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出人預料的推理
問:你有沒有強|奸殺人?
答:我愛她。
洪鈞坐在旁邊,耐心地等待。
「關於鄭建國認罪的問題,我還有一個想法。」洪鈞態度謙虛地說,「我曾經對犯罪心理學很感興趣,也研究過犯罪被害人的心理活動規律。我們知道,犯罪被害人可以分為直接被害人和間接被害人。在本案中,鄭建國可能實際上處於一種間接被害人的位置。通過與鄭建國的接觸和從別人那裡了解到的情況,我覺得他對李紅梅的愛非常深,幾乎達到一種崇拜的程度。而且在他那種內向型性格中有著強烈的自卑感和自責感,這些在一定條件下就會轉化為自罰心理。有人把這種現象稱為『受迫性自罪人格』。這種人在身邊發生不幸事件的時候,即使不是他們的責任,也會不可控制地產生負罪感,無法擺脫心理上的自責和感情上的悔恨。在這種情況下,受到某種懲罰可以減輕他們內心遭受的折磨。我想,鄭建國大概就屬於這種『受迫性自罪人格』的人。」大概因為洪鈞曾經當過教師,所以他在分析問題時常會不由自主地使用講課的語氣。
「是的。我剛去時不習慣,吃完午飯總想眯一會兒,後來也就習慣了。」
「韓院長,您的話真讓我感動!說心裡話,我原來還擔心您不支持複查呢!現在我對這個案子更有信心了。」洪鈞停頓一下,「韓院長,我還有一個想法。我知道現在有一種DNA鑒定方法,可以對血痕進行人身同一認定。我想您肯定也知道吧?」
楚衛華在三樓的樓道里遇見了韓院長,他說:「韓院長,洪老師已經看完卷了。他想跟您談談。您現在有時間嗎?」
問:你在什麼地方強|奸殺人了?
答:頭天在家切菜,不小心弄破了。
韓文慶慢慢地說:「當然,如果單獨就血型而言,這不是同一認定。但是你必須把這個證據與其他證據結合起來。在這個案子里,鄭建國有作案動機,他一直在追求李紅梅,但李紅梅看不上他,所以他才強|奸殺人。」
答:沒有。
楚衛華手中的蘋果剛剛削了一半,那仍然連在蘋果上的一長條皮垂在桌子上,他莫名其妙地停住了手裡的動作。洪鈞走過去,小心翼翼地接過楚衛華手中的蘋果及連帶著的蘋果皮,放到韓文慶面前的桌子上,然後又把案卷翻到現場細目照片那頁,把現場蘋果的照片放在這蘋果實物的旁邊。他說——
韓文慶翻看著案卷中的審訊筆錄,似乎是在自言自語,「審訊人員通過變相刑訊和誘供獲得虛假口供,而且事後編造虛假筆錄,導致錯案發生。這個問題有點兒意思!」
開庭記錄的審判時間是1984年9月18日,審判長是韓文慶。
答:沒有。
答:是的。
答:沒有。
……
答:因為強|奸殺人。
答:我有罪。
「根據血型檢驗結果,精|液和水果刀上的血跡都是A型血,和鄭建國的血型相同。但是我們知道,血型相同僅是種屬認定,不是同一認定。也就是說,鄭建國是A型血並不能肯定地說他就是那個留下精|液的人或者那個在水果刀上留下血跡的人,因為除他以外,還有很多A型血的人,比方說,鄭建中可能是A型血,肖雄也可能是A型血。韓院長,您覺得我這樣說有道理嗎?」
「這不好說。男人上來那股勁兒,啥都幹得出來。」
「北京肯定可以做,所以我想知道那把水果刀還在不在。如果還在的話,我想拿到北京去鑒定一下。」
第3次訊問記錄:
第1次訊問記錄:
答:去了。
「洪老師,餓了吧?食堂再過半個小時就該開飯了,咱們去食堂吃午飯。」
問:你是否承認起訴書中指控的犯罪事實?
