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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我認識那個門房。但他不認識我,我想聖誕節的時候一定要意思意思。他替我們開了門——跟前兩次他替我開門一樣。雷和他聊天的時候,他還攔下了兩個面生的人。很明顯,上次他放我進去,被狠狠地訓了一頓,幸好他們沒開除他,我很替他高興。
「啊?」
「對。封條是防止閑雜人等隨意進出的,當然擋不住想進去的人,但是不撕掉封條,你就沒法進去。已經有兩三批人進去過了,所以封條也重新貼了好幾次。我查過記錄。」
「我不放心。」羅倫說,「如果你們想聽實話的話,我告訴你們我覺得會有意外。」
「應該是。」
「那你怎麼知道這麼多?」
「進來啊,」他說,「你在等什麼?」
「效率未免過高了。」
「你只挑開了彈簧鎖,所以鑰匙只轉了半圈鎖就開了,可是這種鎖有一個鎖死的裝置,如果鎖好了的話,你要轉一圈半才打得開。」
「誰怕蟑螂?」
我想,這有什麼好爭執的呢?但我還是對他說:「這個傢伙可不簡單,他可能是那種專門出面替人擺平麻煩的人,和很多重量級的政治人物有來往,不過是固定合作還是按件計酬,我就不清楚了。此外,他可能還兼勒索和恐嚇。」
「你只是說盒子,媽的,從香煙盒到皮箱那麼大的都可能叫盒子。」
「不太可能。」
帽子當然是關鍵,但是警徽、配槍、警棍和手銬也在我身上起了微妙的變化,改變了我的態度,讓我更適應我扮演的角色。我把警棍從鉤子上取下,試著轉了轉,再把它掛回到鉤子上。我一度想把槍從槍套里拔|出|來,但隨即打消了這個念頭。我想,我唯一射得到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大腳趾。我也創造了一個奇迹,在別警徽的時候竟然沒有刺到肉。
「不是我們在找什麼,是我在找。」
「哪裡的檢察官?布魯克林還是皇後區?」
「但是羅倫偏巧衝著他的屍體走了過去。」
「我帶了本書。」
「大概這麼大。」我比了比,「跟一本書差不多。」我想起達拉是怎麼對我說的了,「精裝書大小,有點像詞典,哦,我的天哪。」
「伯尼,我們沒有時間了。」
坐上警車后,他說:「我們現在進去是沒問題的。那是犯罪現場,門戶封鎖起來了,我們要撕掉封條,等出來之後再貼張新的。進出都要登記,所以別搞什麼鬼。」
「上次我打開這道門,卧室裏面有具屍體。」
「上次這裡有一個很重的切割玻璃煙灰缸。」
「胃不舒服?」
「他們消息很靈通。不管是什麼,反正一定是被掛上牌子,拿到別的地方去了。謀殺兇器一定會好好收起來的,不可能隨便亂丟。它先被掛上牌子,再送到化驗室里折騰個半晌,拍上兩百多張照片之後,就鎖到安全的地方去了。」他清了清喉嚨,「就算有兇器在這裏,伯尼,我也不可能讓你動什麼手腳。不能夠篡改證物。」
「我想你也猜得到。」
我走到桌子旁,輕輕地拍拍它的各個部分。達拉·桑多瓦爾看到弗蘭克斯福德從桌子里拿出那個藍盒子,給她看過裏面裝了什麼東西之後,又把它放回桌子裏面。弗蘭克斯福德死的時候,桌子還是上鎖的。我搜過這張桌子,但這個老古董里有很多夾層,抽屜後面還有抽屜,暗格後面還是暗格。我一開始就是依照人家的指示來查這張桌子,但我搜到一半的時候,雷和羅倫就進來了,現在我終於解開了心中的迷惑。
「請記住,」我說,「如果羅倫沖水之後沒有轉錯彎的話,我們全都不會在這裏。」
沒多久之前,我用了達拉的鑰匙,現在我們用了弗蘭克斯福德的鑰匙,這兩天我唯一闖的空門竟然是我自己的公寓。
