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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也許是,我不知道。」我說。
他把酒杯斟滿,咂了一口說:「我不想殺他,因為如此一來我得把他老婆、他老婆的媽都殺了。那個嬰兒不會指認我,沒必要把他殺了,可是他以後會過什麼樣的日子呢?有那樣的老子已經是夠苦命的了,你看看他是怎麼囂張地對我說:『哼,你不會那樣做的。』那個混球根本不在乎,去啊,把孩子宰了,我要生還怕沒有?可是當他自己的手要滾到地板上的時候,他可就沒這麼神氣了。」
「是啊。」
「伯克跟我說過。」
我想起了曾給德金的那幾百塊。「我不該拿的。」他這麼說,只不過也不見他把錢退還給我。
「現在安迪人呢?」
他嫌惡地說:「哼。搞錯司機了。那位老兄一早醒來就鬧頭疼,並且請了病假,把當天他要假裝被襲的那檔事忘得乾乾淨淨。安迪綁錯了人。為了把事情辦好還打了他的頭。那傢伙當然儘快地掙脫綁縛然後跑去報警,結果警方盯上了卡車開始跟蹤。感謝上帝,安迪在發現自己被跟蹤之後並沒有把車開進倉庫里,否則除了他之外還有很多人都要被捕了。後來他把卡車停街上跳下車來往旁邊走,希望警察以為他還會再回來。不過警察早就料到他這招,當場上前把他逮了。那個該死的司機還去警察局裡把他從一排嫌犯中指認出來。」
「我了解。」
「懂。」
「奉主耶穌之名,我們最後不都得死嗎?那為什麼不互相殘殺,想怎麼血腥都可以?難道這就是世界運行的方式嗎?」
「不再是了,他現在是藝術品商人。」
「你真的信那個?」
「這小子確實是把好手,人也不錯。」
「你是不是在天主教家庭長大的?不是吧?」
「後來怎樣?」
他看看我。
「對朋友的品味很奇怪,我認識的一個警察也這麼說過。」
「他在醫院躺了整整一星期,死也不說被誰打的,只發誓說是自已太愚蠢才會摔成那個樣子。
到了外頭,米克說:「你看看。」
「我不知道世界到底怎麼運行的。」
「我想他的能力不僅止於此。」
「湯姆拿槍指著他的頭,我手上是我爸爸的那把大屠刀,只這麼用力一剁,旁邊的那張桌子轉眼間就變成一堆柴禾。然後我抓起他的手腕按在桌上,另一隻手高高舉起屠刀。『喏,你這個混帳王八蛋,』我說,『錢在哪裡?信不信我他媽的會把你的手剁掉?』」他的臉因為這段回憶露出滿足的微笑。「錢藏在烘乾機的排氣管里,就算把整個房子都翻過來你也找不到。錢到手后我們馬上走人。安迪把我們一個一個平安送回家,要是我的話肯定迷路,可是安迪對哪裡轉彎一清二楚。」
「不是的。」他放下酒杯,用手將酒瓶包住,但沒有拿起來。「我用槍殺了那個男的,」他說,「我另一個同伴在找更多的現金,然後我聽到從別的房間里傳來哭叫聲,走進去一看,其中一個小子正趴在那女人身上,女人裙子被掀起來,衣服也被撕得破破爛爛,她一面反抗一面尖叫。」
「你一定等了很久吧?那天晚上,我有點活兒干。」他舉起玻璃杯子,聚集著光線,「喂,老弟,告訴我一件事,你會不會老是需要錢用?」
「聽起來差不多。」
「那又怎麼樣?」
「像現在這樣的晚上,不,讓今晚這麼棒的並不光是痛快的大喝而已,實際上的原因是,我們兩人之中只有一個人在喝酒,還有一些我無法明白的事情。」他身體前傾,手肘支在桌子上。「不,關於喝酒最棒的事情是,某一種偶爾才會有的時刻。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每個人都有過。