……
韓文慶警覺地問道:read.99csw.com「啥問題?」
三天之後,法院判決被告人鄭建國犯有強|奸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實行勞動改造,以觀後效;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法院的宣判筆錄上,鄭建國開始在「當事人對判決的意見」一欄中寫下了「不服,上訴」,但是後來又把「服」字劃掉了,變成了「不上訴」。
「鄭建國本來不是左撇子,但是右胳膊受過傷——好像是工傷,所以只能用左手拿刀。這我知道。」韓文慶有些不以為然。
問:你和李紅梅有沒有發生過性關係?
「如果是強|奸和悶殺,李紅梅的身體上總應該有些抵抗的傷痕吧?可是這屍體檢驗報告說李紅梅的身上沒有傷痕。一個人被強|奸,被悶殺,怎麼會沒有反抗呢?」
……
洪鈞說:「從整個案卷材料來看,我認為本案中認定鄭建國是殺人兇手的證據主要有四個:其一是死者陰|道內的精|液;其二是水果刀上的血跡;其三是李青山的證言;其四是被告人鄭建國的口供。」洪鈞停了片刻,見韓文慶沒有反駁的意思,便繼續說下去——
問:4月17日晚上你去了李紅梅家?
韓文慶終於放下手中的蘋果,抬起頭來,態度誠懇地說:「洪博士,我承認你的觀察很仔細,你的推理也很有說服力。這一點確實是我們在辦案時的疏忽。不過,削蘋果的行為在本案中只是一個次要情節。我們只是根據現場上的情況推斷那個削蘋果的人是殺人兇手,但是我們也不能排除另外一種可能性,那就是在兇手進入現場之前還有另外一個人到過李紅梅的房間並削了一半蘋果。總之,僅僅根據你這個推理就推翻本案的判決,恐怕理由還不夠充分。有人會問,既然鄭建國不是殺人兇手,那他為啥認罪?我在法庭上還問過他,偵查人員有沒有打他。他明確回答說沒有。他在法庭上的表現就像一個因一時衝動而犯了罪后甘願受罰的人。說老實話,我們正是根據他在法庭上的認罪表現和以前沒有劣跡的事實才判了他死緩,否則按當時『嚴打』的形勢,完全可以給他個立即執行。」
「那我下去吧。」
「我認為,鄭建國的陳述可以作為變相刑訊的證據;審訊人員在訊問筆錄中弄虛作假,也可以作為旁證。還有,審訊人員的問話方式也有問題。你看,這些犯罪事實都是審訊人員說出來的,鄭建國只是認可。這種問話方式有誘供的嫌疑。」
答:在濱北農場家屬區李紅梅的家中。
答:去了。
「那倒沒有,主要是我媳婦愛吃蘋果,經常讓我鍛煉。」
甜蜜的家鄉芝加哥嗎?
「在我們辦公室。」
答:是。
「那好,咱們就來看看鄭建國手上的刀傷。」洪鈞似乎是要緩和談話的氣氛,轉身對楚衛華說,「衛華,請你替我削一個蘋果,這個蘋果真甜。韓院長,您不吃一個?」
問:你怎麼強|奸殺人的?
問:哪些是事實?
問:你怎麼強|奸殺人的?
答:是很痛苦。
答:我明白。
由於案卷不厚,洪鈞用了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就把內容瀏覽了一遍。然後,他又回過頭來研究那些重點部分。由於法院不提供複印服務,他只能一邊查閱一邊摘抄。首先,他仔細查閱了現場勘查筆錄和現場照片,包括現場方位照片、現場全貌照片、現場中心照片和現場上的屍體、刀子、蘋果的細目照片。由於他已經去過濱北農場那間老屋,所以對照片上的現場並不感到陌生。他感覺,現場勘查筆錄的語言描述比較客觀,現場照片也比較清晰。李紅梅的屍體就在他坐過的那鋪炕的炕頭上。她的頭沖南,躺在已經鋪開的褥子上,上身https://read.99csw.com穿著毛衣,褲子脫下一邊,堆在右腿的小腿部位。她的身邊有枕頭和棉被,顯得很亂。靠近炕梢的地方有一個炕桌,上面有一個削了一半皮的蘋果和一把水果刀。
「不是毛病,是幾個問題,我想和韓院長討論討論。」
韓文慶坐在洪鈞對面的椅子上,翻看著桌子上的案卷。
答:我記不清了。
「他的效率還蠻高嘛!可以。」
問:政策教育,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明白了嗎?
