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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第一章

第一部

第一章

打倒老大哥
一遍又一遍,寫滿了半張紙。
然後老大哥的面孔又漸漸隱去,黨的三條標語以醒目的大寫字母出現了:
戰爭即和平
即使隔著關閉的窗戶,仍然可以看出外面的寒意。下面街道上,小股的旋風捲動塵土及碎紙螺旋上升。雖然出了太陽,天空也藍得刺眼,但是除了到處張貼的宣傳畫,似乎一切都沒了顏色。那張蓄著黑色八字鬍的臉從每個能望到兩邊的街角居高臨下地盯著。正對面的房屋前面就貼了一張,印有標題「老大哥在看著你」,那雙黑眼睛死盯著溫斯頓。下面臨街處還有另外一張宣傳畫,一角已破,在隨風一陣陣拍打著,把一個詞一會兒蓋住,一會兒又展開:「英社」。遠處,一架直升飛機從屋頂間掠過,像蒼蠅般在空中盤旋一會兒,然後劃了道弧線疾飛而去。那是警察巡邏隊,正在窺視人們的窗戶。但巡邏隊還不足為懼,足以為懼的只是思想警察。
他往後靠著坐在那裡,陷入一種完全無助的感覺中。首先,他對是不是一九八四年完全沒把握,不過可以肯定是那年前後,因為他對自己是三十九歲這點很有把握,而且相信自己是出生於一九四四年或一九四五年。不過如今在確定年份時,不可能沒有一兩年誤差。
這就來了!他像只耗子一樣坐著一動不動,徒勞地希望不管那是誰,就讓他試著敲下門就走吧。然而沒有,敲門聲還在繼續。最壞的做法便是拖延。他的內心直打鼓,不過他臉上很可能沒有表情,長期習慣使然。他站起身,腳步沉重地走向房門。
當時快到十一點了,在溫斯頓所在的檔案司,人們開始從小隔間里往外拉椅子,擺在大廳中間,正對著大電屏,這是為兩分鐘仇恨會做準備。溫斯頓正要在中間一排某個位置就座,有兩個他只是面熟,但從未說過話的人出乎意料地來了。其中一位是個女孩,他經常在走廊里跟她擦肩而過。他不知道她的名字,只知道她在小說司工作,可能——因為她有時兩手都沾著油,還拿了個扳手——她負責某部長篇小說寫作機的機械維修工作。她是個樣子大胆的女孩,差不多二十七歲左右,一頭濃密的黑髮,臉上有雀斑,動作像運動員那樣敏捷。一條窄窄的鮮紅色飾帶——那是青少年反性同盟成員的標誌——在她工作服的腰帶上纏了幾圈,鬆緊程度剛好能顯現出她臀部的優美線條。從第一次看到她的那刻起,溫斯頓就討厭她,他也知道是什麼原因:因為她隨時隨地營造的那種代表著曲棍球場、冷水浴、集體遠足和完全心無雜念的氛圍。他幾乎仇恨所有女人,特別是年輕貌美的。女人——特別是所有的年輕女人——總是黨最死心塌地的信徒、輕信宣傳口號的人、業餘偵探和異端思想的包打聽。但這個女孩給了他一種印象,就是她比絕大多數女人更加危險。有一次,他們在走廊里擦肩而過時,她迅速瞟了他一眼,那眼神好像刺進他體內,並注入一種黑色的恐懼感。他腦子裡甚至想到,她有可能是思想警察的特務。不過事實上,這種機會微乎其微,但每次只要她在附近,仍會讓他感覺特別不自在。這種感覺混合了敵意,還有恐懼。
