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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坂殺人事件 下 推理

D坂殺人事件

下 推理

我順勢將目光投向他手指指向之處。上面印著一行小小的標題以及十行左右的報道,記載著麵店老闆自首的消息。
「警察認定你的指紋重疊在嫌疑人的指紋上,於是掩蓋了嫌疑犯的指紋,但實驗結果證明這是不可能的。不管多用力,指紋這種由線條構成的痕迹,至少還是會留下先前的指紋線條。如果前後指紋完全一樣,按下的位置亦無分寸差異,且指紋紋路也一致的話,那麼新舊兩種指紋能重合在一起的吧!但有這種可能性嗎?就算有可能,也絲毫影響不到我得出的結論。
「『旭屋』的老闆是個承襲薩德侯爵精神血統的重度色情狂。而命運是多麼愛惡作劇啊,僅隔著兩間屋子的距離竟讓他意外發現馬索克的女性繼承者。舊書店女老闆娘居然和他同好,是個程度與他不相上下的受虐狂,兩人通過隱晦的手法,發展地下情……這麼一來,你應該能理解我所說的『彼此同意下的殺人』的意義了吧……他們原本各自靠正常的夫妻關係勉強滿足病態般的慾望,證據就是舊書店老闆娘與『旭屋』老闆娘身上的傷痕。但不消說,僅靠著這樣的關係終究無法滿足他們異於常人的性|欲望。因此,當他們發現近在咫尺,竟然住著長久以來尋覓不著的理想伴侶時,不難想象兩人之間迅速點燃的火花是如何燦爛。但是,這火花卻因命運的惡作劇而發展成一場悲劇。在一方主動一方被動的配合下,兩人之間的嘗試一次比一次瘋狂。最後,終於在那天晚上,爆發了絕對沒有人願意麵對的悲劇……」
「但是,萬一關掉電燈的是嫌疑犯,開關上應該會留下指紋才對。我原本猜測,或許警察沒注意到在你的指紋紋路之間可能留有嫌疑犯的指紋,所以我借出電燈開關親自檢查,沒想到完全沒有這類痕迹。也就是說,在這個開關上,自始至終都只有你的指紋,至於為什麼沒留下舊書店一家人的,我並不清楚。也許是因為那房間的電燈一直開著,從來沒關過的緣故吧!
「哦?那你太厲害了。能否為我詳細解說一番?」
聽到他擲地有聲的反駁后,我漸漸意識到自己推理中的漏洞,於是便順從他的要求,自他手中接過這本書讀了起來。書中內容大致如下:
「喂,明智,你一定聽得懂我話中的意思吧?鐵證如山,不容置疑,而且每一項證據都指向你。坦白說,我心裏尚有一絲不願懷疑你的情緒,但當這麼充分的證據擺在眼前時,儘管不願意,我也不得不無奈承認……因為擔心自己對你有所誤解,我甚至前往長屋拚命尋找住戶中是否有喜歡穿黑白粗條紋浴衣的人,但很可惜,一個也沒有。這也可以預想得到,同樣是粗條紋,但條紋粗得跟無窗格子縫隙一樣寬,如此誇張的花色沒有幾個人能接受。同時,由指紋和借用廁所的詭計來看,手法著實嫻熟巧妙,若非如你這般通曉犯罪的專家,恐怕難以有考慮如此周全的犯罪方案吧!此外,最令人好奇的是,你明明就是死者兒時的玩伴,當晚在調查老闆娘的身份時卻完全悶不吭聲,這不是很反常嗎?
