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三節
但伯納·吉爾伯特死後,他開始夜間情搜勘查時,他的冷靜謹慎幾乎崩塌。漫無目的亂逛的第三天晚上,他意識到似乎有多得不尋常的獨行男人,大部分身高體健,在他住處這一帶的影影綽綽街道上漫步。人行道上滿是可能的被害人!
兩人交錯,右手飛快伸入敞開的大衣。冰斧平順熟練地換交到空著的右手。重心在左腳。突然轉身,順暢一如芭蕾舞步。一種原創的藝術形式。謀殺之為一種藝術:全是感官的動力學。現在重心在右腳。右臂舉起。愛人感覺到,聽到,停頓,這場親愛的雙人舞輪到他了。
現在開始他最喜歡的時光。步履輕鬆,姿勢良好,頭抬得高高,不匆匆忙忙,但也不拖拖拉拉。每當看見有人走近,某個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警方誘餌的人,他便信步過街到另一側,轉彎,完全不回頭。現在太早了。他要這感覺持續。
九點剛過,他醒來,用冷水洗把臉,穿上黑西裝、白襯衫、花紋撲素的領帶。他穿上縐橡膠底鞋,套上大衣,戴上黑麂皮手套,左手穿過口袋暗縫在大衣下握著冰斧,冰斧握柄底端的皮繩套掛在左腕。
當然,這些都是細節,從沒爬過山的人會聳聳肩認為毫不重要。但攀爬順利與否正取決於這類細節。就算你膽大包天,但如果裝備有問題,或技巧不對,你就死定了。
第一個可能性立刻被他排除。他已經走了這麼遠,最後的獎賞已經可以預見,他現在豈能停止?第二個可能性需要更理性的解析。他是否可以在身上藏著武器——冰斧——搭計程車、公交車、地鐵或自己開車,前進任何距離而到頭來不會被發現?或第三,他能不能冒這個險?
吉爾伯特死後出門探路時,他也同樣細心仔細準備。愚笨的殺人犯可能會下班回家吃飯,或者在外上館子然後回家,總是同一時間回到公寓,這樣一來,值班門房遲早會注意到他的作息習慣。
他為自己調了杯酒,看晚間新聞。美國人殺越南人。越南人殺美國人。猶太人殺阿拉伯人。阿拉伯人殺猶太人。天主教徒殺新教徒。新教徒殺天主教徒。巴基斯坦人殺印度人。印度人殺巴基斯坦人。沒有新鮮事。他弄了份量少少的晚餐,水煮小牛肝和菊苣色拉,把咖啡端到客廳喝,邊聽布蘭登堡三號協奏曲又喝了杯甘邑白蘭地。然後他脫衣上床,小睡一下。
因此丹尼爾·布蘭克回家和出門的時間多所變化,小心避免形成規律的時間表,知道門房在晚上八點交班。布蘭克輕鬆自在地來來去去,通常門房都忙著叫計程車、收包裹或其他雜務,沒有注意到他。他並非每夜都巡獵。連著兩九-九-藏-書晚出門。一晚待在家。三晚出門,沒有模式。沒有正式計劃。一切隨興,不規則最好。他什麼都考慮到了。
他終於醒悟,邏輯或許有助於手法,但無助於動機。再一次,用創作藝術的比喻,藝術家想出自己藝術的技巧,或從別人身上學習,耐心練習后變成純熟的工匠。但工藝和藝術的分野在於藝術家必須取用自己的情緒、夢境、狂熱和畏懼,深深穿透自己,揭露他需要用技術來表達的東西。
「什麼?唔……我不記得了。帽子?我不知道,也許。我真的沒注意到。」
伯納·吉爾伯特死後一星期左右,丹尼爾·布蘭克出門探路。這跟爬山有點像。你必須掌握那些技巧,測試你的力氣,當然也得考驗你的神經,把它推到但不超過限度邊緣。殺人不能看書學,就像游泳和騎腳踏車不能看圖表學一樣。