進入第二分鐘,仇恨會達到了狂熱狀態。人們在座位上跳上跳下,用最大的嗓門叫喊著,想蓋過電屏里傳來的發狂的咩咩叫聲。黃紅色頭髮的矮個女人臉色通紅,嘴巴一張一合,像條離水的魚。就連奧布蘭那張嚴肅的臉龐也漲紅了。他在椅子上坐得筆直,健碩的胸膛氣鼓鼓的,還在顫抖,似乎正在忍受波浪的衝擊。溫斯頓後面的那個黑頭髮女孩開始喊:「豬玀!豬玀!豬玀!」突然,她撿起一本厚厚的新話詞典擲向電屏,打中戈斯坦因的鼻子反彈回來,但那個聲音仍然無情地響著。很快,溫斯頓發現自己在和別人一起呼喊,用腳後跟猛踢所坐椅子的橫檔板。兩分鐘仇恨會的最可怕之處,並非在於你被迫參与其中,恰恰相反,避免參与才不可能。過上二十秒,任何裝扮都變得毫無必要。一種出於恐懼和報復心理的可怕情緒,一種去殺戮、拷打、用大鎚去砸人臉的渴望像電流般通過整個人群,將一個人甚至是違背其意願地變成面容扭曲、尖叫不止的瘋子。但他們感到的那種憤怒是種抽象而盲目的感情,因此有那麼一陣子,溫斯頓的仇恨根本沒轉向戈斯坦因,恰恰相反,而是向著老大哥、黨和思想警察。那一刻,他的心向著電屏上那個孤獨的、被嘲笑的異端分子,他是在充滿謊言的世界上真理與理智的唯一守護者。然而就在接下來的一刻,他跟周圍的人們站到了一起,對他來說,他們所說的關於戈斯坦因的一切全都屬實。那些時候,他對老大哥私下的厭惡變成了崇拜,而老大哥好像高高屹立,是位所向無敵、無所畏懼的保護者,岩石般矗立著,對抗亞洲的群氓。而戈斯坦因,儘管九-九-藏-書他孤立無援,甚至他本人是否存在都尚存疑問,但他仍像個陰險的巫師,僅僅憑藉話語的力量,就能將文明的架構摧毀。
不知為何,起居室里的電屏安裝的位置不同尋常。它通常在遠端的牆上,這樣可以監視到整個房間,這張電屏卻安在較長的那面牆上,正對窗戶。電屏一側有個淺凹處,溫斯頓就坐在這裏。建這幢公寓樓時,這地方很可能原意是用來擺書櫥的。溫斯頓坐在這個凹處,盡量把身子往後靠,這樣可以保持在電屏的視域範圍之外。當然,他的聲音仍會被聽到,不過只要待在目前的位置,他就不會被看到。他之所以想到這會兒要做的這件事,部分原因就是這房間不一般的布局。
仇恨會達到了高潮。戈斯坦因的聲音變成真正綿羊的咩咩叫聲,有那麼一陣子,那張臉也變成了綿羊臉。接著綿羊臉漸隱於一個似乎在衝鋒的歐亞國士兵形象之上。他身材高大,面目兇惡,手裡的衝鋒槍在吼叫著,整個人似乎要從電屏里跳將出來,以至於前排有幾個人真的在座位上往後縮。然而正當此時,每個人都如釋重負地呼了一口氣,敵軍形象隱沒在老大哥的面孔里,黑頭髮,黑色八字鬍,充滿力量和神秘的安詳感,它大得幾乎佔據了整張屏幕。誰都沒聽見老大哥說什麼,無非是幾句鼓舞士氣的話,這種話在一片嘈雜聲中說出來,人們聽不清都說了什麼,然而僅僅說出這些話,就能恢復他們的信心。
照例,當伊曼紐爾·戈斯坦因——這個人民公敵的面孔閃現在電屏上時,觀眾發出此起彼伏的鄙夷之聲,黃紅色頭髮的矮個女人帶著恐懼和厭惡發出一聲尖叫。戈斯坦因是叛徒和蛻變者,很久以前(誰也記不清有多久)是黨的主要領導人之一,幾乎跟老大哥平起平坐,後來參加了反革命活動,被判處死刑,然而又神秘地逃走並藏匿起來。兩分鐘仇恨會的進程每天都不一樣,但無一例外,每次都以戈斯坦因為主角。他是頭號賣國賊,是最早破壞黨的純潔性的人,所有後來對黨所犯的罪行、變節、破壞活動、異端邪說以及越軌行為都直接出自他的煽動。在某個地方,他仍活在人世並策劃著陰謀:也許在大洋彼岸,在豢養他的外國主子的保護之下,也許甚至——時不時會傳出這種謠言——就潛伏在大洋國本國的某處。
