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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站

休息站

他聽到了拖著腳走在瓷磚上的聲音,知道李——女人叫他李-李,就像喚寵物般的稱呼能抑制他的狂暴一樣——正在靠近。像里克·哈丁一樣,李也穿著靴子。家裡的李-李到了外面喜歡穿「喬治亞巨人」牌工作靴,他們是拿著丁戈牌組裝工具的男人。女人穿的是膠底運動鞋,白色低幫。他知道。
聽到那句話,穿涼鞋的腳跑了起來,影子跟在後面。漫遊者像縫紉機般的小引擎發動時,男人才數到二十,等數到三十時,李看到車尾燈正在停車場里往後退。李本以為男人會開始打他,結果卻並非如此,這令他鬆了一口氣。
「別廢話,照我說的做。」
戴克斯特拉快速跳動的心臟似乎在胸腔里下沉了一英寸。他感覺自己已經在男廁和女廁問狹窄的凹處停留了至少二十分鐘,但一看表,他毫不意外地發現距離第一個耳光響起僅僅過了三十幾秒。當大腦突然面臨壓力時,時間的主觀性和思維的奇異速度就凸顯了出來,他在寫作中多次涉及二者。他想,大多數懸疑小說作家,不管出名不出名,大概都是如此,此二者都是他媽的繞不開的主題。下次再輪到他給「佛羅里達竊賊」作報告時,或許他可以以此為主題並在開場時給大家講講這件事。講一講他是如何還有時間思考《醉酒經》第二卷的。不過,對於兩周一次的小聚會來說,這個話題或許有點沉重了,有點——一連串的擊打聲打斷了他的胡思亂想。
女人還在吐。
沒有停頓,沒有猶豫,一隻穿靴子的腳踹在了他的大腿上,一下子踢麻了那裡的肌肉,接著他穿著藍色牛仔褲的屁股又挨了一腳,幾乎踢中了后腰。他開始手腳亂動,想爬起來——
哈丁突然靈光一閃。「我有你的駕照號碼,」他說,「我還知道你的名字。你和她的我都知道。我會留意看報紙的,渾球。」
李穿著褪色的里維斯牛仔褲和西式襯衫(已經從褲腰裡掉了出來,蓋在屁股上),他伸出右手,想把金屬絲鏡架的眼鏡摘下來。
「她那裡,」他終於想了起來,「她說我喝醉了,不能開車。」
「李,不要。」女人哭著懇求。戴克斯特拉想對她說:別這樣,女士。你不知道求他只會更糟嗎?你不知道他看見鼻涕從你鼻子里流出來會更發狂嗎?「別打我了,我——」
老李—李被鎮住了。
靴子又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腳。李大叫一聲,忙把臉貼到地上。
戴克斯特拉考慮了一會兒,但時間並不長,便很快打定了主意。不。更棒的是他已經構思出一個角色:道格。捷豹車和麥金塔住宅的文學之父,正呼之欲出,等待誕生,上帝保佑道格那顆殺氣騰騰的心。
李想了想。
匝道在中途分岔:卡車和房車向右,捷豹們向左。分岔口過去五十碼就是休息站。休息站是一棟淺棕色的煤渣磚建築,在強光下看上去也像舞台布景。把它放進電影里怎樣?比方說,將它設定為一個導彈發射基地?沒問題,為什麼不呢?隱藏在窮鄉僻壤的導彈發射基地,它的負責人深受某種小心掩飾(卻不斷惡化)的精神疾病的折磨。他滿目皆是俄國人,不知從何處憑空冒出來的俄國人……或者將他的假想敵設定為基地組織?似乎基地組織更令人信服一些。如今,除了販毒和雛妓,俄國人以惡勢力形象出現得越來越少。算了,壞人是誰根本無所謂,反正也是那人腦袋裡的臆想。不管怎樣,他的指頭就是控制不住地想去撳那個紅色按鈕,而且……」
「好的,好的,你為什麼不——」
「你最好閉嘴,我的朋友,」哈丁說,「那才是最明智的做法。閉嘴。等州警來了后,你可以告訴他你想要什麼。」
然而,來的卻是輛塞滿小屁孩的舊道奇。其中一個長得像白痴、頭髮很可能是紅色的男孩從車窗探出他長滿粉刺的圓臉,沖戴克斯特拉喊道:「吐到你自己腳上!」接著,伴隨著一陣大笑,車加快速度開跑了。
