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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換星移 麵包傳奇

物換星移

麵包傳奇

但偶爾,你還是會忘記這一切的。我在里斯本老城區的一個斜坡上,吃過一頓飯。主菜是煎三文魚,配菜是一些撒鹽麵包。麵包鬆脆香濃,配著鱈魚鬆蘸醬和白葡萄酒,撕著吃,停不了口。我問胖乎乎的店主大叔,怎麼做的,他指指灶間束著圍裙微笑的老伴兒,很得意地說:「愛!——還有自家制的黃油!」
中國人做麵食講究篩麵粉,多次篩過的細麵粉,用來做糕,比如揚州有名的蜂糖糕即是如此。只篩過一籮的粗麵粉,拿來做草爐燒餅,賣力氣人民吃的,配大碗兒茶,吃一口粗餅,喝一口茶,打個飽嗝。歐洲人在麵包上,也是這麼分精粗:篩過的小麥麵粉烤制的麵包,在上古之時簡直珍貴無比;沒脫完麩皮的全麥麵包最粗,拿來給馬弁吃,馬弁都不高興,拿來直接喂馬匹算了。
中世紀的歐洲人民,收割了穀物,也不能幹吃。17世紀歐洲最富裕的國家荷蘭,老百姓也不過是變著法子吃黑麥、九-九-藏-書大麥、蕎麥、燕麥,甚至蠶豆粉做的麵包,上等小麥制的麵包端出來,就算是打牙祭。因為麵包是歐洲人民的主食,控制了一個地區的麵包,就能控制那個地區,所以就有了下面的事。眾所周知,歐洲城堡是軍事據點,大人物所居。而中世紀城堡建築的所在,若非軍事險要,就會臨近該地區最大的磨坊。為什麼呢?因為其一,磨坊大多在當地最好的流水所在地,城堡跟磨坊接近,也就是接近河水,方便城堡里的人取水;二來保衛了磨坊,就是保衛了本地區人民的口糧,何等厲害!——好比現在有人要佔領小區,第一件事必然是搶下超市和糧油店似的。
這大概就是麵包與其他麵餅的不同:死面發餅,不算麵包;要發了酵,才是麵包呢。像法式長棍麵包,就有嚴格規定比例的水、麵粉、酵母、食鹽,這才叫作長棍麵包(baguette),加其他任何東西,就read•99csw.com不許叫長棍麵包了!
麵包可以硬到什麼程度?中世紀時,義大利人直接拿幹掉的麵包當盤子使。女主人端一大塊結結實實的麵包,上面布了菜肴,客人也習以為常,連菜帶盤都吃掉,麵包盤甚至可以拿來盛湯。那就是在麵包中間挖個凹坑,裡頭傾些淡薄無味的湯,就是歐洲人民的日常吃法了。當然,麵包被湯泡軟了,偶爾也能吃的,但如果你親眼看過這一切,估計也沒啥胃口了。18世紀到19世紀,歐洲人說律師或手工坊主都是鐵公雞,學徒們都被折磨得九死一生。其中有一個老闆剝削學徒的法子,就是吃飯時,給他們幹掉的麵包,外加一碗湯,讓他們自己慢慢想法子,把麵包泡軟了,刨著吃——用刨這個字,絲毫不突兀,真就是把麵包當牆刨的吃法呢。
麵包和酒一樣,離不了發酵的工序,所以上古時期,麵包和酒不分家。啤酒算是上古飲料。歐洲西邊的高盧人喝,兩河流九九藏書域的人民也喝,傳說中埃及艷后克里奧帕特拉,就用啤酒洗臉。所以啤酒與麵包,很早就開始勾勾搭搭糾纏不清。高盧人和伊比利亞半島人,都用過土法子:釀啤酒撇下的泡沫和面,做出來的麵包有啤酒味;希臘人用精麵粉、油脂和葡萄酒做麵包祭祀地神克托尼俄斯。早年間精麵粉很難得,所以希臘人日常用大麥烤麵包。雅典執政官梭倫連這個都管,認為大麥麵包就夠日常吃了,小麥麵包只能等宴會時才烤。
歐洲諺語里,到處有跟麵包相關的諺語。18世紀初英國的俏皮散文里,常見如「長得像沒有麵包吃的夜晚」之類的比喻。19世紀的小說里,一個標準的體面人,理該生活得「像退休麵包商」。美國人說事,有所謂「這是切片麵包發明以來最好的消息」。如此不一而足。當然,怎麼也抵不上東正教領聖餐:葡萄酒是耶穌的血,麵包是耶穌的身體。但天主教就不這麼認為,他們覺得發酵是罪惡,發的read.99csw.com麵餅必須是不發酵的。
歐洲人還愛說「剛出爐的麵包」,這一點對吃慣冷麵包的人,大概不易理解。麵包剛出爐時,蓬鬆香濃,極好吃,和烤山芋有類似處,聞著比吃到嘴裏,味道還要動人。然而時候稍長,麵包冷了不說,還會失水發硬。冷硬的麵包,可以當棍子和鎚子使。所以你在歐洲大街上,常可見有大漢從麵包房出來,懷揣一紙袋子剛出爐的麵包,手裡一個張口大嚼,那是爭分奪秒,把握麵包最美妙的時刻呢。
一直到19世紀,在世界最富裕的國家日不落大英帝國,麵包都是人民生活的核心。史學家克里斯琴·彼得森分析:普通人家,日常八成開支在食物(也不奇怪,那時還沒有iPhone和迪奧套裝來佔據家庭預算呢),而食物的開銷,又八成在麵包上。簡單說,普通人家,開支里大概2/3的份額,都在麵包上。你可以說英國人太不懂吃了,富裕了也只能吃麵包,但事實是他們也不易。雖然英國read.99csw.com早就在1202年發布了《麵包法》,但實施效果很是一般。18世紀的約瑟夫·曼寧先生認為,麵包商把豆面、白堊、鉛白、熟石灰和骨灰塞進麵包里,當然還免不了明礬之類。於是,英國當局痛下決心,但凡麵包出問題,每塊麵包罰麵包商10英鎊,或者蹲監獄一個月,甚至當局考慮,違法亂紀的麵包商,應該直接發配去澳大利亞!那會兒,澳大利亞可是個蠻荒所在呢。
當然,到了這個時代,麵包的命運天翻地覆了。首先,全麥麵包代替了白麵包,成了人民的首選——因為健康嘛。然後,食物的大豐足,也讓麵包成了陪襯。現在你去歐洲哪個館子里,麵包不再是主食,而是主菜——燉豬肉啦、煎鱈魚啦、油封鴨等——的伴碟食物,放在籃子里管夠,還讓你用來蘸湯汁。羊角麵包還是人人愛吃,加了楓糖、杏仁或巧克力尤其動人,但法國女孩子會考慮再三,因為她們都知道,羊角麵包芳香濃郁,鬆脆柔糯,這主要是黃油的功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