「現在不行,待會兒當然沒問題。」
「警方的封條在門上,你難道認為裏面有人嗎?」
「謀殺案發生後到今晚之前吧。這有什麼問題嗎?」雖然在超車,他還是看了我好一會兒。「哪有人他媽的把車停在街道中間的?」他抱怨說,「九_九_藏_書伯尼,你是怎麼想到迪巴斯這號人物的?」
「你和羅倫用門房給你的鑰匙進來的時候,你應該先轉一整圈打開鎖死裝置,再轉半圈挑開彈簧鎖,這才能把門打開。」
「我知道。」
「沒什麼。」
「在桌子里?」
在郊外的住宅區,郵差的制服是最理想的。當然,很多人認識專門負責某一區的郵差,但也有專門處理包裹、挂號信或是別的東西的郵差從你身邊經過,你就未必認識。
「對,找什麼?」
「大概吧。」
「我能不能知道?」
「不用多久你就會習慣的,少了它,你還會覺得像沒穿衣服一樣。」
「你怎麼會知道?」
我讓他沉迷在古代的春宮畫里,自己在客廳里散步,眼前是一張綠色的搖椅。在我搜査那張桌子之前,曾經坐在那裡沉思了好一會兒。你的名字是J·弗朗西斯·弗蘭克斯福德,我對自己說,你穿著睡袍——不過,你管它叫起居服——很舒服。你應該到劇場去了,但你的手邊卻放了一杯酒,膝蓋上有本書,嘴裏有根雪茄……
「那又怎樣?」
「媽的。」
「天哪。」他挑出一把鑰匙,插|進鑰匙孔。我一眼就看出來不是這把,果然不合。他又試了另外一把,這次可以了。
在我把最後一個抽屜抽出來的時候,雷說:「他媽的,gamahouche這個字是什麼意思?」
「你在想什麼,伯尼?」
他用鑰匙順時針轉了半圈,推開門。他說了一句我沒聽清楚的話,走了進去,摸著開關,打開了燈。然後他轉身叫我進去,但我站在原地沒動。
就連羅倫都不得不承認:「他們是天生的演員。」
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坐回綠色的搖椅上,他的目光從我的肩膀後面射過來。「你去看你的書,」我說,「我要專心想一想。」
「反正這公寓也不是他的,反正他要把封條貼在門上,他哪裡會管什麼裝置。別費心思琢磨這個了,伯尼。」
「我找到了一點東西。」
「我就是沒個主意,雷。」
我回到客廳,意氣風發,一副警察派頭,好像已經準備好下令叫哪輛車別擋路、叫交通車流暫停,或是到小餐館里吃頓霸王餐。雷也注意到了我的變化,他從我的帽子看到腳上的鞋子,緩緩點了點頭。「這樣可以了。」他說。
我從他身邊走過,從床邊走到一幅畫前面。畫面上是一座破舊的農舍,畫框看來很笨重。我心裏明白,如果這畫後面有個保險箱,謀殺案發生以來,起碼也被人發現十幾二十次了。但我還是移開了畫框,畫後面依舊是牆。
「上次我打開這道門,」他說,「門的另外一邊有個賊。」
我說:「這樣吧,我放在這裏——如果你要的話,羅倫。」他點點頭。我繫上他的槍帶,還試了試,確定槍很穩妥地插在槍套里,免得它掉出來讓大家難堪。我伸手摸了摸身後那塊又冷又重的頑鐵,真沒想到它是那麼可怕的東西。「媽的,這玩意兒有沒有一噸重啊?」我說。
我說:「好笑,怎麼說這個人也應該有個保險箱啊,他經常有現金在手上,怎麼都不擔心?」
「屁股後面有塊這個東西,想要直著行走都很難,那麼重。」
「你這裡有酒嗎?」
「天哪!」雷說。
「你也不能確定吧?」
「我知道,有的時候我可以省下不少時間。」
「我上次進來,除了關門之外,還把門把上的鎖死裝置轉了過去。這樣的話,你就可以在裏面把鎖死裝置扣好。」
「可以,」我說,「但有人就要惹上麻煩了。」
