看看有無毆打的痕迹,但我實在無法用雙眼去冒犯她赤|裸的軀體,更別提伸手去觸摸她。沃爾幕斯沒有受到這種良心的譴責,對於他所從事的行業來說,這樣比較好。他毫不客氣的推開她一邊乳|房,針對她胸腔進行觸診。他read.99csw.com的手指發現了一些東西。「就在這兒,看到了吧?」他說。
「兇手可能從另一扇門出去。」
「可以嗎?」
正是康妮。即使她還活著,我也無法確定自己一下就能認得出她來,更何況她現在死了。不過在已經知道她身分的情況下,我就能夠想起十二年前見到這個女孩的模樣。一陣不舒服的感覺湧上我的胸口,並不完全是想嘔吐,而是一種來自內心的心酸。
沃爾幕斯說他原本沒有預期查到任何東西。「她沒有任何抵抗的跡象,」他說,「完全沒有,她的指甲中沒有皮膚組織,雙手或手臂上也沒有任何淤青。」
「斯特迪文特?老天爺,他全身都是血啊。他在客廳把自己最重要的器官轟個稀爛,這樣是會流出大量鮮血的。」
「無法判定。」
「如果屍體還在你們那裡——」
他點頭同意,「例如比對脫氧核糖核酸(DNA)。這個我當然知道,不過當時並不覺得需要這種全面性的法醫分析。我現在知道你的意思,如果他身上只有自己的血跡,那麼他怎麼能殺了那麼多人而不弄髒自己雙手?但是他的手的確曾弄髒過,我們發現了他試圖清洗的地方。」
「還有另一位女士也這麼做了,他也同樣威脅她。昨天她在郵件中收到這個東西。」我把剪報拿給他,其實那是我自己收到的那一份,不過我認為這應該不會有任何差別。
「總之,你說的傢伙是個禽獸。」
「所以事情發生已經一個星期了。」
「你可以進行這項檢查嗎?」
「哎,我的老天爺,」湯姆·哈夫利切克說,「總不會是聖弗朗西斯殺了那些小孩子吧。」
「屍體現在還在你們手上嗎?」
「那當然。」
我們離開那棟房子時,我仍思考這個問題。哈夫利切克把大門關起來,咔的一聲扣上掛鎖。天氣已經轉涼,樺樹在草坪上投下長長的影子。我問他命案發生的時間,他說是星期三晚上。
我打電話給伊萊恩。起先是她的答錄機留言,但等我報出姓名后,她就關掉答錄機拿起話筒。她說她一切都好,端坐在她的堡壘中等待。截至目前為止,還沒接到奇怪的電話或是郵件。我把今天所做的事情都告訴她,另外就是明早要去找那位病理學家,請他檢查精|液反應。
「我只是想知道日期,」我說,「剪報上沒標明日期。我猜這則新聞是刊登在星期四晚報上。」
「沒有。」
「撥911的電話會錄音。」
「他就躺在那兒。」哈夫利切克說,「我們推測,他掛斷電話後走到火爐前,你可以看到那裡有個槍架,他收藏一支獵鹿用的點二二口徑來福槍,還有一支他自殺時用的十二口徑散彈槍。當然,除了那支散彈槍之外,出於安全考慮,我們也把另外那兩支來福槍一起帶走。他當時應該是站那兒,把散彈槍管放進嘴裏然後扣下扳機。你還看得到這一槍造成的殘局,鮮血、骨頭碎片和其他東西。由於衛生方面的原因,現在已經處理掉一些了,不過如果你要看的話,我們有檔案照片。」
「這年頭還有別的測試方法。」
「少於我希望的次數。」
這一次我大約讀了一兩頁,就看到下述字句:「汝等倘若細細觀察,將見萬事之發生,乃如其所應當之勢。」
馬西隆的警察總局位於城中心特蒙街一棟現代建築物中。我把車停街上一處停車場,走進警局請前台值班警員幫我找一位哈夫利切克警官。哈夫利切克身材壯碩,淺棕色平頭,腹部和下巴顯示出他的體重超標。他穿了一套棕色西裝,領帶則是棕色與金色條紋,手指上戴了一隻婚戒,另一隻手上帶了一隻共濟會會員戒指。
「丹尼莫拉監獄的典獄長說他殺了兩個同牢室友,而且還可能是其他兩件謀殺室友案件的嫌犯。」
「你想說什麼?噢,等等,我知道你在想什麼了。你是說他身上應該會有他們的血。」
「斯特迪文特太太在結婚之前曾經住在紐約,她曾是莫特利暴力脅迫的受害者。」
「紐約的各個轄區分局也沒有電話錄音,至少我在那兒時是這樣的。而且他們也只在接線員應付不過來的時候才錄音。警官先生,我並不是來這裏比較城鄉差距的,你們對這件案子已經盡心儘力。事實上,我認為你們與紐約之間有一項非常大的區別,你們對我非常客氣而且儘力協助,如果換成一個來自外地的警察或曾經是警察的人,到紐約去請人幫忙,保證處處吃閉門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