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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一本題名《洛麗塔》的書

關於一本題名《洛麗塔》的書

《洛麗塔》開頭幾章的某些技巧(例如亨伯特的日記)讓我最初的讀者誤認為他們讀的是一本淫穢的書。他們以為讀下去會有越來越多的淫穢場面。而一旦不見有淫穢描寫,這些讀者也就不讀下去了,覺得乏味,感到沮喪。我疑心,這就是為什麼並非四家出版社都把書稿讀完的理由之一。他們是否認為我的書是寫色情的我並不感興趣。他們拒絕買我的書並非因了我對書的主題的處理手法,而是因主題本身之故。因為,書中至少有三個主題對於大多數美國的出版商來說是絕對犯忌的。另外兩個主題是:一對黑人與白人的婚姻結合圓滿而榮耀,而且是子孫滿堂;那徹底的無神論者生活得愉快而有意義,並且在睡夢中仙逝,終年一百零六歲。
通過閱讀虛構小說了解一個國家、了解一個社會階級或了解一個作家,這種觀點是幼稚可笑的。可是,我的為數不多的知心朋友中有一位在讀了《洛麗塔》之後發自內心地擔憂,說我(我!)竟然生活「在如此令人沮喪的人中間」——而我所經歷的唯一困苦是整天要在我的工場里與那些丟棄的手腳和未完工的軀體一起生活。
為了不至於讓人覺得我在這裏說的一些話聽上去像是在發泄怨氣,我得趕緊補充一下除了以「他為什麼要寫它?」或「我為什麼看寫瘋子的書?」這樣的心情讀過《洛麗塔》的打字稿或本書奧林匹亞出版社版的傻瓜之外,還有許多聰明、敏感、堅定的人,他們對本書的理解比我在這裏對創作構思的解說要深刻得多。
起初,經一位謹慎的老朋友勸告之後,我聽從了他的話,提出書不署作者姓名。但是我擔心自己不久就會後悔,覺得很可能會欲蓋彌彰,遮掩反倒透露了緣由,於是決定簽署自己的名字出版《洛麗塔》。找了W、X、Y、Z四家美國出版社,一家一家挨著把小說打字稿遞上,他們讓看稿子的編輯翻了翻,結果一個個都被《洛麗塔》驚呆了,他們的驚訝程度甚至出乎我的謹慎的老朋友F.P.的意料之外。
不應指望一個自由國家的作家會關心美感與肉|欲之間的確切界限,這一說法是荒唐的我只會讚賞、卻比不過那些將年輕漂亮的哺乳動物的照片刊登在雜誌上的人判斷的準確,因為要在這些雜誌上刊登,一般衣服的領口要低到內行人竊喜為宜,又要高到外行人不皺眉為限。情緒亢奮的平庸之輩大拇指敲打出平庸得不能再平庸的巨著,而且還被寫書評的雇傭文人捧為「有力」、「鮮明」之作。我認為,是有一些讀者覺得這樣的小說里讀到的醒目的文字是很挑逗人的。還有一些文雅之士,他們會認為《洛麗塔》毫無意義,因為它沒有教人任何東西。我既不讀教誨小說,也不寫教誨小說。不管約翰·雷說了什麼,《洛麗塔》並不帶有道德說教。對於我來說,只有在虛構作品能給我帶來我直接地稱之為美學幸福的東西時,它才是存在的,那是一種多少總能連接上與藝術(好奇、敦厚、善良、陶醉)為伴的其他生存狀態的感覺。這類書不很多。所有其他的書不是應時的拙劣作品,就是有些人稱之為思想文學的東西,而這種東西往往也是應時的拙劣作品,彷彿一大塊一大塊的石膏板,一代一代小心翼翼地往下傳,傳到後來有人拿了一把鎚子,狠狠地敲下去,敲著了巴爾扎克、高爾基、曼read.99csw.com
