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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北宋幾位再婚婦女的生活

婚姻家庭

北宋幾位再婚婦女的生活

處理好妻子前夫子女的關係,處理好異父兄弟姊妹關係,要有一個思想前提,就是承認婦女再婚的正當性,對她們的再婚給予同情、支持,至少要諒解,克服烈女不嫁二夫的腐朽思想。把婦女二次婚姻看成是正常現象,對她的前夫子女就不會另眼看待了,「拖油瓶」之類的觀念就不會存在了,家庭關係就會處理好了。
總括全篇所要說的意思:子女尊重再嫁母親,異父的兄弟姊妹相互愛護,丈夫撫養妻子的前夫子女,是處理家庭人際關係的正確態度,反映道德品質的高尚,是我們民族的一種良好文化傳統,需要今人很好地繼承和發揚。
王博文,曹州濟陰人,祖父王諫曾任兩京作坊副使。他幼年喪父,母親張氏改嫁韓姓。博文好學,中進士,歷官地方上的知州、轉運使和中央的殿中侍御史。他認為「子無絕母禮」,母親雖改嫁離去,並不妨礙向朝廷給她請封號。母親死時,他正在做開封府判官,認為應當像對待沒有再嫁的母親一樣,給她服喪,於是向政府請求,解官持服,獲准后守喪,除服了才又出來做官(《宋史·王博文傳》)
在程頤喊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反對寡婦再嫁的同時,卻有幾位再婚的孀婦,生活沒有受什麼「失節」的影響,相反過得還不錯。
劉湜,彭城人,家境貧寒,父親早死,母親改嫁給一個當兵的。劉湜讀書中進士,做官,想到母親,於是穿著朝服,到兵士家把母親迎回家中孝養。後來做廣州太守,在任二年,以故鄉有老母,要求內徙,皇帝體諒他的感情,將他調任徐州太守。他回到家鄉,得以侍奉母親(《宋史·劉湜傳》)。這位https://read.99csw.com老婦人前半生艱辛,後半世饒裕。離開兵士家時,記載未言她的後夫,可能已不在世了,否則劉湜對他什麼態度,應有交待的。
這些孤兒寡母間的相互關係和生活實踐,使我們有一個鮮明的感覺,即兒女對寡母的改嫁,通情達理,毫無怨恨,愛護尊重,生養死葬,惟恐不得盡意,惟恐老人心情不舒暢。這些兒女,多是讀書人,中進士,為官作宦,有的至參知政事,有的是貴妃。他們絲毫不以母親改嫁為恥,卻以迎養再嫁母為應盡的義務,為人子之道。「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束縛寡婦的思想他們是沒有的,事實上也是不承認的。母子、母女的關係,是天然的關係,是任何情況下也改不了的,也得承認的。劉湜、范仲淹、杜衍、張貴妃、王博文、郭稹等人對改嫁母的態度是合於人性的。他們體貼母親的苦衷,諒解她不守寡的處境和原因,反而產生使她們晚年幸福的強烈願望,在條件許可時加以實現。事實表明,「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觀念在北宋還沒有什麼市場,待到南宋逐漸成為人們的行動準則之後,社會對於寡婦的壓迫更重了,實際上這對孤兒也不利,也是他們的災難。
《岳陽樓記》的作者范仲淹,蘇州吳縣人,兩歲時喪父,母親帶著他再嫁朱姓,朱家管他叫朱說。范仲淹與朱氏兄弟一同讀書,考中明經科的學究科,繼父和異姓兄弟待他一定不錯。范仲淹長大,知道自己的身世,感謝母親的撫養,拜別朱家,外出求學,考中進士,當了廣德軍司理參軍,於是迎接母親到家中奉養,恢復自家姓氏,用了後來通行的名字。范仲淹對待母親很孝順,母親故世,辭官守喪。他經常回憶母親生前的情況,因她在世時家庭經濟不寬裕。後來雖然富貴了,但不願奢侈。不來客人,家裡不吃肉,妻子的衣食,以溫飽為滿足。可是對待親友卻樂於幫助。他捐田建設范氏義莊,贍養同宗族的親人(《宋史·范仲淹傳》)九九藏書
宋仁宗張貴妃之父張堯封,進士,任石州推官,早死,遺下妻子錢氏、女兒(張貴妃)和庶子化基。錢氏要求張氏族人幫助,遭到拒絕,錢氏無法生活,把女兒賣給齊國大長公主家為歌舞伎,自己改嫁蹇氏,生子守和。公主家把張貴妃送進宮中,由仙韶部宮人賈氏教養,當仁宗在皇後宮中飲酒時,張貴妃以俳優演奏,被仁宗賞識,以後大受寵愛,封貴妃,乃父被追封為清河郡王,錢氏受封為齊國夫人,張貴妃兄化基、異父同母弟蹇守和,均得官(《涑水記聞》卷八、《宋史·張貴妃傳》)。這是孤兒寡母陷於卑賤生活,因偶然機會而得皇帝恩賞,生活從地下升到天上的。
類似王博文為改嫁母守孝的還有一個郭稹。郭稹年幼喪父,母親邊氏改嫁王姓,生有兒子。郭稹中進士,「學問通博」,「文思敏贍」,官刑部員外郎、集賢校理。母邊氏死,要求解官服喪。禮官宋祁認為郭稹的服喪是過分行為,因為邊氏到王家生有兒子,已有人給她戴孝,而郭稹沒有叔伯兄弟,郭家靠他一人承祠,不應當為出嫁母守孝了。宋仁宗就此事令群臣議奏,侍御史劉夔認為若兒子不為出嫁母親守喪,則是他們間的關係如同道路上不相認識的人,「則必虧損名教,上玷孝治」,因此應當同意他的要求。仁宗最後也准許郭稹解職,以實現他的守孝意願(《宋史·禮志》、《宋史·郭稹傳》)read.99csw.com
