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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隱公元年夏 第二章 公羊克段解

第二卷 隱公元年夏

第二章 公羊克段解

《公羊傳》的解經,基本上是從《春秋》的文本本身字斟句酌而來的,非常細膩,但是,它似乎並沒有把所有該解釋的內容全部解釋清楚,這就需要研究者的細心發現了。比如,《春秋》記載「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在一些專家的眼裡,這個「夏五月」絕不僅僅是一個單純的時間記載——雖然不像「春王正月」那樣博大精深,但也一樣表達了孔子的特殊用意。孔子為什麼不記「夏,鄭伯克段于鄢」,而偏偏要記「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呢?微言大義就在其中。
齊人殺無知何以不地?在內也。在內雖當國不地也,不當國雖在外亦不地也。
問:《春秋》為什麼不稱段為弟?
問題出現了:既然「討賊例時」,克段一事就應該被記作「夏,鄭伯克段于鄢」,而孔子特地註明「五月」,究竟有什麼深意呢?何休解釋道:「這是批評臣子沒能以時討賊,和衛國人殺州吁同例。不依『討賊例時』的慣例,因為這件事里主要的過錯是親親之道的喪失,所以孔子就不把它當作嚴格的討賊事件來記錄了。」進一步的解釋是:「如果按照討賊的慣例,這裏應該稱『鄭人』而非『鄭伯』,就像齊人殺公孫無知的語法結構一樣。孔子這裏主要批評的並不是討賊太慢,而是鄭莊公有失親親之道。」九-九-藏-書
問:段是誰?
再一個關鍵就是這個「克」:如果「克」字確實是「殺」的意思,《春秋》「鄭伯克段于鄢」確實可以被理解為「鄭伯殺段于鄢」的話,那麼不管《左傳》的說法是否符合史實,至少是不符合《春秋》的;如果「克」字解釋不出「殺」的意思,加之《左傳》的敘述顯然比《公羊傳》更有說服力,那麼《公羊傳》的可信度自然就要受到合理的質疑了。
答:因為《春秋》把段當作匹敵一國之君的人物。
答:因為這件事發生在國都之內。這類事情如果發生在國都之內,《春秋》就不寫明地點;而如果發生在國都之外,但謀亂被殺之人並沒能匹敵一國之君,《春秋》也不會寫明地點。
這個時候,《穀梁傳》的意義似乎變得重要起來。「春秋三傳」,有兩傳發生矛盾了,第三方的意見會傾向於誰呢?
何以不稱弟?當國也。
譯文
從元代起,科舉考試就曾經因為《春秋》的這一「屬辭比事」的特點而推出過一種特殊的出題形式:合題,即合《春秋》數事為一題,讓考生通過這數事的聯繫、對照來發揮其中義理。何休這裏所作的屬辭比事正是元明以來科舉合題之祖。
從《左傳》看,鄭莊公先後打下京地、鄢地之後,叔段逃到了共地(今河南輝縣),這才有了「共叔段」這個名號。而且,《左傳·隱公十一年》還記載著鄭莊公在攻下許國之後的一段九_九_藏_書話:「寡人有弟,不能和協,而使餬其口於四方,其況能久有許乎?」這是在克段一事的十年之後回憶當初,感嘆弟弟叔段正在國外流亡。
《春秋》僅一萬余字,謎題卻在所多有:記事有深意,記時也有深意;符合體例的地方有深意,破例的地方也有深意;寫了什麼有深意,沒寫的也有深意。「夏五月」和「夏」,這麼一個區別,就被公羊家嚼出了無窮深意。時間上看似簡單的寥寥記載,在公羊家眼裡反映了聖人治世大法的一則核心義理。
曷為大鄭伯之惡?母欲立之,己殺之,如勿與而已矣。
克之者何?殺之也。
但問題是:孔子的教誨究竟是什麼,究竟有哪些,這是很難搞得清楚的。《左傳》《公羊傳》《穀梁傳》,三家的經師各自宣稱傳承孔聖之旨,而這三家對同一段經義的解釋又往往大相徑庭。《公羊傳》對「夏四月,鄭伯克段于鄢」的解釋是:
問:「克」字是什麼意思?
段者何?鄭伯之弟也。
何休說這個「夏五月」的含義和衛國人殺州吁同例,這就可以兩相比較,從中發掘聖人深意。這是解經的一個傳統手法,《禮記·經解》簡述群經要義,說「屬辭比事,《春秋》教也」,鄭玄解釋說:「屬」就是「合」的意思,這是說使人能夠將不同的文辭與事件進行聯繫、對照,以判明是非,這得益於《春秋》的教化。更有人(如陳亮)認為,「聖人經世之志,寓於屬辭比事之間」。九九藏書
