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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輯 我的寫作觀 寫作的態度

第五輯 我的寫作觀

寫作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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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寫作推動思考,本身是或者愉快或者艱難的思考過程。
我對身後名毫無興趣,因為我太清楚死後的虛無。我寫作,第一是因為寫作本身使我愉快,第二是因為作品發表後讀者的共鳴使我愉快。就後者而言,我對身前名是在乎的,不過那應該是真實的名聲,從中我的確能感受到讀者對我的喜愛。所以,我從來不像有些人那樣請人寫書評,對我的作品的反響完全是自發的。
較多的時候,寫作記錄思考。如果在記錄時基本未做修改,則那些思考或者是成熟的,或者是膚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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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難免會寫將被歷史推翻的東西,但我決不寫將被歷史恥笑的東西。九九藏書
由於這個原因,我當然就不屑於僅僅為了名聲和稿酬寫作。我不會為了微小的快樂而捨棄我的最大的快樂。
我的天性更是詩人而不是學者,這也許是因為我的感受力遠勝於記憶力。我可以憑勤奮成為學問家,但那不會使我愉快。我愛自己的體悟遠甚於愛從別人那裡得來的知識。
對於一個寫作者來說,最大的浪費莫過於為了應付發表的需要而炮製虛假的文字,因而不再有暇為真正屬於自己的思想和感受錘鍊語言的功夫。這就好像一個母親忙於作為母親協會的成員拋頭露面,因而不再有暇照料自己的孩子。
某位作家太太下的定義:作家是一種喜歡當眾抖落自己的或別人的隱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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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許多時候,我以為自己在思考,其實腦子裡只是在做著文字的排列組合。
請吧,把你們選中的吃掉。剩下的屬於我自己,那是我的最好的果實。
我應該著眼於此來安排我的寫作的輕重緩急。
我很想與出版界斷交一段時間,重返孤獨和默默無聞,那樣也許能寫出一些好東西。寫作時懸著一個出版的目標,往往寫不好。可是,如果沒有外來的催迫,我又不免會偷懶,可能流失一些好東西。當然,最好的東西永遠是由內在的催迫產生的。
寫文章與思考是兩回事。
有一家出版社出版「名人日記」叢書,向我約稿,我當然拒絕了。我倒不是怕泄露隱私九-九-藏-書,因為在編輯時是可以把不想公開的內容刪去的。我是怕從此以後,寫日記時會不由自主地做作,面對的不再是自己,而是公眾。我想對自己還是仁慈一點吧,不要把僅剩的一小塊私人生活領地也充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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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追求:表達真正屬於我自己的人生體悟。不拘形式,學術研究和人生探索,哲學和文學,寫作和翻譯,皆無不可。在精神生活的深處,並無學科之分。人類和個人均如此。
寫作與思考的關係——
即使我沒有更多的東西可讓你們回憶,我也要提供更多的東西讓你們忘卻。
寫作是永無止境的試驗。一個以寫作為生的人不得不度過不斷試驗的一生。
如果我現在死去,我會為我沒有寫出某些作品而含恨,那是屬於我的九-九-藏-書生命本質的作品,而我竟未能及時寫出。至於我是否寫出了那些學術著作,並不會如此牽動我的感情。
這裡是我的生命的果實。
寫作本來是最自由的行為,如果你自己不想寫,世上沒有人能夠強迫你非寫不可。對於為什麼要寫作這個問題,最讓我滿意的回答是:因為我喜歡。或者: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是想寫。
最多的時候,寫作冒充思考。當然,這樣一來,同時也是在冒充寫作。
寫作是最自由的行為。一個人的寫作自由是不可能被徹底剝奪的,只要願意,他總是可以以某種方式寫自己真正想寫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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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爾斯泰在日記中叮囑自己:無論好壞時時都應該寫。他為什麼要這樣叮囑自己呢?就是為了不讓寫作的習慣中斷。如同任何習慣一九*九*藏*書樣,寫作的習慣一旦中斷,要恢復也是十分艱難的。相反,只要習慣在,寫得壞沒有關係,遲早會有寫得好的時候。
作家的辯護:在上帝或永恆面前,不存在隱私。
這肯定是以文字為生的人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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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的快樂在於創造本身。對於我來說,寫出好作品本身就是最大的快樂,至於這作品能否給我帶來好名聲或好收益,那只是枝節問題。再高的稿費也是會被消費掉的,可是,好作品本身是不會被消費掉的,一旦寫成,它就永遠存在,永遠屬於我了,成了我的快樂的不竭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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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不但寫作,而且所謂的寫作才能,都是一種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