「查爾斯,」布蘭克隨口問道,「你知不知道第二大道的電影院在演什麼片子?」
這其中的二分法令他不解。計劃犯罪時,他願意使用冷靜正式的理智:鞋子、手套、武器、技巧——全以邏輯精準設計。然而一旦涉及這行動的理由,他便刻意避開那套想法,在「內心」和「肝膽」中尋找答案。
因此丹尼爾·布蘭克進行突襲時不戴帽。他就是這麼小心。
他決定,此事無關緊要。
他瘋了嗎?他納悶。然後大笑著想,很可能。
爬山也是這樣。就算一個人是極具天賦、知識豐富的登山家,但那只是一項專精技術而已,除非他內在有一種動力,把他推向生命邊緣,得知山谷里的人所無從想象的世界。
但他用力的時候帽子可能會掉,而且,假設他試圖殺人但沒成功——必須面對這種可能——被害人活下來足以作證,記得對方有戴帽一定比回想起對方沒戴帽更容易。
他在七十六街轉向西。隔半條街,有個男子也往西走,速度跟他相仿,不匆忙但也不閑晃。丹尼爾·布蘭克立刻停步,轉身,走回第二大道。剛才前方那個人看起來的外表模樣,看起來的感覺,就是警方誘餌。如果布蘭克的調查和猜測正確,那人會繞過街角,在七十五街往東走,因此布蘭克在第二大道往南走,在街角稍停,朝第三大道看。果不其然,他的獵物在一條街外轉彎,朝他走來。
「電影好看嗎,布蘭克先生?」查爾斯,立普斯基問。
他思考這些選擇整整兩天,而解答出現時,他不禁一拍大腿,微笑,對自己的愚蠢搖頭。因為,他醒悟到,他一直在分析,沿著直線用男性方式思考——彷佛這種問題可以這樣解決似的!
而現在,第一次出現
九*九*藏*書了其他感覺。先前他也曾害怕、警惕,但今晚,在警方布下誘餌的街頭,有一種幾乎實質可觸的危險感,環繞他四周,在空氣中,在燈光里,在微風中。他幾乎能聞到風險,那使他興奮,與新雪的味道或自己抹了香水的味道一樣使他興奮。
比方說,他跟自己辯論了很久,動手殺人時要不要戴帽。在這個時節,這種天氣,大部分男人都戴帽。
他已經習得好幾樣有價值的技巧。把冰斧藏在大衣下,左手穿過口袋暗縫握著它,然後迅速換到伸進大衣敞開前襟的右手——這一套動作已經完美純熟,毫無閃失。他想隆巴德是當場死亡,吉爾伯特則拖了四天,於是推論,從後方攻擊顯然會穿透頭骨比較敏感的部位,因此決心再也不從前方攻擊。
當然,有可能是他弄錯了,畢竟聖誕節將至,人們都出門購物。但仍然……因此他在對街遠遠跟蹤其中幾個獨行男子。他們轉彎。他轉彎。他們又轉彎。他又轉彎,但這三個人,這三個他離得遠遠謹慎跟蹤的人,都沒走進任何房舍,只是繼續穩穩走著,不快不慢,一條街又一條街。
他邊走邊讓這些事物——權力、愉悅、危險——在內心膨脹,敝開自己迎向它們,拋開一切局限,讓它們泛濫淹沒他。以前他曾在西部一條河搭橡膠小艇激流泛舟,當時和現在都有一種並非不愉悅的無助、降服感,任運氣或某個未知神祇擺布,被衝到這,衝到那,整個世界都在旋轉,一但開始就無法停,無法停止,直到激|情止其所應止,河流終於在寬廣兩岸間趨緩,風險變成愉快的回憶。
「晚安!」
此外,這其中有風險——風險的甜蜜吸引力。
然後他便自由脫身了——武器清潔過,證據隱藏起來,理智告訴他該做的都已做完。他甚至留下了今晚這場電影的票根。現在到了回想和做夢的時間,到了思索含意和意義的時間。
因此這其中有激|情,一如爬山,也有仔細的計劃,平凡無趣的細節——兇器、鞋、手套、微笑——就像任何偉大藝術,其實本質上都是一大堆小事組成。畢加索也得調顏料,不是嗎?