……
答:在濱北農場家屬區李紅梅的家中。
問:你手指上的傷口是怎麼回事?
洪鈞也用誠懇的語氣說:「韓院長,我完全同意您的說法,僅憑這個削蘋果的推理確實不足以推翻原來的判決,但是它至少告訴我們根據現有證據認定鄭建國有罪是不充分的。順便說一句,李青山的證言也沒有多大的證明力,因為他只是說那個黑影兒像鄭建國。至於鄭建國的認罪問題,我也曾經感到困惑,因為嫌疑人在沒有刑訊逼供的情況下自願做出的有罪供述應該是比較可靠的。但是在看了案卷材料之後,我發現本案的審訊確實存在問題。」
「那太好了。」洪鈞說著,站起身來向坐在門邊削蘋果的楚衛華走去,「真是太巧了,衛華也是左手拿刀削蘋果。行了,衛華。」
問:她有沒有反抗?
「到了我們這個年齡,啥習慣都難改嘍!現在要是吃完午飯不讓我躺上半個小時,那下午就啥事兒也甭想干,真比上了大煙癮還要難受!」
答:記不清了。
來吧,孩子!
答:記不清了。
問:你愛不愛李紅梅?
問:你叫什麼名?
洪鈞把這些問題記錄下來之後,又翻到法院的開庭筆錄部分,仔細閱讀。根據這份筆錄,審判長在核實了被告人的姓名、身份並告知了合議庭組成人員和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要求迴避等權利之後,開始法庭調查。他首先讓公訴人宣讀起訴書,然後讓被告人針對起訴書中的指控進行陳述。鄭建國表示自己沒有什麼可說的。審判長便對他進行了如下問話——
洪鈞合上案卷,閉目沉思。他相信本案的審訊存在問題,但是他也知道,僅憑這些問題是不可能推翻原判的。另外,他知道僅根據ABO血型相同就對被告人進行人身同一認定是不科學的,但這也只能證明原來的判決可能有錯誤,並不能證明原來的判決就是錯誤的。當然,他可以請求法院對水果刀上的血痕進行DNA鑒定,但是他不知道法院能否接受這個請求,也不知道那把水果刀上的血痕是否還能鑒定。總之,他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這一點上。可是,他還有什麼翻案的理由呢?突然,一個念頭浮上他的腦海,他迅速打開案卷,翻到現場照片部分,仔細觀看現場細目照片上那個削了一半皮的蘋果和那把帶有血跡的水果刀。看著,看著,他的嘴角流露出一絲滿意的微笑。他站起身來,跑了出去。沒過多久,他就買回一把水果刀和二斤蘋果。正在他專心一意地削著蘋果的時候,楚衛華回來了。
洪鈞有些興奮,也有些困惑。他沒想到案卷中會存在如此明顯的疏漏。首先,犯罪嫌疑人第一次接受審訊就承認自己強|奸殺人的事實,這審訊容易得令人難以置信!其次,從第2次審訊的記錄來看,犯罪嫌疑人應該還沒有認罪,這顯然與第1次訊問筆錄的內容相矛盾。最後,第1次訊問筆錄的內容和第3次訊問筆錄的內容完全一樣,幾乎一字不差,顯然其中有一份是複製的。於是,洪鈞又察看了這三份訊問筆錄上記載的審訊時間:第1次訊問記錄的時間是1984https://read.99csw.com年4月22日10時20分至11時50分;第2次訊問記錄的時間是1984年4月21日14時30分至16時50分;第3次訊問記錄的時間是1984年4月22日10時20分至11時50分。第1次和第3次審訊的時間竟然完全重合!很顯然,製作案卷材料的人拿走了原來第1次審訊的記錄,又複製了一份鄭建國認罪的第3次審訊的記錄,放在第1次訊問筆錄的位置。但是,這個人太懶惰也太粗心,甚至審訊時間都原封不動地抄了過來。也許,這是因為他需要被審訊人的簽名?也許,這是因為他根本就沒想到還會有人來認真閱讀他的「傑作」?洪鈞無意尋求這個問題的答案,因為他在訊問筆錄中還發現了一個重要的問題——這三次審訊的訊問人都是谷春山、吳鴻飛和另外兩名偵查人員。
問:你是怎麼強|奸殺害李紅梅的?