這是四月里的一天,天氣晴朗卻又寒冷,時鐘敲了十三下。溫斯頓·史密斯快步溜進勝利大廈的玻璃門。他低垂著頭,想躲過陰冷的風,但動作還是不夠快,沒能把一股卷著沙土的旋風關到門外。
一九八四年四月四日。昨天晚上去看了電影,全是戰爭片。很好看的一部是關於一艘滿載難民的船在地中海某處被轟炸的故事。觀眾很開心地看著一個胖男人奮力游泳逃離一架直升飛機追趕的鏡頭。一開始看到他像頭海豚一樣在水裡撲騰,然後是通過直升飛機上的瞄準器看到他,接著他全身都是槍眼,他身體周圍的海水都變成了粉紅色,他突然沉下去,好像槍眼導致進水,觀眾在他下沉時大聲鬨笑。然後看到的是一條坐滿兒童的救生艇,上面有架直升飛機在盤旋。有個可能是猶太人的中年婦女坐在船頭,抱著個大約三歲的小男孩。小男孩嚇得尖叫,把頭深深扎進她懷裡,似乎想在她身上鑽個洞而那個女人用胳膊環著他安慰他儘管她自己也已經害怕得臉色發青,她一直在盡量掩護著他似乎以為她的雙臂能為他擋住子彈。然後直升飛機往他們中間投下一個二十公斤重的炸彈一道強光小艇變成了碎片。接著是個拍得很清晰的鏡頭是個小孩的手臂往空中飛得高高安在直升飛機前端的攝影機肯定在追著它拍從黨員座位那裡傳來一片鼓掌聲但在群眾席那裡有個女人突然無故喧嘩起來嚷叫著說他們不該放給孩子看他們做得不對別放給小孩看直到警察去把她架了出去我不認為她會有什麼事誰也不關心群眾說什麼群眾的典型反應他們從來不會——
他準備要做的,是開始寫日記,這不算是件非法的事(沒什麼是非法的,因為不再有法律),然而被發現的話,有理由可以肯定懲罰會是死刑,或者至少二十五年勞改。溫斯頓把鋼筆尖裝到筆桿上,用嘴吸掉上面的油脂。鋼筆是種過時的東西,就連簽字時也很少用,他偷偷摸摸、而且是費了些事才得到一桿,只是因為他感覺那種漂亮細膩的紙張配得上用真正的鋼筆尖在上面書寫,而不是拿蘸水筆劃拉。其實他還不習慣用手寫字,除了寫很短的便條,他通常什麼都對著口述記錄器口授,對目前想做的這件事而言,當然不可能那樣做。他把鋼筆蘸在墨水裡,然後躊躇了僅僅一秒鐘。他感到全身一陣戰慄,落筆是件決定性行為。他以笨拙的小字體寫道:一九八四年四月四日。
全部經過就是這樣,可是他已經開始對這件事是否發生過沒有把握了。九*九*藏*書這種事情永遠沒有後續,所起的全部作用,不過是讓他在內心保持一種信念或希望,即除了他自己,還有別的人也與黨為敵。也許關於大規模地下串聯活動的謠言說到底確有其事——也許兄弟會真的存在!雖然總有沒完沒了的逮捕、招供和處決,但要想確定兄弟會是否確實存在仍屬不可能,有時他信其有,有時他信其無。沒有證據,只有星星點點之事,可能其中有文章,也可能沒有什麼意思:無意聽到的談話片斷,廁所牆上語焉不詳的塗鴉,可能被當做接頭信號的一個不起眼的手勢。全是臆測而已,很可能一切都是他的想象。他回到他的小隔間,沒有再看到奧布蘭,他幾乎從未產生要延續他們那一瞬間接觸的念頭,即使他知道怎樣進行,也會危險之至。他們含含糊糊地對望一眼,只有一秒鐘或者兩秒鐘,全部經過如此而已。但縱然如此,在一個人不得己而置身其中的與世隔絕的孤寂中,那也值得銘記。
