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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

雷根說,「土波。」
天啊,真有這麼好的事情嗎?「你有嗎?」
「他什麼時候來的?」
「我不知道。一個老頭,戴頂帽子。一個老頭戴頂帽子,怎麼看,也就是一個老頭戴帽子,你知道我的意思吧?不好意思,我不大會記人的臉孔跟名字,都長得差不多;但是,喝什麼,再細微的差別,也是有學問的,一本賬,我記得清清楚楚。我可以對一堆聖經發誓,他點的是土波。媽的,如果你根本不喝的話,幹嘛點進口貨?只想瞪著看的話,滾石就很棒了。」
但是,他並沒有幫克雷頓發掘出什麼足以翻案的線索。
「我不知道。」他說,「我不確定我聽過他的聲音。你看到那邊土波的圖案嗎?他好像是指著那個圖案,我問他說,土波嗎?他點點頭。要不,就是杯墊,他指了指杯墊。但我確定他點的是土波沒錯,我對酒,非常有把握。你知道嗎?其實我可以對天發誓,你上次來的時候,喝的是布希密爾威士忌。」
大保羅以前在這裏做過,最近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他對公司頗有些埋怨,不過現在沒必要說這些。最近聽說他在西十一街的「柔觸」做。
「我有什麼?」
「他是下午進來的?」
這句話的意思是要請他喝杯酒,才會喚起他的記憶嗎?加爾文很不耐煩地問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雷根聳聳肩,他是麥克斯啊,一直都是這樣,過目即忘。
他下班了。莫瑞·溫特斯很照顧他的生意,先是讓他替那個作家,克雷頓,打聽線索,接下來要他去摸摸一宗搶劫案里的兩名證人,究竟是什麼底細。這宗搶劫案最後撤銷起訴,最關鍵的證據就是他提供的線索,所以,他現在的自我感覺非常良好,想來,莫瑞對他也很滿意。
「喔?」
他不知道他們在哪一家搬家公司上班,也不知道他們的名字、地址,只知道一個人略高一些。
他喝下這杯酒。就這一杯,足以挫挫沮喪的銳氣,足以減輕哪怕自己都感覺不到的些微負擔。
「差不多就是這個時候。安安靜靜的,跟現在一樣。」
「你記得他的聲音嗎?」
很好。
「他長什麼樣子?」
說到這裏,他又想倒上這麼一小杯,但他決定忍一忍。他鎖上門,走下樓梯。下樓梯比上樓容易得多。奇怪,這是什麼道理?
他找到這兩個人,分開訪問。他們兩個都記得艾迪說的那件事。他們不認識那個老頭,可能連正眼都沒瞧他一眼,但他們記得艾迪跑過去看,還拿出一瓶土波,打開來倒在兩個杯子里,要他們嘗一嘗味道究竟有沒有問題。他媽的,艾迪,你知不知道他掀起了怎樣的驚濤駭浪?而原因只是一瓶顧客沒碰過的啤酒?
「當時還有誰在場?你記不記得?」
「麥克斯,」雷根說,「你記得那個傢伙吧,兩個月前,點了一杯土波,卻一滴也沒碰的怪老頭?」
問題是:辦不到,怎麼也辦不到。他跟在警察後面,拿著血手木匠的照片在這附近亂晃,見到人就問,你見過這個人嗎?好像他們在電視或報紙上都沒見過這張照片似的。魚壺值早班跟晚班的酒保看了照片之後都說,他們認識這個人,不是血手木匠嗎?有什麼新鮮的?他們以前見過他嗎?有啊,《郵報》、《新聞報》、CNN、紐約第一頻道、《美國通緝要犯》上面都見過,就連《宋飛正傳》重播節目上都有。那麼你親眼見過這個人嗎?他到過這家酒吧嗎?沒有,抱歉,幫不上忙。read.99csw•com
這個酒保沒半點遲疑,拿過來就簽。「你知道嗎?」他說,「我有個感覺。那時,那個女的剛被殺,所以,我在收杯子、瓶子的時候,老覺得這些東西可能會是線索。」
「最近有好多人拿照片找我們指認,我不是每一個都記得,但是,你,我記得。布希密爾威士忌,對吧?」
去你媽的白痴。「不怎麼說話。」他很有耐心地繼續問道。「點了酒,卻碰也不碰,站在那邊或是坐在那邊老半天也不動——」
這個讓人眼睛一亮的東西,吉米·加爾文心裏明白,可能是個錯誤。如果再等一會兒,或者有一頓豐富的早餐在你的胃裡:蛋、火腿片、一兩節香腸,現在差不多又到了午餐時間,當然不會有任何人責怪你喝上一兩杯烈酒的。當然,如果你能撐到午後,那就更棒了。問題是:在早餐前,你就幹了好幾杯,喝著喝著,連早餐都省了,這情況就不怎麼理想了。可是誰擋得住呢?上好的約翰·詹姆森陳釀威士忌,在你的胃裡,在你的呼吸間,聞到的人很輕易地就可以分辨出這絕不是教堂祭台上的爛酒。
他不是律師,也不在法庭,不過,他提供的線索,難道不能成為一個夠格的證人?
