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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第五章

「我想他撿起彈殼是出於他受過的訓練,但同時也因為這些彈殼會把他跟槍殺聯繫起來。我想這也是他丟槍的原因。如果他不是忘了那些彈殼的存在,或忘了該把它們丟掉,他一定會丟掉的。我想他不記得射殺了霍爾茨曼,因為當時他沒有完全意識到他自己的行為。他在做夢,或是在回憶。」
我說:「我怎麼想的?我想警察抓對了人。你哥哥給你看一支九毫米的槍,但告訴你是點四五,因為它們看起來很像,而且又是那種他熟悉的半自動手槍。我想他可能在搜瓶瓶罐罐的時候,在垃圾桶里找到這把槍。我想他找到槍時,槍膛里一定還有幾顆子彈。我想以前有人用這把槍犯案,之後就把它給扔了,這是槍支為什麼常會落到垃圾箱、垃圾場及河裡的原因。」
「搶劫。他在拉爾夫大道的一家錢莊當助理。三個人一起遭到槍擊,他,一名警衛,還有一名顧客。只有他死了,真是倒霉透了,說不定他命該如此。但如果說他註定死於橫禍,那麼一年以前我就得進監獄。我不是一個有任何暴力傾向的人,之所以會發生,只是因為有人推我,而我還手了而已。」
「不太熟,」我說,「但比我跟你哥哥要熟一些。我到過他公寓一次,我見過他太太,我跟他在街上談過幾次話,我還跟他在隔壁街上喝過一回咖啡。」我皺起眉,「我不會說我們是朋友。事實上,我也不能說我有多喜歡他,但我不覺得替殺他的兇手脫罪會使我心安。」
「什麼時候?」
「就算如此,馬修,就算如此,你看,我們再來說那把槍。殺人兇器是一把九毫米手槍,對不對?從霍爾茨曼身上取出的子彈也是九毫米,喬治口袋裡的彈殼也是九毫米。」
「我不知道,」他說,「請你告訴我。」
「如果是喬治殺的,」他說,「我也不想替他脫罪。如果是他扣的扳機,那麼他對他自己或別人都危險,理該被關起來。但如果他沒做,我希望能還他清白。如果他是清白的,那麼你還猶豫什麼?你只在喬治是無辜的這個前提下才幫助他的。就像你剛才說的,如果他沒做,一定另有其人。如果喬治因此被關了起來,那麼那個真正的兇手就逍遙法外了。」
「然後我又想,湯姆,就再試一次,看看有什麼結果,別鑽牛角尖,總不能另外找個偵探去找這個偵探,至少再撥一次電話,走一步算一步,就算游不過河,最少也得弄濕腳吧,而且誰知道呢?說不定你只沾個邊,說不定你能嘩啦一下隨著一個波浪就衝過去了。」
「我告訴你,喬治根本不會跟他說話。」
「我懂你的意思,」我說,「但這隻是我們的猜測,是不是?如果你看證詞……」
「那是另一回事,」我說,「你相信他是無辜的,絕大部分是因為你願意這樣想。呃,讓我們假設他是無辜的,如果你坐著不動,他就得為他從來沒犯過的罪被關一輩子。」
「那把槍哪裡去了?」
他往後靠,好像他的胃垮了下來。「啊,」他說,「我以為——別在意我怎麼想。」
「你常在附近看到喬治,你曾看過他跟人要錢嗎?」
「你是不是瘋了呢,湯姆?」
「有四個,」我說,「跟他們從死者身上取出的四顆九毫米子彈完全吻合。開槍時,這些彈殼會從兇器里自動彈出,不過警察在現場沒找到,倒是他們逮捕你哥哥時,從他的軍用外套口袋裡搜了出來。」
他說:「我不想美化他的生活,把他說成某種高貴的野蠻人。這是一種可怕的生活。他過得像野獸一樣,他生活在九九藏書恐懼及痛苦之中。如果他沒有落到被關起來綁上緊身衣,他會跌落在地鐵前,會在外面冷死凍死,走運點的話,說不定被有虐待狂的青少年放火燒了。天哪,馬修,說什麼我也不願過他那種生活,但這是他的生活,你懂我的意思嗎?這是他他媽的生活,就讓他他媽的這樣活。」