還有其他要考慮的事項,不能隨隨便便出門見人就殺。他排除下雨和下霰的夜晚:他需要相當乾的人行道地面,才能在經過被害人身旁之後迅速轉身。多雲或無月的夜晚最佳,也不要有強風吹動他沒扣的大衣。此外他身上帶的東西儘可能少、儘可能沒有辨識性,減低東西不小心遺落在現場的機會。
現在他有經驗了,知道在那最後一刻之前自己會有什麼感覺。首先是權力:是你,還是你?神性的力量和榮耀在他read.99csw.com血管中翻騰流動。其次是愉悅,來自那份親密、那份愛,即將完足。不是肉體之愛,比那細緻得多,事實上細緻得無法言傳,他只能感覺它,知道它,隨著那股崇高感飄浮。
他突然停步,半是想笑但畏懼得想吐。誘餌!警察。除此之外還可能是什麼人?他立刻回家思考。
他終於回到卧室的五斗櫃,拉出上層抽屜放在床上。抽屜下,底面和軌道間有一小小的凹處。那些證件很容易裝進一隻白色大信封,他把信封貼在抽屜底面。如果膠帶幹了,信封掉落,也只會掉在第二層抽屜。在還貼著的狀況下,這位置他也能每天輕易檢查是否安全,如果想檢查的話。或者打開信封看看他的禮物。
他確信自己的基本接近方式很健全:輕快敏捷的步伐,四目相視的微笑,一副自在友善的鄰人模樣。然後迅速轉身,下手。
拔出冰斧,那具身體倒下,靈魂飛進多雲的天空。哦不。那靈魂進入了丹尼爾·布蘭克,與他的靈魂合而為一,兩者交會,就像他以前想象迷失的航天員相擁著漂過一切無法計暈的時間。
他知道就是今晚,就像你幾乎一開始爬山就知道這次會成功,不會半途而返。他自信、警覺,急於再度感覺那崇高快樂的一刻,當永恆在他內在,而他與宇宙合一。
攻擊伯納·吉爾伯特之後十六天,丹尼爾·布蘭克下班直接回家。那晚又干又冷,四分之一輪月亮在多雲天空中若隱若現。有一些風,空氣顯示再過一天左右會下雨或雪。但大致說來這是寧靜的一夜,冷得足以剌激鼻子、耳朵和沒戴手套的手。還有另一個因素:這一帶的戲院正在播映的電影,一個月前在時代廣場上片時丹尼爾·布蘭克就已經看過。
他迅速彎身,不看敲裂的頭骨。他可不病態。他找到放在皮套里的警徽和證件。他已經不需要向希莉雅證明自己的作為,但這是為他自己拿的。這不是戰利品,而是被害人送的禮物。我也愛你。
然後。哦。踮起腳尖。身體成弧形融入那一擊,全身一切:皮肉、骨骼、肌腱、肌肉、血液、陰|莖、膝蓋和手肘,他所有的一切……盡情給予,完全給予,給出自己所有,崩裂和甜美悶響撼動他的手、腕、臂、軀幹,直至他的腸和陰囊。那種穿透!那份狂喜!進入人腦的灰色驚異和奧秘。哦!
「我恐怕不知道,布蘭克先生。」
「先生,他有沒有戴帽?」
「我喜歡。」丹尼爾·布蘭克開朗點頭。「很有意思。你真的也該看看。」
他每周兩次上健身俱樂部運動,每晚在家也做伸展運動,因此力氣不是問題。他知道自己處於絕佳的體https://read.99csw.com能狀態。他可以舉重、轉身、彎腰,很可能比年紀只有他一半的男孩更靈活。他注意飲食。他的反應仍然很快,也打算繼續保持下去。他期待開春再爬惡魔之針,或者也許到巴伐利亞阿爾卑斯山去多做些技術性攀爬,那一定很快樂。
他慢慢林浴,刷洗身體,然後往潮濕的肌膚上抹芳香精油。他站在浴室踏墊上,盯著全身鏡內的自己,不知為何跳起脫衣舞娘的搖臀舞步:雙手交握腦後,膝蓋微彎,骨盆來回推送,腰臀轉動。自己的鏡像令他興奮,他勃起了,不是完全勃起,但足以增加愉悅。於是他站在那裡,對鏡抽弄自己膨脹的肉|棒。
他精確分析問題:(1)他可以立刻停止活動。(2)他可以在另一帶、甚至另一區繼續活動。(3)他可以繼續在自家這一帶活動,欣然迎接挑戰。
他中等身高,胸和肩都寬。不英悛,但有種歷經滄桑的好看。年輕得出人意料。步伐中有種肢體的醒覺,有種緊繃感。雙臂離身側有一點距離,手指彎曲。他盯著布蘭克看,看見微笑,整個身體似乎放鬆。他點頭,沒微笑。
