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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她再脆弱也沒有用,反正他也不會跟她做|愛。他不想,就算是他想,也不允許自己那麼做。他沒那麼笨,謝天謝地。他現在要做的事——越快越好——就是殺了她。反正要殺,殺個美女不是比殺個相貌平平的更讓人覺得滿足?
她不可能透露太多線索,因為她自己也搞不清楚情況。但她畢竟認識他,說不定會把他也給扯進來。
結果完全相反。就因為留下了這個破綻,使自己身陷險境。這是寶貴的一課。他想,吃一塹長一智。這稱得上是亘古不變的道理。他得好好想一想。
博士論文。
這重要嗎?
他索性把門推開。
他不能老是站在那裡,瞪著窗戶。他們看不見他,但也不應該引起別人的注意。他沿著百老匯往南走了五十碼,那邊有個公共汽車站。在站牌附近,即使是東張西望,也不會有人覺得你鬼鬼祟祟。
是的,請問您是——
當然好,如果你想……
在學術研究上,應該保持距離。如果我真的見到這位女士,有些觀點可能就不便陳述了。但是,跟霍蘭德女士的外甥女談談,倒是可以接受的做法。
特別是我想請教的這位小姐,是這麼的迷人……
他的手不禁撫摸起喉嚨來。他今天沒打領帶,沒穿西裝外套,只穿了一件藍色襯衣,領口敞開著,袖子也卷了起來,這樣舒服。他拉出石環,享受一下平滑溫潤的感覺,又把它塞回襯衣里。
這是他的錯。他明明知道她是個破綻,遲早要出事,晃來晃去的,總會有人去問她,找到案子的關鍵。但是,計劃進行得太順利了,讓他覺得留下個小破綻,沒有什麼了不起。
不要緊。他理了理她的衣服,整整齊齊地放好,又拿出手帕,把他可能碰到的表面重新拂拭一次。
他站在咖啡店前,隔著厚玻璃觀察著裏面的情形。他們都背對著他坐著。他其實分不出誰是誰,只能遠遠地看他們的後腦勺,但這黑白組合異常搶眼,還是可以輕鬆地找到他們。坐在他們對面的是一個金髮女郎,他一眼就認出來了。
阿登·布里爾。你不認識我,也不可能認識我。但是……好吧,我有話直說好了。有人跟我說,你跟那個作家蘇珊·霍蘭德是親戚?
克里斯廷·霍蘭德,當然。他們去過克里斯廷家,九*九*藏*書她讓他們進去,待了將近一個小時,然後離開,打了電話,現在又跟莉雅,克里斯廷的表妹,坐在同一張桌子上。
他感覺到一陣情緒衝動,就跟防盜噴霧器的效果一樣出人意料,讓他大吃一驚。他對她是有感覺的,一種像愛的感覺,說得再準確點,是他想象中的那種愛的感覺。
就是這麼回事。他很清楚,他微微刺痛的手很清楚,他澎湃洶湧、難以遏抑的血液很清楚。
但他已經把她掐暈了,也打開了伏特加酒瓶,在上面按了她的指紋,灌了幾盎司到她的喉嚨里。
不。
你呢,你認識她嗎?
他打開門,探探走廊。他一個人走了出去,敲敲浴室的門,打開,沒有反應。浴室是空的。
哦?
沒時間盤算了。她已經離開咖啡館了。現在該怎麼辦?該不該跟蹤她?
我覺得了不起的人是你,蘇珊·霍蘭德的外甥女。我能不能請你喝一杯咖啡?因為我有上百萬個問題,迫不及待地想問你。
不要,太惹眼了。人來人往的,說不定有人會想起這一段。再去找個比爾曼來當替死鬼可沒那麼容易了。這次她要被一個不知名的人士謀殺,才會成為無頭公案,沒人理會。
這是他的錯。但絕對不是粗心大意。因為他早就發現了那個破綻,心癢難耐,卻又遲遲不願動手,連他自己都開始懷疑自己的動機。他的手還記得槍握在手裡時后坐力的衝擊、記得刀鋒插|進人體時的阻力,記得割開喉嚨時那種外科醫生般的精準。不只是手,他的全身都還能記得當時的感覺。
博士,真了不起。
反過來說,最壞的情況又會是怎樣呢?