門廳里有股煮捲心菜和舊床墊的氣味。門廳那頭釘著一張彩色宣傳畫,大得不適合釘在室內,上面只有一張巨大的面孔,寬度超過一米。那是個四十五歲左右的男人,蓄著濃密的黑色八字鬍,面相粗獷而英俊。溫斯頓朝樓梯走去。想坐電梯是沒希望的,即使在情形最好時也很少開。目前白天停電,這是為迎接仇恨周的一項節約舉措。溫斯頓所住的公寓在七樓,他現年三十九歲,右腳踝上方還有一處因靜脈曲張形成的潰瘍,所以只能緩慢地走樓梯上去,中途還歇了幾次。每層樓梯正對電梯門的牆上那張有著巨大面孔的宣傳畫從那裡凝視著它是那種設計得眼神能跟著你到處移動的肖像畫。「老大哥在看著你」,下方印著這樣的標題。
據說真理部在地面上的房間就多達三千間,另外還有相應的地下附屬建築。此外只有三座外表及規模類似的大樓分散坐落在倫敦,周圍的建築徹底被那三座大樓比了下去,所以站在勝利大廈頂上,同時可以看到這四座大樓,分別為四個部的所在地,政府的所有職能就分工到了這四個部。真理部負責新聞、娛樂、教育和美術,和平部負責戰爭,仁愛部負責維持法律和秩序,富足部負責經濟事務。這四個部的名稱用新話來說,分別是「真部」、「和部」、「愛部」和「富部」。
突然,他完全是慌裡慌張地寫起來,但他對正在寫下的東西並非全然心裡有數。他用兒童式的小字體在紙上隨意寫著,一開始漏了大寫,到最後連標點也不用了:
無知即力量
打倒老大哥
無知即力量
仇恨會進行了還不到半分鐘,房間里有一半人發出了不可遏制的怒吼。那張自鳴得意、綿羊臉一般的面孔以及這張面孔後面歐亞國軍隊那可怕的力量令人無法忍受,再者,看到或甚至想到戈斯坦因,就能讓人們不由得感到恐懼和憤怒。他比歐亞國或東亞國更經常成為仇恨對象,因為大洋國跟這兩大國中的一個進行戰爭時,一般跟另一大國處於和平關係。然而奇怪的是,儘管戈斯坦因被所有人仇恨、鄙視,儘管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的理論每天上千次在講台、電屏、報紙、書本上被批駁、被粉碎、被嘲笑、被一般人認為是可鄙的垃圾,然而這一切似乎從來沒能讓他的影響降低過,總會有一些新的上當受騙者在等著被他誘惑,每天都有奉其指令的間諜和破壞分子被思想警察挖出來。他是一支巨大的影子部隊的司令,那是由力圖顛覆國家的陰謀製造者所組成的地下網路,這個網路的名稱據說叫兄弟會。另外,還有一些悄悄流傳的說法,是關於一本可怕的書的。它彙集各種異端邪說,由戈斯坦因所寫。這本書到處秘密流傳,沒有名字,人們在不得已提到它時,簡單稱之為「那本書」。不過人們都是通過不清不楚的謠言得知這些事情,凡是一般黨員,都會盡量避免談及兄弟會和「那本書」。
突然,他想起一個問題,他寫日記是為了誰?為了未來,為了未出生的人。他的心思圍繞那可疑的年份轉了一會兒,心裏忽然咯噔一下,想起新話里的「雙重思想」一詞。他第一次想到此舉的艱巨性:你怎樣去跟未來溝通?從根本上說這不可能。要麼未來與現在相似,在此情況下,未來也不會聽他說;要麼未來跟現在不同,他的預言便將毫無意義。
自由即奴役
打倒老大哥
自由即奴役
