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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之鶴 第二章

光之鶴

第二章

「不,每個人都被砍了五六次,母親應該有十次。」
「是的。但恰好這時河田敏子跑來報案,於是警局僅有的兩名警察分頭行動,一個人去河田家;另一個去了稻冢站,從站台跳到鐵軌的路基上,把我抱了上來。」
「這個時間已經在法庭上得到了證實。養父在出店門時,店員不小心把放在收款機旁邊的座鐘碰到了地上,表被摔得不走了,指針就停在這個時間。」
「以上這些已經是法庭裁定的事實了吧?」吉敷問道。
「兇器上有昭島先生的指紋嗎?」
「接電話的警察在法庭上作證時說,打電話的人聽起來像是養父。因為養父的說話方式比較特殊,因此他可以肯定。」
「在天橋上不可能看得清包嬰兒的布是什麼顏色。況且這事只有敏子小姐和養父知道。因為養父在案發前一天,曾抱著我散步來著。」
「案發當日,也就是昭和五十一年六月十三日,養父工作的飯店『柏』因為懷疑養父偷了店裡的錢,把他辭退了。而殺人案發生后,『柏』的店主又找到了丟失的錢,原來是店裡養的狗把裝有現金的信封叼到了窩裡。事情真相大白,大家這才知道養父被冤枉了。」
「這些我都知道了,昭島先生,關於你養父的事以後再慢慢講給我聽吧。先說說案件的經過。誰被殺了?」吉敷打斷了年輕人的陳述。
「是的。就在天橋下面,一低頭就可以看到。據報警的人說,自己能看到嬰兒,但進不去。」
「小女兒睡在哪裡?」
「是的,因為被害人全都是沒有抵抗能力的柔弱女子,大家都很同情她們,因此,法庭判處的刑罰也比較重。」
「牆……」
吉敷考慮了一會兒,接著說道:「的確有些奇怪啊。事情像亂麻一樣攪在一起,很難解開。對這件事,你是怎麼想的?怎麼解開這些謎團?」
「這麼短的路昭島先生卻用了近五十分鐘,是走的另一條路嗎?」
「時間在這起案件中很重要啊。」
「什麼事?」
「沒有男人嗎?」
「是這樣的。法庭也是這樣追認的。」
「牆上、傢具上……」
「抱著散步?」
「是的,很重要。」
「一樓衛生間的小窗戶。前後門都鎖得好好的。」
「一樓……」
「是的,最終法官判斷,敏子小姐在養父作案之後馬上從家裡跑到了派出所,沒有時間將嬰兒抱到那裡。當事人也向法庭表示不是自己做的。這樣一來,最有可能的就只有罪犯了。養父起先也承認是自己將嬰兒抱進車站,放在了鐵軌之間。但後來又改了供述。」
「不在現場嗎?」
吉敷默默地點著頭。
「好像沒有抵抗,因為被害者是在睡眠中被殺害的。」
「為什麼?」
「哦……」吉敷沉默了。
「是的,因為河田小姐在幼兒園工作,當時養父正打算和她結婚。」
「這樣啊。可如果走遠點兒的話……」
「現在,給我講講有關你的事情吧。你剛才說,案件發生之前,你還被昭島先生抱在懷裡呢,對吧?」
吉敷稍稍考慮了一下,然後問道:「有沒有被害者抵抗的痕迹?」
「那是不是有這種可能:案發幾個小時之前,出於某種原因,河田家的人預感到昭島先生要來報復,於是除了敏子之外的母女三人開始考慮要怎麼對付昭島。而敏子小姐為了孩子的安全,把他抱出了家門。後來昭島先生在去河田家的途中在天橋上看到了嬰兒,就馬上通報了派出所。總之,嬰兒被放在車站內的鐵軌之間,是發生在案發之前。」
「什麼都沒有解釋。」
