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人人都這樣說我。」
「聽起來你好像認得他。」
「那是因為你有歷史感。普里索克在他選的這一行里不算是個主要角色,但他過活不成問題。」
「你只能怪你自己,」她說,「我們認識的第一個晚上,你就對她讚不絕口。」
「誰?」
「我原以為是布魯克林。」
「那就好,」她說,「我能請你幫個忙嗎?我保證不是像上次那樣的大忙。你能不能過來看我?」
「你知道,」她說,「我想你找對了人談這件事。面對死亡是非常具有教育價值的過程。你因此學到很多。唯一的問題是你沒有時間去運用你新學來的知識。但難道不是一向如此嗎?當我十五歲時我對自己說,『哦,我現在明白了這麼多事,如果我重新回到十二歲有多好。』當我十五歲時,我又真懂得什麼?」
「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
「這不好。」
「專業。」她調皮地說。
「我聽到的是,」她說,「我是在道傑消失很久之後才聽說的,他跑到加州去是因為健康緣故,換句話說,有人想要殺他。」
「我是說真的。我知道我看起來很糟,但我有正當的借口。你還好嗎?」
「也叫佐特。」他用手指敲著桌面,「我怎麼會知道這些的?」
「我知道時間太寶貴了不容浪費。我知道只有真正重要的事才值得費心。我知道不要在乎那些小事。」她做了一個鬼臉,「所有這些睿智的觀察,聽起來好像是貼在車尾的標語。最糟的是,好像我十五歲時就已經明白。說不定我在十二歲時也已知道了。只是我現在的理解很不同。」
「如果話已經傳出來,」我說,「我有個朋友應該已經聽到了。但他還沒有。」
「還差一點才一個月。」
「我也這樣聽說。」
「哦。」
「我並不很想睡。累了,但沒有睡意。」
「好。」
「嗯,」她說,「聽起來兇手跟殺死我們的朋友格倫是同一個人,而且我已經告訴你我不知道是誰殺的。」
「再明白不過。」
「說不定你可以打電話給在辦普里索克案子的人,」我建議,「告訴他們說不定應該查查尼科爾森·詹姆斯。」
「不見得,」我說,「告訴我有關佐特的事。他是黑人嗎?」
我一晚沒睡但並不覺得累。「現在?」
「是不是有人叫亞瑟·普里索克?」她想道,「我好像記得,是個音樂家。」
「他在道上的名字。這幾乎是不可避免的,羅傑道傑,而且他原來是從洛杉磯來的。」
「我一晚沒睡。」
「那是一件很棒的作品,」我說,「我真的喜歡她,但我希望我得過很久才等得到。」
「謝天謝地。」
「當然,」我說,「什麼時候?」
「我猜是小鳥告訴他的。」
「所以我要再謝謝你。但這不是我把你找來的原因。我可以在電話里謝你。馬修,我想把我的美杜莎留給你。」
「那隻眾所周知的小鳥。」
「說真的,」她說,「你一直被那件雕像吸引,所以你要不是真的喜歡她——」
「你該告訴我的,這件事可以等,又不急。」
「如果我們試著把兇手跟霍爾茨曼聯繫起來,並且把我們所有的資料公開,那麼可能反而削弱了普里索克的案子。我們最多所能做到的是洗清你兄弟的罪名。你曾說那不重要,但如果你想要的話,你有權利改變你的想法。」
「你覺得怎麼樣,馬修?你能讓這個案子就這樣結束嗎?」
「『以前不知道。』」
「加上尼科爾森·詹姆斯又不聰明。」
「還不錯。」
「你可以試試去一個沒人認識你的地方。像布朗克斯的偏遠地帶,過去三百年來他們都近親通婚。」
早些時候,一個叫羅傑·普里索克的在南公園大道與東二十八街的交會處被槍擊致死。根據警方記錄,現場證人說被害人在打電話時,有輛車開了過來。一個槍手跳了出來向普里索克胸前開了幾槍,最後一槍射進他的後腦,然後跳回車裡迅速開走。根據《郵報》上說,輪胎還尖聲作響,據說被害人三十六歲,有很長的犯罪記錄,其中包括重傷害罪及非法持有贓物罪。