問:你因為什麼被帶到公安局的?
韓文慶似乎並沒有注意聽洪鈞的話,而是在思考自己的問題。洪鈞的問話使他愣了一下,不過,他很快就說:「洪博士,你的分析很有道理。我想,你是不是儘快寫一份刑事再審申請書,然後我們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是否按審判監督程序複查此案。我個人認為這個案子應該複查。雖然我需要迴避,但是我很樂意幫助你。作為一個法官,我審理過上千起案子。我們法官不是神仙,當然也會犯錯誤。我認為,對於一名法官來說,在審判時盡量減少錯誤當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在察覺自己的工作可能有失誤時不應拚命去掩飾它,而應儘力去糾正它。這才是一名法官的良心!」
答:鄭建國。
答:我記不清了。
「謝謝韓院長,我不去了。我這就回賓館起草申訴書。」洪鈞也站了起來,把案卷材料收拾好,還給楚衛華,然後一邊跟著韓文慶走出辦公室,一邊說,「我在美國的時候,中午就是一個三明治或漢堡包外加一杯飲料,從沒去正經地吃頓午飯。有時在計算機房打論文,在走廊里的自動售貨機買杯咖啡再吃塊巧克力就得了。回國後天天都得認真地吃一頓午飯,我還真有點兒不習慣!」
韓文慶和楚衛華一起回到二樓刑庭辦公室。進屋后,韓文慶笑道:「洪博士,聽說你這麼快就找出我們的毛病啦?」
「韓院長,您看,衛華削的蘋果與現場上的蘋果差不多,都是削了一半,而且都連帶著長長的蘋果皮。不過,我想您不難看出它們的區別。照片上的蘋果皮是向右下方垂到桌子上,而衛華削的蘋果皮是向左下方垂到桌子上。這就是說,衛華削蘋果時刀子是從左向右轉;而現場那個人削蘋果時刀子是從右向左轉。這說明現場上那個人應該是右手持刀,是個右撇子。剛才您說了,鄭建國的右胳膊受過傷,他的右手根本不可能拿刀削蘋果。另外,削蘋果的動作一般也不容易在食指上留下刀傷,對吧?所以,鄭建國右手食指上的刀傷,應該更像他自己說的,是切菜時留下的。再有,從照片上看,這個人削蘋果的技術還挺熟練。衛華削的也不錯,削的皮薄厚均勻,還都連著。衛華,你是不是專門練過?」
「變相刑訊?這倒是個新名詞。但是你能證明嗎?」
答:我也說不清楚。
問:你叫什麼名?
「現場這個人削蘋果的技術也不比衛華差。我聽說,農場的人吃蘋果一般都不削皮,因此這個人看來不像農場土生土長的人。當然,這些推斷都具有一定的或然性,但是匯總在一起,我認為就可以證明鄭建國不是在現場上削蘋果的那個人!韓院長,您看呢?」
答:她開始不同意。
答:有的是,也不全是。
「好!https://read.99csw.com這富士蘋果是在街上買的?我記得小時候,冬天只能吃到凍梨,偶爾才能買到國光蘋果。現在可好,只要你有錢,啥都能買到。」
洪鈞把案卷翻到訊問筆錄部分,這裡有三份公安人員訊問鄭建國的筆錄。每份筆錄上都有鄭建國的閱讀聲明「以上材料我看過記的對」和他的簽名,而且每頁記錄紙上都按有鄭建國的手印。筆錄的內容摘要如下:
問:你們分手后,你是不是很痛苦?
