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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作與娛樂

第三章 工作與娛樂

威爾若是做家庭教師,而不是時刻受校長監督的文法學校助理教員,就更有可能在教學中進行一種特殊的實驗,包括用英文而不是拉丁文演出普勞圖斯的一齣戲。有人認為威爾是在巴克利伯爵家中擔任家庭教師;果真如此,伯爵是會歡迎這種實驗的,因為他是著名的戲劇庇護人,還是一個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劇團的保護人。讓我們想象威爾如何開始將普勞圖斯的《孿生子》譯成英文。他像其他創造型藝術家一樣,對於逐字逐句照著別人的意思翻譯漸漸感到厭倦,終於使得整個譯本雖說在主題、人物、主要情節上接近原作,卻在遣詞造句方面與原作相去甚遠——他譯得如此隨心所欲,結果發展成一部原作。有一類具有創造型頭腦的人會覺得完全忠實地複製——這是翻譯者的美德——比重新創作困難。我認為莎士比亞就是這類人。開始時他打算寫英文本的《孿生子》,結果卻寫成了《錯誤的喜劇》。
威爾已經十六歲,體格健壯,頜下開始生須。他穿舊的緊身衣褲和長襪,但戴嶄新的手套。他的弟妹們必然也是一副強裝體面的寒酸相。這時吉爾伯特是十四歲,理查六歲,瓊十一歲。沒有關於他們是否受過公共教育的記載,也找不到威爾受過教育的史料,不過假定他曾經在王室創辦的那所免費的文法學校就讀,是很少會有人提出異議的。從他的劇本和詩篇中可以找到他受過傳統教育的有力證據。推斷他是在斯特拉福而不是在伯明翰、伍斯特或內瑟沃勒普接受這種教育,這也較為合乎情理。十六歲那年他可能已經輟學。他是如何安排自己的前程的呢?

狩獵、放鷹、鬥牛斗猿和踢足球是伊麗莎白一世的臣民喜愛的運動項目。
哈姆萊特:我看痴心指靠那些玩意兒的人,比牲口聰明不了多少。
伊勤由於無法繳納贖金,被帶走準備處死。但是以弗所的安提福勒斯懇求公爵寬恕他的父親,敘拉古的安提福勒斯也前來請求;兩對孿生兄弟終於同時露面,澄清了一切。同時,敘拉古的安提福勒斯避難的尼庵住持,原來就是伊勤失散多年的妻子愛米利亞。公爵被這大團圓感動,赦免了伊勤,全劇到此圓滿結束。
所謂莎士比亞「銷聲匿跡的年月」是他剛過二十歲那幾年;他離開斯特拉福鎮去倫敦謀生(很可能是1587年)之前,或許是在學校任教,或許在做家庭教師。在此我無非是認為,與其把《錯誤的喜劇》——無論何種形式——看做是從事專業劇本創作時所寫的,不如看做是業餘教學時寫的更恰當;並且這也是莎士比亞完成的第一部具有一定篇幅的作品。我認為它是一個紐帶,銜接起莎士比亞蟄居斯特拉福靜候機遇與他在倫敦作為「打雜的」名揚天下這兩個階段。我想,他就是把這個劇本——儘管初稿九-九-藏-書也許只有一幕——交給一個劇團,以此表明自己一有機會施展抱負就能做到什麼。
例如,巡迴劇團常來訪問,由鎮公所出錢在市政大廳演出,其中包括:1569、1575、1576、1581、1582、1584年的伍斯特伯爵劇團,1569、1587年(1587年那次可能十分重要,我以後再談)的女王劇團,1573、1576、1587年的萊斯特劇團,1575年的沃里克劇團,1579年的斯特蘭奇(德比伯爵)劇團,1581、1582、1583年的巴克利劇團,如此等等,不一一列舉。此外還有歌舞、歡宴之王、紀念羅賓漢的活動(羅賓漢是綠林中的一個精靈,就像後來成為哈姆萊特的阿姆萊特),以及五朔節的慶祝活動。五朔節的活動是菲利普·斯塔布斯等清教徒一再譴責的,他在《陋習之剖析》(1583)一書中寫道:
哈姆萊特:契約紙不是用羊皮作的嗎?
……他們誠惶誠恐帶回家的最主要的寶貝是五朔月花柱。那花柱(應稱為臭氣衝天的偶像)從上到下扎滿鮮花野草,有時塗成五顏六色,由二十或四十對角上掛香花的公牛牽引。後面二三百個神不守舍的男女老少,頭上有各種方巾和彩旗隨風飄動;他們在地上撒麥稈,在花柱上綁嫩樹枝,就旁搭起涼亭和遮陰篷。隨後他們便開始大吃大喝,圍著花柱又跳又舞,像異教徒在崇拜偶像。十足異教徒的一套!或不如說就是異教徒在向偶像頂禮膜拜!
