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如果有,大概也是違反交通規則之類的吧,檔案上並沒有註明。」
「少瞎扯了,喬。」
「這倒不假。」
「很可能一點關係都扯不上。」
「什麼很明顯,我看事情另有蹊蹺。」
「特別是在睡覺的時候吧。」
「是嗎?那次之後我就再也沒見過他了。馬修,我確定幾乎已經過了六個月,如果到現在他都還沒有給你什麼消息,我看你也別指望了。」
「他為什麼要打電話給我?」
「曼尼。」我說,「我剛才在你答錄機里留話。」
我拼了萊韋克的姓,又把哥倫比亞大道的住址也給了他。「就在這附近嘛。」他說,「我去問問大家,看有沒有人聽過這個人?」結果還是沒用。我們研究了幾分鐘,他又走開,回來時帶著一臉困惑。
回旅館,那兒有我一封郵件。上面說我有資格加入國際退休警員協會,也可以參加在福特·勞代爾舉行的年會。會員享受的權益有:會員卡一張、很酷的翻領徽章一枚,以及每個月出刊的時事通訊。時事通訊會有什麼大事好登?訃聞嗎?
「我知道。」他說,「剛進家門時答錄機還在錄音。你說會到這裏來等我,我就直接轉身出門,連外套都不用穿,因為根本還來不及脫掉,而且我住的地方離這邊比較近——」
「對,我就知道你會有這反應。不,我不認為他們會歸還被査抄的物品。前幾天我們局裡抓到一個街頭毒販,把他關起來,他老兄居然裝腔作勢問我們可不可以把毒品還給他。」
坐定之後,我叫了咖啡和漢堡,然後便開始互相問候近況。他告訴我他退休了,我說我聽說了這個消息。
「嗯。她是被歹徒先強|奸而後勒死,他則是被刀子捅死在暗巷裡,我看那是兇手用來混淆視聽的手法吧。說真的,你發現了任何有關萊韋克的線索了嗎?」
「真讓人震驚。」
「嘿,這倒是讓他們倆有了一些共同點。我喜歡你的論點。」
「放心,我不會。」我說,「而且,我敢說一定超過六個月了,因為去年五月他就死掉了。」
「我也不知道是怎麼提起來的,他問我能不能推薦一個私人偵探給他,我不確定他是不是這麼說的。我告訴他,我認識一個人以前是幹警察的,就住附近。然後我報出你的名字,又說一時沒有你的電話號碼,只知道你住西北旅館。你現在還住那兒嗎?」
「而且連色情雜誌都物歸原主了。」
「阿諾德·萊韋克。」他說,「男性,白人,死於五月九日,身上有多處刀傷,他不在我們的檔案里,因為不是我們的案子。他是在五十九街的另一邊被殺的,所以你應該到位於西五十四街的……」
「比較靠近第十一大道,兩邊的建築都準備要拆了。窗戶上都是封條,根本沒有人住那裡。我想現在可能已經被拆掉了。」
他突然打住。「老天,那個人都死了,看看我還這麼缺德說人家。」他劃了一根火柴,重新點燃手上的煙斗。「我把他說得活像是在邪惡的實驗室里幫忙創造科學怪人的助手一樣。嘿,其實他還九-九-藏-書真適合。正如我聖潔的母親忠告我的,人們總是肆無憚忌地批評死人,因為他們沒辦法回嘴。」
「會不會是被搶。」
「那可不見得啊。他在五月被殺,她則在十一月,兩件案子相隔整整半年,在我看來簡直是預謀的。」
「他被殺了。」
「天哪。他怎麼被殺的?」
「他指紋怎麼會在電腦檔案里?」
可是為什麼又要帶他去看拳賽?也許他想和那個男孩共同創作一個小小的心理劇。又或者他想延長時間,慢慢等他的獵物進入情況。可能這就是為什麼電影里的少年看起來一無所懼,即使是被綁上了刑台也不在乎的原因吧。
「你還做那一行吧,我把你的名字給了別人沒問題吧?」
「你的意思是他沒有打電話給你,但為什麼——」
我一定過分注意這個小動作並且把它誇大了。影片里穿黑色橡膠衣的男人到底什麼長相,我一無所知。也許,那個小男孩看起來酷似影片中的少年,而我的記憶就因此被喚醒了。即便是同一個人,難道憑著追査一個死掉的倒霉蛋身後快要褪色的蛛絲馬跡,就能把他找到?
