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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世風 明清墮民的社會生活

民俗世風

明清墮民的社會生活

墮民還從事各種小手藝製作和做小買賣,塑造土牛、土偶,拗竹燈檠,捕蛙、龜,賣餳、餅,個別人打鐵、制繩。
墮民的職業是社會需要的,特別為社會上層需要,後者要求他們去服役,一般也不允許他們改業。由於隨等級制度形成的等級觀念,平民看不起他們,「羞與為伍」,即使從良了,也不把他們當良民看待,所以墮民要想解放,有了政府的一紙法令之外,還必須與社會上守舊勢力和等級觀念作鬥爭,才可能得到實現。
由墮民的社會生活,我們獲知,在封建時代,等級的劃分,不全是以經濟作標準,而更在於一個人群的社會政治地位,它體現在政治權利方面,如讀書、出仕、法律身份、社會禮儀等領域,衣飾、居住、交通等生活範疇,也同樣體現人們的政治地位。墮民這個群體就是從政治待遇到生活內容都貫穿賤民的內涵,成為一個等級,所以我們分析等級主要依據政治因素。政治地位又同職業聯繫著,職業又與經濟狀況相一致,職業也是確定等級的不可忽視的因素,這也說明經濟狀況與等級也有關係,但不是決定性的。因此考察等級問題時,對經濟狀況要擺到適當的地位,它不是基礎,這同分析階級是大不相同的。
在交通上,墮民不許乘車馬。
雍正朝除豁令並沒有取得多少效果,墮民當然願意改業從良,但是沒有經濟條件改業,而「捕龜、賣餅、穿珠、作媒,俱系貧民糊口常業」(蕭奭《永憲錄》卷二下)。他們不幹這種事,只有失業,為了生存,還得從事被人歧視的舊業。到了20世紀,紹興人魯迅仍看到墮民從事舊業,因在《我談「墮民」》一文中說他們「為了一點點犒賞,不但安於做奴才,而且還要做更廣泛的奴才」(《魯迅全集》第5卷)。在清朝,墮民沒有新的https://read.99csw.com謀生之道,社會也沒有給他們提供新的就業機會,作為一個整體,他們是很難改業從良的。
墮民的生活史,使我們深切地感到等級制的不合理。由於政治的原因把一部分人罰為賤民,是政治迫害的固定化;等級制度把人分為特權者、平民和賤民,賤民被打入十八層地獄,沒有任何權利,是嚴重的不平等制度,不人道的制度;等級制有極大的穩定性,它持續的時間特別長。等級制壓抑社會底層,使他們的活力、創造力得不到發揮,這是阻礙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制度。
墮民是怎麼來的,諸種典籍說法不一,已經不可能考證清楚,我們只能有個大概的了解。南宋初年有一部分人反對政府,或者還投降了金朝,南宋政府把他們打敗后,殺戮之外,將剩下的人和叛變者的妻子兒女貶為賤民,世代不得改變。朱元璋建立明朝後登記戶口,把他們定為丐戶,繼續作踐他們。他們的職業和生活方式,按照規定,與平民迥然不同,誠如明人徐渭所說:「四民中居業,(彼)不得占,彼所業,民亦絕不冒之;四民中所籍,彼不得籍,彼所籍,民亦絕不入;四民中即所常服,彼亦不得服,彼所服,蓋四民向號曰:是出於官,特用以別且辱之者也。」(《青藤書屋文集·會稽縣誌諸論·風俗論》)下面我們一一考察他們的生活狀況。
墮民不能讀書,也不能參加科舉考試,成不了有功名的人。清代雍正年間削除丐戶賤籍,墮民要在改業之後的第四代,才可以讀書進學,而且要親屬中也沒有從事賤業的人。
女性墮民從事保媒、賣珠、接生等活動。她們走街串戶,到婦女當中去,由於良家女子輕易不能出門,所需要的東西不易到手,或者男人買的不順心,墮https://read.99csw•com民女子給她們送來所喜愛的物品,如化妝品脂粉花之類。墮民女子特別在婚姻上為人服務,為姑娘開面,做髮髻,保媒,跟隨或代表新郎迎親,指導新娘完成繁瑣的婚儀。
總之,受官方法令和民間習慣的制約,墮民的政治待遇和生活方式表明,他們同倡優隸卒一樣,是為平民所不齒的賤民,沒有任何政治權利,沒有人格,有的只是被侮辱與被損害,是最受壓迫的人。在中國古代等級結構中,粗略分類的話,有皇室、貴族、官僚、紳衿、平民(包括庶民、地主、大商人、小土地所有者的農民、手工業者乃至平民佃農)、奴僕和倡優隸卒各種賤民,墮民即屬於賤民之中,它處於社會最低下的地位。
男性墮民的主要職業是吹鼓、演戲、抬轎子,在他們生存的地區,這些事成為他們的專門活計,士農工商中沒有人去做這種事。居民遇有紅白喜事,地方官和士大夫有宴會,他們就去應役,歲時節日中的一些活動,如迎春祭芒神,臘月的打儺,均由他們化妝演出,除夕他們到民家鼓吹祝賀。他們因為抬轎,被稱為「轎墮貧」。寧波民謠:「戛擊戛擊送,墮民抬夜桶。「抬到吃肉肉,袋裡有銅銅。」(《民國《鄞縣通志·文獻志》庚編《方言·童謠》)就是表現墮民給新娘往婆家送嫁妝的生活。
墮民的生活史,還使我們認識到清除等級思想的重要性。思想落後于實際,等級觀念的清洗比剷除等級制還要難,進入民國后的紹興墮民婦女對魯迅母親所說的話鮮明地表明了這一點。被等級制壓迫的人不痛恨、不感覺等級制的病害,說明等級思想侵蝕人的靈魂到何等嚴重的程度,清理起來當然困難。魯迅因墮民的不覺悟而大聲疾呼地批判奴才思想,目光犀利,戰鬥有力,其實主子思九*九*藏*書想、奴才思想存在於社會各個階層,豈止是墮民!討伐頑固的等級思想,同其本身的長期社會存在一樣,也應當是長期的任務。
墮民的婚姻,在同類人中選擇配偶,繁衍出一代代墮民。他們雖為平民婚姻服務,但不得與良民通婚。