每年夏天,我和妻子都要去捉蝴蝶。製成的標本陳放在科研機構,例如哈佛比較動物學博物館或者康奈爾大學收藏館。釘在蝴蝶下面的採集地標籤,對某個有興趣研究那些屬於鮮為人知品種的蝴蝶生長歷史的二十一世紀學者來說是有幫助的。就在科羅拉多州的特魯雷德、懷俄明州的阿弗頓、亞利桑那州的波特爾,以及俄勒岡州的阿什蘭,我們採集蝴蝶標本的這些駐地,每到夜晚或遇白天天陰,我就精力充沛地繼續寫作《洛麗塔》。一九五四年春,書稿抄寫完畢,接著便立即開始四處尋找出版社。
鑒於我曾裝扮過《洛麗塔》書中撰寫序文的人物,即老於世故的約翰·雷這個角色,任何直接來自我的評論,都會讓人覺得——事實上是讓我覺得——這是裝扮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來討論他自己的書。不過,有幾點的確要加以討論;而且,自己出面說話的手法也可以使模仿和典型相融合。
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
這部書的寫作進行得很慢,因為有許多干擾。九九藏書創作俄國和西歐大約花了我四十年時間,而現在我面臨創作美國的任務。能讓我在個人想象的佳釀中注入一點通常的「現實」(倘若不加引號就沒有意義的少數詞語之一)這樣的本地素材要收集,這在我五十歲的時候要難得多,不比我年輕時候在歐洲,那個年代接受能力與記憶能力自然正值最佳時期。期間還有其他的書要寫。有那麼一兩回我險些兒把我的未完成的書稿燒毀,並且抱著我的寶貝已經走到了無辜的草坪上歪斜的焚燒爐影子邊,就在這時,一個念頭教我停了腳步,心想:在我的後半生,燒毀的書稿的鬼魂會在我的案頭遊盪。
誠然,在歐洲古代,並一直延續到十八世紀(明顯的例子來自法國),有意的淫|褻,與喜劇性的閃現,或者辛辣的諷刺,甚至傑出的詩人放蕩不羈時表現的激|情,並非是格格不入的,然而,在現代,「色情」這個術語意指品質二流、商業化,以及某些嚴格的敘述規則,那也是千真萬確的。淫穢必須與平庸配對,因為,所有類型的美學享受都得完全被簡單的性刺|激所取代,這就要求這傳統的詞語直接作用於接受者。老一套的刻板規則,色情作者必須遵循,那是要讓接受者覺得一定能得到滿足,就如同,比方說,偵探小說迷覺得一定能得到滿足一樣——偵探小說的真正的謀殺者,假如你不留神,到頭來會是藝術獨創,讓偵探小說迷感到討厭的藝術獨創(舉例來說,誰想看沒有一點對話的偵探小說呢?)。因此,在色|情|小|說里,情節就局限在陳詞濫調的組合中。風格、結構、形象,絕不可分散讀者的注意力,使他減弱他那不冷不熱的慾念。小說中必須有一個個性描寫場面。在這些性描寫場面之間的段落就必須簡化為意義的拼接、最簡單形式的邏輯溝通,以及扼要的解說與說明,而這些段落,讀者很可能會跳過去,但必須知道拼接的存在,以免覺得上當受騙(這是一種兒時看的「真實」童話的慣例造成的心態)。此外,書中描寫性的場面還必須遵循一條漸漸進入高潮的路線,不斷要有新變化、新結合、新的性內容,而且參与人數不斷增加(薩德那裡有一次花匠也被叫來了)。因此,在書的結尾,必須比頭幾章充斥更多的性內容。