「只是想幫點忙。」
我無法得知他在哥倫比亞廣播電台的職務,不過照年薪一萬六千元來推測,絕對不會是什麼總裁之類的職位。他在那裡待了三年多,一九八二年十月離開。那時的年薪已經調到一萬八千五百美元。就我所知,從那時起,他就沒再工作過。
我心想,應該還要再久一些。
「你知道嗎?」他說,「這一點我相信,那種工作挺適合他的。我總覺得他這人有一點邪門,有一點頹廢,又有一點要死不活的。我可以想象,某個人偷偷摸摸進了那家店,和站在櫃檯後面的阿諾德搭訕,一邊搓著手,一邊給你一個狡猾的眼神——」
「嗯,至少最後一次遇到他時他還是。我自己也有好些年都到處兼差,可是我們只一起工作過一次。我想他大概混得還不錯,起碼外表看起來他可沒少吃一餐。」
「是去年的五月。」
有一個叫安德烈奧蒂的警察是我認識的,過去一兩年間我們見過幾次面。他正坐在桌前忙著趕公文,並不介意被我打擾。
「阿諾德·萊韋克怎麼會扯上瑟曼的案了?」
「工作量還是和退休前一樣多,都是自由接活。有時幫以前的僱主做,有時替任何願意僱用我的人。要接多少工作都行,同時又可以按月領退休金。」
「沒錯。你說他在生前的最後七年都沒有再工作過是什麼意思?他被捕的時候明明還在上班。」
「他的口袋裡根本沒錢,沒手錶,也沒錢包。看來這個殺手是那種隨身帶著彈簧刀的吸毒犯。」
「有了。他坐過一次牢,被逮捕過四次,大約在五年前吧。後來被釋放,案子也撤銷了。」他說。
「是的。」
「除非真的有令人難忘的名字,比如說兩三個禮拜前,有一個女人叫做萬達·海因赫絲(Wanda Plainhccsc)我在心裡頭想,喲,我可不介意『在房子里跟你玩一玩』(Play in' house with you)。」他滿臉微笑講著這一小段回憶,然後又說:「當然啦,這個女人還read•99csw.com活著,我只不過是舉個例子而已。有些名字真的讓人印象深刻。」
碰到他們是上星期四在拳擊場中,今天都已經星期一了。如果男孩真是他兒子,整件事都是清白的,那麼就算我在瞎掰。但如果不是,那一切也已經太遲了。
「他們是這麼說。」
「阿諾德·萊韋克。」他皺著眉頭用手滑過一撮粗黑的頭髮,「我想,我和貝拉搭檔的時候曾經逮過他。他是個胖子吧?」
「安德烈奧蒂沒告訴你?」
「他房東太太指認的。說起她呀,可真不好惹。大概只有這麼高吧,可是天不怕地不怕,一點虧都不肯吃。她讓我們進死者的屋裡后,就一直禿鷹般地站那兒盯著我們,好像她一轉身我們就會把屋子搬空一樣,你會以為那些東西都是她的財產。不過反正後來也都會變成她的了,因為萊韋克連一個親人都沒有。」
「呃,我們現在就說。我跟你打聽一個人,幾年前你可能認識,他在那裡工作過三年,一九八二年秋天離職的。」
「他只告訴我犯罪條款。」
「按我說還不到三年。」
「我的腦袋從來都沒停過,甚至連睡覺時都不休息。」
「確實日期我不知道,大概是在四月十九日和七月四日之間。如果你要我猜的話,那麼應該是在五月初吧。」我說。
「我發誓是真的。後來尼克森跟他說:『聽好,莫里斯,如果我把「東西」還給你,那我就要用侵占罪來抓你。』你知道的,尼克森只是嚇他。結果那個混蛋竟然說:『不,老兄,你不能這樣做,你用什麼名義抓我呢?』尼克森說你說的『名義』是什麼意思?告訴你我的名義就是我親手把他媽的『東西』交到你手上,又親眼看你放進口袋裡。莫里斯說不,這種罪狀不會成立,沒有人可以因為那樣而關我,我溜得掉。你知道嗎?我想他是對的。」
「很難說。我希望能夠知道他活著的最後七年之間到底幹了些什麼。」