他選擇後者,不過卻有前者的效果,只覺得糨糊差點從腦子裡流出來。所以,他趕緊拿過瓶子,在容量大約六盎司、半透明的小杯子里,倒了大半杯酒。他端起杯子打量,好像在看——看什麼?新結識的知心好友,還是糾纏一輩子的夙敵?
「艾迪,是不是在瑪麗琳·費雪被殺的前後?」
偉大的思想、偉大的情感,他知道只有兩種方法可以獲得:一是讓自己的腦袋變糨糊,一是喝上兩杯老酒。
「柔觸」當然是他的下一站。他到那裡才發現:大保羅離職好一陣子了,但沒錯,他說的那段時間,大保羅的確在這裏上班,而且,沒錯,根據記錄,當時,他跟另外一個夥伴,在紐約市搬過家,客戶是一名女性。我想,把這兩個人的名字告訴你,應該沒關係。
「演員?」
「也差不多了九_九_藏_書,要加冰,還是兌水?」
「這就是他點的酒,可他根本沒碰。就跟你說得一模一樣,一個酒瓶、一個杯子放在他的面前,坐在那裡好久不吭不響,等我再注意到的時候,他就不見了,啤酒一滴也沒喝。我最初以為他出去透氣一會兒,要不就是上廁所,問題是怎麼上那麼久?這讓我擔心他會跟蘭尼·布魯斯一樣,躲在廁所里嗑藥掛了呢,這個王八蛋。就這麼不見了,我從此再也沒有見過他。」
「也許有別的線索可以幫我找到他們。」加爾文說。雷根的眼睛開始變得空洞,隨後好像想到了什麼,又開始微笑。
結果,突破點就出在這個阿尼身上,儘管他並不叫阿尼。我知道你說的那個人,一個職員跟他說,有一隻眼睛跟你說得一樣,晚上比早上還嚴重;這個人的個頭真的很大,但是不叫阿尼,叫保羅。
我的天啊,「杯子,你留下來了嗎?」
要不,這樣的場景也不賴:她走進魚壺,血手木匠一眼就看見她了,尾隨在費雪與克雷頓的身後。他想辦法混進褐石大樓一其實不難,只要時機拿捏得准,克雷頓前腳走,他後腳進去就行了。敲敲她的門,說他忘了東西,回來拿。是嗎?你忘了什麼,我幫你拿。不,你找不到的,讓我進來。她把門打開,他說,我忘了殺你,臭婊子,隨即痛下殺手。
他要艾迪加點水打個底。他吸了一口,點頭示意再加。這是工作的一部分,不管是上班還是下班。你到酒吧找酒保聊天,看看有沒有什麼線索,總不能在吧台喝可樂吧。
「像不像?」
莫瑞喜歡這一段,他覺得這很可以唬弄陪審團,嘿,有這種可能吧,是合理的懷疑吧。找到他在魚壺的證據,莫瑞說,找人說他進過褐石大樓、在對街徘徊、在磨刀霍霍。不管,想個辦法把他扯進來,就像是杯子蛋糕上面一定要有的糖霜。
「嘿,好久不見。」一個親切輕鬆的微笑,這點他得承認。「你又要拿照片給我看了嗎?」
「這是個好問題,我得想想,有一兩個月了吧,我只能想到這麼多。」
所以,他日夜在費雪家門口等著,趁她出門不防備之際,混了進去。誰知道她回來的時候,還帶個男人,克雷頓個頭不小,所以,血手木匠只好耐心地躲在衣櫃里,等這兩個人在床上翻雲覆雨。完事之後,克雷頓回家,血手木匠「砰」一聲跳出來,正是費雪意猶未盡的時候,為了不讓第三個人再享受這溫馨的時刻,他索性把費雪勒死,閃人。
現在,他得傷腦筋想想,今天要幹什麼了。
加爾文不肯放棄,千方百計地換著方法問,但是,他真的只知道這麼多。他把艾迪的話,或者說,把那個嘮嘮叨叨不知是不是在說英https://read.99csw•com文的傢伙的話用英語給寫下來,要艾迪看一遍,順便簽名。
「瑪麗琳命案的線索?」
「我想沒有。如果他曾經來過,行為這麼怪,我一定會記得的。」
天啊,他想,是不是他每一次的疏忽,都會回頭來反噬他,無一例外呢?很明顯的,他就是這麼背。他說,「你知道嗎?我仔細想了想,你是對的。我從來不點布希密爾,但是,那天情況特別……」看來還是躲不掉,他只好再把個中原委說一遍,那個白痴聽得入神,開心地頻頻點頭。喝得習慣的酒,說換就換,對他來說,是一件駭人的事情。
「要不就是作家。我上次聽到他們在談劇本,但我沒弄懂他們是在背劇本,還是寫劇本,買健力士生啤酒的錢,是搬家賺來的。」
簽一張聲明,證實以上所述都是事實好嗎?好啊,有何不可?
