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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第一章

星期二

第一章

「保羅·布拉德利」正是那種慣為人所遺忘的名字。他如今與他的真名已經有些隔膜了,似乎不再有曾經使用過它的感覺。不工作的時候,他經常(也並不總是)稱自己為「雷」,這是簡單到讓人安心的名字。雷(ray)是一道光線,來自光明或是黑暗,來自白晝或是夜晚。他喜歡在不同的身份間遊走,這就像是在縫隙中穿行。他所駕駛的這輛租來的標緻汽車跟他想給人留下的印象很對路,這不是一輛花里胡哨的肌肉車,這就是一輛普通人會開的車,一輛像保羅·布拉德利那樣的普通人會開的車。不管是誰,假若問他以何為生,也就是保羅·布拉德利以何為生,他會說:「沒勁透頂。我就是個坐辦公室的,在公司的客戶部里擺弄些檔案材料。」
之後的好幾秒里,他的腦子一片空白。當他重新恢復意識的時候,他已經倒在地上,手捧著自己頭上被那傢伙擊傷的部位。他聽到了玻璃碎裂的聲音——那雜種正在將他的車窗玻璃一面面地砸碎。他掙扎著想read.99csw.com要站起身來,不過是徒勞,他頂多隻能夠跪立著,那姿勢就像在祈禱,而那傢伙已經提著球棒向他走來了,用手掂量著球棒的重量,準備在他的頭蓋骨上來一記本壘打。雷抬起一條胳臂自衛,這個動作卻讓他更加頭暈目眩,他再次倒伏到石地上,心裏想著,天哪,這就完了嗎?他已經放棄了,他真的已經放棄了(他哪裡做過這種事),可這時有人揮動著一塊黑而方的物體從人群里站出來,將那東西擲向那開本田車的傢伙,那傢伙肩膀上吃了一下,不由得打了個趔趄。
幸好那個戴眼鏡的傢伙又表演了一次鬥牛士舞,要是他還擋在前面,一準被壓成肉餅了。他從後視鏡里觀察後面的情況。那是一輛藍色的本田思域,開車人已經下了車。一個粗壯的漢子,身上堆著舉重運動員那樣成塊的肌肉,這種人只能在健身房裡稱雄,要想在極限條件下生存,他還嫩了點。他絕不可能像雷那樣在叢林或者荒漠中活過三個月。他連一天也活不https://read•99csw.com了。他戴著駕駛手套,那種指節上開著洞的醜陋的黑色皮革手套。他那輛車的後座上有條狗,一條結實的羅威納犬,這種傢伙就該有這樣一條狗。這傢伙就是某種典型形象的活生生的例子。那條狗在後座上抽風,口水噴得車窗上都是,爪子拚命扒弄著玻璃。他可不怎麼擔心那條狗。他知道如何殺掉一條狗。
他的意識又喪失了幾秒鐘。等他恢復過來的時候,發現身邊蹲著兩位朝他俯下身來的女警察,一位正在對他說:「先生,沒事了。」
他的駕駛證就放在錢夾里,上面的名字是保羅·布拉德利。
他敢說他們中間沒有一個真正翻開過一本關於哲學的書。這樣的書他倒是讀過不少,柏拉圖、康德、黑格爾,他還想著哪一天去弄個學位呢。他大力踩剎車,那個戴眼鏡的傢伙像鬥牛士避開鬥牛那樣以小步跳開了,總算沒有撞上。那傢伙怒火衝天,將他的香煙夾在手中揮舞著,指著他一通狂吼亂叫。既無魅力,又乏風度,他的父母read.99csw.com難道能夠以這樣的教育成果為傲嗎?他討厭別人抽煙,這種嗜好令人作嘔,他討厭某些人指著他尖聲叫喊「給我滾」,然後唾沫星子從那傢伙骯髒的、被尼古丁染黃了的嘴裏噴出來。
雷想要找些不具對抗性的話來說,讓這傢伙平靜下來,要知道,他就像只快要鳴叫起來的壓力鍋,他簡直迫不及待地要鳴叫,雙腿彈跳著,像個狀態不佳的重量級拳擊運動員。雷是既不攻亦不守,臉上的表情既無怒亦無喜,然而他聽到人們因為驚恐齊聲地輕呼「啊」,他發現那傢伙不知從哪裡突然操出了一根棒球球棒,然後他想著,媽的。
另一位在用她的無線電對講機呼叫救護車。見到警察他滿心歡喜,這在他人生中是第一次。
他不知道該怎麼辦。通常情況下,他總能知道自己該做些什麼,他可是那種會制定計劃然後有效地將之付諸實踐的人。可是這一次,他碰上的所有事情都在跟他對著干,他覺得自己根本無法預料到這種情況。他在A1高速上堵了兩個小時,弄https://read•99csw•com得自己昏昏欲睡,等他開到愛丁堡的時候,大半個早上已經過去了。接著他的車在單行道交通圈裡發生了故障,之後因為自來水管道爆裂而導致的封路又使他行程受阻。在往北行駛的過程中,雨一直不依不饒地下著,直到車子駛入市郊,雨勢才初見緩和。可是儘管下著雨,人們成群結隊集合起來的興緻卻絲毫未減——他不會想到這是因為愛丁堡正在舉辦著「藝術節」,狂歡的人群節日期間會在街上圍成圈子亂轉,就好像這世界剛剛宣布戰爭結束一樣。唯一能夠賦予當時的他有關愛丁堡國際藝術節些微印象的是一次《晚間評論》的電視節目,他之前無意間翻到過,只見一夥中產階級的壞胚在那裡討論某些矯揉造作的先鋒話劇。
雷從車裡下來,繞到后保險杠處查看損毀情況。本田車駕駛者開始對他叫嚷:「你這愚蠢的、該死的笨蛋,看看你都幹了些什麼!」說的是英語。
他感覺到車子被什麼撞上了,就好像深夜開車撞到一隻獾或是一隻狐狸那樣的衝擊,只是這次的撞擊read.99csw.com發生在車子後部,他被這種力量推向前。
他最後來到了這城市骯髒的中心區。這條街道不知怎麼就是比周圍的其他地方地勢要低,像一條嵌在城區當中的黑黢黢的峽谷。雨後的石路光溜滑膩,他把車開得非常小心,街上全是人,不是毫無徵兆地穿來穿去,就是三五成群地站立在馬路中央,就好像從沒有人告訴過他們,馬路是用來給車子行駛的,行人應該呆在人行道上。
正當他一邊開車,一邊試圖從他那本令人費解的愛丁堡道路圖冊中找出逃離這條該死的街道的方法時,有人跑到了他車子的正前方。這是他所厭惡的那類人——一個深色頭髮的年輕人,架著一副度數很深的黑框眼鏡,留著兩天未刮的鬍子茬,嘴裏叼著一根香煙。像這樣的人在倫敦簡直成百上千,都努力想讓自己看上去像是六十年代法國的存在主義者。
有一條曲曲彎彎的隊伍排得跟街道一樣長——那些人正等著進入一個看起來像是牆上的炸彈孔的地方,那地方還有自己的名字,寫在門外的大幅廣告牌上,叫做「先鋒會場16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