「你說什麼?他死了?」他說,「他還年輕,雖然太胖了一點,也不至於如此啊。」他喝了一口啤酒,「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能不能再幫我查一査?」
「還真不是。」他皺起眉頭,「我們到底是已經有這一份資料了呢,還是從華盛頓的主機調過來的?我已經不太記得了,那時候大概是由別人負責處理的,為什麼這麼問?」
「我們說到CBS了嗎?」
後來我又搭地鐵到錢伯斯街走訪幾個市立或州立的政府機關。我發現略施小惠便能讓許多辦事員更樂意幫我的忙。他們替我查到了一些記錄,我私下塞了一點錢以示回報。
我重新翻閱一遍,蹺起雙腿,往後靠了一會兒。當我合上雙眼,腦海中又閃過了在馬佩斯看到的那個男人的影像,一個慈父,溫柔地撫著他孩子的頭髮。
資料中查出萊韋克三十八年前出生於麻省的羅威爾。三十三歲之前待在紐約,住西三十四街的基督教青年會斯隆之家,並且在教科書出版社的收發室工作。一年之後,他離開了出版社,到一家叫「R & J商行」的公司上班,在第五大道和四十街附近,他在那裡當售貨員。不知道賣的是什麼樣的商品,那一家公司九-九-藏-書現也不存在了。在第五大道上,有許多不起眼的小型店號,零星地摻雜在合法的店家之間,無休止地舉行結束營業大拍賣,同時拚命搜尋來路不明的象牙、玉器、照相機和電器用品,R&J很可能就是其中之一。
「很明顯是被人襲擊致死的。」
「他為什麼不做了?」
「說到CBS——」我說。
「他沒有說。」他皺皺眉頭,「我跟他並不是很熟。剛進CBS時,他既年輕又熱誠,職位是技術助理,屬於攝影小組的一員,他在CBS並沒待太久。」
截至目前為止,我所有的線索只是死人一個,而這個死人又告訴了我什麼?他叫萊韋克,死後留下一盤錄像帶,內容是一個穿橡膠衣的男子虐殺了一個少年。萊韋剋死得很慘,可能並不是死於普通的背面狙擊,這種事在那個區里多得是。萊韋克在色情刊物店工作過。這在檔案中査不到,他很可能做了好幾年。可是格斯說他大部分的時間都待在家裡,不像是個有正常工作的人。
我告訴他我知道怎麼去。
「什麼罪名?」
另外有一個留言,要我打電話給約瑟夫·德金,我打過去時他剛好在辦公室。他說:「我知道,光是瑟曼一個人還是不夠你忙。你是不是想把我們所有的懸案都査清楚啊。」
「是在第十大道與第十一大道間的四十九街?」
「哦,我懂你的意思了,問得好,我們是如何得知的呢……」
「是的。」
假如他決計要取那男孩的命,並讓他的血滲流進地上的排水孔,現在很可能已經下手了。
「時間有些不同。」
他扯著他的山羊鬍子,「依我判斷是公司要他走的。」
「因為那時他需要一個私人偵探。我在一次拍攝工作中遇到他,呃,這已經是六個月前的事了。」
「怎麼查出他的身份?」
我這才明白為什麼赫塔·艾根被她那一個管區的警員搪塞了一堆理由——他們根本不知道她在說什麼。吃過早餐,我便往二十街走,等走到城中北區分局時差不多花掉了大半個上午。德金不在,可是就這件案子來說,我倒不需要他幫我,任何人都應該可以提供我所要的線索。
「他販賣色情刊物?」
他眯起眼睛看著電腦熒光幕,「他違反了第二百三十五條的罪犯條例。那是什麼鬼名堂?我都沒聽說過。」他抓起一本黑色的活頁夾翻了起來,「找到了。是猥褻罪,大概是對誰說了粗話吧。案子後來撤銷了,四年後他被不知名的人用刀捅死。這讓我們學會不可口出穢言?」
我想起TJ。如他所說,每個人都各有意圖,不然他們上迪尤斯幹什麼?