他往東朝河的方向走,現在兩隻手都插|進大衣口袋的暗縫。在一段空無一人的街道,他小心取下左腕的皮繩套,左手握住冰斧握柄,解開大衣鈕扣,但插在口袋的雙手貼近身體,不讓大衣前襟大開。
「唔,也許我會晃過去看看。今晚電視沒什麼好看的。」
「有,他戴一頂黑帽。軟帽。帽緣前方往下彎。」那會比布蘭克完全不戴帽更有可能。
當然,他也犯了好幾個錯。比方說,攻擊法蘭克·隆巴德時,他穿的是平常穿的皮底小牛皮鞋。攻擊當下他的右腳在人行道上滑了一下,皮底在水泥地上打滑。所幸那錯誤不嚴重,但他失去平衡,於是隆巴德向後倒時冰斧便被扯脫布蘭克的手。
他環顧四周。街上沒有別人。沒有其他行人。所有停在路邊的車都沒亮燈。黯淡月亮在雲后。人行道乾燥。哦是的。走向那逐漸接近的人。調整速度,讓兩人差不多在離第二和第三大道等距的地方相遇。
他進行一套如今已經熟悉的程序:將冰斧清洗消毒,然後給暴露的鋼質部分上油,收進前廳放其他爬山裝備的櫥櫃。警徽是個問題。隆巴德的駕照和吉爾伯特的識別證塞在他五斗柜上層抽屜的一迭手帕下,不管是清潔婦還是任何人都極不可能發現。但還是……
他花了好幾天晚上試著觀察那些誘餌的行動。就他能看出的程度,那些警探身後並沒有「後援人員」或沒標示的警車跟隨。看來每個誘餌被分發了四條街,一條一條來回走,從東到西,然後從西到東,然後九_九_藏_書繞圈走過南北向的街道。出乎意料地,當他匆匆經過一個踏入一間商店陰暗門口的誘餌,他看見他們帶有小型無線電對講機,顯然跟某個中央控制站有所聯繫。
他已經離那很遠,離AMROK II很遠,使他對自己再度跌入那窠臼感到羞愧。當下重要的是信任自己的本能,遵循自己的激|情,做他所不能不為,遠離冰冷邏輯和沒血性的理性。如果他想終能得知真實,那必須來自內心,來自肝膽。
「我愛你。」丹尼爾·布蘭克輕聲說。
沒扣鈕扣的大衣下,左手手指輕握冰斧,右手手臂和戴手套的手自由擺動。然後開朗大步沿街走去。友善的鄰居微笑。好個微笑!然後友善的點頭。
「先生,他有沒有戴帽?」
他確實走到了戲院,去看售票口貼的時刻表。錢備妥在右褲袋,他用剛好的金額買了張票,不需找零。他走進半空的戲院,坐在最後一排,沒脫大衣或手套。電影結束,至少五十人離場,他也跟著離場。沒人瞥他一眼,帶位員、收票員、售票員更沒有。他們絕對不會記得他的來去,但,當然,票根在他口袋裡,他看過了這部電影。
如此簡單!他的好運難以置信。沒有證人、沒有喊聲、叫聲、警報聲。月亮從雲后探頭窺看,復又縮回。微風吹來。夜色。在某個看不見的地方,星辰繞著如泣如訴的路徑轉。明天或許會有太陽。什麼也阻止不了潮汐。
他信步走出。就是這麼自然,這麼容易。
因此,殺伯納·吉爾伯特之前,布蘭克買了一雙輕便的縐膠底鞋。這時已接近十二月,又是冷雨、又是霰、又是雪花,膠底鞋的抓地力和穩定度都好得多。
同樣的,也是在攻擊隆巴德時,冰斧的皮握柄在他出汗的手裡滑動。基於這一點,攻擊吉爾伯特之前,他用細砂紙輕輕摩擦皮握柄,讓皮革粗糙一點,成果還算不錯,但他仍不滿意。他買了一雙黑色麂皮手套,初冬時節戴起來當然很正常。麂皮手套和冰斧的粗糙皮握柄之間的摩擦力再好不過。
門廳值班的門房是查爾斯·立普斯基,他原先坐在櫃檯旁,但起身為布蘭克開鎖開門。大樓外門在每天晚上八點門房交班時上鎖,直到翌晨八點。
他在公寓里走動,尋找更好的隱藏處。他的第一個構想是把這些證件貼在客廳牆上三面較大的鏡子后。但膠帶可能會幹,禮物掉下來,然後……
他承認,這項對他有無比重大的私人情感意義的任務,卻用上了他所有吹毛求疵分析、仔細分類的本事,所有公共生活中冰冷沒血性的技能,這點有些奇怪。他想,這證明了他仍然是兩個人,但在這情況下很有幫助。他做什麼事都是三思而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