「公寓在五樓,所以我們得爬樓梯。馬哈菲中途停了好幾次。最後我們倆終於站在那間公寓門口,然而門內卻靜悄悄的沒任何動靜。『可惡。』文斯說,『他可能已經把她給宰了,現在他一定又哭又叫,拽著自己頭髮,而我們得逮捕他歸案。』
「啊,那麼你很幸運,我相信,我相信在地獄里已經替我留了一個位子,而且那張椅子就擺在烈火旁邊。」
「反正我也會告訴你。五萬塊!不知道這錢都是怎麼花出去的,反正我把錢交到他手上,讓他去處理。其中一些錢分給了那個司機。這老兄馬上改口說他發誓那絕不是安迪,而是一個比較高、比較瘦、比較黑,說話帶點俄國腔的人。我一點也不懷疑。他真是優秀。我是說羅森斯坦。他在法庭上並不起眼,你也聽不到他說什麼,可是一出法庭就好多了。」他再倒了一杯酒,「不知道那個小猶太人拿了多少錢,你猜呢?一半嗎?」
下雪了。大片大片的雪花,輕柔地從天空飄下,一定是在我們走進教堂之後不久開始下的。教堂的台階上已有薄薄的一層積雪,路邊的人行道也白絨絨的。
「是嗎?」他笑著說,「啊,這點很難爭辯對不對?」
「是啊。」他喝了一口酒,我看他在吞下去之前先在嘴裏品一品威士忌。十二年份的詹森牌愛爾蘭威士忌的滋味我清楚,過去比爾還在吉米的酒吧當酒保時我常和他一道喝。現在我當然也可以嘗嘗看,但不知怎的,對於它的感官記憶並沒有讓我有喝酒的衝動,也不會令我害怕那蟄伏于體內對酒精的饑渴。這樣的夜晚,我最不願意做的就是喝酒。曾經試著向吉姆·費伯解釋,我時常到酒吧里花九*九*藏*書整個晚上去看別人喝酒這件事情到底明不明智,這讓他有所懷疑也是可以理解的。我能給的最好解釋是,巴盧在替我們倆喝酒,滑下他喉嚨的威士忌同時解除了我和他的渴望,而在過程中還讓我能夠保持清醒。
外面曙光已露,他看看手錶,站起身來走進辦公室里,再回來的時候已穿著他的屠夫圍裙。白色的棉質布料,已經因為經年累月的洗燙多有磨損,把他上從脖子、下至膝蓋覆蓋起來,其上的血跡呈現銹鐵的褐色,整個看起來,像一幅抽象畫布,有些已經褪得幾乎看不見了,有些則還很明顯。
「呃……可是有時候這玩意兒可以讓你醉眼朦朧一陣子,至少,它柔化了焦距。」他舉起酒杯,深深地凝視著。「聽人家說,不能用肉眼去觀察日蝕,一定要透過一片熏黑的玻璃才能保護自己眼睛,直視人生不也挺危險的嗎,難道不需要靠這朦朧的玩意兒才能使你在看它的時候更安全一點?」
這樣的晚上,一堆故事很容易就從我們的口中娓娓道出。在故事與故事之間也常常沒有說話。他聊著他早已故世的父母,還有他死於越戰的弟弟丹尼斯,還有另外兩個哥哥,一個是律師兼房地產經紀人,住在懷特平原,另一個則在俄勒岡州的麥德福賣汽車。
「你是說他們不準安迪留著那些高級男裝嗎?」我告訴他德金接過的一件案子,有一個毒販向他要回被沒收的古柯礆。米克笑得東倒西歪。
「你對朋友的品味真是奇怪。有什麼好笑的?」
「我想跟伊萊恩得的一樣。」
「他是我見過最會射飛鏢的人。」
「當你喝酒的時候,會不會——」
「有天晚上,我們接獲一個家庭滋擾的檢舉,是鄰居打的電話,地點在布魯克林的公園坡地,那地方現在是一片高級住宅,但那時候還是一般的白人勞工階級住宅區。」
「不管是清醒還是酒醉,它都會叫你心碎不是嗎?」
「那個小女孩被她父親打得遍體鱗傷,滿身瘀青不說,她一隻眼睛也睜不開了,手臂上還有煙烙的痕迹。『是她自己摔的。』她媽媽一口咬定,『他連碰都沒碰她,是她自己摔傷的。』
「好,我不問。」
「有或沒有,這個世界還是一樣德性。」
我說了一些理查德·瑟曼和他死去老婆的事,還有我們一起在馬佩斯拳賽中看到的那個男人。我拿素描給他看,他說:「畫得很像。畫這張像的人從來沒看過他吧?想想真不可思議。」