明智抓了抓頭髮,眼睛滴溜溜一轉,盯著我瞧。
我打算做一個簡單的實驗。首先拿來硯台,然後在右手拇指上塗一層薄墨,從懷中取出一張白紙捺上一枚指紋,等幹了再把白紙轉個向,同一根手指用力在原先印上的指紋上再捺一枚新指紋。於是兩記相互交錯的指紋清楚呈現在紙上。
「就如聰明的閔斯特伯格一語道破的,」明智說,「人類的觀察九九藏書力與記憶力其實相當不可靠。在這個例子中,即使聰明如這群學者也無法正確記住衣服的顏色。我認為當晚那兩名學生會錯認衣服的顏色,其實一點兒也不奇怪。我不知道他們看到了什麼人,但對方應該不是穿著條紋花色的衣物。當然嫌疑犯也不是我。不過,能夠藉由無窗的格子縫隙聯想到條紋花色,你的著眼點十分有趣。但說起來這也未免太過巧合了,與其相信如此巧合的偶然,還不如相信我的清白會更實際一點兒。好,至於借用蕎麥麵店的廁所,這件事,我的推理與你相同。我原本以為除了『旭屋』這個方法以外,嫌疑犯別無其他方法脫身。但經過實際調查后,很遺憾我做出與你完全相反的結論。我認為,實際上並無借用廁所的男子。」
「當然。」他再次拔弄著那頭蓬髮回答,「我的做法與你的稍有差異。表面的物證隨著詮釋方式的不同,會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最好的偵探就是通過心理層面透視人的內在,這很難,得看偵探本身的能力了。總之,在這起案件中,我將重點放在心理層面。
「你讀過這本書嗎?閔斯特伯格的《心理學與犯罪》,請讀一下『錯覺』這一章開頭的前十行吧!」
「你來得正好,自從那件事發生后,我們就沒再見面了。D坂凶殺案的後續如何,聽說警方似乎遲遲找不到嫌疑犯?」
明智和我年紀相仿,不超過二十五歲。體形偏瘦。如前所述,他走路時有個甩動肩膀的怪毛病,絕非類似豪傑大俠之類的動作,若以較耐人尋味的方式比喻,可以聯想一下那位單手殘疾的說書人神田伯龍的走路姿勢。說到伯龍,明智從長相到聲音都跟他一模一樣。沒見過伯龍的讀者只要想象一下你們心中那種雖稱不上美男子,但給人一種親近感,且看起來很睿智的長相即可。只不過,明智的頭髮較長,蓬亂毛躁糾結成團,跟人說話時,他還會習慣性地用手指把那原本亂糟糟的頭髮抓得更亂。至於服裝,他向來不講究,棉質和服上系一條皺巴巴的兵兒帶
「你或許會反駁我,嫌疑犯究竟是從何處進入舊書店,又是從何處離去的?的確,若不弄清楚這點,即使解開其他疑點也無濟於事。很遺憾,這個謎團也被我破解了。從那天晚上的搜查結果看來,似乎完全找不到犯人離開的跡象。但既然有殺人的事實,絕不可能沒有嫌疑犯出入的痕迹留下。因此唯一的可能性便是警察的搜查有所疏漏。警察雖然也是費盡心思搜查了,但很不幸的是,他們的聰明才智終究及不上我這一介讀書人啊!
「兇手就是『旭屋』的老闆,這是我的結論。他為了隱瞞罪行而謊稱有男子借用廁所。不過這並非他原創的想法,而是在我們不斷暗示刺|激下的靈機一動。我們兩人不約而同地問他是否見到這樣的男子,等於手把手教他編造出這號人物。此外,他誤以為我們與警方有關也是迫使他撒謊的重要因素。至於他為何犯下殺人罪嘛……這起事件明確地告訴我一個道理,平穩的表面下其實暗流涌動,人眼看不到的背後竟潛藏著如此意外又殘忍的秘密,而且這秘密本應只存在於噩夢般的世界中。
「那麼,關於指紋你要怎麼解釋?」
「嗯,在家啊,請先在這裏等一下,我去叫他。」
「我有個朋友是新聞記者,他與負責這起案件的小林刑警有交情。通過這位記者朋友,我得以了解警方的調查進度。警方遲遲無法確定偵查方針,當然他們絕非閑著,也嘗試著從不同的角度展開種種調查,可惜就是沒獲得有價值的線索。例如,關於電燈開關,我認為將開關視為重要線索根本就是九_九_藏_書讓人誤入歧途的思路,因為開關上只有你的指紋。警方認定是你的指紋將犯人的指紋掩蓋了。看到警方如此傷腦筋的樣子,我更是興緻高漲,不找出真相不想罷休。你猜,我找到了什麼答案?另外,你說我為什麼會在告訴警方我的推理前先找你談呢?