「我讓他到您辦公室去?」
「我聽說過,但我們這兒還做不了。」
洪鈞與韓文慶分手后,一人向松江賓館走去。他的心裏很愉快,不知不覺地哼起一首熟悉的英文「布魯斯」民歌——
問:4月17日晚上你去了李紅梅家?
韓文慶說:「我不想吃蘋果,就想聽聽你對鄭建國手上的刀傷怎麼解釋。」
你不想回到那個老地方——
「不著急,這蘋果還真甜!你不吃一個?」說著,洪鈞把一個蘋果和水果刀一起遞給了楚衛華。
問:你再仔細想想。
第二天上午八點半,洪鈞第三次來到法院。楚衛華已經把鄭建國案的卷宗取來了。他把案卷交給洪鈞,並讓洪鈞到他的辦公室去——正好,他們辦公室的人都有事出去了,洪鈞可以安安靜靜地閱卷。
問:你對你的問題想的怎麼樣了?
第2次訊問記錄:
「那枕頭是軟的,按在臉上也不一定會留下什麼傷痕。洪博士,實際辦案和理論研究不一樣,這些具體的犯罪過程,辦案中不可能都查清楚,只要基本事實清楚,就可以認定。在這個案件中,關鍵的是,鄭建國不僅血型相同,而且他手指上還有刀傷。難道這都是巧合嗎?洪博士,我們審查證據一定要全面,要互相印證。」
……
問:政策教育,你要實事求是,要爭取好的態度。
「洪博士,」韓文慶站起身說,「一起去食堂吃午飯吧?」
韓文慶皺著眉頭說:「那是『嚴打』期間,強調的就是從重從快打擊犯罪,所以,案卷材料整的都不夠細緻。俗話說,蘿蔔快了不洗泥!不過,這活兒幹得也太糙了!這是誰乾的?唉呦,這不是谷春山書記辦的案子嗎?這可有點兒不應該啦!」
問:你和她發生了性關係?
問:你因為什麼被帶到公安局的?
洪鈞不慌不忙地說:「韓院長,我想請您注意鄭建國刀傷的位置——右手食指。這說明什麼呢?這說明鄭建國是個左撇子。無論是削蘋果還是切菜,他肯定是左手持刀,傷口才會留在右手的食指上。對吧?」
「聽說美國人都不睡午覺,是嗎?」
問:你和她發生了性關係?
問:偵查人員有沒有打你?
問:你有沒有用枕頭捂她的嘴?
「另外,鄭建國對李紅梅的愛情也很特殊。有人說,愛情是自私的,是排他的。這是就一般的愛情而言。如果這種愛情已經發展到崇拜的程度,那麼它就可能超越自私與排他的境界,特別是當崇拜者認為自己的獨佔是不可能的時候。在本案中,鄭建國可以接受李紅梅不愛他這一事實。對他來說,只要李紅梅生活在他的周圍,只要李紅梅生活得愉快和幸福,他也就覺得很愉快很幸福。但是他絕對不能接受他的崇拜偶像被人糟蹋、被人殘害這樣一個事實。所以當本案發生的時候,他的心靈受到了沉重的打擊,他的內心深處承受著極度的痛苦。但是,他的性格決定了他不會去大喊大叫、大哭大鬧或者殺人放火,於是這痛苦就變成了自責乃至自罰。也許,他覺得自己被關進監獄也算是替李紅梅分擔了一部分痛苦吧!儘管這有點兒變態,但我相信這大概也是鄭建國在接受審判時的一種心理狀態!韓院長,您認為我講得有道理嗎九_九_藏_書?」
「我先去看看,他要在,咱們再去他的辦公室。」楚衛華啃著蘋果,出去了。
答:沒有。
「那把水果刀?應該在公安局。案件審結以後,我們的檔案室只保管案卷材料,物證都交回公安局保管。你知道,那物證啥樣的都有,還有大有小,我們這裏沒有保管的條件。不過,這事兒好辦。」韓文慶轉向楚衛華說:「你去跟公安局聯繫一下,把那把刀調過來。」
答:因為強|奸殺人。
「首先是訊問時間問題,」洪鈞把案卷翻到訊問筆錄部分,把那三次審訊的時間指給韓文慶看。「還有訊問筆錄的內容,」洪鈞又讓韓文慶看了第1次訊問筆錄和第3次訊問筆錄的內容。
答:她開始不同意。
答:鄭建國。
問:你在什麼地方強|奸殺人了?