「你很走運。」
「真的嗎?我以為他們的證詞很有說服力。」
「你說得有道理,你愛怎麼花就怎麼花。問題是,這是我的時間,就算有人付錢,我也不想隨便浪費。」
「我不知道。我問過他,他說什麼從越南帶過來的,不過我不相信他從越南帶回來。我想他在那裡可能有過一把。我的猜測是,他可能在街上找到或買到。我不知道槍里有沒有子彈,或他到底有沒有子彈。警察找到附近的人說他經常帶著槍,而且到處拿給人看。說不定他真是這樣。看他過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他帶著一把槍以策安全,甚至用來自衛。但他有什麼必要對一個正在打電話的人自衛?不過無論如何,你不能從一把點四五口徑的槍里射出九毫米的子彈,對不對?」
「假如不是他殺的,我們有辦法證明嗎?」
「如果我們假設他是在試圖隱藏證據,不是更簡單明了?」
「我不記得看到過。」
「你不知道?」
「什麼意思?」
「說不定他忘了。」
「但活見鬼了,他隱藏什麼?那些子彈殼就放在他夾克口袋裡,他帶著它們走來走去晃了一整天,直到他們把他抓起來。如果他要隱瞞證據,他有的是機會把它們丟掉。他們說他走到河邊把槍丟掉,說他站在碼頭把槍擲進水裡。他丟掉槍但居然留下彈殼?他可以把它們隨便丟在哪裡,垃圾桶,垃圾場,陰溝,但他沒這樣做,他把它們裝在口袋裡整天帶著走。這怎麼說得通?」
「這項證據不能說不有力。」他承認。
「怎麼回事?」
「反正他們給了我一個號碼,我就打去扯了個謊。我說我在一個聚會遇見你,你給了我電話號碼,但被我弄丟了,我從來不知道你姓什麼。接電話的人也不知道你的姓,但他馬上知道我要找誰,所以我才知道你還在戒酒,而且還待在這個區。他給了我另外一個號碼,那個傢伙叫里奇,我也不知道他的姓,但他知道你的姓,而且在他的簿子里就有你的電話。所以我就打來了,昨晚一次,今早又一次,你回了我電話,於是現在我在這裏,」他吸了口氣,「如果你說我瘋了,我可以立刻掉頭回家。」
「其他具體證據呢?」
「我一輩子都很走運,」他說,「但我可憐的大哥卻不。他是那種會躲避爭執的人,但某種情況下,他卻怎麼躲也躲不了。在他的生活之中,暴力永遠在不遠之處等待。」他直起身來。「但上個星期發生的事,」他說,「完全不合常理,那不像喬治。」
「你看,」他說,「警察拼湊出來的故事是這樣的:霍爾茨曼在街角的公用電話亭打電話。喬治靠過去向他要錢。霍爾茨曼不睬,對他說不,甚至叫他滾開。喬治拿出槍,開槍殺死他。」
他取下眼鏡,揉著自己的鼻樑。「你不了解我哥哥,」他說,「你見過他,但你不了解他。他不是無家可歸,他有一個房間,只是他很少待在那兒,所以就跟沒有一樣。他不能忍受被關起來。他有一張床,但他幾乎從來不睡。他不像一般人那樣睡覺,晚上睡到清晨起來。他睡覺像只野獸,一次睡個半小時一小時,不分晝夜地睡睡醒醒。他會在長椅上伸直了睡,在門邊蜷read•99csw.com起來像貓一樣地睡。
「但對我來說,這不過證明我們已經知道的事罷了,也就是說在槍殺發生之時,他正好人在附近,說不定只有幾步之遙,站在不遠的門邊。霍爾茨曼沒看到他,兇手也沒看到他。霍爾茨曼打電話,兇手出現了,可能是走過來的,也可能是從車上跳下來,誰知道?砰砰砰砰,霍爾茨曼死了,兇手也不見了,不是飛奔而去,就是跳上車跑了。然後喬治走過去。說不定他目擊了所有發生的事,也說不定他原來在打瞌睡,但被槍聲吵醒。好了,現在有個人倒下了,街燈的光線照在人行道上四顆發亮的金屬上。」他停下來,垂下眼睛,「我可能講得太過分了,我最好閉嘴,不然你會覺得我比我哥哥還瘋。」
