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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調解的矛盾

難以調解的矛盾

在後來的6月15日,新澤西州的威廉·帕特森曾在大會上長篇發言,提出一個整體新方案,就是「新澤西方案」。這個方案描繪的構想是這樣的:權力主要在國家立法機構,立法機構由一院構成,實行一州一票的原則。這和現有的大陸議會相同。不同的是,成立一個由立法機構選出的行政委員會。各州州長的多數有權免除行政委員會的成員。由行政委員會任命一個最高法院,專事彈劾聯邦政府官員,審理涉外案件和涉及賦稅的爭議。
參眾兩院平衡的構想,不是他們的創造。那又是來自英國的議會傳統。英國國會實行兩院制已經幾百年了。當初北美各殖民地設立立法機構,也就仿照英國國會,除賓夕法尼亞外,採用的都是兩院制。後來獨立以後,體制依然在延續。領導獨立的大陸議會,是在戰前匆忙建立起來的政府,相對給人一種特別簡陋的感覺,與其說是一院制,還不如說它就是各州派出代表的臨時辦事機構。因為「大陸議會」除了叫做「議會」的這「一院」,別的什麼也沒有。
所以,一方面,他們堅持那個時代政治家的概念,共和國的國會是主權所有者,是權力中心。他們同意國會兩院里至少有一院直接由選民選舉產生,相信「人是理性的動物」,相信「社會人」有這樣的能力,管理好自己。這時,美國與其他國家相比,還是那麼落後的鄉土。在最早開發的馬薩諸塞州,有些地方選州議員,還在用玉米粒、黃豆計數。約翰·亞當斯卻說過,這有什麼關係,民眾要是願意,用死鱈魚計數也沒關係。
今天晚了,下次再給你寫吧。
舉個例子吧,在1776年,《弗吉尼亞憲法》規定,成為選舉人的條件是:精神健全,成年男子,持有四分之一英畝的城鎮土地,或者持有二十五英畝的鄉村土地。二十五英畝,一百五十中國畝呢!參選的還不都是地主啊?可是,看一下當時的美國歷史背景,就會明白並非如此。例如,身為弗吉尼亞公民的華盛頓將軍,在十七歲那年,做了一年的土地測量員,一年工資攢下的錢,就已經足以買下一個大片土地的牧場了。可見,對選民的所謂財產要求,遠不是什麼苛求。美國土地之易得,是當時吸引大批歐洲移民來美國的原因。
這是一個大國。雖然美國有過州的共和實踐,可是,在他們之前,還不曾有過在美國這樣幅員遼闊、人口分散的大國里實現共和制度的先例。麥迪遜曾得出自己的結論:幅員廣袤的大國,也許更適合共和體制。他認為,正因為大,正因為遼闊,正因為分散,就有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利益,這些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利益互相制約,正是一個好的共和國政府存在的條件。參議院對眾議院的平衡,也部分來自不同利益平衡的思路。
接下來,似乎在回應著富蘭克林對上帝的呼喚,發生了幾件很巧合的小事,卻間接地影響了重大的結局。
康涅狄格是小州。所以,其實是小州開始讓步。但是,大州對此不感興趣。當然,大州首先是考慮未來的利益,可對於弗吉尼亞州的麥迪遜和賓夕法尼亞州的威爾遜來說,比例代表制不僅涉及大州的權益,更是權力歸宿的原則問題。比例代表製表達的原則是,權力是來源於人民;而平等代表制則象徵著,國家權力來源於州,是州轉讓給國家的。他們認為,堅持比例代表制,就是在堅持共和制的原則。所以,書生氣十足的麥迪遜,堅持不要採用謝爾曼妥協案,堅持兩院都採用比例代表制,並要求全體委員會表決。