「嗯。」昭島無力地應了一句。
「事實上就在長女旁邊。因為家裡很窄。」
「確實如此!那樣的話比較符合邏輯。從河田家出來過個天橋就是站前派出所了。就算是女人九*九*藏*書,跑步過去也只要兩三分鐘。這麼說起來真的很奇怪。法庭認定的案發經過是,報警電話是養父打的,他把我放在站內,接著在稻冢站附近找公用電話,但他不知道派出所的電話,所以先詢問了查號台。可即使假設當時車站附近就有公用電話,在那種情況下,警方也應該是在河田小姐到派出所之後才接到報警電話才正常吧。就算是之前,間隔時間也應該非常短。因為河田小姐說,養父逃走後,她馬上就從家裡飛奔向派出所。」
「那人是恰好路過那裡的嗎?」
「那天早晨,我被拋棄在幼兒園門前。因為幼兒園當天要引進一些新設施,因此需要有人臨時照顧棄嬰一個晚上,但幼兒園的老師都沒有照顧這麼小的嬰兒的經驗。雖然河田小姐也沒有這方面經驗,不過她家裡的兩位姐姐和母親都有,所以幼兒園方面委託河田小姐照顧棄嬰一夜。河田家裡都是女性,母親梅子女士、大女兒桐子和次女竹子。」
「嗯。」
「而且,你有沒有想過,一個準備去殺三個人的罪犯,為什麼要去救一個嬰兒呢?」
吉敷想了想,對昭島說:「目前只有一個辦法。」
「二樓,長女旁邊。」
「這樣啊。」吉敷說著交抱起雙臂。
「養父後來自殺未遂。他將液化氣的開關打開,等房間充滿氣體後點燃了打火機。被捕時他已被大火燒傷,化纖面料的上衣和褲子都整個兒被火燒化了。」
「知道那時是幾點嗎?」
「那裡要求早睡早起,晚上也不允許看電視,只能老老實實地幹活。養父會烹飪,經宏濟會的主管介紹,之後他去了新稻冢站前一家名為『柏』的飯店裡做廚師。就是在那裡,養父陷入了賭博的旋渦。為了還賭債,他先向飯店的同事借了錢,又問穗波宏濟會的主管掘山先生借,最終借了高利貸,整天躲避追債的,處在一種幾乎無法正常生活的狀態。」
「事實上,案件就是在時間上存在爭議。」
「養父供述說,自己在將嬰兒抱出來放到鐵軌之間后,通過詢問號碼台得知了稻冢派出所的電話,於是給派出所打了個電話。」
「應該不是。」
「是很強烈的動機嗎?」
「在有前科的情況下,又增加了金錢問題,還在假釋期間犯了罪……這起案件無論從哪個方面來看,翻案都是極不容易的啊。」
「三個人都是被同一個兇器所殺的嗎?」
「哦。」
「比起抱你出來的昭島先生,河田小姐應該更早到派出所報警才對吧。」吉敷說。
吉敷又一次低聲笑了。「真是糊裡糊塗的店主啊。」
「完全沒有。養父沒有向自己的戀人出手。養父逃跑后,敏子馬上從家裡跑了出來,奔向稻冢站前的派出所。」
「兇器是在哪裡發現的?」
「嗯。」
「是的。而在這一點上……又有些奇怪。」昭島悟說。
「是的。」
「這天穗波幼兒園要為校園開放日做準備。河田小姐一直想做裝飾幼兒園教室的工作,因此被公司派到了幼兒園。」
「當然可以走遠一點兒。比如稻冢站附近的街道,還有新稻冢站前,都有很多公用電話。但假設養父使用了那裡的公用電話,他午夜十二點從河田家出來,以最快的速度跑到最近的電話亭也需要二十多分鐘。」
「受害者的致命傷都在鎖骨附近的動脈,對吧?」
「審判書中是這樣寫的。」
「是的,確實有點兒奇怪。」
「現在是有了,但當時只有商店前面有紅色的公用電話,路邊並沒有。而養父在案件發生的午夜十二點前後,到早晨九點被逮捕,這段時間他一直被困在學校里。」
「是的,河田先生已經去世,長女和次女都離了婚,離婚之後孩子歸了男方。」
