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一淼博士之罪
第四章
為了以防萬一,中國駐倫敦總領事館派出向林福博士出庭擔任翻譯,不過張一淼自始至終都沒有麻煩向博士。這位坐在被告席上的年輕法學博士認真聽著檢察官的每一句話,偶爾有漏聽的,也一定會親自提問。
檢察官:「剛才你不是還說她沒有戴戒指嗎?」
檢察官:「你見過這片景色嗎?」
二、三十分鐘后,住在凱斯維克郊外的一位老百姓看到了一個中國人。不過他說那也可能是個日本人。警方在調查后確認附近沒有日本人住,當時也沒有日本遊客來鎮上遊玩。
「張一淼根本沒有犯罪動機。兩個富有的年輕人相愛結婚,正處在人生中最幸福的時刻—蜜月旅行。退一萬步講,就算張一淼有心加害妻子,又何必選擇這種異國他鄉、引人注目的地方犯案?他大可在大西洋的游輪上行兇,把妻子推進海里不是更好?真想殺人的話,他隨時可以動手。」
檢察官:「你們從美國出發時,你是不是把所有錢都取出來了?」
張一淼到底是不是真兇?他殺死了妻子,掩飾慌張的神情演了場好戲,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的樣子,還假裝英語發音有問題—這位中國法學博士的城府,當真如此之深?
張一淼:「我本來是想把這筆錢換成旅行支票的,但後來不慎弄丟了。」
張一淼:「我當時發現第一家銀行在中國沒有分行,就換了第二家銀行。後來我又聽說第三家銀行的分店比較多,更方便一點,就換到第三家銀行去了。」
檢察官:「可是,案發當天晚上,你在警局裡向格拉哈姆警長問過妻子手上戒指的去向吧?」
六、同日(案發次日)上午十一點二十一分,火車工作人員證明有兩個東洋人坐上了前往潘林斯的火車。
張一淼:「並不完全是這樣。」
張一淼:「是的。」
三、上午十一點到十一點三十分,另一位農夫也見到了這兩個東洋人往凱斯維克的方向走去。這位證人在一小時后又再次見到了這兩個東洋人。其中一人穿著灰色外套,戴著一頂淺色毛氈帽子,另一個人的脖子上還掛著一副望遠鏡。
檢察官:「也就是說,你離開美國後身無分文,生活費就不用說了,其他零花錢也都是由你妻子出的,是嗎?」
真的是英語發音帶來的誤會嗎?
張一淼:「我不記得自己說過這句話。即使我說了,我也只是在感嘆妻子慘死於異國他鄉而已。」
張一淼:「是的。」
張一淼:「我搞錯了,她戴了一枚鑽戒。」
張一淼:「……」
一、在懷特島威爾基姆縣經營藥劑店的一位藥劑師在案發期間來到凱斯維克旅遊。案發當日上午十點左右,他看到有兩個
read.99csw•com東洋人站在凱斯維克的皇家沃克酒店門口。兩人的服飾都很樸素,站在一輛兩匹馬拉的遊覽馬車旁邊。這位證人在過去三年裡每個禮拜都會來一趟凱斯維克。他說以前從未在城裡見過東洋人。本案於一九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卡萊爾巡迴法庭開庭,二十四日結束審理。由著名的漢弗雷茲檢察官擔任審判長,辛格爾頓擔任主席檢察官,副檢察官為馬克斯維爾·法伊弗與賽富頓·科恩。J.C.傑克遜與W.格爾曼擔任被告方辯護人。
檢察官:「在出發去度蜜月時,也就是從紐約前往巴伐羅的塞法斯夫人家時,你說你把這筆錢弄丟了,對吧?」
四、距離格蘭傑村四英里遠的地方有一個果樹園。那裡的看守人證明說,周二下午兩點左右,有一個東洋人向他打聽如何前往格蘭傑村。他說要從格蘭傑坐巴士回凱斯維克,好像很著急的樣子。
有人說,跟著這對夫婦一路從格拉斯哥、艾登巴拉來到格蘭傑的兩個東洋人是中國人,可是警方—聲稱—經過調查,沒發現有證據能證明六月十八日、十九日、二十日這三天里,格蘭傑和凱斯維克附近有兩個東洋人出現過。