1787年6月底,費城會議辯論表決來回折騰,越過了一個又一個嚴重分歧,最後終於在立法國會第二院的代表制問題上相持不下,而且也無可迴避了。看上去還是大州和南方的聯盟佔了多數,但是小州們已經明確表態,如果再要他們退讓,就只能退出會場了。
規則上的迴旋餘地,起了巨大的作用。會議有多數決定的民主原則,卻沒有硬性界限,也就不容易出現剛性斷裂。他們遵從如遊戲般的規定,同一班人馬,一本正經地從「全體委員會」會議,又轉入了「全體大會」的辯論。這時,新澤西州代表威廉·帕特森向大會要求休會。小州需要一點時間,商量對策。
林達
這一結果是小州無論如何不能接受的。他們威脅說,如果大州一意孤行,小州就只能退出合眾國。
對謝爾曼來說,正在討論的問題是老問題了,早在1776年大陸議會討論《邦聯條款》的時九九藏書候,代表們就已經為「比例代表制」還是「相等代表制」,爭得不可開交。局面也是差不多,以大州小州分野,相持不下。當時,謝爾曼提出過這樣的出路:代表人數按人口比例,但每個提案需通過兩次,一次是以州為單位投票,多數州同意算通過,另一次是代表們個人投票,多數人同意方通過。這樣,前面一次代表州,大小州相等;後面一次代表人民。不管這個方案的可行性如何,它在1776年也顯得太不平常,因為那時的人一心聯合十三個殖民地揭竿起義,走向獨立,要緊的是所有州的參加。很少有人有「閒情逸緻」做這樣的「制度設計」。
麥迪遜表示,立法機構里至少有一院,稱為下議院或眾議院,應該是人民直接選出來的,「這是自由政府體制里最明顯不過的道理」。
會議通過了第一院由民眾普選產生的方案。對第二院則提出了四種方案:參院由眾議院推選,由國家元首選派,由人民選舉,或者由州議會派出。
謝爾曼的出身背景和弗吉尼亞的政治精英有所不同。他出生在馬薩諸塞州的一個農業小鎮上,父親擁有七十三英畝土地,是當時一個典型的北方農夫。他後來搬到相鄰的康涅狄格州。從現代民主的觀念來看,殖民時代的北方新英格蘭各州,比如馬薩諸塞和康涅狄格,要比南方殖民地更民主一些,英國王室讓它們擁有更多的自治。這種傳統可能和《五月花號公約》的歷史背景有某種淵源。
盧兄:
他再次提議,請一位牧師來,每天早晨帶領與會代表禱告,祈求上帝保佑和祝福。富蘭克林想喚醒代表們的謙卑之心,以此避免會議的瓦解。富蘭克林提議后,希望妥協的羅傑·謝爾曼立即附議贊成,但是漢密爾頓和其他幾位代表擔心,請牧師帶領祈禱,會讓外界猜測會議的分裂,民眾的不安將使得會議更加困難。而威爾遜再次指出,會議沒有這筆經費。
然後,富蘭克林帶大家回憶,當年決定對英開戰的時候,那是多麼令人惶恐的時刻。也是在這間會議廳里,大家祈求上帝保佑。富蘭克林說:「我們的禱告,主席先生,上帝聽到了。上帝仁慈地回答了我們的祈求。投身於這場鬥爭的我們所有人,一定都注意到至高的上帝在護衛著我們……主席先生,我已經活了很長時間,我活得越長,越相信這個真理:上帝掌管著人間的事務。」
經過一段擱置,也經過再三爭辯之後,羅傑·謝爾曼再一次提出了他的妥協方案:第一院採用比例代表制,第二院採用相等代表制。
就在這個時候,康涅狄格州的羅傑·謝爾曼,指點了一條出路。
參眾兩院的產生方法和選舉權定下來以後,大會終於開始涉及國會和州議會的關係。它的要害是,如果州議會的立法和國會的立法衝突,國會有沒有對州議會立法的否決權。