「不,李,」那女人說,「不,親愛的,別這樣。」
「出來,女士,否則我把他的腦袋砸開花!我別無選擇!」
「別那麼多問題,照做!用左手把眼鏡摘下來。」
這些想法並不是連貫地出現在他的腦子裡的。現在,他的腦子裡只有紅色。那片紅色的上方、下方,和中間滲出來的是一個人的歌唱聲,聽上去像是「空中鐵匠」的史蒂文·泰勒:再也不是我的寶貝兒,不是我的,不是我的,你不能怪我,你這臭婊子。
不知為何,他腦中突然鑽進某個鄉村樂歌手的聲音,唱著裝腔作勢而又毫無意義的歌詞:「我發現自己一無所長,卻已擁有太多而無法放棄。」
萬能的聖母,保佑我贏了這場汽車賽。
女人又乾嘔起來,聽上去像是機器碾碎石子,而戴克斯特拉也知道自己無法召喚出道格。道格是虛構的。而這裡是現實,像醉鬼的舌頭般伸到他眼前的現實。
當時並沒有出現可能成為他老婆的女人——現在也沒有——但戴克斯特拉明白傑克的意思:年齡越大,嘗試新東西就會變得越難。老婆孩子並不是隨時間流逝而到來的唯一責任。比方說,還有信用卡。信用卡在你的腦袋上套上馬嚼子,拖慢了九*九*藏*書你的腳步。信用卡是額度的經紀人,為物質服務。
而且他要小解,所以拜託,請把飛轉的想象暫且在腦中的爐子里烘一會兒,謝謝。還有,這樣的故事里沒有道格的位置。正如今晚早些時候他在金罐時說的,道格更像是個城市鬥士。不過,瘋狂的導彈發射井指揮員這個構思還是有點意思的,對不對?英俊的男人……深受下屬愛戴……外表看上去完全正常。
「不,李-李,我沒有——」
孩子。求求你,別傷到孩子。
「死女人,快點!」李喊道,靴子又踢了他屁股一下,力道不大,說是踹,不如說晃更恰當,但還是疼。夜色中,汽車喇叭還在響,叭!叭!叭!叭!「滾到車裡去!」
埃迪·沃瑟曼的回答態度友好、立場堅決:沒問題,約翰尼,但我不能保證明年暑假你還能得到這份工作,因為在職的人有優先選擇權。
「李-李,別傷害我,好嗎?求求你,別傷害我。求求你,別傷到孩子。」
廁所里光線很足,停車場也同樣燈光明亮,但走道的凹處卻是漆黑一片,李一時間什麼都看不見。而就在那時,有什麼東西狠狠打在他的後背上方,嚇得他向前一躥,可沒等他跌跌撞撞地跑出兩步,就被地上的一個東西——一條腿——絆倒了,狗啃泥地摔在地上。
晚間的這個時候,停車場上除了他的車,只有一輛克萊斯勒漫步者。他一直覺得這個車型很有喜感,看起來活像從上世紀三十年代跑出來的玩具黑幫車。
道格不是真的,但里克·哈丁是。來自諾科米斯的埃倫·惠特洛跌進廁所的一個隔間里,撞到水箱上,兩腿叉開,裙子掀了起來,就像李口中的「婊子」模樣。李跟著也走了進去,看來是打算提起耳朵,把她那顆笨腦袋朝牆上撞。他受夠了。他要給她個教訓,讓她永遠都忘不了。
他朝男洗手間走去,卻在半路聽到一個女人的聲音而猛然停住腳步。聲音在他身後很近的地方突如其來地響起,並被迴音稍稍扭曲。
李-李動手了。戴克斯特拉沮喪地聽著,知道自己正聽著永遠也不會忘記的聲音,不是電影特效音響,而是真實的、猶如拳打羽毛枕般的聲音,出乎意料的輕微,甚至稱得上柔和。女人先驚再痛地叫了兩聲,此後就只剩痛苦和害怕的吸氣了。站在外面的黑暗中,戴克斯特拉想到了他見過的所有致力於制止家暴的組織。可從來沒有一家組織暗示過,你會一隻耳朵聽著風吹棕櫚樹(別忘了,還有尋兒啟事的沙沙聲),另一隻耳朵卻聽著混合了痛苦和恐懼的呻|吟。
無疑,他不可能按原計劃和原來渴望的那樣去男洗手間氣定神閑地解決問題。他的睾丸向上縮緊,像兩顆硬邦邦的小石頭,腎髒的壓力擴散到後背和雙腿;他的心臟在胸腔里突突狂跳,只怕再聽到一個巴掌聲便要發足狂奔起來。不管他有多尿急,恐怕要等一個小時或更長時間才能尿得出來了,而且只會是斷斷續續、毫不酣暢。上帝,他多麼希望那一個小時已經過去,他正在離這裏六七十英里的路上!