「被告曾在巴隆署長面前低聲說道:『太可怕了!我妻子被強|奸了,項鏈、錢包和戒指都不見了,犯人還把他勒死了!』這句話也很不自然。警方沒有將這些細節問題透露給他,他也沒有見過屍體,為什麼會知道得這麼清楚呢?請大家注意,他的原話是:『My wife,robbed and strangled.』開庭后,被告對這句話作了修正,宣稱當時說的是:『My wife,rudely strangled.』—『我的妻子被殘忍地勒死了。』對『robbed and strangled』和『rudely strangled』的區別,被告方又拿出發音不清這一點來解釋,認為這和『巴士』與『沐浴』、『燈籠褲』與『項鏈』是同一道理。警方事後在死者的珠寶盒中發現了一條珍珠項鏈,可死者還有另一條珍珠項鏈,在死者遇害后一直不知所終。而這件事只有被告能證明,大家可以忽略不計。」
檢察官:「可那本是你妻子的錢不是嗎?而且你總不能當著妻子的面去取錢吧。」
檢察官:「怎麼可能不是呢?你最近應該很缺錢花吧?這總是沒錯的吧!」
檢察官:「那不是和你剛才的證言矛盾了嗎?」
張一淼的英語水平成了爭議的焦點,審判長漢弗雷茲問道:「辯方辯護人提問時,他每次都會立刻回答,可一read•99csw•com旦輪到檢察官提問,他回答得就很慢,還要猶豫很久,如果牽涉對自己不利的問題,還會反問好多次,有時候甚至完全不回答。他好歹也是個美國大學畢業的法學博士,理解英語應該不成問題,發音、對話也是手到擒來,可剛才這樣,是不是有些裝模作樣的嫌疑?」
這時,張一淼起身陳述。他介紹了自己與魏順淑邂逅、結婚、度蜜月的全部過程,並說不知道跟蹤自己的到底是中國人還是日本人。兩人在午飯後出門散步,出門時魏順淑將手上的戒指都摘了下來,邊說笑邊將戒指塞進膠捲里。她經常會把貴重的寶石藏到衣櫥頂上,或是地毯下面,總之晚上睡覺前她想到哪裡,就會把寶石放到哪裡,有時自己早上起來都會嚇一跳。所以那天當魏順淑把戒指塞進膠捲里的時候,張一淼也是見怪不怪了,什麼都沒說。接著他又堅持說女服務員聽錯了,他說的是「巴士」而不是「沐浴」,是「項鏈」而非「燈籠褲」,他還反覆強調,自己前一天才來到村子里,怎麼可能知道附近還有個浴場。他還用自己的中國式發音將那幾個容易混淆的單詞念了好多次,聽上去的確難以區分。
檢察官:「我問你,你剛才說你們最後一次出門散步時,魏順淑將手上的戒指都摘下來塞進了膠捲里,對吧?」
檢察官:「所以,她散步時手上沒戴戒指,對吧?」張一淼:「是的,一枚戒指都沒有戴」。
張一淼:「沒有的事,我完全不記得有這件事。」
張一淼:「沒見過,我根本不知道這是哪兒的門。」
張一淼:「我從來都沒聽說過這件事!我的妻子也好,醫生也好,從來都沒說過她不能生育!」
檢察官出示了一張照片。照片里的景象正是前往「浴場」小路的門口。
以下為傑克遜律師的申辯。
「張一淼是中國人,他的英語發音並不完美,容易被誤解。警方逮捕他的理由是,有目擊者稱他在案發當天下午兩點三十分與被害人一起出門散步,四點時又獨自回到了酒店。僅此而已。被害人魏順淑十分富有,又喜歡在人前穿戴珠寶飾品。這對夫妻還是紐約社交界的名人,他們的婚事廣為人知。兩人成為國際寶石盜竊集團的目標也不奇怪。在格拉斯哥與艾登巴拉,張一淼夫婦曾被兩個東洋人跟蹤,來到格蘭傑之後,又有村人見過這兩個東洋人出現。被害人擁有兩條珍珠項鏈,其中一條至少價值一百英鎊。這條項鏈在她死後不知所終。這兩個中國人—這裏先假設跟蹤他們的人是中國人—他們一直在等候魏順淑單獨行動。正好這時魏順淑擔心丈夫的身體,沒有九_九_藏_書讓他一起去凱斯維克購物。她說自己本來就不喜歡巴士,出行一定會打車,讓丈夫放心,回酒店先休息一下,然後自己則獨自前往凱斯維克。」