「我們把一家三口帶回警局,那一對父母被關在臨時拘留所,緊接著再把小孩送去醫院。送醫之前,馬哈菲借了一台照相機,帶小女孩進一間空辦公室里,把她內褲之外的衣物除去,照了十幾張相片。『我是個很差勁的攝影師,如果拍得夠多的話,也許會有幾張洗得出來。』
「你就抓住它了,可是當你快要掌握住它時,它又消失得無影無蹤。」我凝視著他的眼睛,「那會令你心碎。」
「有沒有人推他?」
「有沒有赤焰,或拿著三叉戟的小惡魔我是不清楚,不過我相信死後的報應。如果你一輩子都在做壞事,死了之後也會有一堆壞事等著你,而我過的日子並不像個聖人。」
「那你怎麼做?」
「沒有。我讓白花花的銀子就這麼從眼前溜掉,但是我不在乎。它們可值錢了,你自己沒染上毒癮,要找到買主一點也不難。」
「像現在這樣的晚上。」
「我承認現在有些黑人是不錯,」他說,「那個我們在馬佩斯見過的黑人,他叫什麼名字來著?」
「我試過一次。」
我起身走到吧台後面,替自己再倒一杯咖啡。回來時,米克兀自出神,我坐下來等咖啡涼,兩個人靜靜坐著,讓時間輕輕流過。
「有時他會替我做事。安迪是個很棒的駕駛員,他什麼都會開,汽車、卡車……你要他開什麼,他都能開。就算是架飛機,只要你有鑰匙,也同樣難不倒他。」說完,他臉上閃過一絲笑容。
「我手下的律師一個小時之內就把他保了出來。不過現在他已經當庭釋放,你認不認識一個叫馬克·羅森斯坦的律師?很好講話的猶太人,以後我都要請他當發言人。你千萬別問我給他多少錢。」
「一定在家躺著。他前一陣子還來過,說染了重感冒。」
這個問題我得想想。最後我答道:「不會,我賺得不多,但好像我需要的也不多。房租很便宜,沒有車,也不必付任何保險費,而且除了自己之外不必負擔任何人。不工作的話可能支持不了多久,然而好像每次在錢快要花光之前,都會有生意上門。」
「沒有它我能做的事就很有限,我必須花錢,這意味著我得去賺錢。」
「有點模糊的印象。」
「你不喜歡?」
「啊。」
「我踹他。」他說,「一腳踹斷了他三根肋骨,緊接著射穿了那女人眉心,因為我想她已經受夠了,應該讓她死得痛快些。然後我把那小子抓起來扔到牆上,他試著爬起來的時候,我又一拳打在他臉上。我真想殺了他,可是有人知道他替我做事,殺了他等於給自己留了一張名片。於是我把他帶離現場,分給他應得的錢,要一個守口如瓶的醫生替他接上斷骨,然後讓他捲鋪蓋走路。他是從費城來的,我叫他滾回去,不用再到紐約來混了,我確定他一定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read.99csw.com麼,反正她橫豎要死,幹嘛不先物盡其用一下?那為什麼不把她的肝臟烤來吃,幹嘛要浪費那個肉體?」
「外面的治安真是越來越糟了。」
「於是文斯開始東拉西扯拖延時間,我則糊裡糊塗,暗想文斯這傢伙到底怎麼了,難道他在等男主人開瓶酒請我們喝嗎?接下來,我們聽見了一絲微弱的聲音,像貓叫又不太像。『呃,那沒什麼。』他們囁嚅著。文斯一把推開他們,大步踏進屋裡推開其中一扇房門,有個小女孩蜷縮在那兒。七歲的孩子,個頭比實際年齡還小,現在我們知道為什麼他妻子毫髮無傷。這些家庭暴力的傷痕,統統落在小女孩身上。
「我知道。」我說,「以前在警官學校的時候,他們教我們說,強|暴是一種對女性憤怒而導致的犯罪,和性一點關係都沒有。可是這幾年來我再也不相信了,現在有一半的強|暴案是一種機會犯罪,一種不用先帶那個女人去吃晚餐就可以發生性行為的方法。你正在搶劫,或是偷竊,那兒剛好有一個你看得順眼的女人,不上白不上。」