教文學的老師動輒會拿出「作者的意圖是什麼?」或者還有更糟的「這人是想要說什麼呢?」一類問題來問。而我呢,正好是這樣的作者:著手寫一本書的時候,並沒有九_九_藏_書別的目的,只想這本書脫稿;在要求說明這書的緣起和成書過程的時候,則非得依靠「靈感和關聯情節的相互影響」這樣的陳舊術語。我承認,這樣的說法讓人聽起來彷彿變戲法的人,藉助變另外一個戲法來解說某一個戲法是怎麼變的。
巴黎奧林匹亞出版社出版了這部書之後,一個美國批評家說《洛麗塔》是我與傳奇故事的戀愛的記錄。要是拿「英語」取代「傳奇故事」,會使這個簡潔的公式更正確。不過,說到這裏,我感到自己的嗓音過於尖厲了。我的美國朋友沒有一個讀過我用俄語寫的書,因此,對我用英語寫的書的優點作的每一個評價,註定是不可能準確的。我個人的悲劇不可能,也不應該是任何人所關心的事,然而我的悲劇是,我不得不丟棄我與生俱來的語言習慣,丟棄我的不受任何約束的、富有表現力的、可以得心應手駕馭的俄語,代之以二流的英語,卻又全然沒有任何這些道具——蠱惑人的鏡子,黑絲絨的背景幕,以及含蓄的聯想與傳統——而有了這些道具,風度翩翩、穿燕尾服的本土魔術師便可以巧妙地運用,以自己的風格超越傳統。
有些審稿的加在我頭上的還有一個罪名,他們說《洛麗塔》是反美的。這一個罪名比起愚蠢地說淫穢不道德來使我痛苦得多了。因為考慮到深度與廣度的問題(一塊近郊的草坪,一處山間的草地),我設置了許多北美場景。我需要讓人心情振奮的環境。要說振奮人心,莫過於粗俗土氣了。然而,就粗俗土氣而言,古北區與新北區在舉止態度上並沒有本質的差異。芝加哥哪一個無產者都可以像一個公爵那樣資產階級(取福樓拜意)。我選擇美國汽車旅館而不選擇瑞士飯店,也沒有選擇英國客桟,就是因為我要努力做個美國作家,只要求得到其他美國作家享有的同樣的權利。此外,我的亨伯特這個人物是個外國人,一個無政府主義者,除了性早熟|女孩這一點之外,還有許多事情我與他的看法也不一樣。我所有的俄國讀者都知道我的舊世界——俄國,英國,德國,法國——跟我的新世界一樣美好,一樣個性化。
看稿子的編輯一些反應非常有意思:有一個審稿的編輯表示,他的公司也許可以考慮出版我的書,假如我把我的洛麗塔改成十二歲的男孩,在地處陰森、荒涼環境的一個糧倉里,被一個叫亨伯特的農民誘|奸了。故事的講述要用簡短、有力、「逼真的」句子(「他瘋了。我看,我們九*九*藏*書都瘋了。我看上帝瘋了。」等等)。雖然大家應該都知道我最討厭象徵與寓意(這一方面由於我與弗洛伊德式的伏都巫術有宿怨,一方面由於我厭惡文學神秘主義者與社會學家發明的概括化),然而,一個平常還聰明的編輯,在翻閱了《洛麗塔》第一部之後把本書說成是「古老的歐洲誘|奸了年輕的美國」,而另一個草草翻了一下這部書的人說是「年輕的美國誘|奸了古老的歐洲」。X出版社的顧問們被亨伯特弄得提不起精神,看到第一百八十八頁就沒有再看下去,然而他們還那麼可愛地寫信來說書的第二部太長了。而Y出版社則表示遺憾,書中竟沒有好人。Z出版社說,要是他們把《洛麗塔》印出來,社長和我就要去坐班房了。
大約在一九四九年,在紐約州北部的伊薩卡,一直不曾完全停息的脈動又開始讓我不得安寧。關聯情節又帶著新的熱忱與靈感相伴,要我重新處理這個主題。這一回是用英語寫作。英語是我的第一個女家庭教師說的語言,即一個名叫蕾徹爾·霍姆小姐的。那是在聖彼得堡,大約是一九〇三年。性早熟的女孩現在帶一點愛爾蘭血統,但是,實際上還是同一個女孩,與她的母親結婚這一基本想法也保留下來;但是除這些之外,這部作品是新的,而且悄悄地一部長篇小說已經成形。