在制憲會議的一百年後,「無償獲得土地」仍然是美洲在歐洲最有力的廣告。在十九世紀,喬治亞州仍然用搖大木桶抽籤的方式,給居民分配大量土地。在西部開發地區里無償土地分配的時間更長。前幾年由兩大明星主演的故事片《大地雄心》,生動地再現了美國歷史上的真實情景——1889年4月22日那天,在俄克拉何馬州的一個小鎮舉行的跑馬佔地。影片講述的移民故事,幾乎是每個移民艱辛經歷的縮影。正因為有這樣的艱辛墊底,最後那奔向土地的激|情,才顯得如此動人。影片在主人公獲得土地的一瞬間結束,可是,我們可以想象,他們此後將以怎樣的熱情為自己勞動,打出自己的糧食,蓋個小屋,這就是他們的「美國夢」。在費城會議的代表們心中,這些辛勤的勞動者,就是美國的社會中堅,他們就是最理想的「人民」。直至今天,「辛勤勞動者」(hard working people),依然是一般美國人對人的最高評價之一。
十一年過去了,大州小州在未來國會兩院的代表制問題上相持不下、找不到出路時,謝爾曼又顯示出他獨特的政治智慧和技巧,他建議:作為第一院的眾議院,按人口比例定席位;作為第二院的參議院,不論大州小州,每州一席。大家各讓一步,路就可以走下去了。
在費城制憲會議上,關於選舉權的討論,比較一致的看法是,有選舉權的人是那些擁有自己的土地或財產的人。因為,他們認為權利和責任相聯繫,「有恆產者有恆心」,能夠信任的,讓他對國家政策、社會管理有投票權的,必須是有責任心的人。
因此,那時的政治read.99csw.com精英們也設想了和民眾拉開距離的方式。和眾議院平衡的另一頭,就是國會的另一院參議院。
一種是州權主義者,他們真正反對的,是把一個如同辦事機構一般簡易的「大陸議會」,一下子擴大,做成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政府。他們不希望「國與國之間的鬆散聯合」,一夜之間變成一個「整體的美國」。他們擔心州的主權受到傷害,認為未來國家還是應該「強州弱聯盟」,主權在州。也就是希望費城會議只是把原來的邦聯「辦事機構」增強一些,但性質不變。
這些話,在今天,我們已經聽到千千萬萬個人在重複。可是,看著費城會議代表的言論,感覺卻非常不一樣。
美國十三個州,出席費城會議的只有十一個州。羅德島拒絕出席,新罕布希爾州的代表由於旅費沒有解決,尚未抵達。會場上,真正的大州只有三個,弗吉尼亞、賓夕法尼亞、馬薩諸塞。那顯然是少數,肯定要輸,麥迪遜為什麼要求表決呢?
當時的美國就是這樣一個大鄉村,地多人少,大部分人務農為生,一個由移民組成的未開發國家。在這裏,墾殖受到鼓勵,只要肯做,不愁無地。在占人口大多數的白人中,真正沒有土地的是少數人。這是大多數美國平民令前來旅行的歐洲人感慨的原因:新大陸的人對生活充滿自信。這也是人們多半不信任那些絕對無土地和無財產者的原因,因為得到土地太容易。他們依據經驗認為:沒有土地多半是好吃懶做、遊手好閒的標誌,還是緩一緩再把他們引入政治吧。
兩院制儘管有立法權力的兩部分相互制約的優點,但並不是所有代表都喜歡這樣的設置。反對設置兩院的代表,有兩種不同的思路來源。
堅持有種種原因:華盛頓將軍始終如一,天天準時出席,以極大的耐心和克制力保持現場的氣氛,是一個重要原因。八十一歲的富蘭克林幾次發言,勸誡代表,也在關鍵時刻起疏導和緩解的作用。會議的議事規則也無疑起了很大的作用。這些規則使得會議的走向有儘可能大的拐彎空間,儘可能避免毀滅性的「撞車」。但是,最終還必須有一條看得見摸得著的具體出路。
