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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末世中打造一個高貴的人 你若不迴轉小孩的樣式,斷進不得地獄——詹姆斯•艾洛伊「L.A.四部曲」

在末世中打造一個高貴的人

你若不迴轉小孩的樣式,斷進不得地獄——詹姆斯•艾洛伊「L.A.四部曲」

所以地獄怎麼可能離我們遠去呢?
把小說文字弄得像錙銖必較的電報文字是什麼意思?從實際的文句構成來看,這意味著沒有子句,然後沒有副詞,再來是沒有形容詞,於是只剩名詞和動詞;再然後呢?有人強調動詞(「動詞是文字的骨頭」云云),有一部分作為主詞或受詞的名詞仍可隱去,也有人主張乾脆再拿動詞開刀吧,名詞和名詞自己會找到關係、建立聯繫,如兩個獨立星體有想像的蟲洞相連。強調動詞,讓文句生猛地動起來,讓它高速運行,緊張的、驚悚的小說頗合適此道;至於名詞和名詞的直接驚奇相遇,像博爾赫斯那樣讓一枚鏡子和一部百科全書直接相遇,一般是詩的手法,它看似全然靜態如一幅大圖、如星空般靜默不動,但它以縱跳替代線性運動,有時反而是更快更一眨眼的,說有光,就有光。
熟知詹姆斯·艾洛伊戲劇性生平的人都可合理地知道,何以他把小說中的犯罪推回半世紀之前,但這不僅僅是浪漫的夜深忽夢少年事而已,而是少年事如今依然在上演,而且乘著更暴烈的勢頭而來,作為一個類型作家又擁有如此的相關戲劇性人生經歷,你怎麼好不伸手抓住這個浪頭呢?
但做這兩種想當然耳猜測的人可能都得失望了,至少爽然若失。我們光從書寫的技術性層面來看,就能簡單發現詹姆斯·艾洛伊的電報體文字和這兩種可能企圖並不容易兼容。不管你要當半世紀后的心理病患或當半世紀后的破案偵探,你都勢必得踩深進去不可,而且文字主要用於挖掘和重新解釋。後者也許不像前者得動用到那麼多心理學玩意兒,但半世紀后滄海已成桑田,你無法寄望有什麼新事證冒出來,你能做的仍然是在泛黃乃至於已朽爛掉一大部分的故紙文件上重新串組、重新比對並做出推理性的甚至心理學的解答,就像康薇爾面對開膛手傑克案那樣,而不是開著快車滿街追犯人。
此時此刻,詹姆斯·艾洛伊猶埋首于第三部的書寫工作,惟書名已經有了,叫Police Gazette,警察公報或者警察單位的官方說法之類的。
電報體的小說,就書寫形態來看,通常會是只說故事、只走情節而不解釋的寫法;也就是說,書寫者自己不主動挖深,不把解釋權壟斷手中,不把想法直接塞給你,他只引領你看到東西,至於它是什麼意思、何種意義開放予你抱歉恕不提供。當然,情節的設定和安排就是某種引導、某種隱藏性的詮釋沒錯,一定要火氣甚大地講成是操控也行,但它仍是間接的,也是相對開放性的,這和書寫者一人直接解釋一切的方式實質性地大有區別,也必須區別。
後來的L.A.慢慢地就變得比較好、比較安全文明了不是嗎?一度看起來好像如此,但沒有好像太久,半世紀后的今天它又從芝加哥、從紐約手中奪回美國首席犯罪城市的寶座,而且,和芝加哥大屠宰城式的大老粗凶暴、也和紐約那樣始終對罪惡有著某種凝視、某種試著一探究竟且若有所思的東岸知性況味不同,過去現在,L.A.依然有著一股暴發戶的喬張作致之感,這朵罪惡之花假假的,格調不高,帶著軟膩廉價的人工脂粉香味。這極可能和它全球惟一的好萊塢有關,好萊塢負責不絕地供應廉價的皮肉和虛偽的表演,既成為它的犯罪底層黑色腐殖土,又決定了它的表現樣式。用福克納的說法,它金元上的光澤不僅來自鮮血,而且還是大型妓院式的無助的、沒抵抗力的、任人宰制的生鮮血肉,它的犯罪者既是老鴇,又像演員,硬漢惡徒殼子里的實質內容軟噹噹的,不堪壯夫一問。
有關天堂與地獄,無神論(或松一點,不可知論)的博爾赫斯有一些美妙的說法,他先依循宗教者、神學者的思維,把它們https://read.99csw.com分別定義為「永恆的獎賞和懲罰之地」,然後自反而縮,查賬般一一檢視過自己一輩子的所作所為,他莞爾但彷彿鬆了口氣地宣告:「我這一生所做的任何一件事,都當不起這樣的獎賞和懲罰。」——我們有限的人生,有限的為善為惡能力和智慧,不至於也不值得上帝動用這麼誇張的重手法重裝備來侍候,因此,就算他心血來潮動支預算蓋了這兩處地方,極可能也跟台灣的這個館那個館一般,只空蕩蕩的閑置養蚊子。