緩緩一笑。「坦白說,我還真留下來了。」他指著背後一整排的玻璃杯。「就在這一排。」他說,笑得跟黑猩猩一樣。「別問我是哪一個,我已經分辨不出來了。」
麥克斯想了好久。「我只喝紅酒。」他說,轉身。
「天啊,是嗎?坦白說,我沒仔細看他,只能說,有可能。」
但是,換個角度說,除了威士忌,還有什麼能讓你在經歷一個可怕的夜晚之後,第二天,還能有生活的動力呢?他有個朋友,靠的是安定,說這種葯可以清清爽爽讓你精神一振,不會每天都像只病貓,而且呼吸的時候,沒有味道。誰知道這個傢伙竟然服用煩寧上癮,為了戒掉這個壞毛病,幾乎送掉條命。這個可憐人被送進貝絲·伊斯拉爾醫院,醫生跟他說,戒煩寧比戒海洛因還難。不必了,多謝,我還是靠威士忌好。儘管它遲早會要我的命,但是,至少它落喉順暢,韻味無窮。
一個酒客抬起頭來,轉身。長長的臉,稀稀疏疏的鬍子,修長的指頭握住一個酒杯,裏面裝的是酒吧供應的零售紅酒。我真的受夠了,加爾文想,拜託誰對準我的腦門子,賞我一槍吧。
「也許是一兩天,或是三天以後。你想知道我為什麼記得嗎?那時我還在想,可能會有人問起我那件謀殺案讓我有這種感覺。」
「麥克斯,詩人麥克斯每天都在這裏。嘿,麥克斯!」
他覺得他的能力是有限的,因為不需要什麼特異功能,誰都知道這個作家有罪。一個女人走進酒吧,跟一個男人出去,一覺醒來,她死了,這種案子有什麼好查的?用得著拿茶葉占卜、看水晶球才能知道兇手是誰嗎?你挑錯人,他殺了你,落跑,不就這麼回事?
這些階梯沒能挽救他日益變形的身材,也沒害他死在這裏;不過,這兩點他現在還沒法確定。終於爬上了四樓,他覺得他應該喝一杯犒勞九*九*藏*書自己,但轉念一想,還是等會兒再說吧。不管是上班,還是下班,不管是盡心,還是儘力,他都覺得他沒法幫克雷頓找到什麼翻案的證據。也許還有一線生機吧,只是沒人知道在哪裡。
有幾個方向倒是值得深入地追一下。有人在十三街和第八街見過哈賓傑買汽油,所以,他非常可能跟在布魯克林對付那個老婦人一樣,盯上費雪,找個機會混進她家。
「土波?」
「不好意思,我喝的是詹姆森。」
他翻了翻他的筆記本,打了兩通電話。很明顯的,他仍在原地踏步,沒有半點線索。他從這個工作中領悟了一個冷酷的事實:不管你怎麼努力,前途依舊一片黑暗。但你再試一下,多用腦、多動腳,說不定也會有小小的回報。
「我在想……」他說,「你記不記得有一個傢伙,孤家寡人一個……」
他的線索不多。一個含含糊糊的日期,健力士生啤酒(這點他非常相信艾迪的記憶力),曾經幫一個女的搬過家。幸好,艾迪硬是擠出一點新的資訊:這個二人組中,一個人叫大阿尼,眼皮有點下垂。
絕對有可能,他想。
「他們幫一個女孩從男朋友家搬出來,一個人說那個女孩愛上了他,也許他應該去追她。我不知道那個女孩是誰,只聽說她沒給他們小費,或是給了一點點。」
還有誰在?加爾文問他,這個問題不像拔牙齒,而像用你的手指去拔他的牙齒。「健力士生啤酒。」他說,「啪」地打了個響指,面帶微笑,像是創造了什麼奇迹。「兩個人。一個星期總會來個一兩次,有的時候結伴,有的時候個別來。演員。」
動機被他從頭到腳地推敲了好幾遍,自認頗有根據,但他畢竟是個好警察,不管任務有多困難,都要全力以赴。以前,他竭盡心力,上窮碧落下黃泉,要把歹徒送進監牢;如今,他竭盡心力,上窮碧落下黃泉,卻是要把歹徒從監獄里放出來。今非昔比,著實不習慣。這工作既勞心,也勞力,要動腦,也得動腳。腳力雖不如前,但也還動得了。