原來,當時南方的三個蓄奴州北卡羅來納、南卡羅來納和喬治亞州,人口雖少,但地域廣大,自認「人口前景」輝煌。相信未來會有大量移民遷入,可望迅速升格成為大州。同時,他們還擔心北方小州們結成的聯盟過於強大,會幹涉南方的奴隸制。所以,乾脆站在大州一邊。麥迪遜算到三個大州和三個南方州聯盟,就達到六票,可以成為會議上的多數。果然,全體委員會表決結果,他們以6∶5占多數。
另一種是代表們中的民主激進者,如詹姆斯·威爾遜,他認為既然權力來源於人民,立法議會就應該完全像英國下議院一樣,由民眾代表組成,根本就不應該讓少數精英、元老來制約人民的意願,不管他們多麼智慧,多麼有經驗。他們認為如果不這樣做,那就是違背民主原則了。
因此,他們為每一條規則爭得不可開交,他們是在強烈意識到「民智尚未完全開啟」、「暴民政治可能形成」的前提之下,發表的「民主言論」。又是在清醒評論政府和民眾雙重危險性的前提下,堅持共和原則的。費城會議的言論氛圍沒有一點虛飾的成分,在發言維護民眾利益的時候,在強烈批評過激民主的時候,他們都是自然的。讀來的感覺,那是一個敬業的也十分職業化的工作狀態。
大陸議會最終採用的是一州一票制,隨即匆匆走向獨立戰爭,誰也沒有對「謝爾曼方案」多加註意。現在回頭看,現實主義的政治家謝爾曼,在解決政治分歧時,提出的妥協案真是很富於想象力。
一個長期從事公共事務的人,必然是一個很現實的人。他能夠很好地控制和隱藏自己的喜怒哀樂,懂得怎樣引導旁人隨他一起思考問題,最重要的是,他懂得可能的目標是什麼,怎樣讓旁人和他一起達到這個目標。雖然他的一口北方話,在當時南方弗吉尼亞人佔主導的美國政治精英圈子裡,顯得土頭土腦。而且,他說起話來也不像弗吉尼亞人那樣引經據典、文采飛揚。可他總是有很強的說服力。連托馬斯·傑弗遜都很佩服他,說這老先生從沒說過一句蠢話。在政界小圈子裡,大家傳誦著他的一些故事。比如說,他告誡從政的同僚:「如果你是少數,多多發表意見;如果你是多數,專心投票即可。」
對於議會的設想,也有人提出基本維持「大陸議會」的現狀。
謝爾曼九_九_藏_書年輕時做過各種工作,還在耶魯大學開過餐館和書店,後來成為律師、法官,直至升任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但是他和其他政治精英不一樣的是,他長期依靠擔任公職的薪水來生活。這是因為,康涅狄格和其他大部分州不一樣,在那裡擔任公職有報酬。他是那個時代十分罕見、歷史上記載的唯一的全日制政治家。從他擔任公職到七十二歲去世,一天也沒有中斷。
同時,以馬里蘭州的路德·馬丁為代表的州權主義者,也在大會表達自己的觀點,做出了最後的努力。對他們來說,州是各人的國家,主權屬於州,愛國就是愛自己的州。各國不論大小,主權一律平等。對他來說,人生而平等就體現在大州小州是平等的,只有州與州平等了,人與人才平等。儘管這些小州代表也希望建立一個強有力的國家級政府,但是他們認為這一政府是主權在各州的聯邦。想想今天的歐盟,也許他們是現代意義上真正的聯邦主義者。
因此,在當時美國的大多數的州憲法里,也都規定選民必須是擁有一定財產的人。例如,當時的紐約州州憲法規定至少擁有二十鎊,馬薩諸塞州則規定六十鎊。對這一點,我常常看到人們誤解,認為這樣必定是一個富人在做決定的國家。其實不然。
會議開始時暫時避開的大州和小州的矛盾,終於又一次浮出水面。特拉華和新澤西等小州表示,不管國會採用什麼形式,他們絕不會同意國會採取人口比例代表制。如果非要這樣定,特拉華州代表就將不得不退出會議。這個問題使會議又一次面臨散夥。