「嗯,是的。」
read.99csw.com昭島先生當晚的行蹤明確嗎?」
「她這麼在法庭上說的?」
「嗯……窗戶與樓梯之間的距離,和與睡在一樓的兩個人的距離差不多。」
「已有的證據均對昭島先生非常不利。現場有帶血的指紋,還有兇器上的指紋,作案經過他也已經全部供認了。對了,至今還沒提起過犯罪動機,是有什麼特別的動機嗎?」
「打電話給派出所,報警說車站的鐵軌上有棄嬰的確切時間是幾點?這通電話在電話局應該有記錄。還有,通過電話查詢台查派出所號碼的記錄應該也有。」吉敷說。
「衛生間的小窗戶沒有關好?」
「確實如此。」吉敷答道。
「這個部位受到利刃損傷後會馬上噴射出血液,造成大量出血。兇手的衣服上肯定會染上受害者的血液,血液還會飛濺到房間的各個地方。假如昭島沒有作案,衣服就應該是乾淨的。而血液凝固得很快,因此事後將現場的血跡塗抹到自己衣服上、偽裝成殺人犯,是很容易被識破的。雖然不知道他是在案發之後多長時間到達現場的,但至少也有八成的血液開始凝固。有經驗的警察看了,馬上就能知道嫌犯是否是真正的犯人。所以,只要拿出當時昭島穿的衣服——」
「睡在二樓的長女身子下面墊著褥子,身上還蓋著被子。一樓的母親和次女則是母親在墊被上面,次女倒在榻榻米上。」
「好像是的。他沒說自己的名字。」
「案發之前,他在一個名為『升角』的廉價小酒館里,一直待到晚上十一點十三分。」
「沒有人。」昭島悟答道。
吉敷點了點頭:「明白了。」
「是的。」
「就是這樣,河田敏子小姐接受委託照顧我一晚,並約好第二天再抱到幼兒園交給管理人。」
「有。」
「位於稻冢站附近的河田家。」
吉敷又稍稍考慮了一下,接著問道:「被害者被砍的是什麼部位?」
「再一個就是報案的時間。事發之後河田小姐馬上就去派出所報警了,這一點可以確定。而養父應該也是剛從犯罪現場出來就打電話報警才對。」
「是的,鑒定了。」
「是的。站台服務人員可以看到包嬰兒的布是什麼顏色,可是站台服務人員沒有必要通報派出所,可以直接去抱孩子。」
「嗯。」
「但養父擔心無緣無故帶回一個棄嬰,敏子小姐會被姐姐和母親訓斥,於是建議讓『柏』的老闆夫婦幫忙照顧一晚。但又想到剛被『柏』辭退,工作時就一直承蒙那對夫妻關照,這時候實在不好再麻煩他們。河田小姐知道事情的緣由后,說把嬰兒帶回家一晚也沒有關係。接著養父從敏子小姐手中接過我,兩人來到稻冢站前的天橋上,在橋上聊了很長時間。過了天橋,繞到車站後面左轉,鐵軌旁邊就是河田家。養父經常在送敏子小姐回家的時候和她站在橋上說一會兒話。」
「嗯。」
「三個。」
「原來如此。十一點十三分這個時間得到證實了嗎?」
「哦?現場有帶血的指紋嗎?」
「因為放在那裡會被人看見,發現嬰兒的人肯定會給派出所打電話報警。這樣一來,嬰兒就能得到保護了。」
「這樣啊。」吉敷說,「作案后選擇自殺也對重審案件很不利。」
「好像是乾淨的。」
「很多地方啊?」
「是的。」
「那就是我呀。那時候我只是個剛剛出生一個月的嬰兒,被人在稻冢市的穗波幼兒園門口撿起,並委託河田家的小女兒照顧我一晚上,可為什麼我不在案發現場?」
「從『柏』拿出來的菜刀。」
「還有很多疑點。首先,給派出所打電話報警的人在電話里具體說明了包著我的布的花色,是深藍色和紅色線條組成的格子布。」
「河田小姐只說昭島潛入家裡殺九_九_藏_書了她的母親和兩位姐姐,是嗎?」