「最初引起我注意的是舊書店老闆娘身上的多處傷痕。接著我又意外得知,蕎麥麵店的老闆娘身上也有多處類似的傷痕。想必你也聽過這個傳聞吧,但是她們的丈夫看起來一點也不像有暴力傾向的人。無論是舊書店老闆還是麵店老闆,看起來都是個性沉穩且明辨是非的人。因此,我不得不懷疑,在他們的內心世界里,是否隱藏著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我首先纏住舊書店老闆,想盡辦法從他口中套出內情。由於我與他過世的妻子是舊識,他對我多少少些戒心,因此,想通過他獲得相關信息並不是太難。但麵店老闆的戒心卻超乎我的意料之外,為了打探出這之間不可告人的真相,我耗費了極大的精神。最終我依靠一個秘密的手段達到了我的目的。
對於把這個屋子布置得如此奇特的房間主人明智小五郎,我想有必要在此做一番簡單的介紹。但是我同他其實也剛認識不久,他的經歷、謀生手段、人生理想目標等等,我一概不知。不過有一點我倒是可以確定,他是沒有固定職業的遊民。勉勉強強能算得上是書生吧!但是,作為書生,他似乎也太與眾不同了。他曾說:「我的研究對象是人類!」當時我不是很清楚這意味著什麼。另外,我還知道他對於犯罪或偵探有著異於常人的興趣和驚人的知識量。
「其實這也沒什麼,不過是件無聊的事實罷了。我如此推理:經過警方密集的偵訊,附近的居民應該都沒有可疑之處。既是如此,嫌犯必定是不會被人目擊就能離開現場或縱使被目擊也不會遭懷疑的人。也就是說,嫌犯利用人類注意力的盲點——與我們的視覺盲點原理相同,注意力也有所謂的盲點——如同魔術師在觀眾面前將巨大的物體莫名其妙地變不見一樣,利用人類視覺的盲點讓自己成為隱形人。由此我注意到舊書店隔壁的隔壁——蕎麥麵店『旭屋』。」
他說到此,突然轉身在後面的書堆中翻翻找找,挖出一本老舊的外文書。
「啊,真是失禮,我原本沒打算嘲笑你的,只是看你說得一臉認真,一時忍不住就……」明智辯解似的說,「你的推理的確十分有趣,能結交到像你這樣的朋友,我實在備感欣慰啊!可惜的是,你的推理流於表面,也比較粗糙。例如,關於我與老闆娘的關係,雖說她是我的兒時玩伴,但你調查過我和她之間的關係了嗎?往昔我是否曾與她有戀愛關係,導致如今我仍舊怨恨她?像這些細節,你都不能把推測結論等同於事實。那天晚上,為何我明明認識她卻又不多做說明,道理其實很簡單,因為我對她所知根本不多,無法提供任何足以參考的信息。我上了小學后就再也沒見過她,直到最近才偶然得知她是我的兒時玩伴,但也僅交談過兩三次而已。」
「對於上述的推論,你有什麼看法?我的推理如下:一名身穿粗條紋和服的男子——那名男子多半是死去女子的舊識,行兇的動機想必是失戀吧——知道舊書店的店主定時會去夜市做生意,便趁著這段時間偷襲女子。之所以沒有傳出聲音也沒有抵抗的痕迹,想必是女方與男方很熟之故。達到目的的男子為了拖延屍體被人發現的時間,索性將電燈關掉再離去。但這名男子犯下一個大失誤,起初沒注意到紙門的無窗是開著的,等發現此事便急忙地將無窗關上,未料他的身影竟被店裡的兩名學生看到。男子離開后,突然想起來離去前關電燈時,自己的指紋已留在開關上,便心急如焚,想著如何將指紋拭去。但再次以原來潛入房間的方式進入似乎又太過冒險,於是他心生一計,那就是讓自己成為殺人案件的第一發現者。這麼一來,自己的指紋留在開關上便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了。這麼一來,不但警方沒法懷疑,而且恐怕任誰也無法把發現者和嫌疑犯等同起來,這真可謂一舉兩得!接下來,他暗自鎮定、若無其事地在案九九藏書發現場旁觀警察的搜查行動,並大胆做出證言。而結果也如同他所預測的,事情即使已過五天、十天,依然沒有人前來逮捕他。」