何休提出過《春秋》的綱領有所謂「三科九旨」,及至清代,後起的公羊學大家孔廣森撰成新時代的經典《公羊春秋經傳通義》,對何休種種舊說破而後立。其中很主要的一項就是重新梳理「三科九旨」:「謂《春秋》上本天道,中用王法而下理人情。天道者,一曰時,二曰月,三曰日;王法者,一曰譏,二曰貶,三曰絕;人情者,一曰尊,二曰親,三曰賢,此三科九旨。」在孔廣森的這個新系統里,《春秋》里的時、月、日正是天道的體現,意義不可不謂重大。在州吁被殺一事上,孔引崔彥直的意見,認為州吁才一作亂,衛人就應該立即討伐,這才是大義所在,而他們一直拖到九月才在濮地殺了州吁,所以孔子特地記明了月份,以顯示衛人行動之慢。孔又作按語,說《春秋》記殺州吁「于濮」,其意義和記克段「于鄢」是一樣的。記敘文的三個基本要素:時間、地點、人物,在公羊家解讀《春秋》的過程中全都蘊含有無窮的深意。
《左傳》的解經在多大程度上是正確的呢?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確定一個對與錯的標準。這個標準在經學世界里是確鑿無疑的,即是否符合孔子的教誨。
到底誰說的對呢?這首先要解決兩個疑點:一是「共」,二是「克」。
共叔段之「共」到底是地名還是謚號,這是有爭議的。漢代大儒賈逵、服虔就認為「共」是謚號,其含義是「敬長事上」,與出奔共國之「共」不能混為一談。如果此說屬實,叔段就變成了一個正面形象。而孔穎達力駁其非,認為叔段出奔,無人為他擬定謚號。https://read.99csw•com
按照《春秋》被發掘出來的所謂義例,鄭莊公討伐叔段屬於「討賊」的情況,而討賊應該只記時(季節)而不記月——這就是何休所謂的「討賊例時」。
其地何?當國也。
答:是鄭莊公的弟弟。
答:也是因為《春秋》把段當作匹敵一國之君的人物。
答:這是為了強調鄭莊公之惡。母親想立段為國君,自己卻把段給殺了。不如不給段地盤好了。
那麼,就「夏五月」的含義和衛國人殺州吁做一下聯繫與對照:州吁被殺見於《春秋·隱公四年》「九月,衛人殺州吁于濮」,這句話在語言結構上和「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基本相同。州吁以庶子身份弒君篡位,最後被國內元老用計除掉。《公羊傳》解釋這句話里的「衛人」的含義,說:「其稱人何?討賊之辭也。」何休註釋:「討賊的慣例是只記季節而不記月份,《春秋》這裏記錄了月份,是為了突出州吁被除掉得太慢了。」
問:可是,齊人殺公孫無知,為什麼就不寫明地點呢?
那麼,公羊家的解釋到底對不對呢?這問題不好評論,但至少有兩點是清楚的:第一,即便在公羊學內部,許多問題(包括原則問題)都是爭議不清的,比如上述孔廣森駁證何休的時、月義例,而廖平又提出一個《無月例論》,認為在時(季節)、月、日的區分上,無非是大事記之詳,小事記之略,而如果有小事值得重視,就在時間上詳細一些,反之亦然。可到底誰才掌握了真理呢?很難判斷。第二,僅在克段一事上看,在「三傳」之間做橫向比較,《公羊傳》的解釋明顯與《左傳》不同。而且,義理解說的不同先放在一邊,單是在事實上,《公羊傳》認為「克」是「殺」的意思,鄭伯克段于鄢,是說鄭莊公把叔段給殺掉了。就算不同的意見都可以「義理正確」,但「事實正確」無疑只可能有一個答案,叔段要麼被殺,要麼沒有被殺,兩個答案不能同時成立。https://read.99csw.com
問:《春秋》寫明克段的地點又是為什麼呢?
答:是「殺」的意思。
殺之則曷為謂之克?大鄭伯之惡也。
屬辭比事有了結果,至於說這樣的結果究竟有多大的可信度,這就總要引入一些信仰的精神了。後世的合題考試就更難一些,因為考生還要多加一層考慮,即猜測考官的理解。顧炎武曾經深嘆個中之弊,說《春秋》簡直就成了一本謎語書。
問:既然是「殺」的意思,直接說「殺」不就行了,為什麼要用「克」字呢?