「好,好極了!」李眼裡掛著淚笑了出來,「離了眼鏡我狗屁都看不到!」哈丁把自己的眼鏡往鼻樑上推推。他不再想小解了。真是奇怪!「看看你,」他說,「看你那副熊樣!」
我會出庭作證。要是他們問我為什麼不阻止,我就不回答。我會說我聽了。我會說我記住了。我會說我是證人。然後我向他們解釋,這就是一個作家在他不真正動筆寫作時所做的。
是約翰尼·戴克斯特拉的,他得出結論。在三四十英里之前的來路上,哈丁就消失了。今晚早些時候,是哈丁為一群「佛羅里達竊賊」做了一場簡短(大部分很幽默)的餐后報告,結尾處表示他將派道格去糾纏任何一個不向今年的年度慈善機構慷慨解囊的人。那個機構是「陽光讀者」,一個為盲人學者提供錄音文本和文獻的非營利機構。他認為哈丁今晚的報告十分精彩。
「別傷害我。」趴在地上的人說。他戴著眼鏡。這倒是個大意外。不管是哈丁還是戴克斯特拉,都沒想到這傢伙竟然戴眼鏡。「別傷害我,先生。」
「為什——」
身後響起一個耳光,接著是擊打肉體的沉悶聲音。戴克斯特拉意識到自己聽到的是一場尋常的家暴,他甚至可以看到女人臉頰上的紅色掌印。第二個聲音想必是她的腦袋撞到淺黃色的瓷磚牆面上,能稍微緩衝撞擊的只有她的頭髮——不知是金色還是黑色。她哭了起來。明亮的鈉汽燈下,戴克斯特拉看到自己的胳膊上炸起了雞皮疙瘩。他開始咬緊下唇。
漫遊者開上出口車道,引擎聲也越變越小時,頭頂的男人有些拿不定主意似的開了口。
「你不能——」
「停下,埃倫。」
李又扭頭往車道上看。頭很疼。那混蛋到底拿什麼打的他?他說的是撬胎鐵嗎?記不清了。
「我不會丟下他的!」她聽上去真的動怒了,「特別是你手上還拿著那種東西!」
「我用手機報了警,」李上方的男人說,「州際公路一百四十英里處有巡警。所以我們有十分鐘時間,或許還要更少。李李先生,車鑰匙在你身上還是她那裡?」
無疑,十六年前,他是作為約翰·戴克斯特拉來到薩拉索塔的,也是以那個身份從一九九零年起在佛羅里達州立大學薩拉https://read.99csw.com索塔分校教授英語至今。然後,在一九九四年,他決定放棄暑期教課,嘗試寫一部懸疑小說。寫小說一開始並不是他的主意。他在紐約有個經紀人,不是什麼金字招牌,但足夠誠實,紀錄良好,已經成功地將他的四個短篇——署名是戴克斯特拉——賣給了幾家文學雜誌,並使他收穫了不到五百塊的微薄稿酬。經紀人的名字是傑克·戈爾登。傑克對他的短篇大加讚賞,但只能將少得可憐的稿酬戲稱為「小菜錢」。也是傑克指出,他所有已出版的故事都有一條「扣人心弦的敘述線」——他猜想經紀人故弄玄虛的說法簡單說來就是指情節——並說他能靠十萬字的懸疑小說賺上個四五萬美金。
他讓自己的大腦(多數時候還算順從)轉到北達科他州代號「孤鴉」(要麼是蒙大拿州的「亡狼」)導彈發射中心的指揮官。那個默默失去理智的男人眼中草木皆兵,到處都潛伏著恐怖分子。他在柜子里堆滿潦草寫就的小冊子,整夜不眠不休地待在電腦屏幕前搜索網路上的陰謀暗道。
哈丁警告似的把腳踩在他的屁股上,稍稍加重力道前後晃動。
「停不下?好吧,很好,我來替你停下。臭……婊子。」
李還是不說話,只是沉默地趴在地上,踩得粉碎的眼鏡在月光里閃閃發光。
「沒有!上帝啊,沒有!」
腦袋上方響起了一個聲音:「別翻過來,李。我手上有撬胎鐵。趴著別動,否則我打爛你的頭。」
他又想起自己曾想往李—李的耳朵上踢一腳——有多用力?會發出什麼動靜?——然後強迫自己轉移注意力。僅僅是想想自己曾經有多渴望那麼做都讓他渾身不舒服。
戴克斯特拉把頭縮回來,關上車門,閉上眼睛等待著身體平靜下來。過了一會兒,果然顫抖停止了,胃也慢慢服帖。他意識到自己又想尿尿了,而這是個好兆頭。
同時,汽車喇叭還在夜色中單調地叫著——叭!叭!叭!叭!