也就是說,今天事後來看,詹姆斯·艾洛伊作為一個犯罪小說書寫者筆下所需要的各式元素,他在廿歲成為有投票權的社會公民之前差不多已收集完成了。配合著他堪稱特別的犯罪小說書寫形式(把原本帶著寫實意味的冷硬犯罪小說推回到五十年前云云),這組原來可以很職業性的、和書寫者本人分離的類型小說,於是和詹姆斯·艾洛伊似乎有種恍惚的、呼之欲出的聯繫,隱隱約約夾帶著私密記憶,有種難以言喻的自感測乃至於那種所謂「童年幸福時光小說」的氣味。在冷酷暴現著社會黑街陰森死角和更多駭人真相同時,其世故剛硬到虛無的靈魂里,奇怪總有哪裡某一處是柔軟的、天真的、戒慎恐懼的,是那種成長小說特有的發現世界方式、艱苦啟蒙方式。
更刺|激的可能是,詹姆斯·艾洛伊自己還老實透露,之所以寫Clandestine以及會這樣子寫Clandestine,是因為他當時真正的書寫目標是日後果然讓他一戰成名的《黑色大麗花》。他拿出母親的謀殺案並虛構如此戲劇性的結局,用他自己選的字眼是promote,為《黑色大麗花》的登場鋪路並促銷。因此,詹姆斯·艾洛伊以為他母親的慘死是「禮物」,他甚至無法想像如果母親不在那時候那樣子死,一直在身旁活下來如同大部分人的母親,他還能否像今天這樣子「富有、出名、而且娶到一個這樣聰明、好到難以置信的老婆」(說這話時大概老婆大人正好守在身邊)。
得提醒一下的是,從少年時光嗜讀犯罪小說並實踐性地無惡不作這個小混混詹姆斯·艾洛伊,到多年以後汲取這些記憶成為一流犯罪小說家的詹姆斯·艾洛伊之間,絕對是沒必然性、沒決定性,別相信那些酷愛打造人性公交車專用單行道如台北市政府交通局的心理學者附會胡扯。成為一個好的犯罪作家有各式各樣的途徑和書寫準備乃至於不可逆料的人生際遇,要當個犯罪作家更不能成為人之前十年廿年放心為惡的借口;事實上,有著詹姆斯·艾洛伊這樣子類似年少歲月的人所在多矣,他們日後很少有人提筆寫東西,更沒聽說過哪個像詹姆斯·艾洛伊如今這樣子。
「在這裏,高死亡率與金錢共生而金元上的光澤並非得自黃金而是來自鮮血。這彈丸之地簡直是上天特地製造出來單單放在一邊,爺爺說,讓它作為暴力、不義、流血和所有人類貪婪、殘忍的惡魔慾望的演出場所,讓所有被排斥的賤民與所有遭天譴者都來發泄最後的讓人寒心的憤怒——一個小島,鑲嵌在笑吟吟、潛藏著憤怒與無法描摹的靛青色的大海中,那是我們稱之為弱肉強食的林莽與我們說它是文明這兩者的交叉點,也是個會合處。」
這個再簡明不過的道理是不是也告訴我們,如果真有所謂的天堂和地獄,不必搭乘宇宙飛船探入宇宙深處,不必用挖土機潛盾機到地底搜尋,它們其實就只是我們每時每刻生命處境的某種誇張說法;而且更具警誡意味、更該讓我們謹記不忘的,是我們某種不當意志及其相關作為的誇張說法——我的意思是,當人們意圖打造一處天國,要身居其中的人每一個都俊美喜樂,要裏面的一https://read.99csw.com切事物都純凈潔白,那你總得同時配套地搭建個垃圾堆積場掩埋場之類的地方,好把那些不合格的人們,把那些污穢的、瑕疵的、耗損的、多餘無用的東西傾倒在那裡。也就是說,地獄不僅僅是不幸的副產品而已,它正是搭建天堂非有不可的功能性設施和基礎。
這麼樣好心提醒,一方面是基於社會公益,另一方面是為著嘉許詹姆斯·艾洛伊。這些記憶、這些經歷能化為小說的珍貴資產是比較後來的事,之前有一堆麻煩得一一闖過去,這是可想象的,證諸詹姆斯·艾洛伊生平也的確如此,比方說他得戒掉很多自己的喜愛和習慣,像他去了匿名戒酒協會戒除了重度酒癮,比方說他書寫的初期一無保證一無餘裕,很長一段時間他在高爾夫球場上背球袋當桿弟養活自己和他的小說。他在一九八一年出版了第一本書Brown's Requiem,一九八四年出版了他幫派小說Lloyd Hopkins三部曲的第一部Blood on the Moon,然而又一直要到一九八七年他才交出了《黑色大麗花》,也就是說成為正式書寫者足足六年以上的漫長時光,他這才緩緩摸索出合用於他自身的真正小說書寫方式,從而可讓那一堆年少的不堪記憶破繭,像一刀切中大動脈般鮮血高速噴濺而出。這自動嗎?半點也不自動。