讓我們把這兩個劇本比較一下。莎士比亞的劇本:敘拉古與以弗所結下了冤讎,任何敘拉古人在以弗所被查獲都必須繳納一千馬克的贖金,否則將被處死。敘拉古老商人伊勤在以弗所被捕,他交不出贖金,但以弗所公爵允許他說明冒險來以弗所的原因。伊勤有一對孿生子,都叫安提福勒斯。兄弟二人各有一名奴僕,也是同名孿生兄弟,叫德洛米奧。在一次海難中,伊勤和他的兩個兒子及其奴僕失散了。他到處尋訪他們的下落,終於來到以弗所。公爵有感於伊勤的遭遇,同意把繳納贖金的期限放寬到傍晚。再說安提福勒斯(老大或老二),他帶著大德洛米奧(或小德洛米奧),自失散后一直居住在以弗所;我們可以稱他為以弗所的安提福勒斯。另一個安提福勒斯(老大或老二)那天早上帶著小德洛米奧(或大德洛米奧)也來到了以弗所,尋找他的兄弟和母親;我們可以稱這個安提福勒斯為敘拉古的安提福勒斯。由於兩個安提福勒斯長得一模一樣,兩個德洛米奧也是相貌完全相同,因此就發生了一連串陰錯陽差的滑稽事情,致使以弗所的安提福勒斯被當做瘋子關了起來,敘拉古的安提福勒斯為逃避其孿生兄弟好吃醋的妻子而躲入了尼庵。
威爾可能與吉爾伯特一道九_九_藏_書,做了一點縫製手套的活計,不過兄弟二人都沒有像父親那樣正式在這一行業中謀生。他們的父親此刻正是窮途潦倒、心灰意懶的時候,他是不會讓兒子也走自己那條看來前途暗淡的道路的。如今,他的地位變得如此低下,公務上又如此名譽掃地,難道他真會把自己的手藝和生活道路推薦給那個聰明的長子?然而,威爾在找不到其他職業的時候,依然必須裁割皮料,把成品——一副副小牛皮或小羊皮手套——送往訂貨的人家,並且帶著一絲苦笑,收下四分之一或半個便士的賞錢。他可能已經依稀知道自己需要什麼樣的前途,一面扮演著送貨小童的角色,一面做著各種甜蜜的夢。重要的是要使莎士比亞這個姓氏重新受到尊敬。但是靠什麼呢?不能靠做買賣。他肯定已經嶄露了一點文學天才,在起居室里煩躁的母親和孩子們的喧鬧聲中,在自己獨佔卧室的間隙,或在陽光明媚的河畔,零零星星地寫下幾行詩句。然而,他在文學創作上遇到的問題一定不小,而且令人沮喪。他可以仿效誰的作品呢?他應該寫什麼呢?
讓我們想象一下威爾在父親最為失意潦倒的1580年那時的境遇和前程。在那最殘酷的4月,全家悽然度過未滿八周歲即夭亡的安妮·莎士比亞的周年紀念。(司庫官的賬目中有這樣的記載:「莎士比亞先生亡女之喪鐘與柩衣費——八便士。」約翰雖則家道中落,區區此數尚不致使他破產。)1580年5月,瑪麗又生得一子,取名埃德蒙,彌補了喪女之悲痛。這是最後一胎,很可能是難產;儘管我們不知道瑪麗的確切年齡,她必定已接近四十,甚至是四十齣頭了。她的難產可能是約翰未去威斯敏斯特皇家高等法院出庭的主要原因。