那麼我該怎麼辦?我該在其間扮演什麼角色?有我能扮演的角色嗎?
李伸手摘下那副精緻莫名的眼鏡,放在一旁。哈丁立即落腳,靴子跟碾上眼鏡,隨著細碎的噼啪斷裂聲,眼鏡被踩爛了。
「要是能找到一個足夠抓人的故事設定,一個暑假你就能寫完,」他寫信告訴戴克斯特拉——那時他們還沒先進到用電話或傳真來溝通——「是你整個六月和八月耗在紅樹大學里教書掙的兩倍。如果真要嘗試,現在就到時候了,朋友,等以後被老婆和兩三個孩子纏住就來不及了。」
女洗手間里傳來一連串濃重的打嗝聲,中間夾著輕微的作嘔聲。某扇隔問的門砰地而開。和戴克斯特拉一樣,那女人也知道李這次要動真格的了。再吐一次,他就會爆發。他會瘋狂揍她,直到打死她才算完。警察捉住他會怎麼處理呢?判個無預謀的二級謀殺罪,關上十五個月,出來還可以釣上這女人的小妹妹。
從這點看來,他與趴在地上、後背被人口走道的陰影斜劈為兩半的廁所狂人李有多大區別呢?似乎區別並不大。不過那又如何?這個問題太累人,像「本周推薦電影」般玩深沉。他想到一個有趣得多的問題:如果用腳去踢李的左耳朵,在保證命中的前提下,到底能使出多大力道呢?正中左耳,咔啪。他還好奇到底會發出什麼樣的聲音。他猜,肯定是能令他滿意的聲音。當然,那麼照頭一踢可能會要了李的命,不過世界也不會有什麼大損失,對不對?又有誰會知道?埃倫?該死的。
「為什麼?」
「現在,我該把你怎麼辦呢?」他問,是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我要慢慢走到車那兒。想爬起來追我隨便你。我們面對面單挑。」
誰想在這種地方逗留?戴克斯特拉想,一邊聽晚風在棕櫚樹間呼嘯而過。想在這兒逗留的都是瘋子。比如某個經年累月伴著凌晨一點飛馳在快車道上的十六輪卡車的轟隆聲度日的瘋子,紅按鈕都會開始對他產生吸引力。
李-李。耶穌基督都要落淚了。
「你為什麼不閉嘴?你以為你剛才在裏面做的是什麼光彩事?」
「不,你要走。現在就走,否則我馬上打死他。」
「不,用左手。」
啪!
哈丁相信他。就算真的有槍,也應該是放在漫遊者的行李箱里了。但他覺得那也不太可能。剛剛站在女洗手問外聽的時候,戴克斯特拉設想裏面是個五大三粗的建築工人。可趴在地上的人看上去更像一個每周去三次戈爾德健身房的會計師。「我現在回我的車上去,」哈丁說,「關掉警報,然後離開。」
「出來吧,埃倫,」襲擊他的男人說,「沒時間磨磨蹭蹭。馬上出來。」
「該死的小婊子。」
可是……
緊跟著又是砰的一聲悶響和尖利的哀號,像是一條狗吃痛大叫,看來是老漫遊者先生出手重得使她的頭再次撞到廁所的瓷磚牆上了。那個老掉牙的笑話是怎麼講的?為什麼美國每年會有三十萬起家暴事件發生?因為他們……操他娘的……不傾聽!