「天哪!」他說。
「也說不定。」
「有什麼不對之處?」
「那是支左輪,我不知道我剛才提到沒?喬治給我看的那支不是,它不像我的那把有一個輪軸。它是L形的,長長方方。」
「這不是我的意思。」
「四顆銅彈殼?它們一定在口袋裡叮噹作響。不,說不通,馬修,說不通的。」
我說:「說說,為什麼你覺得喬治是無辜的?」
「你必須證明,」我說,「因為我認為,你不可能找出檢察官審查這件案子中的漏洞,以此來證明喬治是無辜的。就算你可以攻擊某些證人的證詞,那幾顆彈殼是強而有力的具體證據,幾乎跟還在冒著煙的槍差不多。既然他們已經有足夠證據證明他有罪,你唯一可以做的事是提供他絕對無辜的證據。霍爾茨曼很顯然並沒有自殺,如果喬治沒殺他,兇手一定另有其人。」
「大概一年以前。可能更近一點。我去找他,有東西要給他。我開車繞了半天才找到他。他去了他常去的幾個地點之一,靠近羅斯福醫院的入口處。」他喝了兩口咖啡,「我們走回他的房間,好把我帶給他的東西收起來,大都是衣服,還有幾袋餅乾。他一向喜歡吃那種奶油核果餅乾,裡頭有花生醬夾心。從我們小時候起,他就最喜歡那種餅乾。不論我什麼時候去看他,我都不忘帶幾包。」他閉起眼,半晌才張開,「我們到他房間,他說他有東西給我看。他住的地方亂七八糟,到處堆滿了雜物,但他很清楚什麼東西在哪裡,他搬開一些東西,拿出了一把槍。他把槍包在一條發臭的毛巾里,他掀開來給我看。」
「你說我看到的那把?這可難倒我了。他們逮捕他時,槍並不在他身上。他們捜查他房間時也沒找到。他們說喬治告訴他們什麼他在碼頭把槍丟進了哈德孫河,他們潛水下去但什麼也沒找到,誰知道他們去對了碼頭沒。你想聽我的想法嗎?」
「我真的很感激。」他一邊說,一邊舀了一匙糖放在咖啡里,攪動,加奶,再攪動。「你知道,」他說,「我幾乎要放棄了,差點就沒給你打電話。我翻電話簿找私家偵探。我只知道你的名字,不知道你姓什麼。而我找不到任何叫馬修的人。我在想,說不定我該罷手了,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是不是?」
我搖搖頭。「我是說我覺得他有罪。那如果是他乾的,說有罪並不很合適,因為他可能以為自己是在西貢以北什麼地方處決一個狙擊手。但這隻是我的想法,而且只根據現有的初步證據。不過以我們手邊有的資料,我很難想象有別的可能,但也許還有我們兩人不知道的東西,如果我發現了新的資料,我自然會改變現在的想法。所以,沒錯,我覺得是他乾的,但我也可能錯了。」read•99csw.com
「你認識他?」
他穿一件淡藍色運動衫,塞進打折的棉布長褲,腳穿棕色紋底便鞋。旁邊椅子上放著他的外套,藍綠色的衣服鑲著深藍色邊,胸前口袋一道L.L.Bean商標。他戴著一個式樣簡單的結婚金戒指,手腕上是不鏽鋼錶帶的天美時電子錶,運動衫口袋裡放著一包駱駝牌香煙,煙灰缸里還點著一根。他固然不像什麼時髦人物,但絕對稱得上社會中堅,一個布魯克林區的傢伙,一個顧家的男人,工作努力,賺錢養家。他看起來一點也不瘋狂。
「我甚至不知道我是否有理由這樣認為。」他拿起香煙,彈了灰,又放下來。「他比我大五歲,」他說,「我說過嗎?先是他,然後是我姐姐,接著才是我,我成長時,當然十分崇拜他。他從軍時我才十四歲,就在那時候,我已經發現喬治跟別人不一樣,他經常直直地瞪著遠方,有人問他問題,他常常一點反應也沒有。我知道這些,但我仍然崇拜他。」他皺起眉頭,「我幹嗎說這些?說我了解他永遠不可能殺人?任何人都可能殺人,我自己也幾乎殺了人。」
他在桌面畫出形狀。我告訴他聽起來這是手槍沒錯,但他怎麼知道是點四五?