結果我花了將近一小時的時間,把每個抽屜都抽出來,看看後面到底有沒有暗格,再把它們翻過來倒過去地檢查。我把桌面捲起來,非常仔細地查看每個角落。結果,我發現的暗格比早餐穀物盒後面能印的小廣告還要多。暗格大部分是空的,有一格裏面放了一沓維多利亞時代的春宮畫,顯然是維多利亞時代某個色鬼的珍藏。我把五六本小冊子交給雷,他一個勁地抱怨弗蘭克斯福德書架上的書,最活色生香的竟然還是上下冊皮裝的莫特利的《荷蘭共和國之崛起》。九-九-藏-書
「雙子座的人。」
「血?」我說,「一直以為血是紅色的。」
「恐怕會過很多天。」
「你到底找到你要找的東西沒有?」
「我還以為你不認識他呢。」
「怎麼說?」
「如果你跟來的話,你和伯尼兩個人只能一人佩槍、一人佩警徽,對了,還只有一個人有帽子,我的老天。」
「我以為你怕。」
「國王郡的檢察官是——媽的,我忘記他的名字了。」
「這是標準程序嗎?」
「什麼?槍啊,你會習慣的。」
「什麼現金?他有不動產,有家戲院,伯尼,現金從哪裡來?他可能有些戲院的收入,但現在誰會把錢帶回家?直接送到夜間銀行存起來了。小劇場又不是賺錢多的行業,他哪裡會有很多現金?」
然後我關上盒子,鎖好。
「這倒是實話。誰會知道弗蘭克斯福德的屍體什麼時候會被誰發現?」
「弗蘭克斯福德的公寓在東城,」我說,「跟這裡是同一個區。」
「對。」
「那又怎樣?也許鑰匙在他的搭檔手上,而那人去按電梯了,所以那傢伙把門帶上就算了,也許他根本就沒有想到要用鑰匙把門鎖好。很多人都是這樣的,他們才懶得把鎖里的什麼……鎖死裝置鎖好。」
「什麼時候的事?」
「我是不認識。」
「對了,是迪巴斯。怎麼了?」
「我不知道,有什麼區別嗎?」
「什麼?」我遲疑了一會兒,但他也沒追究,「也不是你想要找的吧?你到底在找什麼?說不定我見過。」
「對。」我說。我拚命回想,想抓到記憶里陰暗深處那細微、快速的一瞬。「我按過那個鎖鈕。」我說。
「是啊。他被打的時候,一定是先摔在床上,然後才滑到地板上。」
「不會出什麼事的,」雷說,「我和伯尼去看個地方,然後離開那裡,回到這裏,伯尼把裝備還給你,你和我回家數錢。你帶雜誌來了嗎?」
「我也是這麼想,但是有話直說不好嗎?」
「沒有蟑螂,」我說,「這幢公寓很乾凈。」
「不是我。我想弗蘭克斯福德和他有聯繫。」
「這樣也好。」雷坐回椅子,繼續看他的春宮畫。我回頭瞄了一眼,雷用春宮畫遮臉,還是在偷看我,被我一瞪后才埋首苦讀。
「他的人是什麼時候進去的?」
「時代不同,習慣就不同。」
「哦,行了,」我說,「不管是多大,你都沒有看到過,尺寸對你來說有什麼差別嗎?」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規矩。」我說,「這是我的。」
「你可以査到嗎?」
我跪了下來,仔細檢査,腦子轉了好幾圈,確定它完全符合我的假設。於是我站起身來,不再理會它,慢慢踱回客廳。
「你說賊啊?」
「門已經鎖上了,你坐在空的客廳里,到底要槍幹什麼?難道你怕蟑螂不成?」
「他的搭檔知道,」我說,「遲早有那麼一天,局裡面也會知道這些才對。你有沒有聽說過弗蘭克斯福德的秘密生活?」
「幹了之後就是褐色的了。」
「怎麼啦?」
「天哪,」雷說,「我們趕快離開這裏。」
「它一定在這裏。」我說。
「哦?誰進去過?」
「我自己也很緊張。」他說,「離開這裏好不好?」
「奇怪。」我說。「什麼?」
「藍盒子。」我說,「藍皮裹住的盒子。」
「那是另外一回事。我坐在這裏,沒有警徽、沒有槍,天哪,我不知道,雷。」