我們又談了一會兒。她問我想不想過去。
「誰殺了他?」
「哦,親愛的,」她說,「你可以長話短說嗎?」
「當然我是真的https://read.99csw.com喜歡。」
「那麼他做的最後一件違法的事是什麼?」
「真奇怪,他居然會預感到有危險。」
「我猜你沒有在聚會的時候談起。」
我看著她。
「有些人叫他佐特。」
「是不好。而且當然,越談越像是真的,但我不想要它變成真的。如果它非得要代表什麼,我想要它像是一個我在夢中去的地方。最近每次我離開她的公寓,我都對自己說,該結束了,我絕不會再去。但幾天後我又拿起了電話。」
「他是一個拉皮條的,」丹尼男孩說,「我想他一定是保護少數種族法案的受益者。」
「絕對確定。」
「越快越好。」
「如果他確實有這種預感的話,說不定他正在做某種他覺得可能因此被殺的事,說不定那個皮條客沒先殺了他,他還是會被殺的。」
「說不定別人已經不再聽了。」他皺皺眉,「馬修,用什麼話來總結這個故事?這個故事要怎麼結束?」
「我是不算數的。」
但我所要告訴她的是,她的丈夫因被誤認為一個皮條客而被殺。「這個案子不會重審,」我說,「唯一想要重審的人會是喬治·薩德斯基的兄弟,而他已經決定不要這樣做。警方最好沒人再去碰,我們也是如此。」
「相信我,我也很抱歉,」她說,「但你不是全盤失敗。像電視節目里一樣,你仍舊可以留著微波爐及家庭娛樂系統。謝謝你參加我們的記憶力大賽節目。」
「沒有。」
「而所有生下來的小孩都有畸形腳。」
「那是最好不過了。好吧,你就直說。『你看起來糟透了,簡。』」
「你告訴了些什麼人?」
「佐特。」我說。
「誰跟他有仇?」
「所以他再開一槍然後就回家了,」我繼續,「或上什麼地方慶祝去了。喬治·薩德斯基這時從陰影里閃了出來,以為他還在越南,所以最好去撿他的彈殼。警方辦案卓越,把有一口袋證據的他抓了起來,而喬治甚至無法發誓不是他乾的。」
「我知道有幾個傢伙因為抓到薩德斯基而得到嘉獎。所以我叫他和霍爾茨曼是已經安眠的狗。說不定我們就不要再去叫醒他們了。我不覺得佐特會自己提起,他不至於這麼笨吧。」
「不,」她說,「沒關係。」
我到達西十八街四八八號的頂樓時是在午後,但就算是午夜看起來也會是同樣的景象。沒有日光透過那些窗戶。玻璃窗的下半部已被鏡子取代,而上半部像牆一樣漆成了檸檬黃。
「不會的。」
「——就是栽進你自己的謊言里,因為無論如何我想要把她給你。」
「你警告我不要看她的眼睛,你說她的視線會把我化為石像。」
「霍爾茨曼跟薩德斯基。如果那罐蟲子被放出來的話,一定又是一團混亂。你知道佐特跟霍爾茨曼的槍殺有關。事實上如果把事件掀開來,就比較不容易把他跟普里索克牽連起來。辯護律師可以藉機利用。」
「我不知道。」她說。
「我不知道那個人。我只知道他在街上混的名字,而且我從沒見過他,因為他跟我不在同一條街上活動。」
「你已經知道他不是了。稍早的時候你在近距離看過他。」
「今晚不行,」我說,「我累極了。」
「有這個可能。」
「和以前一樣多?」
「一個人也沒有。」我說,「不,這不完全對。當然我告訴了你——」
「讓我們逃避所有的一切。」
「我可能在警告你小心我。無論如何,你沒有聽我的話。你是個頑固的雜種,不是嗎?」
「嗯。」
「如果我要洗清他的名聲,我們又讓他重頭來一次。他不需要洗清他的名聲,讓整個世界忘了他。我們永遠記得他,而這就足夠了。」
「他們一向這麼做。」
她說:「你覺得到底是什麼?不純粹是性吧。」
「『當德金說話,人人聽著。』記得那個廣告嗎?不知道這些人到哪裡去了?」
「正是,你在那裡說什麼都可以。」
「不錯。」