浙江錢塘人寧直,宋真宗時進士,任慈縣令,死時兒子寧適尚在襁褓之中,妻子李氏改嫁洛陽人趙州太守任布,把兒子寄養在寧氏宗族中。一天任布的客人問主人,尊夫人李氏前夫的兒子還好吧,把任布問得摸不著頭腦,歸詢李氏,李氏哭著說:我初嫁你時,不願以小孩連累你,就把他留在寧氏族中了。今聽說寧家破落,孩子也不知道流落在哪裡了。李氏顧了任家,顧不得孤兒,心中悲苦,不是任布問及也不敢說。任布是「知恩、知道、知命、知足、知幸」,「純約自守」的人(《宋史·任布傳》),富有同情心,可憐李氏母子分離的不幸,花很多錢訪求到寧適,收養家中,改姓任氏。任布待他如同己子,讓他五歲開始受教育。任布官樞密副使時,要推薦寧適做官,李氏很感動,但是辭謝了。她對寧適說明原因:你是寧家的兒子,親生父親死了沒地方容留才到這裏,你應當自立,以刻苦學習取得功名,這樣我死了才能瞑目。寧適聽了母親的教導,發憤讀書,考中進士,這時李氏才高興。李氏亡故,任布對寧適說:以前沒有推薦你,是尊重你母親的志向,現在薦舉你,表明你跟我的親生兒子一樣,請你不要推辭了。寧適鑒於繼父的誠懇,出去做官。待到任布死,寧適如同親生父親故世一樣,解職服喪。後來奏聞朝廷,複姓歸宗,但寧、任兩家歡好如初,世為婚姻(《邵氏聞見錄》)。李氏一身兼顧寧、任二家,有信念,善教子,終如其願。
異父母的兄弟姊妹如何相處,這read.99csw•com也是處理好家庭關係的重要內容。張皇妃在得到宋仁宗寵幸后,有條件照顧家人,對同父異母的哥哥和同母異父的弟弟一樣給予恩惠,不歧視異父兄弟,把他們看作一家人,實屬難得,也是好品質。
隨著「失節事大」觀念的流行,對於為再嫁母的守孝制度,朝廷和民間產生了不同的態度。民間尊重出嫁母的大有人在,元代池州人李鵬飛,生母姚氏是妾,受正妻欺凌,出嫁蘄州羅田朱姓。鵬飛長到19歲,知道生母情形,決心去尋找,找了三年才見到。這時朱家正患流行病,鵬飛把母親接到家中,奉養一個時期又送回朱家,然後經常去探視,母親死後,每年帶領子孫去祭祀(《元史·李鵬飛傳》)。政府的態度同民間不一樣,變化了。明朝初年,進士王希曾再嫁的母親任氏死了,他請求守三年的喪,明太祖令臣下討論,禮部尚書李原名認為,「希曾之母既已失節」,不應當守制三年,只服一年就夠了,明太祖同意了他的意見,王希曾的願望沒有實現(《續通典·禮典》、《明史·李原名傳》)。為出嫁母守孝觀念和制度的變化,顯示道學家的倫理觀越來越嚴重,越來越喪失人性,越來越不利於孤兒孀婦,說明封建制度更加反動。由於明清以來嚴重歧視再婚的婦女,子女不願意寡母再嫁,而從行動上加以阻撓,及至母親再婚了,覺得受人歧視,因而對母親有看法,不親近。這樣輕視再嫁母親的思想流傳開來,很難消除,時至今日,不少青年反對父母再婚,手段惡劣,乃至迫使業已再婚的分離,造成老人晚年的不幸。從這個現實看,這些人的行為和思想遠不及好幾百年以前的范仲淹等人,read•99csw.com不能不說其行為不當,思想陳腐。
杜衍有一段父死母嫁的痛苦生活。杜衍是山陰人,父親杜遂良官尚書度支員外郎。他是遺腹子,母親改嫁河陽錢姓,他從小跟祖父生活。長到十五六歲,同母的兩個哥哥以為杜衍的母親改嫁,一定把財物帶到新夫家去了,向杜衍要錢財,杜衍哪有金錢來應付,被哥哥用劍砍傷腦袋,不得已到河陽投奔母親。但錢姓繼父不同於寧適的繼父任布,根本不願收留他,他只好在外流浪,後來得人資助才讀書中進士(司馬光《涑水記聞》卷十)
一般來講,男子對於妻子的前夫有一種本能的忌妒,而對妻子帶來的前夫的子女則態度不一。有的像任布那樣,視之如同自己的親生兒女,甚或因憐憫之心,超過對己子的待遇;但也有如杜衍繼父錢某式的,視妻子前夫的兒子為累贅,拒不收留,或者加以虐待。任布類型的丈夫有男子漢的寬厚胸懷,尊重妻子,從而及於她與前夫所生的兒子,把撫養和教育他們作為自己的責任。妻子見丈夫如此尊重自己和愛護孩子,必然增強對丈夫的敬愛,因此夫妻感情深厚,生活必定美滿,會是一個幸福家庭。反之,虐待妻子的前夫子女,妻子心裏痛苦,很難增進對後夫的感情,後夫的這種態度還會影響到他的子女與帶來的子女的關係,這種家庭難於和睦。男子對於妻子前夫子女的態度,關係著全家生活狀態,善於處理的人才會得到幸福生活。而善待妻子前夫的子女,承擔撫養義務,是道德高尚的表現。任布類型的後夫對待妻子前夫兒子的熱忱負責精神,雖然古往今來屢見不鮮,但是仍值得推崇,因為杜衍繼父錢某那樣的人也不少見,發揚前者,以杜絕後者,提高我們民族的道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