戴克斯特拉站在入口走廊的凹處,面對男洗手間,背對著女廁里的那對男女。他站在陰影中,身體兩側被失蹤孩子們的照片包圍。照片和棕櫚樹的葉片一起,在晚風中沙沙作響。他站在原地等著,希望不再有刺耳的聲音傳read.99csw.com來。當然不會如他所願。
他在距克萊斯勒四五個車位的地方停下車,關掉引擎,並在開門下車前匆匆掃了一眼空蕩蕩的停車場。這不是他第一次於歸途中在此停留,有次還又喜又懼地撞見一條短尾鱷緩緩穿過車道,朝休息站後面的糖松林爬去,那副樣子有些像上了年紀的發福生意人步履蹣跚地步人會場。今晚沒有鱷魚,他打開車門走了出來,回手將車鑰匙朝後一按。今晚,只有他和漫遊者先生。捷豹順從地嘀了一聲,鎖上了車門。前燈閃滅間的一瞬,他看見了自己的影子……只不過,那是誰的影子呢?戴克斯特拉的還是哈丁的呢?
啊,原來另有隱情,凄慘指數再加一分。孩子。求求你,別傷到孩子。孩子,歡迎觀看該死的殘酷人生頻道。
「臭婊子。」這句話儼然是李今晚掛在口頭的經文,引自《醉酒書》第二卷。而令人害怕的是——令戴克斯特拉毛骨悚然的是——話里全然沒有任何情感。若有怒意倒還好些,對那女人來說,憤怒都要更安全些。因為,憤怒就像易燃氣體,一個火星就能點著,瞬間就會燃盡。可是這個人,他只是打定了主意並堅決地要把一件事做完。他不會再打她一巴掌就開始痛哭流涕地道歉。或許他曾經在別的夜晚那樣做過,但不是今晚。今晚,他不會停手。
「去吧,埃莉。去吧,寶貝兒。」
比方說,當他每兩周一次開車回薩拉索塔時,他是誰?毫無疑問,離開傑克遜維爾的金罐酒店時,他是哈丁;回到麥金塔路運河邊的住宅時,他是戴克斯特拉。不過,當他行駛在75號州際公路上,在收費公路明亮的燈光下從一個城鎮奔赴另一個城鎮的時候,他是誰呢?哈丁?戴克斯特拉?還是誰都不是?或許有那麼一個狼人變身般的神奇時刻,靠寫作名利雙收的作家搖身變為專攻二十世紀美國詩人和小說家的低調|教授?只要他和上帝、國稅局和選修了他所開兩門研究課程中的一門並偶爾來聽課的足球運動員相安無事,他是誰無關緊要吧?
「你聽到他的話了,」男人說,「你的泰迪熊哥哥想讓你走。如果明天晚上你想讓他把你打死,順便把孩子也打死,隨便你!明晚我就不在這兒了。但是現在,我受夠了,快滾,滾到他媽的車上去。」
李沒有問他「知道什麼。」
「晚安,渾球。」哈丁說。他走回停車場,開車離開,感覺自己像開著捷豹車的舍恩。十分鐘,或是十五分鐘內,他還好好的。足夠讓他打開電台,隨後又決定還是聽CD機里的露辛達·威廉斯。然後,突然間他的胃就跑到了嗓子眼,裝滿了他在金罐酒店吃的雞肉和土豆。
身體停止發抖了。戴克斯特拉發動了引擎,又把捷豹開上了路。在萊克城的一家整夜營業的加油站里,他解決了內急問題並給捷豹加滿了油(當然,是在遍尋停車場和四個加油點都不見漫遊者的蹤跡后)。然後,他以哈丁的大腦思考著,一路開回家,走進約翰·戴克斯特拉位於運河邊的房子。外出前他總是會把防盜系統打開——謹慎些總是好的——於是他把它關上才進了房門,臨睡前又再次打開。
「敢動就打死你,賤女人。」他威脅了一句,便朝門邊走去。
他再打她怎麼辦?
「啪」的一聲脆響為「婊子」打上標點,戴克斯特拉的心又往下沉了沉。他本以為心不會沉得再低了,看來很快它就要在腹腔里跳動了。如果他能召喚出道格就好了!在故事里就行——就在犯下踏人休息區這個大錯之前,他甚至還在思考身份的問題,如果這都不是那些寫作手冊里所說的「預示」,什麼才算是?