他就這麼一路來到地鐵月台,等車的時候,他從藍襯衫的口袋掏出皮夾,從裏面拿出一張名片。這張名片是他在衣柜上發現的,就在手機的旁邊,再看一次,雖然他已經看了一次。
他深吸一口氣,呼出來。他放開她的頭髮,莉雅的頭還在水面下。他的手最後一次擠壓莉雅的胸部,然後,順著她的腰部,分開她的大腿,一根手指頭輕輕滑進她的裏面,趕緊抽出來,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舉動。
他不想這樣。不管他們是誰,不管他們在追查什麼,他就是不想這樣。
門是虛掩read.99csw.com著的,沒有關緊。他用胳膊肘把門推開一兩英寸。她正在打電話,出乎意料的是:她竟然提到了他的名字。其實不是他的名字,是阿登·布里爾的名字。「你知道我的電話,歡迎隨時來電。很抱歉以前沒有跟你提到這點,我這兩天才想到曾經跟這個人接觸過。我很確定這個人沒有問題,也不想給他招惹什麼麻煩。但我覺得讓你知道有這個人也沒有什麼關係,而且我想——」
但告訴她這個名字就是件很蠢的事。為什麼不跟她說他叫約翰·史密斯?真他媽的。約翰·杜爾、理查德·羅爾,什麼不好?叫這些名字的人太多了,說了和沒說一樣。他就是想聽起來可愛一些,說了個阿登·布里爾的名字,這有什麼意義呢?開這種只有他自己會笑的玩笑,不是很無聊嗎?自我意識作祟,結果讓自己掉進陷阱。
她是我姨媽。
她可能提到阿登·布里爾這個名字,也可能補充了幾句話來描述他的長相。幸好她拿不出照片,或是沾了他指紋的東西,他也沒有噴出什麼查得出DNA的液體——雖然,他得承認,她實在很吸引人,特別是那副楚楚可憐、弱不禁風的模樣,更是讓他產生衝動。
按門鈴?
不應該。他的目的是對付莉雅。
要不就用檯燈的底座狠狠敲擊她的頭部,有人闖了進來,搶劫、殺人。
最好的情況會是怎樣呢?
我明白了。
抱歉,你一定覺得我很蠢。你知道嗎?我覺得她是一個很棒的作家。這一代的作家,沒有人比得上她。其實……
姨媽?
他眼中充滿淚水,跪了下來,手朝她伸了過去。
他一直等到四下無人,才拿出一把鑰匙,試了試。一點問題都沒有,他轉動鑰匙,走了進去,來到簡陋的大廳。
你真是個好人,但我想這樣不太好。
還是依原計劃進行吧,他對自己說。
他把塞子塞進浴缸,打開水龍頭。水開始流了。他把莉雅放在瓷磚地上,自己跪在她身邊,費勁地把她身上的衣服脫掉,一|絲|不|掛,很高興她纖細的身體能這樣赤|裸裸地展現在他面前。就像是聖誕節禮物,他想,把自己當作是一個任性的小孩,先把自己的禮物砸爛、扔掉,讓別人根本沒有機會看、沒有機會玩。
最壞的情況應該九-九-藏-書不是他們在肚子里作的文章。最壞的情況是她跟他們說,她曾經見過一個叫做阿登·布里爾的人。這是他告訴她的名字,當然不是真名。如果他們去找阿登·布里爾,肯定是白費工夫。
莉雅!
房子里有電梯,但他卻從樓梯爬到四樓。穿過空蕩蕩的走廊,認出她住的那間。他把耳朵貼在門上,傾聽,沒有聲音。
她跟他們坐在一起——管他們叫什麼名字,鹽先生,胡椒先生,隨便吧——最好的情況就是,這兩個傢伙問了一大堆問題,得到的答案都跟他沒有關係。如果真是這樣,那麼最壞的影響,就是三個人在這家小咖啡店裡天南地北地亂扯,把亂七八糟的信息消化完了,找到新的線索。
當然,她是我姨媽啊。
馬修·斯卡德,他念道,點了點頭,把名片放回皮夾。
他手上有個小小的防盜噴霧器,和塑料打火機一般大小。他買了好幾個星期了,是準備對付傑森·比爾曼的,但根本沒派上用場。現在其實也不必動用這玩意兒,但是,她說不定會抓他,會狂叫,為什麼要冒險呢?而且,他也想知道這玩意兒到底有多厲害。他讀過說明書,但總想親眼看看。
他微笑著,很欣賞這個比喻。
其實怎樣?
她就這麼停住了。她應該看不見他的,難道是他不小心發出了什麼噪音嗎?還是她意識到他的存在?
他把最後一把鑰匙伸進鑰匙孔,慢慢地轉了轉,把門推開。起居室裏面沒有人,但不知道哪間房間里傳出音樂聲。他悄悄地溜到緊鄰浴室的房間,聽到裏面有說話的聲音。
兩個男人先走了。肩並肩,一黑一白,一老一少,沿著百老匯往上城,也就是朝他的方向走來,活像是國家宣傳海報。他應不應該跟蹤他們呢?
這兩個人跟莉雅·帕克曼在一起幹什麼?他們怎麼知道有她這個人?
最麻煩的是怎麼把她拖到浴室里去。只有幾步路,但好像起居室有人,說不定會看到他背著她。他不能冒險。
他們在談什麼?
滿足?
首先,他得先去處理他的車子。停在霍蘭德家的對面,那不是久留之地。他也得想出對付莉雅的方法,以及可能會動用到的工具。
她的眼睛睜開了,在水裡瞪著他。她看見他了嗎?她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嗎?