我退開兩步,低頭看看桌子,https://read•99csw.com心裏卻在想要把手洗乾淨。想要洗手的衝動讓我想到了自來水,同時帶著我的雙腿朝浴室走去。站在那兒重溫我的尼亞加拉瀑布印象的同時,我發現我的目光正在研究腳底的鑲嵌瓷磚,它們多數是白色及淺藍色的瓷磚拼成的幾何圖形。我的腦子現在已經想到了撬開瓷磚來看看,我確定我已經瀕臨崩潰邊緣。我沖了馬桶,在藍褲子上抹乾手,從鉤子上取下羅倫的警棍,輕輕拍打手掌,走出廁所。
「伯尼,你能不能說說我們在找什麼——」
沒人搭理我的這句話。羅倫不住地描述各種意外,從交通意外到突然有市民遭到攻擊等,不一而足。雷對他說,發生這種情況時三個警察——兩個正牌和一個冒牌貨——混在一起會更怪,還不如一個真警察和一個假警察的組合好。
「神經病。」
那張桌子。
「這裏應該有兩個煙灰缸才對。」
我從羅倫那裡接過那根被磨得鋥亮的黑色警棍,還甩了兩下,打在手掌上。這根木頭很平滑,打磨得很仔細。雷教我怎麼把警棍掛在身上,才不會鬆鬆垮垮的老是打到自己的小腿。最後我別上警徽,把帽子戴正。我走到卧室,照了照鏡子里的自己,這次我覺得自己真的像個警察了。
「這好多了,」他說,「如果用當今的語言來寫,就更好了。等你想明白這些人找女人到底做了什麼,已經沒什麼趣味了。」
「這是規矩。」我說。
「希望今天晚上我們兩個還能有新體驗。」
我拿著藍盒子走回浴室,進到弗蘭克斯福德的房間。這種小的家用保險盒,不管是不是偽裝成書的模樣,都是最棘手的東西,其難度跟進入一個性冷淡的女人不相上下。你得對上十個數字的號碼鎖才打得開,否則只有用鑿子硬撬了。
我再度和他擦身而過,小心翼翼地沿著粉筆畫過的痕迹走動,彷彿屍體還在那裡似的,地毯上似乎有個不容侵犯的靈魂。我拐進過道,轉到浴室里看看。和公寓的其他地方相比,浴室大得嚇人。別忘了,在這幢建築物里,還有成排出租的「鴿子籠」呢。浴缸也很大,四個角還有金屬裝飾,和新款的臉盆和馬桶相比實在是古色古香。我在臉盆里放了點水,又沖了馬桶,出去便看到雷的眉毛揚起來了。
「布魯克林。」
「報紙是這麼說的。」
「我真是個白痴,」我說,「除此之外,一切正常。」
「還不是那些人。攝影師和化驗室的人在還沒上封條之前進去過。沒過多久,攝影師又進去了一次,但沒有待很長時間。也許是因為第一次的照片拍得不好,也許是因為檢察官要他拍別的房間。你根本不知道檢察官要把什麼東西拿到法庭、要把什麼東西當作證物。然後助理檢察官也去了一次,可能是想親身感受一下現場吧,還帶了兩個兇案組的探員。雖然這是我們轄區里的案子,我們也不可能把案子放給他們辦,但他們例行公事,還是得過來看看,也許會發現什麼蛛絲馬跡和他們正在偵辦的案子有吻合之處。然後,可能也是為了類似的原因,不是曼哈頓,而是哈得孫河另一邊的地區檢察官也派人進來——」
離開卧室的同時,眼角突然瞄到床柱和地板之間好像有什麼小碎片夾在那裡。
「誰知道?」
「裏面的東西可以讓你脫罪嗎?」
「在卧室。」
我站在浴室的門口,轉向卧室,然後再轉身退到客廳。我當然可以查查弗蘭克斯福德的衣櫥里有沒有夾層、暗格,但我覺得這不像是他的行事風格。
「好,到我的地方再開這個盒子。」
「一查記錄就知道了。」
這次只花了三分鐘就找到了,又花了五分鐘確定別的皮裝書表裡如一,真的是書。弗蘭克斯福德的藍盒子是本假書,製作精巧的木盒被偽裝成達爾文的《物種起源》,打開之後才知道箇中玄機。這盒子其實和那种放在床頭裝領帶夾、袖扣的小盒子差不多,合起來鎖上,隨手往書架上一放,周圍全是真書,魚目混九_九_藏_書珠,便沒人分得出來。
該說的說了,該做的做了,現在唯一重要的變數就是藍盒子了,不管我能不能找到。
