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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我搖搖頭。
這家飯店很好,房門連吱呀聲都沒發出。我一路開到底,看到他們就在裡頭。
到了第二家賭場,我把擲骰子賺來的錢拿來玩吃角子老虎。我不斷四處尋找她,但是沒找到。於是我離開了。
我要找的人我並不認識。我進入的地帶,是觀光客永遠不會涉足的拉斯維加斯——破敗的、隱蔽的區域,在這些地方,霓虹燈招牌總會有一、兩個字母不亮,而合法的賭博則讓位給更粗野的活動。
我又丟了一枚五分錢,這回運氣不錯,秀出三個一樣的圖形。十二枚五分錢掉下來給我。
「絕對不會。」
我把行李留在沙丘飯店的房間里。我還不準備退房,暫時還沒有這個打算。到了三點三十分,我搭了灰狗巴士到塔湖市。車上人不多,路上車也不多,很快就到了。這趟旅程很不錯——熱情的太陽,乾淨的空氣。我自己一個人坐,望著窗外,一邊抽著煙。巴士上有冷氣,煙霧從香煙末端升起,沿著窗玻璃往上升,逐漸消散。
但既然想不出什麼機智的話,我又不能一整夜等在那邊想。於是我終於開口了,說得再老套平庸不過。簡潔而切中要點,但沒什麼創意。
現在還太早,不過我還是到處逛逛。如果她在塔湖市,她就會去賭博。而這城裡的賭場就是沒那麼多。早晚我們會碰上的。
在第一個賭場,我去看了擲骰子那桌,然後每次押一元,賭擲骰人不過關。等輪我擲骰子的時候,我就放棄離開了。我還賺了幾塊錢,根本無所謂。
「是嗎?」
他有發表意見的權利。我在大廳找了張椅子坐下,給他們一點時間去做他們打算做的事情。天花板是隔音的,我試著想數上頭有幾個小洞。當然了,我沒那麼白痴,還一個個洞去數。我是數了其中一片正方形天花板上頭有幾個洞,然後看總共有幾塊天花板。相乘就得出結果了。
她在床上,頭靠在枕頭上,雙眼閉起。她的雙腿彎曲張開。
但是我沒敲門。
「任何人都能用的。」
「如果出了事,」他說,「不能說這把鑰匙是怎麼來的。」
他是個大塊頭,我在城北一家又小又黑的小酒館找到他。他坐在那兒,垂著雙肩,脖子上鬆鬆系著領帶,整個人看起來就是很大。別人都在喝啤酒或烈酒,只有他喝咖啡。杯子放在他面前,但他看著報紙忘了喝。每隔一陣子,等到咖啡涼了,他才想起來,一口氣喝掉。過幾秒鐘之後,會有個邋遢的金髮女郎端一杯新的來給他。
他一副覺得好笑的表情。「給你用的嗎?」
她現在拿著骰子,但看起來卻不像典型那種包養男人的女人。通常這樣的女人會拼了命要享盡一切樂子。始終保持微笑,手勢狂野,偶爾還會尖聲大笑。但在表象之下,卻是深深的不安。這種不安顯露在她們緊掐著肘部的手上,顯露在她們大笑的事情其實並不那麼好笑,整個感覺像是一個不太合格的演員在參加一個非常九-九-藏-書重要的選角甄試。但甄試給誰看呢?全世界?還是她們自己?
「他才是她老公。」我解釋。「我是她愛吃醋的情人。那婊子欺騙我。」
他幾乎露出微笑。「不能惹麻煩。」他說。
九點過了幾分鐘,我在卡爾登賭場找到他們了。當時我正喝著一杯波本威士忌酸酒,一面觀察著輪盤賭桌。他們就在幾碼之外的擲骰子那桌。我拿了飲料,朝他們走去。
「下回來拉斯維加斯,別忘了來看我。」他說。「我都在同一個地方,或者你問一下,他們會傳話給我。有時候價錢比今天還要好,我們可以做點生意。」
他們之後又去了另外一家賭場。等到再離開那裡時,已經是午夜十二點或稍後一些。他們一路喝了幾杯酒,兩個人都有點醉。我尾隨著他們走回若伊考夫特飯店。這是塔湖市最好的旅館,我事先也多少猜到他們會住那裡。
我走進電梯,操作員在看晨報,正在研究賽馬最初的賠率。住在內華達州卻還要賭馬,真是太慘了。我悲傷地搖搖頭,他抬頭看我。
「我常常旅行,」我說,「有人的地方就去。同一個地方待太久,就會覺得太溫暖了。」