「正是。不過是為了辦正事,那是在錢斯還沒搞藝術品買賣之前。當時他是個皮條客,手下有個妓|女被一個瘋子用印地安大砍刀宰了,他雇我去調査那件事。」
「哦,我懂了。」
「不,不是去馬佩斯,完全是另一頭。牙買加不動產你知不知道?」
他看著我,「奉上帝之名,那滋味美極了。當時我和一個妞兒在一塊兒,她一定要我來一點點否則便不肯休息。讓我告訴你,後來是輪到她不得休息。我這輩子從來沒有感覺這麼好過。我知道自己是全世界最勇猛最棒的男人,所有的問題到我手上都能迎刃而解。不過在那之前如果再多嗑一點古柯礆就更棒了。接下來你意識到的第一件事,便是第二天下午,古柯礆的藥性消退,我與那妞兒已經搞得腦漿都快流出來了,而她還像貓兒似的在我身上磨蹭,說她知道哪裡還能弄到更多古柯礆。」
他點點頭。「還有一次,」他說,「就像是昨天晚上,我們到河對岸的澤西城去,準備把一家住豪宅里的毒販統統殺光。在我們進屋之前就知道要這麼做了。」他喝了一口威士忌,然後嘆道:「我一定會下地獄。他們自己也殺人,可是那不是借口對不對?」
「我們得把那對父母放了,醫院里的醫生證實了我們早已知道的情況,那孩子身上的傷痕主要是由於毆打造成。可是丈夫信誓旦旦說不是他打的,妻子也在旁替他圓謊,而你又無法要一個七歲的孩子作證,那年頭虐待兒童很少會被起訴。現在是好一點了,至少我這麼認為,所以說,除了把那對父母放了之外,我們別無選擇。」
「哈,真了不起。我應該把這事告訴羅森斯坦,『如果你真的那麼能幹,你就應該處理得讓我們能夠把西裝留下。』」他搖搖頭,「真他媽的毒販。馬修,你有沒有試過那種狗屎?我是說,古柯礆。」
「可是我卻不想插一腳,而且我也不會跟任何吸毒或販毒的人一起工作,那天晚上留下來的古柯礆,比我們在烘乾機排氣管找到的還多。那裡面只有八萬塊。」他舉起杯子,又放回桌上。「我知道還有更多錢藏在房子里的某個地方,要拿的話必須把他的手剁掉,這意味著事成之後得把他全家老小都殺了,然後再打電話報警,說什麼什麼街上的一棟房子里傳來嬰兒的哭聲。」
「那是什麼樣的醒覺,我也說不上來,以前我總以為那當然是因為喝酒所致,後來戒酒之後,竟然也發生在我清醒的狀態下,我才覺悟到,並不是喝酒使然。」
「從此之後我就再也沒有碰過古柯礆,」米克說,「知道為什麼嗎?因為它實在是太棒了,我再也不想要有那麼棒的感覺。」他揮著瓶子。「這玩意就讓我感覺很爽了,任何比它還爽的感覺都是不正常的。而且糟糕的是,這實在是太危險了。我恨這玩意兒,我恨那些拿著玉鼻煙壺、金湯匙和銀吸管的混帳有錢人,我恨那些縮在街角吸毒的傢伙。老天,它正在對這個城市做什麼呢?今天晚上的電視里有個警察呼籲,坐計程車時應該隨時把門鎖好,因為有人會趁停紅燈的時候闖進車裡搶劫,你能想象嗎?」
我們揀了個靠邊的位子坐下來,我要了一杯濃濃的純咖啡,米克則喝他常喝的十二年份詹森牌愛爾蘭陳年威士忌。這隻酒瓶的瓶蓋是軟木塞做的,近年來很少見了,如果把商標撕掉,就是只高雅的玻璃瓶。米克正用一隻小平底杯喝威士忌,那個杯子好像是瓦特伏制的,和一般酒吧里的玻璃杯不同,是米克專用的。
「至少最後一次聽到他的消息時他是在賣汽車,」他說,「他曾一度想去當牧師,可是還不到一年就撐不下去了,『我終於清楚自己有多麼喜歡女人和漱口水了。』還不是有很多牧師兩樣都愛?他總是不停換工作。兩年前他在俄勒岡賣普利茅斯車,『這兒簡直太棒了,米克,過來看看我吧。』我連一次也沒去過。現在他好像又搬到別處去了,我想這可憐的混蛋到現在都還希望自己是個牧師,雖然早在多年前他就失去信心了。你能了解嗎?」