我認為,威爾改寫一部羅馬喜劇的動機並不是純粹的、自然產生的。我認為這要聯繫到人們猜測得最多的一個問題,即他在離開學校以後、未去倫敦演戲之前這段時間是何以謀生的。英國傳記作家約翰·奧布里(John Aubrey)在1660年後查理二世王朝復辟時期寫的《名人傳略》中,關於莎士比亞的傳略有許多地方是完全靠不住的,但是也提出了這樣的看法:「雖然本·瓊生稱他『通拉丁幾希,懂希臘更微』,他早年曾在鄉間任教,頗通拉丁文。」他在頁邊註明,這一情況是從「比斯頓先生」處了解的。此比斯頓先生即克里斯托弗·比斯頓之子,我們知道,克里斯托弗·比斯頓與莎士比亞是同一劇團的演員。奧布里提供的情況有許多是假的,也許這也是假的,但也有可能是真的。威爾天資聰明,對於詩歌的愛好又足以使他樂於學習能夠將他引向奧維德的拉丁文;讓這樣一個孩子在一所文法學校擔任助理教員可能很有用處——這種假設至少是合乎情理的。甚至有人以為他在葛羅斯特郡任家庭教師。《理查二世》中關於巴克利堡的描寫,似乎說明作者曾經親眼見過塞汶河谷的鄉村;《亨利四世》下篇中,夏祿提到的某些地名也取自這個地區。威爾可能在這一帶住過不少時日,除教書外很難想象他還會做些什麼。
公爵:……或者敘拉古人涉足到以弗所的港口,這個人就要被處死,他的錢財貨物就要被全部沒收,悉聽該地公爵的處分,除非他能夠繳納一千個馬克,才能贖命。你的財物估計起來,最多也不過一百九-九-藏-書個馬克,所以按照法律,必須把你處死。
威爾要在斯特拉福的一家律師事務所或鎮執事手下謀到一份差使可能不會太難,而且做文書也無需排除執教的可能:他或許是厭倦了一行(甚至是遭到解僱),又愛上了另一行。但是,在威爾(吩咐學童即席譯出普勞圖斯的戲,又將雙重保單暫且擱置一旁)努力使自己成為一個詩人的時候,這兩種行業,或半專業,是他勢必從事的有利可圖的職業中最有可能選擇的兩項。
我以為,威爾不會在十六歲的時候就發現自己在舞台藝術中有遠大的前程。伶人是一種無主之仆,他們只有藉助某個貴族老爺名義上的庇護,才能倖免被人指為流民、乞丐。比起這一行業的低下地位,威爾或許更反感當時在斯特拉福市政大廳上演的戲劇中那些粗劣的詩句。後來在1587年,克里斯托弗·馬洛以其詩劇《帖木兒大帝》使整個戲劇界為之愕然——這部作品的驚人成就在於詩句,它那獨出心裁的殘暴和烈火一般的激|情,至今依然具有震撼和征服觀眾的威力——但是,那是七年以後的事情。時下,年輕的莎士比亞在家鄉看到的戲劇,似乎希望渺茫。
莎士比亞的劇本比普勞圖斯的原作複雜得多。我不想妄稱他的初稿與我們現在的版本十分相近。(順便提一句,這個版本首演的時間不會晚於1594年。)我也不想斷言他差不多是在學童時代就寫成了初稿,儘管他的無韻詩極為無韻,更像是個聰明的六年級學生的作品,不像出自一個有抱負的詩人之手:
普勞圖斯的劇本故事情節較簡單:敘拉古的一個商人有一對相貌一樣的孿生子。哥哥叫梅尼克穆斯,七歲時被人拐走;弟弟索西克勒斯為紀念丟失的哥哥,改稱梅尼克穆斯。索西克勒斯(或梅尼克穆斯第二)長大后四處尋訪哥哥的下落,來到哥哥居住的埃皮丹努斯。梅尼克穆斯第二與哥哥的情婦、妻子和岳丈捲入了一連串陰錯陽差的糾紛,被斷為精神失常,但是幾乎被送入瘋人院的卻是梅尼克穆斯第一。最後一家人相會,消除了誤解,幸福地團圓。
伊勤:等你一聲令下,我就含笑上刑場,從此恨散愁消,隨著西逝的殘陽!