就在這時,小州特拉華的代表起來說話了:如果國會有否決權,那就應該保證小州和大州平等地在國會裡擁有同樣的席位,否則,小州就太容易給吃掉了。
對於議會,這是一個一院制方案。

威廉·帕特森
大州派或許更認為,小州在經濟上難以獨立生存,要依靠相鄰大州的市場和運輸線,特別是港口。比如特拉華州,在經濟上緊密依靠賓夕法尼亞州,它除了和賓夕法尼亞州一起加入合眾國,沒有別的出路。因此,大州期待著小州為經濟條件所迫,做出更大的讓步。可是,也有幾個小州在經濟上完全可以獨立。紐約州、羅德島和康涅狄格都有自己的港口。再說,徹底的比例代表制即使在會議上被小州代表接受,他們回去也很難通過「人民批准」這一關。
眼看就要表決了,小州代表們破釜沉舟,已經下定決心,如果大州把比例代表制強加給第二院,他們就只能退出會議,小州就隨之退出合眾國。
這時候,平時由於年老體衰而很少即席發言的本傑明·富蘭克林要求在全體大會上發言。他似乎懷著傷感說,我們這幾個星期的討論,幾乎每一件事情意見都不一樣,只要有人提出什麼,一定有人反對。這種眾說紛紜的狀況,只不過是再次證明,人類的理解力是多麼有限。我們是多麼缺乏政治智慧。我們在此尋找:我們回溯到古代歷史中去尋找合適的共和國體制,它們各有缺陷,都不復存在;我們也在歐洲現有的國家體制中尋找,卻沒有一個能適合我們的要求。我們的大會就像在黑暗中摸索,想要找到政治上的真理。可是,即使真理出現在我們面前,我們也沒有能力辨別,不知道真理是怎麼來到的。
很自然,這樣務實的人必然是現實主義者,是注重經驗的,而且是頑強的。他習慣於政治生活中的歧見紛紜,他也明白政治活動的最終目標是互相說服;達成一致方為政治成果。他認為政治是「可能性的藝術」,政治也需要想象力。對他來說,政治衝突中的商討、妥協讓步,都是正常的。只有這樣,才可能和平地達到一致。
要選舉,就要討論選舉權,假如說政府權力的來源是人民,那麼,「什麼是人民」?
那麼,聯邦制政府究竟要不要像州憲法一樣,對選舉權做出財產規定呢?從制憲會議的討論可以看到,他們只是想建立「負責任」的政府,而並不是想建立「富人政府」。因此,大會的最後決議,對選舉權的財產限制,由各州根據情況自行規定。他們預留這個空間,是預期到隨著民眾水平的提高,這些限制會被逐步取消。因為他們已經看到,在州一級,已經在逐步這樣走,如賓夕法尼亞、特拉華和新罕布希爾州在那個時九*九*藏*書候,都已經取消選舉權的財產條件了。
主張一個強有力的國家政府而同時又為民眾大聲疾呼的詹姆斯·威爾遜,是堅決主張國會否決權的。他說,聯邦自由權對各州來說,就像公民自由權對個人一樣。大自然里未開化的野蠻人,要組成社會,取得作為公民的自由,向文明邁進,他們就首先得放棄個人在自然界的自主權,把自主權力委託給社會。他說,這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不是這樣,各州就還是自行其是,各有野心和猜忌,國家最終就還是支離破碎的。
這和平民需要一個有管理的社會、要一個政府的道理是一樣的,那是一個自然形成的利益訴求。個人在人群中非常弱小,可能被強者吃掉。他因此需要一個社會保護層,有法律抵擋強人,有地方可以申訴,有政府力量的保護,如同在身上加一個保護性的外殼。因此,人的聯合、政府組織自然形成。可假如政府非但不提供保護,反而迫害平民,老百姓難道是瘋了會喜歡要一個如此「政府」?
