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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始皇革命 四、憤而崛起

第一章 始皇革命

四、憤而崛起

秦始皇革命了。
一片空白。
於是法家大顯身手,大展宏圖。其實他們的王牌,無非君權至上;手段,則無非高官厚祿和嚴刑峻法。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高壓之下,必有良民。商鞅和孝公有此霸王條款和軟硬兩手,便不難把秦國變成一家農場和一座軍營。舉國上下,步調一致,紀律嚴明,令行禁止,雷厲風行。只要國王一聲令下,便猛獸般地撲向敵人。
於是,儒家生於魯,墨家生於宋,道家生於楚。
是的。比如公元前632年的城濮之戰,秦既是參戰國,也是戰勝國。然而一個半月後的踐土之盟,與會的不但有霸主國晉,有同盟國齊、宋,還有中立國和戰敗國魯、蔡、鄭、衛、陳,卻沒有秦。
法家在先秦諸子中是比較異類的。儒家、墨家、道家,都是理想主義者和復古主義者。道家嚮往太古,墨家嚮往禹世,儒家嚮往東周。法家卻是實用主義者和功利主義者。他們的主張,是面對現實,規劃未來。因此,道家講天道,墨家講帝https://read.99csw.com道,儒家講王道,法家講霸道。
文化對於一個國家和民族的影響,是很奇怪的。大體上說,是太少了固然不行,太多了也有麻煩。越,就吃虧在文化太少;楚、宋、魯,則吃虧在太多。宋是殷商故國,魯是周公之後,楚則是撿了便宜。春秋時期,周的王子朝叛亂。兵敗之後,他攜帶王室的大量典籍、器物、知識分子和科技人員前來避難。結果,原本是「蠻夷之邦」的楚,成為華夏文明的第三個重鎮。
第二是政治混亂。從公元前425年(也就是古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和晉國大夫趙襄子去世那一年)起,秦國四十年間不得安寧。一個國君(懷公)被迫自殺,一個太子(獻公)不能繼位,還有一個國君(出公)和他的母后一起被殺,並沉屍深淵。結果,是魏武侯趁秦國內亂之機,奪回了被秦穆公搶走的一大塊地盤。
六國之敗,也就理所當然。
原因也有兩個。
何況秦的民風原本彪悍read•99csw•com質樸。直到戰國,他們的藝術也不過是敲瓦罐兒再加吼唱。這說明秦人並沒有被華夏文明雅化。沒有雅化,也就沒有軟化,正好訓練為生產工具和殺人武器。甚至就連秦的人才匱乏也成了優勢,因為可以招聘四方,廣納天下;而重用客卿的結果,則是進一步打擊了貴族,加強了君權,可謂一箭雙鵰。
然而最適合法家的還是秦。
文化落後,當然因為他們原本是蠻族;政治混亂,則因為貴族專政擅權,國君大權旁落。因此,商鞅變法的核心思想,就是君主專制和中央集權。
有空白,就會有人來填補。填補秦國文化空白的,就是法家。法家是沒有地域性的。誰肯出大價錢,他們就為誰出謀,為誰划策,為誰賣命。李悝為魏相,申不害為韓相,吳起奔楚,商鞅奔秦,都不足為奇。
秦的崛起確實始於變法,而變法是被逼出來的。
這樣一種蠻不講理的橫行霸道,也是沒人擋得住的。

虎狼之國:秦的武力
九九藏書
幸運的是,面對歧視,秦人沒有垂頭喪氣,沒有怨天尤人,更沒有自甘墮落,他們的選擇是奮發圖強。
沒有也不奇怪。事實上,秦君雖然已被周天子正式冊封為諸侯,諸侯卻並不把他們看作諸侯,也不願意跟他們平起平坐。結果,是秦人沒資格參加「中國」的盟會,哪怕這時的秦君是穆公。後來被追認為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在當時恐怕是被看作暴發戶的。老牌的、正宗的華人華族,哪裡看得起這樣的「半吊子」。
秦,真被諸侯看不起嗎?
集權以後的國君,手裡就有了指揮棒。這根揮灑自如的指揮棒,就叫「軍功」。有軍功,農民也能封侯;無軍功,貴族也沒面子。於是秦人個個「勇於公戰,怯於私鬥」,也就是只為國君戰鬥,不為自己戰鬥;只殺外國人,不殺秦國人;只為高官厚祿殺人,不為蠅頭小利殺人。九*九*藏*書
正是。秦國的軍功是按人頭計算的,殺敵一人晉爵一級。只要拎著敵人的腦袋來,就可以邀功請賞,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樣的「虎狼之國」,哪裡還有對手?
歷來就被華夏諸侯看不起的秦,最終鹹魚翻身。而且這條小小的鹹魚,還吃掉了所有的大魚。現在他們要做的,已不是為華夏文明輸血,而是換血。
顯然,沒有商鞅的變法,就沒有秦國的崛起。問題是郡縣制度非自秦始,楚、晉、齊,都比秦早。變法的也不是只有秦一家。魏的李悝(讀如虧),楚的吳起,也都比商鞅早。那麼,最後勝出的,為什麼是秦呢?
法家講霸道,秦國要圖強,自然一拍即合。
變法的具體內容,我們在《從春秋到戰國》一書中已經說過。簡單地說,就是廢領主制,行地主制;廢封建read.99csw.com制,行郡縣制;廢世襲制,行任命制。廢領主制,原先隸屬於貴族的臣民直屬中央,人民就是國君的。廢封建制,卿大夫的采邑變成郡縣,土地就是國君的。廢世襲制,所有的官員都由中央任命,權力就是國君的。土地、人民和權力都集中到國君手裡,當然是集權。
殺人機器呀?
也許,這裏面有文化的原因。
這一點,秦孝公在他的「求賢令」中說得很清楚。他的說法,叫「諸侯卑秦,丑莫大焉」。因此,如果有誰能「出奇計強秦」,孝公願意「與之分土」。
秦有什麼呢?
圖強的第一步,是找出受人歧視的原因。
第一是文化落後。比方說,商鞅變法之前,秦人的生活方式,還是公公婆婆、兒子媳婦、兄弟妯娌都住在同一間屋裡。這當然多半是遊牧時代住帳篷的習俗,但在「設男女之大防」的華族眼裡就不文明。
這當然是一種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