「嗯,都是只砍一刀就砍斷了嗎?」
「但根據警方提供的證詞,報案人聲音極其冷靜。這一點很奇怪。養父是個感情細膩、處處小心的男人。何況那是二十六年前,他還年輕的時候呢。殺了三個人,還能保持那麼冷靜,我始終很難相信。」
「什麼都沒有解釋?問她也不回答嗎?」吉敷問道。
「那些記錄都查不到了。因為養父對作案經過供認不諱,警局和檢察院都覺得沒有必要去調查,也就沒有去,所以這些時間都沒有記錄。」
「公審記錄上這樣寫的?」
「鐵軌和鐵軌之間?」
「十二點二十……也就是說,事實上已經是十四日了,對嗎?」
「派出所的值班日誌呢?那上面應該有記錄。」
「是的。」
吉敷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這樣啊,沾有血跡啊。那血跡經過鑒定了嗎?」
「啊……」
「一樓,母親屍體旁邊的榻榻米上。」
「不是,河田小姐不會寫字,一個漢字也不會,不可能當幼兒園的老師。她是勞務公司的小時工,做一些挖掘、填埋管道等體力勞動。」
「沒有人?」
「她抱著你?」
「什麼辦法?」昭島有些激動,身體向吉敷這邊靠過來。
「要是發現的人自己把嬰兒抱走了呢?」
「一共幾個人?」
「是的,後來就是這樣裁定的。但是……還是有些奇怪。」
「四個,都是女人。母親帶著三個女兒。」
「對,我是這麼說的。」
「五十分鐘以後,昭島先生潛入了河田家。『升角』離河田家很遠嗎?」
「是的。」
「河田小姐跑到派出所報案的時候,衣服是乾淨的嗎?」
「是的。河田家就在車站的後面,距離很近。」
「都是女的嗎?」
「恰恰相反,吉敷先生,包著我的那塊布上染有三個被害人的血,這一點已經被鑒識科證明了。所以,我是在三個人被害之後,才被放在鐵軌之間的。」
「嗯。」
「嗯,報警電話是在河田敏子小姐來派出所之前接到的,是嗎?」吉敷詢問道。
「啊……」昭島沮喪地發出絕望的聲音。
「三個女兒都沒有結婚生孩子嗎?」
「是的。」
「難道,就沒有辦法救出養父了嗎?」昭島問道。
「了解得真詳細啊。」吉敷有些吃驚地說。
「為什麼要這麼做?」
「這可不妙,被害人都是沒有反抗能力的弱者,給大眾的印象可不太好啊。」
「養父雖然做事非常認真,卻是個極端膽小、意志薄弱的人。所以說,被人戲弄也是必然的事情。為了還債,他向當時交往的女朋友河田敏子借了錢。河田瞞著她的母親和姐姐,把存款全部取了出來。這麼一來,養父總算把高利貸還上了。但這下變成女朋友的家人追問他了。偏偏這時候,『柏』的老闆又發現賬款不對,好像是少了幾萬元。養父理所當然地受到了懷疑,雖然養父反覆辯解說和自己無關,第二天還是被辭退了。那天也就是案發日,六月十三日。」
吉敷沒有說話點了點頭。如果這真是一場冤案的話,就是一系列巧合同時發生導致的。
「可是,那是不可能做到的。」
「不,初審時沒有發生爭執,因為養父已經認罪了。但在最高法院審理階段我們發現了問題。作為志願者的我們,覺得這是個很大的疑點。」
「是啊。另外,還有更奇怪的事情呢。」
「這是誰乾的?」
「是的。」
「現根據新聞報道和法院裁定的事實來講吧。那是昭和五十一年(一九七六年),養父義明是昭和十七年出生(一九四二年)的,當時是三十四歲。養父義明前科累累,雖然不全是真的,但確實因為蓄意縱火和盜竊被判了兩年刑。案件發生的時候,他正處於三個月的假read•99csw•com釋期。法律規定假釋期間罪犯必須在福利機構里工作,就這樣,他來到了稻冢市的穗波宏濟會。