她已經把那件雕像裝箱,那個木箱跟雕像的底座一起放在地上。她說那個底座也是我的,但下次我再來拿會比較方便些。裝了箱的銅像並不大但很重,底座很輕但很不好拿。我能夠一個人獨自搬運那個銅像嗎?我在木箱上找九*九*藏*書了一處可以抓的地方,搬上肩頭,很重但還可以承受。我一路搬出房間放到電梯前面,停下來喘口氣。
我沖了澡刮過鬍子換了一身乾淨衣服。我早到了幾分鐘,按過鈴後走過去等著接鑰匙。她向我直直地丟下來,而我在褲子拉鏈前一把接住。她大聲鼓掌,當我走出電梯,她又拍了一陣手。
「也沒睡。我看到你的留言時正打算要上床。」
「我要去,」我說,「會先打電話給你。」
「現在?」
「哦,馬修,我還好。不是很好但也不壞。很抱歉我忘了你的周年紀念日。那天好嗎?」
「而且聽說了他的名字。」
「因為他喜歡那種服飾,當然這跟那位死去的普里索克先生有很大的不同。」
「這要由客戶決定,」我說,「讓我試試看能不能說服他。」
「現在是十點差二十,我大概十一點左右到。」
「是聽起來有點熟悉。你的茶怎麼樣?」
「夠他頭戴紫帽,身穿一套佐特西裝?」
「佐特。」
「當然。」
「當他在打電話時,在街上被槍打死。三四發打在胸前,最後補一槍以防萬一。那槍在腦後。是不是聽起來很熟悉?」
「羅傑·普里索克。」我說。
「什麼意思?」
「我也不覺得。那會是什麼呢?是男人總歸是男人的那句老話?」
「我想要跟吉姆談,但哽在喉嚨里說不出來。你看,他認得埃萊娜。瞞著埃萊娜已經夠糟了,但如果別人都知道了而她卻不知道——」
「不知道,」丹尼男孩說,「我上次聽說他出城了。然後我在報上看到他被殺的新聞。誰殺了他?你問住了我。你沒幹吧?」
「跟我的一個朋友同坐在一桌。然後他走了,我就坐上他的椅子。」
我說:「你好嗎?簡?」
「有時是會發生的。」
「我就從來不知道,」他同意,「只要你的朋友尼科爾森不在我的轄區出現,我也不能說我在乎就是了。他是不是這樣叫他自己的?尼科爾森?還是他喜歡叫詹姆斯?」
「我把時間說錯了嗎,馬修?」
我一定在那裡聊了很久。當我想不出要說什麼時我們靜坐了一會兒。然後她收了我們的杯子到廚房又再裝滿回來。
「普里索克。」
「好極了,」他說,「真有格調。當然如果他變成了神甫,他們得叫他佐特神甫。或是佐特修女也可能。現在你告訴我,有個把他自己名字顛倒的渾蛋,在別人的轄區里殺了另一個渾蛋,這跟我什麼關係?」
「道上的人怎麼說?怎麼沒有人知道霍爾茨曼替別人挨了子彈?」
「你大概知道。」
「還真是。」
「沒差多少。你知道,我記得那一天,我原想要打給你的,然後我完全忘光了。從我腦子裡的一個洞掉了下去。」
「不,我只是忙。但我想我可以等到明天再說。」
「喬治沒有干?你確定這點,對不對?」
「你看起來並沒有那麼壞。」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
「說不定不是。」
「但你不以為然。」
「是不是時間不好?」
「我可能少了一點,我不知道。我,嗯,有點心不在焉,胡思亂想的,不知道見什麼鬼了。」
「我想我了解。」
「沒關係的。」她說。
他一下坐直了。「好了,」他說,「我開始注意聽著。」
「天知道,」他說,「我以為我不會再觸及這件事了。」
「有什麼重要的事?」
「我知道那種感覺,最近我醒的時候也常這樣。」她皺起眉頭,「不止如此,還有別的事讓你煩心。」
「它解決了幾個過去留下的疑點,」我說,「而且我們現在知道格倫並不是被他以前密告的人,或正想要去密告的人所殺,這點也不無安慰。但說實在的,不,這個發現並沒有改變任何事。」
我掛斷電話走到窗前,站在那裡注視了窗外一會兒。然後我拿起電話來。
「所以這個發現並沒有改變任何事情。」
「羅傑道傑?像是道奇球隊,他去了洛杉磯。事實上當佐特殺了霍爾茨曼時,他可能已經出城了。要不然他就是在不久後走的。喬治先去九*九*藏*書了瑞克斯,再轉貝爾維,又再轉回瑞克斯,在那裡被亂刀殺死。這個案子早已結束,現在更不會上法庭,攪起已經落定的塵埃。」