「好,雖然推導出嫌疑人衣物的花色,但這也僅能縮小搜索範圍,兇手還是無法確定。第二個推論則與留在電燈開關上的指紋有關。我通過記者朋友的幫助,請小林刑警讓我對上面的指紋——也就是你的指紋——仔細檢查一番,結果我更加確定我的想法沒錯。對了,你有硯台嗎,能不能借我用一下?」
「事實上我今天就是來跟你聊這件事的。」儘管我不知該說些什麼,但還是硬著頭皮開了口。
「現如今,犯罪學也引入了心理學上的聯想診斷法,這事想必你也聽說了吧?通過大量的普通文字來測試嫌疑犯對這些單詞的聯想程度。使用這個測試方法時,心理學者擅用狗、家、河川等簡單的刺|激性文字,不過,測試文字不應局限於此,另外,也不見得非得藉助精密測時器。只要掌握了聯想診斷法的精髓,就沒有必要做這種硬性的限制。歷史上有很多案例,那些被稱為名法官或名偵探的人,他們生活的時代心理學並不發達,但他們憑藉著個人的天賦,不知不覺間實踐了這種心理學。大岡越前守就是其中一人。若以小說的例子來說,愛倫·坡的《莫格街凶殺案》,文章一開始,杜賓就顯示出其驚人的一面,依據朋友無意識的動作,說出他內心的想法。柯南·道爾在模仿愛倫·坡所寫的短篇小說《住院的病人》中也曾讓福爾摩斯進行過類似的推理,這些推理在某種意義上都屬於聯想診斷。心理學家所設置的種種測試標準,僅是為那些欠缺洞察力的凡人設計的。我似乎離題了,總之,我用我自己的聯想診斷來試探麵店老闆。我先與他談了許多話題,都是一些不著邊際的閑聊,並通過他的回應臆測他心裏真正的想法。這是非常敏感且複雜多變的心理探索,詳細情形改天我再與你討論吧!總之,就結果而言,我得到一個可以相信的答案,亦即,我找到真正的犯人了。
「這裏實在太狹窄了,也沒坐墊。很抱歉,你找本看起來較軟適的書當墊子坐下吧!」
「那麼你已推論出誰才是犯人了嗎?」
「唉,看來他再也無法承受內心的壓力而自首了。在我們談論此事時獲知這則報道,世事真是變化無常。」
「你以為我在事件發生之後完全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我也進行了種種調查,經常在D坂附近耗上一整天。尤其是舊書店,我不知拜訪了幾次,幾乎天天纏著舊書店的老闆——我向他坦誠我和他的妻子是舊相識,沒想到這成了我深入調查的契機——如同你通過記者朋友得知警方目前的調查進度一樣,通過舊書店老闆,我也獲知了不少這方面的線索。我很快就知道指紋的事情,也覺得太過反常,於是做進一步的調查。哈哈哈……沒想到竟得到一個既意外又可笑的結果,燈熄滅不過是因為燈泡里的鎢絲斷了,而非有人刻意關掉電燈。而原本以為是我切換開關而打開的吊燈,其實是當時慌亂之際不小心搖晃到燈泡,使得藕斷絲連的鎢絲又接回去,於是燈泡再次亮了起來。開關上只留下我的指紋,這就確定無疑了。當天晚上,你說通過無窗的縫隙看到光線。由此可知,鎢絲斷掉是在那之後。老電燈泡突然熄滅是稀鬆平常的事。接下來關於犯人衣服的顏色嘛,與其由我來說明……」
「事件發生以後,我通盤思考了一番。不僅僅停留在思考上,我甚至像個偵探般到實地調查過。最後,我得出一個結論,今天來就是特地來向你說明……」
十天後,我到明智小五郎的住處拜訪他。這十天之內,我與明智對於九*九*藏*書這起事件究竟有什麼樣的想法,又深入思考了什麼,得出什麼結論。相信讀者可以藉由當日發生在我與他之間的對話,了解一番。