在結束《錯誤的喜劇》的討論之前,我想指出:由羅傑斯和哈特作詞作曲的一部好萊塢音樂片《敘拉古的小夥子們》使這部劇本收到了最佳藝術效果。影片保留了莎士比亞的故事情節,擯棄了他的對白;它通過特技攝影使兩對孿生兄弟在銀幕上惟妙惟肖、真實可信,而這種效果在舞台上自然是無法取得的。發生的各種誤會也確實可笑,笑聲是由精彩的場面引起的笑聲,而且幾乎都是原作的意圖。這齣戲便是威爾看了,也不會因為刪去了唧唧喳喳的長篇對白而感到遺憾。
霍拉旭:是的,殿下,也有用牛皮作的。
然而,我感到威爾寫成的第一首長詩可能是一部詩劇。他需要伸展自己的翅膀;即便是青春年少,也會考慮從奧維德的《變形記》中選擇某個主題,試寫一首敘事詩,甚至已經著手寫了。但是,他在技術上會遇到巨大的困難。或許寫比較鬆散自由的東西,像喜劇那樣,要容易得多。何不試著改編普勞圖斯或泰倫斯的一部劇本呢?何不使用無韻體詩寫呢?這種詩雖說是至今受到人們鄙視的職業舞台的藝術手段,但是依然具有實現其原定目標的獨到之處,即多少能夠表達維吉爾的六音步無韻詩的流暢風格。薩里伯爵認為還可以的東西,對於威廉·莎士比亞來說也是可以的。https://read.99csw.com
我想,他的目標是要成為一個詩人而不是散文家。當時的散文,像古希臘、羅馬時期那樣,是闡明實用之物或倫理道德的工具,是用來寫菜譜、佈道詞和歷史書的;它不是一門藝術。莎士比亞的名字只能靠藝術贏得人們的尊敬,不能靠一門簡單的手藝。誠然這門手藝較縫製手套高尚,但是此時菲利普·錫德尼爵士尚未著文證明,散文寫得趣味盎然、娓娓動聽、富於旋律,也可以成為一種近乎詩歌的藝術。一個人若是作了一首好詩,他或許可以寫上一篇肉麻的題詞,奉獻給朝中某個達官顯貴,懇請嘉納,從而獲得這個大人物的庇護。繼之而來的可能是什麼呢?是金錢的饋贈和上流社會的友誼,甚至最後還可能博得那位不鄙視詩歌、自己居然還寫過幾行的女王的青睞。年輕的威爾應該比他的父親有更大的抱負,但是在青春年少之時,他只能把大胆的抱負寄托在夢想之中。
因此,作為面容蒼白的俊俏兒童身上花里胡哨的衣服而流傳給我們的,誠如斯塔布斯了如指掌的那樣,便是不敬基督的人對於勃起的陽物的崇尚,包括青年男女婚前在野地里犯下的私情。在都鐸朝,斯特拉福像其他城鎮和鄉村一樣,發生著許多貪慾的行為;其中有的非但無需偷偷摸摸,而且還按時受到頌揚,因為它們是一個農業社會拚命投入的整個生活進程的一個方面,有如家畜之繁育、禾苗之破土。在那個時代,青年男女很早便失去童身,我們不能以為威爾是例外。
天真的人以及培根門下的各派學生認為,莎士比亞專事創作以後所寫的作品可以證明:他在那段較長的銷聲匿跡的時間里,除了教書以外還有其他職業。有人寫了一些書,說莎士比亞曾經當過海員。達夫·庫珀(Duff Cooper)甚至還發表研究報告,論述莎士比亞曾在軍隊中任士官,轉戰于低地國家,是個不屈的戰士。還有大量材料說莎士比亞曾在一位律師手下謀生,而一個蓄鬚謝頂的青年在積滿灰塵的房間里趴在一些財產轉讓書上不停地勾勾畫畫,幾乎成了威爾的人物寫生。事實上,莎士比亞雖然在各種行業中大都顯得像個奧托里古斯,他在法律事務方面所顯示的專業知識,卻超出了「一個專門注意人家不留心的零碎東西的小偷」所能掌握的範圍。誠然,他喜歡購買房地產,具有莊戶人的精明的眼睛,能夠識別什麼是騙人的生意經;但是,他在自己的劇本和十四行詩中揮灑自如地使用法律行話,聽來似乎確實出自律師而不是當事人之口。例如在《哈姆萊特》墓地的一場戲中,有一節離題甚遠的華彩段,全是各種詭辯託辭、法律條文、具結、雙重保單、賠償等大同小異的術語,還有把調門兒從一種行當轉到另一種行當的諧調的和音:九*九*藏*書
生活不全是工作。都鐸朝的斯特拉福鎮是個單調乏味的去處,能夠使人興奮的事情無非是舉行洗禮命名儀式,婚喪嫁娶,哪家在門前堆糞受到傳訊(約翰·莎士比亞曾被傳訊過一次),聽長篇大論的佈道,捉姦,不做禮拜(又是約翰·莎士比亞),折磨巫婆,虐待動物,貴族老爺出獵,看粗野流血的足球賽,鬧鬼鬧仙,碰到好人兒羅賓(給他取這個壓邪的諢名說明人們多麼怕他),趕集,流動小販兜售民謠歌本,逢年過節舉行喜慶活動,母牛臨產哞叫,宰牛犢,殺肥豬,夏季家蠅太多,冬季水泵結冰,發生瘟疫,流行痢疾,收成不好,小夥子與大姑娘有私情,綠屋人傑克遊街,醉漢鬧事,宗教狂拿地獄嚇唬人,玩九柱戲,在別人地界偷獵,少年打了老人,慶祝收穫節,茅舍換頂,木屋起火,暴雨沖壞道路,大風颳倒樹木,說下流笑話,牙痛,冬季飲食不周引起壞血病,等等。認為斯特拉福的生活無非如此是不至於大謬不然的。但除了這些,鎮上也有其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