「我遠遠在對街另一頭,」她說,「我看他並不像羅傑道傑呀。」
「最好叫部計程車。」她建議。
「他是格倫·霍爾茨曼,」我說,「出來散步,很可能在進行他自己的陰謀詭計,只是還沒行動,我們也永遠不會知道了。佐特跳下車,打了他三槍。霍爾茨曼仰面朝天倒了下來,所以如果佐特還沒有發現他殺錯了人,他現在也不會注意到。無論如何那時候是晚上,光線很暗。」
「不錯,但你不會這樣做。最近你去聚會嗎?」
她給我一杯茶,讓我坐下,她自己則把腳放在身下坐的躺椅上。這次她沒有穿伊斯蘭式睡衣。她一條合身的黑色長褲,一件深粉紅色的襯衫。襯衫是絲質的,脖子上的扣子沒有扣起來,從襯衫下的曲線看,不論是上帝或外科醫生都沒有虧待她。
我嘆了一口氣。
「不是,但在街上混的並不多,而道傑·普里索克完全是在街上混。」
「道傑?」
「當我跟她在一起的時候,」我說,「其他所有的事都去了另一個世界,我不需要面對任何問題。我們之間的性沒有什麼特別。她很年輕,長得美,剛開始時很興奮,新鮮總是讓人興奮。但我跟埃萊娜之間的性反而更好。跟另外那一個——」
「嗯,」我說,「我過來好嗎?」
「現在問個值大錢的問題。他的帽帶是什麼顏色?」
「很難說。他把一個叫羅傑·普里索克的傢伙在南公園大道上給殺了,但那是好幾天前,所以從那時候起,他可能已經犯了半打的一級罪。另一方面來說,他也可能已經洗手做神甫去了。你永遠不會知道。」
「你確定嗎?」
我呼叫了TJ幾次,我們來回打過好幾個電話。現在她這位女皇陛下親自接見了我。
「他穿佐特裝。」
我說:「我真的想看你。我累得不行了,從前天晚上起我就沒上床睡覺。」
「而他還沒聽到?那很有意思。不過你也可以自己打電話。只要不是在公園大道或十一大道,你到處都可以打電話。你來找我做什麼?」
「說得也是,」她說。她檢查她的一隻手指甲,然後瞪著指甲根的那圈皮。「我沒有把這兩樁凶殺案連接起來,」她說,「第一樁殺格倫,我有好幾個星期都沒去想了。我也沒有聽說什麼有關第二樁的細節。我不知道死者的腦後中了彈。」「像某種親筆簽名一樣。」
「他們怎麼叫他?」
「茶很好。他個子很高,深色頭髮、深色眼珠。長得不錯。穿著體面,雖然不像其他干他這一行的專業人士那樣花哨。」
「那你已經安眠的狗呢?」
「睡不著?」
「一切都不同了。每天早上我醒來后我問我自己,老女人,你非得要用這玩意兒嗎?現在是時候了嗎?然後我對我自己說,不,還不到時候。然後我可以自由輕鬆地享受那一天。」
「真可笑,」他說,「剛開始時我對他維持信心這點非常重要,但接著最重要的是讓這件事過去,你了解我的意思嗎?現在看起來我一開始就是對的,我很高興知道這點,但這點已經不再那樣重要了。這整個案子像是與喬治沒有關係,也跟我們無關。」
「聽起來不對,小子。」
「一年以前,比較可能是在一年多以前。我記得他有一個名字,但不是叫佐特。」
「謝了。」
「不錯。」她又繼續研究她的手指甲,同時在上面吹氣,好像指甲油還沒幹,「我甚至不知道他已經回來了。」
「周年快樂,」她說,「我怎麼樣,晚了一個月?」
她的眼睛迴避著我。「我沒有一個替我拉皮條的,」她說,「你也可以叫他們經理,現在好多人喜歡這樣被叫。而且我跟羅傑道傑不熟,我也看不起他。他的衣服可以穿得很保守很像樣,但就算他穿了一套昂貴的西裝,他仍舊看起來像一個十塊錢買得到的下賤貨套在一件新娘禮服里。你相信我的話沒錯。」
「他們可能已經知道了。佐特很可能早在倫諾克斯大道上的酒吧里自吹自擂,然後好幾個傢伙跌跌撞撞趕著去打電話傳播。」
「你可以說她的名字。」
我打電話給莉薩。
九九藏書我說了喂,她也說喂,然後她等我邀請我自己去看她。「他不是第一個拉皮條的白人。」
「膚色很深,」我說,「下巴尖長,側面比正面要引人注目。一個小紐扣似的鼻子。」