「很好。埃倫,你到那邊,上車,然後開走,不到萊克城別停下。如果你的腦子比鴨子管用,就不要回頭。」
「他沒事,不過要是你不趕快出來,我就不保證了。我只能這麼做,」他停了一下又補充道,「要是他受傷了,就得怪你自己。」
於是,一九九四年一月,收到夏季授課的合同后,他並沒有簽字,而是附上一張簡短的字條退給了系主任:我想在這個暑假試著寫一部小說。
又一聲毆打聲傳來,接著是一個不辨男女的嘔吐聲。明天,清潔員會在女廁的地板和一面瓷磚牆上看到已經幹掉的嘔吐物,但李和他的妻子或女友則早就不見了蹤影。對清潔員來說,那不過是又一處需要弄乾凈的垃圾,骯髒而無趣,無需多言。可戴克斯特拉應該怎麼辦呢?上帝,他有勇氣進去嗎?如果他不插手,李或許會把那女人打死,但若有個陌生人多管閑事——他會把我們倆都殺掉。
「你說呢?你有槍或別的武器嗎?」
「現在,」偷襲他的男人說,「我該拿你怎麼辦呢?」
李的聲音是斷然而雄辯的。很難說明為什麼一聽就知道那男人喝醉了,因為每個字都發音很清楚。可是戴克斯特拉就是知道。他聽過別人以那樣的口氣說過話——在運動場、在嘉年華;有時是在沒有月亮的深夜裡,酒吧也關門后,透過汽車酒店的薄牆傳過來,或從天花板上飄下來。對話中的女人——能稱其為對話嗎?——可能也喝醉了,但她更多的是害怕。
隨之而來是第二個問題:如果女人拔腳往外逃而漫遊者先生緊迫不放怎麼辦?要出女洗手間只有一條路,而約翰·戴克斯特拉正堵在那條路的中間,腳蹬里克·哈丁穿去傑九-九-藏-書克遜維爾的牛仔靴。里克·哈丁每兩周去那裡一趟,參加一小群神秘作家的聚會——大多數都是身穿淺色西褲套裝的豐|滿女性——討論討論技巧、經紀人、銷量和彼此的八卦。
剛駛到奧卡拉南邊時,這一切都無關緊要。要緊的是,不管他是誰,尿意都像賽馬般奔騰,急需立刻釋放。在金罐酒店時,他比平時多喝了兩杯——也許是三杯——為了避免後視鏡里警車紅燈亂閃,便把捷豹車的自動控速設定為時速六十五英里。這輛車是靠哈丁寫書賺錢買的,可他這一生的大部分時間都是約翰·安德魯·戴克斯特拉,而且若是警察找他要駕照,手電筒照亮的也會是後面那個名字。在金罐酒店喝啤酒的是哈丁,但面對佛羅里達州的巡警、並往藍色塑料盒中的可怕小儀器里吹氣的卻是戴克斯特拉。在六月的星期四晚上,不管他是誰,都很容易成為警察的目標,因為所有的雪鳥都飛回密歇根了,75號州際公路上只有他一個人。
哈丁幾乎使出渾身力氣朝他的屁股踢去,只在最後一秒稍稍留了情。但也只是一點點。李又驚又痛地大叫一聲。哈丁被自己不經大腦的行為及其方式嚇了一跳。但更讓他吃驚的是,自己竟然想再踢一腳,再用力一些。他喜歡那聲痛懼交加的尖叫,不介意再聽一次。
「不夠。」這是哈丁的真心話。他想了一秒鐘,「你知道嗎?」
或許道格正在前往加州執行任務的途中……之所以沒有搭乘飛機而選擇開車,是因為他那輛普利茅斯軋路者的行李箱里放了兩把特製槍支……後來他的車出了毛病……
可是,與此同時,他到底是誰?