他又往後靠著坐在椅子上,有點為自己感到慚愧,於是放下鋼筆。這時候他猛然一驚:有人敲了一下門。
總是在夜裡——逮捕無一例外在夜裡執行。睡覺時突然被驚醒,粗暴的手搖晃著你的肩膀,電筒照著你的兩眼,一圈冷峻的面孔出現在床周圍。絕大多九_九_藏_書數情況下,沒有審訊,沒有關於逮捕的報道,人們只是失蹤了,總是發生在夜裡。你的名字被註銷,你做過的一切事情的記錄都被清除,不承認你一度存在過,然後就被遺忘。你被剷除了,消滅了——人們通常用的詞是「被蒸發」。
真理部——用新話來說就是「真部」——跟視野中能看到的其他建築明顯不同。它是座巨大的金字塔形建築,白色水泥熠熠發亮。它拔地入雲,一級疊一級,高達三百米。從溫斯頓所站的地方,剛好能看到黨的三條標語,用漂亮的美術字體鐫刻在真理部大樓正面:
馬上,他的臉變得通紅,眼裡流出了淚水。那玩意兒像是硝酸,不僅如此,喝的時候還給人一種後腦勺挨了一膠皮警棍的感覺。過了一會兒,他胃裡的灼|熱感消退了一點,一切好像沒那麼難受了。他從印有「勝利香煙」的壓扁了的煙盒裡抽出一根煙,不小心把它拿倒了,煙絲因此掉了出來。他又抽出一根,這次好了點。他回到起居室,在位於電屏左側的一張小桌子那裡坐下來。他從桌子抽屜里取出一支筆桿、一瓶墨水和一本四開大的空白厚本子,它的封底是紅色的,封面壓有大理石紋。
他們會槍斃我我無所謂他們會從我的脖子背後開槍我無所謂打倒老大哥他們總是從你的脖子後面開槍我無所謂打倒老大哥——
戰爭即和平
溫斯頓突然轉過身,臉上已經換上了一副從容而樂觀的表情。面對電屏時,這樣做是明智的。他穿過房間,走進那間很小的廚房。這個時間離開部里,就放棄了食堂的一頓午餐,他也知道廚房裡除了一大塊黑麵包別無他物,得把它留到明天早上當早餐。他從架子上拿了個裝有無色液體的瓶子,上面簡單的白標籤上印著「勝利杜松子酒」。如同中國的米酒,它散發的也是一股令人作嘔、油一般的氣味。溫斯頓倒了快有一茶杯,鼓了鼓勇氣,然後像喝葯一樣一口氣灌了下去。
打倒老大哥
就在那時,他和奧布蘭四目相望。奧布蘭已經站起身,剛才他把眼鏡取了下來,那時正以他特有的動作戴眼鏡,然而就在他們四目相望的不到一秒鐘時間里,溫斯頓就在那一刻知道了——對,他知道了!他知道奧布蘭在跟他想著同樣的事。一個確鑿無誤的信息已經傳遞過來,似乎兩人的大腦都打開著,通過眼睛,思想從一個人的大腦流入另一個人的大腦。「我跟你一樣,」奧布蘭似乎在對他說,「我完全了解你的感受。你的蔑視,你的仇恨,你的嫌惡,我全知道。不過別擔心,我站在你這邊!」接著那心領神會的片刻轉瞬即逝,奧布蘭的臉色變得和別人的一樣,不可測知。
另外一位是個男的,名叫奧布蘭,是名內黨黨員。他的職務重要而不可測,溫斯頓對其性質只是略有感覺而已。看到一名身穿黑色工作服的內黨黨員走過來時,椅子周圍的這群人中出現了片刻的肅靜。奧布蘭高大結實,脖子很粗,面容粗糙,為人幽默而又冷酷。雖然外表讓人望而生畏,但他的舉止有一定的魅力。他有一招,就是推一推架在鼻子上的眼鏡,這個動作很奇怪,能讓人解除戒心——說不上為什麼,但是奇怪地給人以文質彬彬的感覺。如果還有人這樣想的話,這個動作也許能讓人想起一位十八世紀的貴族在邀請別人用他的鼻煙。十幾年來,溫斯頓見到奧布蘭的次數可能差不多也就是十幾次。