「是啊。當天傍晚,大概五點左右,養父去了穗波幼兒園。出獄后的第一份工作被人辭退,對於假釋犯來說可是莫大的恥辱。如果再連續出現幾次這類事件,假釋期結束他也不能獲到自由。」
「這一點很讓人疑惑,為什麼要將嬰兒從家裡抱出去。把嬰兒放在家裡應該是沒有危險的。敏子小姐不是很好嗎?」
「是的。」
「河田小姐是怎麼解釋你的事情的?說被昭島先生抱走了?」
「哦……」
「如果小女兒敏子小姐跑到派出所的時間是十二點二十分的話,那昭島先生潛入河田家的時間大概是午夜零點。警局檢查的結果是這樣的嗎?」
「過了很長時間嗎?」
「哦,居然有這麼巧的事情。」吉敷說。
「養父站在幼兒園門口等河田小姐出來。河田小姐從幼兒園裡出來的時候手裡抱著一個嬰兒,那就是我。」
「是的。」
「是的。」
「河田小姐是幼兒園的老師嗎?」
「嗯……屍體下面墊了什麼東西嗎?」
「如今那些日誌也已經不存在了……只要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值班日誌會每年銷毀一次。」聽了這些,吉敷陷入了沉思。
「那這一點就可以確定了。這麼說來,沒有電話亭的疑點還是無法解釋啊。」
「哦?」
吉敷沉默地聽著。
「為什麼?」
「是的。」
「和長女離得近嗎?」
「是的。」
「是的。」
「長女和次女結婚了,也生了孩子,但又都離婚了,所以搬回了娘家。兩個人的孩子都由婆家撫養。最小的女兒還沒有結婚,她就是養父當時的女朋友,名叫敏子。」
「這五十分鐘——確切來說是四十七分鐘——昭島先生是在躊躇猶豫是否該作案嗎?」
「假如確實是養父報警的話,聲音中應該會透著焦躁吧。因為他剛剛殺了三個人。除非養父是一個冷血的無賴,可如果那樣他就不會特意打電話報警救孩子了。」
「是的。」
「根據庭審時法醫出具的證詞,兩個女兒是靠近右邊鎖骨的動脈被砍斷,母親則是左右兩邊的動脈都被砍斷。」
「關於『昭島事件』,我先說說一般大眾是怎麼看待這樁案件的……」昭島悟抬起頭望著天花板開始了敘述。
「養父是在稻冢站附近的稻冢女子大學校內自殺時被逮捕的,他準備利用天然氣自焚,被捕時身上已燃起了大火。而稻冢站到女子大學之間的路上沒有公用電話。」
「在法庭上發生過爭執?」
「發現嬰兒的人是站在天橋上看到的,然後打電話給派出所,叫人快去救嬰兒。事實上,不站在天橋上就看不到鐵軌之間的空地。而且那裡是禁止入內的,只有工作人員才能進入。」
「是啊,假如當時養父沒有承認作案,那些被燒剩的衣服殘片還有可能被保存下來。但因為逮捕養父的時候沒有人懷疑他不是真正的兇手,所以衣服殘片都被扔掉了。」
「是的,警察趕到河田家的時候我並不在現場。」
昭島悟搖了搖頭:「沒有解開,事情太混亂,但我始終堅信養父不是兇手。在這些混亂的情節中肯定藏有證據。藤波先生也是這麼說的。只是,我們怎麼也找不到。」
「哦。」
「是的,過了很長時間。因為報案人沒說自己的姓名,而且聲音聽起來好像喝醉了酒,因此值班警察對此半信半疑,認為有可能是惡作劇。再加上手邊剛好有需要處理的緊急文件,報案的事情就被放了一段時間。在這期間,河田敏子小姐突然闖了進來。」
「也就是說,你被放在從天橋上可以看到的地方,對嗎?」
「怎麼不可能?」
「怎麼了?」
「兇手是從哪裡進入室內的?」
九-九-藏-書「具體是怎麼回事兒?請講下去。」