米克完全是心血來潮,想去就去,有時候連著一兩個禮拜天天報到,然後一整個月都不再出https://read•99csw•com現。自從認識他后,我也去了很多次,我不太了解米克做彌撒的理由,當然更不明白為什麼有時候自己也會跟他一起去。
「從大中央公園路一直走到烏托邦路,我們要找的房子就在離葛羅登路不遠的一條小街上,至於附近的建築什麼個樣子,我就沒辦法告訴你了。那天晚上黑乎乎的,我們一行三人,安迪開車,我有沒有跟你說過安迪是個很棒的司機?」
聖伯納德教堂就在塔美葬儀社東邊。我隨米克上樓,從左手邊的走道走下。除了周末之外的每天早上七點,正殿內都會舉行彌撒,我們是趕不上了,不過一個小時后,在聖壇左邊的偏殿里會舉行另一個小型彌撒,參加的通常是一些修女和準備要去上班的人。米克的爸爸以前幾乎每天都來,而且每天參加的人當中一定會有屠夫。不知道有沒有人把這個彌撒稱為「屠夫彌撒」。
「你怎麼知道?」
「你知不知道我是怎麼認識他的?」
「誰不喜歡他?你知不知道他到現在還跟他老娘住家裡。上帝保佑愛爾蘭人。我們真他媽的是一個奇怪的民族。」他喝了一口酒說,「安迪並不靠射飛鏢吃飯,這你知道吧?」
「你是說現在?」
「明白。」
「從來沒有。」
「不知道,也許他喝醉酒一個不平衡摔了下去,或是清醒的時候不慎失足,也許他給了某人把他扔下去的理由,我不知道。後來那個小女孩和她媽媽怎麼了,我也不清楚,大概也沒什麼好下場吧。不過至少和世界上大部分的人有了一些共通點。」
「說過了。」
「我們兩人都穿著制服,一走進去,店裡忽然變得鴉雀無聲。那個毆打女童的父親正跟他一群哥兒們坐在吧台前。好笑的是,我忘了他叫什麼名字。」
「那馬哈菲呢?我想他現在應該不在了吧?」
「這種想法倒不錯。」
「可是為了保險金殺掉老婆,或為了一時興起殺掉嬰兒,或是強|暴一個女人……會強|暴女人的男人比你想象的要多多了,你以為只有那些人格扭曲的人才幹這檔子事嗎?其實我看有一半的人類,至少一半的男性都做得出來。」
「接下來的那禮拜過了一半,有一天,我們坐在車裡,他說:『今天天氣不錯,咱們去兜兜風吧,到曼哈頓去。』我不知道他要帶我去哪兒。車子來到十八街附近的第三大道,有一片建築工地,原來的小房子被拆掉然後重新蓋大樓。『我找到他喝酒的地方了。』馬哈菲說。我們走進一家餐飲店,忘了是叫卡尼還卡蒂,反正早已不存在了。裡頭坐滿了腳穿工作靴、頭帶硬頭盔的建築工人。有的在休息,有的已經收工了,正輕鬆地打檯球喝啤酒。
「有一次,他去替我開卡車。那輛車裝滿了上好的波特尼男裝。司機很清楚該怎麼做,只要讓自己被反綁起來再好慢悠悠地掙脫,之後宣稱那兩個黑人是怎麼跳上車來襲擊他就行。你可以很確定的是,惹這種麻煩可以讓他賺飽錢包。」
「那是他應得的,不是嗎?總不能讓你的手下去坐牢吧?」他嘆道,「哎,不過當你花錢像那麼花法,你就得出去再賺更多回來。」
「挺不錯的說法。」
說著他又替自己斟滿了酒。
黎明前夕,米克問我:「馬修,你認為我是個酒鬼嗎?」
「我很想把他關起來。我簡直不敢相信一個人在做了那種事之後還能逍遙法外。馬哈菲說常常都是這樣,像這種案子很難訴諸法庭,除非那個孩子死了。可是有時候甚至這樣都無人聞問,我問他,那你幹嘛還要拍相片存證?他拍拍我的肩膀說,那些相片的用處可大著呢。我根本聽不懂他在說什麼。」
「我發誓它就像太陽下的雪塊一樣融化掉了。安迪·班克斯利你一定認識吧?」
「現在你可讓我認真地想想這件事了,我從來沒想過清醒的時候也可以這樣。」
我起身上廁所,回來后他告訴我:「上帝知道我喜歡喝酒。這個世界如果沒了酒,一定會變得很糟。」