檢察官:「而且本該一無所知的被告,居然在巴隆署長面前說,自己的妻子被強|暴了,身上的財物也被偷走了,還被人勒死了,這是為什麼呢?他應該只知道自己的妻子死了,可是這些細節他應該是不知道的,難道是有人給你通風報信了嗎?」
審判長還提到了用來行兇的綠色窗帘繩:「警方至今未能查出那兩條綠色窗帘繩的來歷。這件事也可以從兩個角度來考慮—從對被告不利的角度來看,這件事能證明被告在行兇前制訂了周密的計劃。也就是說,不管是原告方還是被告方,這條線索都起不到參考作用。」
檢察官:「這麼重要的事你怎麼可能不記得!聽到自己的妻子不能生育,被告一定陷入了悲觀吧。」
可憐的張一淼只是一個「倒霉的犧牲者」,周圍的環境證據把他塑造成了一個兇手。
檢察官:「手術后,也就是五月二十五日,你們前去複診時,醫生是否告知你魏順淑已經失去了懷孕的能力?」
張一淼:「是的。」
「眾所周知,國際犯罪組織經常在港口埋伏人手,看看來往的遊客有沒有值得下手的對象。魏順淑極其喜歡佩戴珠寶首飾,很容易引起犯罪分子的注意。而且警方一開始根據一些簡單的環境證據就斷定他是兇手,覺得抓住他就解決問題了,根本沒有注意到當時出現在凱斯維克的兩個東洋人。事到如今也無從查起,這絕對是警方的失職。而且被告的英語發音不太清楚,比如『沐浴』與『巴士』、『燈籠褲』與『項鏈』,都很容易讓人聽錯,很容易造成致命的誤會。」
看來,張一淼的情況不容樂觀。
檢察官:「也罷。我還有一個問題。婚後十天,魏順淑曾在美國紐約州阿爾巴尼市的醫院進行過一次小手術。這場手術是為了什麼?避孕?」
張一淼:「因為她出門的時候戴了一枚大鑽戒。」
在陪審員面前,漢弗雷茲審判長如此說道:「掉落在屍體旁邊的手套和丟失的戒指是我們爭議的焦點。但犯人若是要取下死者手上的戒指才將手套脫下,那為何那兩枚丟失的戒指會在照相機膠捲里呢?這是決定性的證據。一定是兇手要製造出搶劫的假象,才脫下死者的手套,取下兩枚戒指,藏在膠捲中……」
為確保判斷正確,審判長日夜煩惱,簡直夜不能寐。「雖說他們正在度蜜月,可這並不能代表他們的夫妻關係一定很好。而且證據比動機更重要。判斷他有罪與否,只要看證據即可。面read.99csw.com對富有的妻子,丈夫內心的苦悶與嫉妒—而且妻子還做了手術,說明他們的性生活也得不到滿足。假設被告就是犯人,我們有足夠的證據能證明這一點。可是,如果我們假設他無罪,也有許多證據能證明他無罪。比如,有人證明他獨自回到酒店后,立刻上了二樓,進入隔壁的洗手間,打開了洗臉盆的水龍頭。這到底意味著什麼呢?他可能只是出門回來上個廁所,洗了洗手,也可能是要洗掉身上的血跡—同樣一件事,從不同的角度理解,就會得出兩個極端的結論,這些結論也將成為決定被告命運的重要依據。於是人們很容易從對被告有利的角度來考慮這些問題。然而,下午三點出門散步時,一個身在異國他鄉的中國女子怎麼會突然想起來要去城裡買東西呢?而且她為什麼不要丈夫陪同呢?為什麼不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呢?之後,被告對酒店老闆娘說自己的妻子不喜歡坐巴士,一定會打車回來,可是他並不知道哪裡有計程車可打。女服務員哈麗迪與張一淼的對話也很不自然。他問克羅斯麗小姐會不會走到格蘭傑橋那邊。女服務員回答說,老闆娘只是去一趟郵局而已,不會到橋那裡去。他為什麼突然下樓問這種奇怪的問題呢?這一定是有原因的。被告堅稱是女服務員聽錯了,他說的是巴士不是沐浴,可這種主張是否太過牽強?雖然女服務員也不知道附近有個浴場,可是張一淼可能曾經散步到那附近,看到河水的水流緩慢,兩岸平坦,覺得這裏很適合沐浴,這也不是不可能的。」
張一淼的辯解有沒有給審判長和陪審員留下好印象呢?被告方的辯護能不能推翻檢察官的陳述呢?