「暫且先把這些放到一邊吧,從案發當天起,我一直留心一件事情。相信你也還記得——兩名學生對嫌疑人所穿的衣服顏色做出完全相反的證言,一個說是黑色,另一個卻說是白色。人類的眼睛再怎麼不可信,將對比強烈的黑白兩色顛倒誤認,這未免也太不可思議了。我不清楚警方對此有何解釋,但我認為這兩人都沒有作偽證。你懂我的意思嗎?這表示,犯人穿的是黑白條紋花色衣服啊……亦即,可能是黑白相間的條紋花色浴衣之類,在普通旅館里經常供人租借的浴衣……至於為何一個學生覺得無窗后的男人著純黑色浴衣,另一個則一口咬定那個男人穿的是純白色浴衣,那是因為他們的視線被無窗過濾了,無窗上的橫條遮去了浴衣上的全部黑色條紋或者全部白色條紋,如此一來,就造成那兩個學生的視覺錯覺,一個堅持那個男人穿著黑色浴衣,另一個則堅持穿著白色浴衣的結果了。這或許是很少見的偶然,但絕非不可能,就這起事件而言,或許再也找不到比這個更為合理的解釋了。
這段則記載了以下的事情:
「果不其然,那個時間點確實有位客人曾借用廁所。遺憾的是,『旭屋』的老闆根本不記得那男子的長相與衣服花色,我立即通過那個記者朋友將這件事情透露給小林刑警,而刑警也親自到麵店調查過,可惜依然沒查出任何線索——」
「好了,這麼一來,你唯一的狡辯之詞就只剩下不在場證明而已,但你仍舊無法藉由這點證明自己的清白。你還記得吧,當晚你我一同回家時我曾問過你,你是從哪邊來白梅軒的?你告訴我當時你在附近散步了將近一小時左右,對吧?就算有人曾見到你,在散步途中前往蕎麥麵店借用廁所也沒什麼不對勁的。明智啊,我的推理是否有錯?怎樣,不如讓我聽聽你的辯解吧?」
在此之前,我與明智大多約在咖啡廳見面,直接前往住處拜訪還是頭一遭。雖說事先已問到詳細地址,但找起來還是費了好一番工夫。我站在一棟符合他描述的煙草鋪前,向老闆娘詢問明智是否在家。
聽到明智如此出人意表的結論,我不由得打了個寒戰。這……唉,這是多麼意外的悲慘事件啊!
「但實際上我連一項具體的事證也沒有,因此無從向警方報案。縱使報案了,警方恐怕也是對我愛理不理吧!況且,我找到真兇卻仍束手無策還有另一個理由,那就是我認為這起犯罪並不存在惡意。或許這說法有點兒讓人摸不著頭緒,不過這起殺人事件是在犯人與被害者彼此同意下進行的。不,甚至是符合被害者自身期望也說不定。」
舊書店右方相鄰鍾錶行,再過去是點心店;左邊依序是襪店、蕎麥麵店。
不知道聽我說這一席話時,明智小五郎會作何感想。原本我猜想他會臉色大變,或中途打斷試圖辯解,但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竟然從頭到尾都面無表情。平時他就是不會將內心想法表露在外的人,但是面對這樣的指證,眼前的他也未免太平靜了,只是偶爾拔拉一下他那毛躁的頭髮!我心想,這人臉皮多厚啊!最終,我還是耐著性子把我的推理說完。
老闆娘說完,便回身往前走了幾步,停在靠近櫃檯後方的樓梯口,大聲呼叫明智。目前,他租下這家店的二樓作為住所。聽到老闆娘的呼叫,他一邊「喔喔」地用怪異的腔調答應,一邊跑下樓梯,把樓梯踩得「吱吱嘎嘎」響。一見到我,他一臉意外的神情,忙說:「你好,上來吧!」我隨他上到二樓,毫不猶豫地踏進他的房間,眼前的景象讓我驚訝地「啊」地叫了一聲。他的房間實在太不尋常了。我並非不知道明智是個怪人,但眼前的光景之反常遠超乎我的想象。
「我到實地探訪,詢問店家在事件發生的當晚八點左右是否有男子借用過廁所。『旭屋』你也知道吧,從店裡出來,有條小路直通後面的木門,木門旁就是廁所,嫌疑犯只要裝做上廁所的樣子,由後門出去到舊書店,殺完人後再若無其事地折返即可。那個冰淇淋小販在巷子口做生意,沒看到有任何人離開自是理所當然。而在蕎麥麵店借用廁所也是非常自然的行為,根據我一一訪查的結果,當晚『旭屋』的老闆娘不在,只有老闆在店裡,那晚的確是實行此計劃的最佳時機。喂九九藏書,你不覺得這是非常天衣無縫的計劃嗎?