離開的那腳已經邁出去了,一個想法卻電光火石般鑽進了他的腦子。
「你幹嗎要這樣?」
關於啤酒,任何大學畢業的人都會明白它有一個最基本的問題:你無法購買,只能租賃。所幸奧卡拉往南六七英里就有一個休息站,可以去那裡騰出一點空間。
「婊子,你這臭婊子,我看見你跟他說話,一副騷樣,臭婊子——」
「不要傷害我,」李哀求道,「不要傷害我,先生。」
沒錯,對孕婦來說十分危險。
用她熟悉的語言傳達了這個命令后,她聽懂了。趴在地上的李看見她的光腿和涼鞋開始移動。襲擊他的那個男人開始大聲數數:「一,二,三,四……」
可以。完全可以,很不錯。或者說,再仔細構思一下,會很不錯的。他以前不是認為道格不適合放在廣闊的中西部背景下嗎?現在看來,是他思維狹隘了。因為在合適的條件下,任何人都有可能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事。
「你敢再吐一次試試。」李的口氣中已帶了致命的威脅味道。他準備好痛下殺手了。戴克斯特拉可以肯定。
身後突然出現了車燈,亮光朝他奔過來,然後慢了下來。戴克斯特拉首先想到是州警來了,州警終於來了。他們總是在你不想看見他們,不再需要他們的時候出現。轉念問又想到——幾乎是渾身發冷地肯定——來的是那輛克萊斯勒漫遊者,埃倫開車,李-李坐在乘客座上,腿上放著他自己的撬胎鐵。
名字,名字,名字里都有什麼?
休息區的建築分為三部分:女廁在左,男廁在右,中間是個巨大的有頂門廊,可以在其間拿取介紹佛羅里達中南部景點的小冊子。那裡還有零食販賣機、兩台飲料販賣機和一台投幣式地圖售賣機,需要投入數量驚人的硬幣才能拿到一份地圖。短短的煤渣磚入口的兩側,貼滿了尋兒啟示,每次經過那裡,戴克斯特拉都不由得渾身一冷。他總是想,照片上的孩子中,到底有多少個已經被埋在潮濕粗糲的地下或是葬身在那片林問地里的鱷魚腹中?又有多少孩子從小到大一直把拐走他們——時不時還會施以性侵或將他們轉租他人——的人當做自己的父母?戴克斯特拉不願看著那些天真無辜的小臉,或是去想那些高得離奇的賞金背後的絕望——一萬美金,兩萬美金,五萬美金,有一張寫著十萬美金,這份賞金是為了尋找一個微笑的、家住邁爾斯堡、於一九八零年走失的黃髮小姑娘;如果她還活著,雖然不太可能,現在也是個三十幾歲的成年女子了。還有一張通告提示公眾不得翻撿垃圾,另一張禁止在休息區逗留超過一小時——警方會密切注意。
李一定是從他的語氣中聽出了什麼,因為藉著銀色的月光,他看見李開始哆嗦。但李還是一言不發,算他聰明。而李上方站著的那個人,那個這輩子從小到大,從文法學校到高中,從來沒有打過一場架的人,明白這場「惡仗」終於結束了。要是李有槍的話,或許會在他背後開黑槍。不過,不會的。李已經被……那個說法是什麼?被鎮住了。
李向前跨了三步,卻被不遠處傳來的汽車了喇叭聲扯斷了旋律,打破了注意力,讓他回過神看看四周:叭!叭!叭!叭!
車頭燈照亮了在藍色指示牌上閃爍的白箭頭,前方的匝道拐向左邊,高亮度的鈉汽燈把車道照得如舞台般明亮。他打開轉彎信號燈,把車速降到四十,開下了公路。
「你為什麼還不走?走吧,放過我。你踩碎了我的眼鏡,還不夠嗎九_九_藏_書?」
李乖乖地躺在原地,兩手還向前伸著,幾乎挨著地面。
戴克斯特拉想跑回他的捷豹車裡去——悄悄地——然後用車裡的電話向州警報案。只要撥打「* 99」。每隔十英里就有這樣的牌子:車禍報警請用車載無線電話呼叫 * 99。可是,需要警察的時候,警察從來就不在身邊。今晚離這兒最近的警察恐怕也在布雷登頓或是伊博爾城,等他趕到,這裏的血腥表演早就結束了。
戴克斯特拉握緊雙拳,想著:該死的殘酷生活頻道!