他感到奧布蘭對他而言很有吸引力,不僅因為後者溫文爾雅的舉止與職業拳擊手塊頭的反差讓他覺得很有趣,更因為他有個秘密信念——也許根本不是信念,而是一絲希望,即奧布蘭在政治正統性方面並非完美無瑕,他的表情無疑說明了這一點。話又說回來,也許他臉上表現出的根本不是非正統性,只不過是智慧。但不管怎樣,從外表上看,他是那種可以談談心的人,如果有辦法躲過電屏跟他單獨在一起的話。溫斯頓從未付出一點努力去證實這種猜測,確實,也沒辦法證實。那時,奧布蘭看了一眼手錶,看到馬上快十一點了,顯然決定留在檔案司,直到兩分鐘仇恨會結束。他跟溫斯頓坐在同一排,中間隔了幾張椅子,一個黃紅色頭髮的矮個女人坐在他們中間,她在溫斯頓隔壁的小隔間工作。那個黑頭髮女孩正好坐在溫斯頓身後。
他對著那張紙呆看了一會兒。電屏里已經換播刺耳的軍樂。奇怪的是,他似乎不僅失去了表達自我的力量,甚至忘了他本來想說什麼。在過去幾周里,他一直在為這一刻做準備,從未想到除了勇氣還需要別的什麼。真正動筆不難,需要做的,只是將他大腦里沒完沒了、焦躁不安的內心獨九九藏書白轉移到紙上就行了。這種情況實際上已經持續了好幾年,然而在這一刻,就連這種獨白也枯竭了。另外,那處靜脈曲張的潰瘍又癢得難受,可是他不敢搔,因為一搔就會紅腫發炎。時間一分一秒過去,除了面前紙上的空白、腳踝上方的皮膚癢、電屏里尖銳刺耳的音樂和喝酒造成的一絲醉意,他別無感覺。
溫斯頓停下筆,部分原因是肌肉痙攣。他不知道是什麼讓他的筆尖流淌出這些垃圾東西。然而奇怪的是,寫這些東西時,他腦子裡清清楚楚記起了另外一件事,以至於他幾乎也想把它寫下來。他意識到就是因為這另外一件事,他突然決定回到家裡並從這天開始記日記。
溫斯頓把身子坐直了一些。他打了個嗝,酒氣會從胃裡泛了上來。
他又定睛看那張紙,發現在無助沉思的同時,他也在寫字,像是種自動行為,而且寫得也不像剛才那樣歪歪斜斜、難以辨認。他的鋼筆在光滑的紙上寫下了漂亮的印刷體大字,字母全部為大寫:
就在此時,整群人發出了低沉緩慢而又有節奏的呼喊:「B——B!……B——B!」一遍又一遍,非常緩慢,兩個「B」中間有長長的停頓,不知為何,很奇怪,有點野蠻的味道。在這樣的背景聲中,似乎能聽到赤腳跺地和手鼓的咚咚響聲。在大概有半分鐘的時間里,他們一直這樣呼喊著。這是種情緒極其強烈時經常能聽到的壓抑聲音,從一定程度上說,它類似對老大哥的智慧和威嚴的頌歌,然而更重要的是,這是種自我催眠行為,是製造有節奏的雜訊以失去知覺的故意行為。溫斯頓似乎感到五內俱寒。兩分鐘仇恨會時,他無法控制住自己不和大家一起瘋狂,但這種不似正常人所發出的「B——B!……B——B」的呼喊聲總讓他十分驚駭。當然,他也跟別人一起呼喊,不這樣不可能。掩蓋自己的感覺,控制自己的表情,做別人在做的事,這些都屬於本能反應。然而有那麼一兩秒鐘,他的眼神有可能泄露了感情,這可想而知。正好就在那一刻,那件具有重要意義的事情發生了——如果說它的確發生過。