「我想是在他辦公的地方吧?你該不會告訴我,你們是在拳擊賽中認識的?」
「錢斯。」
「會。」我答道,「偶爾會有這種情況發生。可是你還想不想知道些別的?我清醒的時候,也曾達到過這種境界。」
「不是。我們家有人信天主教,有人信新教,可是沒有誰真正信得很虔誠。我從小就不上教堂,況且也不知道該上哪個教堂,祖父母中還有人有猶太血統。」
他說:「星期天晚上,我又到皇後區了。」
「然後我就會感受到像你剛才描述的那種經驗,那是某種程度的醒覺吧。」
「真的?那你應該有可能成為一個像羅森斯坦的律師才是。」接著米克繼續星期四開了頭的故事,是關於一個在馬佩斯開釘書針拔除器裝配廠的人。他欠了一屁股賭債,要米克放火燒了他的工廠好讓他能領保險金。米克用的那個縱火者搞錯了房子,錯燒了工廠對面的房子。當米克告訴他鑄下的大錯時,那個縱火者堅稱沒有,只要第二天晚上再回去把該燒的房子燒掉就得了,而且還包括額外贈送的服務——燒第二間房子的費用由他支付。
「你一定很想宰了那個混帳王八蛋吧。」米克說。
「是的,不過不常發生。戒酒的頭兩年連一次也沒發生過。如今,我經常坐在旅館里,看幾頁書,望望窗外九九藏書,想想剛剛在書中讀到的東西,想想別的事情,或甚至什麼都不想。」
「他們不會報警的。」
「然後會有那麼一刻,我感到一陣清明,好像在那一刻,我能夠洞悉所有的事物,我的思想越過腦際,在那些事物之中翻滾纏繞,一瞬間,我感到它已經與我接近到幾乎可以觸摸的距離,然後——」他彈了一下手指,「啪,就不見了,你懂我意思嗎?」
後來我們又聊起黑人。他很少用黑人手下,我問他為什麼。
「我知道。」
「不相信。」
「『給我滾開!』我對他吼道,他看著我就好像正在看一個瘋子一樣。她是個貨色沒錯,他說反正我們要殺了她,為什麼不在她完全沒有利用價值之前先用用她?」
「走吧,」他說,「我送你回家。」
「我殺人,但那是出於必要,因為我過的日子要我非殺人不可。」他吃力地看著我說,「我也不介意殺人這檔事,有時候,甚至還挺對我胃口的。你能理解么?」
「不知道,我們沒有留下來看好戲。開車回布魯克林的路上,馬哈菲告訴我:『馬修,給你上一課,永遠不要去做那些別人可以代勞的工作。』因為他早就知道他們不會放過他。後來我們聽說,那個狗娘養的差點被他們打死。對了,倫迪,他叫吉姆·倫迪,還是約翰·倫迪?
「是不像。」
我點點頭,「那時,他還在警界任職。他們一直要他退休,他說什麼也不肯,有一天——那時我因為一次完美的緝捕行動升了警探,其實百分之九十八都是運氣,反正我們已經不是搭檔了——有一天他到一間出租公寓,爬樓梯爬到一半心臟突然停了,被送到醫院時就死了。在他的葬禮上,大家都說他是死得其所,可是他們都錯了,只有我知道他要的是什麼,他希望自己能長生不死。」
過了片刻他又說:「有的時候確實必須開殺戒,像是有個人往門口跑,你得殺他,然後其他的人也得一起幹掉了。或者是你知道那些人不會善罷甘休,放了他們你就一輩子都得提心弔膽。你只要把毒品散得到處都是,再把毒磚打成粉末灑在屍體上和地毯里,讓現場看來像是毒販們自相殘殺,警察才不會為那種凶殺案扭斷了脖子去查。」
「走吧。」他說,「是時候了。」
「我一點都不喜歡。」
「是啊,我也不知道,另外我也不知道你他媽的到底是怎麼辦到只喝咖啡。我發誓自己絕對辦不到。如果我沒有這玩意兒——」