不能那樣想。假如他讓李-李先生站起來,那麼兩人之間要開始新一輪的遊戲了。他能感覺得到戴克斯特拉試圖回來,想就這一點,或許還有其他問題進行討論。哈丁把戴克斯特拉一把推開。這壓根就不是大學英語老師該出現的時間和地點。
「我有了一個主意,」換做戴克斯特拉,則會說我有一個主意,「把你的眼睛摘下來放在旁邊。」
他有雀斑,戴克斯特拉想,而且很容易晒傷。晒傷讓他看上去一副瘋狂的樣子,他也的確總是發瘋。有錢的時候他喝卡魯瓦咖啡酒,沒錢的時候喝——
一時沒有迴音。片刻,「婊子」顫抖含混的聲音才從裏面傳出來:「你打傷他了?不要傷害他!」
又傳來一聲巴掌打在肉上的脆響和女人的哭號。片刻的安靜之後,又響起了男人的說話聲,這次能聽出他不僅喝醉了,而且沒受過多少教育,從吐字的口音就可以判斷出來。事實上,可以推斷出他的一切:高中上英語課時,他總坐最後一排;放學回家后,他直接從紙盒中喝牛奶;二年級或三年級時便輟學;從事的工作需要戴手套並在後褲袋裡放一把埃克托牌刀具。事實上,不該做這樣籠統的判斷——這樣就好像在說所有的黑人天生會唱歌,所有的義大利人都會在歌劇院落淚一樣——然而,在這十一點鐘的黑夜裡,被尋找失蹤孩子的告示包圍著,你就是知道那都是真的。不是為何,那些尋人啟事都印在粉紅色的紙上,似乎粉色是代表失蹤的顏色。
汽車警報,他想,目光從女廁門口收回,再次投向坐在隔間里的女人。哼,從房子到婊子。他有些遲疑地握緊雙拳,突然伸出右手食指指向女人,指甲又長又臟。
汽車尾燈消失在視線中以後,哈丁開始把撬胎鐵在左右手間來回倒換。他的手心裏都是汗,差點連那鐵棍都拿不穩。真掉到地上就糟了,砰的一聲響肯定會被李聽到,一眨眼工夫他就能站起來。李並不像戴克斯特拉料想的那樣魁梧,但他是個危險分子,這一點已被他的行動充分證實。
回你車裡去,約翰。回你車裡去,握住方向盤,離開這裏。開始假想一切都沒有發生過。確保接下來幾天不要看報紙和電視新聞。會有用的。去吧。現在就去。你是個作家,不擅長打架。你身高五英尺九,體重一百六十二磅,還有肩周炎,你去了也只能雪上加霜。所以,馬上回車裡去,祈求上帝保佑像埃倫這樣的女人們。
「你混蛋!」
有時,他告訴自己,答案是否定的,這整套里克·哈丁/約翰·戴克斯特拉的轉換不過是假的,純粹文字遊戲。就像阿奇博爾德·布洛格特——他的本名也有可能是別的什麼——扮演卡里·格蘭特,或是伊萬·亨特——其出生時的名字是薩爾瓦托雷·某某某——以埃德·麥克貝恩的身份寫作一樣。那些人曾經給他帶來靈感……還有用理查德·斯塔克的筆名寫作硬派犯罪小說的唐納德·E·韋斯特萊克,還有K·C·康斯坦丁,事實上是……好吧,沒人知道他事實上是誰。寫《碧血金沙》的神秘作者B·特拉文先生也是如此,沒人知道他的真實身份,而這正是很大部分的樂趣所在。
他猛地轉到故障車道,停下捷豹,想跳下車,又意識已經來不及了。於是他從車窗探出頭去,安全帶還綁在身上,稀里嘩啦吐到了駕駛座這邊的車道上。吐完后,他渾身發抖,牙齒不住地打架。
他猜想,在傑克遜維爾和薩拉索塔之間的某處,他像電話亭里的克拉克·肯特一樣來了個文學意義上的變身。只是他記不起具體的地點和方式,這就說明其過程並無戲劇性。那麼,它還有意義嗎?
「臭婊子。」
男人笑了,那笑聲比他接下來說的話更讓李害怕:「我數到三十。三十下之後,要是你還沒有開車離開休息區,我就把他的腦袋從肩膀上擰下來當高爾夫球打。」
他穿過停車場朝休息站的樓房走去,牛仔靴嘎嘎地敲在地上。約翰·戴克斯特拉從來不會穿褪色的牛仔褲和牛仔靴出席公共活動,特別是自己擔當發言人的場合,但哈丁則酷得多。與對儀錶吹毛求疵的戴克斯特拉不同,哈丁並不十分在意別人如何看待自己的外貌。
那女人的聲音再次響起時,已經比剛才近了一些。她聲音發顫,但怒氣漸盛:「你為什麼要這樣做?你用不著那樣做!」
是的,他可以化身為他的殺手,雄赳赳地走進女廁所,把李打個屁滾尿流,然後揚長而去。就像阿蘭·拉德在《原野奇俠》里扮演的舍恩一樣。
「我停不下!」
「他媽的給她一個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