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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紛爭 三、罪犯真正的目標曾經是三菱銀行

第三章 紛爭

三、罪犯真正的目標曾經是三菱銀行

一位原來參加過辦案的警官,是這樣對我解釋罪犯為什麼會突然中止恐嚇和對銀行的監視的。「當時,不僅運鈔車的出發地由三菱改為了日本信託,而且在七月份,運鈔車還走過一次B路線。這些肯定都使得罪犯疑惑不解。因此罪犯才中斷了恐嚇行動,並且盡量不採取容易被人發現的舉動。開始小心翼翼地窺測銀行周邊的情況。」
此外,他還向我說明了他所認為的罪犯沒有中止犯罪計劃的原因。「我認為罪犯不止一個人,並且在中途主犯換了人。也就是所謂的『主犯替換說』。最初的主犯,應該有和其他罪犯不一樣的目的,比如說犯罪目的不是為了錢等。可是,不知是因為什麼緣故,主犯不能再參与犯罪。剩下的成員由於失去了頭目,再加上運鈔車路線的變化,一下子陷入了恐慌之中。此後這些人很有可能一直在遠處偷偷窺測著銀行方面的動向。但他們發現現金運送制度沒有發生什麼大的變化,因此,這些人便在四個月後突然行動,劫走了現金。」
1.由於國分寺車站附近長期施工,原定的B路線無法通行,運鈔車不得不長期走A路線。
2read.99csw•com.由於東芝府中周圍的飯店、商店工作人員都知道該工廠的工資、獎金髮放日,因此外部人員也很容易搞清楚發放的具體日期。
可是,我們也不能說東芝府中內部工作人員和本案就一點關係都沒有。
可是,被看作是罪犯為三億日元搶劫案而作的準備工作的一連串恐嚇案件,在八月二十二日多摩派出所收到恐嚇信后就突然中止了,此後罪犯就再也沒有採取過這方面的行動。而且沒有跡象表明在那以後罪犯曾再次對銀行進行過監視。可是,在近四個月後的十二月十日,罪犯卻取得了完全的成功。那是不是意味著罪犯是在沒有進行任何準備的情況下,便突然發動了襲擊呢?
日本信託將現金裝入從東芝府中借來的箱子內,然後捆上鐵鏈交給三菱。三菱直接將錢箱放在金庫內保管,並扣除該錢款當天的七厘利息作為保管費用。但在六八年九月的稽查中,官方認為這種並不核對現金數目就收取利息的做法有問題,因此從那時起,這種「一夜儲蓄」便被中止了。也就是說,從十月二十五日開始,所有工資都是由日本信託從自https://read•99csw•com己銀行發車運送的。
「罪犯能夠劫走運鈔車,是因為他的運氣比較好。我們的分行長在收到恐嚇信之後,只要對運送時間和路線稍作改動,就不會發生那種事了。實際上,除了A和B運送路線以外,還有一條C路線。由於要繞遠路,所以一次都沒有採用過。罪犯該不是知道這一點吧?」
因此,特搜本部根據這一情況,得出了以下三點結論。
在六八年九月以前,日本信託這方面的工作程序是這樣的:在運送現金的前一天在本行內將工資裝袋,然後馬上運到旁邊的三菱,讓其代為保管。第二天,日本信託的職員直接開運鈔車從三菱出發,將錢運往東芝府中。因此,在不了解內部情況的人看來,現金的運送業務好像是由三菱方面執行的。
為此,警方在東芝府中內部鎖定了十幾名可疑對象進行專門調查,但最終沒有取得任何成果。
警方進行的調查還不止這些。由於罪犯是將運鈔車作為犯罪的目標,因此警方將大約三千名可疑人員的資料登記在冊進行了調查,其中主要是在東京市內一百八十七家金融機構工作、年齡九*九*藏*書在二十歲以下的職員。
此外,特搜本部方面也堅持認為:「只有和東芝府中有關的人,才可以在銀行更換后,仍然不斷得到和現金運送制度有關的情報。而運鈔銀行變化以後,犯罪計劃沒有中止這一事實,正說明了東芝府中才是罪犯真正的目標。」
根據這一情況,我們可以推斷,罪犯恐嚇勒索多摩農協,以觀察現金運送制度和警方戒備的變化情況時,以及在此之前他制定犯罪計劃時,運鈔車都是從三菱出發的。因此,這種突然發生的運送制度的變化,肯定使罪犯吃了一驚。
在這當中,運送時要通過比較荒涼的地區,易於成為罪犯目標的是:從小金井高爾夫球場旁邊經過的橋石公司的運鈔車和從府中監獄旁邊通過的東芝府中的運鈔車。由於橋石公司的運鈔車上有警官協助押送,因此,罪犯自然就會將東芝府中定為目標。
當時,在三多摩地區,以億為單位進行現金運送的公司和工廠,除了東芝府中工廠、東芝日野工廠以外,還有日本電氣、日野汽車、日立製造所、橫河電機、橋石公司、日本制鋼所、蛇目縫紉機、日產汽車等,共計十處。其中九*九*藏*書數目最大的是橋石,達四億九千萬日元。接下去是日產汽車,為四億日元。其餘的日本電氣、日立、東芝、橫河電機等都在一億至兩億日元之間。
在解釋警方為什麼要這樣做以前,讓我先來說明日本信託和東芝府中的業務關係。
六月十四日罪犯進行了第三次恐嚇,實際上,上述企業中只有東芝的兩家工廠和日立製造所在六月十四日向職工發放年度獎金,而日立製造所的工資發放日是每月的二十八日,因此我們知道罪犯的目標始終是東芝府中。由此看來,罪犯只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了東芝府中,而不是像傳聞所說的那樣是因為對東芝府中相關人員或該公司抱有仇恨才選擇了這個目標。但是,罪犯要具有下面這個條件,才有可能犯罪。那就是他必須能夠每天早上去國分寺車站,監視銀行動向直到上午九點。
這種「主犯替換說」是有很多不同的根據的。比如說從最初的盜竊汽車到案發,其時間跨度長達一年;一連串恐嚇案件和該搶劫案的作案手段差距過大等等。據說,當時很多警員都支持這種假說。
另外,隨著調查工作的進行,警方還發現了以下一些情況。
特搜本部九_九_藏_書對位於日本信託附近的三菱銀行國分寺分行(以下簡稱為「三菱」)的職員進行的調查尤為細緻認真。三菱的大部分職員都曾受到過警方的盤問。
根據這三點,原來流行的「罪犯是東芝府中內部人員」這一假說漸漸被否定了。
日本信託成立於六五年的四月一日,而它與東芝府中的業務來往是從那一年的七月開始的。從六六年八月起,日本信託向對方提供工資的袋裝化服務。向東芝府中這樣擁有近五千名員工的大企業提供工資袋裝化服務是一件非常累人的工作,但這對於當時的銀行來說是很平常的。因為在當時,大部分銀行都採取這一手段以吸收儲蓄資金。
日本信託曾七十四次為東芝府中運送金額在一億日元以上的現金,其中有七十一次是從三菱出發的。從日本信託出發的只有三次,其中前兩次分別是十月和十一月的工資運送。第三次獎金運送便遭受了搶劫。因此三菱方面的內部相關人員受到了警方的調查。
請讓我在這裏介紹一下一位原日本信託工作人員的證詞:
3.罪犯很有可能從四月份開始就通過恐嚇多摩農協來監視銀行的現金運送制度,因此非常熟悉運送時間和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