童年時母親被殺的小說家<\h3>

這回,我們要讀的L.A.四部曲,一樣講的是廿世紀中葉當時的新興L.A.犯罪,但不一樣的是,書寫者詹姆斯·艾洛伊是現役的作家,還活著,這組著名的四部曲小說寫於一九八七年到一九九二年,系源於記憶通過回溯,或應該這麼講,像《聖經·舊約》故事里那個羅德之妻,回首看自己被天火擊打焚燒的惡人家鄉,幸運的是,他沒化成鹽柱,他因此名利雙收——這顯然是個比較聰明、比較狡猾的羅德之妻。
《黑色大麗花》其實也拍了電影,導演是曾經很棒、有接希區柯克衣缽味道但後來弱下去的狄帕瑪——詹姆斯·艾洛伊的作品拍成電影的很多,他的作品里有一部分很合適好萊塢要的,但也有一部分是相斥或說好萊塢不容易處理好的。
但凡看過任一篇詹姆斯·艾洛伊生平簡介的人都會知道而且從此記得,他生命里便杵著一樁可怖的兇殺懸案,發生在一九五八年他才十歲時候。當時他由離了婚、當護士的母親隻身帶著,而兇案的受害人正是他母親——和《黑色大麗花》命案一樣,兇手是誰杳如黃鶴從未破案。
請猜猜看這說的是哪兒?原來的答案是海地,時間是約兩百年前。寫出這段文字的人是威廉·福克納,在他的小說《押沙龍,押沙龍》里。這是一段回憶中的回憶,哈佛的大學生昆丁日後跟他的室友講述他爺爺年輕時知道的一則故事,那是個山裡長大才十四五歲的男孩,超齡念小學時聽老師講海地是淘金髮財的好地方,他沒有錢、語言不通、誰也不認識而且什麼也不知道,就上了船渡了海前去,果然發了財回來,但也成為個惡魔式的人物,造成《押沙龍,押沙龍》故事里仿《聖經·舊約》兩代血親之間的殘殺和毀滅。
同樣,大美國夢也不只發生在二十世紀六〇年代而已,夢仍持續、仍在生長不是嗎?
好,通過有關電報體文字的兩個普遍性層面的簡單討論,我們可以繼續詹姆斯·艾洛伊的特定話題了——把時光倒回半個世紀前,而且把小說架構在當時的實際懸案上書寫,這當然引發好奇,也就引起話題。其中有兩種主要的猜測誰都能馬上想到,一是詹姆斯·艾洛伊要私密地回頭料理他的母親之死,面對他童年就埋入心裏甚或靈魂深處的創傷和夢魘,也就是說,小說書寫的意義九_九_藏_書是心理學的;另一則是詹姆斯·艾洛伊不甘心要破案,要追獵當年殘害他母親的可惡兇手,以某種遲到但恢恢天網的正義告慰他娘。這種,他不再像前者那樣扮演舒服躺椅上喃喃和記憶乃至於潛意識對話的患者,而是踩著風火輪索命而來的復讎偵探,做比方說帕特麗夏·康薇爾寫《開膛手傑克結案報告》同樣的事,只是更激動、更憤怒、更事事關己而已。
自己也心知肚明的,詹姆斯·艾洛伊承認這樣做差不多等於朝他母親之死再補上一槍,還好人死了不會死得更死,大概也因為這樣,他在一九九六年寫了自傳性的那本My Dark Places,「稍微認真」地回憶一九五八年那一次他生命中最重大的黑色死亡。是的,童年很重要,母親很重要,黯黑的記憶很重要,但它們有很多種使用方式。