6月19日,全體委員會對「弗吉尼亞」和「新澤西」兩個方案的取捨進行了表決,結果新澤西方案被放棄了。
他接著說:「我堅定地相信這一點,我還相信,沒有上帝的贊同,我們此刻在從事的政治建設,結果不會比巴比倫塔的建設者好到哪兒去。我們將為了本地的私利而四分五裂,我們的計劃將失敗,我們將成為後世的笑柄和恥辱。更糟糕的是,從我們這不幸的先例開始,人類將絕望,將不再試圖用人的智慧來建立政府,而把政府的建立交給機緣、戰爭和征服。」
讀著費城會議的辯論記錄,你會發現,他們很自覺地在構築世界上第一個大共和國,民眾的長遠利益,是最基本的出發點。讀著他們的辯論,常常可以看到大段大段的、完全站在民眾立場上的精彩「民主言論」。例如,在討論立法機構「議會」的時候,有著典型國家主義觀點的詹姆斯·威爾遜一邊堅持要有一個強勢政府,一邊表示,這個政府的權力「直接來自一切權力的最終法源——人民」。他說:「政府不但應該擁有一般人民授予的權力,而且應該擁有一般人民的想法和願望。國家的立法機構就應該是整個社會的縮影。」
弗吉尼亞的喬治·梅森說,在現有的邦聯體制下,大陸議會代表的是各州,而不是人民。未來共和國的體制完全不一樣,它代表的是人民,因此,應該由人民選舉產生。「一個真正的共和政府,最重要的條件就是代表們必須和他們的選民看法一致,以人民的想法為想法,以人民的願望為願望……天下沒有一種政府是絕對完美無缺的,若要成立一個共和政府,選舉多少會有一些弊病,這是無法避免的。」
這種矛盾無法化解的狀態,是費城會議最微妙的時候。在這濕熱的夏天,這些衣冠楚楚的紳士,一邊不停地擦汗,一邊傾聽和辯論,在似乎沒有出路的問題上找出路,堅持著,卻沒有散夥,實在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順便向你提一下,那個時候的婦女,大多早早結婚生子。當時的人也很難想象,一個家庭主婦,會和丈夫有什麼不同的「政治傾向」。所以,婦女沒有選舉權,在兩百多年前的美國,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兩院制的邏輯是,下院是平民代表,容易短視和情緒化,而上院由比較冷靜、智慧、有經驗的精英組成,這樣形成對下院的一種制約。尤其是在經歷過謝思暴動之後,代表們更感覺到這種制約的必要。相比之下,新澤西方案漏洞比較多。
分裂似乎已經形成。這時候,會議制定的全體委員會的形式,開始起作用:剛才的表決,只是「委員會」向「全體大會」提出的「建議案」,並不強制生效。即使是大會通過,根據會議規則,代表還可以改變主意,而不必提供任何理由。只要有異議,就可以重新表決,甚至反覆表決。
大州再次反對。
制憲分裂在即。
當然,人人都會注意到兩百多年的時間差距,可是,即使在那個時代,歐洲學者們也已經多次闡述過類似的思想。讓我感覺特別的,是他們辯論的氛圍。他們在表達的時候,立足點不是在證明自己的思維能力、顯示自己立場的正確,而是在一個非常實際的社會管理問題面前,試圖理清思路,現實感很強。那不是夸夸其談,他們談的是一個馬上就要投入運作、必須具有操作性的「實體」。這是他們發言的背景。
謝謝你來信說喜歡羅德島的故事。你說對費城會議上代表們對「民眾」的討論很有興趣。是的,這個討論幾乎貫穿會議始終。https://read•99csw.com
這也是合眾國即將面臨分裂瓦解的一刻。
當時的紐約州比較特殊,論人口它還是小州,它派出的主要代表卻是比較激進的國家主義者亞歷山大·漢密爾頓。他和本州的代表意見不合,並不積极參与他們的會後活動。
康涅狄格州代表羅傑·謝爾曼提出的這個方案,史稱「康涅狄格妥協案」。

羅傑·謝爾曼
可是另一方面,他們非常清楚,大量底層民眾還在認為,「自由」就是可以無法無天了。
小州代表已經表明:他們能接受第一院採用比例代表制,同意退讓一步。也就是說,一半的妥協已經達到了,但也表示,他們絕不會在第二院做出同樣的讓步。他們已經退到了底線。
祝好!