這讓我想起了一個已經遺忘多年的故事。「那時我是剛從警校畢業的新手,」我說,「被分配和一個叫文斯·馬哈菲的老手同組,他在這一行已經幹了少說有三十年,但從來沒得過什麼勳章,他也不想得。我從他那兒學到許多東西,甚至包括一些不該學的事情,比如說乾淨的貪錢和貪贓枉法的差別,前者你應該想盡辦法,能搞多少就搞多少。他像只魚似的喝酒、豬似的大吃,抽義大利小雪茄,他叫它們『幾內亞的臭味兒』。我以為只有黑手黨的五大家族才有資格抽那玩意兒,文斯簡直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他是指你。」
「可是我們按了門鈴之後,那一男一女都來開門了。男的長得很高大,三十五歲,是個建築工人,女的看起來像是自甘墮落的高中女生,他們聽說鄰居打電話抱怨都很吃驚。啊,他們太吵了嗎?大概是電視機開太大聲了,可是當時電視根本沒開,整個房子靜得像墳墓。馬哈菲進一步問道,我們接獲報案,有人聽到大聲爭吵和打鬥的聲音。他們看看彼此然後說,他們本來在討論一件事,後來演變成小口角,也許互相吼了幾句,也許他在廚房的桌上捶了幾拳,不過他們以後會注意,因為他們不想打擾任何人。
「我喜歡他。」他說,「可是你必須承認他和一般黑人比起來完全是另一種類型。他是個受過良好教育的紳士,還是位專業人士。」
「她也感冒啦?這真的很要命,我送他回家,他躺到床上,然後我給他灌了杯熱威士忌,跟他說包準他明天一早又是好漢一條。」
「那男人喝了點酒,但是不能說他喝醉了。他們兩個人看起來都很鎮定,也相當合作。我已經準備向他們道晚安以繼續下一個任務,但是文斯對這種家庭滋擾事件相當有經驗,他察覺情況不對勁。如果我沒那麼沒有經驗的話,應該也可以感覺出異狀。因為如果他們不是有所隱瞞,一開始他們就會說哪有吵架、哪有問題,然後叫你去死。
「他們知道我們要去,可是沒有料到我們手裡有槍。這家毒販是來自南美的西班牙人,有一個男人、他老婆和丈母娘,他們販賣古柯礆都是論公斤賣的。我們問他錢放哪裡,『沒有錢。』他說,他們只負責賣貨,不經手任何現金。但我早就知道前一天他們做了一宗大買賣,有一部分錢還留在屋裡。」
「接著馬哈菲從藍襯衫里摸出了一個牛皮紙袋,裏面裝了他為那孩子拍的相片,相片放大到八乘十寸,照得還不錯。『喏,這就可看出他是怎麼對待自己的骨肉的,好好看看,這個混帳傢伙是怎麼對付一個毫無自衛能力的小孩的。』他傳閱相片,等大家全看過之後,他說:『我們是警察,卻沒有辦法把這個混蛋送進監牢,我們連一根手指都碰不了他。可是呢,』他說,他們不是警察,我們走出這扇門九_九_藏_書之後,他們覺得該怎麼做我們都管不了。『而我知道,你們是美國的好公民、好工人,應該會採取適當行動。』」
「你難道沒有拿過毒品?」
「我一天到晚缺錢用,所以我就出去賺,可是賺了老半天,一轉眼錢又花光了。我自己也不知道它到底跑哪兒去了。」
「我一邊等你,一邊看一部老片,《小凱撒》,是愛德華·魯賓遜演的:『啊,慈悲的聖母啊,難道這就是理哥的末日嗎?』」
這個場合和其他教堂的彌撒沒什麼不一樣,我拿起聖經跟著別人念,別人站我就站,別人跪我也跪,回應著適當的話語,然後大家走向聖壇從年輕牧師的手中領聖餐時,我和米克都待在原地不動,除了我們之外,每一個人都去了。
「然而如果沒有鑰匙,或是忘了鑰匙放在哪裡,但無論如何得有人去開,那找安迪准沒錯。」
「哼,狗屁不通的詩,不過是愛爾蘭傳過來的諺語罷了。知不知道關於喝酒最棒的是什麼?」
「不錯,而且他們的消息也不夠靈通,不會找上門來的。那另外的十公斤古柯礆,形狀像小足球似的,我們也沒動它。『你的「可可」我留下了,你的狗命我也留著,可是如果你膽敢上門尋仇,』我說,『那我就會回來,穿上這個——指指圍裙,然後再抄起這個——大屠刀——把你的手、腳,還有其他我所能想到的玩意統統剁掉。』當然啦,這種事我是不會幹的,要麼乾乾淨淨一次殺完了事。不過警告一個毒販說你要把他宰掉是嚇不了他的,因為他們知道自己遲早會被人殺了。你若說要讓他們斷手缺腳地活著,這種印象便會刻在他們的腦袋裡。」