「死者在外出時為了戴手套,會脫下較大的那枚鑽戒,」審判長繼續對陪審團說,「然而,那枚小的結婚戒指並不影響她戴手套,並且她有一個用來放珠寶的首飾盒—裏面有價值三千英鎊的貴重首飾—可她為什麼要特地打開照相機,拆下膠捲,將戒指塞進膠捲里,再把膠捲塞回照相機里呢?這完全不符合常理。況且警方是在行李箱里找到那捲膠捲的,當時這卷膠捲並沒有放在照相機里。」
十月二十五日的《梅爾日報》上,刊登了傑克遜律師辯護詞的節選。
張一淼:「可是我手裡有一張掛在我們夫妻名下的支票,想要現金隨時都可以去銀行取。」
警方在兩人入住過的艾登巴拉的酒店房間里,發現了三張寫著中文的紙條。紙條被發現時已被揉成廢紙團。這三張紙條上的內容被翻譯成了英語,作為證據送上法庭。第一張紙條上寫著「到了歐洲再討論」,第二張則是「不要在船上討論這件事https://read.99csw.com」,第三張寫著「別忘了在船上討論這件事」。張一淼承認那的確是自己的筆跡,可是他不記得自己是什麼時候寫下了這些紙條,也不記得為什麼要寫這些紙條。警方也對跟蹤了張氏夫妻的兩個東洋人進行了調查。凱斯維克警方收集到的情況如下:
張一淼:「我的意思是她把手上的一枚戒指拿了下來,放進了膠捲里。」
審判長繼續說道:「被告方聲稱遭到國際盜竊集團的跟蹤。然而,被害人是被一條細繩勒死的,力量極大。要使用這種殺人方法,必須接近被害人才行。兇手一定是在與被害人談笑的過程中,趁其不備下手的。這對夫婦是前一天才來到村裡的遊客,而且在附近沒什麼熟人。身在異國他鄉的女子會與陌生人毫無顧忌地談笑嗎?所以犯人一定是與她最親密的人。在行兇之前,兩人一定還肩並肩坐在岩石上吧!而且,若犯人只是想劫財劫色的話,根本沒必要殺害這個身高五英尺、手無縛雞之力的女子。從頸部的傷痕等跡象來看,這起案件的唯一目的就是殺死被害人。況且,死者明明說了要去凱斯維克買東西,這才與丈夫分道揚鑣的,可是發現屍體的道路並不是前往凱斯維克的,只是通向浴場的小路而已。而且要進入這條路,必須要打開一道小門才行。為什麼被害人要去這麼冷清的地方呢?難道有一個陌生男子陪同嗎?這位剛結婚的新夫人,為什麼會和一位陌生男子去這種地方呢?而且也沒有證據表明那裡不是第一犯罪現場。也就是說,她一定是與自己最信任的人去了那條小路。」張一淼的情況越來越糟了。
檢察官:「也就是說,你在婚後十天內都不可能與妻子發生性行為嗎?」
審判從辛格爾頓檢察官的陳述開始。屍體后岩石的裂縫上留有血跡,說明張夫人坐在石頭上的時候被人從背後勒死,從石頭上掉下來的時候,血液濺到了岩石的裂縫中。而且檢察官認為,犯人故意製造出了強|奸和搶劫的假象。檢察官的陳述持續了整整一天半。第二天(周二)下午才輪到傑克遜律師進行反駁。
五、以下為凱斯維克車站工作人員的證詞:「第二天,也就是六月二十日早上,我見到了兩個東洋人,可能是日本人。當時是上午九點三十分左右,他們倆站在月台上,坐上了十點的火車,火車是開往卡萊爾的。」
張一淼:「是的,一點沒錯。」
辛格爾頓檢察官說:「被告聲稱被害人結婚時,經濟上沒有出現問題。然而我們調查了紐約的銀行后發現,你在三月二十六日之後的一周內,將一千五百美元從一家銀行中提出,再存進另一家銀行,之後又提出,換到了第三家銀行。這是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