我認為每一個嚴肅的作家,手捧著他的已出版的這一本或那一本書,心裏永遠覺得它是一個安慰。它那常燃小火一直在地下室里燃著,只要自己心裏的溫度調節器一觸動,一小股熟悉的暖流立刻就會悄悄地迸發。這個安慰,這本書在永遠可以想見的遠處發出的光亮,是一種極友好的感情;這本書越是符合預先構想的特徵與色彩,它的光亮就越充足、越柔和。然而,即便如此,仍然還有一些地方、岔路、最喜歡去的溝谷,比起書中其他部分來,你更急切地回想,更深情地欣賞。自從一九五五年春看了書的清樣之後,我沒有再讀過《洛麗塔》,然而,這部書給了我愉快的感覺,因為它就在屋子裡悄悄地陪伴著我,彷彿一個夏日,你知道霧靄散去,它就是一派明媚。每當我這樣思念著《洛麗塔》的時候,我似乎總要挑出一些形象段落來回味,譬如,托克薩維奇,或者是拉姆斯代爾學校的學生名冊,或者是夏九*九*藏*書洛特說「防水的」,或者是洛麗塔慢慢吞吞地朝亨伯特的禮物走去,或者是裝飾加斯頓·戈丁那間按固定格局布置的閣樓要用的圖片,或者是那個卡斯比姆理髮師(我花了一個月時間寫他),或者是洛麗塔打網球,或者是埃爾芬斯通醫院,或者是臉色蒼白、懷著孩子、可愛但已經無法救治、在格雷斯塔(書中的首府)生命垂危的洛莉·希勒,或者是山谷小城順著山路傳上來的丁當聲(就在這條山路上我捉到了第一次發現的雌性淺藍色小蝴蝶,名叫納博科夫)。這些都是小說的神經。這些都是秘密的脈絡,是不容易察覺的坐標,本書就是藉助這一方法來展開的——雖然我非常清楚,這些地方,還有別的場景會被那些讀者草草翻過去,或者不被注意,或者甚至從沒有翻到過,因為他們一開始讀這本書的時候就有一個印象,認為它與《放盪|女子回憶錄》或《風流男人戀愛史》相仿。誠然,我在書中確實有多處隱約提到一個性變態者的生理慾望,但是,我們畢竟不是小孩子,不是不識字的少年犯罪分子,不是英國寄宿學校的男孩子,在通宵達旦同性戀喧鬧之後還得忍受閱讀潔本古希臘、古羅馬作品這樣的怪事。
我最初感覺到《洛麗塔》的輕微脈動是在一九三九年末,或一九四〇年初,在巴黎,是我急性肋間神經痛發作、不能動彈那個時候。依照我所能記起來的,最初靈感的觸動在某種程度上是由報紙的一條新聞引起的。植物園的一隻猴子,經過一名科學家幾個月的調|教,創作了第一幅動物的畫作:畫中塗抹著囚禁這個可憐東西的籠子的鐵條。我心中的衝動與後來產生的思緒並沒有文字記錄相聯繫。然而,就是這些思緒,產生了我現在這部小說的藍本,即一個大約三十頁長的短篇小說。我是用俄語寫的,俄語是我自一九二四年以來寫小說用的語言(這些小說大部分沒有翻譯成英語,而且全都由於政治原因在俄國禁止出版)。故事中的男人是中歐人,那個沒有起名字的性早熟|女孩則是法國人,故事的地點是巴黎和普羅旺斯。我讓他與這個小女孩患病的母親結婚,不久她母親去世。他在一家飯店的房間里企圖誘|奸這孤兒,但未得逞。於是,亞瑟(這就是他的名字)撞向一輛卡車,壓死在車輪底下。在一個戰時的月夜,我把故事讀給幾個人聽,有馬克·阿爾達諾夫,有兩個社會革命黨人,有一個女醫生。可是,我不滿意這篇小說,一九四〇年移居美國后某一天把它銷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