「這聽起來像是他該對這些彈殼的存在負責,這些彈殼是從他的槍里跳出來的。」
「在我聽起來,這隻表示他神志迷糊了。地上睡著一個死人,同時還有彈殼,對他來說,這種情況只可能發生在越南。他立刻想起在軍隊時,他們告訴他巡邏時要撿起炮彈殼,他就照這樣做了。」
「我不知道。」
「哦?好吧,然後他向前走幾步,好仔細看看被害者。這是他很可能會做的事。他看到了彈殼,他曾經當過兵,知道這是什麼。你記得他對警察說的話嗎?『你們該巡邏一下這個區,』他告訴他們,『該撿起自己的彈殼。』」
「我了解你的意思。」
「喬治說的,他叫它四五口徑手槍。他用的詞兒是什麼來著?軍隊隨身佩備,就是這句話,政府發的軍隊隨身佩備。」
「萬一他是無辜的——」
「他喜歡生活在室外,就算冬天他也老是跑出去。只有最冷夜晚才能把他趕進室內。就算冷得要命,他也只是不斷地加衣服,直到把他所有的衣服都穿上身,全塞進他的軍用夾克里為止。然後他就不斷走路取暖。一走幾個小時,一英里接一英里。
「嗯,但這是不是天底下最糟糕的事?湯姆,你自己也說過,他不會被關在一般的監獄,他會待在某個精神病院里,在那裡他的日常所需不成問題,而且還會得到某些幫助,就算他是無辜的,就算他是被錯關的,這樣不好嗎?他們會給他吃,他們會要他洗澡,照顧自己,他會得到治療……」
「不完全需要。比如說,飛碟從天而降,一個火星人跳了出來朝霍爾茨曼打了四顆子彈,跳上飛碟飛回外太空。如果你可以證實,如果你可以證明它確實發生,你並不需要展示出飛碟,或是要那火星人出庭作證。」
「所以呢?」
「哦,乍一看的確很有說服力,」他說,「我也承認這一點。有證人指出read.99csw.com他在現場,但這有什麼了不得的?他就住在離街角不遠之處,每天他一定會經過那座公用電話亭。據說還有其他證人聽他談起槍械殺人之類的話,但那些證人是怎麼樣的人?其他流浪漢對不對?他們總是告訴警方任何警方想要聽的話。」
「他從哪裡搞到的?」
「但喬治有一支點四五。」
「不需要?」
「不是?聽起來像是那樣。」
「幾個月前喬治把他自己的槍丟進河裡。不知為何緣故,他覺得帶著不安全,他就把槍丟了。當他們逮捕他問槍的下落,他說他丟了,他沒辦法說清楚發生在什麼時候,因為他根本記不住這類事情。還有另一種可能——謀殺案發生后他著急了,在他撿起彈殼之後,他決定最好丟了槍,所以他冋家,找到槍,丟了它。還有另一種可能——」
「我想當格倫·霍爾茨曼打電話時,你哥哥在附近哪家門邊打瞌睡,不知是什麼讓他從夢中或幻想里驚醒。他看到什麼或聽到什麼,不論是在街上或是在夢裡,讓他相信霍爾茨曼是個威脅。我想他出於本能,在他還不知道他人在哪裡或正在做什麼之前,已經連開了三槍。我想他射了第四發,也就是最後一發,打中了霍爾茨曼的後頸,因為在東南亞是這樣將人處死的。
「什麼意思?」
「是什麼刺|激了他呢?看到有人在打電話嗎?」
「我也不會。」
「我可能並不合適,」我說,「因為我和格倫·霍爾茨曼認識。」
「我看過。」
「說不定他又陷入進去,以為他正在作戰。」
到目前為止,那道波浪領著他到了火焰餐廳,我們在吸煙區找了一個雅座。多年以前我通常跟客戶在酒吧見面,現在我改成了咖啡館。我這也是在隨著生命之流漂蕩,看它可以帶著我走多遠。
「怎麼樣?」
「說不定喬治問他時間,但不滿意他得到的回答。」
「並不全是,你並不需要指認他,或成立一個案子去告他。」
「我明白了。」他拿出一根煙,點燃了,隔著一層煙霧說,「嗯,你覺得如何?你願意去找那個火星人嗎?」
「說下去。」
「他會得到屁的治療,他們會給他穿上緊身衣,把他搞成他媽的白痴。」
他直直望著我,摘下眼鏡后的他看起來更無助,但似乎又更堅強。
「這麼一想就讓我發狂。」
「你認得出那是一支點四五?」
「相信我,你從沒看過。喬治不跟人要錢。他不喜歡跟人要任何東西。如果他真沒錢,又需要用幾個錢,而賣瓶瓶罐罐又不夠,他可能會在紅燈時到車前給人擦車窗。就是這樣,他也不會硬要錢。他絕對不會去打攪一個穿西裝打電話的人。喬治碰到這種人,一定會走開。」