謝爾曼六十六歲了,屬於代表們當中年紀比較大的智者型人物。在美國政治制度史上,謝爾曼起的作用和他留給後世的名聲很不相稱。現在,人們很少還記得他、提到他。只是在康涅狄格州的西部邊境上,還有一個小鎮以他的名字命名。而他在當時的作用,就像華盛頓將軍一樣,幾乎是不可替代的。羅傑·謝爾曼是唯一簽署了建國時期所有重要文件的人:他簽署了1774年北美殖民地表明反抗英國的宣言和決議案,同年還簽署了抵制英國產品的聯盟;他簽署了1776年著名的《獨立宣言》,是這個宣言起草委員會的成員。他也是起草《邦聯條款》的委員會成員,簽署了《邦聯條款》。他參加了第一和第二屆大陸議會,這兩屆議會組織了美國革命,發動了獨立戰爭。
同一個約翰·亞當斯,1775年也曾在費城開會,那是十三州商定獨立的大事,當時自由是他們心中的大旗。在回家的路上,他遇到一個熟人,那人顯然已經得到北美殖民地要宣布獨立的消息,激動地感激著亞當斯,對起義備加讚賞,他說,你們可真是做了一件大好事,從今往後,我們就可以再也不要什麼法院了!這是很典型的民眾對自由的理解,令原來興緻勃勃的亞當斯,如同被澆了一瓢冷水,情緒大受打擊。
當時考慮到美國幅員遼闊,各地的土地和商業利益各有差異,不同地方的利益往往互相衝突。如果由民眾直接選出,那麼參、眾兩院就將一樣,由人民中的多數派佔主體。這樣,民眾少數的利益就會受到壓制,不能平衡眾議院中由民眾多數利益佔上風導致的壓迫。所以,它的產生方式應該不同於眾議院,最後,會議決定由各州立法議會派出。
還有一個有意思的事情是,小州代表的主要活動家,除了特拉華州的約翰·狄肯森,其餘三位:新澤西州的帕特森、提出「康涅狄格妥協案」的謝爾曼和馬里蘭州的路德·馬丁,都是小鎮上成長起來的,都出身於農夫或者小店主家庭,是底層出來的平民政治家。而其他代表,尤其是大州的代表,則幾乎都是出身於富有的地方士紳家庭,有著不同的心態。
之所以合眾國的代表們在費城聚會,之所以堅持不散夥,一個最重要的原因,還是這些各州的精英代表們堅信,這樣的聯合對各州民眾都是有利的,這是一個互利的聯合。這和今天的歐盟要聯合的道理是一樣的。
僵局很難打開。你只要站在任何一方的立場去想,都是有理的。
小州聯盟在北方,只有馬里蘭州和南方相連,處南北之間。有趣的是,大多數小州代表是國家主義者,倒並不主張保留太多的州的「主權」,而是希望有一個強有力的國家政府,保護小州的權益。可是,如果這個國家政府是大州佔壓倒地位,大州說了算,小州豈不是希望落空。這樣的國家政府對他們還有什麼意義?
可是,這兩頭是少數。極端州權主義和激進民主觀念,在費城會議上都不是主流,佔主導的是保守的國家主義,他們的觀點是我們既然聯合了,就是一個真正的、叫做美國的國家,既要為它建立一個有力的政府,也要對各種權力做出平衡和制約。通過對「弗吉尼亞方案」的辯論,大多數人贊同了兩院互相制約的思路。他們贊同這個方案的重要原因之一,還是兩院制在英國和各州實行的良好經驗。

電影《大地雄心》劇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