「那還用說,不就在低級住宅區鬼混嗎?不然還能幹什麼?」
約瑟夫把那家在時代廣場上,萊韋克曾經工作、被捕的店址給了我,在第八大道百老匯那一帶,正好就在迪尤斯。光看門牌號碼就已經知道是哪兒了,所以我也沒必要親自跑一趟。不知道他在那裡工作過一天還是一年,要査是不可能的,就算有人願意幫忙,我看誰也說不出個確切答案來。
那時他仍然住旅館,就我所知,一直住到一九七九年秋天搬到哥倫比亞大道為止。再次換工作很可能是他搬家的主因,因
九九藏書為在遷移的前一個月,他開始在哥倫比亞廣播電台上班。哥倫比亞廣播電台離我住的五十七街旅館很近,只要再往西走一條街就到了。從他新家走路就可以到工作的地方。
「他有沒前科?」
「你先說他為什麼要打電話給我?」
我從電話簿找到一個號碼,接通之後,在對方的答錄機里留下話,然後抄起外套直奔阿姆斯特朗酒吧。
「也許他剛好得到一筆錢,就像阿曼達·瑟曼。」
「反正被人擊殺這事本身的疑點就很多,可是警方並沒有懷疑其他原因。萊韋克的死跟我在手上辦的案子有關聯,或至少有一點可能性。你知不知道他為什麼要找私人偵探?」
「我在想,他去那個地方幹什麼?」
「那你又怎麼知道要去問這女人?你哪裡找來的名字和地址?」
他翻了幾頁報告,「是啊,連遠房的親戚都沒有。反正是她出面指認的,她一開始還不肯去,『我幹嘛要去看一具死屍?相信我,這輩子我可是看的夠多了。』不過她最後還是去了,而且還很仔細地看,確定就是他沒錯。」
我進去時,他已經坐在吧台邊了。他是個身材修長的男人,蓄山羊胡,戴玳瑁框眼鏡,穿棕色燈芯絨外套,手肘處綴有兩塊皮製補丁,吸著一支煙管彎彎曲曲的煙斗。這一身打扮如果回到他老家巴黎,坐在左岸咖啡館里品嘗一杯餐前酒,看起來會非常相稱。只是他現在坐在四十七街上的酒吧里喝著加拿大蘇打,就顯得極不相襯。
「當然沒問題。」我說,「感謝還來不及,不過他始終沒給我打電話。」
他皺著眉翻動檔案。
「就是那個阿諾德·萊韋克?麻煩你再拼一次他的姓,免得我搞錯了。」
「州政府的檔案記錄上可不是這麼回事。」
「所以你先到了。」
安德烈奧蒂聳聳肩,「也許他在那裡找點什麼,可是不幸被他找到了。也許他想買一些毒品,或是找女人還是男人,每一個去那裡的人都是有目的的。」
「唉呀,去他的州政府檔案。警察以猥褻罪名進去逮他的時候,他還是那家店的店員。萊韋克是個法國人,我猜警察可能是為了一些海報或相片之類的抓他。你還不明白?」
「如果你每一個禮拜都有這麼多死人得看,真的沒辦法全部都記清楚。他是被謀殺的。有些比較普通的案子,你連死者的名字都記不住。」
他大笑,「還有一大堆放在哪個不知名的倉庫里呢。我看哪,就算到二十三世紀也沒人會發現它們。當然啦,其中有一些被選回去增加警員們的閨房樂趣了。」
「不知道,也許他曾經擔任過公職,或是在政府機關服務過。你知道電腦檔案里有多少人的指紋嗎?」
「不是紐約市警局的電腦吧?」
「後來他就一直打零工?」
「哦。耶穌基督,要是讓我選擇當市長還是把自己勒死,我一定會說:『快把繩子給我吧。』好了,言歸正傳,在那次行動中,他們清查所有店面,逮捕所有店員,搬走所有的色情雜誌,甚至還為此召開聯合記者會。少數幾個人在牢里蹲了一夜,那件事就算結束,所有案子也都撤銷了。」