「報紙上說他是被煙灰缸打死的。煙灰缸在哪裡?」
「我還以為是被燈碰死的。你確定是煙灰缸嗎?」
「我知道我在找什麼。」
我想了一會兒,現在非常確定是誰到我家去了,而且是在搜完弗蘭克斯福德的公寓之後。然後呢?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如果他是先派人到東六十七街,再派人到西端大道,我的思路還可以理得出來,但就算如此,也不能證明什麼。不過,話得說回來,就算是順序倒過來,也不會毀掉我的推測。
「你不把它打開嗎,伯尼?」
「他們不是在卧室里找到一個?弗蘭克斯福德就是被它砸死的。」
我拿出那串開鎖工具。「坐著,」我對雷說,「要好一會兒呢。」
如果那些笨蛋用搜我房間的手法搜査弗蘭克斯福德的家,保證可以找到這本書。如果他們一本本地把書拿下來,再一本本地抖,他們就會知道有一本根本打不開,機關就在這裏。但他們卻輕易放過了弗蘭克斯福德的公寓。
「那你就坐在沙發上讀書,那張沙發很舒服,先前我坐過。你讀書的時候身上還掛著那麼多傢伙?」
「最後會證明它很重要。」我說,「到底迪巴斯派的是什麼人,他們究竟是什麼時候進去的?」
「呃?」
「這門沒鎖。」
我把這不公平的對待方式強行擠出腦海,集中心思搜尋這個地方。我從卧室開始。地板上的東方地毯——我說不出來到底是哪一種——上有個粉筆畫出來的人形,標示屍體的位置。他就躺在左邊的牆角,伸開的雙腿直抵門邊。頭所處的位置有一些褐色的痕迹,凌亂的床上也有類似的褐色斑點。
「那就沒你的事了,伯尼。就算我們知道你在哪裡,又有什麼用?我們總不能捏著自己的帽子對我們的長官說,我們抓到了你,但又放走了。更何況,屍體被發現的時候,我們也搞不清楚他究竟是不是在那個晚上被殺的,因為只要時機一過,就很難判斷他準確的死亡時間。」
我倒沒有那麼急。在把鎖打開之前,我把盒子仔細端詳了一番,這裏敲敲、那裡戳戳,然後才打開盒子,看到裏面的東西都在,於是把它們放到口袋裡。我的警察制服口袋很大,全部放進去也不會凸出來。
「布魯克林的檢察官是誰?」
回到客廳的路上,我決定讓歷史重演一次,狠狠地沖了馬桶一下。雷在我們分手的地方瞧著我。
「不是,還有一個煙灰缸,」我說,「在這張桌子這邊,和那個謀殺兇器應該是一對。他們為什麼把兩個煙灰缸都拿走了?」
羅倫深深地吸氣、吐氣,吸氣、吐氣。「假如出了什麼事呢?假如這雙子座的人又出怪招呢?你和我在紐約市又隔得天南地北,雷,這該怎麼辦?」
「我還以為你急著要打開。」
「你說得一點也沒錯。」我說著走了進去,把門帶上,轉動了門把上的鎖死鈕。
把這道鎖鎖好之後,我把心裏的最後一塊拼圖也放到了它應該在的地方。
「多大?」
「那又怎樣?」
「當然沒鎖,我剛打開了。」
「也沒有那麼急,」我說,「我想離開這裏。我們出來這麼久,羅倫一定很不高興。我們和他一起看看裏面有什麼東西吧。這裏面是什麼,我也知道個八九不離十。」
「坐著吧,你這個渾蛋,把裝備交給伯尼。伯尼,他也許喝點酒就不會那麼緊張了,對不對?」
我看著羅倫,他的眼睛卻瞄向我腳上的褐色休閑鞋,倒不是他對這雙鞋子有什麼意見,而是因為他就是要低著頭看地下。「我覺得我也應該去,」他說,「如果出了什麼事,怎麼辦?」
「案子很簡單?」我說,聲音很空洞。
我到廚房去找威士忌,出來的時候,手裡除了酒瓶還有酒杯和冰塊。「最好不要。」羅倫說,「我正在值勤呢。」