答:是的。
問:這些是不是你在公安機關交代的?
「他在哪兒?」
接下來,洪鈞又查閱了屍體檢驗報告和血型檢驗報告。屍體檢驗報告說,死者處|女膜有陳舊性破裂痕,陰|道內有精|液,死者手上及其他部位均無明顯傷痕。根據死者面色青紫和眼結合膜有出血點等屍表徵象,法醫給出的死亡原因是窒息死亡,死亡時間為1984年4月17日晚8時至12時。血型檢驗報告說,死者為O型血,鄭建國為A型血,水果刀上的血跡和死者陰|道內精|液的血型均為A型。洪鈞沒有發現上述證據中存在什麼值得置疑的問題。
答:我記不清了。
在宣讀訊問筆錄、詢問筆錄、現場勘查筆錄和鑒定結論並出示相關物證之後,審判長允許公訴人和辯護律師對被告人進行問話。由於鄭建國的回答很簡單,所以這些問話也都很簡短。然後,審判長宣布法庭調查階段結束,進入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簡要重複了起訴書中的內容;辯護律師做了有罪答辯,只是要求法庭考慮被告人一貫表現良好而且認罪態度較好,請求從輕處罰。最後,審判長讓被告人做最後陳述。鄭建國只說了一句話——我相信政府。
問:你有沒有用枕頭捂她的嘴?
從形式上看,這是一份整理得相當規範的案卷。其內容包括檢察院的起訴書、訊問被告人的筆錄、詢問證人的筆錄、現場勘查筆錄並附有現場照片、屍體檢驗報告、血型檢驗報告、法院開庭筆錄、法院判決書底稿、法院刑事判決書,以及一些程序性文書,如案犯提押票、起訴書送達證和送達筆錄、辯護委託書、法院宣判筆錄等。
洪鈞饒有興趣地看著楚衛華削蘋果的樣子,待其削完,說:「這案卷我已經看完了,有些想法,想和韓院長談談。他在么?」
韓文慶沒有說話,仔細地看著照片上的蘋果和桌子上的蘋果。楚衛華此時也走了過來,端詳著那兩個蘋果。韓文慶拿過楚衛華手中的水果刀,又拿起桌上那個蘋果,在兩手中翻來覆去地比劃著。
答:我該說的都說了。
問:她有沒有反抗?
「韓院長,我來濱北之前,曾經到監獄見過鄭建國。鄭建國講,偵查人員在審訊時雖然沒有打他,但是採用了疲勞審訊的方法,兩班人輪流審訊,不讓他睡覺,持續時間長達三十多個小時。我認為,這種疲勞審訊屬於變相刑訊,嫌疑人做出的有罪供述也是很不可靠的。」
「韓院長,我對這個案件的定性有一點疑問。我聽農場的老人講,李紅梅身體強壯,而鄭建國身材瘦小,胳膊還有殘疾。他能強|奸殺害李紅梅嗎?偵查人員認定鄭建國是在強|奸過程中用枕頭把李紅梅悶死的。我想,別說強|奸了,就是悶殺這個行為,鄭建國都很難完成。」
問:你在公安機關交代的是不是事實?
答:我想跟她發|生|關|系,可確實沒有過。
「好的。」楚衛華說。
問:你和李紅梅有沒有發生過性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