第二十分局的人對於我當過警察並沒什麼過度反應。他們都很樂意幫助我九-九-藏-書了解萊韋克的死,可惜問題只有一個,他們完全不知道這人是誰。
「一開始我不知道,不過照英國人的講法是,他已經留下了污點。這個年輕人實在不怎麼樣,他長得像個發育過剩的獃子。這種字眼我很少用,但他就是那個樣子,而且好像還有一些個人衛生方面的毛病。比如說隔很久才刮一次鬍子,或是兩二天也不換套乾淨衣服,長的又胖。有些人也跟他一樣胖,還是可以照常工作,至於阿諾德,可就不是那麼回事了。」
他從嘴裏取下煙斗,點點頭,說:「阿諾德·萊韋克。他終於還是跟你聯絡上了,我還懷疑他會不會打那通電話呢。你幹嘛一副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的模樣?」
他翻出了萊韋克的檔案。那個電影狂是在西第十大道與四十九街上兩棟住宅間的窄巷裡被發現,一個不具名的人打電話報警,報案時間根據一一九記錄是五月九日早晨六點五十六分,法醫研判死亡時間可能是前晚的十一點,死者身上被一種窄長的刀重戳了七次,傷在胸部和腹部,每一處傷口都是致命要害。
「我才不想干他那份差使。」
如果那個男孩已經死了,那麼我是一點忙也幫不上,就算他仍然活著,我也一樣不能為他做些什麼。因為距離足以指認那個穿橡膠衣的男人還有好幾光年那麼遠,而我進展的速度卻和蝸牛一樣慢。
「是指紋。他的指紋在電腦里,就是從那兒找到他姓名、地址的。」
我問他萊韋克有沒有吸毒,他說從外表看不出來,不過誰也不知道有沒有。「也許他那一天喝得爛醉,」他提供一些別的可能性,「醉得東倒西歪,壓根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什麼地方。不,這也不太可能,血液中的酒精濃度低得測不出來。唉,反正不管他在找些什麼,他是去錯地方了。」
「唉,如果他肯再挖深一點,還可以發現更多細節。我記得很清楚,一九八五年的十月,時代廣場有一個很大的掃黃行動。那是選舉前夕,市長希望看起來天下太平。我在想,不知道新選出來的市長是什麼樣的人。」
以前我把第九大道上吉米的酒吧當成第二個家的時候,我們兩個幾乎天天碰面。曼尼·卡里奇是那裡的常客,通常一待就一個多小時,有時一整晚都泡在裏面。他曾在哥倫比亞廣播電台(CBS)做技術人員,就住在街角。他從來不多喝,來阿姆斯特朗是為了要解決三餐或是喝杯啤酒什麼的,更重要的是,來這裏找人聊天。
「一年嗎?」
「正是,找個桌子坐吧?看到你真高興,馬修,總覺得見你見得不夠。」
如果安德烈奧蒂願意再多玩玩電腦,我就可以得到更多有關萊韋克的資料,不過他也有自己的事得忙。之後我便到四十二街的圖書館查閱《紐約時報》的索引,說不定會查到萊韋克被捕或被殺的消息。巧的是,不管發生了什麼事情,萊韋克總是可以避開大眾媒體。
「據我所知,他既沒上班,又沒領救濟金,我看過他住的地方,房租要不了多少錢,可是,他總得有經濟來源。」
他有些不樂意地嘀咕了一陣,不過到底還是幫我査了。
「你記不記得是什麼原因?」
「他在時代廣場的色情刊物店做過店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