「大概在我戒酒之前兩年吧,發生在某個酒吧,有人推我,我就推他,他撞過來,我就撞過去,他揮拳我也揮拳。他倒了下來,並不是因為我的身手好,而是他絆著了自己的腳。嘩啦一聲,撞著了頭,不知是酒吧欄杆,還是吧椅的底座,我不知道是什麼,他昏睡了整整三天,他們甚至不確定他是否能活命,如果他死了,我就犯了過失殺人罪。我有什麼話好說?說我不是故意的?過失殺人罪的意思正是這樣,你不是故意殺人的。」他沉浸在回憶里搖搖頭,「長話短說,第三天他清醒過來,不願意告我,不願意再提這檔子事兒。後來我又在酒吧遇到他,我請他,他請我,我們變成了最好的朋友。」他拿起煙,看看,把剩下的煙蒂捻熄。「但一年之後他還是被殺死了。」
「我覺得任何人都認為你哥哥的行為舉止沒有九_九_藏_書任何理性可言。」
「每一天,他只穿那件軍用夾克,我從來沒看過他穿別的。現在,他們從他身上脫下來一把火燒了。他們剝光了他所有的衣服,全丟進焚化爐燒光了。他們還會做出什麼事?我去見他時,他們替他洗了澡,把他清理乾淨。他們沒有替他刮鬍子或剪頭髮,因為他們不準這樣做,除非他同意,但這是暫時的,如果他被關進一個永久性的精神病院,規則就不同了。
「你可以說我哥哥有精神病,我猜也是,但他一輩子都是這樣,他們不可以就這樣改變他。我不是指關起來會害死他,頂多他只是離現實越來越遠,他爬進了他心靈的更深處,在那裡建立他自己的世界。」
「很多人會說罪證確鑿。」
他接著想出各種版本來配合證據,但在每個版本里,他哥哥都是完全無辜的。最後他終於絞盡腦汁地望著我,問我的想法如何。
「的確有的汽車貼紙是這麼寫的。」
「這是我的錢,馬修。」
「又是酒吧打架?」
「所以你得去找出真正的兇手。」
「你怎麼知道?」
他看起來很正常。他有五英尺八九英寸高,跟我錯過沒看的中量級拳手差不多,但稍微重一點。圓臉,前額的皺紋及嘴角的紋線使他原本男孩子氣的臉顯出年歲。淡棕色頭髮剪得短短的,上面一層已經稀薄了。他戴著金絲邊眼鏡,我猜一定是老花近視兩用,因為他在點咖啡之前,先取了下來看菜單。
他遲疑了一下。「我對槍知道不多,」他說,「我在店裡放了一把左輪,點三八的,就放在收銀機下面的架子上,放了好幾個月了,但我碰都沒碰過。我們的店在海洋大道西側的金斯高速公路附近,賣家電的,從攪拌機到洗衣機烘乾機無所不賣,但沒有多少現金交易,現在大家不是用支票就是用信用卡,不過他們不管多少都搶,他們吸點快克可卡因,腦子裡就一團糨糊,如果收銀機里一點錢也沒有,他們就地開槍以示憤怒。所以得放把槍在那裡,不過我祈禱上帝,希望我永遠不必用到它。
「我猜你是指彈殼。」
「我不確定自己真有這樣的能力,」我答道,「我覺得不是你哥哥做的可能性很小,而且想證明這一點可能性更小。我怕你只是把錢丟進水裡。」
「你但說無妨,湯姆。」
「好,」他說著,身子往前傾,「老天,就讓我們來談證據,依我看,這正是整個案子不能成立的地方。」
「你看,我原來以為得花幾千塊給喬治找律師,結果他們已經任命了一個,而且因為喬治沒有錢,所以由政府付錢。不但如此,那律師絕不比我可以請到的差,再說他跟喬治已經建立了聯繫。」他聳聳肩,「所以我手邊有這一筆原來要花的錢,我就想,你知道,說不定可以找人做點調查,查查看說不定喬治是無辜的。我一想到偵探,便想到了你。但如果你百分之百確定他有罪——」
「至於你認識死者這一點,」他說,「對我來說,你最合適不過。你認得霍爾茨曼,你認得喬治,你熟悉這一帶。在我看來,你已經有了開始。假如有人可能找出兇手,我敢說一定是你了。」
「所以我就打電話給團體交流中心,」他說,「我要求找一個『戒酒很簡單』團體的聯絡人,因為我知道那是你最初參加的團體。除非你換了,又搬了家,或索性搬出了城。也說不定重新又喝上了,誰知道呢,對吧?」
「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