我找了個五分錢的吃角子老虎機,扔了一枚進去。我慢吞吞拉了拉杆,看著轉盤出現什麼結果。結果秀出一個鍾、一個櫻桃和一個檸檬。我發現,五分錢的吃角子老虎比一元的機器要好玩。我贏不了什麼錢也輸不了什麼錢。我只能在那邊浪費時間,看著轉盤旋轉。
我得找到那個人,所以我就開始去找,有可能很難,也有可能很簡單。
我說沒有。「那就開我的車。一起回去。生意人和顧客同一輛車。讓適當的人統治一個城市,實在很美好。不必緊張,不必頭痛。」
我們抵達塔湖時,剛好來得及吃晚餐。我很餓。我先去了巴士站的洗手間,在投幣孔扔了一枚兩毛五硬幣,然後進入一個私密的小隔間,裡頭有乾淨的毛巾和一個大洗手台。我洗了手臉,扶正領帶,覺得自己比較像個人了。
我早就知道他會跟她在一起。我甚至可以料到他長什麼樣子。黑髮——是黑的,不是暗褐色——和寬肩膀和昂貴的衣服。頭髮梳得太整齊了,永遠一絲不亂。穿的衣服又太合身、太輕鬆,簡直不像真的。臉上一抹輕鬆的微笑。那種模樣和效果,只可能是兩種人,不是牛郎就是拉皮條的。而他不是皮條客。
他一聲不吭,按了電梯上到八樓,我走出去。門關上,他又操作電梯下降到一樓,繼續回去研究他的賽馬錶格。我希望他每場都賭輸,我覺得一肚子不滿。
管他去死,至少找點事情做。
他臉上的表情顯示,他根本不關心樓上那個帥小子。
「沒問題。」
「做買賣的。」
「為了一百二十元,你就不必明白了。」
「樓上跟她在一起那傢伙,」我說,「你看到了嗎?有寬肩膀和那個髮型的?」
我在吧台點了read•99csw•com瓶啤酒,揮手拒絕了玻璃杯,直接對著瓶口喝。我拿著啤酒到他那桌,瓶子放在他桌上,坐在他對面。
我在外頭等著,等他們進了電梯才走進飯店大廳。我看了大廳一圈,但這回我甚至沒注意到空氣中的銅臭味。老天,伊甸羅克也同樣奢華啊,而那邊的帳單還是我自己付的。好吧,算是吧。總之,我的胃口已經愈來愈大了。
但我忘記的不光是她的名字而已。我努力回想她的臉,卻失敗了。我設法回憶她的聲音,卻毫無印象。我唯一記得的影像,就是那個女孩本人特質的抽象組合。那是很好的特質,而莫娜幾乎一樣都沒有,只除了很美。
早晨的拉斯維加斯很可笑。這裏當然是個不折不扣的夜間城市,只不過夜間一路延長到整個白天。賭場從不打烊。而且每個收銀台旁當然都放了吃角子老虎機器。早餐很難找,我坐在一個午餐櫃檯上,喝著今天的第一杯咖啡,同時抽起今天的第一根煙。幾尺之外有個老奶奶型的人正朝一台鍍鉻的吃角子老虎機喂零錢。對我來說,中午之前賭博是太不合宜了,簡直就像是星期天早上在教堂前排長椅上跟你的親姊妹搞。你要說我是清教徒我也認了——反正我心裏就是這麼想的。
全世界最常見的謀殺模式之一,就是一個男人謀殺一個女人,聲稱如果我不能得到她,別人也休想得到。這一套我從來就覺得說不通。但現在我開始能體會了。
他嘆了口氣。這比聳肩要好。「你不想跟我說實話,」他說,「或許我去看電視好了,電視還比較好笑一點。」
我無法跟她一起生活,也無法再去過沒有她的生活。有趣的問題。之前我曾經想像過,娶莫娜當老婆會是什麼樣子。我知道她的心思如何運作。基思死了,不是因為她恨他,不是因為她想要我,而是因為她再也不需要他了。他成了個多餘的累贅。而且,因為他是個多餘的累贅,所以必要時就可以從飛機上扔下去。如果我取代他的位置,也不會有太大的差別。倒不是她會殺我,而是她會離開我,或是想盡一切辦法讓我離開她。這可一點也不妙。
「八樓。」我說。
「剛剛進來的那一對,」我說,「你看到了嗎?」
他又很仔細地打量了我一遍。「我不太明白。」他說。
回市中心的路上,他變得簡直是太多話了。他問我來拉斯維加斯做什麼,我告訴他只是經過,這也差不多是實話。
首先我得辦點事。
我走向一邊,一路看著房號,發現走錯方向了。我轉身往回走,找到了804號房。門上掛著「請勿打擾」的牌子,我覺得似乎很可笑。如果我敲門,一定會很好玩,他們就可以叫我滾開。
我說:「哈羅,莫娜。」
「你不必認識我。」
我聳聳肩。
我點點頭。
「我是從一塊石板底下找到的。」
我不能跟她共同生活,也不能沒有她。我無法殺了她。而且我當https://read.99csw.com然不想自殺。看起來好像無法解決了。