L.A.四部曲中,如今最有名的極可能是第三部的L.A.Confidential,譯為《鐵面特警隊》,這的確是好萊塢總會偶一為之,或說每隔一陣子總會意外拍出來的一部好電影,通常不會在上片首映就造成轟動,而是事後在觀影者私底下口耳並錄像帶光碟相傳,演員有羅素·克勞、金·貝辛格、凱文·史貝西等人;但純就小說自身的效果而言,第一部的《黑色大麗花》才真正是、而且已經是震撼性的里程碑作品。這不單純是內容誰更好的問題,而是《黑色大麗花》當時暴烈的登場力道和宣告力道,這部兇殘如把人直接扔回地獄的小說,題材直接使用了一九四七年L.A.那樁震撼全美但始終石沉大海的懸案。《黑色大麗花》是個開始,坊間的評論相關數據會告訴你,這本書是詹姆斯·艾洛伊正式從之前不甚出奇幫派小說掙脫出來、成為高水平、明星級作家的日升之作。但其實更重要的是,他從《黑色大麗花》開始才算真正找到他要的、嵌合於他獨特生命內容的小說書寫形式——對的形式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幾乎是夢寐以求的。對書寫者而言,它可不僅僅只是表達,而是它的開發、捕捉或者說磁石般的吸取功能。愈對的形式,愈能叫出潛藏在書寫者生命底層的東西,就像《百年孤獨》里第一代的老約瑟·阿加底奧·布恩狄亞拖那兩塊大磁鐵,朗誦著吉卜賽人梅爾魁德斯的咒文,吸出來一套十五世紀的甲胄。
而這裏我們想引用查爾斯·巴克萊的忠告,這位昔日NBA的超級巨星、如今亞拉巴馬州的州長候選人曾勸誡年輕人多讀書來替代繁美如花的籃球夢。巴克萊以草根經濟學者的姿態指出,NBA千萬美元年薪的位置其機率和中樂透大獎差不多,全世界千萬上億的籃球員,每一年能進入NBA且站穩腳跟的只有十人之譜甚或更少,遑論在其中再脫穎而出成為巨星。當你看到贏家拿這麼多,就應該想到那些輸得一無所有的人有多少。所以多讀書,去當醫生、律師、電子工程師或木匠吧,是沒那麼過癮,但安穩、踏實而且不懼馬齒漸增年華老去,更不會落個流浪街頭、什麼也不會的光溜溜賭徒。
而他們不是才從這裏選出個話都講不清的肌肉男演員當州長嗎?只因為他從頭只喃喃同一句:「讓我們終結他們。」別問這話什麼意思,因為它本來就只是電影劇本里的一句照念的台詞。
這大概是L.A.四部曲極特別之處,這組可以循吉姆·湯普遜、詹姆斯·凱因直接上溯到達許·漢密特的小說,詹姆斯·艾洛伊似乎用某種奇特的方式簽上了自己的名字,讓它們沒那種理所當然被納入這個書寫譜系裡僅僅是一個環節,讓它們只在這道書寫之流被辨識而已。它們有可以讓詹姆斯·艾洛伊以個人書寫者獨立宣稱這是我的小說的地方。
因此他只好回頭和他那個半流浪漢的父親同住。這個一樣等九_九_藏_書不及他十八歲長大成人就死去的爸爸(自己死的,沒人殺他),據說他臨終對兒子的諄諄叮囑是:「想辦法搭上每一個招呼你的女侍。」——壯哉斯言。有這樣的好爸爸,我們差可想像詹姆斯·艾洛伊是過什麼日子長大的。他經常不回家夜宿公園,順手牽羊各種東西,還闖入順眼女生屋裡偷內衣,喝酒,嗑藥,入監服刑,還在成人書店工作過;比較特別的是,他酷嗜坊間的犯罪小說,據他自己回憶閱讀數量總有個幾百本。