讀者諸君,受到我如此咄咄逼人的詰問,各位知道怪人明智小五郎又是如何回應的嗎?各位想必認為他會羞愧得無地自容?來前我曾做過各種想象,就是沒料想到他竟會突如其來地高聲大笑起來,面對大笑不止的明智,我頃刻間手足無措。
「這是實際發生過的事,接下來你讀一讀《證人的記憶》這一章。在這章的內容里,有一段關於事先設計好的實驗,正好也有與衣物顏色相關的情節。或許你覺得有點兒不耐煩,但還是請你耐著性子看一下吧!」
一股瞭然在胸又輕蔑的神色在他眼中一閃而逝。我眼尖地捕捉到這絲信息,原本遲疑忐忑的心情在他的刺|激下一掃而空,我順勢說了起來。
等我讀完之後,明智又翻起書頁,說:
(前略)在此略舉一例。前年(本書出版日期為一九一一年)在哥廷根曾召開過一場由法律學者、心理學者、物理學者共同參与的學術研討會。此次聚會的學者個個都是以嚴謹著稱的學術界專家,一場可媲美嘉年華的會議就這樣熱熱鬧鬧地開始了。當學術研討會氣氛正濃時,大門猛然被撞開,一名身穿五色服裝的小丑瘋狂飛奔而入。仔細一看,他的後方有一名黑人正拿著手槍追趕過來。他們在大廳正中央停下,彼此以恐嚇的方式互相謾罵。不久,小丑猝然「啪噠」一聲倒在地上,黑人趁機跳到他身上,接著手槍「砰」的一聲,發出巨響。接下來兩人一溜煙似的迅速離開現場,整件事發生過程不到十秒。不用說,在場眾人感到極度震驚。除了會議主席外,沒有人知道,黑人和小丑的肢體語言都是事先安排好的,也沒有人知道事發現場安排了人拍照片。接著,主席告訴現場所有的人,目擊者未來可能需要在法庭上作證,於是不著痕迹地建議大家將事情始末如實記錄下來。(中略,接下來的內容說明眾人的記錄有多處錯誤,並以百分比顯示出來。)正確記錄黑人頭上沒有戴任何東西的,在四十人當中僅有四個人,其他有的認為黑人戴著高帽子,也有人認為戴著絲質紳士帽,可說是答案百出。關於所穿衣物有的說是紅色,也有人說是褐色;有人說是條紋花色,也有人說是咖啡色花紋,其他尚有各種不同色系。但實際上黑人當時所穿的不過是白長褲配黑上衣,並繫上一條過大的紅領帶罷了。(后略)
《D坂殺人事件》發表於一九二五年)
各位讀者應該也已察覺,明智正在否定我認定他就是嫌疑犯的推理,否定嫌疑犯的指紋,連嫌疑犯逃走的路線也否定了,並企圖為自己的無罪尋找證據。但是這麼一來,難道不會否定犯罪本身嗎?我絲毫無法理解他的真正用意。
我猶如歷盡披荊斬棘之苦似的穿越書山,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可以勉強坐下來的角落,只是還沒從驚訝中平復,茫然四顧。
此時,樓下煙草鋪的老闆娘拿晚報上來。明智一接過晚報,立刻翻到社會版,隨即嘆口氣說:
所謂反常的光景,要說也不是太異於常態。眼前這個只有四張半榻榻米大小的地板上,到處堆滿了書,書沿著四周的牆壁、紙門堆放,往上疊放則幾乎抵達天花板。只有中間部位露出一小塊空地,房間里除了書,尋不著其他物品,連生活用品都無處尋覓,我實在無法想象他是怎麼睡覺的。誇張的是,主客兩人連落座的地方都沒有。一不小心,哪怕是非常輕微的碰觸都可能會讓高高的書堤潰決,而後一切都淹沒在書的洪流里。
過去曾發生一起汽車犯罪案。在法庭上,一名宣示所言句句屬實的證人聲稱當時路面完全乾燥而且塵土飛揚,另一名證人卻信誓旦旦才剛下過雨,道路泥濘不堪;一個說汽車當時是緩緩行駛,另一個卻說從沒看過如此快速賓士的汽車。另外,前者說這條道路當時只有兩三人,後者則陳述當時有許多行人在場,男女老少都有。這兩名證人都是值得尊敬的紳士,而且扭曲事實作偽證對他們沒有半點兒好處。
我頓了頓,想給明智一點兒解釋的時間。從他的立場來看,此刻沒有理由不為自己辯護。無奈他依舊搔著那頭蓬髮,一臉坦然,不動聲色地坐著。我不得不放棄原本敲邊鼓的方式,改以最直接的方式逼問。
我絞盡腦汁,仍無法理解明智想表達的意思。我絲毫感覺不到失敗的恥辱,而是出神地聆聽他這讓我當下啞口無言的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