明益庄王墓出土儀仗像俑
墮民的賤籍,經歷幾百年,到清代雍正朝予以除豁。雍正元年(1723)允許浙江墮民從良,八年(1730)准許常熟丐戶出籍。其內容與辦法是:原來的丐戶經過申請,由地方政府批准,脫離丐籍,轉入民籍;丐戶申請脫籍時,必須拋棄原來職業,別司正當的職業,地方紳衿、惡勢力不得逼迫他們重操舊業;丐戶籍屬改變之後,既屬平民,就要向政府納稅當差。用一句話說就是允許丐戶改業,轉為良民,向政府納稅。
事實是雍正除豁令之後,大量的墮民依然是丐籍,作為一個社會問題仍然存在。到了清朝末年,由於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興起,墮民解放運動自下而上地開展起來,民眾中逐漸有人深感壓迫墮民的不合理。如寧波人盧洪昶說:「同是人也,而強名丐、名墮以辱之,不平何如焉,吾誓拯之出,以全人道。」(《鄞縣通志·文獻志》丁編《墮民脫籍始末記》)他聯絡一部分墮民同情者創辦墮民學校,于光緒三十年(1904)獲得清朝政府批准,該校畢業生具有與良人學校畢業生「一體給予出身」的權利(《清德宗實錄》卷五三六)。與此同時,兩萬多戶墮民得以除籍。但是墮民並沒有得到真正的解放,魯迅說:「紹興的墮民,直到民國革命之初,他們還是不與良民通婚,去給大戶服役。」(《病後雜談之餘》,《魯迅全集》第6卷)又說:「記得民國革命以後,我的母親曾對一個墮民的女人說:『以後我們都一樣了,你們可以不要來了。』不料她卻勃然變色,憤憤的回答道:『你說的是什麼話?……我們是千年萬代要走下去的!』」(《我談「墮民」》)可見墮民的解放在民主革命中有前進,但他們還沒有完全擺脫賤民的地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墮民才真正獲得新生。墮民的解放,經歷兩百多年的歷史,可見問題之難。https://read.99csw•com
墮民職業微賤,在內部卻有貧富的不同。有的人擁有田產和金錢,有的一貧如洗,因此墮民儘管職業相同,但經濟生活並不一樣,所以它不是經濟概念,而是政治身份概念。何以見得?從墮民的生活方式和政治生活上體現出來。
墮民不能科舉,意謂著失去做官的可能性。明朝政府明確規定,墮民不能充當吏員、糧長、里長,更不要說做官了。墮民有錢,也不得捐納為官。明代紹興有個業醫的甄姓墮民,離開老家,偷著捐貲為北通州的胥吏,還想憑藉資財改換門庭,捐納為京衛指揮使司經歷(從七品的小官),但被在京的同鄉發現了,告他是墮民,「安能登仕版」,害得他不敢就任,依舊當他的醫生(沈德符《萬曆野獲編·丐戶》)。他因遠離家鄉,才能冒充民籍納資為吏,若在本鄉,就很難冒籍了。說到底,統治者嚴禁墮民擠入上流社會。

明代皂隸形象
九*九*藏*書
墮民基本上從事服務性的微賤勞動,干侍候人的活,直接為人們的生活服務。他們的勞動為人們生活所不可缺少,但是又被人看不起,視為低等的。他們的服務對象,就一個墮民講,有一定的主顧;但從丐戶整體講,不屬於某一個家庭、家族、特定的一部分人,而是面向整個社會。當然他們更多的是為社會上層服務。
浙江紹興、寧波府和江蘇常熟縣有一種人叫「墮民」,戶籍登記上叫「丐戶」,但他們與《明代的丐頭》一文中所講的以討要為生的乞丐絕不是同一類型的人,他們不以乞討為職業,有其生活來源和生活方式,是一種特殊的人。
墮民服務取得報酬,大體上不是一次一得,而是根據服務對象的財力和應役的狀況來定。墮民女子往往比男子得到的多。她們出門隨身攜帶口袋,以便隨時接受顧主的施予物。寧波民謠嘲笑墮民婦女,有一句「花花包裹兩肩肋」,就是反映拿大口袋領賞的現象。
在衣飾上,墮民有自己特有的裝束。男子戴狗頭型的帽子,女子穿青色上衣,不許捲袖,穿藍色裙子,一定要做橫布的,不許穿紅鞋,髮髻稍高於良家的婦女,簪子只能用骨角的,不得戴耳環,出門不論晴雨,必定攜帶長柄雨傘,而且要頭朝地夾在腋下,大多纏足,小到二寸七分。這群男女到了公共場合,人們一眼就可以認出他們是墮民。
墮民聚居,房屋矮小,在常熟被稱為「貧巷」,寧波叫作「子巷」,座落在寧波城西和江東一帶。
社交方面,墮民與良人相見,不能像一般人那樣行拱手禮,更不敢同坐,稱呼有錢有勢的老年男人為「老爺」,婦女為「太太」,青年的男女為「少爺」、「相公」、「奶奶」。對一般的農民、手工業者顧主,稱做「某官」,也不敢直呼姓名,即對平民也畢恭畢敬,自身不敢居於平民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