他一邊說九*九*藏*書,一邊大步朝她走去。她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什麼,做什麼。在對方話說到一半的時候,出言打斷是很不禮貌的事情,像莉雅這樣有家教的女孩,不會做這種事情;更何況她被他嚇住了,愣在那裡。她是只小鳥,而他卻是條毒蛇,邪惡地打量著可口的獵物,他知道莉雅心裏明白,她這次絕對沒有掙脫的機會了。
她的反應很戲劇化——嘴巴張得大的,眼睛瞪得像盤子一樣圓,手不自主地抬了到乳|房附近,手掌攤開,好像是要把他抗拒在外似的。
他回她房間,掏出手帕把房間里的指紋擦乾淨。擦完了。把軟綿綿的莉雅攙扶起來,再看看走廊,然後半拉半拖地把她弄出房間,進入浴室之後,立刻鎖上門。
「莉雅!」他說,完全不理會她的反應,讓她覺得他很想見她,理所當然,她也應該很期待他的大駕光臨,「莉雅,這陣子你到哪裡去了?找了很久都找不到你。」
對不起,請問您是莉雅·帕克曼小姐嗎?
因為突然之間,他的思路清楚起來。她要回家了,可能會在哪裡停一下,也可能會直接回家。不要緊。反正他知道她的目的地,走哪條路回去,沒有差別。
我媽媽是她妹妹。
而且在這裏看咖啡館的入口,也比較清楚。
悸動?
她身上的衣服已經脫|光了,水深約十英寸。他一隻手臂穿過莉雅的大腿,一隻放在她的肩膀下面,慢慢地把她放進浴缸。然後,一隻手抓緊她的金髮,一隻手按住她的胸膛。他的手掌刻意張開,好同時觸摸她兩隻小小的乳|房,接著用力一按,把她的頭壓進水裡。
他的骨子裡也很清楚。
他的手又不由自主地摸到喉間,感覺一下那塊斑斕的粉紅石環。圓潤,平滑,冰涼。不一樣的礦石,有不一樣的特性,所以,早在沒有歷史記錄的年代,人類就會去挑選不同的礦石來佩戴。這不僅僅是裝飾。紫水晶會讓人不朽,特別是磨成粉,摻進白蘭地后,更有長生不老的效果。他不知道印加玫瑰有什麼特異功能,但感覺起來——感覺起來——這玩意兒可以讓頭腦清楚。
請說。
他就這樣按著她,眼睛直勾勾地看著水裡的她,直到最後一個氣泡從她的口鼻中冒出來。他還不死心,再用力壓了壓她的胸膛,又冒出一堆泡泡,浮上水九-九-藏-書面、消失了,她的眼神變了,有些東西不見了。
隨你怎麼說。他要的不僅於此。所以,他壓抑了彌補破綻的衝動,還跟自己說,沒有理由冒這種不必要的險,給自己找了個台階下。
在房間里把問題解決掉,當然比較輕鬆。把床單撕成幾根布條,打個結,把她吊在頭頂上的排氣管上就行了。她意志消沉,最親愛的姨媽、姨父雙亡,這說得通。
我可以介紹你給我姨媽認識。
我的論文就是研究她的。
莉雅摔倒在地上。真好用,真的。她在地板上打滾,眼睛閉得緊緊的,兩隻手遮住臉,用手背不斷地擦拭眼睛——
也許吧。他不太在乎用哪個詞。坐過山車是悸動。嗑藥也是悸動。為非作歹還是悸動。他的所作所為到底算是……什麼?
她住在接近拉薩爾附近的克萊蒙特街。那幢房子幾年以前由房東買下,改成學生宿舍。她的房間在四樓,跟三個室友一起分租。起居室很大,還有一個普爾曼式廚房,長長的走廊兩邊有四個房間,浴室在走廊盡頭。
他要不要抓住這個機會衝進咖啡館,演一齣戲,讓莉雅一時摸不著頭緒?等她回過神來,已經來不及了。莉雅,我的天啊,我以前怎麼沒有在這裏見過你?有沒有時間喝杯咖啡?沒有?你要去哪裡?我們可不可以在路上談一會兒?
你說你的碩士論文是研究她的嗎?
她又會告訴他們什麼?
他們是這樣見面的:
他按下按鈕,在煙霧中,使勁摑她的臉頰。
離開公寓的時還是沒有看到任何人;他從樓梯下來,穿過大廳,依舊是他一個孤零零的身影。街上倒有幾個人,但沒人正眼看他一下。
他把車開到辦公室,進去從抽屜里拿了一串鑰匙。鑰匙圈上有三把鑰匙,每一把都亮亮的。其中一把可以打開西七十四街霍蘭德家的大門,配好之後只用過一次。另外兩把也是同一個鎖匠打的,一次都沒用過。他自己也不確定到底好不好用。
她的手機放在衣柜上,蓋子已經闔上了。他這才發現,對方應答機的錄音帶用完了,這才是話說了一半的原因。錄音帶用完了,應答機自動關機,電話也就掛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