「走了運。」我說。
「尼科爾森·詹姆斯,」我告訴喬·德金,「他原來叫詹姆斯·尼科爾森,但不知怎麼搞的他的名字在某個官方文件里給弄反了。我猜是法官下的拘票,因為這可能是他最常見的官方文件。不論是什麼,他喜歡他的名字反過來。一旦他可以去辦,他就依法把名字改了過來,這可能是他最後做的一件合法的事。」
「我也從來沒有跟他說過話,」我說,「但我看過他一次。他穿著一套粉藍色的佐特裝,戴著一副裝了遮光鏡的太陽眼鏡。還有一頂帽子。」我閉起眼試著全神貫注地回想,「一頂草帽,像可可的棕色,帽檐非常窄。上面有一條很醒目的帶子。」
我們這樣來回說了幾次。他問我我希望他做些什麼。
「如果是你說的,他們會多加註意。」
「但不是他在街上混的名字。」
「穿一套真正的佐特裝,」她說,「如果你知道那像什麼。很多人以為佐特裝一定缺乏格調或花哨作怪,不是跟松垮的紫紅帽子,就是跟裝毛皮的粉紅凱迪拉克轎車相配,其實佐特裝是四十年代一種特殊的風格。」
「他殺死的人大概六英尺一英寸,深色頭髮深色眼珠,穿著整齊,案發時在打公用電話。佐特在他胸前打了幾槍,又在他腦後補了最後一彈。」
「我不能回答你的問題,」我說,「如果你就此算了,對我比較容易,而且對警方來說也要方便多了。但真正最重要的是你的想法,你和你家庭的想法。」
「哦,別這樣。我的眼睛還管用,鏡子也沒問題。不過我在考慮把我的鏡子遮起來,猶太人這樣做的,對不對?當有人死的時候。」
「等一等,」她說,「我剛煮了咖啡。」我們各自捧了一杯,她說:「先說最重要的事。我要再謝一次你的槍,它改變了所有的事。」
「嗯,我說他們的做法不錯但時機不對。應該在你將死之前遮住鏡子,死後才遮還能有什麼差別?」
「他在做什麼?」
「讓我好好看看你。你知道嗎?你看起來糟透了。」
「以前這樣叫他,現在他已經死了。」
「這個是羅傑。」
「原來該死的被害人呢?」
「一種垂落的造型及利落的褶線。」
「哈!」她拍拍手,「這是今天一早你在這裏的原因。她要跟你一塊兒回家。不,別跟我爭論。我不想費神搞那無聊的遺囑留言,然後每個人得等查驗無誤。我記得我祖母死的時候,家裡的人為了桌布餐具搞得天翻地覆,可笑極了。我自己的母親至死還相信,她的兄弟帕特在那天早上把袓母較好的耳環偷偷放進了他口袋裡。其實全家沒有人有錢,又不是在爭什麼巨鑽。不,我要把我的一件件東西及早分完。這是你知道你跟死神有約的好處之一。你可以把東西都送走,而且確定它們去了你想要它們去的地方。」
「沒有。理由是一樣的。」
「任何我告訴你的話都是我從別人那裡聽來的。而且你不是在我這裏聽到的,因為我永遠不會重述這些話。你明白了嗎?」
「你的人給你通風報信。」
「老天,我希望你真的了解,馬修。」她把手放在我的手臂上,「我關心你,你知道。真的,我不希望你弄得一團糟。」
「因為運氣和警方的大力追査,」我說,「尼科爾森·詹姆斯因謀殺羅傑·普里索克而被拘捕入獄。」
我搖搖頭。「以前你不知道是誰殺的,」我說,「但我想你現在知道了。因為我相信格倫·霍爾茨曼是被錯殺的。殺死他的人其實在找羅傑·普里索克。說不定他只是聽說羅傑是怎樣的長相,也說不定他們兩個長得很像,所以在那樣的燈光下把他搞糊塗了。」
「不是。」
我不想說什麼,但她看起來是不好。她的臉色很難看,慘淡蒼黃。臉上的皮膚好像被吸進骨頭裡,她的耳鼻及眉毛彷彿擴大開來,眼睛卻陷進腦殼。她將死的事實以前也很明確,但現在已無處逃避。它直直地瞪著你。
「他是個白人。」
「現在你悟到了些什麼?」
「誰殺死了他,朱莉婭read•99csw•com?」
旅館櫃檯有一個留言。打給簡·基恩。
「你說什麼?」
我到圖書館去,沒花多少時間就找到我想找的那個故事。三天前上報。我不確定我在哪裡看過,因為所有的地方報紙都登載了,但沒有一家有詳細的描述。
