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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之鶴 第十一章

光之鶴

第十一章

悟點了點頭,說:「對,對。」
「法庭認定三人被害是在午夜十二點以後,或十二點前後。進一步推斷髮現你的時間是在十二點以後,對嗎?」
「因為犯人自首了,犯罪時間只要由他認定就可以了。不需要經法醫鑒定,確定一個具體時間。」
悟右手摸著頭,思考著,但好像並沒有什麼想法。
「我?」
「嗯,很有可能會更慢,因為自行車不能過天橋,必須繞過入站口,所以即使騎自行車也不會有多快。」
「假設發現你是在十二點以後。昭島先生從『升角』出來是十一點十三分,走上天橋是十一點十九分,從十一點十九分到十二點以後發現嬰兒,這段時間足夠他殺死河田家的三個女人。」
「通過剛才的實地實驗,案件當晚昭島先生應該是在十一點十九分左右走上這座天橋的,對吧?」
「假設昭島在十一點十七分到了河田家,距離二十九分打報警電話之間有十二分鐘。利用這段時間侵入河田家,殺死三個人,把嬰兒抱到鐵軌中間,再回到河田家打電話,作為一個男人,是完全可能辦到的。」
「在法庭上沒有人提起這件事嗎?」吉敷問道,悟沉默著,輕聲嘆了口氣。案子過了這麼長時間,他和藤波早已感悟到,想洗清昭島的冤屈是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悟看著吉敷問道,吉敷則望著煤矸山。
「到底是什麼事呢?」
「啊,對,原來是這樣……」
「只有詢問當時在派出所值班的警察了。他們不會出具對案件審理不利的證據,但也許還記得當天晚上十一點二十分左右接到委託保護你的報警電話。」
「真的有辦法嗎?」
「因此,警方對他的自首沒有絲毫懷疑,因為已經認定發現你的時間是在十二點以後。可如果實際發現嬰兒是在十一點十九分,且發現嬰兒的人就是昭九-九-藏-書島義明,這樣一來,他就不可能是兇手了。這可以成為他無罪的證據。」
「應該記得。」吉敷馬上答道,「在這麼一個小地方的派出所工作,遇到一家三口被殺的案子,一定十分新奇。派出所平時的工作一定很無聊,警員們很可能幾次回憶這件事。而且是警察,對案件的前後經過肯定不會記錯。尤其是案犯打來電話的時間,一定還記得。」
「嗯……」悟低下頭,思考著,「可具體該怎麼做呢?……」
車站前面的路面上積著一灘雨水,亮晶晶的。一輛計程車開過,濺起水花,吉敷躲閃著,吃驚于這麼一座小城裡居然也有計程車。
「對,不在現場的證據。僅僅案發時不在現場還不行,犯罪的時間段很重要,需要他整個時間段都不在的證據。」吉敷說,「這就是這樁案子的重點。」
「是的。」
「雖然很難,但肯定有辦法。」吉敷說。
「超過五分鐘,是不是走得太慢了啊?」
「什麼?」
「在鄉下也這樣嗎?」
「因為發現你不可能在殺人之前。」
「昭島先生是十一點十三分離開『升角』的,加上路上的六分鐘,到這裏的時間應該是十一點十九分。」
「還不行……」吉敷馬上否認道,「而且這一點幾乎無法證明。因為昭島先生自首了,因此,三名被害者的真正死亡時間並沒有經過法醫認定。只知道一個大概時間,可能存在一到兩個小時的誤差。時間段跨度非常大,能將昭島先生在『升角』喝酒,以及出來以後的活動時間全部包括。也就是說,這一段全部是犯罪時間。」
「接著他馬上就發現了你,對嗎?」
「敏子小姐是十二點二十分跑去警局報案的,發現嬰兒的報警電話則在更早。據司法部門推測,報警者是於十二點整至十二點九_九_藏_書二十分之間發現的你,昭島義明在這個時間段作案的可能性很大。」
「最好先證明河田家三個人的被害時間是『將近十一點十三分』這一點。因為這個時間昭島先生在『升角』,『升角』負責收錢的服務員可以證明。這之前昭島先生一直坐在吧台,有店裡的男服務員證明。這樣一來,就可以完全證明昭島先生不在現場了。是確確實實的證據。」
「途中有沒有休息過?」
「差不多一樣。」悟答道。
「是要找到他不在現場的證據,對嗎?」
「沒聽說過。」
悟穿著防雨材料製成的夾克衫,左右胸前各有兩個帶拉鎖的口袋,下面還有個「L」形的口袋。悟慢慢地將紙鶴放了進去。
「再去一趟『升角』。」吉敷說。
悟若有所思地低下頭,說道:「哎,真要是那樣的話就太好了。但就算記得,案件重審的時候,作為當時負責此案的警察,他們會站在辯方為養父作證嗎?」
「是的。」
「六分十秒。」吉敷說。
「哦,這樣啊……」
「昭島先生平時是不是走路很快?」吉敷揮著手中的傘,問悟。
「是嗎……」悟輕輕嘆了口氣,「可要怎麼證明養父是在十九分發現我的啊……」
「對。」
「對,是這樣的。」
悟思考了一會兒。
「現在必須要調查這件事,其他的都不用再查了,只有這件事,必須查清。」
「啊,是的。」
「是嗎?」
被悟這麼一問,吉敷也不知道該如何回答。沉默了片刻后,他說:「的確是件很難辦的事。當時的警官有可能已經調離此地或者退休了,不過現在只能這樣做,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只能指望當時在派出所值班、恰好接到昭島先生電話的那位警官了。」