「隨你怎麼說吧。」雷說,他有點不耐煩了,「你隨便說說,我就隨便聽聽九九藏書。伯尼,我根本不記得到底轉了幾圈才把門打開,特別是我不知道門的另外一邊是什麼人的時候,我哪裡知道是你?這到底有什麼關係?不知道你在那裡嘮叨什麼。你說你要進來的,但如果你只是站在門邊說鎖的事情,像個瘋子一樣——」
他沒有再看我。我穿著制服站在雷旁邊,誰會注意呢?我們和一個穿著像教士的人一塊兒上了電梯。我覺得他有點怪怪的,我和真警察已經有點差距了,他則更不像教士。連警察都是假的,當然世上的其他事情也不能視為理所當然。我突然想到,教士的衣服對賊來說,倒是個很好的掩護,只要走得快些,沒有哪個門房會想攔你。不過,如果你是在郊區作案就沒什麼用了,在那種地方最重要的是不要吸引別人的注意。當然,在城裡的公寓樓是另外一回事。
「聽到沒有,」雷說,「這裏沒有蟑螂。」
我請他拼出來,想了一會兒后索性把書拿過來自己看。「我想是舔女人那裡的意思。」
「前一次進來的人,沒有用鑰匙鎖上鎖死裝置,只是把門帶上就走了。」
我們在離開之前,還大概檢查了一下屋內的陳設,確定和我們進來的時候差不多。我對那張漂亮的木桌進行了肆意破壞,幸好損害不在表面上,書架上的書看來也和之前一樣。基希曼在門口又加了一道封條,註上日期,時間,還簽了名。然後,他故意對我笑了笑,用鑰匙把鎖死裝置轉上。
我比那兩個警察到得早,但也只不過早幾分鐘而已。剛把藍色的制服換好,門鈴就響了。我打開門讓雷和羅倫進來。雷的臉色不太好,羅倫的神情則是陰晴不定。雷先進來,大拇指往肩后一指。「那傢伙快把我逼瘋了,伯尼,」他說,「你向他解釋為什麼他不能跟我們一起去。」
這實在很不公平。以替別人解決麻煩和勒索為業的弗蘭克斯福德,現在是兩手空空撒手西歸了,他不可能再讀書、穿衣服,甚至不會再住在這個地方了,但這地方卻保持得整整齊齊。而我呢,房間里的東西我全都用得著,但他們卻這樣對待我。
我沒有右轉反而左轉,走著羅倫當時的前進路線,走進弗蘭克斯福德的卧室。我很快地翻了翻衣櫥,結果不出所料,裏面只有衣服。
公寓跟上次看到的沒什麼不同。如果到我家翻箱倒櫃的人真是迪巴斯派來的,那麼他一定是派了兩個比較和氣的人到弗蘭克斯福德家來。當然,到我家的那兩個是非法入侵,也不可能會有什麼記錄,但到這裏的人可不一樣,必須有搜索令,進出也得登記。所以弗蘭克斯福德的書都還在書架上,衣服也平整地擱在衣櫥和抽屜里。沒有人割破他的傢具、掀起他的地毯,或是把畫從牆壁上拿下來。
我依舊在細細解剖這張桌子。我拆掉了裏面的夾板,心裏很清楚是絕對裝不回去的,因此覺得很抱歉,但還沒有抱歉到要落淚的地步。最後我不得不承認,不管這張桌子里有多少暗格,弗蘭克斯福德並沒有用它們來放那個藍盒子。很久以前,他就把盒子拿出來,不知放到哪兒去了。
「我只想知道證物在哪裡。」
「再等一等。」我說,「上廁所。」
「在想生意。」我說。我們在三樓下了電梯,那個舉止可疑的教士繼續住上。我站在雷的身邊,他正在撕封條,然後,他掏出鑰匙開門,我則伸出手指按門鈴。門鈴響了,雷卻瞧著我,一臉難以置信的表情。
盒子清乾淨了,我回到卧室,用力把床向外拉了一兩英寸。那裡有個長方形的小東西,之前吸引過我的0光,但我卻沒拿。移開床之後,看得更清楚了。我用羅倫的警棍把它挑出來,用拇指和食指很小心地夾住它的邊緣,放進那個藍盒子裏面。
「沒聽過,我想也沒有人會去査。我們已經知道殺他的人是誰了。這個案子很簡單,為什麼要浪費時間査這些細節?有分紅嗎?」
「是不是邁克·迪巴斯?」
「你說什麼?」
「你看了也許覺得很好笑,」他說,「用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