一樣,當你看到好萊塢總是只有那幾個名額的明星拿多少,你就應該想到懷抱美夢卻只能站落日大道凄風中兜售春天的女孩有多少。
所以博爾赫斯不直講有無,他只說:「想到天堂與地獄只是誇張的說法,這讓我感覺很舒服。」一如他讚歎上帝真的是人最偉大的發明。
也因此,詹姆斯·艾洛伊把母親之死說是禮物的講法,其實太自嘲了些(如馮內古特講他寫德累斯頓五萬人死去大轟炸的成名作《五號屠場》:「平均每死一個人,我就得到四美元版稅。」)、太防衛了些之外,還太物質性。事情的真相毋庸是,至少從他選擇小說書寫那一刻開始,這個代價不菲的祝福就發生作用了,它提供或至少「提醒」了詹姆斯·艾洛伊獨特的視角,獨特的看待L.A.方式,獨特的書寫L.A.方式(回憶或說重建人們以為消逝在時間大河裡的那個L.A.),是先有了這些,然後才有那些錢、那些聲名還有那個只有他自己寸心知的老婆。詹姆斯·艾洛伊的電報體文字不是小說書寫的放大鏡顯微鏡,而是馬力十足的跑車,他逮不到也無意像找出某種病毒般地藉此逮出那個殺母兇手,但是他駕馭著這樣的文字穿梭鬧街、鑽入暗巷、掠過一戶戶住宅區里看似平靜的人家,勾勒出一個地獄般的犯罪大城總體圖像——個人的悲劇已矣,但集體的悲劇猶方興未艾。
詹姆斯·艾洛伊的小說文字極簡,這亦可一直上溯回達許·漢密特。他把這稱為「電報體」——話說有人詢問電報局人員費用怎麼計算。「一字五毛,發報人的姓名不要錢。」「好極了,我是印第安人。我的名字叫『禮拜五早上歸來』,沒有正文行不行?」
這樣的視角和書寫方式一直跟著他,也一直持續性地再展開。寫完了L.A.四部曲,詹姆斯·艾洛伊把他的地獄發見和打造工作擴展成全美的規模——接下來他寫的是American Under world三部曲,仍採用他收屍者的記憶回溯方式,仍站穩他社會底層人生的視角,從六〇年代約翰·肯尼迪總統被刺開始,試著指給我們看,在這一長段二次戰後號稱美國最繁榮最飛躍的歲月下頭,存在著怎麼樣的地獄基礎。
事實是不是如此呢?事實大抵就是如此。詹姆斯·艾洛伊的第二本書Clandestine就是直寫他母親的懸案,但書中他卻讓自己父親成為兇手,這絕對不是真的,因為詹姆斯·艾洛伊承認,事發當時他爸爸人和他在一起,有鐵一般的不在場證明,而且證人就是他老兄自己。
不是說一定要當個小說書寫者你才有機會把這個黑暗記憶轉化成為生命的禮物;但我們得說,選擇成為個小說書寫者確實大幅度提升它成為禮物的機率。這是小說(也包括其他的文學創作形式)這門行當很特別的地方,它如漢密特所說是留下來數屍體的人,如格林所說是殯葬業者,或如博爾赫斯較溫和的講法,它負責把苦慟、創傷、絕望等等別的行業想摒除的這些東西,轉化成詩歌。
冷酷但就事論事來說,人生畢竟不是那種坊間的武俠奇情小說,某個小男孩在某個夜黑風高的晚上目睹了母親之死,遂決定拜訪名師學成絕世武功(包括試著從懸崖掉下去,好找到某個山洞里的怪老人,或一部秘九九藏書笈配一把秋水一泓般的名劍再附贈一顆增加一甲子內力的類固醇式仙丹),從此天涯海角非手刃仇人不可。