我跟著他離開那家酒館,出去時沒有人多看我們一眼。我猜他們都很清楚是怎麼回事。他的車停在街角,一輛新的粉藍色奧斯摩比,車窗等設施全電動。他開得很輕鬆,技術很好。我們沿著高速公路駛過大半個城區,來到南邊的郊區。
薄薄一片光束從門底下透出來。不多。裡頭似乎開著一盞小燈。
「一套工具,」我說,「我需要一套工具。」
「管他的。」他緩緩說。「如果這是陷阱,我早該聽說了。一百元?」
我臨下車前,他開始笑了起來。我問他什麼事這麼好笑。
這帽子看起來不錯,帽冠高高的,帽沿窄窄的。是黑色的,很柔軟。
「有可能。」
我搖搖頭。如果他想訛我,我清點也不會有差別。我伸手掏出皮夾,這才想到我還需要別的。
「好奇心會害死貓的。」
大燈沒開,但留下了一盞壁櫥燈亮著,他們可真害羞。這讓我不必眯起眼睛,就可以把一切看個清楚了。
我想恨那個牛郎,卻辦不到。首先,他並不讓我覺得受傷。其次,我會知道他討生活的這個特定方法,是因為我自己時不時也會做同樣的事情。要瞧不起自己就太難堪了。
我看著牆壁,等著他回來。沒多久他拿著一個卷得好好的小紙袋出現。「三十個一元。」他說。「今天大減價。你挑對時間了。現在存貨太多,所以我們就降價出售。你要點一下嗎?」
他想了一下。「好吧,」他說,「804。」
但莫娜不像那樣。她好像無聊到極點。身邊的男人俊帥得像是從畫中走出來的,但她卻似乎不太意識到他的存在。擲骰子那桌的動靜很快,讓她覺得非常無聊。她丟出骰子,不像是她討厭那兩個骰子,而是像要擺脫它們似的。
他在她的雙腿間,正在努力工作討生活。他似乎樂在其中。她也是。不過其實我根本看不出來。
他想起他的咖啡,喝了一口。「有一段距離。」他說。「你有車嗎?」
他聳聳肩。「那要加一毛錢。」
我抽完一根煙,站起來又拿了一根塞進嘴裏。我點了火,用力吸了一口。一路把煙吸進肺底深處,憋在那兒。然後我吐出來,緩緩地,細細一柱吐了好久。這種抽法會讓你有點頭暈,但頭暈可以讓你覺得比較有信心。我覺得很有信心。
反之,我抽完了香煙,再大老遠走到電梯口,按在一個裝滿沙子的煙灰缸里,而不是踩熄在厚地毯里。然後我大老遠走回來,在房門邊又站了一會兒。
「沒什麼。」他說。「我剛剛想到,這門生意太帥了。就連經濟蕭條都不會對我們有影響。這不是太美了嗎?」
我花了整整三小時到處逛,用截然不同於平日的眼光,很認真四處觀察著。但三個小時后,我找到了他。老天,他根本沒躲著。他的工作就是要讓人發現的。你在全國任何一個城市都能找到像這樣的人,總有的。他們在等待九*九*藏*書,總是在等待。
照抄好萊塢的台詞。我輕輕一笑。「一對帥哥美女哩。」我說。「你知道,我敢打賭你的觀察力不行。你人在這裏,但卻根本沒注意到他們。」
我響應了兩句適當的話。他在一棟農場式平房前面停下來,房子是五房式附車庫的,還有一面很大的觀景窗。他說他一個人住這兒。我們進去,我看看這棟房子,裝潢得很現代,但不會太極端。昂貴,但不俗麗。我很好奇是他自己設計的,還是請室內設計師弄的。
而且我很清楚,如果我想嘗試去過沒有她的生活,結果會怎麼樣。每一夜,無論我身在何處、身邊伴著誰,我都會想起她。每一夜我腦中都會浮現她的臉,回憶起她的身體,想知道她在哪裡、跟誰睡覺、穿什麼衣服,還有——
「沒問題。」
「我要一些貨,」我說,「一百元的貨。」
我給了他二十元。「非常好,」我說,「不過還不夠厲害。我再用一百元,賭你沒有他們房間的鑰匙。」
「請坐,」他說,「放輕鬆點。」
但我已經決定,我沒辦法下手殺她。
我又朝那部吃角子老虎丟了一枚五分錢,心想自己真聰明,光靠這個腦袋就想出了答案。我拉了拉杆,看轉盤結果是什麼。
這表示舞檯布置好了。
他想了想,聳聳肩。「說吧,」他說,「錢是你的。」
他又意味深長地聳肩。「你是他丈夫?」
我的眼光無法從她身上移開。我一直看著她的臉,想從那種美麗和純真中,聯想起我當初所認識的那個她。我望著她,凝視著她,再一次把所有的拼圖用漿糊一片片黏起來。我試著想像跟她一起生活,又試著想像沒有她的生活,然後我明白兩種都同樣不可能。