「好像是的。」
過了一會兒,吉敷問道:「可接到報警電話的警察說打電話的人的聲音聽起來像昭島先生,難道是聽錯了嗎?」
「稻冢站里,鐵軌和鐵軌之間。」
「有,不但刀柄上有,現場的很多地方都有……」
「是怎麼知道是『柏』的菜刀的?」
「小女兒在做什麼?沒有制止嗎?」「說是沒有制止成功。」
「實地實驗了?」
「都是女人的家裡晚上沒關好窗戶,這有點兒說不通啊。」
「然後警察去了?」
「案發現場在哪裡?」
「這是不可能的。」
「很強烈的動機啊……可以這麼說吧。」昭島痛苦地小聲答道。
「刀柄上刻著店名,並有幾名店員證明,況且後來發現店裡確實少了一把刀。」
「衛生間的窗戶離樓梯近嗎?」
吉敷說著不禁低聲笑了:「是啊,這些我都明白。但藤波先生斷言,昭島先生是清白的。」
「那你在哪兒?」
「對,後來呢?」
「是的,特意去走了一遍。」
「知道,我已經看過幾百次公審記錄了。是凌晨十二點二十分,由站前派出所的值班警察出具的證詞。」
吉敷低頭聽著,沒有出聲。要是其他人說昭島是清白的,可信度還不是很強。但是作為獄友的藤波說的話還是有價值的。而且,之前從他那裡得到的信息都準確無誤,沒有一次落空。在以前的搜查過程中,自己還曾有幾次因為有他的準確消息而得救。
「去了幼兒園?」吉敷詢問道。
「什麼事?」
「首先,如果不是養父的話,報警的人應該會說自己的姓名和住址吧。但在警察詢問其姓名及住址時,對方只說了句『請原諒』,就掛斷了電話。」
「不,根據我的實地考察,以普通步速從『升角』走到河田家用不了八分鐘。快點兒走的話,也就四分鐘。」
「可是,這裡有一件事無法解釋。」
「為什麼?」
「若以兇器棄置的地方來判斷最後的犯罪現場,罪犯昭島義明應該是先從衛生間的窗戶潛入河田家,直接去了二樓,殺死了睡在自己戀人旁邊的長女,然後下樓殺了還在睡夢中的母女二人。是那樣的嗎?」
「兇器是什麼?」
「河田小姐,以及她的母親和姐姐。」
「好像也沒有。因為這之後發生了那麼重大的案件,棄嬰通報記錄就被忽略了。」
「可是,警察說接到報警電話以後過了很長時間,河田小姐才跑來的。」
「這位敏子受傷了嗎?」
「法庭認定養父是午夜十二點十分至十五分離開案發現場的。可他為什麼要跑去那麼遠的地方打電話,又回到河田家附近的稻冢女子大學內自殺?這兩個地方僅相距三百米左右。自殺可以在電話亭附近,沒有理由非要回到河田家附近。在被法官如此質問后,養父改了證詞。說自己記錯了,他沒有抱出嬰兒,也沒有給派出打過電話。」
吉敷沉默了一會兒,接著問道:「那戶人家一共住著幾個人?」
「這一部分以後再說。這樣的話,給派出所打電話的人只可能是昭島先生了啊。」
「那就難了。沒有任何可提出再次審判的有力依據啊!」
「詢問她這方面的情況,已經是案發一段時間以後的事了。在派出所里時什麼都沒有問。因為稻冢站前派出所里的值班警察根本不知道被放在站內軌道中間的嬰兒曾經出現在殺人現場。知道的時候,已經是案發後的第二天了。那時河田小姐已因精神受到嚴重打擊而住進了醫院。而且,跑到派出所報案的河田小姐由於神經極度緊張,絲毫沒有提起嬰兒的事。連曾代替昭島照顧過嬰兒的話都一句也沒說。我的存在,從河田小姐的記憶里消失了。」
「而且店員說那隻表走得很准,那是店裡僅有的一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