在溫斯頓身後,電屏傳出的聲音仍在喋喋不休地播報有關生鐵產量和超額完成第九個三年計劃的消息。電屏能同時接收和發送溫斯頓所發出的任何聲音,只要高於極低的細語,就能被它拾音。而且不僅如此,只要他待在那塊金屬板的視域之內,他就不僅能被聽到,而且也能被看到。當然,在具體的某一時刻,你沒辦法知道自己是否正在被監視。思想警察接進某條電線的頻度如何以及按照何種規定進行,都只能靠臆測,甚至有可能他們每時每刻都在監視著每個人。無論如何,他們可以隨時接上你那條電線。你只能生活——確實是生活,一開始是習慣,後來變成了本能——在一個設想之下,即除非你處在黑暗中,否則你所發出的每個聲音都會被偷聽,每個舉動都會被細察。
有時,甚至有可能故意為之地將個人的仇恨目標轉來轉去。突然,就像在噩夢中猛然用力把頭從枕頭上扭到另一邊,溫斯頓成功地將對電屏上那張面孔的仇恨轉移到他身後那個黑髮女孩身上。他的腦海里出現了生動的幻覺:他會用膠皮警棍把她毆打至死,會把她脫|光衣服綁到一根木樁上,然後向她射滿一身的箭,正如那些人對聖塞巴斯蒂安所做的;他會強|奸她,然後在高潮之際割斷她的喉嚨。另外,他也比以前更清楚地意識到自己為什麼會恨她。他恨她,是因為她年輕漂亮卻毫不性感,因為他想和她上床卻永遠無法做到,因為她那可愛的柔軟腰部——像是在請人去摟——圍著的卻只是一條可惡的鮮紅色飾帶,那是代表貞潔的咄咄逼人的標誌。
這時,大廳那頭的電屏里突然傳出一陣令人難受的刺耳講話聲,如同一台巨大的機器在缺少潤滑油的情況下運作時發出的聲音,這種聲音能讓人咬牙切齒、義憤填膺。仇恨會開始了。
如果那樣模糊的一件事也能稱為發生過,那麼它是發生在那天上午,在部里。
他無法不感到一陣恐慌,這沒道理,因為寫下那些字和開始記日記比起來,並非更危險,可是有那麼一陣子,他想撕掉寫了字的那幾頁,徹底放棄寫日記這一危險舉動。
但老大哥的面孔似乎在電屏上又持續出現了幾秒鐘,似乎對每個人的眼球所造成的衝擊過於強烈,不能馬上消失。黃紅色頭髮的矮個女人撲在她前面的椅子靠背上,雙手九-九-藏-書向電屏張開,嘴裏還咕咕噥噥地顫聲說些什麼,聽來似乎是:「我的大救星啊!」接著,她用手捂住臉,顯然在祈禱。
仁愛部是真正令人心驚膽戰的地方,那裡根本沒有窗戶。溫斯頓從未去過仁愛部,也未曾進入過它的方圓半公里之內。那裡閑人莫入,進去時,還要經過一段布著帶刺鐵絲網的錯綜複雜的道路、一道道鋼門以及機關槍暗堡。甚至在通向它外圍屏障的街道上,也有面目猙獰的警衛在轉悠。他們身穿黑色制服,手持兩節警棍。
打倒老大哥
但他沒有這樣做,因為他知道沒用。不管他是寫下了「打倒老大哥」還是忍著沒寫,不管他是繼續寫日記還是停止寫,都沒有區別,思想警察一樣會抓到他。他已經犯下了——即便他從未寫到紙上,他仍是犯下了——包括其他一切罪行的基本罪行,他們稱之為思想罪。思想罪是無法永遠掩蓋的,你可以成功地躲過一時甚至幾年,但他們仍然註定會抓到你,遲早而已。