「而且這對警方也沒有好處。」
「說不定。」
「可能是他親戚。」
「太好了。」
「親愛的,真想不到。我這樣說有點太那個,不過你看起來不像對流行很敏感。想不到你居然在男性服飾方面是如假包換的歷史學家。」
「兩個月以前,或不管有多久,尼科爾森·詹姆斯開始跟羅傑·普里索克結了仇。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結怨。可能是為了女人,要不然就是為錢。一天晚上佐特開車經過十一大道。也許他是在找普里索克,也許他只是走了運,但他要找的人就在他眼前,像普里索克一樣在打公共電話,又一套常春藤的服飾,跟普里索克一個樣。」
「啊,你從來沒告訴我你是個靈媒。」
「我想我了解你的意思。」
「我大概知道你在指誰。」
「嗯,我也沒有,」他說,「但還是有很多人沒有算進去。」
「不,」我說,「不,你是對的。還有咖啡嗎?」
「跟莉薩,我不是每次都能做,而且有時候不過虛應一下。我在那裡,我們之間有這樣的關係,所以我們不如還是做了,不然她為何要在我的生命里存在會更無法解釋。」
「他們怎麼會知道?很多人甚至不知道佐特跟普里索克有仇,知道的人也不可能太重視。皮條客之間老是彼此結怨。而且街上的人不知道霍爾茨曼跟普里索克很像,也不知道喬治不是報上所說的兇手。天知道,就連普里索克都沒想到真有這樣嚴重。他以為夠安全可以回來了。尼科爾森·詹姆斯一聽說他回來,就開車四處跑,直到他找到對的公共電話,找到對的打電話的人,然後他就幹了他曾經干過的事。」
過去的這幾天,報紙上登載了些什麼我會感興趣的事?我坐上計程車往上城行進時心裏在想著,那個裝在木箱里的銅像就在我身邊。在我的旅館前我付了車錢,又把她扛上肩頭。在房間地上,我找了一處我不太可能會被她絆倒的地方。我得拆箱,但這可以等一等。我得回去拿底座,但那也可以等一等。
「就我所記得,他死的那條街一向有娼妓活動。現在還有什麼我們認得的人是身材高膚色深,一副常春藤的穿著,然後就像他一樣的死法,而且死在類似的街上?」
「我等你。」她說。
「嗯,我不是要——」
我從我的旅館里打電話到湯姆·薩德斯基的店裡找到了他。我很快地把經過說了一遍給他聽,而他靜靜聽著一直沒有打斷我的話。等全說清楚后我說:「你在這裏必須作個決定。就目前看來,兇手說不定會因謀殺羅傑·普里索克而被起訴,如果他被起訴的話,說不定他會被定罪。這都要看他們是否能提出一個強而有力的案子。我猜他不是認罪,就是出庭受審,因為這是一個新的案子,而且他們還有目擊證人。不過現在還在初步階段,所以很難說結果會是如何。
「我一聽到他回來的消息,」她說,「就是他死去的消息。」
「幾小時前我告訴了一個跟我喝了一晚的傢伙。嗯,是他在喝酒,我只喝蘇打水。」
「說不定你會活下去。」
「去睡覺吧。」
她不可置信地看了我一眼,然後縱聲大笑。「嗯,說好了就算數,」她說,「不過即使我活著,雕像也歸你,如何?」
「我不知道。」
「都有可能,」我說,「他們叫他羅傑道傑。」
「我們不能讓任何人看進來,」朱莉婭說,「就是連太陽、上帝也不行。」
「這可不是他的風格。道傑把那套衣服留給了他的同行,他自己穿得很講究。」
「這句話還像樣。」
「事實上現在發生得越來越頻繁。我怕這是痴呆症的早期癥狀,不過你知道,我可不打算為這個擔心。」
我皺起眉全神去想,然後搖搖頭。「抱歉。」我說。
「你不是唯一這樣想的人。」「你覺得我應該怎麼做?」
「那我們就不要再翻案。」我說。
「嗯。我有幾個月沒見到他,我聽說他回洛杉磯去了。我想他是從那兒來的。」
「只是他不是普里索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