他回到公寓,心裏不禁想:以前這個地方,警察一個人不敢來,就算是兩人一組,能不來這裏,大家還是寧可不來。現在他得託人情,走後門,才能在這裏找到一個他負擔得起的立足之地。這棟公寓,四層樓,外表殘破不堪,聽到一個月五百零五的租金,你可能對裏面有不切實際的想象,對不起,裏面更爛。不過,也有好處就是了:如果有個女的,氣喘吁吁地爬上四層樓,她大概不會改變主意,因為她的投資大得讓她不會回頭。
他在B大道的一家烏克蘭餐館吃早餐。他不在乎膽固醇,這家餐廳跟他一樣不在乎。他點了義大利香腸、蛋、炸薯餅,連喝了三杯超爛咖啡。但是,老天爺啊,當他走出餐廳的時候,他覺得好多了。
「我想麻煩你一件事情,」他說,「忘掉我拿給你看的照片。」
接下來的這read.99csw.com一天跟第二天的大半天,他都在找那兩個搬家工人。在格林威治村與切爾西一帶,有十幾家的搬家公司,一個人、一輛卡車的個體戶更是不計其數。如果真是這種個體戶,他就倒霉了。但是,從雷根的話中聽起來,他們不參加試鏡的時候,才去搬家賺錢。也就是說,他們為公司工作。
「你還記得?」
他到紐約市的另外一頭去,慢慢走,不趕。中午過後沒多久,他來到了雪瑞丹廣場,再渡到魚壺去。午班的酒保在吧台,最近的風頭挺健的。他叫做艾迪·雷根,加爾文看到他老是想起前總統,不過二十年過去了,里根總統也早就不復當年了。這個酒保的姓,拼法略略不同,少了一個e。有e的里根是愛爾蘭姓氏,少了e就不知道是什麼玩意兒了。或許是波蘭姓吧,砍了一大堆z跟w,就剩下這個怪怪的字了。
「不一定是這起事件啦,而是一種感覺,你知道的,像電影或是電視上常常演的那樣。案情陷入僵局,大家百思不得其解,然後,鏡頭一轉,一個若有所思的酒保,拿個杯子或瓶子端詳,看看上面有沒有指紋。所以,我靈機一動,想說應該把杯子留下來當證據,以防萬一。」
艾迪的兩個手肘拄著櫃檯,身子往前傾。他的臉有些扭曲,搔了搔頭,加爾文覺得他真他媽的像猴子,看著自己的拇指發愣。
扯得夠了,現在可以言歸正傳了,他又拿出照片。「艾迪,」他說,「是不是這個人?」
「你以前見過他嗎?」
看著雷根倒酒,他猛地想起,天啊,他上次進來的時候,喝的真的是布希密爾威士忌。他先到另外一家酒吧攪和,那家只有這個牌子的愛爾蘭威士忌,他喝了之後,覺得口感不差,到了魚壺就繼續點這個牌子。他本來想跟艾迪說,他記得沒錯,但何必這麼麻煩呢?有什麼差別嗎?
「嗨,艾迪。」他說。
「這樣的人多得很。」
「除了你之外,可有不少人拿照片給我看呢,好,我很樂意忘掉。」
「這是同一個人嗎?我的天啊,你是說血手木匠來過我們這裏,點一杯啤酒,看著在他面前的土波冒氣泡?」
猴子臉又出現了,看來是在深思。「你知道嗎?還真是在那個時候。」
「然後就悄悄離開了。」
昨天晚上很慘。雖然一開頭的時候,感覺起來還不壞。幾家酒吧、幾個老朋友、幾個新朋友、幾個笑話,一種對老朋友、新朋友、全人類永恆不渝的愛,感到這世界並非老朽腐壞。
他已經儘力了,幫克雷頓找到一兩個證人,說詞不足以讓檢方啞口無言,但至少可以讓他們暈頭轉向。然後,那個他媽的血手木匠冒了出來,開啟了全新的可能性。只要把他跟費雪扯在一起,克雷頓就可以全身而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