他的地獄和我們的地獄<\h3>

循此,我們於是不得不想到,做夢天堂的好萊塢並非只存在《黑色大麗花》案發當時的一九四七,它今天還在,而且勢力更大、夢得更誇張不是嗎?
讀L.A.四部曲的人們,不會把它們單純看成是某種純數據性、知識性的歷史著述,某個像《聖經·舊約》里已毀於天火化為埃塵的索多瑪城3D圖像重建如我們在Discovery或國家地理雜誌頻道看到的那樣。這其實是常識了,不一定要提出解釋,要拿出什麼驚人的新發現新結論,人但凡重新敘述一件事,便又賦予了這件事某個視角,產生了新的意指,還印上手澤般埋進了自己的想望和預言。當詹姆斯·艾洛伊重返他的童年,告訴我們他曾眼見的、置身其中的地獄一角,其中也不會沒有我們的當下,乃至於我們的可見未來,否則是什麼這樣觸動我們?否則我們幹什麼會感覺噁心、害怕、憤怒不平和某種程度的絕望呢?
一個母親被殺,對一個才十歲大的男孩會是什麼意思?我們可以確定的是,意思不會在當下就顯露就完成,他得如卡爾維諾說的攜帶著它,和它相處,並難以窮盡地慢慢去發現。隨著不可逆料又不可逆轉的細碎人生際遇和次次抉擇,它可以如弗洛伊德說的是某種創傷、某種遺忘在潛意識裡很久之後某一天猛爆出來的夢魘,也可以如詹姆斯·艾洛伊所說帶來名利的禮物,也可以兩樣都有以上皆是。但這都是遙遠日子后的不確定效應,真正當下就發生的是,這個異質東西從此嵌入生命之中,成為某種生命構成的基本事實,成為某種獨特的生命負擔,它相當程度地參与了人格心性的形塑,也相當程度地影響著人看待世界的位置和視角,這些作用才是當下就發生的,而且每天每時的(包括不回憶不思考的時刻),又不會中止不會完成。

在母親屍體上再開一槍之後<\h3>

很多看似不共容的東西其實都是可共容的,這裏頭有一部分是詹姆斯·艾洛伊不寐不解的傷慟記憶,但也有一部分是好萊塢式的。好萊塢最懂什麼時候要復古、要回到過去、要重拍首部曲——話說回來,既能為自己的真正心事書寫,又應乎大眾的需求,這不是很兩全其美的事嗎?
這裏,一樣完完全全適用的是廿世紀中葉的美國天使之城。這個有湖人隊(你看,這支原生於寒冷萬湖之州明尼蘇達的球隊也被吸引了過來)、有好萊塢、有最典型也最廉價美國夢的西岸大城,我們讀推理小說、犯罪小說的人一直知道,它本來就是美國本土式那種混雜著幫派槍戰、毒品、賣淫、八卦小報消息四下流竄(謝謝好萊塢)、政治人物和演員不分、警員單位視同於最大黑道角頭的冷硬派小說原生地,而且正正好就是那段時間沒錯,二次大戰前中后,雷蒙德·錢德勒的菲利普·馬洛一天賺廿美元的歲月。

所謂的電報體文字<\h3>

福克納的描述是百分之百對準彼時的海地說的,包含著實體實物(如小島、大海、賤民、林莽、黃金云云),並非有意模糊,奇怪它仍然自動適用於其他時間的其他地點,所有海地的特定實物自自然然成為隱喻。事實上,類似這樣子的一段文字,可以出自任何時代任何國度的書寫者筆下,而我們也確實在不同的書里一再讀到,這是怎麼回事呢?是說人類永遠會愚蠢地重複同樣的壞事和傻事?還是更絕望的,人自身即是罪惡,或至少罪惡是他本性里自有的、洗滌不掉的重要成分,他攜帶著前行,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他總有辦法把世界弄成這個模樣?而且,這一切究竟有在消退呢還是更增強更顯根深蒂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