溫斯頓感覺胸口發悶。每次看到戈斯坦因的面孔,他都會有百感交集的痛苦感覺。這是一張瘦削的猶太人面孔,頭頂有一圈濃密的白頭髮,毛茸茸的,下巴上蓄著一小撮山羊胡——這是一張聰明人的面孔,但不知為何,從本質上讓人覺得可鄙。靠近他又細又長的鼻尖處,架著一副眼鏡,給人一種年邁昏庸的感覺。這是一張類似綿羊的臉,就連聲音也像綿羊。戈斯坦因在一如既往地惡毒攻擊黨的各種教義——這種攻擊誇張而荒謬,連小孩子都能看穿,但又剛好貌似有理得會讓人警惕,即其他頭腦沒那麼清醒的人有可能上當受騙。戈斯坦因侮辱老大哥,譴責黨的獨裁,要求馬上與歐亞國和談,他鼓吹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集會自由、思想自由,他歇斯底里地叫囂革命已被背叛——全是以快速和多音節的方式講出來,是對黨的演講家那種慣常風格的拙劣模仿,甚至也包含新話——沒錯,比任何黨員在日常生活中通常使用的新話還要多。而且自始至終,為避免人們可能對戈斯坦因那貌似有理、嘩眾取寵的講話所掩蓋的事實有所懷疑,電屏上他的腦袋後面,有無數排著縱隊的歐亞國軍隊在前進——那是一排又一排長得很壯實的人,有著缺乏表情的亞洲人面孔。他們湧現到電屏上,然後消失,代之以其他長相完全類似的軍人。單調而有節奏的沉重軍靴聲成了戈斯坦因那咩咩叫聲的背景聲。
在公寓里,有個洪亮的聲音正在念一連串數字,跟生鐵產量有關。此聲音來自一塊長方形金屬板,它像一面毛玻璃面的鏡子,嵌在右牆上。溫斯頓扭了一下開關,聲音多少低了一點,但仍清晰可聞。這個裝置(叫做電屏)的聲音能調小,然而沒辦法完全關掉。他走到窗前。他的體形偏小,瘦弱,作為黨員制服的藍色工作服只是讓他更顯單薄。他長著一頭淺色的頭髮,面色紅潤自然,由於寒冷的冬天剛剛過去,再加上長期使用劣質肥皂和鈍頭的剃鬚刀片,他的皮膚顯得坑坑窪窪。
溫斯頓保持著背對電屏的姿勢,這樣比較安全些,不過他也知道,即使是背部,也可能暴露出什麼。一公里之外是真理部,那是他上班的地方,是幢在一片不堪入目的地帶拔地而起的白色大型建築。這裏——他略帶幾分厭惡地想道——這裏就是倫敦,第一空域的主要城市。第一空域本身是大洋國人口第三大的省份。他絞盡腦汁,想找回一點童年記憶,以便讓他記起倫敦是否一直就是這個樣子:滿眼都是搖搖欲墜的建於十九世紀的房屋,側牆靠木頭架子撐著,窗戶用紙板擋著,屋頂是波紋鐵皮,破舊的院牆東歪西斜。是否一直就是這樣?在挨過炸彈的地方,空中飛揚著灰泥和塵土,野花在一堆堆瓦礫上蔓生,還冒出許多齷齪的聚居區,也就是雞舍一樣的木板屋。是否一直就是這樣?可是沒用,他想不起來:他的童年除了一系列光亮的靜態畫面,什麼也沒留下,而那些畫面都缺少背景,大部分也不可理解。
有一陣子,他陷入一種歇斯底里的情緒里,開始潦草地寫道:
同樣讓他想到做這件事的,還有他從抽屜里拿出來的本子,這是本異常漂亮的本子,紙質光滑細膩,因為歲月久遠而變得有點泛黃。那種紙至少已經停產了四十年,因而他估計那本本子的年份遠不止四十年。他在一間骯髒的小雜貨鋪的櫥窗里看到它,那間鋪子位於市內某個貧民區(究竟是哪個區,他現在不記得了),當時他馬上有了種不可遏制的衝動想擁有它。黨員不應該進入普通店鋪(被稱為「在自由市場買賣」),但這一規定未被嚴格執行,因為許多東西——如鞋帶和剃鬚刀片——除非去那裡,否則就買不到。他往街道左右兩個方向迅速瞄了瞄,然後溜進去花兩元五角錢買下了它,也沒想它能派什麼用場。他知錯犯錯地把它放在公文包裡帶回家,上面就算什麼也不寫,擁有它也算是有違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