「而『十一點十九分之前』,昭島先生坐在『升角』的吧台邊喝酒,不可能殺read.99csw.com死河田家的三個女人。」
「還能記得嗎……」
吉敷轉過頭看著悟說道:「是的,在二十六年前調查中,你是一個盲點。法庭審判時你在場嗎?」
「當然。」吉敷說,「但有一個細節他們沒有調查,還是這樁案件的一個重要環節。」
「哦。」悟應道。
悟表示懷疑,臉上露出不可能證明如此精確的一個數字的表情。
「是的……」
「報警電話是在十一點二十分左右接到的,對吧?假如騎自行車,從『升角』到現場要用多長時間呢?」
「養父沒說過,我只知道養父酒量很好。不過他說那天晚上是慢慢走的。」
「嗯。」吉敷用力點了點頭,「這是警察辦案的慣例。平常無論發生什麼案件,都要遵循這個調查過程,何況是一樁殺人案。不那樣做就是失職,這就是刑警的工作。」
吉敷看著悟的臉說道,悟表示認同地點了點頭。
「是的。」
想不到從「江戶千代紙」出來雨已經停了。吉敷將紙鶴肚子里的空氣擠壓出去,折好想放進口袋,卻發現不管哪個口袋都放不下紙鶴。
「只要證明養父看到我的時間是十一點十九分嗎?」
「況且這也不能證明養父是十一點十九分發現的我啊。」悟又重複了一遍。
「調查案件的原委,尋訪目擊證人,尋找動機,詢問被害者——破案通常都是這個過程,但在這個案子上卻行不通。」吉敷說,「不僅沒有任何痕迹,實際上,現場已經變成了空地,人們對那件事的記憶也逐漸消失。這些事情早在二十六年前就該做了,卻因為罪犯自首,沒有了調查的必要。但還存在一個疑點沒有查清,那就是這裏……」
「要是二十九分就沒意義了。」吉敷認真地反駁道,「剛才咱們從『升角』走到河田家用了四分鐘,對吧?」
「嗯……那該怎麼辦才好呢九-九-藏-書?」
吉敷重新站好,雙臂交抱,朝煤矸山望去。
「差不多一樣?」
「不會的,昭島先生親口說過,一走上天橋就馬上發現了你。因為天橋下面很亮。」
悟微微點了點頭,隨口問道:「發現我的時間必須要在十一點十九分嗎?」
稻冢站出現在眼前,左側就是站前派出所。案發當夜十二點二十分,敏子就是跑來這裏報案的。可能是雨停了的原因,街上出現了稀稀落落的行人。
「這樣,就可以了嗎……」
「啊,並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或許養父在那裡站了很久,過了一會兒才發現了我。」
「那時警方根本沒有考慮昭島先生髮現你的時間,那件事被排除在了案情之外。」
「就是你。」
「還能是什麼時候?」「假如……比如十一點三十分呢……」
「只要證明這一點就可以了。」吉敷轉過頭看著悟說道。
說著吉敷上半身前傾,頭貼近鐵絲網,向天橋下面望去。
吉敷雙臂交抱于胸前,說:「很難啊。要是能找到派出所在當天夜裡十一點二十分接到報警電話的證據,就有希望了。昭島先生髮現嬰兒時,肯定覺得非常危險,才會急急忙忙趕往河田家。」
「有,那就是『你』!」
「因為你身上有三名被害者的血跡,殺人案發生之前是不可能有血跡的。」
「嗯,原來是這樣……但是,該怎麼證明呢……」
「我們計算一下時間吧。」吉敷看準了時間,連秒針的位置都記住了,然後說,「走吧。」
「是的。」
「從物理層面分析,昭島義明確實並沒有殺害河田家的三個女人。只要證明案發時他不在現場就可以了。」
「我來收著吧。」悟伸出右手。
接著吉敷的視線又回到了煤矸山。
「對……」
「證明養父是無罪的,為養父洗清冤屈。」
「嗯……」
「這樣——」
「我……」九九藏書
「是的,沒錯。」
「為什麼要在三十分?」
「我們現在去哪兒?」悟問了一句。
「因此,發現你的時間應該也是十一點十九分左右,對嗎?」
「嗯……」
「不在。」
「啊,是嗎,那樣的話……十九分這個數字很不容記啊,即使能得到派出所警察的證詞,他們應該也只記得在十一點半之前接到過電話,如果是在十一點二十九分發現的……」
吉敷慢慢走上台階,無論是旅行還是在東京工作,都從來沒以這樣的速度走過路。
案件發生在夜裡,且昭島義明呈醉酒狀態,又沒有什麼要緊的事情要辦。昭島自己也說過,這段路是慢慢走過去的。於是兩人放慢速度,肩並肩地走著。
「應該就是這個速度吧。」悟發表自己的見解。
「然後在這裏看到了你,在十一點十九分……」
「你……現在你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吉敷反問悟。
「嗯……」
上到橋頂,又來到剛才和悟一起站過得地方。四周還是沒有一個人影。吉敷抬頭看了看煤矸山,然後低頭看了一眼手錶。
由於雨停了不用撐傘,兩個人不知不覺地加快了腳步。過了橋,走過坡道,穿過商店街,馬上就到了烤肉店。站在烤肉店門前,吉敷看了看手錶。
走過站前有幾家店鋪的街道,兩人拐向右邊,向天橋走去,被雨淋濕的水泥台階已經幹了。
吉敷點點頭:「對,你成了透明人,可你才是解開真相的鑰匙。」
「嗯……這樣一來,確實很難。」
「這樣就可以證明昭島先生案發時不在案發現場了。為什麼?因為那時你已經躺在鐵軌中間,包著你的布上沾有三名死者的血跡。由此可以斷定,那時河田家的三個女人已經被殺,對嗎?也就是說,三人的死亡時間在『十一點十九分之前』。」
「是啊……」吉敷思索著,自己一定要去核實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