「我的意思是,」我說,「我拿二十元,賭你根本不知道他們住在哪個房間。」
他們太忙了。
我知道那套遊戲規則。她會給他一筆錢去賭,不管輸贏都不必還。當然他會跟她說他輸掉了,但信不信隨她,就看她的心情而定。
「你是做什麼什麼的?」
但她大概不曉得,她輸掉的錢,他還可以抽佣。這是賭場設計出來的規矩,這樣他就會盡量讓她賭得久一點。她不可能知道這個規矩,但她反正也不會在乎。錢對她來說不重要,只要她得到該有的服務就行了。
我看到服務生領班,於是朝他走過去。他仔細打量我一番,從我頭上那頂新的波薩利諾到我腳上基思的鞋子。然後這才看著我的雙眼。
有好幾秒鐘,他都沒理會我。我什麼都沒說,等著他,最後他終於擱下報紙,抬起眼睛打量著我。
我喝完咖啡、抽完煙,就離開飯店了。走一小段路來到長途汽車灰狗巴士的車站,一個沒下巴的職員告訴我,到塔湖市的巴士每隔兩個小時的三十分有一班。我沒有紙筆,心裏算了一下,覺得適合的班次是下午三點三十分的。這樣我的時間應該夠。
我掏出口袋裡的鑰匙,插|進門鎖里。鑰匙無聲沒入鎖孔,也無聲地read•99csw•com轉動。我默禱一聲感謝貪婪的服務生領班。用小刀也可以挑開門鎖,但那就不夠細緻了。我可是巴不得能把事情做得細緻點。
他消失了,回來時,用一把鑰匙換走我一張百元大鈔。
「那要看你跟別人有多親近。」
我望著他們,過了漫長的幾秒鐘。很久以前,我還年輕得不知道那是怎麼回事的時候,有回碰巧看見我母親和父親在做|愛。我其實不太明白他們在做什麼。但現在我知道莫娜和她的朋友在做什麼,而且整件事有種幾乎是催眠的效果。或許是因為那個節奏,我不確定。
然後時間到了,我真希望能想出一些極度機智的台詞來,但腦袋卻想不出恰當的話。真可惜,這種機會是人生難得一見的。
他刻意聳聳肩。「好奇心嘛,」他說,「這是人性。」
可是莫娜的一切卻常駐在我腦海里。
我進店裡去買了那頂帽子。是義大利進口的,波薩利諾牌知名的費多拉氈帽,要價二十元。這樣好像有點傻,花二十塊錢買一頂帽子,卻只打算戴一次就丟掉。但我提醒自己,什麼東西值多少錢現在都不重要了。五元一頂的帽子或許也會一樣好,但這家店沒有五元一頂的帽子。我買了那頂波薩利諾,戴著出了店門。
「這一帶很不錯。」他說。
我走進去,很感激基思的鞋子沒發出聲響。我轉身關上門。他們沒聽到,也沒發現我。
看著莫娜讓我想起另一個女孩,在伊甸羅克的那個女孩。我已經忘了她的名字,但我記得她住在布朗克斯,在一家保險公司工作,出來度假想找樂子。我記得我們做過的愛,也記得她沉沉入睡的模樣。我記得當時想著愛上她、娶她、跟她一起過日子,會是多麼美好的事情。
「現在嗎?」
我搖頭。
我匆忙吃了一大份晚餐,但卻食不知味。然後我離開餐廳,開始四處走動。
我告訴他沒問題。他又離開,回來時拿著一個皮革扁盒子,看起來像是可以裝一套製圖工具的。我收下盒子和那個紙袋,給他一百一十元——就是他稱之為一元一毛的。他把鈔票摺了兩次,塞進襯衫口袋。也許對他來說,這不過是小錢而已。
「在這附近嗎?」
我對著店面櫥窗審視自己的鏡影。調整了半天,終於讓那頂帽子戴在我頭上頗為像樣。然後我到下一家賭場去。
他一言不發。
「好啊。」
我點點頭。
我挑了一張椅子坐下,那椅子看起來不怎麼樣,沒想到坐起來很舒服,然後他消失了。這場交易簡直進行得太順利了。我找對了人——讓適當的人統治一個城市,實在很美好。一點都不必傷腦筋。
然後我經過一家男裝店,看到櫥窗里的一頂帽子,想到如果我先看到她、而不是她先看到我,這樣可能會好很多。帽子應該是個好道具,會改變你的頭型或什麼的。有些地方男人戴帽子會很顯眼,因為戴的人不曉得進入室內該脫帽子。
他說:「我不認識你。」
「明白就好。」他說。「別聲張,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