「那麼他是個皮條客了。」
「可是你會不會他媽的老是在為錢奔忙呢?」
「出院之後,他沒辦法回到原來的地方上班,因為沒有人願意和他共事。不過我猜他另外又找到了一份類似的工作,因為幾年之後我聽說他『進洞』了。這是術語,指在腳手架上工作的人從高樓上摔下來,他們叫做『進洞』。」
「我喜歡安迪。」
然後他開口說:「我們沒有殺他們,留了一家子活口,不知道,好像不是個好主意。」
「有一天晚上,我一個人坐在那兒抱著酒瓶和杯子,靜靜地喝。當時我已經有一點醉意了,但不是太醉,你了解我意思吧。我凝視著遠方,腦中似乎思索著一些事情但又像是一片空白。你明白我說的是什麼嗎?」
「你為什麼要記得他名字?都過了那麼久了。」
我把素描收起來,他問我:「你相不相信地獄?」
「老天,你知道我花了幾年的時間才承認自己是個酒鬼嗎?我可不急著去操心別人的問題。」
「後來呢?」
「不是馬佩斯?」
「是啊,容易得很。」
「這種印象深刻的事應該記得的,馬哈菲大搖大擺地走過去,來到一幫大漢面前,問他們認不認識那傢伙。『你們認為他這個人怎麼樣?還算是個不錯的人嗎?』那些大漢們都答道那當然嘍,他是個好人。不然他們還會說什麼?
「我也是這麼想,可是其中的四千塊要付給那個告訴我這樁買賣的人,你可以叫它是傭金,百分之五。他一定覺得我們得手的錢不只這些,四千塊是在騙他,除此之外,湯姆、安迪,和另一個你不認識的傢伙,也得付他們一晚上的辛苦錢。最後我自己剩下的,比把安迪保出來花的錢還少。」他搖搖頭說,「唉,我總是缺錢用,真不懂為什麼。」
「可以。」
「他們採取了什麼行動?」
「他被保釋出來了?」
「而且還是你的朋友。」
「我前天晚上來過這兒。」我說。
「你相不相信?那個老子竟然要我們下地獄去,『你不會這麼做的。』他說著直盯著我眼睛。『你說對了,我不殺嬰兒。』我叫手下把小孩交給他娘,是該換尿布還是餵奶,反正讓他別再哭了。」他坐直身體。「後來我把那個小子扔到一張椅子上,然後走出房間,回來把我爸爸的圍裙穿身上。湯姆,你知道湯姆吧?常常下午站吧台那個?」
「『穿上你的衣服,』我告訴她,『要的話你自己再去買,不過別再帶到這裏來,我不想再看到它,也不想再看到你。』她不知道哪裡出錯了,但她明白不能留下來把原因給問清楚。錢嘛倒是拿了,她們是不會不拿錢的。」
「還不如拿那八萬塊。」
「那個給我地址告訴我怎麼進去的小子說的。我把他拉到卧室,試著跟他講道理。你可以說,用我的手跟他聊天。可是這個小滑頭硬是不肯招。後來,我們其中一個人抱著一個嬰兒進來,『你給我說,錢到底在哪裡?不然我就把這個小混球的喉管割了。』小嬰孩不停地哭叫,沒有人傷害他,不知他是餓了還是吵著要媽媽,嬰兒嘛,你知道,都是那樣。」
「啊。」
整個晚上我們都沒有討論過要到哪裡去,可是我知道目的地而且完全沒有異議。我們走到他停車的地方,經第九大道向十四街開去左轉之後,他把他那輛大車子停在塔美葬儀社前的非停車區。因為經營者塔美認得米克也認得他的車子,所以不會被拖走,不會有罰單。
「真的可以,而且跟你描述的一模一樣。我告訴你,米克,當它發生在你清醒的時候,在你不用那片熏黑的玻璃也能正視它時——」
「而且還是我的朋友。」
「每一個人都這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